首页 > 文章中心 > 非遗传承研究

非遗传承研究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非遗传承研究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江苏剪纸;非遗民间剪纸;传承;问题;策略

一、前言

民间剪纸是我们生活当中接触最多的文化遗产,它是一种在特定生活环境下的民间艺术,和区域内的风俗习惯、传承文化有很大的关系。江苏的非遗民间剪纸艺术从传承情况来看可以分为四个阶层:第一阶层在2009年,扬州剪纸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阶层徐州剪纸、南京剪纸等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列;第三阶层是对准许进入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行列;第四是常州周氏剪纸、湖塘剪纸等多家剪纸世家,被纳入江苏区级保护名单。

二、江苏非遗民间剪纸艺术的传承保护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民间剪纸艺术作为我国传统艺术之一,它并不是独立的存在,是结合我国从古至今的民俗文化。民间剪纸的内容是由传承的民俗风气、历史的重要变革等决定,通过艺术学家、文化学家等对江苏剪纸艺术做出有效的研究。从地区剪纸的艺术特色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传承现状和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为江苏剪纸艺术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对加强人们的江苏民间剪纸知识有重要的作用。

(二)现实意义

江苏非遗民间剪纸艺术是一种文化价值的体现,事物的功能是决定事物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江苏民间剪纸艺术的实地调查发现,江苏当地的剪纸艺术具有非常独特的人文价值,在经历江苏当地民俗文化的熏陶下产生,是当地先辈们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但能够提升人们的审美观念,是江苏人民不惧艰险精神的体现,具有很高的民族价值。德国有位著名的哲学家曾经说过,“我们利用价值来思考世界”“价值是生命的体现,没有价值生活便没有意义”。通过对剪纸艺术的研究,加强相关部门对剪纸艺术的重视程度,提升文化传承的保护力度,充分体现剪纸艺术的文化价值。

三、江苏剪纸艺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认知度不足

现如今江苏剪纸艺术已经被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但是由于江苏的剪纸艺术风格较为简朴,不如江苏的玉雕、陶瓷等艺术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导致很多江苏人对于剪纸艺术知道甚少,甚至有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江苏剪纸艺术的存在,只有一些去过江苏非物质遗产博物馆的人才对江苏剪纸有所了解。可以看出,江苏当地人对于江苏剪纸艺术的认知程度严重不足,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出国内所有人对于江苏剪纸艺术的认知,但从某种角度来说,江苏剪纸的认知程度偏低。

(二)传承力量不足,缺乏有力支持

江苏剪纸作为我国历史的文化遗产,它见证了江苏地区手工业的发展和兴衰,但从我国江苏剪纸传承情况来看,和其他民间艺术一样,正在面临后继无人的地步。从我国剪纸博物馆当中对江苏剪纸传承情况来看,江苏剪纸作为我国非物质遗产已经延续很多代,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很多剪纸大师,继承了剪纸的传统文化。现阶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审美观发生很大的转变,受到社会商业氛围的影响,很少有人能够以淳朴的心态来面对剪纸艺术,没有强烈的民族传统文化观念,这也是为什么江苏剪纸传承困难的重要因素。

(三)种类单调,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

江苏作为我国著名的文化古城,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不但拥有江苏剪纸,还有着丰富历史的玉雕和漆器,这些文化产品因为具有独特的风格,被绝大多数年轻人所接受,和江苏剪纸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区别,在以上两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政府对于玉雕的发展和实施,提供了大量的技术人员,其产品种类覆盖到很多行业当中,并且已经逐渐形成了相关的产业链。而江苏剪纸艺术,除了在一些旅游景区拥有一小部分的剪纸旅游文化产品以外,将江苏剪纸元素创新设计于文创产品中还是较少,尤其将其运用于服装设计中更是少之又少,旅游者最多就是出于新鲜感和留作纪念,买几幅江苏剪纸回去。由于江苏剪纸艺术传播的单一性,导致剪纸技艺没法融入年轻人的生活,逐渐被人们所遗忘,仅仅通过旅游品售卖的方式没法将江苏剪纸的文化特色展示出来,这同样是阻碍江苏剪纸传播的重要因素。

四、江苏非遗民间剪纸艺术的传承保护策略

(一)政府加大投入,建立人才传承机制

江苏剪纸艺术不能再作为维持生活的手艺,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它的生长土壤一直在减少,大部分产品都能通过机器进行大批量生产,而剪纸艺术则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证剪纸手艺人的生活,政府需要加大对民间艺术的投入,从而保障剪纸艺术的传承,避免出现因为生活问题导致剪纸艺术人才流失的现象,这里的人才不单是指剪纸手艺人,还包括剪纸设计者和剪纸研究者。1.整理剪纸技艺在古代,剪纸艺术都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很少通过纸笔进行传承。当前一些手艺人的年龄都偏高,很多传统手艺都面临着失传,这就需要政府成立专项资金,对传统手艺传承进行收集和研究,从而达到传统手艺能够持续的传承下去,并且对传统的手艺资金做到定期的保养,加强保护力度。2.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政府在加强剪纸艺术的传承过程中,要深入了解老传承人的生活,成立专项资金,专门用来回收老传承人的剪纸作品,从而达到鼓励的效果。政府并且要加强培养剪纸艺术的继承人,在学校选取一些应届毕业生,作为剪纸艺术的接班人,并鼓励老传承人大量收徒,这样才能够将传承工作有效的进行下去,避免一些年轻人因为受到外部原因的阻碍,放弃剪纸艺术的传承。3.保护好知识产品,加强理论交流鼓励剪纸艺术人进行创新,对于老艺术人创作的精品国家给予回收,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将剪纸艺术作为大众学习的途径。加强对剪纸艺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剪纸产品当中标准相关的标识,并且可以定期举办中国剪纸艺术交流大会,邀请一些剪纸手艺人对剪纸技术进行探讨和交流,为剪纸艺术提供重要的交流平台。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产业链

当地政府文化部门和博物馆要加强江苏剪纸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江苏的剪纸艺术,通过网络平台、电视媒体等方式,增加传播的途径,并且定期举办江苏剪纸艺术节,对江苏的剪纸艺术进行展示,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剪纸艺术。在产业链方面,政府部门应该为剪纸作品提供优质的服务,不但包括剪纸作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还要对拥有剪纸元素的设计品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借鉴其他地方的宣传营销方式,创立适合江苏的剪纸艺术传播,比如在卖剪纸的同时,可以将剪纸和人们的日常用品相结合,以独特的方式对江苏剪纸做出别样的宣传,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三)产学研结合,走进大众生活

江苏剪纸艺术想要得到完全的传承,其核心作用还在人民群众。只有提高人们对于剪纸艺术的认知,才能做好传承方面的工作,政府应该利用学校、企业、科研单位的联系,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人才培养优势,将三方面的优势结合在一起,政府作为领导者的角度,来为江苏剪纸艺术的传承提供重要的帮助,加强江苏剪纸艺术的创新能力,倡导对其民俗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再将剪纸文化元素运用到日常生活当中,创新地设计出符合现代年轻人审美的国潮风文创产品,加快剪纸文化艺术的传承。

(四)建立有效运行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剪纸传承实践活动

1.行政计划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主要是将计划和行政两种手段有效的结合。江苏将省级以上的非遗剪纸的传承保护都已经融入当地政府非遗保护计划当中。据有关文化遗产保护文件有明确规范,在2025年,我国非遗传承基地不得少于100个,在扬州的剪纸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对十年内的保护目标以及分期目标任务有明确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扬州剪纸保护机制,最终实现了数字化管理融入资源共享工程当中,成立专业的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和志愿者队员,加强宣传扬州剪纸文化,促进扬州剪纸的传承。2.指导服务式运行机制江苏省以及其他省份已经逐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这个机构不但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还是一家良好的服务机构,主要是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年来,对扬州剪纸保护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旅游景点等部门合作,展开了很多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直播平台作为我国文化传播的重要力量,要能够将江苏剪纸艺术融入直播当中,让直播平台作为传播江苏剪纸艺术的重要途径。让一些比较偏远地区的人们也对江苏剪纸艺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将江苏剪纸艺术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五、江苏非遗民间剪纸艺术的传承保护研究总结

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江苏剪纸和一些其他的民间艺术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发展,导致部分民间艺术状态下滑,甚至出现非物质遗产消失的现象。特别是随着人们审美观念的转变,年轻人更喜欢独特的艺术,并且艺术之间出现互相抄袭的现象,给具有独特特征的剪纸带来严重的影响,部分剪纸正在逐步处于同化的状态,失去了剪纸原本的意义,因此对于剪纸非遗文化的保护已经势在必行。优质的民间艺术不但能够提升人们的审美观念,而且能够加强不惧艰险精神的体现,具有非常高的民族价值。

参考文献:

[1]牛乐,王京鑫.乡村文化变迁中原生态剪纸艺术的活态传承:以甘肃定西“锸颗子”剪纸为例[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1):8-12.

[2]方琳宇.浅谈剪纸艺术在艺术设计中的传承与创新:以福建剪纸为例[J].福建商学院学报,2020(5):70-75.

[3]张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阈下民间剪纸艺术的活态传承研究:以山西剪纸为例[J].美术教育研究,2020(22):40-41.

[4]欧阳超英,赵晶.新时代下剪纸艺术中的匠心精神:以非遗传承人冯石萍的剪纸艺术为例[J].大众文艺,2019(13):103-104.

[5]王沈策,刘瑶,员林.基于地方高校设计教育的湘西苗族剪纸艺术的传承与创新策略分析[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11(4):55-59.

[6]周广超.滨州剪纸艺术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滨州学院学报,2019,35(1):56-60.

[7]贾娜娜.民间工艺美术的传承发展研究:以民间剪纸艺术为例[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20,28(2):59-63.

[8]张志如.传统民间剪纸艺术的现代传承:兼论非遗传承与艺术教育的融合[J].公关世界,2020(21):20-23.

[9]闫慧芳.口述史语境下的传承人释义与保护:基于山西省“武氏剪纸撕纸艺术”的考察[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6):544-551.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动画短片;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随着商业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景点的商业化使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濒临灭绝,一些非物质文化因被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而名存实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传承变得异常困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文化,这是全人类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更加丰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独有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和生活环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商业化。那么,如何更好地对我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如何对面临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维护,以及如何让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国家需要重视的工作。当今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可谓丰富多彩,收到的成效不尽相同。据相关调查发现,动画短片作为青少年喜欢的娱乐影像,是一种不错的文化载体,作为文化传播和文化传承的载体,自然就担负起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广泛传播和保护传承的重任。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动画短片的创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肩负起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动画短片的关系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所总结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是较为广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种口头表述,社会风俗、传统手工艺、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自然界宇宙相关的实践知识。所谓口头表述,是指在民间给大众留下深刻印象的诗歌、史诗、神话故事和民间各种传说等,这些基本上都是通过口头讲述世代相传保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风俗、礼仪和节庆是指在民间传至现在的民俗民风、原始生活方式和有代表意义的婚丧嫁娶礼仪,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身份礼仪、季节或宗教仪式等,都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内。传统手工艺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如传统冶炼、陶瓷技术、中医针灸刮痧拔罐、美术塑像雕刻艺术,还有缫丝、染色等纺织技术,以及文身、穿孔和彩绘等濒临失传的人体艺术。传统表演艺术主要是指传统的经典戏剧,如京剧、秦腔、昆剧、越剧等,当然传统的经典音乐、歌舞剧、民间杂技表演、皮影玩偶的表演均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界相关的实践知识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如某些民族对宇宙、时空、巫术和宗教的信仰,对各种图腾的崇拜、对自然气象和天文地理的预言,以及古代传下来的农耕知识等都是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载体还是物质因素的,其传承是离不开人这个主体的,离不开人的主观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实就是依靠传承者一代代口传身教传承下来的。像戏剧、剪纸、泥塑、川剧中的变脸和木雕等精湛的技艺,都需要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地创新和钻研。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扬光大和传承离不开每一代传承人,要想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永久保存,就必须加以传承。传统的传承方法就经过传承人口传心授,把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来。但这种单一的传承方法容易导致文化遗产失传,所以不再适用于现在社会的发展。因为传承人的老龄化以及青少年不感兴趣,所以一些手艺就很难传承下来。例如,变脸、泥塑、木雕等手艺的传承会存在一些传统的规则,一些手艺的组训是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无疑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传。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动画短片之间的相互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传与动画短片创作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动画短片创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为传统内容的重复利用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这样就会使现代动画短片既具有现代文化气息,又具有传统的文化底蕴,这无疑提高了动画短片的艺术境界,其市场会更加开阔。另一方面,动画短片的创作如果融入我国内容和形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以另一种新的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备受人们欢迎的动画就会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活中,世世代代传承下来。

2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灵活地运用到动画短片创作中的策略

2.1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提供丰富的素材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的创作提供相应的素材和话题。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历了长时间的洗礼以及世代传承人的保护和创新后沉淀下来的国家文化的瑰宝,其资源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这些丰富的资源可以为现代动画作品的创作提供新的素材,可以为动画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例如,《三打白骨精》里面就运用了剪纸这一文化元素,把剪纸作为动画片里面的人物,其独特的表现手法使这部动画片取得了成功,这样既有利于动画片的发展,丰富了动画片的取材范围,不再局限于纸上绘画,而是将各种形式的元素作为动画片的素材,拓宽了动画的领域,大力拓展了动画作品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再如,现代流行的动画短片《武松打虎》就创新性地加入了皮影这一艺术元素,动画片中人物的栩栩如生和动作的形象逼真都归于皮影的艺术性,这样大胆的尝试令观众耳目一新。

2.2在动画短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于一体的传播媒介。我们在动画短片的制作中适当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不仅可以为现代动画片提供话题,还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提供沃土。根据相关的文献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很早就应用到了动画短片中,主要动画作品有《金色的海螺》《人参娃娃》《猴子捞月》《纸人国》等。这些动画片融入的非物质文化元素主要有剪纸、皮影、相声、小品、戏曲等。这些动画片的元素多种多样,比如皮影的动画片多以侧面为主,画面也会采用中国红为基础色调,从而呈现出皮影戏所特有的舞台效果,这样的动画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传播得更广。这样不仅为我们的青少年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保证了动画事业的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顺利传承。

3动画短片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

3.1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载体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提出了有关建议,认为现代动画短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有利媒介载体,是因为动画短片自身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要的条件和要求。总的来说,动画短片具有的特点:一是普及性和大众性;二是其是一种传媒工具,具有媒介特性;三是其本身就是文化载体,具有传播文化的作用。所谓动画短片的普及性和大众性,就是指动画短片的播放不受年龄和地域的限制,动画的教育意义浓厚、精神价值观正确,接受度高。动画片还可以跨越国界和民族进行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从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得更为广泛。提到动画片的要求,就是要对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适当的选择,也就是取其精华加以创新利用。

3.2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载体的优势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为一体的传播媒介。其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动画短片的优势主要为具有时空性、大众性、草根性、文化艺术性以及启蒙性。动画短片可以把历史久远的非物质文化重拾起来进行整合,让其出现在动画片的荧幕上,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另一种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现代人们生活的角角落落。

3.3动画短片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文化泛滥,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积极地探寻能够担负起保护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载体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通过研究发现,动画短片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媒介。动画短片具有的优势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动画短片有机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各自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使两者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从而使动画短片的发展更好地带动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和传承。

4结语

在当今经济时代下,动画短片的创作要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就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分析。我国动画行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借助具有民族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积极汲取日本和欧美的动画创作方法。只有我国动画行业实现蓬勃发展,才能更好地担负起保护、传播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参考文献:

[1]…杨武怡.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缘起和现状问题[J].文物世界刊,2013(4):35-42.

[2]…薛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元素在网络动画中的应用[J].四川戏曲学院,2015(3):56-57.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高校;述评

一、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设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设立

从200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提出至今,中山大学、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近20所大学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方向[2]。在已开设非物质文化的高校中,从学科设置的类别上看,主要集中在综合类、理工类、文科类、师范类,以及高职高专类高校;从隶属关系来看,部委属、省(直辖市)属、地区级的院校均参与其中;从发展目标和水平上看,“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普通高校也在其列。官方报告显示,全国具备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相对全国高校的总数量而言,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的高校所占比例不到1%。在专业设置上,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设置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旨在培养一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人才。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还没有作为一门学科列入高等学校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已开设的专业也仅仅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联系较紧密的专业,如艺术学院的音乐、舞蹈专业,历史文化学院的考古、遗产、博物馆专业,文学院的民间文学专业,建筑学院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美术学院的民间美术专业等,而其他大部分专业仍未开始行动[3]。其中,部分专业的开设,只是在现有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加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以响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随着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相继在不同高校建立,如: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四川大学(育利康文化遗产研究所)、乐山师范学院(世界遗产研究所)、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历史文化遗产科学保护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中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等[4]。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建立为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二、课程建设成就与问题并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其公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实施指南中,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学习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根据公告的要求,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其中包括:重庆文理学院在美术学院开设的具有尝试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拯救与保护课程—“民艺研究与考查”[5]、武汉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课程[6]、玉溪师范学院开设的“云南绝版套色木刻”课程、云南民族大学开设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概论”、“云南民族民间工艺”课程等。从课程的类别来看,已开设的课程中,主要以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为主,既包含知识型,也包含技能型与实践型课程。从课程的层次来看,本科生课程、研究生课程、博士生课程都已覆盖,例如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等,都开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科生课程、西北大学文博学院的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设有“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设有“建筑历史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课程。尽管已开设的课程形式多样,数量较多,但规范性不足,仍存在诸多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地位不明确,课程定位模糊,课时较少,课程内容庞杂分散,课程教学方法单一落后,课程考核不完善,学生积极性不高。针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的现状,一些国内学者进行了积极的理论研究,其中,王建设提出构建“平台+模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7],牟延林依据“大学生+传承者”的培养目标,构建了理论性、传习性和拓展性三类传承课程体系[8],王红建议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公选课程,普丽春鼓励大力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阮学永提出了选择课程资源的四个原则,张燕萍则提议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系统的有传承人亲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课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课程,并建立起规范的课程体系,对于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尚未形成体系

纵观当前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发展,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性高,纷纷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并设置了相关课程,但都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体系,缺乏基础性的标准教材。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主要包括: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关的专著,如王文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苑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乌丙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等;二是非物质文化相关学科专著,如民俗学、民间文学、民间文化等;三是地方自行编制的教材,如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编撰了《侗歌教材》,在侗族地区的学校中普遍推行。现有教材,与传统学科的教材相比,教材内容没能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照搬传统学科教材的框架,理论性、系统性不足。其次,在数量上,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著和文献相比传统学科累积不够,其中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工作的学术成果更是匮乏。同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难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课程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持续发展[9]。因此,编写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刻不容缓。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国务院已的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包括了民间文学31项、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传统戏剧92项、曲艺46项、杂技与竞技17项、民间美术51项、传统手工技艺89项、传统医药9项、民俗70项共10大类[10]。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为教材编写提供了大量素材的同时,也为教材编写增加了难度。将如此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考虑学生认知特点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整合编写出实用性强的教材,是一项任务庞大的工作。目前,许多国内学者已经认识到建设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张燕萍、谭宏、王建设、王玉青等强调编写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统编教材,并结合地方和民族特色,在国家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编写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教材。其中不少学校和学者已经着手进行教材的编写工作,例如重庆文理学院出版了面向本科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精品课程教材,云南玉溪师范学院,编著了《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哈尼族原生态文化歌舞》、《云南绝版套色木刻》、《云南重彩画》、《云南民间传统手工刺绣鉴赏与制作》等专业课教材。

四、教研队伍逐渐壮大

作为一个新兴的学术领域,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尚未完全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当前参与非物质文化教学和科研的学者总体人数较少,且分散在各自原有的专业领域内进行适当的涉及和扩展,没有形成独立的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科研的团队。同时,当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者大多从自身的学科角度进行研究,如人类学、考古学、博物馆学、建筑学、民间文学等,因此形成的成果分散,系统性不足。但随着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越来越多国内学者如颜峰、王树斌、谭宏、牟延林、张燕萍等认识到师资对于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许多高校、学者、研究机构相继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研队伍,其中包括:重庆文理学院通过民间艺人与高校教师共同参与、同台授课的方式,组建了“高校教师+传承人”的教学团队,复旦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建立充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研队伍,靖桥、盖海红、王靖敏、朱秋华、龚春英、申茂平等学者提出聘用民间艺人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中[11],王红提倡“互动性”、“探索式”、“参与式”教学,张燕萍则主张对不同学术背景的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学的师资队伍分层次逐批次进行统一的高水准培训。

五、结语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第4篇

一、高校参与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意义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面临困境,现状不容乐观。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广东省的高校应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高校教育是传承音乐文化的主要途径之一,教育能最大程度地影响大众。广东是中国高等教育最发达的省会之一,也是中国南方高校最密集的城市,仅广州市就有高等院校80余所。将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与高校教育相结合,不仅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目标和精神的需要,还能深化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通过两者的结合,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育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推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促进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互动,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的发展观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方针。

(一)理论研究方面

关于“非遗”这个概念,我们并不陌生,但具体涉及到音乐类“非遗”的类别划分、保护与传承的方式方法等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未有一种普遍认同的观点,有待进一步探讨。

有关广东省音乐类“非遗”的资源,因为传统音乐与其他艺术及文化门类的交叉性等原因,目前还未有比较权威的电子资料库或专著予以宏观、详细的说明介绍,而侧重于关注某一具体类型诸如客家山歌、粤剧等的研究。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们可以从高等教育、地域性非遗资源以及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展开有关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深层次的理论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概念,参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如,可比较研究不同专家学者们有关非遗分类的观点,提出广东省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从整体、全面的角度对其进行梳理,有利于广东省艺术类非遗工作系统而深入地展开。通过对广东省内各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加强数字化研究,有利于图文声像并茂地向学生介绍广东省内各地区、各类别的不同级别的音乐类“非遗”资源及传承人;深入挖掘和展现岭南文化的厚重底蕴与优秀精华,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体现其教育价值。

(二)教学方面

高校不仅具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即专业师资力量,能为音乐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充分的专业指导;配合政府、传承人做好实质性的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同时通过相关的课程设置、教育方式方法的专业化、集约化能培养更多更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等各类专门人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化传承人后继无人的局面。

立足广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因地制宜开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活动,并将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不但能够丰富高校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拓展教学资源,体现地方特色,还能够以此为契机,编写相关音乐类“非遗”普及教材,有效地传承广东省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的保护与传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精品课程以及教材革新,开设艺术类非遗特色专业。通过音乐类“非遗”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与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真正从素质教育的高度,朝着全面培养学生能力的方向发展,以文化传承的视野重新审视音乐学科的教学,探索出具体有效的有关音乐类“非遗”的教学形式和方法。

(三)传承方面

在社会文化急剧变迁的今天,传统文化极易丧失其保存、传承的生态环境。在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中对传统表演艺术文化的内在价值进行理解和发掘,在此基础上,对其传承模式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有可能为广东艺术文化的保存、延续、发展提供一种校园形态的场所、方法与思路,并为其可持续发展创造新的生态环境。同时也能够通过营造浓郁的地域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建设。

通过在高校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非遗的地位、价值、作用,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氛围,利于深入探索建设中华传统文化在高校的传播体系。

二、高校参与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思路

高校参与音乐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旨在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合高校的、具有广东特色的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之路。通过研究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进行保护与传承的实践方法,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在此方面的研究成果与方法,为广东省音乐类“非遗”保护做出教育传承的努力。

(一)广东省音乐类“非遗”现状的调研

目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体系众说纷纭,各有利弊,尚未统一。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分类标准、遗产名录予以公布的。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包括传统音乐类、传统舞蹈类、传统戏剧类、传统曲艺类等类别。目前尚未有完整而系统的资料库或专著能够便捷地查找到相关资料,不利于相关内容的学习与研究,直接影响其保护与传承。

因此,首先应对广东省各级非遗名录进行搜集与整理,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不同级别,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大区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大类型把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予以分门别类。通过搜集、整理、汇编,以此为基础,编写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普及教材。其次,应对广东省内兄弟院校关于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进行学术调研,通过调查,了解“非遗”在高校传承的现状,总结各个高校在保护与传承方面的经验与不足,提出思考与建议,撰写相关调查报告。再次,可结合各自高校的地缘与师资条件,对本区域内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予以实地调查,通过文献资料搜集、田野调查系列报告会、田野调查多媒体展示等多种形式,积极展示和宣传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实践研究

在高校的音乐专业与非音乐专业中进行实践研究,从专业、普及层面做好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相关工作。在音乐专业方面,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改革,如将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范围,在音乐赏析、专业演唱、演奏等课程中渗透“非遗”文化,以求达到继承和保护的目的;将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作为“活性资源”请进校院、请进课堂,举办“非遗音乐进校园”活动,实现非遗的动态保护与传承。在非音乐专业,开设与音乐类“非遗”相关的选修课程,积极宣传教育;与校社团结合,积极开设校园“第二个课堂”,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认知、学习、研究“非遗”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类“非遗”的兴趣与热爱。

筹备构建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不仅对广东省的非遗工作保护和研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还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发挥高等院校资源充沛的优势,和其他学科建立共同研究的关系。重视“非遗”音乐传承的研究团队与教学团队的建设;与广东省其他兄弟院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研究,从多角度探讨非遗音乐的传承模式。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努力贯彻构建广东省文化强省的总方针,广东省的高校有责任与义务承担保护与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努力探索,不断提高全省的文化软实力及对外文化影响力。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广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的保护与传承研究》的阶段研究成果之一。

非遗传承研究范文第5篇

摘 要 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视角,对搜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归纳、类比和分析,在初步查明四明内家拳起源与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四名内家拳的传承价值,为四明内家拳的未来发展道路提供有益的参考思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明遗产 四明内家拳

时间跨度至今,内家拳已经成为拳术类别,民间人流行将近似的太极、形意、八卦等拳术归为“内家拳”,并与以少林拳为代表的外家拳相区分。宁波古称四明,16世纪中叶后内家拳盛行于浙东四明一带,流传在四明的原始内家拳则被称为“四明内家拳”。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本文将以浙江民间重要拳种之一的四明内家拳为研究对象,把研究的焦点指向四明内家拳的继承及生存状态,对四明内家拳的保护进行思考与展望。通过进一步细化四明内家拳的历史渊源、文化属性、生存状态,把握其传承、保护和空间拓展规律,为宁波地方拳种的生存提供理论参考。

一、四明内家拳的文化溯源

(一)起源

关于内家拳的源流,《王征南墓志铭》载称:“起于宋之张三丰”,“夜梦天帝授之拳法,厥明以单丁杀贼百余。”后世关于内家拳的附会之说,多出于此。1930年,著名武术史学家唐豪在《少林武当考》一书中则认为:“言三丰为内家技击之祖者,始于此文,然不足信也”,“梦中授拳……其说荒诞”。从内家拳所用的六字拳法通臂、仙人朝天、抱月、扬鞭等拳术名词来看,内家拳仍是古时劳动人民在对武术的创造发展过程中演化而来的。

宁波古称四明,内家拳这一名称被正式提出来最早也是出自宁波人黄宗羲之口,目前对内家拳的拳法纲要记载最为全面的文献同样是来自宁波人黄百家。作为黄氏父子(黄百家乃黄宗羲之子)文章中谈到的内家拳的重要人物张松溪和王征南,都是古时宁波人。不仅黄宗羲说,内家拳在“嘉靖间张松溪为最著,松溪之徒三四人,而四明叶继美近泉为之魁,由是流传於四明。”

(二)四明内家拳的文化特色和技术特点

国际文化交流教授乔然先生在首届内家拳学术研讨会上认为:四明内家拳以柔克刚、以静待动、后发先制等特点,最具有中国文化本质特征;除了内家拳没有任何一种拳术有那么多的哲学道理。

四明内家拳既是一种具体的拳术,又是一门精湛巧妙的综合艺术,是历古以来众多得内家拳先辈们在长期生活当中,继续了前人的经验基础上,广采博学百家之长,使之融会贯通,又经过反复实践锤炼总结中逐步创造和发展而来的。

四明内家拳传人、宁波武术协会四明内家拳分会会长夏宝峰:“四明内家拳传至民国时期,经过剡源夏明土老先生去伪存真地保留了原始内家拳最核心的:七十二加一的变法、三十九打法、二十四加一的正侧,以及最精华的小九天(阴阳十八法)和十二归一(即十三丹功),其中又有贯气诀、文十段、武十段、十二段锦以及强硬拳术的四明长剑技和伤科易算等。拳谱名目:落路架、顺风锤、推扳手、南兵拳、内家醉八仙拳势、七十二行拳、雷公飞心腿、三十六计拳、小九天(阴阳十八法)、玄功绝技(分:贯气诀、文十段、武十段、十二段锦等)、十二成一、龙形圣手(分:靠打、缠打、脱打)、四明兵谱(分:短棍、四明刀谱、四明剑谱、四明暗器类)等。”

二、四明内家拳的文化传承价值分析

(一)四明内家拳体育健身的价值

四明内家拳的各种基本动作、基本组合、徒手与器械的各种套路运动,通过它的自身特有的运动特点和方法,使人体的速度、力量、灵敏度、耐力、协调性、柔韧性等多种素质得以锻炼。传统武术还讲究调息行气和意念活动,对调节内环境的平衡、调养气息、改善人体机能十分有益,真正起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作用。

(二)四明内家拳民族认同感的教育价值

民族认同感心理是客观存在的,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体现,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在国外,提及中华武术,华人会感到无比的自豪。传统武术项目成了人们交流和学习中华武术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对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民族的认同感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

(三)四明内家拳审美与艺术教育的价值

四明内家拳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它蕴含了独特的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集体育和艺术于一体。像四明内家拳这一武术项目既注重外在美,又注重内在美,内外兼修,凝聚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和民族美感

(四)四明内家拳历时教育价值

中华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民族传统体育就植根于丰厚的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上,见证了历史的发展。每一种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记载着当时的历史,都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日常生活的映射。都折射出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文化理念。四明内家拳也不例外,它是宁波历史的缩影,更是历史发展与进步的映射。

三、四明内家拳的保护与传承设计

(一)加强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

实践证明,传承人对传承传统体育文化起到积极的作用。作为某一种体育技术或者技艺的、且具有突出能力的代表者,传承人对民族的历史、宗教、习俗、文化等较为了解,系统的掌握着本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他们一旦去世,这种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必然消失。因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四明内家拳的传承人加于保护,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传承人的氛围和环境。

(二)科学构建四明内家拳的技术理论体系

四明内家拳要发展,自身科学文化是基础,完善其技术体系是四明内家拳走向科学化的第一步。即在传统的技术体系上,按习练者的不同需求编排内容,构建新的技术体系,如针对习练者按技术难易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的内容,针对防身为主的群体,可以安排单势和对打练习。其次理清四明内家拳的理论,建立完整的拳种理论体系,这其中要去伪存真,避免牵强附会,紧密结合四明内家拳技术,理论要对技术的修炼具有指导作用。要用现代科学诠释传统拳理,进一步揭示传统理论不能回答的问题。

(三)将四明内家拳引入院校教育

2002年,我国举办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会上呼吁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认为当代的教育理所应当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使命,在学校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所维系的价值体系和思维方式上都占有明显的优势,可以在保存民间文化多样化的智慧源泉和思维途径,以及界定民间非物质文化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方面发挥较大的优势。

(四)顺应社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要求

政府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四明内家拳生存环境的维护者和改善者,是资金的支持者。因此,政府的重视是四明内家拳产业化发展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我们要合理开发四明内家拳可以市场化的那部分潜力和空间,这是促进四明内家拳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尊重历史,尊重科学的自觉意识下,建立“政府调控、专家指导、市场竞争机制”,这是四明内家拳在当今社会体现其经济价值的最好方式。

四、结语

四明内家拳这一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不可逆性,一旦消亡,将是人类无法挽回和弥补的重大损失。它所蕴含的是我国地域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文化特色对捍卫国家文化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政府应该积极采取相关的措施,加大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力度和投资力度,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提供生存的空间。

参考文献:

[1] 清·黄宗羲.南雷文案卷六·王征南墓志铭[M].

[2] 清雍正十三年(1735)·曹秉仁.宁波府志卷三十一·张松溪传[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