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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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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

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莺歌柳书;非遗;传承与保护

莺歌柳书是2008年由山东省菏泽市申报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①口述史最先于20世纪出现在美国,作为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也被我国广泛应用于非遗及其他各人文学科领域中。莺歌柳书在发展过程中遗留资料较少,且目前是濒临消失的状态,好在传承者们的居住区域相对集中,故笔者以传承人口述史为视角阐述莺歌柳书的现状。本文口述史材料基于对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多次采访整理而成。

一、莺歌柳书发展历史

“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中国曲艺集成•山东卷》(下)中说:“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但从目前尚存曲目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②;李梦华老师也在《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一文中论述了莺歌柳书可能存在的五种流变,其一就是莺歌柳书是由明代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但从曲调唱腔对照来看,已难看出两者联系③;何丽丽在其博士论文《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④从伴奏乐器、节奏、旋律及旋法等多方面论证曲艺类莺歌柳书完全是柳子戏【莺歌柳】的简化版,两者的联系是紧密的且是显而易见的,了“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说法。笔者翻阅大量专业书籍坚持莺歌柳书是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的观点。菏泽地区最早的莺歌柳书艺人是清末民初曹县仲提圈的张瞎子(1848--1928),其弟子为曹县张保亮和定陶曹志田;曹县张保亮的再传弟子为曹县郑庄郑玉昆(1904--1976);郑玉昆晚年又将莺歌柳书技艺传授给曹县郑文祥和菏泽的高志军、平。第二部分莺歌柳书的发展现状将以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口述史为主,并参考笔者的多次田野调研。田野调查和口述史的整理均为笔者在2020年9月至11月末完成。为叙述方便,口述史不以问答形式呈现。

二、莺歌柳书的现状

笔者于2020年11月30号至菏泽市曹县郑庄乡寻找藏匿在民间唱莺歌柳书的老艺术家——郑文祥老先生。寻找过程算是顺利,据资料显示郑文祥先生1946年或1950年生人;笔者找到年纪相对大的老乡询问,大家对郑文祥先生很是熟悉,大家都知道街上有个唱曲儿的先生。见到郑文祥老先生很是亲切,家里非常朴素,像大多数曹县农村家庭一样,不同的是先生家里摆放了几张很显眼的关于莺歌柳的证书和奖书。郑先生今年高龄73岁,由此看来网上资料不准确,应是1947年生人;老先生自谈有个乳名儿“刘根儿”,街上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喊。郑先生8岁开始学习莺歌柳书,其老师是曹县邵庄镇郭庄的郑玉昆先生(现已离世),在这期间也学习了山东琴书,且郑玉昆先生也只有郑文祥先生这样一个学生;郑文祥先生20多岁的时候,由于家庭和生活原因,就不经常学习和演唱曲儿了。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9年,2008年莺歌柳书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1月,菏泽市文化局命名郑文祥先生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6月山东省文化厅命名郑文祥先生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市政府和省政府层面开始对莺歌柳书重视起来,在莺歌柳书被评为国家级非遗后多次邀请郑文祥先生录制莺歌柳书,对即将消失的这一曲艺文化施行抢救性的保存;而且每年会给传承人六千多元的补助。老先生说08年09年那会儿孩子们正好也稳定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他和老伴儿可以享受日子了。据郑先生描述,他的老伴是给他伴奏最多的,老伴拉曲,他唱曲;老伴刚开始不会拉弦,耳濡目染加上他的点拨,日子久了便无师自通了。郑先生说经常载着老伴到曹县的广场和公园里一晌一晌地唱,冬天冷了便唱得少,也有好多围观的人,但是大部分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他都会热情地向大家介绍;有时候唱莺歌柳书时间久了会随性改口唱段山东琴书,就这样反反复复唱,也不会心生厌倦,觉得让大家听到传统曲艺自己心里也特别开心。笔者总结:郑先生平时演出和休闲演唱的曲目都是传统留下来的,在这过程中没有创新,更没有关于莺歌柳书的创作班子;郑先生教学生也是倾囊相授,那么目前看来,莺歌柳书在没有创新的情况下,目前保存的算是“原汁原味”。郑先生中间收过很多个学生,但坚持下来并唱得地道的只有平老师一个人,其他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不会唱曲儿了。现在莺歌柳书的传承人只有两位,一位是73岁高龄的郑文祥先生,另一位是他的学生——54岁的平老师。两位传承人老师都在尽全力寻找下一代传承人,唯恐莺歌柳书在此出现断代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梳理

(一)莺歌柳书濒临消失。莺歌柳书在2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曾辉煌过,也曾萧条过,目前已经接近消逝,主要体现在这一曲艺形式面临无人传承的状态,不禁引发思考,存在200年之久的莺歌柳书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濒临消失?(二)传承人严重缺乏。经笔者了解,菏泽当地高校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早在2014年便让学生学习并演出莺歌柳书,并在平老师和其他老师的指导下将《偷诗》搬上舞台,但此后并没有学生坚持下来。没有学生自愿长期学习这一曲艺形式,是目前莺歌柳书存在专业传承人较少的主要原因。(三)群众被隔离。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许多当地人对于莺歌柳书是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在很多人心中更是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但莺歌柳书目前少有社会参与,当地人对当地的宝贵文化没有熟悉的认知;也就是郑长铃老师所提出的“民众被隔离”。民众被隔离,没有社会的广泛参与,这种保护终究是无根之木,事实上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⑤民众参与进来,让更多青少年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学生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熟知当地非遗文化是当前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四)精神财富不被重视。莺歌柳书这种文化表现形式已经与当代的社会生活有了隔阂与距离。隔阂越大,距离越远,消逝的速度便会越快。当代社会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曲艺形式似乎不再符合大众审美。莺歌柳书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由许许多多精神财富累积而成,莺歌柳书面临失传足以以小见大,当精神财富一点点被剥离出去,可想我国传统文化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根魄,我们如何挽救历史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⑥中第七条有明确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笔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莺歌柳书存在的以上问题,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分别从官方建设和艺人本身建设两个层面出发。(一)官方建设。1.相关文化宣传机构应加强对非遗文化的宣传工作。从官方层面让大众认识到非遗文化对我们的重要性。莺歌柳书已接近消逝,在此情况下应增加演出次数;增多演出场所;举办非遗文化的专场研讨会、展览会等等;让越来越多的人看见、听见并感受传统文化。让非遗文化越来越多地走进博物馆、让越来越多的民众走进博物馆,任何文化形式的保护与传承都脱离不了群众,只有让大众了解认知文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才得以更长久地存在。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虽然越来越多的文化被列入省级或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单位之间分工不明确;被保护的文化被分层;文化遗产所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保护的认知发生偏差等。针对莺歌柳书的保护与传承,我们要认清一个实质问题,即我们要保护与传承的是莺歌柳书这一曲艺形式的技艺、唱腔、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而不是片面地保护莺歌柳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名分。在实质性的保护工作上,不能让保护工作只是成为一个口号,不应把非遗名录项目从文化的整体性中抽离出来。目前莺歌柳书赖以生存的土壤是鲁西南菏泽地区,我们应把保护莺歌柳书所在地区的社区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注重起来,保护好生存环境,是非遗文化存续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保障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生活,只有传承人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才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文化的建设中。3.当地教育部门应适当地对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包含的文化形式。培养当地青少年、高校学生学习传统曲艺,使其了解非遗,了解文化遗产对于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教育部门可以提倡教师在音乐课堂和实践课堂中开展莺歌柳书的相关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同时学习传统曲艺,为传统文化注入更多年轻的血液。相关单位已将遗产名录不断地更新、确认、立档、研究、保存,我们当代人的任务就是如何在生活学习中做到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与振兴。(二)艺人建设。1.提高数字化。莺歌柳书发展到当前依旧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这种保存传承方式虽然可以将艺术经验更直观地传达下去,但是显然也存在许多弊端。在条件的允许下,传承人可适当做好对当下曲艺的资料记录、视频记录,提高传统曲艺的理论化、多媒体化,让大众接受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让传统文化跟上现代社会的步伐。2.增加市场化。面对莺歌柳书社会市场的急剧萎缩,艺人老师们应当在官方部门的帮扶下努力使这一曲艺形式走向市场,并开拓市场,让观众可以进入剧场欣赏莺歌柳书演出中所讲述的故事。3.推陈出新。历史留给我们的传统文化固然宝贵,但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留存少不了创新。在传统曲目的基础上,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创新呢?我们应该创作出更多符合当下大众口味的作品,让越来越多的新一代人继续传播,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于历史,生存于当下,或存续于未来。保护与传承就是保护当下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在上迎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艺术文化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从保护的角度而言:面对莺歌柳书这一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该消除隔阂,拉近大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带着合适的方法融入到非遗文化世界,其实恰巧是这些宝贵的非遗文化遗产丰富地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

注释:

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下).第一版,北京:中国ISBN中心,1982年12月:第1281页。

③李梦华,《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曲艺,2020.10。

④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9.04。

⑤郑长铃,《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安全问题》,贾磊磊等主编《建构文化江山——第二届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5年版。

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闾山满族剪纸;满族文化;保护;发展

一、闾山满族剪纸的起源

满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了极具民族特色的满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满族剪纸为载体传承至今。闾山满族剪纸流传于辽西锦州市北镇医巫闾山地区,记录了医巫闾山地区从原始社会至今,长达七八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是目前保存较好的满族文化元素之一。在历史的积淀中,闾山满族剪纸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并且蕴含着大量关于满族信仰、风俗、生产和生活的内容,不但是表现满族原始的自然神、始祖神、生殖崇拜等萨满文化的主要形式,还是研究满族文化起源的重要史料。闾山满族剪纸在当地的满族文化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民俗方面。清朝中期以前,满族文化具有非常鲜明的独立性,自成一派,剪纸艺术作为一种民间艺术,并不能够作为满族文化的代表。清朝灭亡之后,贵族阶层的文化大多随之消亡。因此,满族文化的代表不再由帝王和贵族阶层所决定,平民百姓的文化成为满族文化的象征与符号。由此开始,剪纸艺术逐渐被人们所熟知。闾山满族剪纸存在于满族人生活的诸多方面,它不仅是各种节日和祭祀活动烘托氛围必不可少的文化符号,如窗花、喜花、祭树等,还是服装、鞋帽上的刺绣图样。早期剪纸技艺主要依靠家族内传承的方式延续,通常由家中年长女性传授给年轻一代,与此同时蕴含于剪纸技艺之中的民族信仰、习俗和生活方式等也得以传承。

二、闾山满族剪纸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闾山满族剪纸虽历史悠久且多存在于满族人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物质文化的变迁,闾山满族剪纸同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丧失活力并逐渐走向没落,面临着传承人老龄化甚至出现断代现象、公众认知匮乏、实用价值降低、传播方法老套、专项经费不足的问题,严重阻碍着闾山满族剪纸的保护与发展。

(一)传承人断代

据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可知,我国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达到了63岁,其中40岁以下传承人占比不足1%,与之相对的,60岁以上的传承人占比达58.3%。②由此可见,非遗传承人“老龄化”及“断代”现象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年轻人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发生极大改变,抛开计划生育政策不谈,“多子多福”的生育观也早已被摒弃。因此在如今时代背景下,闾山满族剪纸仍以极具满族特色的生殖繁衍崇拜、山林文化等萨满文化为主要表现内容,实在不能引起年轻一代的兴趣和关注,年轻人普遍认为其内容和形式陈旧,缺乏创新。目前,闾山满族剪纸尚有汪秀霞等十余家谱系仍在传承延续,但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汪秀霞、赵志国等人的平均年龄已超过65岁。随着老一代手艺人逐渐逝去,闾山满族剪纸后继乏人。

(二)公众认知匮乏

据《中国文化遗产与公众生活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并不高,且一些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管理和宣传工作乏善可陈,由此导致公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存在的重要性的认知十分匮乏。在闾山满族剪纸的生地和周围城镇,由于宣传不到位和公众自身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人并不知道“非遗”是什么,更不清楚他们随手剪出的图样对文化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是将剪纸作为爱好或是一种活计。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了解,对文化传承的不关注,使得他们很难积极参与到闾山满族剪纸的保护和发展中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产生,若想在民间发展,就需要在民间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如果脱离了公众广泛、积极地支持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就变成了空谈。因此,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重视是闾山满族剪纸保护与发展的关键。

(三)实用价值降低

文化的价值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中才得以体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许多传统文化之所以能从无到有并到达巅峰,是因为在起源时期,能够被广泛应用于百姓生活,满足人的需求。历史上,闾山满族剪纸的确存在于满族人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作为祭祀、婚嫁、节日等活动的文化符号,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但随着时展和满汉民族融合,百姓需求发生改变,许多满族文化和礼仪都被逐渐淡化,并且工业化生产出的产品,如窗花、喜花等价格更为低廉,样式更为新颖。其次,在现代社会,除了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场合之外,满族人在着装方面与汉族人无异。因此,闾山满族剪纸作为服装、鞋帽的刺绣图样的实用价值也基本被削弱。实用价值被削弱意味着文化与生活脱节,失去社会黏性,人们对其传承和保护热情必然也大打折扣。

(四)传播方法老套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关键在于传播,而传播方式和传播渠道的选择将直接影响着传播效果。只有通过选择恰当的传播方式和媒介让非遗文化走出其生地、进入大众视野才能使其获得更高关注度,进而解决受众数量少、文化影响力不足和发展效果不佳的问题。在闾山脚下的北镇市,有300多名满族剪纸艺术家和爱好者,他们常年在附近的乡镇、城市弘扬闾山满族文化,传播剪纸艺术。2003年,10位满族民间艺人成立了闾山满族剪纸协会。在成立至今的十多年间,协会多次走进社区、高校、军营等地传播剪纸技艺。协会虽自发开展多项传播活动,但是这种线下传播方式具有很强的地域局限,传播范围仅覆盖北镇市周边城镇。另外,闾山满族剪纸的线上传播主要依靠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线下传播为主,传统媒体为辅的传播方式使得闾山满族剪纸未能引起广泛关注并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知名度。

(五)专项经费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存在于少数民族或乡村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欠发达,经费不足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中的普遍问题,非遗生地的政府财政支出方面投入有限。没有资金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陷入困境。闾山满族剪纸存在于村镇当中,村镇贫困落后,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没有余力,只能依靠市政府拨款。然而,近些年辽宁省经济在全国排名迅速下滑,锦州市由于产业结构不符合发展需求,经济发展缓慢,难以设立专项资金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据调查而知,当地文化部门多次向市政府申请项目资助,都未得到回应,经费不足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经费问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没有经费的保障,各项活动无法开展。即便满足其他的传承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也寸步难行。

三、闾山满族剪纸的保护与发展策略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闾山满族剪纸,就必须针对其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探索出顺应时展趋势并符合实际情况的保护与发展路径,使得闾山满族剪纸重焕生机。

(一)吸引年轻群体,弥补年龄断层

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关键,而年轻人是非遗文化发展的主力军,只有让年轻人了解、接受和喜欢非遗,才能促使其产生保护和传承意愿,解决非遗传承人老龄化甚至是断代问题,让非遗获得持久生命力。多年间,闾山满族剪纸协会一直致力于通过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学生群体传播剪纸技艺,以解决传承人老龄化问题。但笔者认为,就学生群体而言,无论是中小学生还是大学生,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大多数人都是在被动学习,因为学业压力而被迫放弃很多个人兴趣爱好。因此,通过开设课程或强迫参加活动的方式,一味地向其灌输传承的重要意义只会引起学生反感,不如将闾山满族剪纸的特色结合满族文化制作成各种符合年轻人审美动画作品或益智类游戏,使其主动接受非遗文化并加以探索、创造和发展。

(二)加强非遗宣传,提高公众认知

2017年,由锦州市政府筹划并投资的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成。该基地虽入选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名单,但其在公众之中却鲜少为人所知,并未实现其“传习有场所”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全面开展的目标。为使基地实现其目标,真正发挥作用,政府必须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政府应当宣传基地建设,展示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另一方面,政府以成立非遗传承基地为例,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性及措施,以提高公众认知。在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的人才缺乏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在当地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将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一定宣传能力且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志愿者队伍,定期到公众之间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意义。

(三)顺应潮流趋势,提高实用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只是摆放在展馆里的文物,想要不被遗忘,那就必须要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找到自身的存在感,“活”在日常生活之中,顺应时展潮流,以满足人民生活生产需要。近年来,我国掀起一阵“国潮热”,许多设计师会选择将一些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其设计的产品之中,服饰品类中最成功的就属出现在纽约时装周的中国李宁,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中国的独特风采。闾山满族剪纸作为满族服饰的刺绣图样,其实用价值随着满汉民族融合而大大降低,可以尝试搭上国潮发展的顺风车,联系服装生产厂商将刺绣图样融入服饰之中,并加以改良,建立独具特色的个人品牌,重新找回其实用价值,并以此为平台创造经济价值,为闾山满族剪纸的保护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四)善用新兴媒体,拓宽传播渠道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传播成为主要的传播方式,受众的视野也逐渐从传统媒体转变到新媒体,不同年龄段、地区的受众都会接触到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因此要想让闾山满族剪纸真正被大众所熟知并发展下去,就必须遵循时展趋势,结合互联网技术,与新媒体平台相融合,拓宽传播渠道,从而摆脱老套的传播方式所带来的局限。依靠新媒体传播不仅可以突破传播范围和受众数量的局限,还可以有效改变人们参与非遗传播的方式,如:利用短视频平台直播可以增强受众与传播者之间的即时互动,使受众拥有更多话语权和主动权。另外,鼓励受众转变身份,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上注册闾山满族剪纸自媒体账号,借助自媒体得天独厚的网络优势,将闾山满族剪纸的历史渊源、发展过程、生产过程等融合在原创的图文、视频作品之中传播出去,为非遗保护和发展增添动力。

(五)整合产业资源,建立财力保障

为了减轻对政府专项资金的依赖,摆脱由于经费不足带来的困难和不便,增强非遗自身的生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进行资源整合,形成文化产业运营模式,为自身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根据锦州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锦州市将落实市委确定的“五大工程”,其中提到了“北镇、义县环闾山旅游路建设”。这项建设为闾山满族剪纸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剪纸与旅游业对接,借助旅游业的发展,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进行旅游产品销售和文化旅游市场开发的同时获取经济收入,建立财力保障。

四、结语

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大学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和智慧的结晶。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独特思维方式是捍卫国家文化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的基本依据。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发扬中华民族精神,发展我国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作为一国的高等人才,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应该在保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各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由此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手工艺。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及保护原则

2.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要做到正确认识并科学保护非遗,前提是必须了解其特征,一般认为有下述五大特征。

2.1.1无形性。

非遗是依赖于人的思维的存在,是无形的、抽象的文化思维,并会随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如风俗、仪式、表演技艺等,所以究其本质,它是无形的。因此,一方面它无形可感,而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是有形可感的物质,另一方面它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而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具有稳定性。可见,非遗在传承上的特点必然是通过人的活动进行,而不能是通过物。

2.1.2多元性。

《公约》里关于非遗概念的界定和其所包含的五方面内容等,都表明非遗具有多元性,形式丰富灵活,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乃至在不同的传承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形态都是各不相同的,这是非遗的魅力所在。

2.1.3活态性。

非遗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一种活的文化。它们的文化内涵不是通过物,而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并传达给受众。这种“活态”充分表现在非遗的口头传说和表述中,也体现在风俗礼仪、表演艺术和传统工艺技能等遗产中。

2.1.4传承性。

非遗具有被人类群体或个体一代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它的传承也是无形的、抽象的,是一种人类对精神文化的传承,传承的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来传承,如观念传递、口述、身体示范等形式。非遗是活态的人类文明遗产,是人类不断创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所以,对这类遗产就不能只用博物馆法静态记录和保存,而应该用切合遗产发展和更新规律的动态方法与时俱进地传承和发展。

2.1.5社会性。

非遗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是人类的认知力、创造力和群体认同力的集中体现。非遗产生和传承直接表现在人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性具有过程性特点,是人类实践过程的展现。

2.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原则

非遗是人类的特殊遗产,其保护要根据对其特征的认知,遵循一定的原则。

2.2.1原真性原则。

我们要保护的是原生的、真实的、本来的历史风貌,不能扭曲或遗漏,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非遗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外力造成的损毁或缺乏科学的保护技术,而是人们思想的偏差,如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者政绩而使用一些错误的做法,导致造假或过度开发,就像现下泛滥的“伪民俗”等。坚持本真性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树立对非遗价值的正确认识,继而有效地防止“伪民俗”、“伪遗产”等占用宝贵的保护资源。

2.2.2活态保护原则。

不能把非遗从它所处的环境中单独分离出来保护,比如改变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或是使传承人离开他所处的原生环境,我们要让其在原生环境下继续生存发展,要为非遗特别是传承人营造一个更宽松也更适合其成长的生态环境。

2.2.3以人为本原则。

非遗因其“无形”,所以对它的保护,首先是对其传承者的保护;同时也离不开创造和传承这一遗产的群体对它的保护。《公约》明确指出,要“努力确保创造、保养和承传这种遗产的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这种保护是全社会的、经常性的,必须通过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教育,认识到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另外,还要加强科研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努力完善相关理论,提高保护技能。

3.大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

3.1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现状及局限

高校是进行高等教育的主要阵地,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文化传承和发展创新的重要平台。高校本应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头羊的作用,研究非遗文化,提高保护技能,培养从事非遗保护的人才。但是到目前为止,高校尚未认识到这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因此未对大学生的非遗教育给予应有的重视。

从高校专业设置来看,与非遗保护相关的专业没有纳入现行的本专科教育体系。从课程设置来看,高校很少开设非遗教育类课程,即使少数开设此类课程的高校,一般也是作为选修课,由于没有科学的教学目标和方法,教学效果差强人意。从师资队伍来看,由于非遗保护没有作为一个学科固定下来,高校没有相关专业开设和高级人才的培养,因此专业从事非遗教学和研究的师资严重不足;即使有教师愿意研究,也因它是属于冷门、偏门,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故而对引起并提高教师的研究积极性是极为不利的。从课堂外教育来看,如果没有系统的专业和课程教育,那么利用学生活动的方式让更多大学生认识并了解非遗及其保护的知识将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渠道,但事实上很少有高校组织与非遗保护有关的学生活动,就算有此类活动,也缺乏一个长效机制把活动固定下来,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3.2大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意义

3.2.1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文化自觉。

大学生应该是全面发展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的群体,其别不能缺乏人文素质的培养,而非遗教育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培养他们的文化自觉。非遗内涵丰富,包含广博的传统文化知识,包含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包含着我们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等,对于大学生人格修养的形成、审美能力的培养、文化品位的提高和人文素质的增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2.2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提高爱国热情。

非遗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展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高校应充分利用非遗方面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鼓励大学生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提高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2.3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实践能力。

非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并传承下来的,体现着我们民族的精神和文化,非遗文化本身也体现着一种创造力。学习非遗知识能帮助大学生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提高能力,从而做到厚积薄发。创新源于知识的继承和积累,故而非遗知识的学习对于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都是有帮助的。

3.3大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方法

3.3.1组建相关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目前情况下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重要形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高校应积极创办相关社团,并给予其师资、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组织培养大批学生参与到保护非遗的大军中。这样既有利于非遗的保护,又能带给学生高质量的课余生活。比如常州某学院成立忆江南文化社,其主要活动之一就是研究常州非遗的保护和发展,社团组织学生与非遗传承人面对面接触,亲身到现场体验非遗的魅力,并在大学生中进行非遗知识宣传。

3.3.2在校园内进行宣传。

高校校园是一个很好的宣传阵地,可以在校园内加强宣传,让更多大学生了解非遗知识,更热爱本民族传统文化,形成文化自觉,积极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成为保护非遗的生力军。校园宣传的常规方式是使用海报、校园网、校报校刊等,还可以邀请专家举办相关讲座,或者举办专题展览,展览时甚至可以邀请非遗传承人到校园进行现场展示,还有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可以到高校开课进行技艺传授。比如常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就举办过此类展览,展示非遗的相关知识内容和学生的调研成果,图文并茂,在现场还准备了传统技艺类的非遗项目的体验,宣传效果显著。学院还举办了常州非遗保护的专题讲座,邀请了虎头鞋传承人来校传授学生传统的虎头鞋制作技艺,宣传效果显著。

同一地区的高校之间也可以加强校际交流,成立校际的非遗保护工作的专门组织,比如学生非遗社团联合会等,组织学生定期交流,共享研究成果,举办沙龙、辩论会或比赛,在交流中进一步增强对非遗的认识。比如常州市的非遗博物馆设立在常州大学图书馆内,供市民免费参观,常州各大高校相关社团就可以此为活动基地,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也可以联合各校的力量,在常州市高校内举办非遗知识巡展,或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3.3面向社会进行宣传。

大学生要尽己所能,走出校园,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非遗知识,可以依靠自身的科技文化优势,用现代的方式保护和发展。可以利用自己的学科优势,把非遗保护和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比如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建设专门的网站进行宣传;经济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把某些非遗项目开发成商品进行市场化推广,利用市场的力量让非遗项目发扬光大;传媒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把非遗项目摄制记录下来,也可以举办相关的微电影比赛等,帮助非遗资料的发掘和保存;食品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帮助某些非遗传统技艺类产品进行改进和推广;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撰写相关文学作品,等等。

3.3.4与学生实践相联系。

高校可以建议学生选择非遗保护类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或由学校出面牵头组织一批学生进行这个项目的实践。学生可以对学校所在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从而更深刻地了解当地文化。也可以回自己家乡进行实践,了解家乡的非遗项目及保护现状,深入发掘各地区尚未被发现的非遗资源,最后撰写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论文等。一旦形成长效机制,大学生的参与就可以成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非遗普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减轻政府负担,更好地普及非遗知识。

高校还可以把非遗知识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传统文化等现有课程,使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有机地结合,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更系统更深入地了解非遗。

综上所述,在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基础上,大学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最适当的传承,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康保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刘魁立,张旭.非物质文化遗产精要[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湟源排灯;遗产传承;保护研究

排灯传承与保护现状分析

一、政策保护与地方落实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的加快,非遗文化逐渐偏离社会主流,客观容易导致政府单位重视程度低等情况发生。其次,遗产传承与保护政策缺乏长远规划,问责监督机制不健全,资金使用度不透明,也迫使地方政府急需将遗产保护纳入科学、合理、有效的轨道。最后,由于基层文化单位设施薄弱、资金不充足、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或尚无能力承担重大规划的实施,致使地方文化单位无法彻底履行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义务。

二、传承人与受传者面临的问题

“我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共认定40名,这些传承人,80岁以上的2名,70岁到79岁有10名,60岁到69岁有11名,60岁以下17名。传承人中耄耋之年者占30%,现已去世2人。这些传承人中,年龄最小的30岁,最大的87岁。”[1]目前,我省传承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年龄问题。与此同时,我省传承人收入普遍不高,生活补助较低,有的甚至连生活尚无能力解决,致使传承工作面临困难。除此之外,湟源排灯通常以“师带徒”、“口传心授”方式进行培养,由于其技术难度高,工艺流程复杂,也致使大多受传者半途而废。

三、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创新的问题

目前湟源排灯虽已实现在创新中发展,但如将技术盲目应用,不加以限制规范,则可能出现传统技艺的消亡。这不仅不利于传统技艺的传承,也有违国家保护的初衷。同样,新技术虽能带来丰厚的市场效益,但也有可能致使排灯制作陷入程式化、低俗化困境,因此处理好创新与传统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非遗认知与市场发展前景的问题

湟源县通过多年来举办展览活动,将排灯知名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排灯毕竟作为一种地方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其文化脱离社会主流,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于它的认知程度。目前的排灯工艺品几乎以个人或作坊加工的模式进行制造,这也成为限制排灯发展规模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排灯还涉及销量低、销路少、功能小等诸多问题,这也严重制约了排灯的市场发展前景。

五、实践与学术研究不一致的问题

经过传承人和当地文化部门的多年努力,湟源排灯在造型及样式方面出现了创新和发展。这些富有创造性的工艺是否被详细记录,或传承人在研制过程中,这些富有新意的想法从何而来,与其他哪些领域的人们进行了合作?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都启示都应被遗产保护者记录并加以研究,为排灯在今后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同样,由于我国对于非遗理论研究的起步较晚,客观致使排灯保护过程中,较易忽视对期所处地理环境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从而导致实践与学术不一致现象的发生。

排灯传承与保护中的解决措施

一、政策保护与地方落实问题的解决

排灯保护过程中,应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的进行保护。首先,地方文化单位应根据排灯目前生存状态和传承特征,制定阶段性保护计划,同时应为排灯保护建立效果反馈机制,以便及时掌握保护近况。其次,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排灯文化遗产,树立人们遗产保护意识。建立地方文化部门对话机制,实现官方间定期交流。及时开展对排灯濒危技艺的抢救,加强对排灯样式的收集整理。开展对文化保护人士的定期培训,保障规划的长远实施。最后,地方单位应平衡排灯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寻求非遗传承保护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使这项文化遗产更贴近群众生活。同时也应积极向省外学习,掌握先进的遗产保护措施与方法,为实现排灯的顺利传承提供保证。

二、传承人与受传者面临问题的解决

首先,“加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最根本是要提高传承人的责任心与保护意识。”[2]传承人对排灯的保护与传承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式,为其提供传习场所,也为招收学员提供平台。同样,传承人也可到我省各大高校开展教学,使广大学生投入到排灯的传承与保护中去。其次,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企业和社会资助等方式,成立排灯遗产保护与发展基金会,提高艺人生活水平,为其提供良好创作环境。对受传者也应给予基本生活补助或按月发放工资,营造良好学习条件。再次,完善排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传承人技术成果的保护。最后,建立排灯传承人的确立机制与退出机制、后继传承人的遴选和认证机制。建立排灯遗产专家协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对排灯进行管理。

三、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

“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将民间传统文化忠实的记录下来、保存下来,或者为其提供一个生存空间。而创新是指通过开发和利用的模式对其进行加工、改造和包装,产生新的存在形态,并在未来得到进一步发展。”[3]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求我们建立完备的技艺档案库,对传统技艺进行详细记录整理。其次,以分类的形式对排灯实现保护与发展并存。一方面坚持传统技艺和工艺流程,制作传统排灯;另一方面又不断迎合市场需求,生产新型排灯;不仅可将传统技艺、造型、体裁加以保留,同时也符合广大消费者对排灯工艺品的需求。

四、非遗认知与市场发展前景问题的解决

首先,通过媒体强化人们的遗产保护意识,形成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倡议群众参与拯救活动,通过找寻旧时影像资料或实物,完善排灯资料库,增强社会认知度。通过对青少年开展遗产普及教育,使学生认识保护排灯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传统节日里,可将排灯进行展出,并发行带有排灯图案的纪念章、邮票、银行卡等,或在公交车内悬挂小型排灯装饰品,引导省内群众了解排灯,以达到宣传目的。其次,关于排灯市场前景,地方企事业单位应以长远眼光树立“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理念,分步合理地开发排灯资源,杜绝以牺牲排灯文化资源的方式换取短期经济效益。同时,要积极拓展排灯功能,提升排灯工艺品档次,拓展排灯产业链,将排灯文化元素创造性的融入木雕、家具制作等相关文化产品中。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当地民间作坊、文化产业公司参与制作,实现规模化生产。

五、实践与学术研究不一致问题的解决

首先,开展对排灯艺人、工艺、制作流程等信息的详细备案,将记录内容以电子光盘等形式进行保存。文化工作者应及时掌握湟源排灯的新动态。其次,选取省内著名文化工作者和艺人,组成排灯遗产专家协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最后,大力培养年轻人才,开展遗产课程培训,强化地方人才建设。并通过加强省内外交流合作,为排灯的传承与保护提供理论依据,实现排灯理论研究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排灯文化遗产的产、学、研、用相结合。

结束语:

排灯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关乎湟源县文化与经济的长远发展,随着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围绕排灯遗产传承与保护中的几个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排灯文化遗产是具有个性的。湟源排灯作为一项多元民族文化内涵的集中体现,促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应掌握其个性,从而使保护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其次,排灯内容的丰富性与保护措施相对单一性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虽然我国近几年逐渐加大对非遗产的挖掘与保护,但目前的保护仍是以探索的方式进行开展,无法将与保护相关的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最后,有关于排灯的传承保护与产业开发之间的关系,需坚持“以开发促保护,以保护促开发,以保护为主”[4]的原则进行开展。只有通过互相借鉴、积极沟通、综合比较等方式,才能为湟源排灯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辛秉文.青海省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调查[J].青海文化,2012(2):43~46.

[2]张海英.浅谈平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J].青海文化,2012(3):70~72.

关于非遗文化的传承方法范文第5篇

据教育部(截至2013年6月21日)最新统计,全国2198所普通高校中,民办高职院校有424所。[1]民办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办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也逐渐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认可。但近几年许多民办高职院校的管理者、教育者发现,现在招录的学生越来越难教,部分学生厌学,这种现象如任其蔓延,势必影响教学质量。本文结合民办高职院校教学实践,就民办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厌学现象的成因及矫正对策做一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现状及诸种不良现象分析

近几年,随着生源的逐步萎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等因素的影响,民办高职院校招生的压力越来越大。2011年开始,江苏省在部分公办高职和民办高职院校中,实行注册入学的政策,即只要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选测科目合格,就可申请注册入学,降低了入学门槛。尽管如此,许多学校还是招不满学生,有的学校面临停止办学的窘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来考察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现状,很容易发现问题,并引发一些思考。

1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现状透视

首先,民办高校学生文化素质偏低,学习基础差,制约其今后的发展。这种情况在民办高职院校都存在,但因校、专业、年份、生源性质的不同又有差异。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缺乏必要的积累,势必影响学生今后的发展。

其次,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习惯差,行为习惯差,优良学风难以建树[2]。民办高职院校良好学风的形成还需时日。大到学校的校风、系风,小至班风、宿舍风气,对学生的成长影响很大。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中相当比例的学生被人们认为是差生,他们学习不好并非智商低,而是不良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所导致,如怕吃苦、懒惰、缺乏恒心和毅力等,喜欢投机、走捷径。民办高职院校为这些学生提供了就学的空间,但也给管理者、教育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根据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创设出一条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的途径,显得十分重要。

再次,民办高职院校管理者、教育者的理念和手段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塑造至关重要。前面提到,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尽管与公办高校学生相比,在学习基础、行为习惯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就是这些学生对民办高职院校来讲,也是香饽饽。在办学过程中,民办高职院校管理者、教育者经常陷于两难选择:对学生严格管理,就会流失生源;不严格管理,放任自流,则会自毁长城,办学质量难以提高。因此,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民办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帮助学生成人,把教会学生做人作为第一要务,再教会学生先进的技能和技术,只有这样人才培养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和提高。

2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厌学成因分析

学习是一个复杂的智力活动过程,厌学现象古已有之。在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这样一个群体当中,厌学情况比较突出,有其复杂的原因。

第一,学生个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本人对学习的目的、态度及学习的方法等方面,民办高职院校许多学生在这方面存在问题,有部分学生在高中甚至初中时基础就比较差,就有厌学现象,到了大学更明显。另外学习目标不明确、专业的选择盲目、学习态度不端正也是比较突出的现象,有的学生是家庭逼迫来就读,还有的学生寄希望于混张文凭,甚至还有少数学生是抱着玩的心态来学校。在专业的选择上许多学生也未经过慎重思考,没有把国家、地方经济的发展走向及个人的兴趣、特长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虑。

第二,学校方面因素。主要表现在民办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薄弱、教师教育教学的方法、手段欠佳,学校学习气氛不浓厚,对学生的管理还不完善、课程设置及内容不合理,实验实训设施设备不足等。原本学生希望到大学感受全新的环境,感知浓郁的大学文化,但理想和现实的落差使得他们的厌学情绪加剧。

第三,家庭方面因素。主要体现在家庭的教育氛围、教育理念和家庭环境等方面。许多家长对孩子期望值过高。在孩子高考失利进入民办高职院校后,期望值就变成了零。这种落差导致家长没有期望,孩子对学习的兴趣逐渐失去。另外中国式家长的教育方式,非“打”即“骂”。还有就是不良的家庭环境。不良的家庭环境主要表现在专制、缺乏责任和爱心、溺爱或充满矛盾的家庭,来自这些家庭的学生学习意志力薄弱,容易诱发厌学情绪。

第四,社会方面因素。从宏观上讲,民办高职教育社会认可度较低,社会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认可度不高,往往使学生受到冷落和歧视。这种偏见使得学生学习动力不足,从而产生厌学情绪。

社会就业环境的压力。近几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这种竞争也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学历的门槛要求越来越高,另外无处不在的关系网也使得家有关系的学生感到学无压力,无关系的学生学习失去了目标和动力。

再有就是不良的社会风气,给当代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新的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金钱”“关系”至上,崇尚权力。部分民办高职学生容易迷失自我,失去对学习的兴趣。

二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造成民办高职学生厌学情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学生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配合,建立立体的教育体系,全方位帮助学生,减少或降低他们的厌学情绪,最终解决厌学问题。

1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他们确立学习目标

首先应从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人手,正确进行自我剖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其次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培养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必须要让其内心对所学知识产生好奇心和求知欲,从教与学两个方面人手。从教师方面来讲,在教学上应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尽早地了解和走进自己所学的专业,培养学生对专业实践操作的动手能力,鼓励他们通过学习和实践寻求解决专业技术上的问题,从而产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从学生方面来讲,学习兴趣的培养要靠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广泛涉猎各种知识,主动参与探索和体验。学校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起专业思想,培养专业兴趣。

2 学校方面要不断完善和优化教育教学环境[3]

第一,要狠抓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风是一所高校的灵魂,民办高职院校要得到社会认可,优良学风必不可少。许多民办高职院校以“校训”的形式把学风确立下来,这是外在的一种形式,更要通过日常的教学秩序、学生的行为规范、精神面貌等体现出来。学校要采取各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例如考勤制度、成绩统计制度和考场管理制度等,尤其是考试管理制度,以考风促进学风、教风,杜绝他们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树立诚信意识。

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素养。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水平,取决于管理、教学、辅导员三支队伍。提高教师素质是第一要务。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学生的素质。民办高职院校应着力打造一支专职的高素质的教师团队。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最理想的选择。“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的一专多能人才,这就要求专业课教师要深人生产第一线,熟悉本专业的生产现场和作业流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学校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加强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实践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和教研科研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教师到企业生产第一线考察、学习,从而获得一线实践经验,使教学更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骨干教师。

第三,形成良好师生关系,用爱心唤醒学生。众所周知,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是中、高考的“失败者”,他们在长期的学习生涯中或多或少地受到家长、老师乃至同学的训斥、鄙视和嫌弃,自惭形秽,缺乏自信。因此,这些学生更需要温暖、关爱和尊重。作为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要最大限度消除学生的负面情绪,对学生多了解、多关心、多观察、多谈心、多找闪光点,少告状、少批评、少发火、不歧视、不放弃,关心爱护学生,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第四,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理念。民办高职院校培养的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施教模式,创新教学方法,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新教学方法,推进讨论式、探究式、协作式和自主学习,以强化实践教学方式的工作过程为导向,培养学生思维的习惯,教会学生学习的策略,使学生在专业学习当中产生惊奇、自豪,满足求知欲、创造欲。

第五,适应市场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实习实训,突出职业技能培养,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民办高职院校主要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业,必须突出专业特色,注重实践,结合专业特点有的放矢地设置课程内容。在调整之前要进行社会需求分析、个体需求分析、教学现状分析,应使设置课程既要满足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要求,又要适应学生今后职业生涯的发展;必须结合市场需求,增设一些新兴课程,改进优化传统课程,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民办高职院校应加大投入,增加相应专业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科学合理、先进实用、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技能教室”或实验操作室,让学生在高仿真或真实的职业环境中操作,熟悉本专业的主要设备和工具,进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学生掌握最新最实用的知识和技能,自主发现问题,自己尝试解决或向老师请教,能有效地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意识到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厌学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就业指导对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来说也极具重要意义。这对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了解各种职业,进而引导他们按照社会需要和自己的特点选择就业去向,顺利进入职业生涯,增强学习动力具有现实和长远的作用。

3 提升家长素质,创建良好的家庭环境

古今中外成功的教育实践表明,家庭在孩子的成功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家长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当今社会经济、政治、科学技术等各方面日新月异,家长在教育孩子的同时要注意学习,多了解孩子,深入孩子的内心世界,通过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能力,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用科学的教育方式,给予适当的期望,培养孩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要给孩子创造积极向上、崇尚知识的家庭氛围,他们耳濡目染,对学习也会逐渐喜爱。另外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与学校沟通少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不利,因为这些学生自控力差、行为习惯差,更需要家校双方经常交流沟通,让家长与学校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学生的工作。

4 号召全社会有识之士齐抓共管,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社会环境

社会是一个大的教育环境、生态系统,其环境的优劣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身心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社会各界应重视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教育工作,合理评价,加强对其正确的引导,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转变观念,全社会都重视和关注民办高职教育。要消除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厌学,从社会的角度来讲,首先要纠正社会对职业教育特别是对民办高职教育的偏见,树立重视民办高职教育、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让学生觉得学技术有用、学技术吃香。其次要营造正确的社会舆论,通过大众媒体积极宣传民办高职教育,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民办高职教育,消除对民办高职教育的不正确认识。

第二,政府应积极引导,扶持民办高职教育良性发展。民办高职教育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办高职院校自身也要准确定位,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自身的培养目标,引导学生走出校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如专业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等,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政府和社会各界要支持鼓励民办高职教育,提供宽松环境。这方面德国的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美国将私立高校划分为赢利性与非赢利性的做法可资借鉴。

第三,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学校要同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改善学校周边的环境,取缔不法网吧、歌厅、录像厅等娱乐设施场所,民办高职院校应加大投资力度,多建立一些电子阅览及加装具有网络屏障功能的上网设施,给学生提供一个有良好监管和指导的绿色网络环境。新闻传媒要尽到社会责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刊发正面、积极、向上的力作。

第四,民办高职院校要与企业合作,拓宽渠道,增加就业。社会各界应大力支持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尤其是企业界,应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机会。企业与学校要尽可能进行合作办学,无缝对接,实现“订单培养”,在人才培养上实现双赢。

总之,民办高职院校中存在的厌学现象,已非个案。通过对江苏省内几所民办高职院校的调查并借助网络和其他渠道了解到关于这一话题的许多信息,得出结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不良学习习惯是可以矫正过来的,关键是选准突破口.找准问题的症结。当然就具体情况来说,各学校、各专业、各个不同时期乃至各个学生厌学的原因、程度、表现也不尽相同。“我们改变不了世界,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当务之急,对民办高职院校来讲就是要动员广大的教师沉下心来,改变不适合民办高职教育特点、不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理念和方法,要充分尊重学生,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求知的欲望,帮助他们学好技术、成才成人,更好地立足社会。当然作为接受教育的主体民办高职的学生也要尽己所能,积极予以配合。按照这一思路,只要假以时日,持之以恒,厌学问题就不是什么大问题,遏制乃至根治这一顽疾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名单、新批准的学校名单(截至2013年6月21日)[EB/OL].(2013-06-21)[2013-08-30].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229/201306/153565.html.

[2]姚丽霞.五年制高职学生厌学现象的现状调查及成因与对策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0:16-18.

[3]冯志.高职院校学生厌学现状及对策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8:28-31.

高校发力于非遗文化的“传”与“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高校如何作为?

刘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该是多方面的,包括保护与传承的理念和保护与传承的方式。在保护方面可以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现在提倡的生态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从技术层面而言,博物馆保护、数字化保护等也都是必要和有效的保护措施或辅助手段。就技艺而言,除传统的口传身授之外,利用高校现代化的教学和传播手段传授传统技艺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