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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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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参加全省诚信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对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试点企业进行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全面介绍和宣传通过评价的我市食品工业企业,重点宣传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情况,企业的发展历程、产品和品牌,强化正面引导,扩大企业影响。

2.扩大建设范围。在继续推动乳制品行业和肉制品行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范围,在白酒、饮料、酿造、食用植物油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全年新增一批企业完成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扎实有序推进。一是明确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各地经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工业发展情况,在白酒、饮料、酿造、食用植物油等行业中推荐1至2家企业,继续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企业名单于4月10日前反馈到我委消费品工业处。二是加强咨询辅导,在省食品工业协会统一安排下,邀请有关省级咨询辅导机构依据QB/T4111—2010标准要求,深入企业帮辅指导,确保帮辅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有序推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加快我市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专家队伍建设,履行评价机构职能,积极开展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对已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试运行3个月以上的企业进行符合性及有效性现场评价。

4.强化制度建设。积极研究诚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

1.组织参加企业负责人培训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的要求,落实省、市政府“专人负责、持证上岗”的规定,组织参加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加强对我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重点培训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食品诚信体系建设等。

2.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班。通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职业操守,提高理论与实践能力,确保企业从食品原材料、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有专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为食品生产企业构筑一道食品安全防火墙。

3.组织参加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举办全省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培训班,有效维护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和日常督查,确保诚信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4.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培训机构。在已有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工作要求优先在我市具有食品专业且教学条件较好的院校内,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培训点,积极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师资力量的保障,确保培训点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搭建培训平台。

三、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1.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整合各方力量,围绕关键产业链,选择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共性、可在一定时期内能形成产业化的技术领域,加强研发,形成突破,努力提高食品产品技术含量以及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新技术、新产品展洽会,为企业扩大应用搭建平台。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步伐,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推进食品产业协作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技术优势,整合“政产学研金”各方面资源,力争在生物制造、功能性食品研发、新型食品包装材料开发等方面建立协作创新平台,并积极发挥平台在产业高端化上的作用。

四、加快推进食品行业品牌建设工作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区域和企业品牌意识,依靠树品牌、创名牌、讲诚信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争取我市食品行业全年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2.推进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建设。组织参加全省食品工业强县建设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食品工业强县建设经验,贯彻落实食品工业强县考核体系,加强对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建立。

到2010年,基*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征管难题,使建立诚信途径变得必要

港口建设费征管过程存有较多的实践难题:如国内水转水运输的中转货物征管手续较繁琐。货主为实现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货物核销信息,并在出港时予以核免,申报环节多;现有罚则不能遏制逃费行为,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授权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偷逃费行为进行处罚,但海事管理机构不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执行处罚的主体,以致《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难以操作;保税货物征管政策操作性弱,偷逃费收存在空间。

由于保税货物由海关认定,其认定结果时间跨度大,一般在15天左右,此时的货物可能已经由船舶卸港后离开库场,海事管理机构在未实现与海关信息联网互通的情况下,不可能对货物实现全程跟踪监管,无法在货物提离时确定货物是否属于保税货物而应予征缴;代收单位普遍反映1%的代收手续费入不敷出,与其工作量不匹配,侵犯了企业利益。港口建设费代收需付出包括人工、信息系统、纸张、打印耗材等在内的成本支出,作为代收单位,希望付出能够得到补偿;港口建设费征收设计了以货缴费、以船稽核的港口建设费征管模式,这种管理方式,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偷漏规费行为,但船方、港口经营人、货主、基层海事管理机构普遍对简化征管流程和环节存有期待,要求取消预配收费,并减少审核环节;缴费人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提交单证和报送信息的管理措施,因工作量大和人工成本增加而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取消或简化。

诚信管理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征管手续复杂、奖惩机制不足等征管难题,产生原因是有效征管与有限资源、信用体系与利益追求间矛盾所导致,解决和满足征管的优化需求,可通过建立港口建设费的诚信管理机制,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集中于风险度高的征费环节,加强低信用企业的控制;强化征管资源的精准投入,对依规缴费、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给予便利措施,鼓励企业诚信守法,实现简化征管手续、便利服务缴费人的目的。

诚信管理的经验启示

如何借鉴国内诚信体系建设经验,结合我国港口建设费征缴现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以保证港口建设费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首先是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根据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设定了认证企业(含一般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三个管理类别,分别对应海关原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里设置的AA、A、B、C、D五个管理类别。海关通过设定规范的标准指标对企业进行整体评估,通过评价体系确定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施行不同的管理原则和措施。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实现了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管理效能,以此为基础,海关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把有限的海关监管资源,集中在风险最高的区域,使诚信守法的企业在通关和稽查上享受优惠待遇,而失信企业则相应加强监管,使用更多的监管资源。

第二是税务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在于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使纳税人更加诚信自律,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其适用对象为企业纳税人。办法中规定,采用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纳税人的分类别管理,完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用信用这个标尺来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纳税人在市场中的行为,同时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培育履约守信的行为规范,保障公平竞争。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对信用度良好的企业采取相关便利、激励措施,对信用度较差企业采取严管措施。因此,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后,成熟完备的纳税信用记录将是纳税人开展业务便利的“通行证”。我国税收信用管理工作以采集纳税人税务内部信息、信用历史信息、外部信息为基础,通过直接判级方式和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评价,在每年4月公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可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企业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税务部门会根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治原则,对其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三是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诚信信息,记入诚信档案。诚信信息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行政决定、处罚以及信用评级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信息公布情况、违规违法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信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创新试点安排中,可以在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同等条件下诚信状况较好的申请人予以优先审批、安排;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实施市场禁入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中,将当事人的诚信状况作为确定处罚幅度、禁入期间和监督管理措施类别的酌定因素;在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可以综合考虑被监管的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状况,有针对性地 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或者适当调整、安排现场检查的对象、频率和内容。

第四是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启示。诚信管理是港口建设费征管便利的必然选择。从海关、税务、证券的诚信管理做法中,我们能有一些有益的启示:一是完善的政策法规。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也陆续出台了诚信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信用体系的建立,客观上需要相应的政策制度来规范信用行业以及相关的市场主体,并且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二是建立诚信记录。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港口建设费诚信征缴体系建设的基础。要仿效证券建档做法,积极建立信用档案,明确采集的目标信息、目标采集范围、诚信信息采集部门、诚信信息采集渠道、采集时间间隔、诚信信息分解等等一系列环节,完整、准确、真实地记录管理对象在港口建设费征缴过程中的各项表现,进行归档管理。三是促进征管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只有当信用信息可以查询匹配,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可以识别,才能真正约束市场交易主体,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而提高失信的成本,才能让守信者享受到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回报。四是构建信用评估体系,要积极借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的分级分类管理经验和办法,结合港口建设费实际情况,通过完整、准确地采集相关信用信息,科学确立具体评价指标。五是制定有效的处罚和制裁措施。要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有失信记录的要严格监控,对其各项工作行为实行跟踪监督;要依据有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及时处置,提高失信成本。

港口建设费诚信管理的建议

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将对我国海事监管传统模式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对港口建设费征缴工作的理念转变与管理流程创新提出了新的需求。将诚信管理引入我国港口建设费征缴的管理过程中,是适应新的海事监管形势要求的新思路,具体我们可考虑:

确立诚信便利、失信严管的诚信管理原则。建立诚信体制,实行风险管理,对涉及到港口建设费征管环节的货主及其人、代收单位实行分级管理。通过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对其分类别进行诚信管理,实现海事管理机构合理配置有限管理资源、提高港口建设费征管效率。

制定可行的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进行全面的统筹考虑,建立涵盖诚信管理对象、信息收集、机构管理、组织运行、信用评价、风险管理、奖惩措施等的诚信管理制度。如在分级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可重点将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代收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公平评价”的方式,即由代收单位自愿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而非强制执行,但是对于未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的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海事主管机关按照C类对其进行管理。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正确选取评价指标,不同类别单位应设置不同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港口建设费业务中的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的设计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设计方法,定量指标尽量易取、有效,并根据港口建设费征管实践适时总结,动态调整,及时健全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港口建设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与设施设备、缴交情况、缴交时点、票据管理、资金管理、数据信息报送时效与正确性等,可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

实行风险管理。就是海事管理机构在有限资源下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模型和技术识别风险,尽可能降低规费漏缴的风险,实现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基本步骤包括风险监控、风险评估、风险警示、风险处置等。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字:煤矿;员工;安全诚信

1问题的提出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支柱产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煤炭企业作为高危行业,煤矿企业员工按章诚信作业、严格诚信监管,一切以诚信为基本原则,才能铸牢煤矿的安全防线。近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煤矿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安全承诺活动,促进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这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在煤矿生产中,安全上的诚信缺失将会危及个人生命,给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1〕。其主要表现及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操作的诚信缺失及危害。在现场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在每当问及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是,总有一些职工不是夸夸其谈,就是避而不谈。夸夸其谈的是功劳和苦劳,避而不谈的是问题和不足。

有的职工对操作技术不能熟练掌握,有的甚至不懂规程、不懂标准,而且还不懂装懂,不愿或不善于虚心学习。更有的明知规程标准,但为了省时、省事,就放纵侥幸心理,私自改变作业规程,不按正规程序来,以至长期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最终只会酿成祸端,害人害己。

(2)安全管理的诚信缺失及危害。安全管理上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没有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付诸实际。有的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统揽一切、压倒一切、否定一切的位置上,存在做表面文章,没有从思想深处重视起来。有的是在管理上不严不细,安全检查走马观花,安全投入不能完全到位,安全惩处不能公平公正、严格追究责任。以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

安全管理上的缺失,将直接给企业带来个方面潜在安全隐患,最终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3)管理制度的诚信缺失及危害。由于安全诚信缺失,致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更谈不上防患于未然的效果。比如开展自查活动,往往是不谈主管谈客观,不谈主要谈次要,查出的问题不是太过笼统,就是鸡毛蒜皮,有的问题连整改措施都不知道该怎样拟定,更起不到安全大反思、举一反三的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不严谨,执行不到位。将直接关系到制度的严肃性。

2安全诚信概念和内涵

2.1安全诚信的概念安全诚信的基本内涵是:在诚信道德约束和诚信文化的影响下,企业和个人忠诚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忠实信守安全承诺,主动履行安全责任,以诚实守信的作风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诚信的诚,就是忠诚、真诚、虔诚。忠诚,就是忠诚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地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令,忠诚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真诚,就是组织对职工生命安全的真诚关爱以及职工“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真诚态度。

〔2〕

虔诚,就是自始至终把安全作为“天”字号工程来虔诚对待,把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作为终极目标虔诚追求。

安全诚信的信,就是诺信,守信,践信。诺信,就是以道德操守为保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安全工作做出庄重的承诺。守信,就是以道德规范以依规,信守安全诺言,恪守安全约定,排除一切干扰,忠实履行承诺。践信,就是以道德责任为约束,坚定兑现安全诺言,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2.2煤矿企业安全诚信的概念及要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安监总煤办〔2009〕35号《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指煤矿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和辨识安全环境、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及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

〔3〕

安全诚信的灵魂是诚实守信,核心是责任意识,关键是实事求是,硬性约束是政策法规,柔性要求是道德规范,终极目标是本质安全。①安全诚信的灵魂是诚实守信。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要做好安全工作,都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离开了诚信,煤矿安全工作就失去了道德支持,安全目标就永远不能实现。

②安全诚信的核心是责任意识。无论是煤矿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把安全作为第一目标,把诚信作为第一追求,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强烈愿望,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岗位安全职责。③安全诚信的关键是实事求是。所谓实事求是就是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客观规律,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在安全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尽诚信责、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④安全诚信的硬性约束是政策法规。正确地理解、坚决而忠实地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循规蹈矩,不越雷池。⑤安全诚信的柔性要求是道德规范。诚信以道德自律为基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信守道德规范,把道德要求化成自觉行动,通过内在约束实现自我激励、自我控制、自主管理。⑥安全诚信的终极目标是本质安全。安全诚信建设的目的是提升组织和个人的本质安全程度,促进“四大要素”的和谐统一,最终实现本质安全目标。

3推行员工安全诚信管理的意义

(1)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存。离开了诚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是去了道德支撑,安全目标就永远不能实现。促进从生产矿井到区队班组、从领导干部到一线职工不同层次的责任主体把诚信作为道德底线,以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主动自觉地把诚信作为道德底线,以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主动自觉地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是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生产过程中,不可能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对每一名职工的所有生产行为进行全程、全天候的暗示监督,安全监管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可能全覆盖,存在着“空档”和“盲区”。同时,上级的安全监管容易让上级产生“依赖”、“惰性”等心理。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往往形成上级忙于监管检查,下级疲于应付检查,职工防范检查,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安全工作靠检查推、质量标准化靠突击抓的不正常现象。做好安全工作,需要上级的监督督导。更要靠自身的主动自觉。提升安全监督效能,有效弥补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

(3)是促进安全工作由他律向自律转变的必然选择。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就是要通过褒奖安全诚信、严惩安全失信,进而在道德层面对职工进行安全价值观的塑造,引导职工用诚信道德来控制和约束个体行为,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把安全诚信落实到我要安全的具体行动上。

(4)是深化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的客观需要。

人是安全自主管理最活跃、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安全诚信建设的主体。通过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和争当安全诚信职工,能不断地提高企业和职工安全自主管理意识,提升企业、矿井、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和职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必须向道德伦理层延伸,通过提高“人”和“组织”的诚信水平,追求本质安全。

4安全诚信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联系安全诚信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3个方面:一是传承关系,安全诚信管理融入人本管理思想,突出诚信伦理和道德约束,是对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传承;二是扬弃关系,安全诚信管理继承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合理部分,摒弃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理念的创新;三是递进关系,安全诚信管理来源于传统安全管理,发展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开辟了煤矿安全管理的新境界。

安全诚信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如图1所示。

5建立员工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基于上面的安全诚信的模式,建立了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安全诚信体系包括:“一”个目标、“两”个操作体系、“三”个标准、“四”个保障、“五”个支撑。“一”个目标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两”个操作体系包括现场管理和自我管理。“三”个标准即道德标准、技能标准以及岗位操作标准。“四”个保障是安全教育、安全诚信评价、安全投入和安全监督。“五”个支撑包括安全文化、安全理论、安全制度、安全责任以及信息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1)安全诚信建设的“一”个目标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必然选择,是企业自身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这样一个目标,可以通过“两”个操作体系来实现,即现场管理和自我管理。现场管理是煤矿安全诚信建设的关键和最终归宿,其它各项要素的目的都要落实到现场管理中,其作用最终要在现场管理中得以体现。

现场管理好坏,是检验各项要素落实情况的最终指标。所以,现场管理又集中体现了各种要素的全面效果。自我管理在煤矿安全诚信建设中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煤矿安全自我管理就是将自我管理内涵特别是将人本理念落实到煤矿具体的安全生产实践中,以员工个体人生价值的实现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及管理素质为目标,利用安全理念的引导、逐级安全责任的落实,真正把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安全责任落实于行,从而实现煤矿企业全体职工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格局。

(2)为了更好地实施“两”个操作体系,需要相应的标准作为依据。标准是企业意志的展开,是对企业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的分解传递,是责权利系统的分层分级的细化量化。也就是说,标准是刚性的定额,是岗位员工作业行为的度的界限和量的指令。唐口煤矿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三”个标准,即道德标准、技能标准以及岗位操作标准。道德标准强调职工的履约意愿,技能标准重点强调职工的履约能力,岗位操作标准从质量和程序两方面加以具体规范。

(3)“三”个标准的实现建立在具有相应保障措施的基础之上,只有保障到位,标准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四”个保障即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诚信评价、安全投入以及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从员工的安全诚信意识和能力两个方面展开,要让广大职工接受和认同诚信文化,并自觉自发地积极践行安全诚信理念。安全诚信评价是对各层级的诚信状态进行测评,客观实际地明确各层级的安全诚信程度,从而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安全投入是为控制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消除事故隐患,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而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是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要素之一。安全监督是煤矿企业建立自己的监察制度和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可以进一步保障安全诚信体系地顺利进行。

(4)安全诚信体系的建设必须有相应的支撑体系作为基础,来保证“一”个目标、“两”个操作体系、“三”个标准、“四”个保障的实施。支撑体系作为整个体系的支柱,有着其至关重要的作用。“五”个支撑即安全文化、安全理论、安全制度、安全责任以及信息系统。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是企业全体职工对安全工作集体形成的一种共识,是实现煤矿安全发展的有力支撑。安全诚信建设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先进科学的安全理论作为支撑。拥有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能够改变人们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安全制度是达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前提要素。安全责任管理是对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定义、记录、传达,并保证被清楚地理解、准确地记忆和正确地使用。信息系统通过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保证安全诚信体系的顺利高效地运作。

6结语

党和国家队诚信企业建设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矿井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开展安全诚信建设,不仅是解决当前安全工作突出问题的治标之举,更是推进企业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安全诚信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希望能为以后的研究起到借鉴意义。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征信体系;信用信息;金融机构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6-0111-03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A

一、信贷征信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一)信贷征信管理体系的建立

我国对信贷征信管理高度重视。2002年,国务院成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建设被正式列入议事日程。伴随一般性银行监管职能分设以及新“三定”的实施,人民银行开始正式履行信贷征信管理的职能,为征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自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以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迄今已取得了重要成果。2002年,人民银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2006年升级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全国正式联网运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主要功能是收集、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向商业银行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等基础征信产品,帮助商业银行掌握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选择优质客户,进行准确的信贷决策和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也为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随着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内很多商业银行已将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列为授信的一个重要步骤。

(二)基层人民银行在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人民银行在金融系统中超然的地位决定其在现阶段信贷征信管理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主要原因如下:(1)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监管执法者,而银行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2)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形成了相对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全国网络结构,较为完善的电子网络基础和技术力量,而且有长期监管金融系统所形成的银行信用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尤其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了全国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有这些都使得人民银行主导开发和监管社会征信体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3)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已经成立了征信管理局,专职负责全国征信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央行行使征信监管的行政地位。

1、可以进一步发挥信贷征信系统的作用。“信贷征信”市场的建立虽需要一定的固定成本,但由于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繁多,且不同企业或个人同类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相同,对同一信息来源进行多对象调查时的边际成本较小,平均成本随调查对象数目的增加下降速度快,每次交易中的搜寻成本、决策成本及违约成本,随时间的推移和交易次数的增加具有呈递减的趋势,征信业是高度规模经济的行业。

2、发挥央行的协调作用。首先,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通过加强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制度管理,为防范信贷风险把关。其次,人民银行充分发挥协调功能,使各个金融机构的信息具有真实性、统一性。把征信资料的记载和评定纳入法律规范,督促各有关征信部门依法合规开展工作,确保征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利用征信成果,使金融机构切实从征信体系中获取真实、可靠、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提高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征信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再次,人民银行将逐步统一各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征信政策,加强信息反馈。贯彻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央行最基本的职责之一。信贷信用要发展,央行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有关征信政策,取得各种真实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行业及社会数据,并在法律规范下对经处理的信息进行公开和公正报告。

二、信贷征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央行管理征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履行征信职责难。信贷征信内涵界定不清,影响央行主导全国统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把征信体系建设的重任交给了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的职责是承办信贷征信管理工作;拟订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则、管理办法和有关风险评价准则;承办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等等。但目前对于职责中的信贷征信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外专家学者都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哪些属人民银行目前管理的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哪些属地方诚信建设方面的工作都还是不很明确。基层人民银行对违反信贷征信管理行为无行政执法许可权,履行管理职能束手无策。

2、数据采集难。信贷登记系统尚不完善。一是县域金融机构系统建设进程缓慢,办公经费不断压缩,系统配置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信息查询、数据传输效率低下。二是部分金融机构对信贷登记系统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重要信息录入不全,经常有漏登、错登现象,影响了企业信息的系统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素质较差,报表完全是凭企业主或财务人员的想象捏造,造成申领贷款卡、年审贷款卡不合格,为企业自身带来了不便。

3、吸引人才难。要创建科学、高效的信贷征信体系,就必须拥有一批熟悉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多种专业而且具有较高的分析、研究、预测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大金融机构纷纷开出优厚条件吸引优秀人才,人民银行僵化的工资体制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二)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评级标准不一,导致评级结果的差异。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各商业银行均有一套严格的评定标准,由总行研究开发,在系统内统一执行。这造成各行的分类、标准大相径庭,得出的结果缺乏可比性,失去了联网的意义。

2、信用等级的评定结论难与客观实际相符。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等信息的采集、加工以及信用等级的评定,都是由其自身完成,缺乏社会化、专业化的判断。同时信用评级所依据的统计资料和财务数据,主要源于企业过去三年的报表和记录,根据过去资料而评定的级别,难免会与动态的市场、成长发展中的企业有一定的差异,同时企业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和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缺乏法律约束,容易出现评定结论与实绩相左的现象,以致酿成潜在的信用风险。

3、企业财务信息虚假,导致评级结果失真。

(三)信贷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功能比较单一,利用率有待提高。银行信贷登记资信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这在防范贷款风险和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服务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它只是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与银行发生的借贷关系进行记录,不涉及企业诸如注册资本金变动、股权变更、机构年审和税款缴纳等信息,入库信息仍不够全面。

2、“睡眠户”过多,影响整个系统运行质量。信贷征信涉及的单位、个人数目众多,其中一部分主体同金融机构发生一次信贷关系后其资料进入了信贷征信信息库。如果该主体不再申请贷款,其资料就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成为“睡眠户”。“睡眠户”的信息陈旧、可参考性差,这样的户数占比过大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质量。

3、信贷风险预警功能差。目前的信贷征信仅对历史信息进行监测,且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人民银行由于受人员缺乏等因素的制约反馈也不会及时进行信息的反馈。

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尚显滞后。

三、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设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勾勒出了我国征信业发展的“三步走”战略。首先,建立完善的信贷征信体系。其次,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依托金融业信用体系,融入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的信息记录形成功能齐全、数据翔实的社会征信体系,并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以信贷征信为基础,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现方式。

1、加强征信体系的内部机制建设。

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直接决定信用信息的有效性,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数据是信用产品质量的核心。据调查,我国信用信息80%左右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证券监管、质检、环保等政府部门手中。但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严格屏蔽,信用服务机构或企业难以获得涉及企业的信用数据和资料,更无法得到消费者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就无法征集信用信息进行公正独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供高质量的信用调查、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导致信用信息资源割裂和浪费,开发利用不充分。人民银行要加快信息的采集。加工、积极开展资信评价和征信标准化的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加快信用体系的外部机制建设。

(1)征信管理的法律规范。

主要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方面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先以行政法规或指导意见等形式颁布一些相关规定,执行一段时间后总结经验,提出立法草案,条件成熟后形成法律。另一方面对于急需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以促进现代信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是核心。

(2)消除信用体系建设中条块分割和信息垄断。

一是尽快普遍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要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的方法和标准,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行业或部门基础数据库。安博尔中诚信评级倾力打造最具影响力信用品牌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加工处理监管对象身份和经营行为的信用数据,建立行业或部门内部共享的数据库。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要依法向其他执法部门和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开放在执法和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3)有效维护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要通过政府立法、行业组织制定行规来引导全社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带头积极利用信用评级、评用报告等产品。还应对一些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定对提供信用产品的特殊要求。如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经营许可、质量监督、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承办事项、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中,应明确规定要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或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

(4)加强信用道德建设,提高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