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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47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060-02
作为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岩土地层的勘察工作非常重要。虽然勘察没有参与到建设过程中去,但勘察的全面和深入关乎到高层建筑的基础安全,对整个工程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所以,要重视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
1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
1.1 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的评价原则有两个,一是满足极限稳定值,二是不能超过容许沉降量。确定地基承载力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过程,要依据地区情况进行荷载试验,并通过公式和原位测试计算后方可得出。如果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就应该对地基进行深入处理,在处理前要指定明确的设计参数。
1.2 变形和倾斜
对地基土在纵横两个方向的不均匀性进行勘查,为地基变形验算打下基础。
2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关键问题
2.1 钻孔深度
勘查规范有所规定,在使用箱基或筏基时,勘察孔的深度要大于压缩层的下限,一般情况下孔深能够控制主要的受力层。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D=d+αβb。其中,D指代勘探孔的深度,d指代基础埋深;α指代土层的压缩系数,取值见表1;β指代高层建筑基底压力系数,甲级取1.1、乙级取1.0;b指代基础的宽度。在使用桩基或墩基时,勘察孔的深度应该达到压缩层的计算深度,一般情况下孔深进入持力层3~5 m。
分析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勘察的深度由三个因素决定,分别是基础埋深、淤积桩长、压缩层深度。对基础埋深而言,由于数据可以预估,因此能够当作已知值。对预计桩长而言,根据荷载的大小、当地的地质情况资料、附近建筑经验,来预估桩的分布、类型、桩长等。对压缩层深度而言,国标地基规范、地方规范等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但主要的计算参数都是基础宽度。实际上,这种计算方法并不科学,比较直观可靠的方法是应力控制法。而且,在计算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考虑到地下水的浮力对附加压力的消减作用,土层如果在水位线以下,在计算土层的自重应力时应该采用有效的重度。第二,计算桩平面以下的土层厚度,要考虑到布桩的方式。第三,如果是复合地基,考虑加固后土体扩散应力的影响。第四,确定应力时,以建筑的平面中心位置作为依据。
2.2 钻孔间距
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勘探点间距为15~35 m,该间距的规定比一般建筑和安全等级高的都要小。在实际工作中,钻孔间距的确定主要以现场场地的情况为判断标准,保证钻探的目标地层能够反映出土质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情况,能够反映地下水的情况。另外,也要考虑即将建设的建筑物,在荷载、边角处进行勘测点控制。
一般情况下,孔距可以拉大的条件是:场地地层结构简单、地区建筑经验丰富。比如:某一方向布孔较少,孔距可以超过规定的上限35 m;在孔距可加或者可不加的情况时,根据地层分析如果没有必要可以不加。国外一些报告显示钻孔间距可达50 m。
2.3 压缩试验试样加荷
计算地基沉降量时,如果采用分层总和法,就要用到各个土层的压缩模量。其试验规定,试样的最后一级压力应比土层的计算压力大100~200 kPa。实际上,压力的取值应通过计算决定。
3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评价
3.1 桩侧壁摩阻力
对于液化土层的极限侧阻力,其标准值最好进行折减;对于在湿陷性黄土上确定单桩承载力,要考虑侧桩的负摩擦力。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土层的正常侧摩阻值,为工程试验提供必要的数据。
3.2 地基基础方案
地基基础的设计方案,目前一直是由结构工程师决定的。但是,在勘察报告中除了准确的数据以外,岩土工程师提出的建议都是很有用的,因为它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感知。另一方面,结构工程师在设计方案时会加入自己的习惯,所以应该多设计几个方案,通过利弊的比较最终确定出经济合理的那个方案。
3.3 基坑支护
对基坑进行开挖和支护时,以开挖深度和场地条件为依据,在开挖边界内布置勘探点。勘探点的布置应该综合考虑,孔的深度不要太大。另外,通过测试手段为开挖提供设计参数,例如:通过土层结构和岩土性质,提出土的有效应力参数;通过地下水的分布特征,分析施工过程中水位变化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制定支护方案、降水隔水措施。
3.4 地基的液化势和湿陷性评价
桩基施工时,液化势的评价深度应该加大,而且每一层土的液化势都要评价,不论是否满足水位埋深、基础埋深等控制条件,从而为桩侧阻力做好准备。当深度大于15 m,液化判断可以采用静探法、剪切波速法、标贯判别法、三轴试验法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对策
4.1 加强勘察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一,加强审查勘察报告,尤其是勘察孔的数量、质量等资料,重点把关基础方案的选择、场地的稳定性评价、施工建议等。第二,勘察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的监察管理。第三,推动岩土工程建立体制的出台和实施,确保勘察市场稳定发展。
4.2 加强岩土技术人员专业技能
我国缺乏岩土工程技术人才,专业方向不对口,对岩土工程的理论、方法知之甚少,是导致岩土工程体制缓慢发展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适应岩土工程的市场发展需要。
4.3 重视环境和工程的共同作用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例如岩土不良,要及时进行科学论证,并采用治理措施。
4.4 使用新技术、新设备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能够提升岩土的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从而保证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大的优势。例如:将计算机技术利用在岩土工程的施工治理上,既解决了岩土的预测和防治问题,又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4.5 推行岩土工程的监理体制
一直以来,我国岩土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政府部门承担,其管理体制上存在很多弊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脱节。所以,要建立专门的岩土工程监理机构,对岩土工程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从而规范岩土市场。
5 结语
高层建筑的岩土勘察工作内容多,要求钻孔的深度大,平面布置要合理;要求土工试验保证参数符合规定;要求科学全面地评价岩土工程;要求岩土治理方案要经济实用、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 李和禄.关于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1).
[2] 吕锦伟.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若干问题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2(9).
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依据是: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以下简称“岩土规范”)的3.1.1条文说明对工程重要性等级的解释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简称“地基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7~30层的可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下简称“高规”)将工程重要性等级进行了细化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与地基规范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相同。反映在规范中的内容归纳有“甲级包括: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超高层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乙级包括以上不属于甲级的高层建筑”。《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Y/T0053-2004)指出:油气田及管道重要性等级都为一级。通过上面的叙述发现同样的工程不同规范出现不同的勘察分级。如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在“高规”中定为甲级(即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而按“岩土规范”的规定,勘察等级应为二级。显然在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依据规范不同将会出现勘察分级的不同。因此,建议“岩土规范”继续引入“地基规范”的设计分级,并参照“高规”的勘察分级。将工程重要性分级的条文说明按以下理解并划分。一级: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二级:不符合一级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高度200米以下的高耸构筑物或较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多层建筑和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多层建筑;有一至二层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三级: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24米以下的建筑。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线路架空工程、电厂、水泥工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2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
“岩土规范”的4.1.20的1条“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该规范的4.1.17对高层建筑指出“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但对其它建筑没有指出控制点的要求。而“高规”指出“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一方面“岩土规范”与“高规”在控制点数量上面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岩规对控制点比例没有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把握。本人认为,在勘探点数量及比例上的处理措施是: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单栋建筑的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乙级的不应少于4个,丙级可适当减少勘探点,密集建筑群的勘探点可相互共用。不同类型的勘探点宜均匀布置,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对于甲、乙级勘察每栋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丙级不少于1个。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3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
“岩土规范”4.1.20-2规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则中》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土层取6个土样或做6次原位测试就够。合理的数量与场地大小、土层厚薄、土性的变异系数以及场地邻近已有资料的掌握程度等因素有关,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高规”4.1.7条规定“每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如何理解“每个场地”,若单栋建筑物,每个场地是指该单栋建筑物所在场地,若为二栋、三栋或为一个小区呢?勘察单位大都将每个场地视为一次勘察的范围。土性指标的变异性,用空间场中少数几个点的取样得到的力学性质去预测整个空间场地性质,必然会产生不确定性。点数越少,空间场地越大,不确定性也就越大。所以不考虑一次勘察范围的大小、建筑物的性质和高度,将其理解为每一主要土层的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大于等于6件(组),就算满足要求,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尤其是一些勘察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加操作中,勘察单位往往断章取意,将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变成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组,这就更加可笑了。本人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措施是。首先,对能采取原状土样的地层(如:粘性土)应该在规范中明确规定以采取原状土试样为基本控制指标;而对于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的地层(如:碎石土)才可以原位测试数据做为控制指标,以土试样作为定名的依据。其次,对于样本数量,应该参照“高规”对样本数量进一步明确,即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每栋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宜少于6件(组)次;对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在基础底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米~2米,以下及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当样本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密勘探点。
4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岩土规范”12.1条指出“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时,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所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是指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12.1.2-4又明确规定水和土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判定其有无侵蚀性”。各地执行各自的地方规定、规范的条文。规范既然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的口子,就是岩土工程师应该去充分把握的。岩土工程师应该从场地的环境条件、附近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上游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认为微腐蚀性后得出结论是可以作为乙级及其以下勘察等级的腐蚀性评价依据的;对于甲级建筑甲级建筑应该按规范取样试验论证。最好对不取水样评价的场地由地方勘察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整理腐蚀性评价材料,提出建议及其依据,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作出结论,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的结论形成文件就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了。比如:桂林本身就是山水甲天下的城市,漓江水质本身就可以接近或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上游又有桂林市政府保护漓江水质的一系列措施,再依据目前已有的水质分析资料得出“桂林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为微腐蚀性”的结论是完全可行的。
5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
“岩土规范”3.2.2条的表3.2.2-1提出根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岩石进行分类,但未明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是平均值还是标准值。在实际工作中某石灰岩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是65MPa,而标准值是58MPa,于是按平均值划分为坚硬岩,按标准值划分为较硬岩。而在“地基规范”中就明确是标准值。因此,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的取值应该是取标准值。
关键词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TU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51-0198-02
科学、准确的岩土工程勘察,对于建设项目有着巨大的影响,是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设计、规划及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经济建设工作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论是在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是在计算机技术、勘测手段、测试设备、试验仪器等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提高。但出于对工程地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的考虑,对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就显的十分必要,对于岩土工程勘察的发展与完善具有积极地现实意义。
1 岩土工程勘察内涵概述
不同地质时代的岩层,在漫长的地质作用下形成的形态千差万别,错综复杂,由于岩层在空间上发育的不均一性,造成几大部分地区的地质情况非常复杂,故由于对岩土工程认识不足,勘察方法不对路,工程处理不当,在一些城市发生了工程失误现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因此了解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状况,查清地下岩溶的分布情况,为工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至关重要。就此,笔者特就岩土工程勘察期间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岩土工程勘察指的是以建设工程具体要求为依据,在完成对建设场地地质情况、环境特征和岩土条件的清楚查明和分析评价后,所进行的有关勘察文件编制活动。现代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不但包含了岩土工程勘察本身,亦涵盖了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各种大型设备等在内的广泛外延。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大活动,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岩土相关的参数资料来服务于建筑施工设计。勘察报告中所提供参数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整个工程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其勘察结果对于整个工程的最终造价和安全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2 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常见问题
2.1 粉土划分问题
是粉土的实际应用当中,因粉土的区分试验较为复杂,疏漏情况经常发生,故造成很多粉土的划分未依据规定进行。一些时候,作为过渡体,粉砂可便于对塑性指数的测定,但误判问题普遍存在,如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一些地方出现地质震动,因粉土本身并不属于基础持力层的范畴,故只能依靠塑性指数来对粉土情况作出判定。
2.2 剪切方法问题
依据土工试验方法的规定内容,存在许多剪切方法来提供选择。实践应用中,快剪试验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法。从理论层面上来讲,快剪试验对于细粒土渗透系数的适用范围同粉质粘土的一般渗透系数存在差别,即通常情况下,快剪试验方法的应用较为勉强。特别是对于室内试验,这一问题表现的更为严重,不恰当的剪切方法选择,极易造成岩土难以满足系数的实际要求,甚至出现无法剪切的情况。相比于其他剪切方法,快剪试验在操作上更为简便,但对于较弱土强度的测试,显然不具备足够的可信度,因此,其在各类预算中的广泛应用仍不具备条件。而对比之下,一定数量三轴剪的应用则显得更具可行性。
2.3 膨胀土固结试验问题
膨胀土固结试验是作为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环节而存在的。在其开展过程当中,结果通常表现为:膨胀土同膨胀力分级负荷作用相比较,当前者小于后者时,百分表的读书显示为正值,反之则显示为负值。但这一表现同现实情况却往往是相反的,即膨胀土比膨胀力分级作用大时,显示为正值,反之为负值。这一情况的错误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膨胀土评价工作开展的难度,为后期工作的进行带来了阻碍。
2.4 地基评价问题
对于部分高层建筑来讲,处于对其安全系数和工程质量的考虑,从均匀性角度来进行恰当的地基评价十分必要,是岩土工程勘测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而在现实工程当中,对于那些一般性的非高层建筑,如基本公寓房、别墅等,尽管要求实施着眼于均匀性的地基评价,但具体的方法并未相应给出,从而使得部分单位自行选了针对于高层建筑的地基评价方法,其合理性明显欠缺。
3 岩土工程勘察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3.1 实施有效的勘查管理与监督
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过程当中,防止无用、盲目勘察是最为重要的重要。工程项目有时为追求完美效果,而讲求十分细致的勘察工作并非坏事,但有一个正确的勘察方向十分必要,而不是盲目地开挖、测算和衡量,这样不但造成了资源和时间的巨大浪费,也极易造成数据的差错与混乱。这就要求在实际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当中,强化对现场的勘察管理应成为首要任务,通过对专门现场勘查管理人员与勘察负责人员的设置来实现。同时,应强化对勘察工作的整体监督,对勘察报告中所记录的勘测工作量和勘探质量进行严格、详尽的审查,并将基础型工作视作重点内容来抓,重点流行和关注地基、粉土、膨胀土、剪切方法等问题,对于检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应给出及时的说明与建议,并上报相关部门,通过反馈措施将问题尽快解决。
在土洞、塌陷地段,可在已开挖的基槽内布置触探或钎探。对重要或荷载较大的工程,可在槽底采用小口径钻探,进行检测。对大直径嵌岩桩,勘探点应逐桩布置,勘探深度应不小于底面以下桩径的3倍并不小于5 m,当相邻桩底的基岩面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加深。
岩溶场地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除应遵守工程地质勘察的规定外,尚应调查下列内容:岩溶洞隙的分布、形态和发育规模;岩面起伏、形状和覆盖层厚度;地下水赋存条件、水位变化和运动规律;岩溶发育与地貌、构造、岩性、地下水的关系;土洞和塌陷的分布、形态和发育规律;土洞和塌陷的成因及其发展趋势;当地治理岩溶、土洞和塌陷的经验。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勘察宜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和综合物探为主,勘探点的间距不应大于规范规定,岩溶发育地段应予加密。测绘和物探发现异常地段,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布置验证性钻孔。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穿过表层岩溶发育带。
3.2 强化人员技能培训
岩土工程勘察的全面推行,单纯依靠技术是难以实现的,在拥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来加以落实,如人员业务素质欠缺,这些勘察中易发生的纰漏和错误情况还会继续出现。着眼于这一现实,强化对岩土勘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十分必要,尤其应注重对设计与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同时,为了更好地 同市场发展相适应,还应推进注册岩土工程师制的普遍实施,通过集体与个人的双重资质控制,来推进勘察活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勘察活动质量和效率的有效
提高。
3.3 强化区域地质研究
岩土工程勘察的实质是对工程地质的有效考察,且考察结果需要不断的经验总结,从而形成具有研究性的结果。当前,我国实行统一的岩土工程勘察准则规范,标准的统一性虽然对于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固然有利,但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存在着多样性的地质环境条件,不同成因环境下的统一名称地基土,其力学性质也会存在巨大差异,如地基土承载力会因地区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强化对岩土工程勘察的相关性研究,来制定同要求相符的地方性规范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4 强调空间勘测技术的引进与应用
地质勘察工作中,优异地面技术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但相比于地面技术,空间勘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仍有着很大的空间。空间勘测技术具有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对于复杂岩土情况表现出较高的分辨率,并能够对一段时间内的性能情况作出动态性反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GPRS、GPS等功能在地质勘测中的应用成为可能,也成为岩土工程勘察领域发展的必然要求。因空间勘测具有很大的勘测跨度,观测范围十分全面,这一现实情况下,为便于专业人员对地质、岩土动态趋势的研究与分析,可在一些区域应用统一参考系,这样,经空间勘察的数据信息就形成了变化、动态的连续性数串。相比于单一测点,这一连续性结果更具备参考价值,且为部分危险地质的实际预测提供了必要的相关信息。
4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各类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加严格起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归纳其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来对岩土勘察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促进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地基的处理与施工提供详细、准确的技术参数和工程地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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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岩土工程;施工;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是岩土工程施工及上层结构施工中举足轻重的工作环节。勘察成果的质量将自接影响建设项目的安全和造价。勘察野外作业一般具有短平快,以及突击性强的特点,若勘探前没有综合周密的计划,勘探中不严格按照勘察纲要实施,等室内整理野外作业施工记录时发现问题,若重新补充勘探工作势必会造成一定损失,不去补充又难以满足工程需要及规范要求,这样就会使勘察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1、工程概况
辽宁某地区濒临黄海,中朝界河鸭绿江穿市区面过,北部多山、丘陵,南部东港市有一块沿海岸平源。独特的地形,地理位置,形成了众多的地质、地貌单元。近年来随着某地区改革开放的发展,高层、特殊结构建筑物不断出现,给某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不断促进了某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工作的发展。
2、岩土工程中勘探的基本理论
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建设中主要的一个环节,对土木工程地面下或水下的施工就是岩土工程建设的作用。但是因岩土工程建设施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对较为接近,因此,对自然环境中热能、土层结构、岩石分布或是水的分布风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勘探,以得出相关数据,为岩土的施工做出保障。岩土工程勘探需研究和探讨各种勘探方法机理,与坏境使用的条件及配合,分析勘探的步骤、方向,对于不同勘察阶段如何进行工作部署,分析整理勘探资料,编制岩土工程图,发现岩土工程现场存在的问题,有步骤与分阶段的处理问题,并结合各种理论,对其进行整体评价。对岩土工程建设进行勘探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在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量,一勘探得出数据为主要支撑,保证地质和水文等条件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对于不适合进行工程建设的因素进行妥善处理。
3、工程勘察技术工作人员的问题
专业水平较低
岩土工程勘察中,对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只有专业技术过硬,并通过技术考核的人员才可以正式上岗。但是,目前我国的勘察单位为了能够节省资金,经常雇佣农民工进行勘察作业,山于这些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其测量的结果不得不使人产生严重的质疑,也很难保证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
解决方法:重视勘察人员的技术培训
传统的勘探技术手法难以适应现阶段发展需要,加强对勘察人员的技术培训能够保证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避免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勘察质量以达到工程建设要求。勘察人员在掌握先进的勘察技术前提下,在具体的勘察任务执行过程中可以适当采用不同的勘察分析技术。此类技术手段不仅包括科学分析勘探数据。使用高密度点法分析评价岩土工程,也包括使用计算机等多种方式方法对勘探结果进行科学评估。
4、勘察方面
4.1、勘察深度和间距
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并不像人们看起来那么简单,它比较的复杂,需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有看较大的难度和较重的任务,并且有看较强的突击性,并且不同的工程有着不同的地质,这样就需要不同的勘察深度,这样就让勘察工
作变得更加困难。如果工程地质有着较好的性质,有密实的碎石土等,只需要较浅深度即可。但是如果工程有大量的淤泥,或者是松散的杂填土,那么就需要较深深度的勘探孔,这样在勘探之前,就需要充分调查,掌握勘探区域地层的具体
情况,在具体的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有着特别复杂的勘察环境,那么就无法有效地设置勘察点,制约到勘察工作效果的发挥。
4.2、原位测试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原位测试,通过原位测试,那些地层分布以及岩土特征等情况就可以有效的被掌控,从而更好的进行施工,还可以有效的指导地基设计和施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很多的测试方法,这些测试方法有着不同的应用范围,那么就需要结合勘察结果,来对测试方法进行合理选择。但是在实际的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会出现原位测试不合理的问题,这样就影响到后期施工的安全性。
4.3、粉土方面
粉土是岩土工程勘察中非常重要的对象,它会直接影响到后期的施工。粉土的性质不同于粘土和砂土,它往往以团粒的形式出现,抗液化性能较好。但是粉土的粒分试验难度较大,这样就可能影响到岩土工程勘察结果的准确,不能够全面准确的认识粉土,从而不利于工程的抗震造价。另外,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在实际的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没有完善的勘察方案,没有对方案进行选择,这样就会影响到工程造价。
5、回填土层钻探问题
现在辽宁某地区的部分建筑场地属于填海造地场地,回填成分复杂,以开山石料及建筑垃圾为主,其中碎石、块石含量高,粒径大。在此地层施工过程中,干钻钻进穿越困难,易损坏钻头,同时宜发生塌孔甚至埋钻事故。而JGJ87-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3.2.1条中规定:(1)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遇到卵石、
漂石、碎石、块石等类地层不适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方式钻进;(2)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内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一重或一重管钻进取样。”但根据笔者的施工经验,此类地层以冲击钻进为首选,冲击钻进的同时及时跟进套管。
6、基坑土程和高层建筑勘察中的三轴剪切试验问题
就该地区而言,越来越多的民用建筑层数超过30层、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0m,最深基坑已深人24m,属于一级基坑。GB5007一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9.1.8条和JGJ72一2004((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第6.0.2条明确规定此类基坑和高程建筑均需进行三轴剪切试验。但现在进行的三轴剪切试验所得的试验结果明显偏于保守,依此进行的设计大大增加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成本。因此有的勘察单位仍然是提供抗剪强度的固结快剪资料或经验值,这是实际可行的,但要注意避免行业违规问题。
7、地下水位测量中的问题
地下水位测量工作对于勘察成果报告质量至关重要。工程是否需要进行降水、比水,需要采取什么措施降水,基底附近有无承压水是否会有地下水突涌现象,如何合理地给出设计抗浮水位等等。要想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场地每一层地下水进行认真仔细的观测、分析、论证。
在对地下水观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按规范的时间要求测量初见和静比水位。地下水位量测工作往往存在对多层水位分层的测量,避水措施不当造成上层与下层地下水混为一层地下水,以致漏测地下水位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在见到第一层地下水与第二层地下水之间隔水层后及时多跟套管,比住上层地下水,以避免影响下层水。
另外,在对提供地下水位数据时,也应充分考虑丰水期或枯水期,以及场地附近其他施工状况,如施工降水等。在编制勘察报告中应做以说明,如以提高勘察报告质量。
结束语
岩土工程勘察是保证岩土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勘察质量的好坏自接关系好后期的整个工程项目。因此必须要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及时解决勘察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改进勘察技术手段。除此之外,社会也要提高对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视,并以此来促进勘察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潘广灿,张金来.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探讨[J].岩土工程界,2005,06:31-32+36.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概念;地震效应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is to understand the basic condition of the foundation, and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get to have in the operating process geotechnical parameter, and then put forward according to these parameters based types Suggestion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so as to provide comprehensive, accurate, the specific geological material. This paper discusses some problems of the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were introduc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Reconnaissance; Concepts; The earthquake effect
中图分类号:DF7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岩土工程技术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何利用这门技术,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为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准确、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是广大岩土工程师的追求。本文仅就岩土工程勘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旨在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为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准确、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在岩土工程勘察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就基础及地下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予充分的论证和分析,最终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
1 岩土工程勘察概念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设计施工提供各类土的设计参数,其报告质量对工程的安全和造价起到重要作用。勘察成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工程安全和工程造价。一份高质量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在满足相应规范的基础上,不仅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地下水、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现象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应该进行正确合理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提供合理可信的岩土工程参数和建议。
2 野外勘探工作方面
2.1勘探深度及勘探间距
影响勘探深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地层工程地质性质不同。如: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基岩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浅,而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及松散填土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深,这就要求在勘探前对勘探区域地层大致情况有所了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基础形式及结构形式不同。再者,地基复杂程度不同,勘探点间距不同。在勘探时遇复杂地基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加密勘探点,不能局限于经济或时间等因素而坚持原勘探方案不变,否则难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情况,埋下工程隐患。
2.2野外地层划分
野外地层的正确划分是室内资料整理的关键因素,对较大型的工程由于施工多采取多钻机平行作业形式,技术人员较多,各勘探班组往往各行其是,最后资料汇总后难以统一,给室内整理带来很大困难。为避免这种问题应将所有技术人员首先集中到一起共同勘探一到二个钻孔,统一编录形式,并派专人现场负责勘探区域整体野外分层连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勘探质量。
2.3取样和原位测试
在采取Ⅰ,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有的勘察单位现场勘察时,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层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更有甚者是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3 室内土工试验工作方面
3.1室内测试
通常室内测试的问题主要是岩土样送达试验室后未及时开样测试,或不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操作。例如对要求饱和的土试样,未按规范要求达到饱和时间进行测试;固结试验的压力值达不到上覆自重应力与附加应力之和的要求,很多测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平行测试,提供的岩土报告可靠性差,出现很多与现场矛盾的数据;对于高烈度地区在规定的抗震判断深度范围内的粉土未做粉粘性含量测试。导致高粘性含量的粉土也判定为可液化土,造成投资浪费等现象。因此,土工试验室应及时将送达的土样进行开样测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操作。
3.2内业资料整理
对于野外及室内测试分析所收集的分散、零乱的原始资料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以便于设计人员结合场地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是岩土工程勘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当前该环节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有以下方面:
(1)对设计概念与理论不明确。在岩土参数的统计和分析中,对异常值不加分析剔除,一律参与统计分析,导致分析误差过大,标准差、变异系数过大,得出场地分析不合理、不正确的结论。
(2)对岩土参数的取值不理解。对岩土参数的标准值理解片面,不论什么岩土参数均提供标准值。对于工程特性指标(例如标准贯入锤击数、原位测试所得土的强度指标和室内测试土的强度指标等)必须提供标准值、基本值或特征值,土的一般性物理指标统计其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就可满足要求。
岩土层划分及其物理力学参数的确定是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成果。勘察人员在录入试验数据的过程中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出错。在勘察报告的编写过程中,试验数据及编录表的录入约占10~15%的时间,因此实现试验数据电子版本的通用及野外编录工作的电脑录入,可以大大提高勘察报告的编写速度。
3.3设计、勘察人员的互动
在工程建设中,设计人员往往忽略了勘察报告中在基础处理形式及施工方案方面的建议。勘察和设计往往隶属不同的部门,勘察部门在勘察报告提交之后,就万事大吉;设计部门收到勘察报告时,只看剖面图、柱状图和岩土参数,对地基处理建议等重视不够。此外,勘察人员由于工作的局限性,偏重于查明岩土情况,勘察报告中的建议往往比较空泛,久而久之,设计人员对勘察建议重视程度降低。这种现象对于具体工程是不利的,也不利于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发展。作为勘察部门,勘察前应与设计部门进行沟通,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部门。在进行勘察前,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建筑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做到目标明确,为设计部门提供详实有效的勘察资料。
4 岩土工程分析方面
4.1天然地基均匀性评价
地基的均匀性评价是岩土工程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对地基均匀性评价都有明确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试图从定性定量方面作一些努力,与同行探讨。对天然地基的均匀性评价时应首先确定其平面和深度范围,根据工程勘察阶段和任务的不同,其范围也有很大区别。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选址阶段,应首先确定场地所在的工程地质单元,在整个工程和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评价。而在详勘阶段对建筑地基的均匀性评价时多以建筑物水平投影面积为评价范围,即常以建筑物角点包络线所占的面积为评价范围。其深度评价范围,首先应明确拟建工程的用途、结构、荷载及发展、地区设防标准等多方面的情况,一般而言,应满足以下原则:
(1)地基主要受力层:对于条形基础为基础底面以下3倍基础底面宽度,对于独立基础为基础底面以下1.5倍基础底面宽度,且评价深度不小于5m;
(2)压缩层深度范围:对天然地基浅基础、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按变形比法确定其评价深度;
(3)对于大面积基础其评价深度范围应不小于1倍基础宽度。
4.2关于地震效应的问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场地做剪切波速试验有明确规定,但这个规定没有区别强地震区和弱地震区,而且地基处理后其剪切波速值也发生了变化,场地地基土类型及场地类别也有可能因此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在岩土工程评价及地基设计时有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于重要的建筑物必须进行剪切波速测试,确定场地覆盖层厚度的钻孔应达到覆盖层一定深度,其直接影响场地类别判定及建筑工程的抗震造价。对于液化判别,目前规范要求以标准贯入试验为主,以静力触探为辅,有经验的地区可采用剪切波速。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布置工作量,即可减少标准贯入击数偶然误差引起的差异。液化判定时,应对不少于6个液化判别点分别计算,综合判定;对于薄层有时会出现一层点数不够的情况,出现该情况时应采用静力触探或补充工作量来增加判别点情况,不宜轻易下结论,特别是对于出现一层仅有两个液化点且液化结论不同的情况,更应补充工作量来增加判别点。
4.3忽视生态环境的论证
一些勘察单位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论证不足,其结果是导致灾难性后果。如建筑场地四面紧邻高层建筑物或马路,对于这种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时,除了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的一般要求进行外,还应重点论证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勘察报告中常常忽略这方面的工作,致使无法满足岩土工程施工及设计的要求。基坑开挖时使用的很多技术手段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反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常见问题加以归纳、分析,对其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旨在纠正岩土勘察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为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准确、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
参考文献
[1]顾宝和、高大钊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