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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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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研究

劳动经济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增长 劳动争议 动态关联

引言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从劳动关系研究的角度看,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矛盾上升到一定程度的表现,与一般性的劳动关系冲突相比,劳动争议更能直接体现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状况,其发生数量也是一个更具综合性的表征劳动关系的指标。

在我国经济规模快速发展、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我国企业的劳动关系正在经历着根本性变化:传统计划经济下较为单一的劳动关系被以市场为导向的、更为复杂的劳动关系所代替,劳资双方的利益和冲突更为直接和尖锐。体现在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过去的十年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由2000年的135206件增加至2009年的684379件(均为当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增长了5.06倍,年均增长19.74%(以2000年为基期)。特别是在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当年劳动争议案件数由2007年的350182件突增至693465件,激增98.03%,涉及的劳动者当事人数也由2007年的65万余人增加至百万人以上。

虽然每一宗具体的劳动争议都有其直接原因,但可以理解的是,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和频率的增长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这一宏观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基于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经济增长对劳动争议发生的影响,并利用我国1991-2009年的全国统计数据,从纵向角度对劳动争议数量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以了解经济增长与劳动争议发生之间的关联和影响,为深层次地理解劳动争议的发生原因、判断劳动争议的发生趋势提供参考。

经济发展与劳动争议关系理论分析

经济学中,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一地区潜在产出能力的增加,从现实角度来讲,经济增长则通常是指经济总量的增加或是人均经济总量的增加。经济增长本身所带来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的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发展和进步,无疑对劳动关系状况具有根本性影响。因此,可以将经济增长视为影响劳动争议发生的基础性要素。

在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劳动关系具有不同特征,由此引发的劳资冲突也具有不同表现。但是作为劳资冲突上升到一定程度的劳动争议,其显性发生受到劳动者意识、相应处理机制、成本等诸多要素的制约,因此劳资冲突并不一定必然显现为劳动争议。由此,经济增长与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和频率之间的关系就可能存在多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的理解是:在经济增长初期,由于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工作强度较大、工作报酬较低、劳动者保障不足等原因,劳动关系较为紧张,劳资冲突较多。而随着经济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进步,劳动报酬不断提高、劳动条件日趋改善,劳资冲突开始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和频率也开始降低。由此,经济增长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和频率之间的关系应该呈现震荡衰减的模式。

但也可能存在另一种模式,即在经济增长初期,虽然劳动条件较差,劳资冲突较多,但是受制于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较低、维权意识和手段不足、维权机制不畅等因素,劳资冲突往往并不凸显为劳动争议。而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这些限制性因素逐渐改善,劳资冲突凸显为劳动争议的可能性增大,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和频率反而提高。由此,经济增长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和频率之间呈现的应该是震荡上升的模式。

显然,两种模式之间的分歧在于对导致劳动争议发生的具体因素的认识侧重点不同,衰减模式主要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出发考虑问题,而上升模式则主要着眼于劳动者意识和社会机制角度。对此,笔者认为,从现有的劳动争议界定来看,劳动争议作为劳资冲突上升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不仅只是劳资双方之间的摩擦行为,也是法律行为。因此虽然劳动争议的发生往往直接源于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等客观因素,但其凸现与否却与劳动者的素质意识和维权机制成本密切相关,由此,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模式的着眼点。

但笔者也认为,经济增长与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和频率之间也并非绝对的、简单的递增或递减模式。一方面,这与研究的时期长短有密切联系,在一定的时期内,二者之间会呈现出递增或者递减,但是从更长时期来看,这往往可能只是更复杂模式的一个局部特征而已。另一方面,在限定的研究时期内,二者之间的具体关联在不同阶段也会呈现出不同特征,比如即便是递增模式,但递增速度或加速度却可能存在差异。换言之,二者之间往往并非简单的线性增长,而可能是指数型或者三次曲线型的增长关系。

基于我国经验数据的实证研究

笔者使用我国的经验数据来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考察。具体而言,主要采用我国1991-2009年劳动争议和经济增长的全国数据,从纵向发展角度考察二者之间的动态关联模式。

(一)变量定义和数据说明

以“当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作为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以“国内生产总值”表示经济增长。1991-1996年劳动争议数量数据取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6),1996-2009年劳动争议数量数据取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

(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联

图1给出了1991-2009年我国历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万亿元)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LDcase,件)的散点图,从这一散点图,可以明显看出:

从动态发展来看,1991年以来,我国GDP总量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均呈现出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在2008年,劳动争议发生数量出现了一个跳跃式增长,由2007年的350182件突增至693465件,激增98.03%,2009年劳动争议发生数量虽略有下降,但继续保持在近70万件的水平。

从动态关联来看,1991年以来,随着GDP总量的增加,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二者的这一关系首先在直观上支持了前述的递增模式观点,即随着经济规模增长,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也会相应增长。进一步计算可得,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974,呈现出高度正相关性。

但笔者也注意到,二者之间的这种递增模式并非简单的线性增长模式。2008年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第一年,当年劳动争议发生数量的跳跃性增长不乏有政策影响因素,因此为了更清楚地看到GDP和劳动争议数量之间的关联模式,去除2008和2009两年的数据后重新绘制了散点图(见图2),并标注了相对应的线性趋势线。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在1991-2007年这一时期,与线性增长模式相比,GDP和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之间的关联模式更类似抛物线或者三次曲线的形状—在1996年之前,随着GDP的增加,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以低于线性增长速度的速度缓慢增加;而在1996年以后,增长速度则开始加快;直至2005年左右,增长速度再次开始放缓。

(三)模型分析

为更清楚地认识上述关联模式,以GDP为解释变量,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为被解释变量,分别建立了二者的线性、二次和三次曲线关联模型,结果参见表1和图3。

由拟合结果来看,无论是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曲线,均通过拟合显著性检验,其拟合优度也均超过0.9。但相对而言,随着次数增加,拟合优度也逐渐增加,二次曲线和三次曲线的拟合优度均优于一次线性模型,单从这一点而言,在1991-2007年间,我国劳动争议数量与经济规模之间的动态关联模式更接近于二次或者三次曲线,而非简单的线性增长。

因此,综合考虑之下,笔者认为就当前时期而言,我国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与经济规模之间的动态关联模式更接近于二次曲线的模式,即:

LDcase=-304.762GDP2 + 25068.653*GDP -80368.534

结论与启示

第一,长期来看,我国经济增长与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之间呈现出开口向下的二次曲线的关联模式,即在初期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我国劳动争议数量会不断上升,而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将趋于下降。

第二,目前,我国尚处于劳动争议发生数量的上升通道内,短期来看,随着GDP总量的增加,我国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仍将保持上升态势。

上述的研究结果指出了一个严峻的事实,即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和频率也可能将不断增长。特别是从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微观机制而言,随着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法制制度的健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成本趋于下降,这将进一步催生以劳动争议为代表的劳资纠纷。事实上,从本文的研究结果来看,以政策、法规的施行为代表的维权机制的健全将极大催生劳动争议的出现,例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使当年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激增98%,发生频率也提高了近一倍。

上述事实无疑对目前的劳动争议应对和解决机制提出了极大挑战。如何在保持经济不断增长的前提下,构建与经济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处理和应对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个值得重视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秋惠,于桂兰.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问题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0(3)

2.陈凌,曹飞.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灰色预测及启示[J].技术经济,2007(5)

劳动经济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 经济发展 推动作用

前言:劳动经济学主要研究劳动关系和劳动的发展规律,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史悠久,并且与较多的经济学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动经济学的核心旨在追求以最少的劳动资源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的进步,也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平稳运行。在劳动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劳动经济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策略、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提供理论支持、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通过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可以有效分析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经济现象,也可以有效发挥劳动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给予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支持。

一、为劳动经济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策略

一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劳动者和劳动管理间的协调程度有着较大的联系,所以要想使国家的社会经济得到快速稳定发展,需要努力协调劳动者和劳动管理之间的关系。劳动和经济的问题贯穿于人类整个生命过程中,劳动者的经济活动必然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劳动经济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将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且合理分配劳动者的经济报酬,才能促进劳动关系的更好发展。由此可见,劳动经济问题得以解决的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一套系统的、合理的、科学有效的、有实践意义的劳动经济学理论体系。劳动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理论的一大分支,发展时间较长,并且有着丰富的实践,因而其理论体系较为完善。因此,加强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可以探索出有效的方法策略以解决劳动经济问题,更好协调劳动者和劳动管理间的关系,优化劳动力资源和合理分配劳动者的经济报酬,以有效发挥劳动经济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促进作用[1]。

二、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基础

人类社会的发展自始至终都离不开物质资料生产,而劳动者通过劳动进行生产产品和劳务供给,促进了物质文化生活的发展,也满足了更多人的广泛需求。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应该积极充当经济管理者的角色,通过出台经济政策的方法而规范社会发展,并且对社会发展中的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有效发挥经济管理职能,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在国家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时,需要制定一些有效的劳动经济政策,但政策的制定必须依据一定的理论。劳动经济学理论来源于一定的科学原理和研究实践,进而可以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国家制定经济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既可以规范国家的经济发展,又可以促进国家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科学制定劳动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仅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经济利益,以促进劳动者在社会劳动中有效发挥创新能力和主观意识,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国家依据劳动经济学而制定经济政策,不仅能够促进劳动经济学更为广泛的应用,而且也能使经济政策制定更加合理[2]。

三、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提供理论支持

加强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可以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科学理论体系就是建立在劳动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上的,而科学理论在劳动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探索到突破点,进而形成有特色和实践意义的科学理论体系。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以理论为重要指导,广泛研究劳动经济的现象和深入分析劳动经济的问题,以解决劳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社会主义发挥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劳动经济,而劳动经济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劳动关系,所以处理好劳动和经济的问题,需要有劳动经济学作为理论支持[3]。

四、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注重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而发展社会主义。历年来,我国党和政府都重视劳动和经济的问题,并多次进行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尝试,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我国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国民经济计划,和实施社会发展的计划,需要有效解决劳动问题,在完善我国经济制度和推进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方面,劳动和经济的关系更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对劳动经济学的广泛研究和探索,不断寻找劳动问题和经济问题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而针对具体问题而采取有效措施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我国党和政府的高层领导,不止一次强调过劳动方面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重要性,并且我国通过建立和完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运行机制,为解决劳动问题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加强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4]。

五、结论

总而言之,进行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效解决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劳动经济问题,而且也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针对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间的我国而言,加强对劳动经济学的深入研究,更加明确劳动与经济间的关系,能够促进我国对劳动经济学有正确的认识,并推动我国不断探索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经济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刘华.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对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13.

[2]常永智.经济区域竞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D].东北师范大学,2013.

劳动经济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价格法;劳动市场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2-0040-03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界开始关注对长江经济带一体化研究。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试图描述和解释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区域内不同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就业和失业率、劳动力流动等主要指标的截面差异和动态演变路径。从定性角度,以往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定性研究主要从收入(工资)收敛性分析的角度展开,研究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1~2]。杨涛和盛柳刚(2007)从区域劳动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中国城市间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融合,表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工人工资收敛速度快于受教育程度高的技术型工人[3]。从定量角度,以往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定量研究主要是对区域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分割指数或一体化指数进行测算,测算方法主要是价格指数法。赵奇伟、熊性美(2009)利用价格指数法测算了1995―2006年中国消费品市场、资本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分割指数,发现中国各地区各类市场的分割程度都呈现出稳定的收敛趋势,认为中国市场日趋整合[4]。赵三武、钱雪亚(2014)采用同样的方法测算了我国1997―2010年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指数,发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呈现稳定的逐步提高的趋势,我国区域劳动力市场正在逐步整合[5]。

二、实证研究

本文参考相关学术成果[6~8],从定量角度利用价格法测算长江经济带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指数,计算步骤如下:

首先,本部分利用商品相对价格的绝对值|ΔQkijt|来计算方差,其中:

对相对价格ΔQkijt统一取绝对值可以避免两个地区位置调换将引起ΔQkijt的符号反向变化,从而影响到Var(ΔQkijt)的大小。随后剔除|ΔQkijt|中由商品异质性导致的不可加效应,即假设:

其中,αk仅与商品种类k相关,εkij与两地特殊的市场环境相关,若要消去αk项,应对给定年份t、给定商品种类k的|ΔQkijt|求其均值,再分别用|ΔQkijt|减去该均值,令qkij为其得到的差,由qkij所得方差为Var(qkij)。其方差Var(qkij),则可以反映由市场分割因素所导致的套利区间的大小。这个区间越小,则说明市场一体化程度高;越大,则说明区域市场分割严重。然后可以用一个省市与所有接壤省市的Var(qkij)的均值来表示这个省市的市场分割程度,即:

其中,j表示与省市i接壤的所有省市,m表示省市名称,N表示与省市i接壤的省市组合数目。最后,在市场分割指数的基础上,构造本文的市场一体化指数(以integ表示,m仍表示省市名称)如式(5),显然,市场分割指数与市场一体化指数之间呈反向关系。

在得到各个省市的市场一体化指数之后,用区域内所有省市市场一体化指数的均值来表示这个区域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指数[9~11]。具体数值(如下页表所示)。

由下页表可以看出,2000―2015年,长江经济带劳动力市场并没有表现出明显一体化程度加深的趋势,各省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表现出较为剧烈的波动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长江经济带上、中、下地区劳动市场一体化水平较为平稳。从2011年开始,长江中游城市群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开始加深,近两年来有明显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限制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正在减弱,而外部限制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正在加强,长江上游与长江下游结论刚好相反,近两年有所改观。从长江经济带的角度看,长江经济带各省份与外部接壤省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高于与内部接壤省份的一体化程度,表明长江经济带内部劳动力市场分割较为严重,劳动力内部自由流动存在障碍。长江经济带内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并没有表现出与上、中、下游区域划分相一致的结论,内部劳动力的流动表现出不规律性,这就要求从整个长江经济带的视野来消除障碍,加快整个区域一体化进程。

三、结论

劳动力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对于长江经济带长期稳定增长,打造中国经济新“增长极”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数进行处理分析,结果表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区域发展不均衡且程度较低。总体来说,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长江下游地区最优,长江上游地区次之,长江中游城市群较差。但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强劳动力市场合作,一体化程度稳步提升。

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各省市间存在着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趋势没有有效形成。户籍制度、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仍然是长江经济带乃至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主要因素,相关省市可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关保障措施,降低劳动力的流动各项成本,进一步推动劳动力市场区域一体化程度的提高。长江中游城市群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四省会城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这将对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起到积极的作用。未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长江经济带上、下游以致整个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也可制定相关政策以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从而提升整个地区的经济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 FAN Fei,DU De-bin.The Measur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mporal-spatial Evolution of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 Allocation Efficiency[J].Journa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s,2014,(3).

[2] 范斐,张建清,杨刚强,孙元元.区域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的空间溢出效应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6,(4).

[3] 杨涛,盛柳刚.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J].经济学,2007,(3).

[4] 赵奇伟,熊性美.中国三大市场分割程度的比较分析:时间走势与区域差异[J].世界经济,2009,(6).

[5] 赵三武,钱雪亚.基于价格指数法的我国劳动力市场区域一体化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4,(21).

[6] 范斐,杜德斌,等.区域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及比较优势分析[J].科学学研究,2012,(8).

[7] 范斐,孙才志,等.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复合系统协同演化模型的构建及应用――以大连市为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2).

[8] 贾燕军,李晓春.大珠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研究[J].南京]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9] 范斐,杜德斌,等.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的时空格局[J].地理学报,2013,(10)..

劳动经济研究范文第4篇

由劳动法的解释我们可以得出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它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因此依照劳动法一次性地给劳动者的支付的经济补助。因为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中的重要性,所以好多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类似的法规制度,只不过称呼不一样,比如德国将它称为“离职补偿金”法国将它称为“辞退补偿金”而国内的香港地区将它称为“遣散费”,台湾将它称为“资遣费”等等。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以“经济补偿”作为名称。

(一)经济补偿金的特点

经济补偿金是用以制约用人单位任意解除与劳动者的约定的手段,从劳动立法上进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试用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三种特点。

1.法定性

法定性是经济补偿金最重要的特征,因为《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试用区间,怎样支付履行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使解除或禁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能够合法化,没有依法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性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以及我国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环节与强制性。另外,经济补偿金的有一些特殊适用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的23条中有解释。

2.单向性

这是经济补偿金最具特色的特征,因为它具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不具备的给付方式不可逆转性的特点。所以这一特点是区分它与其它“两金”的主要依据之一,后面也会提到。单向是指支付方只会是用人单位,而不会是劳动者。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的这一设计体现了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保护处于劳动关系中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3.有限性

这是经济补偿金的一项基本特征,任何制度都有它的限度,经济补偿金也不例外,《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中限定的试用范围进一步扩充,将被迫辞职和经济性裁员等特殊的情形也纳入其中。所以说,关于经济适用金的适用范围及支付方式和年限都是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为法律依托和限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利用这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解除就一定要交经济补偿金的。

(二)“三金”的比较

1.“三金”的产生不同

“三金”产生的不同在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法律规定情形会产生“第一金”;“第二金”产生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关键在于是否给劳动关系的另一方造成了损失,产生损失则需要支付“第二金”;“第三金”产生的关键在于是否有约定,并且是否违反约定。

2.“三金”的适用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设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符合这些情形时即为使用,不符合即为不适用。赔偿金的适用情形则是在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伤害的情形下试用。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是在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签署的合理约定,如果没有违反约定或没有达成约定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3.“三金”的承担主体不同

由经济补偿金的特点我们知道只有用人单位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它具有单向性,责任承担方只会是用人单位,不会是双向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则不同,这两金是双向的,如果哪一方出现违反法律或约定的过错,则由哪一方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这个责任主体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二、经济补偿金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演变,我国劳动合同中所体现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除起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外,也同时发挥出了不合理的一些负面效应。现在笔者简单总结几点经济补偿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过高增加用人单位成本

经济补偿金制度因为其单向性的特点,和适用情形的规定,所以对于那些劳动者流动率大的用人单位来说,会过高的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当公司一旦想改变人事策略时,因为转变而带来的人事成本会使公司难以承担。

(二)金融危机等情景出现时加大企业负担

用人单位遭遇经济环境动荡,适时地情况下要采取紧缩的企业战略,缩减企业规模来保持实力缩减成本,迫不得已解除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原本是为了裁剪员工增加公司运营效率,在国内的经济补偿金制度执行下,数额庞大的金额会使行驶紧缩性企业战略的企业举步维艰。

(三)弱化国家社会保障

经济补偿金的实行实则强调了企业的责任承担,一定程度上它起到保障功能,却又起到了弱化国家的社会保障责任的负面作用。我国正在为失业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建立趋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以,主要责任承担方应当是国家而不是用人单位,所以经济补偿金引导保障责任主要承担方在用人单位不是完全正确的。

(四)制度设计不合理

经济补偿金制度在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劳动合同有还是没有持续性,比如以完成一定劳动任务约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以工作任务额作为期限,并没有持续性可言。若是解除短期的且没有持续性的合同,也要给与经济补偿的话,其实是无形加大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又混淆有无持续性劳动合同的实质区别。

(五)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相关制度较少

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类似经济补偿金的制度,我国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僵化呆板缺少灵活性,总是滞后性地出现问题后才有相应的补充条款,不能很好地达到立法先行的预期效果与成效,这样的情景不仅是加大用人单位的负担,而且对劳动者而言权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三、对于我国经济补偿金制度的建议

综合前面的几点出现的典型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的对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特征和现在实施的情形提出建议,从而帮助经济补偿金制度的完善,为其扩展发展的方向,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研究更加细化,并且为今后相应的法规的立法或补充法规也能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

(一)细化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

在我国劳动法及合同法等法律中,对连续性还是非连续的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支付该金的情形解释并不明确,合同固定期限期满还是无固定期限续签的合同应该更加明确岗位要求。而且,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预告性辞退员工和经济性裁员等等特殊情形可以专项立法。

(二)使国家社会保障并行

前面已经提到,经济补偿金制度设定的引导偏向于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所以要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出现层次性,与国家已经订立的失业劳动者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并行,形成互补的关系,缓解不当施压于用人单位的情形。这样,不仅仅是能够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也是对国家极其良好运行及劳动者权益从各方面得到保障的促进。

(三)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相关法

我国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发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是在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但总体的方式还都是像亡羊补牢一样,出现一个问题再纠正一个问题,没有一个预估性的立法,借鉴其他国家地区已经制定的相关法,通过比较学习不仅是取其所长,还是避其所短,预估我国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在台湾地区关于用人单位的用人安置方面,就可以借鉴台湾的《劳动基准法》,以弥补我国相关法灵活性不足的状况。

(四)借助经济赔偿金、违约金

劳动经济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经济社会转型;综述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CJL021);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DFA05008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06JJD770009);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147);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

作者简介:李恒(1971- ),男,河南唐河人,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大学产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中图分类号:F240;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6-0087-04

收稿日期:2008-05-08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所有国家和地区在转型期都要面临的共同问题,英、美、法等国的发展历史也表明,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彻底、永久的转移是一国顺利转型的关键(辜胜阻,2002)。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出现了非常繁荣的局面,而且出现几次转移的高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对于流出地经济社会转型具有深刻的影响。

一、劳动力流动与城乡二元结构转换

根据经典人口流动理论,劳动力从农村农业向城市工业的流动利于促进城乡二元结构的转换,但观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实践,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长期的过程,但这一过程并没有实现二元结构消除的目标,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随改革的深入而缩小,反而呈现扩大的趋势(郭兴方,2004),这反映了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及规模都较低,达不到促进我国二元结构调整的要求。林毅夫(2003)认为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需要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大调整,同时又促进了这种调整的推行,对我国而言则需要对农业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进行大调整,从而提供足够的非农就业机会;但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仍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几乎已经成为学术界一致的认识,不但提供了提高农民收入的渠道,而且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带动其它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李恒,2006)。阎占定(2004)则从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论证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但为什么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并没有最终促进二元结构转换,仍然存在多种解释。

一种解释认为这与农民收入分化有关。如胡苏云,等(2004)通过调查指出农民外出务工与农民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经济发达地区农户外出务工和非农业经营相宜得彰,从而促进农户收入的提高,而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只是对农户非农业经营欠缺的一种替代,对提高家庭收入优势不明显。

另一种解释则认为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造成的。蔡认为我国劳动力流动与城乡差距扩大的同时存在反映了我国工业发展排斥就业的倾向,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就业歧视以及农业和农村发展不足是主要的因素(蔡等,2003)。李湘萍等(2006)则认为是劳动力市场户籍分割导致的人力资本投资差异最终减少了农民工的收入增长。

更多的学者则认为这源于农村工业化成效不突出所致。我国工业化快速扩张的同时,吸收就业增长明显滞后(简泽,2007)。对于传统农区的结构转换研究而言,多数学者强调应该发展适应自身的工业化模式,如程怀儒(2006)提出应该在传统农区发展“近农”型农村工业,以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工业化的相互促进,刘东勋(2007)认为应该构建传统农区开放型的市场化导向工业化模式,通过劳动力向外部的流动来促进市场意识的导入和工业化发展所需资源的聚集,喻新安(2007)则基于新型工业化的理念讨论了传统农区走新型工业化道理的必然性与具体思路,为突破传统低生产率的加工业提供有益思路。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经典人口流动理论在我国的应用仍然存在一定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应用这些理论难以从根本上解释我国劳动力流动与二元结构转换之间的关系(许经勇,2007)。2004年的“民工荒”即是对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在刘易斯工资不变假定下,传统农业会给工业化提供“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然而在存在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情况下出现的民工短缺暴露了我国转型经济中的特殊性,并非劳动力流动不能推进工业化和二元结构的转换,而是需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在区域间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在工业化优先兼顾农民利益的原则下统筹工业化进程(黄泰岩,2005)。这需要建立适应传统农区工业化的新型理论,耿明斋即对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指出传统农区的工业化应该起始于农业,依托于农业并最终服务于农业,而伴随这一进程的正是农村劳动力的跨部门流动(耿明斋,2007)。

二、劳动力流动与农村社会分层

所有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分层体系,社会分层是根据获得社会需求物品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它导致了不同层级对于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同,从而涉及社会的平等、公平和公正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出来进入城市工业就业,并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共同利益要求和社会地位的阶层群体,形成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农民工阶层,对传统农区的经济社会转型带来深刻的影响。

在劳动力流动作用于社会分层的原因方面来看,李强认为这源于户籍制度本身的一些特征,主要在于三点:一是户籍制度作为中国大陆社会分层体系最重要的内容,对于城乡人口迁居进行严格的控制(李强,2004)。二是户籍制度对于不同群体的人所进行的等级划分,其最大特点是强调等级,强调秩序,而且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等级秩序。三是,户籍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相关制度的整合来达到城乡分割的目的的,这些制度的长期作用最终导致两个群体具有系统性的差别,而这些差别却不会简单的由于户籍制度的松动而消除。

更多学者基于调查对农村社会分层进行研究,并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如林晓鸣(1990)依据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把农业人口区分为5个不同的阶层。陆学艺则根据农民所从事的职业类型、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把农村社会分为10个阶层(陆学艺,2002)。潘会玲(1996)则依据职业分化和阶层演变的调查将农村划分为7个阶层,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些划分中,虽然不同文献对农村阶层的划分所依据的标准不同、研究的地域不同、划分的结构和层次也不尽相同,但由于劳动力流动所产生的农民工阶层作为一个独立阶层的存在却具有共同性,它不但是农村

阶层划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意义的阶层,而且成为农村阶层划分的重要作用力量。更进一步,李燕燕(2007)指出农村劳动力流动对于传统农区的社会转型意义在于,它推动了农民由所谓的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当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非社会身份时,传统农区的经济社会结构才有可能得以成功转型。

劳动力流动推动的社会分层对传统农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影响,这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是农民分化和社会分层产生了一个新的农民工阶层,其对市场观念的理解和在经营土地以外获取收入的扩张,最终导致了农民行为的变化(马夫,2007)。二是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性质。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籍,从而不能参与以城市户籍为核心的城市社会分层体系,虽然他们长期在城市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贡献了绝大的力量,但他们仍然是城市中最不正规的、最低层的群体。许欣欣1999年7到8月在全国63个城市对2599名16岁以上的城市居民进行的关于中国城市居民职业声望的调查发现,“建筑业民工”的得分声望是最低的,甚至低于农民的声望(许欣欣,2000)。然而,李培林等(2007)的调查却显示具有较低社会地位的农民工却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态度,表明影响农民工态度和行为的因素更在于自身的纵向利益比较,从而更显著地遵循历史决定逻辑,而不是经济决定逻辑)。显然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并非简单的制度问题,而在于社会意识本身的改变(王玉兰,2004)。

三、劳动力流动与农业发展

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是社会转型的前提和动力,但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发展的效果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的二元论上,持积极影响的观点包括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促进耕地资源合理配置等(武国定,2006)。而持消极影响的理由则主要在于青壮劳动力流出导致的农业生产率降低、土地撂荒等(龚维斌,1998)。张卫平(2003)指出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发展而言,青壮劳动力流出对农业的影响是系统性的,这会导致务农人员的老龄化,并引发多种社会问题。但白南生等(2002)认为,简单的将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归结为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是不全面的,因为农业生产会受到资金投入和劳动投入的双重影响,则要考虑外出务工与农业生产资金投入的替代关系,在资金短缺的地区,追加资金对农业生产的边际收益大于劳动的边际收益,则外出务工带回的现金对农业生产的下面影响要大于由于农业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是资金充裕的地区,则农业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大于务工带回的现金的下面影响。即,农业劳动力流动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并不是必然带来农业生产率的下降,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要注意劳动与资金之间的替代关系(龚维斌,1998)。

由于这方面的文献多是建立在土地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设前提下来分析的,从而不论是简单的二元论,还是折衷观点都存在一定的中足,龚维斌(1999)通过对安徽省无为县的实地调查研究认为,劳动力外出就业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复杂的影响,因为劳动力外出就业一方面是人地矛盾的反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下的这一事实,换言之,农业劳动力外出流动并非是影响农业生产的唯一力量,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过程更多的受制于土地制度和农村农业政策,劳动力外出流动所带来的影响只是对内在制度问题的一个反映。实际上,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消费领域里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市场调节失灵,农业结构失调,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并不能在资源配置方面得以充分体现,也导致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存在困难(冯少雅,2003)。

另外一个重要的着眼点是劳动力流动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由于农业技术的供给来源于城市科研部门,则多数文献更注意农业技术进步与劳动力流动之间的相关关系,而没有深入的讨论二者相互促进的内在机制。如曾广奎等(2005)认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制度性富余在农业技术进步的条件下会产生技术性剩余的情形,而技术性剩余将成为今后富余劳动力产生和流动的重要方面排他。实际是,农业技术的进步需要土地经营方式发生转变,包括土地集中和生产的集约化,由于技术所具有的典型非竞争性和部分非排他性,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导致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动,使其由原来的供不应求向供过于求转换,进而导致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供求关系也发生变化,这又反过来推动技术进步的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劳动力流动的强弱及其在时间序列上的波动性也会导致农业技术进步的效果发生波动,这要求深入分析并把握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障碍因素(孙联辉,2003),并创造适宜农业技术进步的制度环境,李杰等(2005)认为,加快农村经济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不但利于农业劳动力有序流动,而且利于农村劳动力与农业技术进步之间的相互推动,而这需要政府进行多方面的政策改革。

四、劳动力流动与非正式制度的作用

许多学者高度关注非正式制度在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认为非正式制度在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职业搜寻和生活方式各方面带来深远的影响,并将影响政府相关政策的有效性。这一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社会学领域,他们运用社会资本(即社会关系网络)为工具来进行研究,认为经济活动并非随机的线性过程,而是根植于复杂的、包括各个层面的、各种类型和内容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社会资本是一种存在于民众个人之间交往关系中的经济资源,是一种社会网络以及由这种社会网络产生的相互信任与互惠模式,这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尤显突出。

农村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起到了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正向作用,胡必亮(2004)研究了“关系”在农村人口流动中的作用,发现农民在当代社会变迁与转型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关系”这样的非正式制度来实施流动与迁移的,在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像“关系”这样的传统因素往往起到作为作为功能性社会资源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李恒也通过对河南省的实地调查证实了“关系”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在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价值。然而,城市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却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由于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生活习惯与城市文化之间存在距离,而城市文化的“傲慢”与城市公共管理的“偏见”又对农民工产生了排斥作用,使农民工很难真正的融入城市社会(贺宇,2007)。

劳动力流动对非正式制度建设也具有反作用,这一促进机制是通过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对接实现的。涂永珍研究传统农区非农经济发展在推动法律运行的同时发现,劳动力流动对于非法律约束如家庭经营制、拟家族关系泛化、村庄单位文化及人际关系等均起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促进了法律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互动整合(涂永珍,2003)。实事证明,这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会促进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并成为欠发达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

动力源泉(宋丙涛,2007)。

五、外出劳动力回流与人力资本积累

外出劳动力向流出地的回流是与劳动力外出流动相伴随的,对回流行为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白南生和宋洪远通过详细的实地调查,对我国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原因、过程、后果及其对输出地社会经济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现阶段的回流现象做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解释,认为由于在城市化的各种体制障碍一时难以消除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候鸟式的流动是中国逐步实现城市化的独特方式,而且将持续一定的时期(白南生、等,2002)。目前来看,学术界基本上对外出劳动力回流对流出地的影响均认为是积极的,在这一主题上的研究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讨论影响外出劳动力回流的因素。对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数量估计多是基于调查得出的,如白南生等通过对安徽和四川二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调查估计回流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6.3%,占外出或曾外出劳动力的28.5%,占仍外出劳动力的39.9%,但他们不认为回乡农民与未曾外出农民有差异(白南生、等,2002)。而王西玉等(2003)则估计回流劳动力占曾经外出打工的人数的17%,而且这部分回流劳动力中有51.5%已经转变职业从事非种植业的其他行业,从而表明农民工利用打工获得的人力资本和资金、信息,乃至社会关系等发展非农产业,开创新的就业岗位。

第二,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机制。潘晨光和娄伟(2003)将外出劳动力向流动地的回流称之为“智力回流”,因为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学习并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这些积累的知识会由于劳动力的回流为传统农区经济发展所获得,从而促进传统农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彭文慧(2007)进一步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以外出务工人员为载体的知识技术回流;以外出务工人员为载体的市场意识回流;以外出务工人员为载体的人力资本回流,并指出基于智力回流的工业模型是一种间接的工业化道路,其最终达到的目的是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第三,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效应。劳动力回流对传统农区带来的效应是多方面的,包括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利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进工业化进程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传统农区市场化进程等(彭文慧,2007)。这些效应的发挥是通过两个方面来起作用的,一是带动了传统农区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机会。二是带动了农业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回流劳动力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王西玉,2003)。

第四,促进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政策。多数文献强调了建立政府主导的政策体系以促进外出劳动力的回流,建议的政策核心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行为方式,给予回流人员以人文关怀,提供回乡创业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二是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和文化素质,以增强他们对智力回流的消化吸收能力,从而适应由于回流劳动力带来的传统农区结构变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的进程(陈琪,2005)。三是推进行业企业协会以地区专业协会的发展,为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和发展提供咨询,掌握并处理市场信息等(彭文慧,2007)。四是培育农民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将传统农区的农业生产及非农产业发展和外部的城市工业联结起来。

六、结论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并显示出不同的结果,学术界也开始在不同的专题下进行深入研究,并从简单的现状描述、对策分析向进行理论解释的方向进行,总结来看,以下三点表现突出。

第一,从现状描述向专题研究深入。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传统农区经济社会转型具有不同的表现,在早期的研究中,这些往往作为单独的现象进行描述,人们只获取了概括性的知识,所提出的政策建议也是综合性的,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和操作性。专题研究的深入使得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劳动力流动与传统农区经济社会转型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这些研究给出了合乎逻辑的结论,从而导出的政策结论也是明确的。

第二,多学科研究的交叉。劳动力流动及其带来的传统农区经济社会转型问题从一开始就在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等领域分别展开,但不同学科研究的重点、方法和结论不尽一致,理论研究的不断进步和实践中综合性问题的出现促进相关学科研究的不断进行交叉,出现了一系列交叉研究的成果,而且这种交叉研究敢日益成为潮流和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