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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产养殖;用药;水产品;质量安全
1当前水产养殖用药的管理情况分析
从目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在用药运营市场的规模变得越来越大,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可知,在全国范围内的渔药规范销售点大概有3000多个,其中以水产养殖产区为主。实际上,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的过程中,依然显现出诸多不同的问题和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从相关统计的信息中,能够获知,现阶段,国内此类型的生产公司约500多家,以水产养殖作为主业的公司约3×104多家,每年制造与销售的“非药品”高达16×104t,销售额大约15×108元。在此过程当中,很多“非药品”流入到水产养殖市场中,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部分水产品当中包含了不明物质,缺少详细说明,属于水产养殖管理当中易于忽视的环节,严重影响到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1]。
2水产养殖用药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策略
2.1注重水产养殖用药的管控,强化药品残留的监管工作
众所周知,我国水产养殖业非常庞大,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化。关于水产养殖用药管控工作可谓十分重要,需要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做到因地制宜,积极落实针对水产养殖用药安全的监管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应该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管与引导,并且帮助广大养殖户构建用药记录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药品的运用档案信息,同时加大对养殖企业与个人落实休药期方面要求的监管力度。第二,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执业渔医人员队伍,并且积极落实处方药管理机制,确定用药的具体责任方,使得用药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和科学。第三,不断推广与宣传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实现用药知识的普及,让广大水产养殖企业与养殖户意识到科学用药的重要性,并且学会辨识假药,规范自己的用药行为。第四,不断加强对水产品药品残留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一些条件充足的区域,可以将最后的药品残留检测结果当作动物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参考和根据。
2.2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机制完善的速度
许多发达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早已出现,属于广大消费者行使“查知权”、“知情权”以及“选择权”的主要手段。不过,国内关于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的落实缓慢,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够理想。基于保证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的目的,有关部门应该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机制的完善速度,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水产品。与此同时,还需要执行水产品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等机制。由于水产品的宣传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与资源方面的优势,从而形成紧密的关系网,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源头则需要包含在水产技术宣传制度内容当中,依靠水产技术的推广和宣传方式,达到对水产养殖过程和水产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的搜集、整合以及科学处理,保证准确性[2]。
水产养殖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经常涉及注射激素、剖腹取精、芯片置入、极限测量等技术手段,上述技术手段在审查实践中与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性相关。文章通过对比我国和欧洲关于专利申请实用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审查实践演进的过程,结合对实用性的法理剖析,探讨了涉及上述技术手段的水产养殖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实用性问题审查,并提出了适当的判断方法。
关键词:
水产养殖;发明专利;实用性;外科手术;再现
我国是水产养殖大国,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水产养殖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呈逐渐上升趋势。在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CNABS)中检索A01K61/00(鱼类、贻贝、蜊蛄、龙虾、海绵、珍珠等的养殖)下的专利申请量达到了897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为5177件。水产养殖领域包含多个技术分支,如珍珠插核、鱼虾育种、鱼虾养殖和水产品运输等。在这些不同技术分支的专利申请中,经常涉及注射激素、剖腹取精、芯片置入、极限测量等技术手段。一方面,这些技术手段与《专利审查指南(2010)》[1](下称“指南”)列举的不具备实用性的几种情况中的“人体或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以及“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相关;另一方面,这些技术手段已经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业并实现产业化。因此,涉及这些技术手段的水产养殖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审查存在一定的争议。近年来,针对上述问题已经开展了一些研究。本文试从实用性的审查实践演进和法理两个角度出发,探讨水产养殖领域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审查。
1中国与欧洲关于专利申请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和审查实践比较
欧洲专利公约(EPC)第57条规定:“能在各种产业,包括农业中创造或使用的发明,应为能在产业上应用”[2]。由此可以看出,欧洲专利公约强调的是发明能够在工业上的适用性。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规定了可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以及不属于发明主题的几种情况,其中第4项指出:在人体和动物体上实施的外科手术治疗方法或治疗和诊断方法不应被认为具有工业实用性[2]。在具体审查实践中,欧洲专利局并没有采取把外科手术方法区分为治疗目的还是非治疗目的来判断是否具有实用性,而是通过判例的形式对其内涵进行不断解释。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T182/90、T35/99、T383/03决定分别形成于1993、1999和2004年,这3份决定分别对EPC第52条第4项的外科手术方法作了逐步深入的解释。其中T383/03决定明确指出,只有治愈性治疗活动被排除在专利之外。由此可以确定,水产养殖领域中的注射激素、剖腹取精、芯片置入、极限测量等技术手段不属于治愈性治疗活动,其目的并非用于治疗,因此相应的处置方法不属于EPC排除的能够授权的专利主题,同时由于其能够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因而也不违背实用性的授权标准。
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内容可知,我国专利法中对于实用性的规定与欧洲专利公约相比均要求在产业中应用、制造或使用,还增加了关于积极效果的要求。此外,在我国的审查实践中,外科手术方法被划分为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和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其中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而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则被认定为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的实用性。“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第3.2.4指出: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同时“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给出了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是指使用器械对有生命的人或动物体实施的剖开、切除、缝合、文刺等创伤性或者介入性治疗处置的方法。
在应用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时,存在争议较大的是水产养殖领域中常见的注射、导入、简单介入性处置方法是否属于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治疗方法,是否适用专利法第22条第4款的规定对专利授权的主题进行限制。实际上,在审查实践的早期,由于相对机械的理解专利审查指南的上述相关规定,因而在审查实践中常把水产养殖领域的这些方法简单归为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进而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4款提出不具备实用性的审查意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方法被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业,因而对专利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逐渐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为了解决审查中存在的疑惑,2009年11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与专利局各审查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业务研讨,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对有生命的动物体使用器械实施创伤性或介入性处置步骤的方法,一般属于外科手术方法。但是,对于因个体差异小、不必依靠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就能实施的包含有注射等简单的介入性处置步骤的方案,例如包括对动物体实施注射步骤的抗体制备方法,如果从保护的主题或技术方案的整体以及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上判断其不属于非治疗目的外科手术方法,则尽管所述技术方案中包括了注射等这类简单的介入性处置,也不宜将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认定为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2011年9月19日,专利局各相关审查部门再次对水产养殖领域专利申请中某些方法的实用性问题进行了研讨。研讨会最终认为:“对于水产养殖领域中类似于珍珠贝插核或插片、对虾剪除眼柄、鱼类注射催熟、活鱼取精或取卵之类的非治疗目的的一般创伤性或介入性处置方法,以及向食用活鱼所在的水体中施加活鱼能够承受的最大限度量的臭氧以去除积存在食用活鱼体内的有害物质的方法,不适于将其确认为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因此,判断这类方法的实用性时,不适用“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3.2.3节、第二部分第五章第3.2.4节和第3.2.5节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见,我国专利审查实践对水产养殖领域的实用性判断问题经历了从简单到深入,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对实用性法理方面的探讨一直在继续。
2专利申请实用性的法理剖析
“指南”对专利申请的实用性作了明确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在如何确定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的问题上,“指南”给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满足实用性要求的技术方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并且应当具有再现性。专利局学术委员会2009年一般课题《从实用性的法理渊源看水产养殖类申请的审查标准》中指出,从欧洲的工业应用性标准和美国的有用性标准来看实用性,都要求寻求专利保护的对象必须有在现实实践中重复实施或应用的可能性。由此可见,专利保护对象的再现性是实用性的本质要求。那么如何认定再现性,实现再现性的主体和客体又是什么呢?“指南”第五章指出,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再现性的主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客体是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手段及其技术效果,即再现性是指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重复地实施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技术手段的再现),并得到相同的实施结果(技术效果的再现)。下面将从技术手段的再现以及实施效果的再现两方面分别加以讨论。
2.1技术手段的再现通常认为技术手段的再现不是概率事件,它必须是明确的,并且确定无误。一方面它受到技术方案本身的影响,更多地是技术手段的实施主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否确认无误地实施技术手段,尤其涉及到水产养殖领域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审查中,例如激素注射、剖腹取精、芯片置入等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以及极限情况下生理参数的测量是否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重复操作,即能否在水产养殖领域重复实施这些技术手段。虽然根据“指南”第3.3.2.3节中对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倾向于认定上述技术手段属于外科手术方法,但是由于这些技术手段仅涉及简单的激素注射、剖腹取精、芯片置入等,其在水产养殖行业已经广泛使用,该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均知晓如何来稳定地实施这些技术手段,即技术手段可以稳定再现。因此,这些水产养殖领域常用的激素注射、剖腹取精、芯片置入等能够满足技术手段的再现,进一步说,包含这些技术手段的技术方案也应当是能够再现的。
2.2实施结果的再现与技术手段的再现相比,实施结果的再现相对不容易辨识。实施结果的再现性不仅与实施方案的主体有关,更多地与技术方案本身有关。“指南”指出,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实施结果相同”的要求并非要求每次重复实施的结果完全一致,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率。换言之,重复实施时的成功率较低或者实施结果程度上的差异并不意味着技术方案必然无再现性。只有影响因素与实施结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时,使得即使能够保证实施条件,但实施结果的出现仍然是偶然的,才能够认为实施结果的获得依赖于随机因素。根据实用性的法理来看,实施结果再现的标准是:能够获得统计学意义的实施结果就能够保证发明创造在实践中使用,就应当认为实施结果相同。也就是说,技术方案中存在某些影响技术效果的因素没有涉及或还未被发现,只要通过技术手段达到某种技术效果,即便得到技术效果的机率较低,只要能够获得统计学意义上的实施结果,就认为其实施结果相同。通常,许多科学领域中产生P值的结果≤0.05被认为是统计学意义的边界线,但是这显著性水平还包含了相当高的犯错可能性。结果0.05≥P>0.01被认为是具有统计学意义,而0.01≥P≥0.001被认为具有高度统计学意义。这个分类也并非是正规研究基础上的分类。由于不同领域解决技术问题的层面不同,判断什么样的显著水平算是具有统计学意义也具有差别。水产养殖学尚属实验科学,效果基本是通过大样本试验得到统计学意义上的结果,内在机理及影响技术效果的因素不能一一确定。涉及到激素注射、剖腹取精、芯片置入等技术手段的专利申请,相当一部分是为了满足繁育、养殖等需求,根据实践经验推断,其实施结果与技术手段应该具有关联,且符合统计学意义上的相同。
3水产养殖领域专利申请的类型以及实用性的判断
3.1涉及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如果外科手术方法是发明请求保护的主题,那么通常情况下,该主题所采用的方法不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需要技艺高超的医师进行操作,即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保证其技术手段的再现性,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行。如果外科手术方法并非发明请求保护的主题,仅仅是技术方案中存在诸如注射这类简单的外科手术操作步骤,通常情况下则认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重复实施,且技术方案也可以再现。就注射而言,鱼类注射通常是在胸鳍基部、腹腔基部或者背鳍肌肉处,注射角度45°左右。根据具体鱼的种类,深度选择为1~2cm。在鱼类繁育、养殖过程中需要对鱼类催产而进行注射,这种行业常规的方法不会造成结果无法再现,则不应当将该类发明排除在实用性之外。如果就注射方法本身作为请求保护的主题(发明点)提出,如进针角度、进针深度、推液速度,或者进针位置,例如鼻孔的嗅窝通孔,这类主题明显为外科手术的申请与审查“指南”中规定的为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类似,其发明点均在于外科手术本身,需要有经验的医师或工作人员进行,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一定可以重复该技术手段,结果也不具备再现性,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3.2涉及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生理参数的测量“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第3.2.5指出,对于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需要将被测对象置于极限环境中,这将会对人或动物的生命构成威胁,不同的人或动物个体可以耐受的极限条件是不同的,需要有经验的测试人员根据被测对象的情况来确定其耐受的极限条件,因此这类方法无法在产业上使用,不具备实用性。由此可见,审查指南的上述解释强调极限测量主要因为被测个体的差异而必须要求有经验的测试人员,即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很好地实施技术方案,以保证其再现性。在极限情况下生理参数的测量是不具备实用性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认定普通技术人员无法根据个体差异作出测量的原因的前提在于动物保护主义。也就是普通技术人员容易判断动物的死亡,但是却不能精确判断死亡的临界值而保证动物的存活状态。通常动物在极限状态下均会产生不可逆的生理损伤,很容易导致死亡。从人道主义精神来讲,普通技术人员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判断极限的能力显然不足,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则能够尽量避免动物死亡的发生。当然,如果撇开动物生命问题,普通技术人员完全可以判断极限条件下动物耐受的临界值。通过双壳贝类测定污染水质环境,通过在极限情况下测定活鱼生存状态决定运输方式等极限测量方法普遍应用于水产养殖领域。水产养殖业尤其是活鱼运输方面,往往会涉及在不同水温、水质、水体溶氧量等条件下,对特定鱼类群体的呼吸、运动、代谢等生理参数实施测量的方法,目的是为了水产运输的普通从业人员据此获得某种鱼类群体在活体运输中所需要满足的最低条件,从而解决运输中面临的种种技术问题。由于在水产养殖中涉及的并非大型哺乳动物,因此与人类的伦理道德、相应的国家法律不相违背,与动物保护主义也不相冲突。上述相关水产领域测量生理极限参数的方法有助于提高相应产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因此从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是应该给予专利保护的。
4总结和建议
通过对比欧洲专利局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审查实践,以及对实用性法理的简单梳理,笔者认为,水产养殖领域中,判断含有注射激素、剖腹取精、芯片置入、极限测量等技术手段的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的根本标准在于判断其技术方案的再现性。如果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所包括的处置方法、步骤本身属于本领域简单常规的步骤,具有再现性,则并不导致请求保护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如果请求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的关键在于创伤性或介入性处置方法本身如何操作,则该技术方案通常不具备实用性。针对本文第3部分讨论的在极限情况下测定生理参数的方法,由于其具备再现性,加之水产动物为非哺乳动物,不受伦理道德的约束,因此应当认定其具备实用性。上述处理方法既不违背我国对专利法实用性的约束,同时与国际发展趋势保持一致,能适应我国水产养殖行业的发展和创新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85.
[2]李春华.谈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的实用性问题[J].审查实务,2010,16(2):30-35.
关键词:水产品;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 S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1)-10-0196-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水产品以其低脂肪、高蛋白、营养全面等优点而更多地被群众接受。由于鱼苗繁殖技术的成熟和成鱼养殖技术的不断改进,水产品已成为家常菜而走上餐桌。水产品需求的增加使养殖规模扩大,同时也带来了滥用添加剂和药物的问题,使水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水产品安全问题将是今后一段时间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1 沙湾区水产品安全现状
沙湾区境内水资源丰富,位于大渡河下游,是乐山市乃至四川省的工业重镇。全区现有各类可养殖水面149公顷,其中山坪塘58公顷。有小(二)型水库4座,分别位于福禄、嘉农、太平这三个镇。有专业鱼池80公顷。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鲢、鳙、鲤、鲫鱼和泉水鱼、岩原鲤、白甲、鳝鱼等。2010年全区水产品产量为991吨,预计2011如何将达到1100吨。我区无集约化养殖,稻田养鱼面积中规范化稻田养鱼面积少,池塘养殖中,粗放养殖多,精养少,因此水产品产量不高,城区所销售的商品鱼大多数是从眉山市等附近区市县购回后进行销售。
总的来说,我区水产品产量不高,渔业经济占农业产值比重低,养殖规模小,养殖结构单一,这些基本情况决定了我区不存在大的水产品安全问题。建区20多年来,我区也从未发生因食用水产品中毒的问题。
就目前来说,影响我区水产品安全最主要的因素是水体污染问题。沙湾区是乐山市的工业重镇,各类工矿企业多,由于工业废液、废渣排放入水体,导致养殖水域水质恶化,使养殖病害时有发生,养殖病害发生又导致养殖户滥用药物,从而导致水产品产量上不去,也严重影响了水产品质量。
同时,我区市场上的水产品交易完全处于自然状态,还只能通过目测区分水产品的质量,在水产品的市场准入检测上还完全处于真空状态。
2 解决水产品安全需跨越的几个障碍
2.1 水产品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涉及水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极不完整,无法实施对水产品准入的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2.2 管理体制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把水产品安全的责任交给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局。但区水务部门在渔业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水产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农户科学养鱼、做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特别是名、特、优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在水产品监管上,水利部门也只能从养殖源头着手监管,即向养殖户宣传水产品安全的相关知识、要求养殖户在鱼病防治过程中不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物,而无权进入流通环节检查水产品是否安全,对从外地购回的水产品也无法有效监管。这一具体问题也是解决我区水产品安全问题需跨越的障碍。
2.3 水产品检疫工作无法有效地开展
2004年区水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改革,组建了“沙湾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并明确了相应的职责,但安排从事此项工作的人手少,仅有3人,更由于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且没有经过水产品检疫方面的进一步培训学习。同时,我区没有水产品检疫所需的实验室和相关器械设备,要健全水产品检疫工作,仅检疫设备就需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这些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还只能停留在口头宣传、目击感官上,无法成为切实可行的行动。
3 对做好水产品安全工作的几点探索
尽管做好水产品安全工作存在以上所述的多方面的困难,但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仍然要不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尽力加强水产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产品。
3.1 加强宣传,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可通过广播、电视、沙湾新闻网、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养殖户和广大群众宣传水产品安全相关知识。各水产养殖户是宣传的重点,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着重向他们宣传健康养殖知识,以及病害防治上不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物。同时,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和区水利局制定的《沙湾区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水产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工作。
3.2 实行水产品安全追踪制
区水利局对区境内一定规模以上的水产养殖户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监管档案,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追踪调查,及时向他们宣传国家关于水产品安全的最新动向,要求养殖户严格执行鱼药、饲料、添加剂等有关禁用、限用制度,从而切实从养殖源头加强监管,确保水产品安全。
3.3 认真抓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做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是确保水产品安全的关键,因此,应加强对水生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政府应加强对水产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逐步建立水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充实人口设备,完善检测手段,从而提高防疫检疫能力。
3.4 政府下力度治理
政府应痛下决心治理水域污染,为水产养殖创造良好的水域条件。
3.5 部门协作
区水务部门可与区工商、畜牧等部门协作,按照新《兽药管理条例》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鱼药、饲料和添加剂的行为。
关键词 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措施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8-0283-01
随着水生动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我国开始了新型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构建。紧接着,经教育部批准,上海海洋大学和大连海洋大学相继开设了水生动物医学本科专业。国内其他水产高等院校内部也开始尝试该专业建设,但截至目前,仅有上述2所高等院校获批开设此专业。免疫学作为生命科学最活跃的学科之一,是医学类专业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强调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1]。那么,与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所对应的水生动物免疫学教学与传统的水产养殖专业有何区别和变化,值得从事相关教研工作的教师不断思考。笔者作为水生动物医学专业的专业课教师,现将关于水生动物免疫学在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中的教学措施总结如下。
1 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教学导向
2009年,农业部在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在全国范围执行。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增设水生动物类。我国的执业兽医体制正在与国际接轨[2],培养与之适应的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人才是各高校的责任。水生动物免疫学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基础理论考试内容,在日常授课中应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作为一定导向,并与之适应。
此前,大连海洋大学仅在研究生阶段开设了水生动物免疫学课程,其教学内容和方式不适于本科生教学,更无法贴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针对以上问题,大连海洋大学水生动物医学教研室对水生动物医学专业的免疫学课程进行了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完善课程考核评级体系,加强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培养。希望通过更贴合实际的教学改革和实践,培养更多合格的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
2 结合专业特点,优化教学内容
目前,无论是兽医免疫学还是水生动物免疫学,其基础理论、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主要来源于目前完善的医学免疫学教学体系。然而,水生动物的免疫系统相对于人类以及家畜,其差异十分明显。笼统地照搬人医以及兽医的基础理论和实验内容应用于水生动物医学的免疫学教学,并不能很好地为初学者打好理论基础,致使其在以后的学习深造和工作中难以提高。
为此在水生动物免疫学的讲授过程中,在借鉴基础医学理论的同时,结合水生动物医学的专业特色,详细讲述不同分类地位的水生动物免疫学特点,以及其免疫学研究成果,同时对相应物种的免疫学研究进行综述。当然,有学者认为关于水生动物免疫学最新研究的讲解更适合研究生教学。但笔者认为,在本科生教学中高度总结,合理归纳,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引入生活,并非笼统照搬实验结果和学术概念,会取得较好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并未感到枯燥乏味,相反,学生视野充分拓展,研究兴趣浓厚,部分学生要求提前进入科研实验室进行创新学习。
3 采取案例式教学,培养学生浓厚兴趣
水生动物免疫学的授课内容比较抽象,并且对学生的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以及细胞生物学的理论知识储备要求较高。一味地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容易厌倦、懈怠。因此,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在进行正式课程授课之前,需要提前让学生复习基础生物学知识,在授课过程中,引入相应的案例教学,结合案例开展理论知识的学习[3]。例如,在讲授免疫球蛋白的基础理论时,引入目前在鱼类疾病防控中利用灭活疫苗来防控草鱼出血病。对草鱼在注射草鱼出血病病毒(GCRV)灭活疫苗后会引起怎样的免疫应答进行拓展讲解,以及引入鱼类的主要抗体类型、特异性免疫与非特异性免疫的联系等。
通过引入实际相关案例,提出问题,通过现场教学探讨和回答问题的方式,将抽象的免疫学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了学生的W习兴趣,同时更有利于学生掌握和记忆相关理论知识,体会到免疫学的实用之处和独特魅力。
4 利用互联网思维,引入微课教学
伴随数字信息化及全球化的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全球教育资源程度日益提高。其中“微课”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其教学时间灵活、形式多样、内容短小精强、主题突出[4]。在大学教学体系中,自主学习的时间远多于课堂时间,利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水生动物免疫学微课教学,顺应当前高教改革背景,更有助于提升学生对水生动物免疫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5]。
目前,笔者通过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支持,开设了水生动物免疫学微课教学课程。学生通过教学内容少、问题聚集、主题突出、内容更加精简、更容易掌握的微课形式,利用碎
片化时间自主学习,教学效果提升显著。例如:在讲授鱼类适用性免疫系统时,由于学生学习了鱼类主要免疫球蛋白IgM的微课视频,虽然学习时间较短,但形式非常新颖,学生对免疫球蛋白的产生以及鱼类免疫系统和人类免疫系统的区别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教学效果十分良好。
5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水产动物养殖数量和规模的扩大,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产养殖产量最大的国家,但由于各种病害频发,免疫防治目前成为水产动物疾病防控的热点,被认为是控制水产动物疾病和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6]。可见,水生动物免疫学在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水生动物免疫学方向的专业教师,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在新专业的迫切需求下,构建更符合实际、更高效的专业教学已刻不容缓。如何有效地进行新专业教学,以提高学生的业务水平和就业能力,是目前相关高校需要积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7-10]。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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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温建新,任慧英,刘文华,等.应用型高校兽医免疫学教学方法探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4(16):5340-5341.
[4] 程志波.大学公选课微课教学设计研究[J].煤炭高等教育,2015(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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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蓓,王忠良,蔡双虎,等.结合水产养殖专业特色提高水生动物免疫学教学质量[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5(6):71-73.
[8] 王蓓,鲁义善,蔡双虎,等.英国《动物免疫学》教学模式对我国水生动物免疫学教学改革的启示[J].教育现代化,2017(6):1-3.
[关键词]气候变化经济学;减缓;适应性
[作者简介]傅东平,广西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广西南宁530001
[中图分类号]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l-0009-04
一、导论
气候变化经济学及经济政策是一个刚刚起步的研究领域,伴随着科学家们对气候变化认识加深和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的大力推动,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内容。目前气候变化经济学一般包括全球变暖、节能减排、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等内容。
气候变化经济政策的研究主要是在三个框架中进行的。一是收益一成本框架。气候变化政策成本即减少温室气体或增强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的机会成本。气候变化政策的收益指削减排放以降低气候变化风险以及在增强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方面所得收益。Cline(1992)和Stem(2007)认为富裕国家需支出其GDP的2%来采取行动。二是国际公共品框架。气候变暖源于跨国外部性效应的影响,但气候变化问题并不是传统外部性问题的一个简单拓展,一个国家的行为使其他国家获利或受损,无法通过市场来进行弥补(Sandier&Hart-ley,2001)。因此,气候变化需要国际间有效合作。“京都议定书”就是国际合作的一项成果。三是博弈论框架。该框架主要用于国与国之间气候变化责任与义务的确定,强调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是自利的,只有一个有效合作博弈才是对所有参与者有利的策略(Schelling,2005;Carraro&Siniscalco,1993)。
气候变化政策分为适应性气候政策和减缓性气候政策。前者强调用低成本政策来适应气候的变化,后者强调用低成本政策来减缓气候变化(Stem,2007)。减缓性政策研究较多的是碳税和限额,限额有助于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碳税则有利于减少碳排放价格的波动(Metealf,2009;Ka-plow,2010);适应性政策主要是在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气候变化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调整经济的地理分布等方面展开(Stem,2007)。
近年来国内直接针对气候变化的研究有所增加,但集中在气候变化对敏感性行业的影响上(吕亚荣,201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0;刘恩财等,2010),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集中在财政和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以及相应思路(刘晨阳,2010;张丽宾等,2010)。
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正在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新的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广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业占GDP比重较大,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地区。近50年来,年平均气温升高了O.69℃,冬季气温上升趋势明显。1986年到2009年间,广西经历16个暖冬。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研究广西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希望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减少排放,提高广西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广西抓住机遇、实现经济和外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气候变化对广西的主要影响
(一) 气候变化影响广西农林业
气候变化对广西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广西局部干旱和洪涝的频率有所增加,危害不断加大。气候变暖引起农作物发育期提前,暖冬现象加大了病虫害现象。气候变化对广西农业未来的影响虽有正面效应,但可能仍以负面为主。气候变暖以及降雨量分布变化引起的干旱和洪涝将减少甘蔗的产量、蚕桑生产的产量和使其质量下降,水稻和玉米也可能以减产为主。广西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将出现变化。土壤有机质分解加快,农作物病虫害出现的范围可能扩大,畜禽生产和繁殖能力可能受到影响,畜禽疫情发生风险加大。
随着全球变暖,亚热带、温带北界北移,物候期提前,未来广西大部分地区可能进入热带地区,部分地区林带下限上升,广西北部的林业种类将发生变化,广西动植物病虫害发生频率上升,分布变化显著。
未来气候变化将使广西生态系统脆弱性进一步增加,主要造林树种和一些珍稀树种分布区缩小。森林病虫害的爆发范围扩大,森林火灾发生频率和受灾面积增加。广西境内湖泊将进一步萎缩,湿地资源减少、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二) 气候变化影响广西渔业和水产养殖业
广西是海洋大省,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加剧,引发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损害了滨海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降低了海岸带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海岸带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引起的海温升高、海水酸化使局部海域形成贫氧区,海洋渔业资源和珍稀濒危生物资源衰退。
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绝大多数属于变温动物,水温升高能够明显地影响到动物的新陈代谢、生长速度、繁殖情况以及对于疾病和毒素的抵抗能力。气候变化使广西依托海洋的水产养殖业将受到较大影响,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海域萎缩,养殖品种减少。由于气温升高,海水蒸发速度加快,表层海水中的盐分不断增加,引起鱼类的生理发生改变,进而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种群和数量。
(三) 气候变化影响广西的水资源分布
气候变化已经引起了广西水资源分布的变化。就全国来看,近20年来,北方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水资源总量明显减少,南方河流水资源总量略有增加。广西洪涝灾害更加频繁,但由于降水量分布不均,干旱灾害更加严重,极端气候现象明显增多。气候变化加大了水资源年内和年际变化,气候变暖使得中国西部地区的冰川融化加速,未来广西干旱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四) 影响广西人的健康
气候变化对广西人健康的直接威胁包括由热应力引起的疾病和死亡、传染病(疟疾和登革热)、与水有关的疾病如腹泻和营养不良。气候变化会间接造成伤害甚至死亡,如泥石流、山洪爆发和热带气旋(强风)造成的结果。因日益恶化的空气污染造成的呼吸系统疾病也可能是气候变化引起的。
三、广西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思路
(一) 加大对气候变化问题科学研究的支持
科学研究是应对气候变化决策的基础和依据。现有关于气候变化经济学理论分析主要以适应和减少排放绝对量为目的,且宏观层面讨论为主,这为进一步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
的视角和方法。然而,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一定要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讨论气候变化的影响及相应的对策,才更具适用性。因此,广西要积极开展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相关科学研究,尽快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和基础数据,为政策决策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广西自身特点的政策措施。
(二) 抓紧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不断累积,全球气温呈缓慢上升态势,极端天气发生的概率不断加大,世界各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将不断加强,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将不断强化,能否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成为广西能否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国际合作框架内,主要集中在减缓性行动,如发展低碳经济、减少碳排放。此外,广西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国际、国内压力的体现,更是广西经济发展的一种内生要求。随着气候的不断变化,广西的发展环境正在不断变化,为了可持续发展,广西必须制定合适的政策措施,并不断地进行调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气候变化作为一种外部性,在时间和地域上已超出了经典经济学范围,需要用一种更大的视角进行研究。市场仍是配置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的基础性方式,广西应抓紧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影响和优化资源配置。由于气候变化的外部性特点,仅仅依靠广西自己并不能有效遏制气候变化,通过适应性政策影响资源配置,在较小的政策成本下,提高广西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尤为重要。
(三)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减缓性行动
当前,全球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减缓性行动上,广西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和“两区一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区正处于资本密集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投资规模在我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资源富集区经济发展的加快,大的铝、锰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厂的建设和扩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加大。如果只按传统常规技术的建设模式,一经投入,便有一个投资回报期技术和资金的锁定效应,将来大规模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我国未来发展技术路径的选择,对国家乃至全球节能减排、减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在节能减排的历史潮流面前,不论从对全球负责的角度,还是从实现我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都必须积极探索节约发展、低碳发展之路,从法规制度、经济结构、能源利用、技术创新等多个层面,加快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以实实在在的事实,展现广西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决心和魄力。
(四) 把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放在突出位置
自气候变化问题提出来以后,在联合国的推动下,国际气候的努力主要集中在减缓,即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防止危险的气候变化。广西也在外在压力下把发展低碳经济、完成减排任务作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中之重。实际上,由于气候变化的外部性特点,减缓性气候政策的效果取决于国际合作程度,哥本哈根、坎昆气候大会进展缓慢,“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至今没有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实质性内容并未落实,国际气候谈判越来越艰难。此外,根据斯特恩报告,即使全球停止排放,由于气候变化的惯性,十年内全球气温仍将上升O.5-1度,减缓性行动不能根除气候变化问题。而且,减缓性行动的不断推进需要适应性的行动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西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要考虑提高广西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以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建议
(一) 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广西应加快结构调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服务业,推进循环工业,改善农业效益,提高林业的固碳效果。具体来说,广西应综合利用财税、产业、金融政策,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比例,降低工业比重。工业内部,应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体措施包括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建立健全和完善节能、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的各项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成立节能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节能工作常态化、市场化等。同时,积极承接东部沿海的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业必将向广西转移,如技术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等。大力发展林业,提固碳效果。
(二) 加大财政资金在气候变化研究领域的投入
广西应对气候变化,关键依靠技术进步,通过新的技术降低排放,通过新的技术发展清洁能源,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科研工作在广西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科研资金严重不足,研究成果较少,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严重缺乏,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新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广西应设立专门的研究资金,通过政府委托形式进行专题研究,加快共性技术进步。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发展实用技术。同时,在各类科研经费的分配中,向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倾斜,提高广西区内关于气候变化的科研能力,为制定适合广西特点的气候变化政策打下良好基础。
(三) 提高广西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
广西应利用经济政策,优化气候变化的资源配置,提高广西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一是要加快气候变化趋势和影响相关知识的研究。目前,对气候变化最大的共识就是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即气候变化对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及对未来气候变化的预测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气候变化政策的成本和收益难以确定,政策评价和选择变得非常困难。加强对气候变化趋势的研究,给公众提供更多的气候变化信息,有利于公众做好准备,提高自我适应能力。二是财政资金大力支持适应性技术的研发。如开发耐干旱的品种、推广适合较高温度的物种,通过新技术应用,提高应对极端天气条件的能力、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监测能力等。三是加大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敏感地区和敏感行业,如加强农田灌溉设施、加高沿海的防水墙,激励和补贴农村建设储水设施等。四是推行有关气候变化的保险,以加强经济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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