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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业的一个基本内涵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农交会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展示,实际上展现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建设成果。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建设。第三届农交会的举办,既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展示会,也是我国农产品市场深入发展的展示会,这种展示无疑打上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的深深烙印,深刻说明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已经取得的成果。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下发过《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初步形成。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在动植物新品种和重大技术推广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推进了农产品产量与品质的大幅度提高,增加了粮食、禽蛋、肉类、鱼类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基本形成了以专业为主的事业型推广网络,完善了适合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推广方式。到目前,全国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经营管理五个系统,县、乡两级共有推广机构超过15万个,县、乡两级推广机构共有农技推广人员超过100万人。
骄人的业绩,见证了农业服务与管理体系曾有过的辉煌。然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在运转中并不是很顺畅,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还很薄弱,与农村改革发展需要比,与发达国家水平比,还存在差距。实践证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需要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以及转变政府的扶持方式。而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形成扶持载体,便于更好地实施“绿箱政策”,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增强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提升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水平。
去年,农业部制定了2004年—2010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构建和完善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蓝图,明确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基本思路,提出了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体系建设投入机制等几项具体的保障措施。同时,政府在社会服务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公益性职能的履行;通过政策扶持,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为农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实现公益性与经营分开,形成政府主导、示范带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高效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
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主办,是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成果的重要体现,它作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支撑,适应了解决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以及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入世贸组织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只要各级农业部门齐心协力,以农交会展示的新成果为动力,努力建设好富有生机活力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必将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背景下,构建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已有研究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建议(高志敏、彭梦春,2012;李俏、王建华,2012),也有研究从我国的整体现状出发,探讨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孔祥智、楼栋等,2012;关锐捷等,2012)。从研究结论来看,创新制度设计、培育服务主体、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
近年来,江苏省以“农民和市场相结合”作为基层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将农业科技与服务的各类要素集成起来为农民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下简称“科技超市”)的服务方式,形成了“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将科技超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生产基地、新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这种将公益与经营相结合的做法,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了宏观政策体制与微观商业模式的有效结合,以及综合服务体系与创业体系的充分衔接,对完善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启示。
一、江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创新
(一)从农户需求出发,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理念创新农村技术推广模式
江苏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从农户需求出发,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的理念,探索建立了一种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即“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不同于以往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科教兴村、农技110、农村信息化工程、农民田间学校等自上而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它充分考虑当地农户的科技需求,将相关的成果、技术、信息等科技要素整合到科技超市平台,让农民直接获得所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优质的农机化肥饲料等资源和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具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的独特优势。同时,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客户群,提供具有科技特色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实现了科技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是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一个集成式创新。
(二)将科技服务以“超市”的形式与农业生产相链接
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是对现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的重大创新,将科技服务以超市的形式链接到生产一线,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依托政府引导的公益体系,在全国首创了以连锁经营的业态践行科技服务农村建设与发展的市场机制。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有店面”、“有队伍”、“有网络”、“有基地”、“有成果”、“有品牌”等六有为建设标准,丰富了现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提高了服务水平。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为总店、分店和便利店三级网络,体系上更具体、长效、稳定,也更有利于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
具体而言,在科技超市店面建设方面,根据全省不同地区产业需求,共建设214家科技超市,包括1家设立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总店、67家设立在县市的分店和147家便利店,其中,便利店每个县(市)2-3家。分店和便利店建在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地。总店、分店、便利店实行“四统一”①。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的65个县(市、区),覆盖率达61%的科技超市网络体系。参照商品超市管理建设模式,建成196家特色标识明显、标准形象统一的示范店。
在科技超市专家队伍建设方面,整合省内涉农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组建了1700名专家与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建立了214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7个专业领域组建了近190人的省级专家团队,具体如表1所示。各分店、便利店遵从为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服务的原则,从所在地区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种子农资推广站等单位遴选专家组成分团和服务小分队,为农户提业链一站式服务。
在科技超市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将“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江苏省科技特派员网”作为超市网络体系建设的重点,提供“三农”政策、成果技术、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咨询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基地、超市万村行等十大类信息服务,并由信息技术和农业技术综合型技术团队负责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以便保障准确、及时、便捷地与农户进行信息互动交流。
在科技超市基地建设方面,建设了70个基础较好、标准较高、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科技成果示范基地。基地的主要作用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农业科技创新,繁育优质种苗,促进地方土地资源、区域产业优势和科研单位科技人才优势的结合,最终目标是形成品种多、技术新、科技含量高的综合性示范基地。
在科技超市成果收集方面,将适宜推广与交易的先进实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作为科技超市的主要“商品”,围绕科技超市特色产业,以“实际生产增产或增收的效果是否显著,是否真正能为农民、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入选准则,在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中广泛筛选、采集和引进国内外技术成果。
在科技超市品牌建设方面,加大对外宣传、提供有偿科技服务,注册商标为科技超市产品冠名,并在家乐福等商品超市设立科技超市的优质绿色农产品专柜,通过增强科技超市品牌影响力,实现了超市的市场化运作。
(三)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运作机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村科技超市推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物结合、上下联动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机制。“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主要是指在规划、发展模式、规范标准等方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科技超市店面、基地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则遵循市场机制运作。在资金投入方面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为主导,强调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入机制的灵活性②。“技物结合,上下联动”是指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采取总店、分店和便利店三级一体的科技超市网络,通过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的形式,建立科技服务和农资产品的“规模化采购――统一加工包装――实时配送”产业链,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城市现代商贸物流、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向农村拓展;实现了农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联手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
二、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科技超市实现了政府、市场、农民的多赢效果
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科技资源分散、科技成果向现代农业转化不足、供求失衡等问题。江苏省探索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模式,从农民的需求出发,结合了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优势,充分调动了农技相关人员的工作动力,为农民提供有效对口的农技服务,实现了政府、市场、农民的多赢效果,比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有很大的改进。截至2012年上半年,科技超市已累计推广农作物新品种12个,联系销售蔬菜农产品480吨,辐射带动3000户农户增收,户均增收8000元。
(二)科技超市成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载体
“十一五”以来,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共育成农作物新品种(系)244个,取得新技术1341项,开发新产品7105项。江苏省利用科技超市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时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市场价值的快速转化,充分发挥了科技对当地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科技超市成为有效整合科技服务资源的新平台
江苏省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优势,科技超市的建立,有效地整合了全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资源,集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培训、12396信息服务等各类科技活动,集中优势资源为产业创新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科技服务的效率。将品种、技术、成果、信息、人才、培训等科技要素整合到科技超市平台,提高了农民对科技的认知度与接受度,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成为基层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
三、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超市连锁经营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将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发挥规模优势,这是江苏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建设目的之一。同时,通过统一管理和定向供应建立消费信任,有利于可持续经营。然而,从当前的经营情况来看,科技超市总店、分店、便利店之间存在纵向联系,但是各分店之间、各便利店之间缺乏横向关联。分店和便利店的自主运行能力还有待加强,特别是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信息反馈不够频繁,大多数还局限于完成总店安排的各项活动任务,对所在地区的影响力有限。而连锁经营是一种紧密的组织形式,组织内部需要形成一系列严格完备的制度规范,以保障组织高效运转。连锁科技超市之间可以存在经验交流、优劣互补,以及有效竞争等有益关联。但是,科技超市之间的松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科技超市连锁经营优势的发挥。
(二)科技超市人力资本和资金投入不足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处于初始运营阶段,科技超市总店注册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和设置已基本完善。但是,从分店尤其是便利店的调研情况来看,部分超市仍存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影响了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功能的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本投入不足。部分科技超市技术人员还未完全到位,导致时常出现管理、协调工作难度大、效率低、影响服务效果的现象。二是资金支持不足,部分超市实体工程建设还未完成,缺乏相应的软硬件配套设施。需要加大政府推进力度,尽快协调各相关单位,多方引进企业资金,为科技超市打造良好环境。
(三)科技超市考核管理不够合理
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由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超市考核管理,开展自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所辖区内超市分店、便利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这种考核管理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作用,但是还不是科学有效的考核方式。科技超市模式的一大优势是农户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者可以与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者直接接触,有利于农技推广部门了解农户的技术需求,也便于农户及时监督反馈和评价科技服务效果。因此,科技超市应该把农户的意见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一种互动式、参与式的科技服务评价机制,通过有效的信息反馈来实施考核管理。
四、启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分析可以看出,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主导,整合优化当地各级农业科技服务资源,应该作为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的基本理念。地方政府应在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标准制定等方面强化政府的统筹协调与宏观指导作用,并出台切实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引导性专项经费,给予鼓励支持。同时,要选择一批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科技服务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经济基础好的农业科技型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科技园区作为整合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的着力点,有效整合服务场所、科技人员、成果展示、农村信息化、服务品牌等要素,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和管理。这种模式既能摆脱农业科技服务过分依赖政府投入的瓶颈,又能较好地实现公益的效能、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双赢”局面。因此,结合本文的分析,未来我国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政策部署。
(一)采用多元化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每个推广人员平均占有经费仅约为1400-2000元。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约80%被用于人员的工资,主要包括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费、技术引进试验与示范费等。技术推广项目费的比例仅为10%左右,财政对整个农村科技服务的投入仍处于低水平。因此,我国亟需加大对科技驱动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财政经费投入。同时,要积极探索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为主导的多元化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参与科技驱动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设。
(二)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政府经费支持额度不足,还不能满足多元服务主体的实际需求的问题,建议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采取“阶段式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工作机制。在前期创建中,需要政府以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等形式进行适当投入,引导服务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的开展。而当服务体系进入成熟运转阶段,则应主要依靠市场行为支撑其自身的运行和发展。不断健全农村科技服务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实现政府服务与社会服务、公益与经营、综合与专业等互补互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公益、社会力量主导经营的多元化服务格局。
(三)将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
当前,高度信息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缺乏传输快捷、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网络支撑,缺乏有效的传导机制和信息获取渠道,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不能通过现代化传播手段及时有效地传递到农村地区。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可以更加便捷地向农户提供科技咨询、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通过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活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提高农村科技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扩大农村科技服务的可覆盖范围。应该整合农技110、星火12396、农业信息网等信息资源,建设综合性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科技服务。
(四)统筹利用多种科技资源
将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培训、12396等科技资源与活动在科技服务平台上统筹安排,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就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保障。借鉴江苏省科技超市的经验,依托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可以作为科技特派员在基层的落脚点和开展科技创业与服务的根据地,形成科技特派员服务网络。
注释:
1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黑河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由市、县、乡、村四级组成,其中市、县和乡三级推广机构为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村级技术员定报酬补贴。
截至2016年底,黑河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个、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内有农技人员)65个。市、县、乡三级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452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441人。
2 当前制约和影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问题
2.1 全社会农技推广意识有待增强。随着青壮年打工经济的兴起,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日趋严重,形成传统经营意识,掌握农业新技术难度还比较大。部分乡镇领导忙于党务政务工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视不够,带来组织引导的缺位。
2.2 基层推广机构出现断层。乡镇经过机构改革以后,将原来的农经、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水产等站所合并为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设置为股级单位,这样一来,原有的编制减了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目前全市多数乡镇的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1人多职,技术人员年龄老化,知识老化,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市、县推广的农业新技术在乡镇出现断层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农业技术推广质量。
2.3 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乡镇农技等技术人员均由乡镇政府管理,县级相关农业部门只能进行业务指导,导致小范围内存在着“乡镇管不好、部门管不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2.4 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待遇低。乡镇推广部门由于不承担国家项目,乡镇政府又无力投入,缺少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办公基础条件较差。用于工作用的必要的仪器设备如天平、便携式土壤养分测定仪、农残快速监测仪等都没有,工作手段严重不足。全市乡镇推广部门基本上没有配备摩托车或汽车等交通工具,绝大部分农技推广人员靠走路和骑自行车下乡。
2.5 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慢。2002年党政机关改革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就提出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但10年来没有实质性上的行动,年年讲事业机构改革,年年不见行动,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人员人心惶惶,对改革以后的去向心里没着落,工作没有长久打算。由于对单位定位不明确,农业技术骨干转行到行政机关的比较多。再就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方式方法比较落后,一直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人权、财(工资)权在上,单位领导管事管不了人,往往形成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不好一样。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3 建议
3.1 加大《推广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农技机构改革与建设,改善农技人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
3.2 法律应该明确公益性r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功能定位。还应在法律上明确各级机构设置,从有利于工作角度,缕顺上下级机构设置。省、市、县要相应成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形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整体合力和优势。
3.3 明确中央、省的投入范围。中央应设立财政性建设专项,在支持重点上,突出支持县以下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
3.4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民个人积极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和发展格局
3.5 加强岗位管理。要根据推广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管人、优化组合的原则,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实现农技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探索实行人员动态管理,逐步建立总体稳定、人尽其才的人员进、管、出新机制。
3.6 转变服务方式。各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要对服务方式进行及时调整,变自上而下、被动的服务转变为自下而上、主动的服务,要从单纯解决生产技术问题转变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很难面向千家万户开展服务,更多的工作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要引导和依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更大范围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和普及。
3.7 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适应农业科技加快发展新形势,制定培训规划和制度建设,统筹安排农技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培养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农技推广人才。要给予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外出交流和学习的更多机会,不断拓展推广思路、创新推广方式方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天津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3.08.013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一种重要的经营组织形式,对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1-5]。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和农民主体地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方向,预示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市场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6-8]。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是最贴近农民的经营性组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迅速扩大服务的覆盖面积,缩短服务与农民的距离,有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生产问题。因此,提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对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 天津市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历程
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萌发于20世纪90年代,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8-9]: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的萌发阶段,组织形式多以农民自发联合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主要从事技术交流和生产环节的服务活动,第二阶段是2001—2003年的正式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类合作组织由技术合作型向技术经济合作型升级,除了从事技术合作之外,还为成员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产品销售、农产品贮藏及运输等项服务。第三阶段是2004—2007年6月底的积极发展阶段,登记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章程、制度逐步规范,组织规模和服务带动能力日渐提高。第四阶段是2007年7月1日以后,天津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推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注册登记成立合作社的热情高涨。至此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高速发展轨道。可以看出,天津市农民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由初期的自发松散逐渐向规范有序发展。
2 天津市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在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天津市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继续予以了积极的推进。 2005 年,天津市政府批转了市农委等八部门《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经营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这些意见与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正确的方向快速发展。据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10月底,天津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 949户,出资总额86.7亿元,入社成员总数达9万余人。
2.1 服务覆盖领域日趋扩大
截至2010年底,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1 800家,比2007年增长1 455个,年均新发展500个。从行业分布看,合作社覆盖了农业领域的各个行业:种植业合作社864家,占48%;畜牧业合作社522家,占29%;水产业合作社140家,占7.8%;林果业合作社94家,占5.2%;农机合作社135家,占7.5%;土地流转、植保、沼气服务、手工制作等其他合作社45家,占2.5%。从合作区域看,合作社的生产基地、服务范围乃至成员已由本村、镇逐步向外部扩展,很大一部分合作社已经扩展到外省市。
2.2 服务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一方面,合作社从向成员提供附加值较低、单一环节的生产服务逐步向高效益、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方向转变。2010年底,全市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861家,占48%;仓储、运销、加工等较高层次服务为主的合作社345家,19.4%;生产服务为主的合作社594家,只占33%;各类合作社为农户销售产品26.4亿元,为农户购入投入品9.8亿元。另一方面,合作社的成员数量、服务农户数、以及产品与投入品占比3个方面的均明显增强。2010年底社均成员数量34人,较2007年增长70%;社均带动非成员农户数量116人,较2007年增长40%;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投入品占农户需求量的比例逐年增长,2010年全市平均占比60%,比2007年增长20个百分点。
2.3 服务内容不断创新
一是提供专业化生产服务。合作社围绕本地的主导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带动了“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发展。2010年底,全市合作社共带动农户21万户,平均每个合作社带动农户144户,户数最多的达到1 100户。二是探索提升市场竞争力新模式。通过发挥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优势,对内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外统一质量、价格,提高了应对市场和技术壁垒的能力。2010年底,有65个合作社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76个合作社实行了依标生产,农产品“三品”认证232个,拥有注册商标191个。三是构建新型农村微型金融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成员间组织开展资金互助服务,投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以互助会为平台调剂社员间的资金余缺,探索入股有收益、用款有费用、闲散资金得利益、急需资金得方便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机制。四是创建农民增收的新模式。合作社通过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以及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据调查,2010年,全市合作社获取盈余4.9亿元,按交易量向成员返还盈余3.1亿元,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比不入社的农户户均直接从合作社获得分配收入1 200元。
2.4 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的结构和功能与京沪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天津市全国示范合作社仅有5家,远低于京沪水平(两市均为12家),市级合作社仅占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缺乏科学管理制度、技术人才、合作机制,致使农资统购、技术指导、金融保险、产后加工等服务开展不畅。
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与农民需求间存在一定偏差。随着现代农业的加速推进,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要由单纯的生产服务向技术、资金、信息、营销、金融、保险等综合拓展[10]。但目前合作社的功能仍偏重于生产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业信息服务、金融与保险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服务相对薄弱。
3 提升天津市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3.1 规范合作组织建设
出台《天津市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合作组织以及合作组织联盟的管理办法、示范章程,鼓励并规范营销、储运、金融等服务型合作组织的发展,推进内部规章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的建立,以及探索利益机制(资本股份合作、产品购销合作、生产技术合作、效益考核合作)和淘汰机制的确立。
3.2 加大政策扶持
解决办公休憩、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储运等非农建设用地;设立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在合作组织的建立、运行、提供社会化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对合作组织提供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给予税费优惠。
3.3 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围绕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专项主要任务的开展,在健全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同时,政府通过政策指导、项目支持、减免税收等途径,引导合作社积极参与基层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二是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扶持合作社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开展合作社信息能力培训工作,将合作社吸纳入现代农业信息采集和体系。三是增强营销能力。财政支持合作社开展储运加工、产品销售、物流配送服务,鼓励大型企业、学校、饭店、党政机关、超市等直接与合作社之间建立订单农业。
参考文献:
[1] 魏平.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J].当代农机,2012,258(1):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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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以初步建成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公益方面,我国已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乡镇的多级政府公益组织;经营方面,我国建立起专业分工趋于完善、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合作方面,目前全国已成立了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多万家,在促进农技推广、生产资料供应、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营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
2.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对农业推广硕士的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正面临着阶段性的新变化,致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农业推广人才在“质”与“量”上的严重不足,成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所面临的最直接问题。
2.1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面临的人才困境
首先,在现行的公益机构中,人员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基层农技推广新旧力量出现断层,推广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知识老化现象严重;其次,部分农业经营机构缺乏对行业内涵的界定,加之涉农服务行业特殊性导致的人才从业意愿低糜,令机构难以招收符合行业规格的人才,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法律意识;[3]其三,在岗的农业技术从业人员对于农技以外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疏于提升,使得国家推进现代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失去人才支撑。
2.2农业推广硕士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重要性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人才困境,非常直接地对农业推广战线上的农业科技人员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农业推广硕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其目标在于培养具备农业推广技能,致力于农村发展服务,能解决生产、管理及建设中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设立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不仅是时代的需求,是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更应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需求。
3.我国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面临的问题
第一,生源方面。①经费自筹的方式增加了报考者的学习成本,且由于招考对象多为在职人员,时间精力有限,有些潜在生源虽有攻读农推硕士的意愿,却终因力不从心而放弃。②农推硕士招收单位的日益增多,造成争抢生源的现象逐渐激化。③年龄、知识背景以及工作单位性质的差异,令生源的思维能力、对高新知识的接收能力参差不齐,就对高校的培养方法与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第二,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高校对农业推广硕士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推硕士是在职攻读学位,其目的仅在于取得一纸文凭,增加升迁的筹码,因此对其疏于管理,甚至将招收工作当成盈利创收的捷径,从而在思想上降低对学员的要求。第三,培养方案设计方面。部分高校在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方案的设计中,仍将教学内容侧重于理论基础知识,缺乏实践性的案例教学,导致农推硕士难以将理论运用于实际,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初衷难以得到实现。第四,培养过程方面。①由于生源为在职人员,致使高校的教学安排难以兼顾每位学员,培养计划有时不得不进行变动,甚至出现学时缩水的现象。②部分教师教学管理不规范,未制定课程大纲、课件和讲义,考试过程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4]③因时间和空间等原因,部分校内外导师对农推硕士疏于指导,学员也同样缺乏主动性,导师负责制名存实亡。第五,论文研究方面。有些研究生以时间精力不足为借口,跳过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直接进行论文撰写,难以保证质量,且在选题时多选择大而空的内容,未结合生产实践,没有现实意义。
4.完善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基于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在生源、思想认识、培养方案设计、培养过程以及论文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质量,从而为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弥补现有的人才缺陷。
4.1整合高校、政府资源,保证生源的“量”、“质”
高校应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政府则应以提供学费补贴的方式,为学员以及高校提供一定的求学、办学资金支持;高校必须加大重视力度,在坚持培养标准及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采用灵活多样的个性化培养模式;政府应当同高校订立共同培养农推硕士的办学协议书,将干部培训同农推硕士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干部任职资格、职务晋升与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进行挂钩;高校应将主要招收对象定位为农村基层中青年村干部、一线科技推广人员以及服务基层的“村官”。
4.2端正高校办学态度,提升学位认同感
针对高校自身、学员以及教师对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认同感较低的现象,高校应当明确农业推广硕士只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又一种方式,与学术型研究生处于同等地位,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并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格管理。要加大重视力度,完善培养环节,保证培养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懂科技、懂应用、懂管理”的人才,逐渐改变师生偏见,提高学位认同感。
4.3兼顾理论与实践,适当调整培养方案
农业推广硕士的特殊性,决定其教育必然要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充分考虑研究生及农业推广部门的实际需求,将培养内容着重放在农业推广理论、现代农业信息传播技术以及适应农村发展实际的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的扩展上;要打破传统的学院式教学培养模式,聘任优秀及推广经验丰富的高级专家担任授课教师,采取“到生产实践中办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4.4规范教学过程,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要严格落实学分制,督促在职农推硕士合理安排工学时间;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注重考勤工作,只有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数,方可参加毕业答辩;不断深化任课教师队伍改革,聘任课堂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采用研讨、报告、案例分析等方法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融入具体的实际案例中,提升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选聘富有责任心,从事过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应用研究,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优秀教师对其进行悉心指导。[5]
4.5完善论文研究环节,切实提高学位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