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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务英语;案例教学;以问题为基础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2-0156-02
在现在的高校商务英语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已经越来越受到教师的重视,也受到学生的喜爱。像《体验商务英语》这样广泛使用的教材也体现了这一潮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要编辑和安排真实的或仿真的案例,在教学活动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自己或与其他同学一起,分析从案例情境获得的信息,找出公司可能遇到的问题,讨论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尽可能多的解决方案,共同决策并选出最优方案解决问题。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有着较大的自,他们参与讨论与交流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教师实际上更多地从讲台前站到了学生的背后,这既可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可使学生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实践性,它的着眼点在于学生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获得固定的知识、原理和规则。案例不是简单地告诉学生应该做什么,而是事实是什么。学生需要进入案例所叙述的真实情境中去充当角色,进行模拟实践。这样就有助于高效地促进学生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化,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问题为基础的案例教学就是案例教学活动以问题为核心,学生的关注点在于怎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增强知识和能力。
以问题为基础的商务英语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案例选取及学生准备阶段、课堂教学阶段和课后练习阶段。
首先我们讲一下课前教师选取案例和学生知识准备阶段。现在的一些教材上有一些现成的案例,但有的信息老旧或是同学们平时不太熟悉的或不太关注的公司或行业,导致学生不太感兴趣。所以教师可以从网上和报纸杂志上选取一些典型案例。选取案例首先要有针对性,要和教学内容密切相关,这样学生才能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其次选取的案例要真实可靠。教师要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确保案例中的事例都是研究对象的公司中真实发生的事情。再者案例材料可以生动多样,既可以有书面材料,也要想办法收集一些视频或音频的材料,特别是对公司高层的采访或公司的新闻会,等等,让学生有机会了解公司管理人员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对未来发展的展望。最后案例的编写还要考虑学生的英语水平。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报纸或网站上的相关英语文章或视频材料剪辑使用到案例中,因为有的原版文章学生在理解上可能会遇到困难。这就需要教师对书面材料进行一些改编,更换原文中的超纲词汇,用较简单易懂的句子来代替复杂的句子结构。
在某个案例教学正式开始前一周左右就可以把案例发给学生。案例通常只告诉学生问题是什么或者关于公司的一些数据或专家的讨论,不要给学生提示问题的产生原因或解决办法,要让学生根据得到的案例情境或信息形成自己的看法。学生可以到网上或报纸、杂志上寻找有用的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教师也应该鼓励学生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分清产生问题原因的主次地位,找出更全面、适宜的解决办法。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得理解案例,教师可以指定需要参考的文章或材料,让学生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得到一些必要的信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再寻找其他信息。为了帮助学生打开思路,教师也可以提出一些问题供学生思考和回答,帮助他们对案例有更好的理解。
在学生收集材料形成观点的过程中,应鼓励他们从尽可能多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形成自己独到的看法。例如,要做一个关于创新提高公司竞争力的案例教学,我们可以用大家熟悉的手机通讯业的公司作为我们的案例。教师可以提供一些创新能力强的公司的例子,包括这些公司的销售业绩增长、市场份额的变化、净利润的提高、新闻或专家的评价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时也提供一些没有创新或创新缓慢的公司的例子,包括这些公司各方面数据的变化趋势。还可以找一些创新能力不太强但对市场变化趋势敏感,对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应对的公司的例子。问题可以是:假如我们公司是一家中国手机行业公司,我们应该怎样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并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学生可以根据这些案例分析创新能给公司带来什么好处,创新的产品怎样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提高品牌忠诚度,公司怎样做能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怎样做到创新的持续性,公司领导者个人对创新的关注怎样影响公司创新能力的发展等;或者有同学会从市场规范度的角度分析发展创新能力有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对于那些没有创新或创新缓慢的公司,学生可以分析没有创新的原因有哪些,是领导层满足于当前的销售业绩而忽视产品创新,还是对创新产品对市场未来趋势的影响认识不够,或者可能是公司缺少创新人才或设计创新产品所需要的技术。对于那些创新能力不太强但对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应对的公司,学生可以分析一下他们成功的因素是哪些,他们怎样迅速跟进或退出自己的新产品,在没有创新优势的情况下怎样吸引消费者注意,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怎样逐步提高对创新的投入,并在未来逐渐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在各种分析结果中,有的同学强调管理层的意识和资金投入对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有的同学看重员工培训和团队建设的必要性。所有这些观点和看法都需要学生做大量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处理工作,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在正式的案例教学活动中把自己的看法清楚地用英语表达出来。对自己在语言组织方面遇到的问题学生也可以相互请教或寻求教师的帮助。
学生准备阶段还包括学生任务小组的组成。学生可以自由组合成任务小组,并自行分配扮演的角色,决定每个人的任务。为了培养团队精神及和不同的人合作的能力,有时也可以由教师根据学生的语言和组织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同的组合,让一些同学尝试自己不太熟悉或不太擅长的角色。
第二个阶段是课堂教学阶段。课堂教学阶段包括案例介绍、个人表达观点阶段、小组讨论阶段及小组汇报阶段。尽管事先已经把案例发给大家,在案例介绍时教师还是应给学生一些时间通读案例。读完之后学生可以提出一些语言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由教师或其他学生给出答案。教师也可以补充讲解学生没有问到的语言知识点。然后教师要简单介绍一下案例中公司的背景知识和重要信息,以便学生对案例有更好的理解。接下来是学生个人表达观点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要争取机会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和分析问题能力。教师也要积极鼓励学生找出案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产生问题的可能的原因有哪些,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因素。通过学生自由公开的交流,大家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补充并修正自己的观点,有助于大家对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大家形成一致意见或有几个不同的见解,教师可以对这些意见进行总结,使它们变得更清楚,更有条理。之后就是小组讨论阶段了。
小组讨论阶段通常采用会议的形式,可以锻炼学生的开会技巧。每个小组选出一个小组领导主持会议,其他成员根据任务要求担当相应的角色。小组讨论的目的是根据前面找到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从自己角色的角度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大家一起决定几个备选方案,讨论每个方案的优缺点,在对比、分析、权衡之后一致选出公认的一个或多个最佳解决方案。之后大家按照分配的角色准备小组汇报,遇到语言上的障碍大家可以讨论解决或向老师求助。在正式的小组汇报前最好先进行小组内排练,在排练中大家能更好地配合,找出并解决内容和语言上的问题,争取在正式的口头汇报中有较好的表现。
口头汇报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是对学生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综合检验。如果班级不大,就让每个小组每个人都有机会登台汇报。在一个小组汇报期间,教师可让其他同学在听的同时做些记录,以便在一个汇报结束后大家一起分析评价小组成员的优点和缺点。汇报前小组内要确定汇报时大家的站位、发言顺序、衔接,甚至外表。教师在听每一组汇报时也要认真做记录,对每个成员的汇报内容做出评价。同时教师还要注意每个成员发音是否标准,用词是否准确,以及肢体语言的运用是否合理。教师可以以小组为单位打分,并作为考试分数的一部分,也可以给每个成员按照个人表现单独打分。每个小组汇报结束后,教师要给予及时的反馈,可以公开宣布小组得分或成员平均分数;对小组整体表现做简单评价,指出突出的优点供其他同学借鉴,显著的缺点让大家注意避免。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大胆的参与到活动中来,还是要多给大家正面的评价,多强调优点。也可在评价前让全班同学包括做汇报的同学公开谈论一下已做汇报的优缺点。在全班同学做完汇报后教师还要做一个全面总结,对学生表现做整体评价。
最后是课后练习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布置书面作业,提高学生商务英语写作能力。教师可安排将案例分析中的部分内容作为写作内容。
以问题为基础的商务英语案例教学形式灵活,内容充实,着重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运用英语知识和能力的兴趣,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但是案例教学也有它的局限性,需要我们教师合理地安排和设计课堂教学,扬长避短,进一步增强案例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蒋秀娟.案例教学法与商务英语课堂[J].国际商务研究,2004,(6):57-60.
在小学英语的课堂教学中,追问艺术是一种有效的英语学习方式,其表现为教师设置的问题得到了学生的一次解答以后,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第二次提问。这种追问的学习方式不但可以对问题提出质疑,使学生更加深入探究,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还可以让小学英语教学课堂充满活力,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
学习英语需要一定的语言学习环境,多想、多说、多交流。很多优秀的小学英语教师都是十分注重对小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捕捉口语表达信息的传播,用追问的形式将英语交流话题逐渐向深入拓展,使学生英语表达信息更加丰富,更加全面。以下我就对追问艺术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总结。
1.引导追问,目标明确
小学英语教学课堂最普遍的一种学习交流方式就是问答形式。教师在进行英语学习知识点的串讲过程中应引导学生进行追问、有目的地思考,这样学生就会对所学知识有全面的认识和充分的掌握。英语学习需要教师营造良好的语言学习氛围,课堂上的英语表达和练习,能够让学生在自我训练中根据问题一步一步深化,由浅入深,从而锻炼言语的综合应用和表达能力。
教师:What’s your hobby,A?
学生A:I like swimming.
教师:Ok.
教师追问:Great!Can you swim very fast?
学生A:Yes.
教师追问:Do you play with your friends?
学生B:Yes,I do.
教师:Oh,that’s very good!
在这段对话中,教师的提问要击中目标,再根据教学目标延伸性地继续提问。对于两个学生关于兴趣的提问,问题要有足够的吸引力,让学生产生兴趣。这种问答形式既可以让学生感受到教师对每一个学生个人兴趣的关心,又能很自然地引导学生对英语对话和交流的学习,让学生通过自由的表达巩固所学的知识。
2.追问到底,逻辑性强
学习上的追问到底,是一种勤学好问的学习行为,教师在这方面必须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要努力营造一种愉悦和谐的英语对话氛围,让学生在良好的语言环境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想象力。在学生与学生的英语语言交流中,教师要仔细聆听学生的对话内容,让学生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信任。仔细聆听也有利于教师发现学生在对话中英语用语的错误,并及时纠正。例如,在教学《What do you need?》时,教师可以这样与学生展开对话。
教师:What’s your name?
学生A:My name is A.
教师:What’s your telephone number?
…………
教师:I know your father’s number is 111111111.(转向全班同学)Can I write his father’s number in my hand?
全班学生:No, you can’t!
教师:You are right!I need a notebook.(再次追问)May I have your notebook?
学生A:Yes, here you are.
这个对话中有关于I need…的教学知识点。教师是在学生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提出的问题,学生对教师的问题一开始不知所措,但是教师开玩笑地转移话题,为下述的提问埋下伏笔,自然而然地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教会学生整理了在一段英语对话中英语表达具有逻辑性的重要性,启发学生产生各种交流的观点。除了让学生学会I need…的运用知识,还能诱发学生对提问的探究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最终使得这段对话化解了起初的尴尬与不解,充分掌握了英语交流的技巧性特点。
3.灵活追问,兼具创造
英语教学应该是动态的,教师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在英语对话中通过观察和总结,将语言知识表达转化成一种语言论述的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英语沟通能力。但是由于小学生会受到语言环境、自身的阅历等因素的影响,英语表达在涉及某些知识点的时候会存在理解程度上的不同。因此,教师需要让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想法的真实表达体现出来,而挖掘这些真实想法的有效沟通,需要很多技巧。
例如,特级英语教师沈峰在课堂教学中就很喜欢问学生关于喜欢的颜色、动物等问题,他还曾在课堂上遭遇过一个学生的提问。
学生A:Excuse me,would you like to go to the park?
教师:Go to the park?Yes,I’d love to, now?Shall we go to the park now?
学生A:No.
教师:When are we going to the park?After the class?
学生A:At the weekend.
教师:At the weekend.OK,OK,thanks.Sit down,please. So we going to…
关键词:自选英文材料 主题英语教学 课程方案 初探
一、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规划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这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供了宏观的政策指导。
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提出大学英语新教学模式应以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为支撑,使英语的教与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朝着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方向发展。应能使学生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材料和方法进行学习,并获得学习策略的指导,逐步提高其自主学习的能力。体现英语教学实用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二、传统英语教学模式及缺陷
尽管大学英语教改试点以来,大学英语教学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教学投入今非昔比, 而事倍功半、“聋哑英语”、高分低能、学用脱节等困扰着大学英语教学的“费时低效”现象仍屡见不鲜。综观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不难发现, 虽然革新的理念倡导了很多年, 但受教学评估体系的限制,开拓创新仍旧不足,教学实践依然难以突破旧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距真正有效的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仍有差距。
1.传统英语教学模式及考核评估体系,导致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应付考试和获取证书,学习成果不能自主地应用于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考完则丢,形成有趣的“还老师”现象。笔者试图搜索关于大学生毕业后英语应用状况的相关专业研究论文,却只搜索到少量的、范围狭窄的应用调查结果,由此也可见当前对英语应用能力研究、英语教学的长效评估仍存在严重的不足。
2.在传统英语教学模式及考核评估体系下,使用标准统一的教材,通常是一套教材使用多年,即使改编,考虑学、教的延续性,也很难做较深层次的修订,难以适应当今高速发展的生活节奏,教材与丰富多彩的现实环境脱节。由于缺乏时代信息、与生活实际脱节、实用性差,无助于学习者交际兴趣的提高和交际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用脱节。
3.传统英语教学模式及考核评估体系,整齐划一的内容、定势的教学方式、统一的答案抹煞了学习者的个体差异, 学生只是被动参与教学活动中,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难以调动学习积极性,学生课堂学习后很难就感兴趣内容的开展深入的主题式阅读,并缺乏就相应主题进行广泛的交流,由于缺乏可理解的输出,导致学生难以形成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的习惯。
三、以学生自选英文多媒体材料为基础开展大学主题英语教学的课程方案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均呈明显的国际化趋势,国际化多元文化互动加强。英语是国际文化互动交流的主流语言,这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学习英语自主性。这为大学英语自主性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气候条件;而现代信息技术、国际多元文化潮流为自主性教学提供了充足的养料,国家政策也给了自主教学模式的成长空间,为此,笔者提出本课程方案:
(一)课程目的
该课程使学生能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材料和方法进行学习,并获得来自导师、课题组、国际论坛等机构等方面的学习策略的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方法的形成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
(二)课程目标
1.终身性目标
言语—语言智能跨越了所有学科,言语交往是国际文化的中心环节,并和所有的智能表现紧密联系。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交际,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2.阶段性量化目标
完成本课程方案的教学,能促进学生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理解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翻译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词汇量达到大学英语课程教学三个要求中的更高要求。
(三)课程目标评估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应加快评估体系的改革,从而发挥目标导向的作用,加快推进大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大学英语教学评估标准已落后于教学模式的变革,甚至阻碍了大学英语实质性教学改革的推进。笔者建议尽快调整考评标准,以实际应用能力为主,并对证书设定有效期。同时,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中关于“学校可以单独命题组织考试,或参加校际联考、地区联考、全国统一考试,以对教学进行终结性评估”的相关要求,各高校可自行建立符合课程目的和目标教学评估体系。
(四)课程环境搭建
学校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国际互联网,积极引入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最新成果,搭建“自然真实、交际性强、趣味性强,开放性强”的英语仿真环境,学生和教师利用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信息终端融入仿真环境进行教与学。也可利用也成熟的英语仿真教学软件、Second Life虚拟游戏等平台进行仿真教学。
(五)课程内容及其组织
1.在学的教学课程外,开展以当下流行的英语原版杂志、著作、游戏、娱乐、影视节目为教材的主题课程选修课。各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统一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分权重(建议以自主选修的主题课程为重)。教学中采取探究式学习模式,由学生自主成立和选择加入相应的课程组,课题组围绕教学目标自主选择学习主题,设定阶段性学习计划和目标,分配小组成员的角色与任务,课堂以学生参与为主的互动式教学、讨论为主导,由熟悉该主题的教师任课题组导师,导师做好自主选择课题主题和材料的指导的把关工作(对学生自主选择的主题和材料完全不符合教学目标的,导师可行使最终否决权)。平常学生以自主的阅读和交流为主,并在课题组内组织发起课堂内外的讨论活动,同时引导学生加入国际互联网的相关专题讨论组、论坛进行互动式交流、讨论。导师在课题组中担当辅助角色,重点指导主题材料参考素材、选择技巧和学习方法,并指导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担任翻译。在课题组学习的各个阶段,由指导导师制定涵盖听、说、读、写、词汇量、交际技能、翻译能力及学习自主性、学习态度、实际任务解决能力等多元考核评估表,采取学生自评、互评、导师评估方式对课题组、成员自主学习过程进行评估。过程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在具备师资条件的学校,针对英语应用水平相对较高的高年级、研究生,可通过原版英语专业教材和使用英语进行专业教学(选择该领域从国外留学归来,英语口头与书面沟通过硬的专业老师授课)。教学方式同样可采取上述模式进行。通过用最新的英语原版专著进行教学,一方面可培养学习与掌握在该领域的国际最新科学进展,利于专业学生毕业后即顺利地完成与国际相关领域接轨。
(六)课程特点
此课程方案通过在英语学习的过程中解决学生实际生活、娱乐、专业学习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和应用需要为驱动力,提升学生英语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增强其自主学习积极性与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英语主题阅读能力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的多媒体互动交流环节,能有效地让学生形成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的习惯,拓宽学生知识、在学习中了解世界文化的素质教育课程方案,兼有工具性和人文性。
四、结论
笔者提出的大学英语课程方案较好地体现了具有个性化、开放性、双向性、创新性、终身性、综合性等信息社会所要求的教育特征。为学生创建了真实的学习与应用环境,为学生提供了较为理想的第二语言习得的输入。
本课程方案,尚未有足够多的实践性研究和研究性报告,笔者也期望更多的高校、老师和大学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积极实践本方案,在实践中解决本课程方案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本方案,推动大学英语教学的实质性变革,以更符合信息社会对大学英语教学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霍力岩.多元智能理论与多元智力课程研究[M].教育科学出社,2003.
[2]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重构多元智能[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被告:向文姣,男。
被告:张光艳,女,系向文姣之妻。
第三人:黄永刚,男。
第三人:吴捷,女,系黄永刚之妻。
1997年10月17日晚,第三人吴捷临产,住进原告妇幼保健院一病室二床。当晚23时35分,吴捷顺产一女婴,体重3200克。护士杨素芳按医院规定给女婴称了体重,盖了左足足印,填写了分娩记录单、手圈及胸牌(红色)。此时,因其他病员输液需要续药,杨未按规定将写有“1-2吴捷之女”的手圈及胸牌给吴捷的女婴带上,而是交给了吴的丈夫黄永刚。黄永刚收下手圈、胸牌但不知用途。10月18日早上7时5分,住原告二病室三床的被告张光艳也顺产一女婴,体重3000克。护士杨素芳按规定在分娩记录单上盖了女婴左足足印,将写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戴在该女婴的左手腕上,胸牌(红色)放在女婴的被褥上,由护士刘春勤将张光艳和女婴送回病房。此前,刘春勤因张临产时间较长,曾为张写了一套内容不全的手圈、胸牌(蓝色)放在婴儿秤旁备用。刘在送走张后清理产房时,发现自己写的手圈、胸牌未用,误认为张分娩的女婴没戴,遂将手圈、胸牌内容填写完整后,交给了被告张光艳,致使张分娩的女婴有两套手圈、胸牌。当日上午八时许,原告婴护班护士张巧玲将吴捷的女婴抱到婴儿沐浴间放在保温床上准备为其洗澡,因有他事,女婴待浴。此时,原告护士刘华云也抱来张光艳的女婴洗澡,将其也放在同一张婴儿保温床上,摘下了其被褥上的胸牌(蓝色),导致床上的两女婴外观上无明显区别。刘先转身到婴儿洗澡桶处换水,然后回到保温床前,又未按规定核对手圈,确认谁是张的女婴,便凭主观印象抱一女婴,给其洗澡打针、穿好衣服后,将女婴交给了站在门外等候的被告向文姣。此后,张巧玲给保温床上的另一女婴洗澡打针,也未按规定核对手圈,穿好衣服后,将女婴交给了吴捷夫妇。10月19日,被告向文姣、张光艳携女婴出院回家,给其喂养的女婴取名向雪梅。10月20日,第三人黄永刚、吴捷携女婴出院回家,给其喂养的女婴取名黄琪。
10月21日上午,第三人黄永刚的母亲在给女婴洗澡时,发现其右臂上的手圈标记为“2-3张光艳之女”,遂对该女婴是否为黄、吴亲生产生怀疑。黄永刚等当即到原告处反映情况,原告即与张光艳夫妇联系。张光艳称自己喂养的女婴也有手圈,但已丢失。原告为慎重起见,于10月22日委托襄樊市公安局对两女婴做足印鉴定。襄樊市公安局在提取两女婴的足印和分娩记录单后,于10月27日以(襄)公刑技痕字第97088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作出鉴定结论:“襄樊市妇幼保健院吴捷分娩记录单上足印是张光艳喂养的女婴左足遗留,张光艳分娩记录单上足印是吴捷喂养的女婴左足遗留”。10月28日,原告将公安鉴定情况告诉被告向文姣,要求被告夫妇将其喂养的女婴交还第三人夫妇。但被告向、张夫妇认为公安鉴定有假,不足为信,要求另做亲子鉴定,原告同意。鉴于吴捷、张光艳均在产褥期行动不便,原告于11月4日请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两位教授赴襄樊采取亲子鉴定血样。但被告向、张夫妇又以原告与同济医科大学关系密切,要求到上海或北京做亲子鉴定为由,拒绝采血,致使同济医大只能对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夫妇及其喂养的女婴采血。此后,同济医大作出97-W136号《法医物证学鉴定书》,结论为:“被鉴定的女婴(代称136号)与黄永刚夫妇不是亲生关系。”原告在要求被告交换女婴无果的情况下,于1997年11月16日向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将错抱的女婴交回,由其交还第三人夫妇,并由被告领回自己的亲生女婴。
被告向文姣、张光艳答辩称:张光艳于1997年10月18日上午在原告处分娩一女婴,原告医护人员在其右手腕上系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腰部有一个“2-3张光艳之女”的蓝牌,尔后将其抱出产房交给其外婆照料,其外婆通过仔细观察认为女婴与二被告相貌十分相像。同日上午,原告护士抱女婴去洗澡,其外婆怕错抱跟随到婴儿室始终观看,洗澡后发现女婴相貌特征没有任何变化。10月20日,其外婆在家给女婴洗澡时,女婴右手腕上还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襄樊市公安局和同济医科大学的鉴定均是吃喝下的产物,不足为信。原告无视医德,毫无根据地确认被告夫妇喂养的女婴非其亲生女儿,给被告夫妇及其女儿造成严重损害,据此,提出反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给付被告夫妇精神损失费3万元,婴儿名誉损失费2万元,律师费1000元,误工费6970元,交通费600元,打印费100元,共计57670元。
第三人黄永刚、吴捷述称:1997年10月17日23时35分,吴捷在原告处顺产一女婴。10月21日上午在家给女婴洗澡时,发现女婴右臂上系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当即到原告处反映,要求查清事实。后经原告调查并委托有关机关鉴定,证实确系错抱,故申请参加本案诉讼活动。1998年元月27日,应为第三人的亲生女婴在被告家中突然死亡,给第三人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本案原、被告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被告赔偿第三人小孩死亡补偿费、安葬费17400元,经济损失19245.74元,精神抚慰费15万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审判襄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1997年12月3日委托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对向文姣、张光艳及其喂养的女婴作亲子鉴定,并要求结合诉前该校该系两位教授所作136号女婴鉴定结论,证实两女婴是否错抱。同济医大在对向文姣、张光艳及其喂养的女婴采血后,于12月12日作出97-W145《法医物证学鉴定书》,得出结论为:“送检女婴(代称145号)不是向文姣、张光艳夫妇亲生,结合97-W136号鉴定结果,认定97年12月3日送检145号女婴是黄永刚、吴捷夫妇的亲生孩子,1997年11月4日送检136号女婴是向文姣、张光艳的亲生孩子。”该院于12月13日将鉴定结果告知被告张光艳,张认为原告有意拆散其亲生骨肉。该院在对被告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于1998年元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向文姣、张光艳立即将其喂养的145号女婴交还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并领回136号女婴。
元月22日判决书送达后,被告向文姣仍坚持孩子没有抱错,二被告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月27日(上诉期间)早上6时,由被告向文姣、张光艳喂养的145号女婴突然死亡。襄城区人民法院闻讯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审查,145号女婴死亡原因。
该院为有利于查明145号女婴死亡原因,经商得公安机关法医同意,于1998年元月28日决定将该女婴尸体送往襄樊市中心医院太平间冷藏,截止4月23日,发生费用17000元(200元/日);为防止发生新的不测,于1998年2月5日,决定将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喂养的136号女婴交由原告养护。1998年3月18日,襄樊市公安局法医科和同济医科大学作出编号为98-F013《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书》,结论认为:“‘向雪梅’因婴儿猝死综合症引起死亡,闷热是促进死亡发生的因素之一。”
1998年3月12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的事实在上诉期间发生变化为理由,裁定撤销了襄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襄城区人民法院经重审认为:襄樊市公安局1997年10月25日作出的(襄)公刑痕字第97088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和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97-W136号、97-W145号《法医物证学鉴定书》,足以证明两女婴各自的亲生关系。被告向文姣、张光艳主张‘向雪梅’为其所生,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发生亲子分离是原告工作失误所致,因此,原告应负过错责任。被告在纠纷中,既不相信科学鉴定结论,又不尊重事实,拒绝交还第三人的亲生女婴,严重侵犯第三人的亲子监护权。根据尸检结论,被告喂养的女婴死亡主要是自身生理原因,但造成促进死亡条件的闷热与被告有关系,因此被告对女婴死亡之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第三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原告和被告理应按照其各自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第三人要求赔偿吴捷怀孕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主张权利期间的误工费,应以在原审和重审中参加诉讼必要时间按其工资标准计算,律师费应按本院支持其请求的数额比例计算,超出部分均不支持,误餐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的婴儿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费,因二者同属精神赔偿性质,只择其一适当赔偿,超出部分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的女婴安葬费系参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损害赔偿的费用标准》,予以支持;第三人提出对136号女婴的喂养费,因被告也对145号女婴进行了喂养,其间喂养费用可以抵销,超出时间的喂养费用,适当补偿;第三人提出原、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因二者之间主观上不存在共同过错,尚不能构成民法上的共同侵权,故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立即领回亲生女婴,并承担养护其亲生女婴的费用,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承担鉴定费用,因未举证,不予支持。被告在重审中经本院二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其反诉按撤诉处理。此外,经本院决定,为查明145号女婴死亡原因在市中心医院发生的冷藏费用,因被告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故该项费用应由被告和原告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4月20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现由原告妇幼保健院养护的第136号女婴(起名黄琪)系被告向文姣和张光艳亲生;已于1998年元月27日死亡的第145号女婴(起名向雪梅)系第三人黄永刚和吴捷亲生。
二、被告向文姣、张光艳赔偿第三人黄永刚、吴捷下列费用:参加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交通费184元、文印费247元、误工费362元、律师费1110元;对第136号女婴的喂养费300元,对第146号女婴尸体处理的安葬费3000元,精神抚慰费2万元,共计25203元。
三、原告妇幼保健院赔偿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因医疗差错发生的精神抚慰费1万元。
四、被告向文姣、张光艳赔偿原告妇幼保健院因养护其亲生女婴的费用8304.62元;并立即从原告处抱回自己的亲生女婴,履行应尽监护职责,否则继续承担原告为此发生的实际费用。
五、在市中心医院发生的第145号女婴尸体冷藏费17000元,由被告向文姣、张光艳承担10200元;原告妇幼保健院承担6800元。原告妇幼保健院负责结算。
六、驳回原告妇幼保健院,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这是一起因原告工作失误,导致被告和第三人的亲生女婴被错抱;因被告固执己见,导致原告和第三人实际损失不断扩大而发生的确认亲子关系、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发生后,原告采取积极措施,力争挽回损失。被告不相信科学,不接受劝说,拒绝交还第三人的亲生女婴,严重侵犯了第三人的亲子监护权。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理应由被告按其过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对第三人提出的精神赔偿数额的确定,在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根据本案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参照同类案件的抚慰标准作出判定。值得指出的是,被告原本也是一名受害者,同样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亲子监护权,终因其采取不正当的态度和方法,导致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其教训实在值得认真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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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案和本案的基本事实是相同的,即由于医院方面的工作差错,造成先后出生的婴儿被错误地交给了非亲生父母带回抚养,都涉及医院、两个婴儿的各自亲生父母三方当事人,而且也都需要通过亲子鉴定等有关方法来作排除否定和同一肯定确认。所不同的是,除了具体情节和发展不同以外,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不同之处,在于三方当事人在两个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完全不同:前案是发现错误的夫妇以医院为被告,另一对夫妇以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到该诉讼中来;本案是发生工作差错的医院为原告,其在确认抱错了婴儿的夫妇并要求该夫妇换回自己的亲子未果情况下,以该夫妇为被告,而另一对抱错了婴儿的夫妇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到该诉讼中来。
这种不同,首先反映的是两案原告各自依据的请求权基础问题。医院和产妇入院分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两案中没有什么不同,均为分娩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方都负有同样的义务即保证母亲与亲子一致,不与他人亲子混淆。现医院因工作差错,造成产妇抱回的婴儿不是亲子,从合同性质上看,即为医院违约,未为正确“给付”(借用该语)。因此,两案中抱错婴儿的该两对夫妇,均对医院享有为“正确给付”的请求权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前案原告夫妇以医院为被告,依据的就是这种请求权。而本案医院作为原告,不可能依据这种“正确给付”请求权基础,因为其负有“正确给付”的义务,反为了“错误给付”,应是被请求对象,似乎其没有请求权基础。从合同关系上看,负给付义务的一方确有正确给付之义务,而享有受领权利的一方事实上也有正确受领的义务,并在给付方纠正其错误给付时负有交回错误给付标的物的义务。为错误给付的一方要求收回错误给付的标的物时,具有补救给付的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合同履行上的特殊权利。因此,本案医院作为原告,以其中一对错抱婴儿的夫妇为被告,事实上就具有双重性质,即请求补救给付和返还错误给付,为特殊事实产生的一种特殊请求权。从民事行为的角度看,行为人在发现其民事行为有瑕疵时,可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以对民事行为进行补正或救济。本案医院作为原告的请求权基础也可以是这种撤销权或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