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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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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绿地普查;意义;方法;步骤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1 开展绿地普查的目地和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软实力的直接体现,搞好城市绿化对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城市绿化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等情况的综合性调查,是掌握城市绿化状况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普查可以摸清城市绿地的绿化规模、组成结构和分布状况,从而科学、系统、全面的反映城市绿化现状,统计绿化底数,为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绿地提供更完整、准确的基础数据。

2 绿地普查的前期筹备

2.1 健全组织机构

城市绿化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不但要普查城建系统直接管辖的绿地,还要普查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驻市部队、居住小区及林业部门管理的苗圃等绿地,为此成立专门的普查工作小组,使参与和涉及绿地普查的单位、个人明确工作的重要性,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2.2 编写普查手册

绿地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责任心要求高的工作,承担普查工作的单位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按照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的绿地分类要求编制《绿地普查手册》。《绿地普查手册》需要对普查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明确普查的调查方法、测量要求、数据表的填写等,以便统一普查口径、减少工作失误,以更好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

2.3 开展岗前动员

绿地普查综合了实地调查、数据整理、材料归档等多个环节,参与普查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园林专业技术技能。普查工作开始前需开展一次岗前培训,使普查人员能够正确界定普查对象,熟悉各种植物品种的识别、表格的填写、示意图的绘制、数据的汇总及计算,以便能够按照统一要求,精确测量、认真计算,按统一表式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普查表;同时对皮尺、测绳、手持式GPS面积测量仪、测高仪、胸径尺等常规测量用具的操作进行现场演示,使普查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2.4 编制绿地普查表

绿地调查和城市绿化统计关系紧密,为此编制绿地普查表格必须按照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的绿地划分形式,CJJ/T85-2002标准中将绿地分为五大类即: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道路绿地按绿地形式因属于附属绿地,因其在统计中需要根据红线宽度,核算不同绿地的达标率,为此将道路绿地从附属绿地中提出,单独编制调查表(表1~表5)。

3 普查工作的开展

3.1 划分片区、分组调查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全面性、数据的完整性,绿地普查可采取分片调查、逐块测量的形式,片区划分可根据绿地类型进行分组,如公园绿地组、生产绿地组、防护绿地组、附属绿地组等;也可按照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分组,如路北组、路南组、新区组等。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调查以免出现漏项,当天调查的数据当天进行汇总,对记录不详、数据不清的及时进行现场复核。

3.2 普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测量道路绿地时,两条相交的道路重叠部分不得重复测量计算;道路上的街心花坛面积应计算入道路绿地面积内;公园面积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带状公园的全部占地总面积。即公园内的园路及铺装场地,管理建筑用地,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及水域面积的总和;平面示意图要按比例进行绘制,必要时可对照图纸进行纠错;调查时现场不能识别的植物,需采集植物的枝条、种子、果实等能反映科属特征的器官进行比对识别,正确界定植物品种;调查表中填写的绿地序号需与绿化示意图中的编号相符;道路绿地调查时为明确道路的版式,需绘制道路纵断面图;城中村的绿化按照居住区绿化进行普查。

3.3 复查审核、查遗补漏

调查工作完成后,各组对调查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组与组间交叉对数据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要注意复核数据的准确性、表格填写的规范性、相关材料的全面性。

3.4 资料整理及归档

将普查资料按绿地分类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为便于查,按绿地名称的第一个字母缩写建立文件目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R].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生态绿地;养护;发展

中图分类号:S6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4-0027-02

1 引 言

在城市景观中,城市绿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绿地资源,抓好城市绿地养护显得十分重要。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除了涉及绿地,提得更多的是开放空间(open space)。我国建国以来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绿地概念,城市绿地指城市中以绿化为主的各级公园、庭园、小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专用绿地、交通绿地、风景区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

综合以上概念,我们认为城市绿地是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中保持着自然景观,或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它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具有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美化城市、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的功能。

城市绿地包括城市区域内的各类公园、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化、墓地、林地、生产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湿地、植物覆盖较好的城市待用地等。

2 无锡市城市绿地现状

中国古代的绿化建设主要集中于园林方面,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近代的绿化因为战争的不断破坏,以及人们对城市环境认识的不足,总体而言很不完善;建国后,尤其是近20年来,绿化建设才真正进入了新纪元。1956年国家曾提出过“12年绿化全国”的口号,各城市都开展过一次大规模植树运动,在扩大城市面积的同时扩大了绿地面积,新兴工业区与住宅区之间也开辟了防护林带,街坊和居住小区内开辟出绿地,使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得到提升,初步显示出绿化建设与生态空间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发展,无锡已形成了大面积的城市绿地。截止2008年3月,全市绿地面积已达8000万m2,累计造林面积140万亩。仅2007年,无锡市完成造林绿化10.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5%,新增城市绿地1124.79万m2,新增数为历年之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2.2%和11.6m2。

为营造和谐宜居家园,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无锡市把推进城乡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大力实施科学绿化、节约绿化,并针对不同的环境提出不同的造林绿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应,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城市绿量,使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重点在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造林绿化,并在建设过程中着重控制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比例。现在香椿、榉树、朴树等“乡土树”已逐步替代“舶来树”,绿色通道绿化布局更为合理,绿色景观更加美化。全线启动342省道和环太湖公路(南段)防护林带,落叶树种类的比例相对会更高。目前,全市县以下道路两侧高标准景观通道均已建成,50%以上乡村道路建成林荫道。

无锡市加快推进太湖沿岸、淼庄湿地公园、宝界湖畔山林公园和长广溪湿地公园的建设。仅十八湾环太湖公路绿化工程,就新增绿化面积30万m2。如今,梁韵苑、仙蠡墩遗址公园全面竣工,环蠡湖36km开敞式公共绿地已基本建成,梁溪河沿岸综合整治也接近尾声,锡北运河、锡溧运河、直湖港等防护林带建设正加紧建设。结合小河道综合整治,全市去年共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地11650m2,50%以上的河道两侧现在均已建成天然绿色防护林,有效地净化了水质和空气质量。

该市还加大城市圈绿地生态建设的推进力度,在中心城区立交桥桥体、桥柱和沿河驳岸等地实施垂直绿化,总长度达23.2km。在名胜景区建造植物景观及水、湿生植物景观,修复缺损绿化景观带3.8km。结合城市建设,在南湖大道、机场路、青龙山路、渔港路、中山路以及景云立交、景渎立交等地播绿增氧,建成太湖科技园广场等市区公共绿地和万科魅力之城、金色江南、景丽东苑、金惠苑等居住区的配套绿地。

此外,还对高浪路、兴源路等30条道路(地块)的绿地实施“退草植树”,近年补植乔木近4万株,包括香樟、银杏等30多个树木品种。

3 对无锡城市绿地发展的建议

园林绿化的关键是“三分种,七分管”,绿地管理工作是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无锡市应把重点放在建设大型生态绿地、环城绿地、街头绿地以及居住区绿地上,强调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在生态绿地的建设上强化科学性,在科学性的基础上追求艺术性。

3.1 从实际出发搞好绿地规划

要重视城市内外山水地貌特征,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充分利用优越的周围环境进行绿地规划;要按照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规定,考虑生态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要利用生态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绿色生态网络;要规划树种,重视使用地域性树种;要长远与近短期相结合,近期的绿地苗圃就是远期的公园。“先绿后精”,先大量栽树,搞好城市普遍绿化,尽快增加绿化覆盖率,然后再重点提高。

3.2 加强生态绿地的布局调整

在具体布局中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市内绿地均匀化、立体化均衡分布。②郊野绿地成片发展,形成市区外缘绿色地带。③楔形绿地嵌入城市,“水网”、“路网”、“绿网”交织,加强市区与郊区绿地之间的有机联系。

3.3 保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

要增加城市公共绿地的种类,丰富绿化层次。在绿地建设中,既要稳定优势种,又要增加绿地植物景观的层次和物种的丰富度。屋顶花园和墙体绿化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合适的方式,尤其在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的今天,应鼓励屋顶花园和墙体绿化的建设。增加空间异质性,体现层次美,并且通过植物和动物食物链的合理链接形成自然、协调的生态系统,有利于抵抗人为等外来因索的干扰,实现绿地的可持续发展。

3.4 开发野生树种资源

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应大力加强我国优良种质资源的发现、培育、维护和推广工作,创造具有无锡市地域特色的园林。如可以大力发展和推广有地域特色的常绿植物,如扬桐、紫楠、红楠等。同时,也不应忽视和低估优良物种的引进和推广利用。特别应重视夏花类园林植物及冬花类园林植物的引种与繁育,并增加反季节花卉植物的培育,改变冬夏两季缺花少花的现状,增加园林植物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加强园林绿化植物资源的挖掘、培育和引种,是提高园林绿化质量的当务之急。

4 结 语

一个城市的环境不仅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形象,还影响着人们的心情。而绿地可改善城市环境。绿地建设的关键就是寻找到最适合于本地绿化的技术方式,达到调节小气候,改善声光环境,营造特色景观等要求。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园林局.公园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一、城市绿化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是指公共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化)、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在这五类绿化中只有部分是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养护,而其他部分则分布在社会各个部门。就我市而言,“社会绿化”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公路部门、铁路部门、水利部门管辖的含门前三包的绿化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的绿化等等。这些绿化现在除了部分有规范管理之外,很大一部分只有建设没有管理,或者管理不善不到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一)、绿化建设方面

园林是一门造型艺术,绿化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和艺术的原则来组织,通过系统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而目前绿化建设领域的主要问题有:

1、在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中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各行业部门的绿化建设自成体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将绿化简单理解为种树,对绿化效果及景观效果不加考虑,设计和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存在随意设计施工及应付现象,部分还是无证设计或挂靠设计,根本达不到专业设计水准,加之业主多头,对绿化不熟悉,影响了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2、绿化建设标准低,植物配置不合理。目前,按园林部门标准,平均建设1平方米绿地约需投入30-50元,而我市有些部门采用的建设标准仅10元左右。某些房产公司片面追求利润,绿化建设投入与房产价值不匹配,纯粹为了应付绿化规划条件书;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报价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造成其绿化质量差、标准低。

3、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通常程序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道路、市政设施施工-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其结果是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地被、自然土壤条件受到极大的破坏,更有甚者,用大量的建筑垃圾充当回填土,不难想象,这对日后植物生长及养护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二)工程管理方面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由于施工人员技能、训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更何况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利用业主单位不熟悉绿化建设、管理的弱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在苗木规格、质量上钻空子,通过工程变更做手脚。而目前园林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普遍不够,工程质量难免参差不齐。另外,一些建设单位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匀符合要求,但是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下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来,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建设单位不得不考虑扩建,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三)、绿化养护方面

1、全市绿地没有统一的养护标准,管理养护水平参差不齐,随意性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交通部门建设的绿地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6-1.2元/平方米;水利部门绿化建设面积13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8-1.2元/平方米;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1.0-1.2元/平方米;园林部门日常养护的绿地面积为15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2.5-3元/平方米,由于绿化维护经费过低,很难维持较好的绿化效果和绿化质量,严重影响了城市绿化的发展。

2、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位缺少具备园林常识及养护技能的专业人才,缺少园林机械。他们把绿化养护理解为简单的修枝除草、浇水施肥、防病治虫等,是技术含量低,谁都能操作的工作。有些绿化养护人员缺少植物生理的基本常识,在绿化养护的具体操作中缺乏技术性、针对性。许多新建的绿化景观养护管理不善,植物成活率不高,或生长发育不良,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

二、对策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公益事业,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加以重点发展。结合我市“以东山建设为核心、以万亩片林为基础、以大树入城为点缀”的工作思路,注重打造园林精品工程,使全市园林绿化综合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大园林意识。

要坚持城市绿化“一盘棋”观念,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职能,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状,延伸行业管理覆盖面,提高行业管理广度、深度和力度。在重视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居住绿地、单位绿地、滨河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和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议采取以下五条对策:

1、前期参与制

从项目确定、设计定位、标准要求到招投标文件拟定等工作由相关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参与,进行设计交底。市区所有范围内(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凡具有影响城市节点的重大绿化建设项目,要先请市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以邀请省内及国内专家组参与评审,通过方案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集思广益,提升园林绿化设计水准。

2、设计审核制

园林绿化设计往往起着城市再设计的重要作用,因为园林绿化设计可以根据建筑、街道等景观的需要,用植物绿化来组织视线,宜“掩”则“掩”,宜“露”则“露”,起到其它建筑物所起不到的作用,因此,要搞好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就一定要加强绿化设计。为了确保绿化设计市场的有序发展,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设计的管理:一是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园林绿化设计招标的一整套程序,以规范其设计市场;二是园林设计部门要着重在绿化细化上下功夫,以提高绿化的艺术性;三是要加强对园林设计的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筑工程方案时,应要求将绿化设计方案纳入审查范围。审核重点包括:设计、施工资质;绿化建设指标;与绿化规划是否统一;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等。要求建设单位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

3、市场准入制

结合《海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暂行办法》,规定绿化市场准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所有进场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评定、复审和确认制度。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把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紧密地结合起来,实施动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的审查内容,包括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约情况、施工质量、完全措施等方面,从而限制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市场。

4、施工管理备案制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园林绿化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绿化施工企业,包括监理单位都要进行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绿化工程实行质监管理。工程的设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批准擅自变更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通过市场准入予以限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达绿化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养护统一制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由各类城市绿地互相联系组合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内容丰富多样,国内各地区和城市各有差异。在绿地的分类上也是方法多样,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作了研究和探讨,但一般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或出于自己研究目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概念含混、依据不一、内容交叉等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及绿地分类方法的分析研究,探讨出一种新的分类和命名方法,并进一步明确各类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特征,为今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1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1.1 城市绿地与绿地系统的含义

城市用地构成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绿地”,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②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③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包括城区和郊区)的绿地。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许多城市所做的绿地规划赋予城市绿地的含义只是前两个方面,不包括城市范围的农地,即狭义的城市绿地,也就是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城市绿化用地”或“城市园林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包括城市规划用地平衡表中直接反映和不直接反映的),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1.2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因国家不同,其内容各有差异。如:

前苏联城市绿地系统一般包括城市居住区与市内公园、花园、小游园、林荫道、公共建筑物地段绿化、企事业单位和公用场所绿地;郊区森林、森林公园、陵墓、苗圃、果园、菜园;市郊区防护林、居住区与工业区隔离林带、水源涵养林、保土林等。

日本的城市绿地系统由公有绿地和私有绿地两大部分组成。内容包括公园绿地、运动场、广场、公墓、水体、山林农地、寺庙园地、公用设施园地、庭园、苗圃试验用地等。

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多指园林绿地系统,一般由城市公园、花园、道路交通附属绿地、各类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环境绿地、园林圃地、经济林、防护林等各种林地以及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游览绿地等各种城市园林绿地所组成。但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又因地区和城市不同而不完全一样,如南京、深圳、北京、上海、佛山等。许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绿地类型超出了《城市绿化条例》的范围,如深圳市提出了“旅游绿地”、“生态绿地”(同济大学规划),佛山市提出了“历史文化街区绿化”(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等。

从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来看,尽管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名称也不一致,但总的来说,组成城市绿地系统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即包括了城市中所有的园林植物种植地块和园林种植占大部的用地(通常称之为“园林绿地”)。而城市范围内的水体湿地,一些公共设施用地、山野农地等是否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内容而有所不同。作为一个系统,城市绿地的组成应该是全面和完整的,包括城市范围内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生活具有直接影响的所有绿地。这些绿地的功能作用、空间形态特征等不尽相同,其科学的分类与定名一直是城市绿地规划和建设工作者努力探索的课题,也是城市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和相互比较所必须的。

2 城市绿地分类

2.1 城市绿地分类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2.1.1 城市分类的原则

对城市绿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使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和各种绿地的基本功能、特征以及它们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并通过明确的分类,使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更趋高效。笔者认为,城市绿地分类与命名需遵循以下5项原则:

科学性:城市绿地类型的划分必须是科学的,各类绿地应具有明确的功能与统一的空间属性特征,且概念清楚,含义准确,内容不相互交叉。

全面性:各类绿地应全面地反映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包括城区、近郊及远郊整个市域范围内的所有绿地。

协调性: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中属于绿地的部分相应地列入城市绿地类型,有利于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统一。

实用性:基本适应各地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运用,适应现代统计和计算方法,各类绿地的技术指标能直接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及环境质量水平,具有横向和纵向可比性与通行性,可操作性强。

大众性:各类绿地的名称除了具有明确的概念含义外,还必须是大众化的词语,通俗易懂,易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

2.1.2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和依据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主要因组成绿地系统的内容以及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定。因此,既要科学,也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笔者认为可采用二级分类法。

城市绿地分类的依据可以有多种,如位置、范围、服务对象、功能和空间属性等。城市绿地分类是为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的,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一类绿地的主要功能都应有区别于其他绿地类型。各类绿地性质、标准、要求各有不同,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统计和计算,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的不同层次和水平。因此,笔者认为以主要功能作为城市绿地类型划分的统一依据是最合适的,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统计和计算,反映出城市绿地建设的不同层次和水平。因此,笔者认为以主要功能作为城市绿地类型划分的统一依据是最合适的。

2.2 几种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简析

2.2.1 王璋同志2级多类法(试论我国城市绿地的分类)

虽然考虑较多,分类也较细,但第l级与第2级分类依据不一,必然产生绿地类型的重复,同时一些绿地概念亦不够明确,如庭园绿化、街道绿化等。

2.2.2 日本高原荣重2级5类法

注重绿地的属性,各类绿地难以明确其功能特征,公共、公开、公用、专用等名称也不便理解和掌握。

2.2.3 朱钧珍教授4类法

即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一般绿地(或附属绿地、环境绿地)、特种绿地(包括生产性与防护性绿地)、郊区绿地等4类。最大优点是突出公园绿地,但对郊区公园而言,是属公园绿地,还是归郊区绿地,词面上似乎难以结论。

2.2.4 何湘同志4类法

虽以功能为主要分类依据,但未能全部反映各类绿地的功能特征,如“环境绿地”和“其他绿地”就不明确。当今社会已将环境看作整个城市生态的热点,并且日趋注重都市大环境绿色体系的营造,这种情况下也不宜用“环境”一词来命名其中一类绿地。

2.2.5 《城市绿化条例》六类法

简单明了。基本包括了城市各类绿地,也反映出各类绿地的功能和特征,但在具体名称上尚有局限,含义不明确。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等。这种分法也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各地各级城市(镇)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

2.2.6 李敏博士5类法

将城市化地区人居环境绿地分为农业绿地、林业绿地、游憩绿地、环保绿地和水域绿地5类,基本包括了城市各类绿地内容,其优点是突出了大农业(含林业)绿地和城市大、环境绿地系统的生态性。但在名称及包含的内容上尚可斟酌,如“环保绿地”等。

2.3 城市绿地分类

根据城市绿地的含义、各地各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情况以及城市绿地分类的原则、依据和方法,笔者认为可将城市绿地分类如下:

第1级按主要功能不同,分为2大类,即园林绿地和农、林业生产绿地。这样划分,既能与现有城市规划建设体系相协调,又能兼顾到整个城市建设区域及外围的大绿色环境空间,这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都市大环境绿色空间体系具有积极意义。第2级依据具体功能和绿地空间属性的差别,进一步分为7小类,其中第1大类前3小类和第2大类是能在城市总图上反映的绿地。7类绿地具有各自的含义、内容和空间属性。

3 城市各类绿地的含义和空间属性

3.1 园林绿地

城市园林绿地以改善城市自然生态和生活环境为主要功能和目的,是现代城市生活和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主要组成内容,具有稳定持久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可对其进行直接控制、监督和管理。绿地中各种植物与动物的存在,主要出于人们对环境的需要,而非经济效益。

3.1.1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指相对集中独立的、对公众开放、具有游憩功能的绿地。其规模可大可小。根据我国目前公共绿地统计标准,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1000m2,绿地空间明确完整的园区形态(即空间限定性)为其主要特征,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与生活设施,对公众开放,具备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生活使用等多种功能。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居住区公园、儿童公园等;各种主题公园、植物园等;各种专类公园、街头小游园、园林路、滨河(江、海)园林带(又称带状公园或河、江、海滨公园)、花园广场、历史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文化旅游公园、休闲观光农园、自然风景名胜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公园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绿地类型和主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指标直接反映了城市绿地建设水平、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各国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都具有特定的指标要求。目前,我国的基本指标(《公园设计规范》)是:以上各种公园绿地中园林植物的种植面积必须>65%(即绿地率),其中综合性文化休息公园、综合性动物园、其他各种专类公园>70%,综合性植物园及风景名胜区>85%。

笔者将公园绿地取代公共绿地,概念清楚,含义明确,空间属性与功能特征显著,且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同时也进一步突出了公园在城市绿地中的地位。许多专业著作刊物,上也经常使用,国际上也习惯将人均公园面积作为评价城市绿地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内亦有相同观点。因此,公园绿地类型的确立也有利于国际间的技术与理论交流。另外,将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纳入公园绿地,打破了过去居住区公园绿地与城市公园绿地相并列,且各地城市公园绿地指标统计不一致的局面。同时,也为中小城市(镇)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增加了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并有助于实现各地城市公园绿地指标体系的统一与完整性。

3.1.2 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是指以改善城市自然条件、卫生条件及防灾避难为主要功能的绿地。防护绿地具有独立的空间形态,即为限定性绿地空间。通常呈片状或带状分布于城市周围或若干地段,对城市环境起到整体性或区域性保护,可以防止或减轻环境灾害的产生及显著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包括卫生隔离林、固沙林、防风林、安全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各种防护性绿地。这类绿地具有特定的防护功能,其指标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及整体环境保护能力的大小。

3.1.3 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绿地

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绿地是指城市范围内大面积的自然山水、名胜、森林、湿地、风景林地等为主要内容的绿地,配备一定设施后,可供游览休息,适时对公众开放。一般城市将此类绿地设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这类绿地虽然具有一定的游憩功能,但又不同于公园绿地,是一种较大范围的自然区域景观。

3.1.4 庭园绿地

庭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分散附属于居住区 、各单位庭院与私人住宅 ,以改善和美化人工建筑设施环境为主要功能,不公开或半公开性的绿地。单位庭院主要指工矿企业、商业金融、交通运输、仓储、公用设施、机关团体、部队、教育体系、医疗卫生、科研设计、文化娱乐等各种单位建筑庭园。庭园绿地在城市中分布最广,面积较大,且分散性很强,主要改善和美化以建筑设施为主的庭园环境,直接为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所以有时也被称之为专用绿地。就绿地空间形态而言,这类绿地多围绕各种建筑设施展开布置,在城市用地中属非独立性用地,在城市总图及绿地系统图中均不予反映。

庭园绿地与公园绿地相对应,显著地反映了一类绿地的主要功能和特征,且直观易懂,避免了专用、单位等名词可能产生的误解。庭园绿地指标反映了城市普遍环境质量水平。不同性质的庭园绿地,规划指标要求也不相同。

3.1.5 交通绿地

交通绿地是指城市道路等交通运输用地中的附属绿地,包括道旁绿地(含行道树绿地)、分车绿地、交通广场绿地、立体交叉绿地、桥头绿地以及对外交通枢纽(车站、机场、码头等)附属绿地、通航河道绿地和市区公路、铁路附属绿地等。其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美化市容市貌,降低污染,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以及组织交通、保护路面等。交通绿地规划也具有一定指标要求。

3.2 农林生产绿地

农林生产绿地是指以第一产业经济的形式存在于城市范围的绿地。这类绿地虽以发展农、林、牧、渔、桑等产业经济为主要功能和目的,各种绿色植物和动物的存在是为了获得其直接经济价值,但它们在一定时期内具有调节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可视为城市绿地系统的内容之一 。然而,人们在取得其经济价值后,可能被移走或被毁灭。这类绿地一般不受城市建设与管理部门直接监管,需要政府机构与规划部门共同科学规划、有效调控和引导利用,使其在实现经济功能的同时,成为城市大环境绿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发挥应有的积极乃至关键性作用。这也是当今世界“田园城市”运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3.2.1 农地

农地是指粮油菜地、花卉圃地、草地、荷塘等农作物生产田地和水体以及鱼池等农牧渔生产绿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种园林生产圃地将突破城市园林用地的范畴,由城市走向农村。今后城市绿地建设所需的树木、花卉、草坪等植物材料将主要来自于农村,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苗圃等生产绿地将被农村或郊区各种花木生产基地所取代,园林植物的生产经营如同城市需要的其他物品一样,势必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

3.2.2 林地

林地是指林业生产用地。尽管林地具有较好的生态调节功能,但以经济效益主要目的,与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地相比,具有不稳定性,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调整,不注重社会效益。主要包括用材林、薪炭林以及果、茶、桑、橡胶等经济林木生产绿地。一般在城市大环境自然绿色系统规划时作控制性规划。

4 结束语

道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开发区;控制;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是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依据,是规划实施的控制、引导与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和开发建设行为,它以量化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微观,并作为具体指导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管理部门土地出让的具体设计条件和控制要求。

2 控规的区域位置

根据《阿克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阿克苏市的城市性质为:中国向西开放前沿,南疆区域性中心城市,水韵森林宜居城市。

城市规模为:规划期末人口达到89万,建设用地规模90.0平方公里。

城市空间结构为:规划形成“一主三幅、三环八射、田园绿楔、滨河突湖”的空间结构结构。

本次规划的控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为阿克苏城市的副城之一。

3 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以法定的总体规划为依据,因此本规划范围在《新疆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产业园(西园)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规划范围以内。控规用地22.84平方公里。

4 对总体规划的落实与反馈

本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主为落实以上目标,在整体落实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区现状建设情况,作出以下调整:

4.1 增加产业布局规划内容:依据《新疆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规划(2011-2020)》要求,结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安排,增加装备制造加工产业分区。

4.2 用地功能调整:在开发区综合服务区增加了科研用地、图书、展览等设施用地。在开发区北部仓储用地,增加物流功能。

4.3 深化细化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依据现状及规划发展要求,增加1处个消防站用地,1处加油站用地,1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2处大型社会停车场用地。局部地段加密支路网,使其更符合工业园区的使用要求。

4.4 深化细化公共服务设施:对总体规划中的居住用地进行细分,用地分至小类,增设居住区级、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街头绿地及广场用地等各类用地。

5 控制单元划分

结合总体规划及本次规划范围布局,将整个规划范围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并形成控制单元划分图和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便于规划管理。

6 用地开发强度的总体控制

工业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其自身的特点,控规增加了投资强度这一控制指标、其绿地率为上限而不是下限、对配套建设用地的比例进行限制等。

本次规划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7)》(2002年版)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2008)及《阿克苏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阿市党办发〔2011〕46号文件)。确定开发区主要用地的建设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7 规划中对中公益内容的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涉及到城市建设中得各个方面的利益,是城市政府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协调的法制平台,是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证公共利益、保护个人体权益的公共政策内容的具体化表现。

本次公益用地要划分至小类并在空间上明确具置、规模和边界,并提出控制要求。改变了以往若干公共设施定点不定位、由开发地块配套建设的做法,除个别需要独立布置的设施外,集中布置,划定居住社区中心和基层社区中心用地,综合布置文体、商业、公共绿地等设施。保证了公共设施的空间预留和用地控制。

8 景观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二轴、均衡绿心、一环、”的绿化景观及生活区水系景观相结合的绿、水景观框架,构建园区和谐、生态,充满活力的景观系统。

“一廊”指南北向沿杭州路两侧的复合生态廊道。

“二轴”指东西沿浙江路为工业区与生活区的分界线,沿浙江路南侧规划布置200米的防护绿带;沿温州路北侧通过的220kv高压线,规划设置的100米防护绿化带。

“均衡绿心”指均衡分布在,各个片区为各片区服务的公共绿地。

“一环”指沿开发区外环路两侧控制的环形绿化带。

在沿西湖的环湖路两侧布置滨湖景观带;

在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布置两处绿化公园;

在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东侧的绿化广场作为景观节点,通过道路与西湖滨湖景观带对应;

街头绿地按照1-2公里的距离,均衡分布在控规范围区内。

生活区水系:规划从开发区北侧水系引水,通过沉沙池处理,水系沿杭州路结合道路两侧50米的绿化及曼妙生态的街道空间,布局蜿蜒的水系。水系流经中心区绿化广场营造生动大气的广场景观,再流经两条直通西湖的商业街,汇入西湖。水系主要在生活区主要的商业街道和行政办公及中心广场通过,汇入西湖。充分利用了园区周边独一无二的水系景观资源,凸显开发区的生态与活力。

9 规划中城市设计的引导

从城市空间景观三维角度,结合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节点及标志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控制出发,在控规中塑造城市空间特色的内容。整个控规片区形成高低起伏的空间轮廓,综合服务区中商业服务区内为相对较高的建筑群。沿西湖景观区为较低的高度。结合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平面空间,这样在整体空间构图以及多视角轮廓线的形成上均可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

纳入具体项目设施建设管理,而不是停留在规划的概念构想中和泛泛文字中。在控规中具体落实队地块高度控制和特色意图区详细的鸟瞰设计。

10 规划实施策略

10.1 分期开发

充分利用开发区现状用地条件,选择有利建设用地。利用已有的道路和基础设施,以减少前期投入,又尽快形成开发区规模,发挥聚集效应,从而带动开发区的全面建设

10.2 建立城市建设多元的投融资体制

近年来,积极尝试改变传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纯由政府财政投资的单一资金筹措形式,到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个筹资主体,内外资并举以及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10.3 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开发与保护

对于本项目而言,空间、土地、水域、生态环境都是开发区发展的宝贵资源。必须结合总体规划和各控制性规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资源整合、生态保护区建设,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10.4 开发区工业企业入园标准

工业企业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要求引入,及达到建立“生态经济型和循环经济型”开发区的要求。

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重点对限制类、淘汰类投资项目进行审核,限制入园。

10.5 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确保规划实施

11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规划管理的衔接

控制性详细规划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直接指导审批管理,通过一个个具体建设项目落实城市规划的意图。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要实现规划对城市发展适度超前的引导和有效管理,必须确定必要的刚性和适度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