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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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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的起源

纳米技术的起源范文第1篇

一、反向等同原则的起源及现状

(一)反向等同原则的起源

反向等同原则是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确立起来的,最初见于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Westinghouse v. Boyden Power Brake Co.案。本案中,法院认为Boyden的装置已经为Westinghouse专利的字面范围所覆盖,但即便如此,法院拒绝判定侵权成立, “被控侵权物即便不在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内,侵权指控仍然有可能成立,反过来也一样。专利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物落入了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但如果被控侵权物在原理上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使得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与专利权人的实际发明之间出现了脱节,那么被控侵权物就不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没有侵犯专利权。”该表述也成为了反向等同原则最初的雏形。

(二)反向等同原则的发展及现状

1、联邦最高法院的确认

在著名的Graver Tank & Mfg. Co. v. Linde Air Products Co.案中,反向等同原则的观点首次得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确认,“等同原则的适用并不总是有利于专利权人,有些时候也会不利于专利权人。当一项装置与发明在原理上存在较大变化,采用实质不同的方式,实现了与发明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功能时,即使该装置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被控侵权行为人仍然可以凭借等同原则来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用以击败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反向等同原则与等同原则其实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等同原则的目的在于惩罚那些“形不是而神是”的被控侵权物的话,那么反向等同原则的目的就在于保护那些“形是而神不是”的被控侵权物。

第二,为反向等同原则的适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依据,在Graver案后,许多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在其判例中认可了反向等同原则的适用,其中最为知名的是1976年美国索赔法院审理的Leesona Corp. v. United States案,该案中,法院认为,“若要证明侵权成立,仅仅在字面程度上(相同)是不够的经过比对,被控侵权设备没有通过与专利设备实质相同的方式,为了与其同样的目的而实现实质相同的功能,因此,侵权并不成立”。

2、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态度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其审结的Tate Access Floors, Inc. v. Interface Architectural Res., Inc.案中,对反向等同原则的适用提出了质疑,“Graver案后,国会在适用112条时,其对说明书、实施例、功能性限定特征等的要求与反向等同原则最广泛的含义是一致的,尽管本院承认存在以该原则为依据对字面侵权提出的抗辩,但对于久未适用的这样一种例外,我们很难确定其可以再次被使用。”

但是,CAFC并没有否认反向等同原则作为一向有效的法律原则存在的可能性,有学者指出,“该原则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受到了冷遇,不过这种情况可能正在变化。”此外,虽然专利法规定权利要求要确保充分公开,但这个要求通常依赖该发明的科技领域的知识状态,不可预测领域的发明较传统领域对公开的要求更高。有人认为,“公开之详尽,从未要求达到对大量制造所请求的发明给予指导的程度,专利制度的目的并不是向相竞争的制造者提供免费的制造数据及制造图纸。”并且,允许以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存在使得这种充分公开即便通过了专利审查,在之后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有权利要求范围超过说明书涵盖实际发明范围的情况出现。

二、反向等同原则的内涵与本质

(一)事实问题:技术进步带来的影响

专利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授予排他性的权利来鼓励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新兴领域的产业而言更是如此,因为在这类产业中,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原有专利技术特征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巨大的、甚至是实质性的变化,技术特征的范围也不断扩张,在后出现的新技术往往会落入原有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要想避免新技术过早“夭折”,则需要在其产生初期通过专利法提供充分的庇护,反向等同原则即是有效的方法之一。这里,笔者以纳米技术为例对反向等同原则适用进行说明。

纳米技术是一门应用科学,其目的在于研究纳米规模下物质和设备的设计方法、组成、特性以及应用,因为物质在纳米尺度,会和它们在宏观时有很大的不同,宏观上要达到的高效稳定的质量,都不只是进一步的微小化而已。

此外,与传统机械相比,纳米器械有着完全不同的运行规则。例如,如果不改变其原有的机构和技术特征,仅仅将传统产品进行复制性的微缩制造,显然没有脱离现有技术的范围,从而无法满足专利法对于新颖性的要求。但有的学者认为,在纳米技术下,如果这种微缩制造产生的产品采取了极为微小的度量标准,从而其导致内部结构、排列等物理规则已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则可适用反向等同原则以避开在先技术的保护范围,康奈尔大学的研究者所研发的一款“纳米吉他”就是其中一种:

首先,该款吉他的弦由激光拉制而成,大约只有100个原子的宽度,其可以产生高于人类听力所及频率十七倍的音色。与此相应,如果在这之前存在一种普通的六弦乐器,其权利要求十分广泛,且并未对器械的大小有所提及,权利人很有可能宣称上述“纳米吉他”与其产品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利用纳米技术制成的器械所应用的技术方案是有可能与传统的同类产品专利形成字面等同的。

其次,这种纳米级的器械制造者在设计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较之于传统器械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往往都是非常突出的。例如,不可思议的微小尺寸,电子结构、传导性能、灵敏程度、熔点以及机械性能等都显著区别于与其相同的在先产品。同时,这种将器械纳米化趋势已经在机械领域扩张开来,一份由国家科学基金会制定的社会纳米技术发展报告显示,“纳米化不仅仅是一个微缩过程,更是一种可以产生质的变化的技术。”

出于以上两点原因,有学者指出,“当被控侵权装置与发明的权利要求存在明显不同时,尽管其完全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对其发明者不侵权的判决也许更为公平”。

(二)法律问题:权利要求的限缩解释

我们知道,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但现实中无论是技术方案简单亦或复杂,仅仅依靠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表述是远远不够的,尤其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而言,都需要对权利要求的具体含义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当权利人的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与专利权人的实际发明之间出现脱节时,即发明内容不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的范围相对于发明申请日时的发明技术过于宽泛,权利要求书不能成为一个比说明书描述得更广泛的发明。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与等同原则对权利要求扩张解释,以利于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相对应,反向等同原则对权利要求进行限缩解释,为那些本不应该遭受侵权指控的人提供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美国虽然允许以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方式来书写权利要求,但同时也要求对该类权利要求的解释不能覆盖所有能够实现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只能被解释为覆盖了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物。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只有从具体的实施例出发,才能对于宽泛的权利要求的解释起到限定性的作用,而反向等同原则正是将关注点放在了具体的实施例上,这就为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提供了明确的语境,这样一来,对于权利要求的解释将更加精准,专利权人也不会享受到那些本不应该被赋予的利益。

三、反向等同原则适用的原因及可能性

(一)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

1、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特点

一般来说,产品专利的权利要求应由反映该产品结构或者组成的技术特征组成,方法专利的权利要求则由反映实施该方法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方式的技术特征组成。而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中采用了零部件或者步骤在发明中所起的作用、功能或者所产生的效果来限定发明,则成为功能性限定特征。笔者在上文中曾提到,反向等同原则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为权利要求提供限缩性的解释,而针对功能性权利要求,我们更应该适时地适用该原则,以说明书的记载为准来缩小解释权利要求范围,使得发明人得到的报酬(保护范围)与发明公开的技术内容相适应,即将功能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合理限制在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即在容易实施的技术范围内。

2、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当权利要求中采用多个功能性限定特征时,则需要从整体上考虑被控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的差别。在1988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的Texas Instrument Inc. v. 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案中,被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就单个技术特征而言,对比技术特征都是等同的,但从整体上来看,被控侵权物与发明之间的区别是巨大的,前者对该种微型电子计算器的改进已经超出了原告专利公开的技术范围,故驳回了原告对被控侵权人提出的控告,原告不服,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指出,对于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中的特征,应仅仅解释为覆盖了说明书中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物,并进行了详细的技术比对:尽管从字面上看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每一个功能性限定特征在被控侵权人的计算器中都被采用了,而且就单个而言,可以认为两者实现每一功能所采用的具体方式都是等同的,但如果将被控侵权人的计算器作为一个整体,就可以发现它与专利发明之间的区别是显著的,并同时指出,反向等同原则也许成为不等同原则更好,当权利要求的字面范围远大于说明书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合理范围时,被告就可以要求法院适用该原则。

(二)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在讨论这一点之前,我们需要做一个假定:既然在反向等同原则适用的案例当中,被控侵权技术往往有了飞跃性的进步,较之于涉案专利有了实质变化,那么该种技术方案很有可能在现实中也被授予了专利权。由于其包含了在先专利所有的技术特征,与在先专利达到了字面相同的程度,那么,实施后专利则不得不侵犯前专利,这就为强制许可的适用创造了条件。

虽然强制许可被学界视为当垄断存在时防止专利权滥用的一种有效方法,且于技术进步是有利的,但由于触及到一些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工业集团的利益,其在适用时往往会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这也使得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对其采取了较为排斥的态度。

有人可能会对此表示担心,认为适用反向等同原则会削弱对在先专利权利人的保护力度,因为毕竟他们往往是某一类技术的最初创造者,为什么不能让他们也享有在后技术创造者的成果呢,就在后的技术一并享有专利呢?这里,仍以之前提到的纳米技术为例进行说明:

首先,对于纳米技术的持有者而言,其在研发的过程中投入了巨大的成本,他们拥有该种技术的专家以及升级了的设备,较之于那些仍依赖传统技术的在先权利人而言,主打新兴纳米技术的企业已经具有了实施这些技术的能力,因此更适合作为新技术下一步发展的主导力量。

第二,在专利法范围内赋予纳米技术更宽松的发展环境不一定就会损害到传统产业的商业利润。上文中提到的“纳米吉他”即是如此,只要人们没有完全摒弃原有的传统吉他,总会有对于原有更便于操作的产品的需求者。因此,在先产品的制造者不必担心在后制造者进入市场带来的威胁,因为他们自会占据一个合适的地位。

第三,如果像某些人建议的那样,将在后技术所获得的专利也授予在先技术持有人,使其成为该类技术的垄断者,则会违背专利体系的本质功能。因为授予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发明者进一步的创新,但事实上,对于传统吉他的制造者来讲,其关注的重点不在于纳米技术的应用上,授予其有关纳米吉他的专利除了能够为其带来一笔意外的财富外,并不能对其就传统产品进行发明再创造提供额外的动力。

综上,无论是强制许可亦或交叉许可,其虽然是防止前专利垄断技术的方法,但其实施多少掺入了政策性的考虑,适用上也离不开国家行政权力的保障,故而与专利诉讼中的侵权判定关系不大,有学者曾对强制许可适用的类型做过总结,“专利失灵”便是其中的一种。而如果引入反向等同原则,法院至少可以不必动用强制力来保证强制许可的实施。

纳米技术的起源范文第2篇

观点新颖

作者认为互联网草根革命带来了信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该书通过对大量实际案例的剖析,构建了一种新的概念框架,探讨了新的问题。作者试图在传统产业革命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解读产业革命的新理论――三浪理论,将每次产业革命的过程划分为技术革命、商务革命和草根革命三次浪潮。在此框架下,从技术、商务和社会三个方面重点阐述了信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

作者认为,互联网已经发生了草根革命。“草根”(grassroots)是从西方引进的一个词,意思是处在地方和基层远离权力中心的民众,该词当形容词用时,即“普通民众参与的,自上而下的”意思。书名《互联网草根革命》意思是千千万万的互联网用户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所推动的社会变革。在这本书中,作者提出西方世界已于2003年前后进入了信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互联网草根革命时期。作者探讨了互联网草根革命时期的关键技术、商务模式以及有关的社会问题,同时分析草根革命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对草根革命的前景做出了展望。

作者将草根革命与蒸汽机、铁路、电力、汽车、信息技术、电子商务革命相提并论,是一种颇有新意的观点。目前学术界公认的观点是,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科技革命,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主要有四种,即二次说、三次说、四次说及多次说。二次说认为,第一次科技革命是18世纪起源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标志是在牛顿力学和热力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蒸汽技术及其广泛的应用;第二次科技革命是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后至今仍在进行的革命,其标志是电力的应用以及现代科技革命。三次说对第一次科技革命的认识与前者是相同的。而第二次科技革命是指19世纪末以电的应用为标志而发展起来的电机、电讯及汽车等一系列的新技术。二次大战后期至今则是第三次科技革命,标志是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生物技术等的发展。此外,三次说还有另一种观点,即第三次科技革命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并不是开始于二次大战后期即20世纪40年代。四次说关于第一次、第二次科技革命的认识与上述基本一致,其区别在于进一步提出第四次科技革命,认为第三次科技革命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原子能技术、电子技术及空间技术为中心内容的科技革命。第四次即现在正在进行中的科技革命,时间及标志是7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技术及通信技术为核心的新兴技术群引起的当代技术领域的巨大变革。作者的草根革命说是对现有理论的一种突破,可以说是自成体系。

剖析深刻

作者重点从技术、商务模式、社会影响、用户等角度分析了这场草根革命,并对前景进行了展望。

作者试图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解释互联网草根革命。互联网草根革命发生的时候,信息革命已经开始了半个多世纪,最初掀起信息革命的新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新技术早已不再激动人心,原来的高技术已经成了人们司空见惯的常规技术了。但是,技术进步的步伐其实一直都没有停止,相反,不论从性能还是成本的角度去考察,互联网草根革命时期的技术水平都达到了信息革命以来的巅峰状态。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反映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再决定上层建筑。将这一观点应用到对产业革命的分析上,就是技术水平决定商务模式,商务模式决定生活方式,但是,作者认为并非技术可以决定一切,因为技术水平也是被决定的,被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决定,也被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所决定,因此,技术、商务、生活构成了一个循环的链条。作者首先在技术这一环节打开链条,研究互联网草根革命浪潮中技术的特征,然后再去探讨互联网草根革命浪潮中的商务模式与生活方式。

作者深入地解剖了互联网草根革命的特征。即:面向整个世界的开放性,在草根革命时期,学习和消化吸收已有技术的能力就是最重要的能力;面向工薪阶层的廉价特性,草根革命时期技术的最大特征就是能以极其低廉的代价大量复制已有的产品;面向市井百姓的易用性,自己动手做的DIY(do it yourself)运动之所以能风靡全球就是因为此时的技术已经具备了面向市井百姓的易用性;让人侧目的可见性,高度的可见性对于产品的快速传播非常有利;无处不在的普及性,PC革命曾经使个人计算机进入到寻常百姓的家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则使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在草根革命时期,产品被普及到了家庭妇女、儿童、老人这样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往往比较弱的群体;面向历史遗产的兼容性,草根革命时期的技术是对技术革命和商务革命时期技术的继承和发展。

作者指出草根革命要走向深入,人们就需要联合起来向妨碍草根革命的种种弊端开战。草根革命的发展虽然不会一帆风顺,但终会在曲折中不断前行。互联网草根革命是信息革命的一个光辉的顶点,但它不是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互联网草根革命后,人类将迎来下一轮产业革命的技术革命阶段。

草根的不足

当然这本书也存在美中不足。

首先是是否真正存在所谓的草根革命?或者说是否夸大了草根的社会价值?

草根与精英并非对立或取代关系,而是相互补充、依托关系。例如,在新闻传播领域,博客新闻只是主流的网络新闻、传统媒体的有益补充,并非取代关系。真正的精英与广大的草根民众,在利益上也应该是一致而没有矛盾的。草根的大量存在,固然打破了精英们对话语权的垄断,但是也造成了海量的信息垃圾。草根们突破了传播中的“把关人”束缚,在带来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负效应。

Web2.0使互联网世界开始分化:1%的人制造内容,9%的人传播并共用,另90%的人仅仅在消费内容。这意味着,互联网对于大多数上网者而言,只是一种获取资讯的方式而己。因此,我们也不能夸大互联网、互联网草根的社会价值。

其次,对草根革命面临的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对策的研究,尚可以进一步深入。

书中提到草根革命面临的问题,即数字鸿沟、政府管制、过度民主、青少年问题,其实这些问题是整个互联网、甚至是整个新媒体发展中的问题,而不是草根革命面临的特有问题。在前景展望中,提出了草根革命的终结者是纳米技术,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从迄今为止的研究看,关于纳米技术分为三种概念:第一种,是1986年美国科学家德雷克斯勒博士在《创造的机器》一书中提出的分子纳米技术。根据这一概念,可以使组合分子的机器实用化,从而可以任意组合所有种类的分子,可以制造出任何种类的分子结构。这种概念的纳米技术还未取得重大进展。第二种概念把纳米技术定位为微加工技术的极限。第三种概念是从生物的角度出发而提出的。显然,纳米技术与新媒体的关联度并不高。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草根革命的成功,也谈到了草根的商务模式、长尾理论、Web 2.0的赢利模式。但是作者并没有为Myspace等Web 2.0网站找到理想的经营策略。

播客(视频分享)与博客的发展,共同勾勒出中国Web2.0发展的主脉。播客颠覆了被动收视的方式,使用户成为主动参与者,同时又让用户对视听内容和收视时间拥有更大的选择,与博客一样,这也是典型的Web2.0方式。但是,网站单独靠草根赚钱很难,甚至专业博客网站并不清楚自己还能从哪里赚到钱。而在中国,Web 2.0社区网站只能想办法自己养活自己,盈利能力已被视为Web 2.0社区网站能否生存的标尺。

纳米技术的起源范文第3篇

绫、罗、绸、缎天下皆知,“罗”为何物?却知者甚少矣。

“罗”与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同存共荣。“罗”是一种文化、一种艺术、一种珍稀纺织丝绸产品,是中国古代先民智慧的结晶,是历代王公贵族封赏、享用的贡品。是中国古代文化的象征,中国古老的丝绸业为中华民族文化织绣了光辉的篇章,对促进世界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罗”在纺织、丝绸织物中,是一种特殊的织造工艺,属于绞经纹理组织,俗称“绞罗”。是绫、罗、绸、缎中的一个门类,同属丝绸一族。

丝绸属纺织门类,是绫、罗、绸、缎的总称。丝绸在纺织产品中有着“软黄金之称”的美誉,西方人视为“上帝之物”。而罗更是丝绸中的极品,罗的优良特质是牢固、轻薄、飘逸、舒适、华丽、健康等。

普通的纺织、丝绸织物纹理很简单,只是经、纬间,竖、横、上下、左右并排编织而成。组织结构的变化,无非就是斜纹、缎纹、提花,线条长短、编织点差位排列,经、纬密度疏密、花型大小而已。别无其他更精湛、特殊复杂的技巧。而绞罗织物的纹理却不同,罗组织结构极其复杂、工艺技术特别精湛,经、纬间交叉纹理巧妙深奥、扭绞织造难度很大,技艺和精细程度很高。

“罗”在整个中华纺织、丝绸文化中是一个特殊种类,具有它独特的工艺技巧。现在约有95%以上的人不了解它的存在。罗的组织有“绞纱”和“绞罗”之分,产品有“素罗”和“花罗”之别。普通的素罗有:罗纺、杭罗、横罗、直罗、乔其罗、斜纹罗、菱形罗、罗缎、对应罗、四经链式罗、弹力紧身罗、工业用筛网、纱布、窗纱等。其实就是一种最简单的无花形图案的绞纱组织,统称为“素罗”。还有一种是目前濒临失传的大提花绞罗,俗称

“花罗”。是通过一绞二经、一绞三经、平、斜、缎、经起花或纬起花等不同纹理组织,绞织出各种不同的图案花形,所起花形若隐若现、似透非透、暗纹淡雅、清澈、秀气、文静、闲适的绞罗织物,称之为“花罗”。古代花罗品种有:孔雀罗、瓜子罗、宝花罗、满园春罗、云罗、亮花罗、暗花罗、结罗、越罗、透颚罗、方目罗、洒金罗等等。这些纱罗面料大多用于制作服装、服饰、居室装饰等高档用料。

更为优雅珍贵的是,绞罗工艺饰品“通经断纬织绣罗”,它是采用了绞罗纹理、加缂丝技艺和刺绣针法点缀而成的花罗艺术作品。经纬间色彩搭配艳丽、图案明亮精细,龙像龙、凤似凤、花鸟人物、天地山水、织绣如画,栩栩如生,让人过眼难忘。细细品味“满幅罗孔见彩图,罗画无语却留步”让人产生无限遐想。这在工艺美术界也可称得上是一枝独秀的奇葩。

二 纱罗的历史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曾以“丝绸”闻名于世。具有7000年悠久历史的丝绸文化,对于整个人类文明、经济发展、美化生活,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考古挖掘证明,纱罗的织造起源于6000多年前,伏羲氏发明网罟,教民结网,从事渔猎活动。这种原始的网罟编织技术是纺织工艺的滥觞。江苏吴县草鞋山发掘出的三块制作于新石器时代的葛布残片经考古证明,在6000多年前,我们的先民就已经开始利用葛根藤制席编布,将绞经技术用在罗织物上了。当时的先民,以葛藤、长茅、芦苇、棕毛等为主要原料进行结网、打席、搭棚、制衣遮身之用。进入封建社会后,这种绞经技术逐渐采用蚕丝作原料,制作蚕丝纱罗。

古代丝织物帛、罗、纱、锦、锻、绫、绢、绮、纨、绸……等等,其中,纱罗织物出现最早,并且数量很大,在两千多年前已经很普遍了。春秋战国,当时用纱罗制成的衣物有:罗幔、罗衣、罗裙、罗衾等丝织物。楚国的文学家宋玉在他著名的《神女赋》中,赞叹“罗纨绮缋盛文章”;长沙战国楚墓中发现花罗织物。秦汉时期的四经绞作地,二经绞起花的绫纹罗织物也在马王堆西汉墓中出土。汉张骞通过“丝绸之路”将纱罗带至西方,以其轻薄被称为“上帝之物”,从而名扬天下。京城专门设立“罗作”。根据历史记载,各地生产的绞罗有:“镇江常山郡土贡、孔雀罗、瓜子罗、春罗”,“恒州贡春罗、孔雀罗”等,益、蜀两州出单丝罗“浙江贡越罗”……等等。

传统纱罗的特点:(1)外观。纱罗最大的特色是网孔多(故它又名网眼布),稀薄。因而透气性能优越,也给人一种若隐若现之朦胧美。(2)手感。柔软轻盈,爽滑。(3)视觉效果。飘逸潇洒,光彩悦目。(4)织造工艺。纱罗织造工艺相当复杂精湛。它是两个系统经纱(地经、绞经)与一个系统的纬纱,在织机上借助于特殊的绞综装置和穿综方法交织而成。(5)纱支。纱罗织物大多用高支细特纱,并以较小的纬密精制而成。纱支必须在无结,强力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这样才能达到朴素而典雅的效果。(6)品味。高贵典雅,除尘脱俗。(7)用料。丝、棉、毛、麻、化纤、混纺纤维及新型纤维都能被很好地应用到纱罗织造之中。(8)工艺应用。常见的管状结构、双层结构、提花组织以及印花工艺和刺绣工艺都可以应用到纱罗组织之中。

纱罗近展最为繁荣的是苏州、杭州、常州、上海、天津等地,国外有日、韩等国。纱罗织造工艺从诞生到发展经历一段很繁荣的历史时期,已经成为我国的艺术文化瑰宝。纵观历史,纱罗织物曾经有过辉煌的一页,无愧是中华纺织文明的瑰宝。但是,当社会进入十九世纪下半叶,中国的纺织业受到经济工业革命洗礼的国外纺织技术的冲击,纺织生产进入了动力机器时代,许多传统的纺织精品,特别是南京云锦、苏州缂丝、纱罗,丹阳的漳绒等产品,只能局限于手工织造,无法以动力机器替代,在纺织革命的浪潮中,渐渐失去了昔日的辉煌,几千年来一直是丝织品中精品的纱罗也是如此,也濒临失传。

三 纱罗的市场前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纱罗高贵典雅的气质,浓厚的文化底蕴,复杂精湛的工艺,雅观独特的外在风格,舒适怡人的穿着性能,已经越来越受海内外服装界人士的青睐。

纱罗的素织和提花不但能深受纺织、服装界人士的青睐,更被工艺美术界专家关注。古代通经断纬绞织色彩艳丽的纱罗,如今市场上已经绝迹。能再次在苏州发现是中国工艺美术界的一大喜事。

由于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追求服装风格的个性化,喜欢简单舒适、轻松活泼的服装,钟情于能够显示身份和地位的品牌和高档消费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服饰“返璞归真”的潮流日益盛行,作为其表现手段之一,“薄、透、露”的素材被大量采用。绫罗、绢纱、细薄纱或麻纱等面料出现在一些设计师的作品中,成为现代社会新时期展现自然形态美潮流下的最为流行的面料。而纱罗自古以来就是配合这种“追求自然美、本真美”的服饰理念的最佳面料。据专家分析,今后两年精纺纱罗组织面料将非常流行。目前海内外市场,尤其是日本、韩国、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对纱罗的需求很大。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纱罗必将成为市面上最受追捧、最为流行、最受大众欢迎的服装面料之一。

目前,国内已利用纳米微粒稳定性地降至分散在纤维纺丝液中,然后放出防紫外线、抗菌、防臭、远红外线或吸收红外线等功能的合纤,因此纳米技术与高质量、高效率纱罗织造技术的结合是纱罗发展的必然趋势。

纳米技术的起源范文第4篇

蹦极:一种体育运动,用一端固定的有弹性的绳索绑缚在人的踝部从高空跳下,身体在空中上下弹动。也说蹦极跳。

球:原指在球赛中紧贴边界,刚好在界内的球。后来把做在规定的界限边缘而不违反规定的事比喻为打球。

触摸屏:在显示器屏幕上加一层感应膜,用手指或其他笔形物轻触屏幕就可以使电子计算机执行操作,这种屏幕叫触摸屏。

磁盘:表面带有磁性物质的圆盘形存储载体,是电子计算机存储信息的设备,分为硬磁盘和软磁盘两种。

点击:进行计算机操作时,移动鼠标,把鼠标指向要操作的地方并用手指敲击鼠标上的键。

电子出版物:可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的多种信息载体的统称,包括文本、声音、图形、动画、图像等。

厄尔尼诺现象:指在秘鲁和厄瓜多尔附近几千公里的东太平洋的海面温度反常增高,鱼群大量死亡的现象,一般出现于圣诞节前后。每隔几年发生一次,由于海水表层增温范围扩大,持续时间长,对全球气候产生重大影响。

防火墙:指两个或多个网络之间设立的安全设施。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保护硬件和软件的安全。

粉领:某些国家和地区指从事秘书、打字等工作的职业妇女。也叫粉红领。

黑客:[英hacker]指精通电子计算机技术,善于从互联网中发现漏洞并提出改进措施的人。又指通过互联网非法侵入他人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查看、更改、窃取保密数据或干扰计算机程序的人。

互联网:指由若干个电子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络。

局域网:把小区域范围内的若干电子计算机和数据通信设备直接连接而成的网络。

酷:COOL,起源于美国,原意为“凉爽、冷静”,后被引申为“无热情、不激动、冷峻、潇洒、精彩、令人兴奋、喜爱”等,是一个具有广泛概括力的词汇。20世纪70年代传入台湾,在《国语辞典》中释为“潇洒中带点冷漠”,传入大陆后,迅速成为新流行语中用得最为广泛的一个词。“酷毙了”即为“酷”的巅峰状态。

宽带:是指在同一传输介质上,使用特殊的技术或者设备,可以利用不同的频道进行多重传输,速率在2兆比特/秒以上。从一般角度理解,它是能够满足人们感观所能感受到的各种媒体在网络上传输所需要的带宽。

链接:指在电子计算机程序的各模块之间传递参数和控制命令,并把它们组成一个可执行的整体的过程。

另类:另外的一类,指与众不同的、非常特殊的人或事物。又指与众不同,特殊。

乱码:电子计算机或通讯系统中因出现某种错误而造成的内容、次序等混乱的编码或不能识别的字符。

手机漫游:移动电话用户离开自己注册登记的服务区域而到另一个服务区域后,仍能享受到的移动通信网络服务。

纳米技术:在纳米尺度(0.10-100纳米)上研究电子、原子、分子运动规律和特性的技术。它使人类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操纵单个原子或分子,实现对微观世界的有效控制,对一系列高新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排档:设于路旁、广场上的设施简单的大众化饮食摊。

热卖:商品受欢迎而卖得快,畅销。

人气:人或事物受欢迎的程度。

水货:指由国外、港澳台地区没有经过正常海关渠道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

乌龙球:足球比赛中指球员不慎踢进或顶进己方球门的球。

下载:把信息从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计算机上输入到某台计算机上。

亚健康:指身体虽然没有患病,却出现生理功能减退、代谢水平低下的状态。主要表现是疲劳、胸闷、头疼、健忘、失眠、腰背酸痛、情绪不安、做事效率低下等。因处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状态,所以又叫第三状态。

远程教育:指利用通讯手段开展的异地教育。现在远程教育多指以现代化网络技术为依托,利用数字多媒体通信网,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开展交互式教育的教育方式。

纳米技术的起源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高分子材料 现状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TQ317 文献标识码:A

1高分子材料的相关概念

1.1高分子材料的基本概念及来源

高分子材料(macromolecular material),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础的材料。高分子材料是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构成的材料。按来源可分为分为天然、半合成(改性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天然高分子是生命起源和进化的基础。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利用天然高分子材料作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并掌握了其加工技术。如利用蚕丝、棉、毛织成织物,用木材、棉、麻造纸等

1.2高分子材料的分类

高分子材料按照特性分为橡胶、纤维、塑料、胶粘剂、涂料和高分子基复合材料等,其中前三种被称为高分子的三大材料。

橡胶是一类线型柔性高分子聚合物。其分子链柔性好,在外力作用下可产生较大形变,除去外力后能迅速恢复原状。有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两种。纤维分为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前者指蚕丝、棉、麻、毛等。后者是以天然高分子或合成高分子为原料,经过纺丝和后处理制得。纤维的次价力大、形变能力小、模量高,一般为结晶聚合物。塑料是以合成树脂或化学改性的天然高分子为主要成分,再加入填料、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制得。其分子间次价力、模量和形变量等介于橡胶和纤维之间。

2高分子材料科学的发展进程

2.1高分子材料科学的发展历史

高分子学科的建立,至今不到80年。从远古时期开始,人类就已经学会使用天然高分子材料,比如天然的树脂、橡胶、棉花、木材等。

20世纪20年代,才出现高分子科学的概念。到了20世纪30年代,高分子材料工业才步入发展阶段,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配位聚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高分子材料的发展。进入20世纪下半叶,高分子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比如聚烯烃的多元聚合,设计合成嵌段,超支化等聚合物等。

2.2高分子材料科学的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单单从一个大方向来描述高分子材料的发展现状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全面的,所以将简单分为几个领域分别介绍目前的发展现状。

在电气工业领域,高分子材料也有杰出的表现。随着时代的发展,高分子材料在电子、家电和通信领域。我国电气生产大国,全行业对高分子材料需求量较大用量。高分子材料轻质、绝缘、耐腐蚀、表面质量高和易于成型加工的特点正是生产各种家用电器的最佳材料,而家用电器是人们的必须生活用品,所以高分子材料在电气工业的发展是会一直进行下去的。

在机械制造领域更加少不了高分子材料。比如,目前世界不少轿车的塑料用量已经超过 120千克/辆,德国高级轿车用量已经达到300 千克/辆。可见在汽车制造方面,高分子的发展还是比较成熟,系统的。并且可以预见,随着汽车轻量化进程的加速,塑料在汽车中的应用将更加广泛

高分子材料还在航空航天,建筑工程,医疗,包装行业等众多领域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并且正在朝着一个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和谐的方向稳定发展

2.3高分子材料科学的发展前景

高分子材料科学代表的是一种前沿技术,其发展趋势也必然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和最先进工业发展的需求。

2.3.1精细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精细化必然成为材料的主流趋势,未来将纳米技术融入其中也是势在必行的。高分子材料的纳米化可以依赖于高分子的纳米合成,这既包括分子层次上的化学方法,也包括分子以上层次的物理方法。利用外场包括电场、磁场、力场等的作用,采用自组装或自合成等方法,靠分子间的相互作用,构建具有特殊结构形态的分子聚集体。

2.3.2绿色友好化

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21世纪,任何事物都在渐渐转型,高分子材料也不例外。实现绿色友好化,需要在材料的合成,生产,运用三方面全方位实现。现在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对石油的依赖性特别强,寻找可以替代石油的其它资源,则成为21 世纪的高分子化学研究中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调节原子和分子在物质中的组合配置,控制物质的微观性质、宏观性质和表面性质,就可能使某种物质满足某种使用要求,这种物质就能作为材料来使用。

2.3.3智能化

在这个智能材料的时代,高分子化学同样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能材料是材料的作用和功能可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有意识的调节、修饰和修复,如若实现,也必然会对人类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

3结语

本文通过比较浅层次的语言向大家介绍了高分子这门前沿科学,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会认识高分子材料,并投入到这门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研究中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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