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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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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民工荒;“人口红利”;“刘易斯拐点”;就业培训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2-0099-03

最近几年,民工荒现象已从沿海发达地区逐渐蔓延到了内地。[1]当“长三角”、“珠三角”对用工荒已习以为常,当重庆等劳动力输出地开始用优惠政策挽留农民工,当哈尔滨等内地城市出现农民工短缺时,人们不禁要问,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中国缘何陷入“民工荒”?这是否验证了一些学者提出的关于我国“人口红利”正在迅速消失和“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的说法?本文从“人口红利”和“刘易斯拐点”的涵义出发,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提出有关我国人口红利和“刘易斯拐点”问题的一些看法,并揭示当前民工荒现象背后的原因。

一、关于“人口红利”问题的研究概况

“人口红利”是近年来人口研究的新进展,它将研究关注点从人口总量或人口规模变化转向人口结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上。自“人口红利”提出以来,争论和质疑从未停止过。

“人口红利”问题最早是在研究东亚经济增长奇迹时提出的,Andrew mason在《population and the Asia economic miracle》(1997,10)一文中提到了demographic bonus(人口红利)但并未对之作出定义。他认为快速下降的生育率及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有利条件共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他还深入分析了年龄结构转变带来的更多的教育投资,以及高储蓄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等。[2]之后,布鲁姆与威廉森(1998)将“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结构视为“人口机会窗口”或“人口红利”。[3]布鲁姆等(2002)认为“人口红利”这一概念指在给定的经济条件下,在人口结构转变过程中由于死亡率下降、出生率降低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劳动力供给增加、积蓄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与回报上升三个主要途径来实现。[4]

国内对人口红利的研究也很多。蔡昉(2004)将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带来的劳动力增加、储蓄和投资增长、人力投资增加和妇女就业机会增加等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有利影响,称为“人口红利”。[5]穆光宗(2008)将人口机会窗口和“人口红利”做了区分,认为人口机会窗口不等同于“人口红利”。人口机会窗口形成的有利年龄结构,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创富、投资及积累三种机遇可能,他将人力资本积累和人力资源开发视为“人口红利”的实质。[6]彭希哲(2007)认为,“人口红利”是人口年龄结构优势在一定的条件下会转化为超出稳态经济增长之外的额外经济成果,而收获“人口红利”的时期被称之为“机会窗口”。[7]钟水映李魁(2009)将“人口红利”多种定义分类为“结构论”、“期限论”、“因素论”三种,并将劳动力数量和比例相对较大以及抚养负担相对较轻,视为“人口红利”所包含的两大基本要素。[8]

二、对我国当前“人口红利”和“刘易斯拐点”的认识

1.人口红利是否消失。“人口红利”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而在当前我国就业压力形势严峻,劳动力资源难以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低下,劳动力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很难验证有关我国经济发展中“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的观点。从劳动力总量和存量看,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充足,就业压力巨大。根据联合国提供的预测数据和国内相关机构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预测数据,我国15-64岁年龄组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在2015年前不断上升,此后则处于下降态势。从绝对数量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15年左右达到其峰值,为10亿左右,然后逐渐下降。按照“人口红利”的涵义,我国当前仍处于“人口红利”机遇期,充足的劳动力供给的态势仍未改变。但阻碍“人口红利”发挥作用的因素仍然存在。

首先,当前中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非常突出。大批高校毕业生、初高中毕业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大量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伍人员等需要就业,还有1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二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企业“招工难”与求职者“就业难”同时并存,凸显了结构性矛盾的进一步加剧;三是伴随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和严峻的就业形势,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不断攀升,如果加上未登记失业人口和大量隐性失业,这个人数规模将更加庞大。这表明,我国当前“人口红利”难以兑现,“人口红利”的发挥需要在扩大就业中进一步实现。

其次,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及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影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成为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低效率的制度性因素。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指出:整个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工资高、福利好,具有较好的晋升机制,但同时对技术和文化的要求较高。次要劳动力市场工资低、福利差,对技术和文化程度的要求低,被提拔的可能性较小。在我国,两个劳动力市场被无形地分割开来,互相流动比较困难。总体上看,职业机会由于存在歧视和垄断而形成不均等局面。一般而言,进城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多集中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工资和福利待遇差,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员工收入差距较大。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户籍制度的限制造成的劳动力低效配置,同样影响着当前人口红利的兑现,“人口红利”的发挥需要摆脱制度的掣肘。

虽然现阶段我国“人口红利”作用的充分发挥受到制度性因素的约束,但我国劳动力市场仍有潜力可供挖掘。从我国劳动力质量方面来看,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人力资本投入较低,导致我国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高,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问题突出。而教育问题关系着国民素质整体的提高和国家竞争力的增强,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集中表现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上存在的较大差距。农民工大多来自于农村或相对偏远地区,正是我国教育发展的薄弱之处,高昂的教育费用和较低的收入水平,影响了农民工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影响着“人口红利”的发挥。只有通过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改革来带动人力资本提升,才可能实现我国数量型“人口红利”向素质提高型“人口红利”的转变。由此,必须通过教育创造新型“人口红利”,加快人力资本形成,使高质量劳动力通过影响生产效率来提高整个社会的产出水平,充分挖掘我国现有“人口红利”的潜力。

另外,当前农民工工资的上涨并不意味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其背后另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基础是总体经济发展形势和所在企业利润的高低。对比从2004年—2010年的数据,GDP从13万亿增长到33万亿,增加了150%左右,而全国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不到90%,农民工的工资只增加了50%左右,是GDP增长的1/3,有些企业经济效益连年翻番,增长速度超过100%,而其工人工资还停留在10年前水平。因此,从整个经济或者企业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要快于劳动收入的提高,企业利润的增长要快于农民工工资的增长。与此同时,多年来政府和企业所得份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也得到显著提高。财政收入由200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5%增加到2010年的21%,企业税后利润占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8%增加到2010年的13%。而据统计,自2000年开始,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总额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之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占比47.4%下降到2008年的43.3%,下降了4.1个百分点。[9]分配不公直接导致劳动力供应出现瓶颈,工资上涨可以说是财富分配的理性回归。而我国劳动力供给资源丰富,农村未转移劳动力规模仍然巨大,收入分配不公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观念发生变化,加之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惠农政策实施,造成了一个制度性因素导致的劳动力供给短缺,如果解决束缚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的制度性因素,势必还会出现一个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和转移,“人口红利”的基础并未消失。

2.“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1954年,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中,提出“二元经济”发展模式。“二元经济”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此时劳动力过剩,工资取决于维持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劳动力短缺阶段,此时传统农业部门中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完毕,工资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劳动力由剩余变为短缺的交点称为“刘易斯转折点”。1972年,刘易斯在《对无限劳动力的反思》的论文中,又提出了两个转折点的论述。当二元经济的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变为短缺,此时由于传统农业部门的压力,现代工业部门的工资开始上升,即“刘易斯第一拐点”开始到来;之后,随着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剩余进一步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进一步释放,现代工业部门的迅速发展足以超过人口的增长,该部门的工资最终将会上升。当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的边际产品相等时,也就是说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时,意味着一个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整个经济发展将结束二元经济的劳动力剩余状态,开始转化为新古典学派所说的一元经济状态,此时,“刘易斯第二拐点”开始到来。[10]由此可见,刘易斯拐点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不只是简单地意味着劳动力由过剩到短缺,更包含着城乡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到相近水平,城乡统一的市场逐步形成和城乡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方向发展。从当前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城乡部门的劳动生产效率差异的情况看,“刘易斯拐点”似乎还很遥远。

第一,当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二元经济、二元劳动力市场特征显著。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城乡二元经济的突破面临很大困难,在“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还可能会反复出现制度拐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取得了较大成就。然而,一些计划经济留下的制度性政策仍制约着我国经济向一元化方向发展。袁志刚等人认为,现有的制度约束限制了劳动力的进一步流出,而并非是剩余劳动力供给不足,中国的改革现实和劳动力迁移情况表明,在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存在着一个劳动力迁移理论的制度拐点。在制度拐点到来之前,劳动力在原有的城乡分割的制度空间下进行局部迁移,实现的是人力资本在城乡之间的一种不完全的、可撤销的再配置。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到迅速释放,迁移速度较快;然而当劳动力迁移进行到制度拐点附近时,城乡分割的制度空间会成为劳动力进一步迁移的瓶颈,人力资本的各项内容,比如社保、医疗、教育等难以在城市制度空间中得到满足。如不能及时破解制度约束,劳动力迁移速度就会下降,甚至会出现回流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近3亿多的农民工从农村和农业中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中,参与世界分工体系。但是,这些农民工并未能作为城市和非农产业的一个存量而固定下来,而始终是作为一个补充的增量部分在城市人力资本的制度空间之外游离。这说明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并未完成制度的移植,劳动力转移并未形成人力资源配置的不可撤销的格局。这种状况使得城市化进程不彻底、城乡二元结构难以突破。

第二,当前我国城乡工农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率差异仍然较大,工农业产业部门的工资差异较大,“刘易斯拐点”的特征表现尚未出现。以2010年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指标衡量来看,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是15907元,农村是4455元,城镇是农村的3.6倍,城乡差异较大。[11]如图1,当城乡工资差距较大时,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动力较大。当在现有制度等约束情况下,劳动力全部转移到城市非农生产部门时,供给曲线是S1,工资水平是一个稳定水平,而当工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时,就会吸引由L1到L2数量的劳动力迁移。

第三,在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为10%,但是第一产业所占的就业比重是39%。从世界经济历史的角度看,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不断下降是一个国家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基本规律和趋势。在第一产业比重没有下降到5%、劳动力就业比重没有下降到10%之前,还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快速转移时期。基于此,我们认为中国目前仍然处于农民工向城市转移的高速时期。[12]另外,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村是落后地区,农村的资金、劳动力向发达城市流动,导致农村的要素不足,发展更慢;这种力量强化了城乡间发展的不平衡。从这一点来看,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距刘易斯拐点相差较远。

三、当前“民工荒”的原因分析

户籍等制度性因素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阻碍因素,是导致民工荒和农民工工资上涨的根本原因。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弹性在一定时间内无限大的同时,又存在着户籍限制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等一系列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当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意愿大于城市所能吸纳的能力,表现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就是劳动力供给曲线在一定范围内近乎无限弹性,即接近于水平曲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制度的情况下,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成本逐步提高。因此,当经济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超过一定限度后,该曲线也具有上扬的趋势,供给弹性相对降低。从图2中表现为劳动力需求从D增加到D′时,雇主可以在工资几乎不变的条件下继续获得劳动力,而当劳动力需求提高到D″时,则满足劳动力需求的供给条件是相应提高工资水平。[13]

在各种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下,加之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分流了东部沿海的劳动力,使东部地区经济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暂时超过了供给,出现了劳动力的短缺和工资的上涨。从另一个角度看,农民工工资低,增长幅度缓慢,城市的户籍限制使农民工不能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保、医疗等待遇,加大了劳动力的迁移成本,使得城市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下降。某种程度来看,民工荒的出现形成对市场的倒逼机制,迫使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进一步消除,降低劳动力的迁移成本。

另外,由于最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务农收入提高,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动力降低,加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念改变,也影响着次要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城市梦,希望能与城市融合,不希望再做上一辈那种低廉、苦重、没有社会地位和保障的工作,这种观念变化的非市场因素,减少了次要劳动力市场的供给。综上可见,当前的“民工荒”和农民工工资上涨,不能验证“人口红利”消失和“刘易斯拐点”到来的结论,“民工荒”背后另有原因。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民工荒”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不健全,存在着阻碍劳动力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制度性因素,导致劳动力市场配置的低效率和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反应缓慢,从而造成了“民工荒”。由于“民工荒”背后有其独立的影响因素,因而,当前“民工荒”并不意味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基于以上分析,破解“民工荒”难题,充分发挥“人口红利”,逐步向“刘易斯拐点”靠近,需要消除阻碍“人口红利”发挥作用和向“刘易斯拐点”靠近的众多因素。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发挥,消除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二是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提供就业培训、就业信息,促进就业;三是加大教育及社会保障投资,提高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保障劳动者生存权益,充分发挥“人口红利”的作用;四是加大对农业生产部门的投资,提高农业生产率,加快转移农村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融合,减少城乡差距,逐步消除二元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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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袁志刚.关于中国“刘易斯拐点”的三个疑问[J].当代

经济,2010,(10).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第2篇

我讲的题目是“中高速增长的可能性及实现途径”。我想讲四个方面。先简单地回顾到目前为止经济增长的特征。第二,当前经济阶段的特征。第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第四,走出“陷阱”、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实现途径。如果讲的面特别广,就没法概括,因此我着重从劳动生产率和工资增长的关系方面来讲。

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阶段

从改革开放开始,我们可以看到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早期,工资的增长大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是成本真实化的早期,当时我挣七八十元的时候,广东打工的挣二三百元。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把工资压得特别低,使得利润比较高,因为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高投资、高利润、高上交。早期成本真实化过程持续到90年代中早期,压抑的工资已经基本上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并不平稳,而工资增长快,造成了通货膨胀压力。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了进一步工资成本真实化的第二阶段。原来养老支出、医疗支出以及住房支出都不反映在工资中,而是反映在企业的其他成本里,到9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这些方面的改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货币化的改革,工资成本进一步真实化。随着十四大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地位,多元所有制的兴起,这段时间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得到了释放,人口红利释放得也非常充分。改革早期,基本是搞乡镇企业,到90年代中后期很多乡镇企业都垮掉了,因为真正的市场化开始后,形成了真正的竞争,那些夹缝中的乡镇企业不再有竞争力。劳动力开始真正地流动,人口红利大规模进入制造业。这个阶段一直持续到2007年,其间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在前面两个阶段,经济增长基本达到9%-10%,而且可以说是基本健康的;当然,也有很多扭曲,比如说养老、医疗、住房改革都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巨大的人口红利缩小了这些扭曲带来的效应,使得经济增长比较快。除了中间有一些波折或是外部冲击导致的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总的来说没有大的问题。

2007年是一个拐点。从这一年开始,工资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2007年在讨论《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实施。这个《劳动合同法》是很有弊端的,当然,很多人可能不同意我的看法。它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职工可以炒雇主,但雇主不能解雇职工,很多投资人离开中国也是这个原因。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欧洲就是这个问题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僵化。美国底特律行业工会力量很强大,工资福利特别高,如果以美国南部日本投资的汽车企业作为标杆的话,每辆汽车的成本要高2000美元,最终导致底特律汽车业破产。

另外一个大的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劳动力增速开始减慢。而且农民工已经是第二代了,不同于第一代,择业标准也不同了。这时候需要尽快调整政策。恰恰这个时候,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四万亿刺激政策出台,大规模的投资驱动掩盖了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2009年和2010年,虽然工资增长很快,但经济增长更快。但不可持续的刺激政策消退,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又慢于工资的增长。

归纳一下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增长,就是如下三个阶段:80年代到90年代中早期,9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07年,2008年刺激以后一直到现在。

当前经济的阶段性特征:“三期叠加”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

经济换挡期是必然的。第一是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的占比2011年是8.1%,2014年是10.1%,这个比例超过10%就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是劳动阶段的人口,即16-59岁阶段的人口,开始净减少,从2012年开始减少了300万,以后还会减少。第三,特别是2007年开始,工资陡然上升,工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2014年,我们的人均GDP是7500美元左右,比马来西亚低,比泰国略高。但是,据中国社科院的一份研究显示,上海的工资是吉隆坡的1.16倍,曼谷的1.8倍。我们的工资已经没有竞争力,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削弱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在其他约束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适龄劳动人口的下降,需要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才能推动增长,否则工资增长长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就会带来通货膨胀或“滞胀”。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当然经济学上讲的政策包括改革,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会低于5%。

由于近年来工资增长非常快,沿海一些地区制造业已经开始机器人化,它的规模和速度都超过了我们的想象。现在,全世界一半以上的机器人是在中国,当然是比较初级的,智能机器人较少。这使得劳动生产率在变化,在提高。如果没有这些变化,我们的潜在经济增长可能还会低。

三期叠加中的第二期是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在经济学上,经济结构调整是指为结构调整而实行的结构改革。这部分内容将放在后面讲,先来看看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

前期刺激政策带来了一些问题。第一是高杠杆率。关于杠杆率,有很多说法。最近彭博社说是280%,也有的说是230%,这些说法可能都有其分析依据。最简单的是看M2和GDP之比,这个比例现在是193%。我认为,拿这个比例和美国比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美国不是银行占主导的金融体系,而是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国际上可比的是欧洲,因为欧洲也是以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但是欧洲的M2/GDP是60%,我们是193%。这个比率自2008年以来,提高了大概四五十个点。在杠杆率中,有40%是政府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大规模上升。据审计署审计,到2013年上半年直接由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是10.9万亿,一年多过去了,这个数字又有增加。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部分,一般情况下代偿率可能是20%,但经济下行时,有可能大幅度上升,这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二,全要素生产率下降。我们可以看一个简单的数:设备投资占总投资之比。2007年是23%,2013年降到20.4%,降了2.6个百分点。设备投资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直接相关的。那么,前期刺激期大量的是造城和房地产。所以在消化期,要去杠杆,而且要稳妥地去杠杆。去快了,不行,像美国2008年、2009年、2010年快速去杠杆,导致2009年和2010年经济增长是负的,失业率11%,加上一些不愿意登记失业的,实际失业率高达16%。我们没有那样的承受力,所以要考虑缓慢地、稳妥地消化过剩产能和去杠杆,还要恢复劳动生产率。仅从这两期叠加看,GDP增长速度是不乐观的。

结构调整期和中等收入陷阱

如果我们下大力气进行结构调整,也就是经济学上的结构改革,中期增长有可能达到6.5%-7%。这是一个需要努力奋斗去实现的比较乐观的前景。但是,我们也有另一种前景,即今后的五年十年,滑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非常大,我甚至觉得是五五开。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实际上是停滞陷阱,但是容易发生在中等收入阶段。1050-12470美元都是中等收入,5500-12470美元,是中等偏上,我们现在就是中等偏上。拉美一些国家和东南亚国家,也是在这一阶段停滞的。

为什么我们滑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非常大?刚才提到,我们的老龄化和劳动力人口下降得太快。五六年前我们还在谈论刘易斯拐点,很快就发现劳动人口绝对数量开始下降;老龄化,即65岁以上人口占比快速上升。据社科院的研究表明,老龄化比率从7%上升到14%,世界平均时间是40年,我国是23年;14%上升到21%,世界平均时间是50年,我们是11年。劳动力人口以每年二三百万人的速度下降,要降20年。

为什么特别容易滑入中等收入陷阱,是怎么滑入的呢?在经济发展初期,增长主要来源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如果政策比较合理,而且重视教育,特别是有效的教育,就可以带来人力资本的提升,这时候劳动生产率就会上升,收入也在提高。由于开始时劳动力几乎是无限供给的,所以工资的增长并不是很快。这个时期资本收益很高,资本积累非常快。伴随这个过程的是,资本质量得到提升,经济向价值链更高端跃升,工资在上涨,然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当然这个过程是转型过程,也是各方面矛盾交织的过程。成功地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就可以脱离停滞陷阱,否则就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在我国比较不利的是,这一过程的时间比较短。

不滑入陷阱需要什么条件呢?要有好的政策,包括人力资本提升的政策;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产权保护;要素流动和交易,特别是土地;开放的经济环境。拉美为什么出问题,第一是不开放,第二是劳动力市场逐步僵化,还有民粹主义。东南亚的问题和拉美不太一样,他们还有另外的问题,如法治化比较差。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条铁律,就是在正常情况下,工资的增长一定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我们说的80年代开始的那一阶段不是一个正常情况,那是一个人为压抑工资成本后的真实化的过程。还有一个一般规律:政府收入占比,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宏观税负,要逐步提高,提供再分配。这些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滑入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这些环节往往是综合的,容易表现为民粹主义、社会浮躁、法治缺失、腐败盛行,最后出现陷阱。

对中国来说,还没有这么悲观。我们已经创造了一些条件,比如开放。我们是开放的受益者,是加入WTO的受益者。我们的财政能力应该说还是比较强的,而且总体来说是比较谨慎的,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在下降,但并不是很严重,比如我们并没有像欧洲和拉美那样搞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一个企业内部应该推行企业职工和雇主的集体谈判,但是绝不能搞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金融危机后南欧国家推行劳动力市场改革时,第一项措施就是终止区域集体谈判和行业集体谈判。拉美行业集体谈判带来的问题也很大。巴西各行业都推行,工资过快上涨,然后是通货膨胀,结果是普通贷款利率、债券利率高达20%,对经济增长带来严重影响。我在中司时,去巴西访问,正赶上巴西银行业工资集体谈判,银行业工会一带动,不管是有效益的银行还是没效益的银行都涨工资。这种情况下,谁敢去投资。

但是,我为什么又觉得不乐观呢?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问题,也就是劳动力和土地为代表的要素流动性、产权保护、对外开放等等,在其他国家可能有20年的演化过程,但是由于我们未富先老,只有5到10年的调整期。

在三期叠加中,换挡期是客观的,即使其他条件不变,只是人口结构变化,经济增速就必须换挡。消化期的高杠杆率、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产能过剩,也是客观的。如果我们不做出很有作为的一些调整,落入停滞陷阱的可能性很大。

保持中高速增长,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

要想保持中高速增长,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有什么样的途径呢?特别是,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途径就是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了大量十分具体的改革任务,最具决定性的任务都要在2020年完成。落实两次全会确定的任务,我们就能越过中等收入陷阱。从经济学上说,所谓改革,就是校正扭曲,使潜在的生产力释放出来。

第一个最大的潜力在于释放农业人口。2014年,我们的城镇化率是54.8%,比我们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低10个百分点;而且其中按户籍人口算城镇化率为35.9%,其他是所谓的常住非户籍人口。我们必须要有劳动力人口的增长,才有增长的基础。

怎么释放人口呢?一个是改革农业,2014年,我国粮食生产1.2万亿斤,但各级财政大量补贴,是一种从种子到餐桌的全程补贴。补贴干预了资源配置。比如说,东北应该是漫山遍野大豆高粱,但是补贴后的玉米成本是6毛钱,国家再按八九毛钱收购,相当于再补贴,所以农民都改种玉米。但玉米市场价格人为抬高,玉米加工企业大量亏损,又在争取国家补贴,于是补贴变成指导资源配置。

我们应该减少对价格的干预性补贴,可以对勉强耕作的农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生态恢复的活动给予补贴,而对农业生产应回到承包制时的种什么、怎么种、怎么卖、怎么用由农民自己决策。现在的做法就是国家用所谓的经济杠杆直接配置资源,而不是市场配置资源,国家作为补充。

放开价格,让市场配置资源,实际上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任务,农用土地的流转试点现在也已经开始了。还有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与国有土地在同样用途管制的情况下,同等入市,也在选一些地区做试点。这些全部推开后,几百亩上千亩的大户就有可能越来越多。当然在WTO“黄箱”约束之内,我们仍可以适当地对粮食提供补贴,但是不要全过程补贴,应该实行后补助。所谓后补助就是设定一些标准,比如按农药、化肥残留标准。因为施用农药、化肥越少,产量越低,适度补贴后还可以卖高价,让农户自己选择。

第二是户籍改革。这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大改革,而且公共服务资源应该随着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其中的教育,当然也包括卫生和医疗等。财政部和教育部合作,推行终身学籍制度,正在探索义务教育资源随着学籍流动。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已经开始了,但是不理想,2014年7月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下发,到现在为止有14个省市出台了落实方案,而人们最愿意落户的那些省份一个也没有。

第三,合理的城镇化。大量研究表明,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周围的小城镇,才有就业机会,比如设计、物流、生活服务,以及围绕制造业的一些生产服务业就业。西部地区很可能围绕省会以及一两个重要城市,形成城市带。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于是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我们必须打破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一些障碍。现在各地都对劳动力流动有限制。在1954年《宪法》中,我国劳动力人口是有自由迁徙权的。1958年的时候逆转了,因为全面进入计划经济,随后实行最严格的人口流动管制,直到1982年《宪法》重新修订,但当时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其后屡次修改《宪法》,劳动力充分流动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在宪法正文中都没有改入。目前相当多的地区规定必须有产权房才能落户,这也是造成住房价租比畸高的重大扭曲。租房为什么不能落户口,在德国80%的人租房,并没有出现所谓的“大城市病”。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有可能向价值链比较高的方向发展。实现这一条就需要解除管制,放开市场进入。现在国务院正在推简政放权。总理一直在讲,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已产生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在创造就业方面。在进一步解除管制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支持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财政现在成立了一些基金,把过去直接面对企业的资金改造成“种子基金”,就是引导社会上的一些基金对企业创新投资,比政府自己做要强,而且还减少了腐败的机会。

第四,社会保险体系必须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改成国家直接管,才能形成劳动力自由流动。三中全会明确了要国家统筹,但是,必须要改目前的保险制度,因为这个制度负激励效应太大。不改成一个正激励的制度,也就是三中全会要求的多缴多得的制度,单纯提高统筹级次,就是灾难。社会保险要精算平衡,收缴、给付、投资收益以及替代率、给付年龄等等都是精算调整的因素。不然的话,我们也是过不去的,马上进入的快速老龄化更过不去。医疗保险问题也很多。

上述这些改革都是三中全会中提出的重要任务,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180项改革。我们已经看到了改革正在推进,比如,在沈阳设立了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管辖东三省,在深圳设了一个巡回法庭,管辖海南、广东、广西,全国至少还得设若干个跨区域的巡回法庭,这是促进市场统一、公正的重大改革。巡回法庭属于中央事权,将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的支出占比要提高,也是三中全会确定的。

总之,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确定下来的决定性任务,如果到2020年我们按时完成了,我认为是可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而且这几年非常关键。由于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人家有20年时间的变动,我们可能就只有10年要做那么多的事,才能够使我们的全要素生产率上去,走出停滞的陷阱。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推进改革外,还要处理好两大难题。第一是去杠杆化,不能再积累,但是又不能经济失速。在企业方面,现在股本市场比较好的时候,应该大力发展股本性融资,比如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资本加大了,债务率就下来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失速和规范有时候是冲突的。改革是需要规范的,比如对地方存量债务的处理,要清理也要给出路。要置换债务缓释风险,转换方式,例如转成规范的PPP方式,从而在规范中增长。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收入;社会保险;微观经济计量方法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1)05-0048-05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选择、收入和社会保险参与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和谐、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根据劳动经济理论,人力资本是微观个体就业和收入的重要决定因素。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高的人力资本回报率是农村劳动力迁移的主要动力。Chiswick[1]和Bojas[2]通过研究美国外来移民情况表明,工作经验、教育水平和其他劳动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对其取得经济上的成功十分关键。Barro研究表明拥有较高人力资本水平的劳动力,往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甚至更高的收入[3]。Meng研究改革后中国农村工业部门的工资决定,发现人力资本水平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工资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4]。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农民工就业、收入和参加社会保险影响因素进行了许多经验研究,如栾敬东指出在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市场中,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年限对其收入水平存在显著影响[5];曾旭晖研究发现成都市农民工的教育收益率很低[6];苏群和周春芳通过对2004年江苏省农民工收入决定因素实证研究发现,教育程度、培训状况和务工时间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显著[7];卢志刚和宋顺锋通过对天津市农民工收入微观影响因素的统计分析发现,教育和工作经验对收入具有显著统计意义[8];此外,高嵩、焦宝松和王建[9]、严于龙[10]也分别研究了人力资本对农民工收入的作用。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的问题,叶齐招通过对深圳市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的现状分析,指出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1]。李群、吴晓欢和米红通过对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的现状分析,提出应有顺序有步骤地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农民工保险制度[12]。2006年,高文书依据五个城市农民工调查数据,对农民工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实证分析[13]。

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对其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参与的影响程度与城市劳动力市场环境密切相关。近年来,一方面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农民工工资没有明显上升,出现了“农民工回流”和“民工荒”等现象;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就业制度和工资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雇用成本上升导致劳动需求下降。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重新分析农民工在城市中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问题。笔者利用2005年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调查数据,应用微观计量经济学方法对人力资本对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取得收入和参与社会保险的影响进行了定量分析。文章的第二部分论述回归模型的设计,第三部分对估计结果进行分析,最后给出研究结论。

二、回归模型

教育、培训、健康和迁移是构成人力资本的四大基本要素。笔者应用Multinomial logit模型考察人力资本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影响。该模型中假设某个进城务工人员进入某个行业的概率(p)为,

p(Ii=jxi)=eαj+∑Kk=1βjkxik(1+∑Jj=2eαj+∑Jk=1βjkxik) (1)

其中,xi为一组影响个体i进入行业j的自变量,在公式(1)中包含了性别(虚拟变量,以女性作为省略变量)、受教育程度(名义变量,以小学及小学以下作为省略变量)、务工时间(虚拟变量,以半年以内作为省略变量)、年龄(年龄平方)、企业培训(虚拟变量,以未接受过企业培训作为省略变量)、一般培训(哑变量,以未接受一般培训作为省略变量)、技术等级(虚拟变量,以无技术等级作为省略变量)、签订合同(虚拟变量,以未签订合同作为省略变量),αj和βj表示进入行业j的自变量系数估计值。

影响农民工收入的因素有很多,在理论上收入的决定因素与劳动力自身的特征密切相关,尤其是人力资本要素,比如受教育程度、培训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笔者设农民工收入方程如下:

Y=α+X′β+ε(2)

其中,Y表示农民工月务工收入的对数,X表示农民工进城务工收入的影响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和年龄平方)、进城务工人员来源、务工时间、企业培训、一般培训、技术等级、受教育程度、行业和合同(虚拟变量,未签订合同为参照组),ε是随机扰动项。

由于现行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知差距等原因,导致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不能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笔者为了科学定量地分析有哪些因素影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进城务工人员参与社会保险,采用二项Logistic模型来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的影响因素模型如下式:

pi=P(yi=1x1i,x2i,…,xKi)

=eα+∑Kk-1βkxki(1+eα+∑Kk=1βkxki) (3)

其中,pi表示进城务工人员i参与社会保险的概率(yi=0表示不参与社会保险;yi=1表示参与社会保险),xk表示影响个体i参与社会保险的一组因素,公式(3)中包含了性别、受教育程度、年龄、培训、技术等级、务工收入、来源、签订合同(收入与签订合同互动项)和所从事行业。经过整理得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发生比形式:

ln(pi1-pi)=α+∑Kk=1βkxki(4)

应用上述方程即可分析人力资本对农民工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参与的影响。

三、结果分析

笔者依据吉林省2005年进城务工人员抽样调查数据。本次抽样调查是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的,一共发放5 83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5 743份,有效回收率为98.5%。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个人信息,其中涵盖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来源、受教育程度、务工时间、就业的行业以及个人的收入状况。本次调查还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及意愿。

应用本次抽样调查数据,公式(1)回归方程的结果如表1所示。方程拟合的结果表明,同进入住宿餐饮业相比较,男性进城务工人员更容易从事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行业。具有初中和高中受教育程度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其他行业的概率更高;进城务工人员拥有大学本科受教育程度的从事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概率更大,这可能与行业性质及其对劳动力的教育水平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联系。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大,越不容易进入住宿餐饮业。同从事住宿餐饮业相比较,务工时间在半年至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更容易进入批发零售业和居民服务业;务工时间一年至二年的农民工更加容易进入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行业;务工时间二年以上的农民工更加容易进入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行业。接受企业培训的农民工更加容易从事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同从事住宿餐饮业相比较,具有技术等级的进城务工人员更加容易从事制造业、建筑业和居民服务业。签订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更加容易从事建筑业和制造业。

表2给出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农民工收入方程的回归结果,从中表明F值在1%水平通过显著性的检验,说明模型在整体上是线性显著的。通过观察收入方程各自变量系数的估计值发现,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同务工收入之间存在正相关,也就是说农民工每增加1岁的年龄,进城务工月收入也就增加0.28%,年龄平方的系数是负值,这同人力资本理论的预期是相一致的。务工时间在半年至1年、1年至2年和2年以上的农民工比务工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农民工月收入分别高出2.85%、7.56%和9.30%,说明工作经验对月收入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具有技术等级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月收入高出7.60%。具有高中及中专技校或职高、大专和大本以上受教育程度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务工月收入同具有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月收入相比较,分别高出3.29%、19.52%和24.52%,这表明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的逐渐递增,其对农民工的务工收入的边际影响也越大。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比没有签订合同的农民工月收入大约高出9个百分点。

应用极大似然法对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回归方程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通过观察表明,进城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将会使导致农民工参与四种社会保险的发生比均变化1倍左右,同时假设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减少100元的时候,农民工参加四种社会保险的发生比降低到原来的94%。假设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每增加1岁的时候,将会导致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发生比变化大约98%左右,参与养老保险的发生比变化大约1倍左右。男性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生比大约为女性农民工的70%左右,同时男性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的发生比大约为女性农民工的1.3倍。签订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四种社会保险的发生比大约为没有签订合同的农民工的6倍左右。具有技术等级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发生比是没有技术等级的农民工的2倍;接受过企业培训或者非企业培训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发生比大约是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的2倍。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参与四种社会保险的发生比率为0.7左右;具有大专受教育程度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参照组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发生比率大约为3左右;本科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参照组参与工伤保险的发生比率为2.0;大学本科及以上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参照组参与失业保险的发生比率为8.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的发生比率大约为1.5左右;从事建筑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农民工参与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生比率大约为1.5左右;从事建筑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其他行业参与工伤保险的发生比率为8.0;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相对于其他行业参与工伤保险的发生比率为5.2。签订合同和收入的互动项的系数估计值,说明进城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可缩小签订合同对农民工参与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机会的影响,务工收入可增强签订合同对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机会的影响。

四、结论

作为发展中国家,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历史的一个必然规律。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劳动力群体,其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一直受到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的普遍关注。依据农民工的微观数据,笔者应用微观经济计量方法分析了人力资本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参与的影响。分析结果发现,教育和技术等级有利于进城务工人员进入高工资行业就业;教育、培训、技术等级和工作经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具有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务工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相对于新农民工的务工收入高出9.30%,接受一般培训的农民工比未接受培训的农民工收入高出11.49%,有技术职称的农民工比没有技术职称的农民工收入高出7.60%,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民工比小学文化的农民工收入高出20%左右;进而,收入、教育、培训和技术等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其中收入增加一个单位将会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参与社会保险的发生比增加大约为1倍;具有高等教育程度、具有技术等级或者接受过各种类型培训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发生比是相应参照组的2倍左右。

因此,政府应大力培育公平竞争的城市劳动力市场环境,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资金、设备和教师人力资本投入,有效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培训,切实帮助农民工提高劳动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应深入贯彻与实施劳动合同法,规范农民工的用工合同,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只有有效地提升农民工自身人力资本水平,解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所遇到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CHISWICK B. The Effect of Americanization on the earnings of foreign-born men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8, 86 (8): 897-921.

[2] BOJAS G. Self-selection and the Earning of Immigrants [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7, 77 (4):531-553.

[3] BARRO R, SALA-I-MARTIN X. Convergence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2, 100 (2): 223-251.

[4] MENG X. The role of education in wage determination in China’s rural industrial sector [J]. Education Economics, 1995, 3 (3): 235-247.

[5] 栾敬东.流动人口的社会特征及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3(2):70-75.

[6] 曾旭晖.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研究――以成都市进城农民工为个案[J].中国农村经济,2004(3):34-38.

[7] 苏群,周春芳.农民工人力资本对外出打工收入影响研究――江苏省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05(7):115-118.

[8] 卢志刚,宋顺锋.农民工收入微观影响因素统计分析[J].现代财经,2006(10):77-81.

[9] 高嵩,焦宝松,王建.农民工收入决定的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为例[J].经济问题,2006(10):62-64.

[10] 严于龙.对农民工收入影响因素初步分析[J].中国统计,2006(10):19-20.

[11] 叶齐招.深圳市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践与探索[J].改革与战略,2004(10):41-44.

[12] 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68-74.

[13] 高文书.进城农民工就业状况及收入影响因素分析――以北京、石家庄、沈阳、无锡和东莞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6(1):28-34.

The Effect of Human Capital on the Employment, Income and

Social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ZHAO Liang1, ZHANG Shi-wei2

(1.Institute of Economy, Jil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Changchun 130033, P.R.China;

2.Center for Quantitative Economic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P.R.China)

Abstract: By using the survey data of peasant workers in Jilin Province, the paper applies microeconometric methods in the study of the effect of human capital on the employment, income and social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The study shows that education, training, working experience and technical titles have a remarkable impact on the employment tendency of peasant workers; education, training, technical titles and working experience all have positive obvious effect on raising income of peasant workers. Especially, those with high education, having more than two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 having general training or technical titles have more than 20%, 9.30%, 1.49%, 7.60% in terms of income, compared with the corresponding controlled group of peasant workers; education, training and technical titles also have positive effect on 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insurance of peasant workers; the odds of participating in endowment insurance and social insurance programs by peasant workers who have high education, technical titles or general training is two times that of the controlled group of peasant workers.

Key words: peasant workers; employment; income; social insurance; microeconometric methods

收稿日期:2010-04-26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第4篇

一、 两种不同的人力资本概念

近年来,经济甚至人们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但仔细考察不难发现,人们对它的理解并不相同,这直接了以此作为逻辑期待内的人力资源会计的可行性。,主要有两种人力资本概念

1.投入观人力资本

投入观人力资本的创始人当属美国的经济学家舒尔茨,他在其名著《论人力资本资》一书中,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谈论国家和社会对人的投资,包括医疗保健、、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等。这些投资会提高一个国家和社会人力资源的质量,形成能提高生产能力意义上的"人力资本"。这种经济认为,用于人身上的支出就会形成人力资本。"事实证明,人力资本是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的产物,其质量高低完全取决于投资多少。"②可见,这种"人力资本"概念,实质指的就是将对人力资源上垫付的资金资本化处理,因为这种人力资产投资会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因此在会计上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先拟物化确认为一项资产,然后,再按配比原则将资产化的金额在人力资源的效益期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我们认为,这是从主体投入价值要补偿保全的角度建立的企业法人产权意义上的"人力资本",准确地应称之为"人力资产投资",它不是从人力资源所有者主体投入价值(也将产出价值)要保值增值的角度建立的个人产权意义上的人力资本,只是企业对人力资源支出的单独计量并资本化的结果,通常包括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替代成本和日常人事管理成本等。这些项目是企业资产内部的转化形式,不涉及权益方的变化。这部分属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范畴。

2.产出观人力资本

我们认为,企业进行了人力资产投资并不意味着有了人力资源的终生使用权,更谈不上对其拥有所有权。从而,人力资产投资的数额也就代表不了人力资源本身的价值。从人力资源所有者主体投入价值(也将产出价值)保值增值的角度,有必要重新建立个人产权意义上的人力资本概念。为此,首先要明确界定"人力资产"的概念。

我们认为,人力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本身,它包含直接和间接增加企业的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潜力。人力资产与其他学者将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作为人力资产的概念不同,而是以成为企业的劳动者为标志,以未来收益中视为人力资源产生的部分的现值作为计价的尺度(人力资产的计价可用经济价值法等),在性质上类似无形资产,但其价值不因使用而摊销,性质上又接近土地资源。人力资产的计价应结合每个人的智能以及其在组织中的作用,采用的原因而影响其产出能力,但可通过劳动力市场得出其公允价值,实现物力资产的优化配置。

3.产出观人力资本

我们认为,企业进行了人力资产投资并不意味着有了人力资源的终生使用权,更谈不上对其拥有所有权。从而,人力资产投资的数额也就代表不了人力资源本身的价值。从人力资源所有者主体投入价值(也将产出价值)保值增值的角度,有必要重新建立个人产权意义上的人力资本概念。为此,首先要明确界定"人力资产"的概念。

我们认为,我力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本身,它包含直接和间接增加企业的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潜力。人力资产与其他学者将对人力资源的投资计作人力资产的概念不同,而是以成为企业的劳动者为标志,以未来收益中视为人力资源产生的部分的现值作为计价的尺度(人力资产的计价方法可用经济价值法等),在性质上类似无形资产,但其价值不因使用而摊销,性质上又接近土地资源。人力计价应结合每个人的智能以及其在组织中的作用,采用科学的方法统一由权威的人力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一个人可能因组织的原因而影响其产出能力,但通过劳动力市场得出其公允价值,实现与物力资产的优化配置。

人力资本是对应人力资产的概念,它代表劳动力的所有权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来源",性质上近似实收资本。这一概念的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被录为某一企业组织的成员,意味着企业代表物力资本的出资者与职工个人双方都认可人对组织的加入,与原来意义的法定企业所有者投入企业的是物力资本相适应,职工劳动者在这里投入的是有技能、有产出价值的"人力资本"。"劳动者变成资本家并非传说中因为公司所有权扩散所致,而是由于他们获得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结果。"③

二、 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实质

从生产经营的立场来看,企业作为法人主体独立于生产资料的的所有者之外,经营者具有自由运用生产资料使用权的权利,但前提是应做到生产资料资本的保全,否则就会造成物力资本亏蚀。与此道理一样,从生产要素来看人力资源,企业同样作为法人主体独立于人力资源所有者之外,经营者也具有自由运用劳动力使用权的权利(如此才能解释劳动者要服从统一指挥的现象),前提也是应做到人力资本的保全,否则就会使劳动力受到损失。如同生产资料经过生产消耗,其价值要从产生的收入中补偿。有人会说人的体力、脑力即使不劳动也会消耗,也不能得到正常的补偿。在这里讲的是两者作为生产要素面消耗,然后从生产经营所得中补偿。在的商品贷币经济条件下,有仅每个人的劳动权益已努力在用的形式进行保障(当然实际保障的程度要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而且在保持人力资源所有权基础上的劳动力运用权的让渡(给企业而不是给生产资料所有者),必须采取有偿形式。正如在保持生产资料所有权基础上原材料、设备等的使用权的让渡,必须采取有偿形式一样。因为道理很简单,不如此就没有人(如有则不是经济行为)会让渡。当然,人力资源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其他生产要素,而具有人性、社会性等特殊属性。

劳动者将劳动力让渡给企业,因劳动消耗得到用于补偿劳动力消耗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其性质为不考虑生理衰老因素的人力资本保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收入,正如收回本钱不是真正收入一样。在人力资本保全的观念下,只有当企业期末人力资源的生产经营能力超过期初时,利润才能确认为赚取。需要强调说明的是,人力资本的保全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劳动力的保全。劳动力本身不是资本,只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并转化为执行价值增值职能的"生命体"时,劳动力才当作一种经济资源嬗变为资本。因为是资本,就必然具有在运动中实现价值增值的天性,而价值增值的前提是投入价值的保值--人力资本保全。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是人力资本保全的手段。而人力资本参与利润分配的所得,就可以视为人力资本的增值。

长期以来人们将个人收入分配理解成工资分配,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等同于工资理论的观念是错误的,是将马克思批判的纯资本主义的按劳分配误用到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结果。工资性所得根本就不是收益的分配,而仅是与生产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需要扣除、补偿一样,是消耗掉的人力的补偿价值。正因为如此,才将工资性分配作为一种费用来处理。如果只给工资性补偿而不进行剩余产品的分配,就无法实现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这显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

我们认为,为了使人力资本保值增值得以实现,就要按生产要素进行劳动者收入的分配,即按人力资本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贡献大小和物力资本在价值创造和实现中的条件作用来分配。由于人力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即劳动的资本力和劳动的自然力决定作用,所以按劳分配才成为主体,包括对消耗掉的劳动自然力给予应有的收益性分配。同时,因为物力资本的条件性作用,也要给予补偿基础上必要的收益分配。

劳动者之所以能参与收益分配,是因为他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实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承认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人力资本的所有权隐含着劳动力的使用权、自主流动权、补偿保全权和收益权等,因此怕有权是收益权的前提和基础。人力资本的收益权是指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在补偿了其劳动消耗,即得到了工资性收入的前提下,对于人力资源的盈余价值--税后纯收益,有参与分配的第一位的、天然的特权、并应通过法律形式予以保障。

三、 劳动者权益作为新要素的确立

承认为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的概念以后,接下来的是讨论劳动者的相应权益,这是实现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必须的会计手段。

劳动者权益是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而享有的相应权益,它包括两个基本部分:一是人力资本,一是新产出价值中属于劳动者的部分。从动态看,它一般因录用职工以及劳动新创造价值的分配而增加,因职工离开和支付给职工而减少;从静态看,是留存于企业内的劳动者所拥有用资产的对应权益要素,是介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一种特殊权益,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劳动者权益不是以企业创立时法定物力资产的出资为标志和起点的,而是以加入企业成为生产经营者从而投入人力资本以及以对企业的劳动贡献为标志和起点的。

2.劳动者权益也与债权人权益不同。前者的存在,是因为企业劳动者劳动的投入,既包括劳动力使用权的投入,也包括劳动力所有权的投入,因此要认可劳动力补偿权和收益权;后者是因为债权人让渡资本使用权而享有相应权利,是借贷资本的补偿和收益权。

3.劳动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劳动者存留于企业的利益,因劳动者是企业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应像企业资本的所有者一样,以存留权益负起有限责任。在企业破产时,应次于债权人与资本所有者一起分享剩余的资产。

4.劳动者权益观念要求重视增加值概念,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不仅局限于股东和债权人等,还包括企业劳动者。

5.新产出的劳动者权益从基本上来源上主要有以下几项:a.法定的劳动者权益,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个人或集体利益而以法规形式明确从成本、费用中计提的补偿劳动者权益,它应按劳动力市场机制和当时的生活资料的价格来确定,如工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经费、劳动保险费等。 B.少付的工资、捐赠等形成的的劳动者权益。如国家政府规定有最低工资标准,但有些企业因经营状况欠佳低于标准支付工资,这部分差额理就转化为劳动者者权益挂账。C.实现的价值增值部分,按存留的劳动者权益额以及劳动者的实际贡献,进行资产性收益分配和劳动力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后,划归劳动者权益的部分。

确立劳动者权益的观念,是基于以下理由:

1.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因而理应享有相应的权益。在一般意义上,任何社会的生产经营过程都需要三个基本要素,即劳务力、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但我们以往的经济中,似乎只重视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所有者,将劳动对象、劳动资料或其价值形态的货币资金的投入者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而不把劳动力所有者作为企业所有者,好象只要有些便可建立一个企业并自动带来收益,这显然是与事实相悖的。我们认为,企业的所有者应有两种:一种是物力资本的所有者,他们提供基本劳动条件;另一种则是劳动力所有者,他们完成劳动过程。

2.工资、福利费等部分仅是劳动者补偿劳动消耗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人力资产的补偿价值),是让渡劳动力运用权的价格,只是劳动者权益的一个部分。问题是提供物力资本的所有者可得到"增大了的价值",为什么劳动力的所有者却不能?按马克思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之所有以不能得到"增大了的价值",是因为剩余价值被无偿榨取,是被剥削,但这只能说明劳动者权益被强迫、无理地转化成了"所有者权益",而不是不存在"劳动者权益"。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存在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劳动力作为一种"人力资源",必须采取商品贷币形式,通过市场优化配置来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从经济增长的与事实看,我们不仅要看到物质资本的作用,更应看到人力资本的价值。按照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以及大丹尼森对经济因素的结果,表明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效用远大于物质资本。

4.承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资本主义是以"(物力)资本"来决定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力的,它指承认物质资本的收益权,而不承认劳动力的收益权。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下运作市场经济,就应该既顾及财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要考虑劳动者的权益,将其收益权落实。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的需要,也体现了劳动者为自己和他人劳动相结合的客观实现。

5. 从承认劳动者权益的积极作用看,它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就的现实而言,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兴衰的关心度并不很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不节约管理费用职工携技术"跳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重要原因是劳动者在企业中除了工薪等外,再没有牵扯他自身利益的东西存于企业,企业搞垮了也只是物质资本的亏蚀,经营者并未承担起责任。企业既然仅属于物质资本的投入者所有,别人关心的""必然是有限的。而一旦建立劳动者权益的概念,便使企业多了一种所有者关心,劳动者才能与企业共兴亡。

6.从近年来侵犯职工权益的现状看,建立劳动者权益观念并严格量化是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资关系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由于劳动方面的法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一种足以危及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害。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显然与企业中劳动者权益被忽略、抹杀有关。

7.从社会实际需要看,无论是应付福利费超支以及产权的自由交易,还是人才的自由流动等,都会因劳动者权益的确立而迎刃而解。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看,已有一些属于劳动者权益的项目,如公益金等,单独划出来作为一类也是简便易行的。

目前,人们对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主要是从社会或是企业投入价值的角度展开,现已形成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两种公认的模式。我们则主要从人力资源产出价值并承认其所有权的角度,将劳动者权益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并设计相应的核算模式④,这就遇到了一个如何实施操作的问题。劳动者权益会计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一个创新模式纳入财务会计领域广泛推广,需要解决诸如人力资源的计量、新会计等式与国际惯例的协调、人力资源会计被社会的广泛认同并准则化或制度化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认为,都会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转变和政府的重视,以及人力资源会计(劳动者权益会计)本身的完善,逐步加以解决。我们坚信,人力资源会计(劳动者权益会计)必将给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对会计理论与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注释:

①[美]西奥多.舒尔芡:《论人力资本投资》,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p3。

②胡世明:"论人力资本保全",《会计研究》,1995.8, p14.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范文第5篇

1、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老年人口规模大,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年人口迅速增长,在世界人口中占的比重大。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增长速度相当惊人,老龄人口增速过快,增长率大大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地区及城乡差异较大。这主要是受到我国幅员广阔、地区间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影响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自西向东呈阶梯状不断上升,表现出一致性。劳动力对经济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劳动年龄人口高龄化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并存。随着人口向高龄化迈进,劳动力年龄也将出现高龄化现象,随着高龄劳动人口的老龄化,我国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短缺问题。那时,人口红利将不复存在。

2、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的影响。我国的老龄化规模大,速度快,作为构成生产力的最基本要素,我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资本相对稀缺的国家。多种因素:例如人口规模、人口性别结构、人口年龄结构、劳动者个人偏好以及劳动制度、工资制度等,都会对劳动力的供给造成影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教育水平也得到了发展,相关的制度,免费义务教育制度,也会对劳动力供给带来影响。目前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后期阶段,随着这些人成为中年和年长劳动力时,期内人口老龄化还不会过度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升级和技术结构转型,并充分利用人口红利期来大力发展经济,才能为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人口老龄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一方面有学者认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受到人口老龄化的抑制,人口老龄化造成老年人体力或精力下降,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会加大企业的经济负担,对于新知识、新技术接受比较困难,所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将受到人口老龄化的抑制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人口老龄化不会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任何事物和问题都是利弊相连的,老年型劳动力多从事经验型、熟练型劳动,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作条件对体力的要求越来越低,而年轻劳动力多从事创新性劳动,只要合理分工均能说明老龄化不会抑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对三次产业的影响。当今知识经济的爆发式发展,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期。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不同地区和不同产业部门之间劳动力合理流动,产业结构的调整还需要合适的劳动力技术结构与之相匹配。但是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年龄人口高龄化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有所不同,老年人对商品市场中的基本生活用品的需求较大。政府是推动老龄化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要发展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的产业和老龄服务产业。国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和启示。国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经验包括各种各样的养老金制度,多种多样的退休制度,形形的老人服务机构和其他一些对策。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养老保障必须法制化,我国必须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靠完备的法制强制推行,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养老保险基金在来源上应多样化。建立长效稳固的社保资金筹措机制,在运营上应向商业化发展,政府制定某些重要项目的全国统一标准,在基金管理体制上尽可能避免过快地分散化。应充分重视家庭养老的作用,强调家庭在社会中的作用,使家庭内各成员间的社会保障相关联,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家庭成员内“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3、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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