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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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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的意义

财务监督的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院;内部监督制度;财务管理;作用

一、医院内部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会计人员的监督问题

在医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中,会计人员的作用举足轻重。一般来讲,会计工作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方面是做好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在财务内部监督中,会计监督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很多会计人员只注重单位的会计核算,而忽视了财务管理中的会计监督工作。目前,我国的很多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会计人员的职责就被定位在财务会计核算,而会计人员的财务监督职责被弱化甚至消失[1]。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由于会计人员监督的执行力不到位,从而使医院财务监督存在重大的监督缺陷,不利于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问题。

目前,我国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大多数也都有一些关于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但是,很多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完善,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财务管理职权界限不明以及财产保全等制度不健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还有的医院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形同虚设。这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因素造成医院财务管理监督不力,从而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出现个人随意改帐,、损公肥私等违法乱纪的情况,造成医院财务管理失控、管理混乱等。

二、强化医院内部财务监督的措施

(一)提高医院财务监督意识。

医院的财务的监督管理,主要有医院的相关领导以及财务部门负责。所以,强化医院内部财务监督首先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监督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内部财务监督的重要意义。具体来讲,在医院领导方面,医院领导自身要增强财务监督意识,不仅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医院的财务进行监管,还要大力倡导和支持会计人员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具体到财务部门和会计工作人员,财务部门的每一个会计人员都要增强财务监督意识,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而且还要做好财务监督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真正落实自己的职责。只有当医院财务管理的所有人员都提高了财务监督意识,才有能把医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提高医院财务的管理水平[2]。由此可见,增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监督意识是实施内部财务监督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所以,针对我国医院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监督意识淡薄的普遍现象,医院要通过宣传、教育以及培训等方式,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监督意识,从而为强化医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二)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的素质。

鉴于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如果会计工作人员监督工作得到落实,那么医院内部财务监督将会取得显著成效。所以,为了强化医院内部财务监督,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素质十分必要。至于如何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我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人员对企业或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的责任。所以,会计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和观念,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践行这种使命和职责。第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会计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要求。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一些新技术已经被应用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作为财务管理中的会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这些新知识既是开展财务管理业务的需要,也是加强对内部财务监督的需要。比如,在北京大学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普及,医院财务管理已经走向了信息化的发展道路。如果医院的会计人员对这些新技术不了解,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尚且不能胜任,财务监督工作更无从谈起。

(三)完善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在很多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者没有得到落实严重影响了医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所以,为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十分重要。对于医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每个医院都要结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来加强经济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调节。对于那些的经济行为一定要坚决追查到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结束语。

内部财务监督可以有效地保障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是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医院内部财务监督不仅对医院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进行监督,而且对医院财务的收支进行状况进行监督等,通过内部财务监督,增强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保证医院财务增收节支,保证医院财务用到好处、落到实处,达到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刘明.浅析如何加强医院的收费票据管理[J].现代商业,2010(30):105-106.

财务监督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一、引言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含义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是一项流程,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业务改变而进行相应的修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给出了如下定义:“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险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和成功实施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要素也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但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主要的经营活动需要实施特殊的控制活动,具体来说,包括承保控制、销售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客户服务控制、再保险和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二、保险公司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设计与实施的意义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只有一家公司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2005年达到4927亿元,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亿元,到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7000多亿元。中国保监会深圳办公室2002年末曾对深圳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调研后指出,外资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主要特点表现在业务包括承保、理赔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据此也可以看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实现经营目标有极大的作用。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其可能性,也有其现实意义。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保险公司财务学从属于管理学的范畴,它以制度管理为主要特征,从财务制度上解决保险公司管理中的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问题,协调并指导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去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内部财务控制的任务就是通过调节、沟通和合作,使个别、分散的财务行动整合起来共同追求保险公司的财务目标。所以,将内部财务控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核心,对决策层出资者和执行层经营者都是可行的。纵观世界各国,许多成功的企业都将内部财务控制看作血液对生命那样重要,将强化内部财务控制作为公司成功的秘密武器。也有些保险公司却由于忽视内部财务控制,造成巨大损失乃至破产。如著名的澳大利亚I保险公司,由于没有严格制定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管理层不顾企业风险评估与集体决策,恶意扩大再保险范围,违反财务制度进行报表粉饰,也没有相应的披露与监管制度,不仅存在的问题没有暴露,反而不停的进行扩张和收购,直到它的资产和未来债务有了如此之大的缺口,因此于200年被政府强制要求清算。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促使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要保证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实现,就必须对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调节。同时,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是在财务活动开展前做出的,由于财务活动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多变,因此,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很难做到天衣无缝,往往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而这一切,往往要在财务活动的控制过程中才能发现,要通过对财务活动的控制,才能得到调整。因而,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财务控制,是保险公司财务战略与计划积极、可靠的重要保证。

另一方面,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关键环节。财务管理中,如果仅限于确定合理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而对实施预算的行动不加控制,预定的财务目标是难以实现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财务预测、决策和预算是为财务控制指明方向、提供依据和规划措施,而财务控制则是对这些规划加以落实。没有控制,任何预测、决策和预算都是徒劳无益的。

三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适应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2000年月,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消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招股说明书中专设一部分用于说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06年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采用公司自我评估与监管部门抽查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为全面建设内部控制和准确评价内部控制状况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和有效的评估方法。它被认为是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监管迈开实质性步伐的标志之一,体现出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已将关注的重点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本身转移到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监管上来。比较而言,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则较低。但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类似的分类监管办法也将在不久出台。

三、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现状浅析

一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问题

不少保险公司的管理层与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尚停留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阶段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即是财务监督。或者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或认为内部财务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等,或者仅仅制定这些制度或措施只是为了应付上市或者监管的要求。这些认识对于内部控制都是很片面的。

二虽然建立了财务集中体系,但仍存在监控上的难度

目前国内多家上市保险公司都实行了省级财务集中的管理模式,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省级公司的管理职能,逐步实现省级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处理,加大财务垂直控制力度,减少管理层次,增强公司防范和管控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具体集中的内容有:账务处理及管理、报表、税务、资产、费用、资金、档案、业绩信息管理、收付费等。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架构是市、省、总三级核算、逐级授权。地市以地市财务中心为依托,下属营销部实行报账制;省、地市财务经理实行委派制。这种架构的缺点是复杂、层级过多。由于管理纵向范围太长,经过层层传递、修饰、“过滤,上级管理者对于下级、下下级的信息真实性难以判断,异常情况也很难有显著的表现。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虽然比较而言,中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各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仍然明显。大体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一些小型的中资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则有比较大的差距。小型寿险公司规模较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其管理的需要,是其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原因。

四、建设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控体系措施探讨

一结合保险企业实际设计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既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基础入手,以《会计法》、《保险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针对会计工作和经济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研究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检查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结合目前的省级集中财务核算体制,企业管理者要注意真实情况与异常情况的收集与发现,这要求企业管理者一方面需要设置更为敏感的评价指标来反馈异常信息,同时尽量缩短信息流动环节,同时要提高对虚假信息提供者的“造假成本。 例如,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每个季度向香港总部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达60多张,且每张报表间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有效地防止了虚假报表行为,从而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是企业的两大风险,而经营风险往往直接或间接由经营风险所造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来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就需要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风险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如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台湾国泰人寿保险公司则由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虽然模式有所不同,但两者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并将内部控制纳入到各自的风险管理体系之内。

三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各环节要做好权限划分

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企业需要对部分岗位进行权限分配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以避免舞弊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对于这些权限,尤其是承保、理赔的权限应进行严格控制,根据相关人员的级别分级授权,并严格业务流程,将业务流程细化到每一个险种。从制度上将流程和权限写入操作系统,实现系统控制的权限管理。分支公司的双核岗位在行政上属于分支机构管理,在业务上属于上一级机构的双核岗位管理,避免分支机构由于考核压力,降低业务品质。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包括设置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转化内部审计职能,建立风险控制联系会议制度,重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注意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切实提高审计的地位,对于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中国,由于历史性的原因,形成了国有控股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外合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股东背景和发展基础不同,其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别。在内部控制建设问题上,考虑应当有所不同。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常常会接受社会审计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国资委、保监、集团内部审计、集团同级机构交叉审计等模式。但由于国有保险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或多或少地还存在着传统的管理观念,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还没有提高到相应程度,这需要保险公司各级管理与从业人员转变观念,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正确对待内部监督。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内部控制工作

一方面,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下,要利用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信息。如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自999年0月成立以来,以信息化管理作为业务开展的先导,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电脑、培训系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公司自行开发设计了“业务管理资讯系统,建立起了面向公众、公司内部和业务员的三个网站,还有手提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短信等先进科技手段的应用,在公司、营销员和客户之间建立一条快速的信息传递通道,为及时有效地管理业务、分析市场、监控风险提供保证。到2004年,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保费收入已跃居深圳寿险业的第三位。

另一方面,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真实性。如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的数据库直接设在香港总部,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数据中心设在上海和香港,并实现联网,既保证了信息安全,也防止了所有数据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梁子君.论保险公司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J].经济论坛,20068).

财务监督的意义范文第3篇

摘要医院财务管理与监督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不能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财务管理体现监督,财务监督又会加强财务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关系

医院的财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财务监督的对象是各项医疗活动,财务监督贯穿于财务管理中,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严格的区别,管理体现监督,监督予于管理中,同时又促进管理。

一、医院财务管理与监督概述

(一)医院财务管理

新形势下,医院的财务管理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这种新的管理模式突破了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方法也有了扩大,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净资产管理、业务收支管理等。资产管理是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因为这部分资产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负债管理涉及的款项较复杂,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医院可以借鉴企业的负债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净资产管理是指对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收支结余的管理,净资产能够反映医院的盈利状况和未来的发展状况;业务收支管理是指管理医疗收支、医药收支以及其它收支业务,其中医疗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医院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的对象是医院的各级领导和职工,监督的金钱数额不论多少都在其范围之内,财务监督是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它贯穿于医院的每一项经济活动中,财务监督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医院的所有职工都有财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都有权利知道医院各项资金的去处。财务监督的第一步是会计监督,会计人员比起其它医务人员更了解医院的财务状况,也更能直接干涉医院内部不合理的支出,所以会计人员的监督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财务监督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一)财务监督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经济监督的重要形式。监督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这项职能有利于贯彻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医院的财务规章制度,能够真正地促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而不是形式上的执行。

(二)医院实行财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医院职工工作的监督提高各项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财务监督,医院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督促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计划和医院的各项规定规则。在财务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也能发现医院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采取解决措施,改进医院的经营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保证医院各项资金被充分利用起来,促使财务监督服务于医院的发展与改革。

(三)财务监督在医院财务管理中起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能够将这种促进作用完全发挥出来的话,就会促进医院财务成本的核算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发展,也会帮助医院领导针对医院自身的情况制定出更为合理有效的体制,也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的财力、物力、人力。从而为病人提供

更为高效的服务,也会增加医院的竞争力和医院的综合实力。

(四)通过财务监督,可以督促医院领导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完善财务部门,明确医院每一笔钱的走向,降低成本支出,增加业务收入,讲求资金的利益效率,医院大部分经营活动都表现为一定的资金流动,如果不对这些经济活动进行适当地监督,财务核算的结果就会不真实、不准确,财务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也就会降低。

三、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措施

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措施与方法有很多种,医院要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良药”,只有针“对症下药”,才能取得效果。具体说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的方法有以下几种:针对市场发展情况,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市场一直处在变动之中,医院的财务管理者应提高风险意识,对财务进行风险预测和分析;在医院内部实行严格的全成本核算机制,节约医疗资金,降低不必要的开支,例如将工资、办公费、维修费和银行利息等纳入全成本核算的范围;对于需要审批的投资文件,财务管理者一定要严格审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科学地分析评价经济业务,对医院的经济运行情况,参与经济决策;医院各级领导要组织医院的优秀人才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关于员工的工资分配情况,以其绩效评价为分配依据,通过绩效工资分配体制,改善员工的工资收入,督促他们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财务管理方面,管理方法一定要适时变动,不能保持一成不变的方式,必要时可以借鉴企业的一些好的管理方式和方法,积极进行财务监督,运用现代多媒体手段,提高监督力度和管理效率;最后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医院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研修,也可以开展职业技能比赛,促使他们不断学习和了解国家财务的新动态和新发展趋势,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四、结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综合性很强,涉及到周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它与财务监督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影响的,财务监督工作做得好的话,势必会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但是如果做得不好的话,肯定会阻碍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非常不利于医院的长远发展,所以一定要不断创新财务监督,推进财务管理朝着良好的方向前进,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戴淑杰.医院的财务控制与监督分析.经济研究导刊.2010(02).

[2]宋琳,宋玲.浅谈医院财务管理与监督的措施.现代商业.2009(02)

财务监督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集团财务负责人 委派制 建议

一、集团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作用

(一)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

众所周知,反映和监督是会计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在集团型企业中实施财务负责人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就可以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派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据此集团公司可以获得子公司经营管理的最新状态,对子公司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同时,委派财务人员隶属于集团管理,在利益上与被委派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其提供的财务等信息更加客观公正。

(二)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财务制度与战略的重要方式

在实践中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在考核还是在制度的执行中,子公司往往会与集团公司形成博弈的关系,子公司经营者会为争取自身最大利益,而与集团公司站在对立面。为减少内部管理损耗,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则可以最大程度上让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

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实践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委派财务负责人与被委派企业经营者容易形成对立面

一般来说,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也是由集团任命,代表集团管理企业,集团赋予他们一定的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权力。委派财务负责人作为被委派企业的财务人员,也要接受子公司负责人的领导,从职权上来说,很难监督子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另一方面,委派财务负责人代表集团行使的财务监督职能,容易把他们与被委派企业的经营层形成对立面,这会使得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工作难以开展。

(二)双重身份考验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性

一方面,委派财务负责人是被委派企业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要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并作出一系列财务决策;另一方面,委派财务负责人还要代表集团对子公司行使财务监督的职能。通俗地说,委派财务负责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种双重身份考验着委派财务负责人能否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如果当个人与被委派公司的利益有共同点,委派财务负责人就有可能冒着道德风险,作出与其财务监督不一致的决策。

(三)个人能力影响委派制作用的发挥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个人能力包括业务能力、道德素养和协调能力。首先,作为被派驻公司的财务管理者,如果业务水平达不到一定的要求,将会失去公司管理层的信任,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其次,委派财务负责人代表集团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将严重影响其作出正确的选择;最后,正如第一点讲到的,委派财务负责人容易与所任职公司形成对立,这就更需要委派人员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否则将难以开展工作。

(四)频繁轮岗也会降低委派制度发挥的作用

为降低管理风险,一般集团企业会对委派财务负责人采用轮岗制度。但是,如果对委派人员频繁的轮岗,也会影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效用。因为作为财务负责人被委派到一个新企业后,他需要对这个公司的业务形态、管理方式进行深入了解,然后将自己的管理思路融入这个公司,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对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建议

(一)从委派财务负责人角度来完善委派制度

委派财务负责人是委派制度的关键,他的个人能力、工作状态极大地影响委派制度执行的效果。

1.提高能力,善于沟通。财务委派最大的难处是受派公司能接受委派财务负责人,这就需要财务负责人有很高的业务水平,他的到来能为所任职公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对经营决策的支持作用,给公司领导出谋划策,势必有利于委派工作的开展。因此,作为委派人员,首先个人业务能力要强,专业知识要丰富;其次要善于沟通,公司管理毕竟是一个团队作业,财务工作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2.理顺关系,融入企业。虽然委派财务负责人是代表集团行使监督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委派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所任职公司的一员,应该为这个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个人才能。只有理顺与所任职公司的关系,将自己融入这个企业,才能发挥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最大功效。

3.主动服务,坚持原则。作为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既要对集团公司负责,也要为所任职子公司争取最大利益,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要照顾上下两方面。事实上,委派财务负责人所做的努力往往得不到双方理解,毕竟多赢的方案很难找到。因此,作为被委派人员,首先工作要主动,同时,更要坚持原则。

(二)从集团公司角度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集团公司是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制定者,制度的设计关系到执行的效果。从目前实践来看,我们认为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1.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会计委派方式。“委派制”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委派形式也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对于管理复杂、核算及监督工作量大的大中型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可适当地多一些,具体委派对象可以包括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以及财务总监与会计机构负责人相结合等,必要时还可委派出纳会计;而业务量相对小的企业,其本身需要的会计人员不易过多,委派人员可仅限于会计主管。

2.对委派会计人员建立严格的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和合理的奖惩制度。对委派会计进行工作业绩考核不但要涉及其是否履行业务监督职责,还应将被服务单位一定时期的实际业绩纳入考核范围。考核业绩的好坏直接与其经济待遇相挂钩,使委派会计既能够履行监督职责,又关心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委派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强化集团对委派公司经营层管理,确保委派制度得以贯彻。在集团化公司,子公司经营层也是由集团任命,并被赋予一定管理权限。因此,为提高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作用,集团应强化对委派公司经营层的管理,从业绩评价、考核制度、奖惩办法等方面着手,提高子公司经营层对财务委派工作的认识,便于委派财务负责人工作的展开。同时,为提高财务委派的监督职能,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将委派的财务人员作为财务总监,进入委派企业的领导班子,更多地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决策当中,让委派财务对整个经营层产生影响力。

4.明确委派财务人员的责权。作为委派财务人员本身,也要在制度中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与集团、被委派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责权可以按照所任职公司的规模、被任命的岗位区别对待。对小型企业,委派财务人员的权限可以明细化、具体化。对于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人员的工作重点则应该在财务管理、内控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参考文献

[1]李凤英.关于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几点思考[J].北方经济,2006(10).

[2]孙动.关于集团公司财务委派制的实践与思考[J].新会计,2009(10).

财务监督的意义范文第5篇

一、当前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职责认识不够清晰

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少数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对实行集中采购制度、规范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仅仅把集中采购仅仅当作一种采购方式的变更,没有将其提升至深化军事经济改革,更新完善预算制度的层面来看待,造成思想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的情况。还有的财务人员认为集中采购是物资采购部门的事,与财务部门关系不大,财务部门只要把账目管理好,审核好票据凭证,按规定拨付好采购资金就行了,没有认识到集中采购需要财务、采购、纪检、审计等各部门的共同监督管理;再加之集中采购程序复杂,部分财务人员对于采购的计划制定、招投标程序、效益分析等敏感问题更是不愿过问,财务监管意识不强。还有一些基层财务部门还错误的认为实行集中采购是上级部门揽权,所以在集中采购工作中配合不够,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私下自行采购、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对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的效率及效益等问题造成了影响,增加了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预算管理薄弱

由于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较为全面细致,且需要在年初纳入部门预算编报完成,编制要求整体较高。但由于各部队的情况不尽相同,有时执行突发任务较多,且所需装备物资大多技术含量高、时效性强、需要量大,因此很难在年初确定准确的采购计划,给采购预算的编制带来困难。其次,业务部门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往往只集中在办公用品、生活物资、常规储备等通用物资上,而对于营房设施建设、车辆装备购置、专项建设、药品采购、医疗器械等大项采购项目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再次,编制采购预算时因为缺乏专业人员,往往编制的质量不高,过于粗放,不能对采购支出进行合理的测算,也没有进行项目详细说明,仅仅将采购项目预算笼统列在部门预算中。预算执行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实际采购时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增减采购项目、超预算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大量的采购项目游离于公安现役部队采购预算之外,严重影响了部队物资采购的统一性、计划性和时效性。

(三)财务监管机制不够严格

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内部财务监督薄弱等问题。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财务部门、纪检部门、采购业务部门及审计部门都应该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但“多头监督”造成的管理“真空”仍然存在,容易引起监督机制执行低效。有的单位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实际执行部门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有的单位甚至缺少相应部门及相应监督人员,造成监管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影响了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的效率。同时,在采购行为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财务监管的缺位,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疏漏,一些合同内容缺少对供货方的制约条款,索赔事项不清,合同签订的程序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监控,导致对违反合同行为的供货商无法实施有效的处理、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部队集中采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加强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财务监督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监督能力

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此要求各级单位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一是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从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培养财务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观,要求财务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照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督促采购业务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好国家和军队的采购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是要强化业务素质建设。要拓宽财务人员的知识面,对集中采购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经济、建筑工程及装备设施等多方面的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优化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实现从“单一型”财务人员向“复合型”专业人才的转变,从源头上化解和防范军队集中采购财务风险。三是可以聘任地方专业人员作为公安现役部队的采购财务顾问,因为地方专家更熟悉市场,部队采购人员更熟悉单位实际需求情况,二者结合可以各自发挥其专业优势,降低采购财务风险,提高集中采购效益。

(二)加强预算执行,细化采购预算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采购预算编制。财务部门要与需求编报业务部门充分沟通,要将符合集中采购的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业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必须详细列出预算科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间、性能参数等相关内容,并附有采购计划详细的情况说明及经费测算依据。财务部门在审定采购预算时,应以市场调查为基础,根据成本效益原则,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审查经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如有一个业务部门涉及到编制多个采购项目预算的情况时,业务部门还需要对申报的采购项目预算按照轻重缓急进行评定排序,把最重要的采购项目预算排到首位。同时,财务部门要从全年预算经费总量上考虑,对采购项目预算建立项目库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开支顺序,优先安排保障重点采购项目,暂缓或搁置次要采购项目,保证把有限的经费集中投入到部队最急需和最重要的地方,有效杜绝重复采购、盲目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未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审核支付;已通过预算批准的采购项目需要进行实际采购时,应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审核,再经各级党委研究审批后方可执行。在实际采购时,采购部门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变更采购内容及采购金额。

(三)加强财务监督,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对采购方式的监督。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军队的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对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方式进行监督。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金额的标准来确定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监督采购项目是否存在金额符合招标标准而不采用招标采购的情况,杜绝采购部门任意变更采购方式的现象发生。二是对采购过程及合同订立的监督。财务、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是否严格执行采购预算,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的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截留转移专项采购资金等问题。在对采购资料的审查时,重点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经费的部分及采购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相关条款与预算、采购计划相符;认真测算各类相关费用,对涉及到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安现役部队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确保部队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对资金结算的监督。在经费审核上,对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不办理审核支付。对符合程序的采购项目,应按照合同规定,由采购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核后,实施专项核算。在凭证审核上,财务部门必须仔细审核原始凭证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核发票的真实合法性,票据内容、金额、数量及验收记录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经费支出是否经各级党委审批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在资金的支付上,为提高资金保障效能,减少采购零星支付,应尽量减少部队资金的预付数额,在确保符合国家、部队有关规定及合同文件的情况下,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降低财务支付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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