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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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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职能

财务监管职能范文第1篇

【关键词】销售合同;合同管理;财务监管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种种经济往来,多数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利润的源头。相应地,销售合同是财务部门核算收入、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销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财务监管的职能。但是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仅停留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核算滞后,披露的财务信息与经济业务的进度脱节。同时由于整个销售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结算的过程没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一、销售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缺失可能引起的风险

1.财务风险未在合同评审时予以提示

目前不少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流程为由业务专家、律师等组成评审小组,销售合同经评审后,由营销部签订。整个过程没有财务部门参与,导致许多涉及财务核算的风险及问题并未在合同订立前予以提示。例如,项目利润是否能够保证,用户费用能否支付、相关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核算失真

部门未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人员仅是被动地接受营销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例如与中间商的协议明确规定了回款的数量及质量要求,但财务部根本未取得中间商协议,也就无法依据协议规定对中间商转签合同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分类管理。销售合同中财务监管的缺失,致使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脱离合同规范。

3.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销售合同订立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约定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金额、期限支付款项;由于疏忽,未按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合同亏损。财务部门应当督促和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合同的执行工作,建立管控措施,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保障资金安全以及合同利润。若财务部门未参与销售合同的管理,则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不了解,监督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二、财务监督在销售合同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若干关键点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如何更全面地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当中来,如何加强财务部门在销售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都是财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首先,需要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销售合同评审、签订、结算等关键环节设置财务监督,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其次,财务部门应该配备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设置专门的销售合同管理职能,从事前、事中、事后对销售合同加强管理监督。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销售价格的控制与监督

产品售价是销售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财务部门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会同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管理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参与销售合同评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就销售合同而言,营销部在取得订单后,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的评审及签订,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纪、税法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于虚构经济业务的行为应事前予以抵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3.销售合同实行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归口管理,市场部及财务部应把关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为企业销售业务的载体,销售合同的信息量极大。同时,销售合同为财务的结算执行提供了依据。因此,销售合同的备案不能仅在市场部,财务部门也应备案。一旦合同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走流程审批并及时报市场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营销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由于不同销售合同反映的经济事项各不相同,因此,财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分类,细化合同的管理,例如,销售合同包括普通销售合同、商协议、中间商协议等,普通销售合同又可分为自订货合同、转签合同、负责的合同、中间商负责的合同等。细化分类,有利于具体业务的管理。作为合同的监督部门,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应通力合作,从市场的角度与财务的角度把好关,对虚假销售合同业务坚决予以抵制。

4.财务应严格监督销售合同的履行

销售合同的履行对于财务而言就是合同的跟踪及考核。

(1)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销售合同应严密关注具体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对于按现有口径核算出的薄利或者利润亏损项目,应牵头组织人员分析亏损原因。

(2)根据合同约定,考核应收款项。财务部门应增加对应收款的考核职能,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项目,应通知营销部及时催收,并制定应收款项回款的考核、奖惩制度,以增强营销人员的回款责任心。

5.财务部门参与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销售合同的主体是本企业与客户。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财务部门备案。

6.财务部门对合同项目做好事后分析与总结

财务部门对合同做好分析,能快速而有效发现销售合同签订、执行、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分析,有利于以后类似销售合同存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合同执行完后的结算考核与回款管理。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一方面,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内容是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增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应当要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收尾工作中,将销售合同管理纳入日常财务监督工作中,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解读.财务与会计,2011(5)

[2]洪芳华.浅谈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生活文摘,2011(9)

[3]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财务监管职能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 财务管理 专业建设 职业能力

我国高职财务管理专业建设水平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经济新形势对财务管理专业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直接决定着高职学校专业建设。学校如何充分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完善专业建设,提高高职校专业建设与区域社会经济的高适应性,以获得社会的支持,才能更有利于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由于财务管理专业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专业,因此,它在专业建设的许多方面,如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还很不完善,导致学生职业能力不强,削弱了高职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为此,加强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就显得格外重要和紧迫。本文从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角度,就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课程内容的整合、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运用、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构建、双师团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思路。

1 找准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

就业的压力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合理定位,找准人才培养定位,才能以此进行专业设置和开展教学,推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实效。

高职财务管理专业是培养基层管理型人才,所谓管理型人才是指在专业岗位群上具有一定决策权力,并能组织实施上级领导决策方案,具有一定综合管理能力的通用型人才。这种人才在具备基本的行业或职业技能的基础上,尤其需要具有协调管理能力和自身发展潜力。因此,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正确的专业认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ERP财务管理软件操作证书,为达到初级会计师水平做好知识、技能的准备,能适应会计、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经过3至5年职业工作锻炼,一些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将可以担任企业资金主管、成本主管、财务经理助理、财务分析员、投资理财规划顾问等高一级层次的管理人员。

2 合理设计专业课程体系、整合课程内容

专业的课程体系设计要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对课程进行合理的配置,形成优化的课程体系,要围绕职业能力构成要素或职业能力实现所需的知识与能力,设置各门课程。在构建本专业课程体系时,既要遵循客观的教学规律,又要赋予其新的内涵,贯彻以能力本位的思想,突出技能系统的训练,突显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通过模块化教学的形式将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具体化,协调好模块之间关系,使之既具有逻辑性又富有弹性,并经反复教学实践检验,促成其与培养目标相一致,为此:

①专业课程实施模块化教学,由专业基础模块、专业应用模块、专业实践模块、专业拓展模块四大模块组成。

②专业基础模块为本专业的一些专业基础课程如经济学基础、统计学、财政与金融等;专业应用模块分三个系统,会计岗位系统、理财管理系统和会计电算化系统三大系统组成,构成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要部分。会计岗位系统,是《财务会计》课程和《成本会计》课程的整合;理财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和《财务报表分析》课程的整合;对《财务管理》、《管理会计》这两门课程在资金时间价值、存货规划、长期决策、杠杆系数等重复教学内容,需要重新裁减整合;对《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中的财务指标进行整合。整合的目的是优化课程结构、消除课程之间的交叉和重复内容,使课程之间层次更分明,更具有逻辑性。应用模块强调的是专业基本实务操作的操作训练,专业实践模块也分三个系统会计岗位系统实训,理财管理系统实训、会计电算化系统实训(含财务软件操作应用),再加ERP沙盘模拟企业经营训练。专业实践模块强调的是专业技能、实际应用能力的训练,它比应用模块的专业基本实务操作的操作更复杂、更具有综合性、职业性的特点,通过实训可使学生进入职业情境,体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锻炼他们的职业工作能力。专业拓展模块是在注重培养学生某些关键职业能力“专”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知识面总体的“宽”,通过设置专业综合化课程,将若干专项能力所需知识综合为一个模块,以拓展学生视野和思维,提高他们对相关专业的适应能力。

3 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专业建设离不开教学改革,而教学方法的改革则是教学改革的关键,好的教学方法,不仅要给学生以知识,更要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他们汲取知识、探求知识的能力,而且能增加学生对专业的热爱。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他们的专业热情。如案例教学法、民主讨论法、实训教学法、专业教学“生活化”等;以职业工作情境为背景,把学生引入财务工作的“现场”,让他们体验职业工作的实战过程,引导他们积极思考,参与决策,变被动听课的过程为积极思索,发展学生的创造性、职业认知的悟性、完善他们的人格个性、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把教材中缺少生活气息的专业题材改编成了学生感兴趣的、活生生的题目,将专业与日常生活、经济生活联系起来,感悟和体验到财务管理专业的应用价值,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学习生活中,让学生体会到财务管理就在自己身边,从而提高学生用财务管理专业的思想来看待实际问题。

4 构建立体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

传统的财务管理课程评价偏重于学生对财务理论知识的掌握,轻视学生的理财技能、职业情感、职业体验的发展,且一张考卷定终身,影响了课程评价科学性、公正性,这就迫切需要改革课程评价方式,通过构建立体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课程评价标准和合理的课程评价方式,关注学习活动和过程,关注学生在完成实际任务过程中的表现――对财务知识应用能力、财务实践的创新能力、职业情感和价值观的发展状况和趋向,关注学生搜集财务信息、资料和分析运用信息、资料的活动过程、能力、表现。为此,我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改变了考核评价方式,不再是一张考卷定终身,而是采用多种方式考核相结合,如对学生的考核评价由三部分组成,平时考核、理论考核成绩、实训考核;平时考核以作业、课堂表现为主,为学生的每一次作业、每一堂课的表现打分评价,对于理论考核评价,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写心得体会、小论文、查找相关资料、面试回答等方式,实训考核评价则在每一项目结束单独考核,然后取五个项目成绩的平均分与理论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进行综合得出学生的最后成绩。这种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促使学生更重视平时学习、复习,90%以上的学生认为这种评价方式更科学、更公平,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掌握的更牢固,学生整体成绩普遍提高,不及格率明显下降。

5 建设双师团队、提升师资素质

教师是专业建设与课程实施的主体,是专业建设成功与否和课程改革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由于高职学校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需要两个系统――知识系统和技能系统,知识系统的培养教师可以传授,技能系统培养需要教师先对职业工作过程进行示范,这就要求高职教师既要具备教学素质、能力,又要具备该专业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即必须具备“双师型”能力。这种双师不是证书型的双师,而是真正具备实践能力的双师,为此学校应该(通过专业学会)搭建师资建设平台,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教师下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与企业专家交流座谈,同时学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企业这一平台,吸收企业专家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改革,并努力使之成为学校双师团队成员,因为企业专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最清楚高职人才应具备的能力和知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接受到“双师化教育”。从而实现高职教育与社会需求和发展的有效衔接,确保培养的人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参考文献:

[1]母小勇,薛菁.课程评价:从学业成就评价走向学业评价[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13):46-49.

[2]周明星.中国职业教育学科发展30年[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财务监管职能范文第3篇

一、“互联网+”时代传统财务共享难以为继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数据的整合,可以提高整体供应链运营的效率。这种变革不仅仅是把前端销售、物流线上化,更要考虑把后端的财务、采购、内部资源配置与前端的新型商业模式进行匹配。如果前端已经应用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思想,但财务、采购支撑体系、财务共享中心等后端还是以拿到发票后的事后管理为核心的处理模式,显然不能匹配前端快速响应的要求。“互联网+”模式下对后台支撑管理的要求无外乎三点:财务组织扁平化、流程简化、数据体系化。显然,这三点要求在传统财务共享管理模式下难以实现。这是因为:

一是传统财务管理的组织模式一般是分层级的,有总部、大区、各业务单元,组织层级较多。

二是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由于财务流程与交易相脱节,导致很多冗余的流程环节。

三是传统数据支撑体系存在以下一些问题:ERP系统为流程操作服务,不是为管理服务;财务数据以事后记录为主;记账以发票内容为主体,财务数据与业务实质脱离等。

二、智能财务共享的核心价值

笔者认为,智能财务共享是实现财务组织扁平化、流程简化、数据体系化的有效路径。与传统财务共享相比,智能财务共享的核心价值有四点:

一是重构传统财务处理流程。通过构建内外部融合的交易平台,实现流程自动化,消除繁琐、低效、冗长、不增值的财务环节。

二是实现财务组织扁平化。组织扁平化是指通过减少企业的管理层级、压缩职能部门和机构、裁减冗员,从而提高管理效率。而在智能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模式下,那些共性的、重复的、标准化的会计核算等业务被集中在财务共享中心进行统一、自动化的处理,在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实现了财务组织的扁平化发展。

三是实现企业交易端的信息完全透明化。将日常采购和支出的业务活动置于财务共享中心的支撑和管控之下,让财务人员的视野延伸至业务的全流程,进而理解每一笔账背后的业务逻辑,还原一本“最真实的账”;让业务人员懂得他们的每项工作都会对财务产生结果;让管理者心中有一本“明白账”;真正实现业务与财务的深度融合。

四是为管理会计更好地发挥规划、预测、决策、控制、评价等功能提供了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进而让分析更精准、管理更高效。

三、智能财务共享平台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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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智能财务共享平台

构建智能财务共享平台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把外部的供应商、客户、分销商、经销商、工商、税务等都纳入平台,打通和连接内外,让财务管理回归企业运营的本质;另一方面,要把内部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管理起来,通过虚拟内部交易进行资源获取、资源配置、商品交易这样一个完整的内部价值链条,借助“互联网+”实现以电子交易票据为媒介的业务流(借助信息化实现所有业务环节的业务信息全流通)、票据流(伴随业务环节,产生多种业务票据,作为交易的原始凭证)、信息流(打通业务链各环节,借助互联网构建无边界信息平台)的“三流合一”,搭建起一个开放的后端支撑平台,也称之为互联网运营支撑平台模式下的财务共享平台(见图1)。

在智能财务共享平台的前端,通过建立企业内部商城的模式,把企业外部的标准供应商纳入体系,也可以把商旅服务商、供应商纳入体系,还可以把内部存量的房产设备等作为商品到这个平台上。

在智能财务共享平台上,所有业务部门不管是使用外部采购还是内部资源配置,均遵照此流程:业务人员申请——管理者审批——定单推送至供应商和电商平台——记账、对账、结算自动化。

笔者认为,智能财务共享平台的构建给企业带来三大管理价值:

一是建立横向联通、纵向贯穿的扁平化组织模式。原来以管控为核心的平台变成了以服务为核心,在这个平台上,通过建立商城体系,可以让业务单元直接在平台上进行商品的申请采购、比价采购,而不需要再做层层申报,进而实现组织扁平化。

二是在交易闭环中实时获取各类管理数据。平台中的实时交易信息、管理口径信息、会计口径的数据等,可以帮助管理者回答为了战略决策、不同产品不同项目投入了多少资源、由哪些部门投入的、从外部和内部分别获取了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等问题。

三是打造智能财务核算引擎,实现会计核算自动化。智能财务共享平台把管理的重心延伸到交易端,交易和发票数据都在系统中,可以做到会计核算过程自动化,同时通过消费在线化,实现交易前端的管控。

四、借助新技术实现财务共享业务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随着电子发票、移动应用、电商平台、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数据采集前端化、核算处理自动化、财务档案无纸化、会计职能服务化、会计核算智能化成为可能,这为财务共享中心的转型提供了技术条件。而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智能会计引擎以及基于自然语言的流程、预算、标准控制引擎等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让财务共享平台系统变得越来越“聪明”。

那么,如何借助新技术实现财务共享业务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笔者以费用管理业务为例,介绍两项智能化的具体应用。

财务监管职能范文第4篇

中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实践能力财务管理专业从属于会计专业,是这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它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把专业理论知识和自己的实践能力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所用,但是一定的实践能力是很多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所欠缺的。为解决这一问题,老师在教学时必须要转变教学观念,把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教学的重心。

一、财务管理教学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较滞后

财务管理这门课程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所以老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很多中职院校中,对于这门课程,还是以老师的讲授为主导,以课本为中心。尽管这种教学方式能够促进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弊端。在教学中,学生无法进行独立的思考,一切都要按照老师的思路走,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法被充分调动。此外,这种教学模式也会导致这门课程的实践性被忽略。

(二)教学内容与实践相偏离

当前,很多中职院校的财务管理教材都是为资本市场服务的,内容也主要涉及资金的运营和分配问题,尽管系统性和逻辑性很强,但是却出现了教学内容与实践相偏离的问题。首先,是财务管理教材中的许多理论知识都是针对上市公司提出的,而这一专业学生在毕业后能够进入上市公司的少之又少,所以造成了理论和实践出现脱节。其次,这一专业教材我国大部分都是使用的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但是我国和西方的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别,导致出现了教学内容和实际不符的现象。最后是在进行财务管理决策时,总是把价值指标作为唯一的决策标准,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等非价值类的指标。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社会责任是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最关键因素。

(三)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由于这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脱节,导致学生在听课时对教学内容的兴趣不高,学习知识也仅仅是为应付考试,不利于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培养。此外,在学生外出实习时,很多任务也局限于解题和计算,仍然没有从理论中脱离,与实践的结合不够密切。这一现象也导致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当遇到难题时,会感到束手无策。

二、培养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措施

(一)转变教学模式,重新定位老师的角色

对于这一课程来说,传统的教学模式没有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所以要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启发式教学,对老师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使其从理论传输者变为学习引导者。所谓的启发式教学就是老师对学生进行启发,使他们能够进行充分独立的思考,在学生遇到问题时及时进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这种启发式教学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感受到学习的乐趣。

启发式教学的核心就是老师通过提出问题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老师和学生之间还要进行良好地互动,培养学生主动思考和主动发言的习惯。通过这种方式来逐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学习资金时间价值计算这一章节的内容时,老师在讲解完基本的理论和方法后就要使学生发散思维,思考每一种计算方法适用于哪种理财问题。

(二)实施案例教学法

实施案例教学法也有利于进行启发式教学。在中职财务管理教学中,很多老师都会使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在教学方式和具体的案例选择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案例不能与实践进行紧密结合。所以老师在选择案例时,最好是选择和实际生活较接近的例子,这样也有利于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此外,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老师还可以提前把教学案例和问题告知学生,使学生有充足的思考和准备的时间。同时老师还要鼓励学生发散思维,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还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通过模拟一些实践情境来促进教学。

此外,在进行案例选择时还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当前我国很多财务管理案例都是借鉴的西方案例教材,但是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西方还存在一定差距,所以案例的适用性不强。所以财务管理专业的老师在对案例的选择上要投入更多的精力。

(三)通过校内和校外结合,完善实践性教学

中职院校在培养学生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时,还要进行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可以通过校内和校外两个方面来展开。

校内的实践性教学可以通过进行模拟实习来实现,具体的形式有阶段性模拟实习。期末综合模拟实习等。为了使模拟实习达到最佳效果,中职院校还要建立财务管理实验室,进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校外实践也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中职院校可以与企业进行合作,为学生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这种方式可以增加学生的工作经历,为他们走入社会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志华.中职《财务管理》教学方式的探索[J].中国职工教育,2014,(22):180-181.

[2]冯洁祥.财务管理教学方法初探[J].教育教学论坛,2015,(29):164-165.

财务监管职能范文第5篇

 

一、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向专员办延伸的具体分析

 

按照财政部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财政部金融管理主要有五大职能:一是相关财政金融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拟订职能;二是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职能,主要是“一行三会”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三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职能;四是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职能;五是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职能,包括财政促进金融“支衣”的县域金融机构涉衣贷款增量奖励、衣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衣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管理及财政促进金融“支小”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等。

 

(一)政策和制度的拟定职能

 

按照行政法学的原理,财政部与专员办的行政主体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其派出机构的关系。财政部作为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具有拟定政策和制定规章权;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只具有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而不具备拟定政策和制定制度的职能。这也与国务院对财政部的“三定方案”和中编办对专员办的职能批复中对财政部和专员办各自职能的界定相一致。因此,对财政部金融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职能,专员办不能延伸。

 

(二)部门预算管理职能

 

对部门预算管理职能,专员办目前承担的是“一行三会”派出机构的预决算审核工作。这项工作属目前财政部全面推行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范畴。因此,可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转型同步进行。

 

(三)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职能

 

对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职能,目前由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直接管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其债务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其债务人是地方政府。按照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并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同时,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涉及中国和外国政府的债权债务关系,且项目本身在操作上兼具专业性和技术性,专员办无论从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专业技术方面,都不具备参与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职能,专员办不必延伸,但仍可保留作为事后检查事项。

 

按照上述分析,专员办金融监管工作转型,总体来说,可按以下思路进行:—是“1行三会”部门预决算审核工作,可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转型同步进行。二是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可仍按现行授权即《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强化事后监督检查。三是转型和职能延伸的重点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和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两类工作。

 

二、专员办承担财政金融管理职能延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专员办承担财政金融管理职能延伸的必要性

 

1、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职能延伸的必要性。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都是中央一级法人管理模式。对其中央本级机构,即金融企业的总行(总部),由财政部金融司直接进行管理,专员办没有延伸的余地。但这些金融企业的总行(总部),都只具有管理职能,其业务开展、资产布局、财务管理工作绝大部分在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单靠财政部金融司没有精力直接面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对各金融企业系统内汇总的资产、财务数据等不能直接进行监控,其真实性、准确性难以保证。而专员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均设有机构,可以发挥就地优势,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监管。

 

通过专员办近几年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监管实践,发现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在资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处置和转让资产、无偿或低价出租出借固定资产、资产权属不清、违规核销呆账资产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财务管理方面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核算不实、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甚至通过截留收入、虚列费用等形成“小金库”等严重问题。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由于“山高皇帝远”,在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可谓“乱象丛生”。这些问题,仅靠财政部金融司对金融企业总行(总部)的日常管理是不可能发现的,离开专员办的就地监管也很难被发现。因此,专员办延伸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职能极其必要。

 

2、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职能延伸的必要性。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的各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衣贷款增量奖励、衣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衣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都是直接面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衣民、衣户和个人,资金链条长、层级多、涉及面广、惠衣惠民影响力强,其资金量大而分散,资金链条的最末端离财政部却最远,财政部对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等信息相对了解较少。专员办可以发挥就地优势,通过对上述资金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控,参与到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当中,真正嵌入到财政管理的主体业务。

 

另外,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资金的受益主体和管理使用部门大部分是农村信用社、城商行、村镇银行、基层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的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等机构,甚至是衣户和个人,其风险控制机制比较薄弱,单位或个人信用不足,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出现一系列风险和违纪问题。如专员办在监管实践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和单位通过人为调节报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编造假数据假理赔骗取衣业保险补贴资金、违规对不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贷款进行贴息等。对这些问题的发现、处理、纠正和规范,必须通过对专员办的职能延伸来实现。

 

(二)专员办承担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延伸的可行性

 

1、体制和制度保障。体制方面,全国的财政金融管理职能在财政部金融司,全国35家专员办,除5个计划单列市及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青海5个省(区)专员办未设专门的金融监管处室外,其余25家专员办均设有专门的金融监管处室,在职能延伸上与财政部金融司对口,体制顺畅。

 

制度方面,目前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对专员办的授权与其他业务职能授权相比,相对较多、较彻底。除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职能外,其他三大管理职能和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职能对专员办均有授权,相关授权事项14项,授权依据文件33份。从制度上能较好地保障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的延伸。

 

2、地位和能力保障。地位方面,各地专员办在金融监管方面,突出财政、财务监管特色,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部门预算审核、调查研究等手段,查处了大量违规违纪问题,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所驻地方金融机构中形成了较强的监管威慑力,树立了较高的监督威信。所驻地方的金融企业分支机构,除了银监、证监、保监等对其进行业务监管外,没有其他部门对其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管。金融企业的资产财务监管,除了当地专员办,再无第二家。专员办已在所驻地方金融企业中形成了“资产财务就是专员办监管”的历史印象和牢固地位,专员办延伸财政部金融监管职能的影响力和地位优势明显。

 

能力方面,各地专员办通过多年的金融监管实践,积累了大量的金融监管工作经验,在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政策性金融监管、外国政府贷款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研究等方面,能力突出,成效明显,积淀深厚。在所驻地方,除了专员办,没有哪家单位有体制机制保障且有能力、有优势去开展能突出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

 

3、队伍和人才保障。队伍和人才方面,25家设有专门金融监管处室的专员办,从事金融监管工作的人员有5至8人,其他专员办虽未设置金融监管处室,从事金融监管的人员也有3至5人。以此统算,全国35家专员办目前从事金融监管的人员在180人左右,占专员办目前总在职人数的近五分之一,数量可观。而且这部分人员大部分常年奋战在金融监管一线,再加上金融监管专业性强,从事金融监管的人员大部分具有金融相关的学历和技术职称,整体业务素质较高、实践经验丰富,部分监管人员已成为金融监管甚至金融业务方面的“专家”和“行家里手”。专员办承担财政部金融管理职能延伸的队伍和人才优势明显。

 

三、专员办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转型的科学授权和职能配置

 

(一)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职能的延伸,应体现从“事后检查”到“过程控制”转型的特点。

 

第一,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职能,重点是对财政部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在地方的延伸。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省级及省以下分支机构(重点是省级分支机构)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可重点围绕以下几点进行授权和职能配置。一是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非生息资产实行定期备案制,实时掌握其资产变动情况。二是参与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资产处置、转让等工作,应由专员办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金融企业方可按权限上报上级机构或进行处置。三是参与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产权登记工作,统计、分析金融企业投资实体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和变动状况,监督金融企业出资行为,检查金融企业投资实体国有资产经营状况。

 

第二,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重点是对财政部监督金融企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职能在地方的延伸。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省级及省以下分支机构(重点是省级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可重点围绕以下几点进行授权和职能配置。一是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按月、按季和按年备案制度,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过程监控,并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参与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省级分支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为财政部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总行(总部)的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一线情况。三是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呆账准备提取及余额变动情况实行定期备案制度,进行过程监控,并随时检查其提取比例、提取范围和账务处理等是否符合规定等。四是对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高管薪酬、负责人职务消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参照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情况进行监督监控,并将监督结果作为其上级机构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和主要负责人人事任免的参考依据。

 

(二)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工作对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职能的延伸,应体现从“日常审核”到“嵌入主体”转型的特点。

 

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职能,属财政资金管理和分配职能,是财政工作的主体业务。按照部党组对专员办工作转型的总体要求,其职能延伸的重点是对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各项资金进行全过程控制,介入资金管理的整个链条,从资金申报、审批、拨付、配套、效益和政策落实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真正嵌入财政管理工作的主体。

 

在职能延伸和转型方式方法上,一是通过事前对资金申报的真实性进行进行审核,严把关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同时要确保专员办的审核即为“终审”;二是通过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过程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三是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放大政策效应,发挥财政促进金融“支衣支小”资金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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