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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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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存款利率 贷款利率 市场化

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是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修改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利率形成机制,建立适应当前经济环境的利率管理体系,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利率科学关联,有效地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政策保障性特征。

一、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特点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利率分为三部分: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给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结算的利率,二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三是承办银行开设的公积金沉淀资金结算的利率,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在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低存低贷”利率政策,即无论存款或是贷款,其利率水平都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属于政策性存款和政策性贷款,这也充分显现了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和互的特点。对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规定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央行挂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定期利率计算,而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央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随货币政策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看,公积金贷款利率定位略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政策性特点。

二、现行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的利弊

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专款专用的政策。对于部分职工来说,如果没有购房需求,这部分长期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会损失部分存款利息,降低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从另一个侧面也会形成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利率应该是能够补偿住房公积金通货膨胀与机会成本的风险,但低于市场水平的存款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职工的利益,减弱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了公积金的归集水平。另外,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互特点,如果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与央行公布的市场利率保持一致,那样会减少相当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我国,由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职工一般会优先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差距越来越小,且近一两年来大多数商业银行都采取了浮动利率政策,通常可下浮15%。以现行贷款利率为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5%,按揭贷款年利率为6.55%,按照按揭贷款利率下浮15%计算,其利率实际为5.57%,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差仅一个百分点,差距甚小,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优势不明显。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门槛高,贷款额度小、费用高等问题,也难以满足职工的实际贷款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房职工对公积金贷款的选择。

现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确定,是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最终由人民银行确定,利率水平和结构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同时规定利率水平不允许浮动,只有对利率的执行义务,而没有对利率浮动的决定权利,住房公积金执行利率属被动行为。

由于人民银行在制定利率政策的时候,很少会考虑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具有的特殊性,主是是从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和金融市场等角度出发,因此住房存贷款利率与改善(或保障)缴存职工住房的政策有所脱离,缺少其应有的独立性。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建议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政策

住房公积金应根据职工的不同需求,设置多种存款利率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来源。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发放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浮动存款利率政策,针对不同的缴存对象制定不同的存款利率政策。对需要购房的储户,实行低存低贷;对于长期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账户,根据时间长短分别给予不同的利率标准,将住房存款利率与公积金的存储年数相联系,缴存年限越长,存款利率越高,如可以对五年以上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存款按1年定期利率标准计息,10年以上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存款按3年定期利率标准计息,以鼓励单位和职工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使住房公积金的积累额不断增加,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长期投资。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几点建议

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使之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一是实行贴息,银行为购房职工提供低于市场水平利率的住房贷款,由政府部门补偿利息差额;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采用浮动利率政策,针对不同收入人群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如对于低收入职工且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可采取低贷款利率标准;三是采用动态利率政策,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减息、贴息,待家庭收入情况好转后将以前的减息、贴息贷款转变为正常利率的贷款。

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一是,根据贷款金额不同,采用不同利率政策,使贷款金额与利率水平呈正比,贷款金额越高,利率越高。二是,对高收入、购买力强的、购买二套住房的或大面积住房的群体,适用较高的贷款利率,从而弥补低息贷款的利息差额,确保住房公积金整体的正常运作。

(三)实行住房公积金利率市场化

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资金,但其存贷利率水平也会在利率市场化后受到影响。建议国家应尽快将住房公积金利率的调整从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与利率政策中分离出来,建立独立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体系,根据自身的运作情况,适时调整利率水平。一是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是以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在“低存低贷”的政策特点上予以确定的。因此若银行利率市场化,利率水平会处于不断调整的动态发展过程中,同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会发生相应变化。二是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生存和制度发展的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投资方式风险较低,盈利水平相对较高,但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比,利率优势较小,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无法采取利率优惠政策,无法与商业银行进行竞争。在利率市场化后,如商业银行选择降低贷款利息,而住房公积金利率不做调整,其贷款市场份额将会大幅缩小,直接影响其盈利水平,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适时提高贷款营销意识。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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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今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也逐渐成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的公积金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和人们的需求,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深入发展势在必行,本文主要探讨了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趋势以及相对应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有进步的意义。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趋势

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至今,历经了18年的发展变化,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的不断增长,加强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就显得愈发重要。根据笔者观察,目前住房公积金已经来到了自身发展期的“十字路口”,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的根本变革以及未来如何发展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下面笔者就来谈一下新时期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 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趋势

1.1 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化

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使用低、住房公积金利率增长速度慢、住房公积金款项非法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使本属于公益性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凸显出种种弊端,同时也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因此,新时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有效调配住房分配货币化项目的实施,并促进我国住房制度的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效果。

1.2 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人性化

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一些僵硬的管理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一,住房公积金管理缺乏灵活性,在实践操作中过于僵化;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门槛较高,尤其是一些收入较低的人民必须通过各种严格的制度审核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程序复杂,烦琐的材料和程序挫败了很多人民的积极性,不但导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降低,也间接影响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性。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发展基础,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更加人性化、平民化。

1.3 住房公积金管理趋于信息化

自从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动了很多行业的技术革新,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也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不断改革和完善。然而,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没有全面普及,仍有一些地区沿用传统落后的管理模式,造成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起纷争。因此,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公积金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公积金管理效率,避免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纷争现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的又一趋势。

2 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策略

2.1 坚持长远可持续的发展规划

首先,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发展的历史使命,以及住房公积金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制定长远可持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划。首先,要以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为根本出发点,深刻理解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内涵;其次,将国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与地方以及单位的发展现状、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切合实际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规划。

2.2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低收入家庭的购房社会保障,也是促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福利,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要深入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根本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便捷性以及公积金管理的使用效率。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机构要展开积极地调查,通过调查及时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们的需求变化,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最后,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法,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更加贴切地为人民服务。

2.3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该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及时进行系统的设备维护、软件更新等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先进性。其次,由于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可以加强单位的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单位处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问题的效率。再次,住房公积金系统建立之后,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调试和验证,并严格把控该系统的管理权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安全性。最后,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相关配套设施与服务的制定与实施,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好地实现信息化管理。

2.4 建立有效的评估监管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评估和监管制度来确保其良性发展。而且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评估监管

制度,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形成良好的发展趋势。评估监管制度的

建立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简单、便捷的基本原则,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的有序化和稳定化。

3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购房需求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问题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不断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将朝着规范化、人性化以及信息化的道路上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便捷性,使更多的人们享受住房公积金这项福利政策。

参考文献:

[1]耿杰中.住房公积金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

2014(04).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贷 住房公积金 贷款风险

上世纪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住房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职工购房所需资金问题。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大幅提高,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也在不断增多,面对昂贵的房价,较低收入人群普遍选择房贷方式购房,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呈几何级增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成为摆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即:职工购买商品房贷款和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等。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利率较低、办理程序简便。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能够为缴存人提供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偿、优惠服务,适合家庭不超过两套住房、拥有面积在政策范围以内、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多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商业贷款优惠政策逐渐收紧,商贷利率走高,就目前情况而言,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最佳选择,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联。

(三)信贷业务和风险逐渐增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数据分析,截至2010年底,安徽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0.82亿元,而仅2010年一年,全省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06亿元,占贷款累计总额的24.23%。到了2011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3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加4.37亿元,其中笔者所在的亳州市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全省最快,达到142.28%。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增长,信贷业务风险必然也会逐渐增大。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成因

(一)来自于运行机制的风险。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但是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仍不健全,在运作过程中除了要承担常见的商业贷款风险外,还容易产生一些特有的管理风险。

1、受利益驱动,被委托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回收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如果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相比较来说,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益高、程序简便、办理快捷,导致受委托商业银行对发放公积金贷款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致使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无形中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2、受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遭遇瓶颈。一是目前我国不少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许多职工难以及时获知自己的个人信息。二是受委托银行网络优势强大,与管理中心滞后的信息化建设形成鲜明对比,双方数据不能同步更新,直接影响到贷款程序的正常运行。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私人信息保密措施不严,也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对贷款职工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这种优惠政策现阶段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但从长远看,未来可能导致资金缺口,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保持稳定。

(二)来自于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宏观经济发生通货膨胀,实行相对固定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有蒙受贬值的风险;再者,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就会加重,逾期率上升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三)来自于服务对象的风险。

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面临下岗或买断工龄,借款人的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或者遭遇疾病灾害等意外事故以及死亡、离异等情况,甚至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无经济能力归还贷款。

四、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如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与各受委托商业银行分清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风险责任关系,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受委托商业银行建设强有力的还款催收队伍。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化建设,加快贷款业务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升级和维护工作,与受委托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和同步更新,同时确保贷款客户信息安全。

(三)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对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抵押物变现和外部环境风险监测、贷款逾期风险级数预报等进行统一管理,一旦出现各种贷款风险,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有力。同时,将公积金缴纳、使用和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四)应进一步重视存贷挂钩,将贷款人年龄及婚姻状况、购房目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和信用等级等指标作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审核的重点,实施有重点的政策倾斜。

参考文献:

[1]牛艳,邱桂杰.借鉴国外经验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商业经济,2010,(7).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的特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可知,住房公积金的特性属于暂存资金,属于缴纳职工个人所有。依照现行行政体例,在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管理中心业务及公积金业务两方面的核算。

实施权责发生制

住房公积金在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为归集年度,并由受托银行或者管理中心依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依照利率将职工账户累积的缴存金额结息转入职工的账户。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期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应依照权责发生制度的原则,计算出应付给职工应有的利息,并通过利息的计提,计算会计核算当期的损益。

(二)区别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其他核算

住房公积金在与其他一般经营性企业相比时最大的不同是,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不是以成本核算为侧重点。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目的在与保证归集资金的运营安全,和保值与增值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注重的是资金使用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为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和转变住房分配体制,并推动房地产发展,作为政策性的住房管理制度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今,我国各省市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作,而管理中心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政府管理和协调职能管理,不是经营机构,可以拥有协调政府、单位和职工及银行多方关系的职能。

二、深究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缺陷

抵贷资金管理与核算缺陷。在清收单位和项目贷款与个人贷款时形成抵贷资金。单位及项目贷款清收在之前发放的项目贷款时,不仅回收货币资金,另外必须清收抵贷事物资金,因其清收项目种类繁多,造成的抵贷变现审批程序等的因素,抵贷资金的形成无法迅速变现。而且作为中心资金的抵贷资金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和会计核算,而我国的相关政策却没有明确的关于抵贷资产业务核算规定。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利息核算存在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度的原则的提点,职工可以通过利息的计提和计算当期的损益得到定量的利息。不过当前的利息核算还包括应收利息核算和应付利息核算的两方面问题。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的加强,财会人员的定时业务提高提上日程,并定时反馈财务核算发现的问题,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切实实行,财会核算软件的规范统一,可以尽快实现即时的处理软件与会计制度。

(二)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

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收入和支取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结算反映了住房公积金存款,管理中心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反映了增值收益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时住房公积金存款类科目的两项工作。实际工作中的两个账号的存在,而额外增加了工作强度,年度结息和销户支取的转换更是增加工作的难度。风险准备、未分配增值收益和专项应付款是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净收入,此三者的合计为的增值收益存款,制度规定为管理中心可以使用的资金,但在实际应用中两种存款的区别较为困难。

切实强化公积金业务信息审查

现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业务和委托银行共同完成,造成的核算业务的内容复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难度加大,就正常的业务流程而言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与归集,委托贷款的发放和收回。从业务流程出发,在会计核算中要认真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入账凭证的审核,尤其是资金流出中心时凭证的审核。第二,各类账户、表册信息的核对。尤其是与外部委托银行及缴存单位的相关账户信息的核对。第三,会计核算信息与公积金业务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

(一)加强政策管理,完善管理机制

为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必须要完善法律法规,履行领导职责,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创新有续发展,切实实行透明操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内部的管理制度,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强化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确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依法归集住房公积金,切实扩大公积金覆盖面积

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中的规定,依法对国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民办公司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加大对民营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工作宣传力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对于现实中拒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手段,真正做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维护应缴纳合法利益。

(三)尽快创新管理方式,增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因当前社会房地产市场时常处于低迷状态,房价虽在国家的强制执行力下,仍旧居高不下,为使广大群众获得实惠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可以除用于购买或建造等住房用途的使用,还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或物业管理等费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可以加大贷款的发放力度。

参考文献:

[1]张宏均.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J].企业经贸,2009,(02).

[2]张国成,胡建华,洪敏.浅探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J].财会月刊,2008,(02).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范文第5篇

一、构建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成立首先解决了当前资金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我国现有的银行业监管体系已然成熟,住房公积金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必然处于该体系的金融监管之下,这比原来在属地原则下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监管要有效的多。它不仅在业务的操作流程上更透明公开,还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而资金被个人挪占他用的现象将不会发生。其次在现有的公积金制度中,一些不发达地区有大量的住房公积金都被闲置着,在风险控制下,这些沉淀的资金只能存在银行收益甚微。而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后,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将操作的更合理,资金的流动性会更强,投资也会更有专业性,从而使沉淀资金带来更多的效益。这部分闲置资金的合理利用不仅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盘活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最后,随着各地区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成立,将替换掉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原来的人员划归住房公积金银行,住房公积金银行的运营成本主要通过开展的金融业务所得利润来补充,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大量的人财物资源。

二、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立住房公积金银行是公积金制度发展的方向

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通过资金的方式运行,引入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符合资金管理行业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实际国际上很多国家都设立了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以解决国民的住房保障问题。例如挪威1946年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属于国有,其贷款只用于住房,其贷款总额占全国住房贷款总额的一半,同时还是政府住房政策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全国的住房政策。再如泰国从1952年起就成立了住房银行,隶属于国家财政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该银行以高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以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方式发放住房贷款,为促进住宅事业的业发展、特别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住房金融机构的资金的要做到安全高效,住房公积金运营规范,从国际经验上看,必须向独立法人性质的金融机构转变,同时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来动员国内居民的储蓄筹措资金,开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另外低收入者可以从政策性住房金融中获得低利率的贷款,改善居住条件。

三、住房公积金银行模式设计

通过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阶段性的改革,可以将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银行设为全国范围内的常设机构,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银行总行,在省级设立分行,市级设立支行。该银行可以申领金融行业经营许可牌照,作为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根据存贷相结合,政府扶持的原则,建立以居民自愿储蓄为主,政府奖励扶持为辅的机制,主要以针对居民住房贷款为主的运营机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贷款、投资等一系列的运作,实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平衡的运作模式。

(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

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居民收入有所差异,对住房的需求也不同,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储蓄不符合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结构,因此不能强制性要求,可以采用自愿原则,取消缴存对象和缴存额的限制,把真正需要扶持的中低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并为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供资金支持。住房公积金银行可以根据不同的人群和购房情况,可以设计灵活多样的不同档次的固定存款利率储蓄品种,调动居民参加住房储蓄的积极性。如对有刚需求购房的低收入群体设计“低存款利率低贷款利率,存贷挂钩”的储蓄品种,以降低购房者的借贷成本和利率风险,以体现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者倾斜的原则;对高收入购房者实行“限额低贷”,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对于暂时不需要贷款的储户实行“市场化利率”政策,将住房存款利率与公积金存储年限相连接,保证可以不低于其他储蓄的利息收入,改变现在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低的现状,调动居民的储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采取一些优惠鼓励政策,以解决融资不足的问题。例如:一是可以实行住房储蓄奖励制度,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当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储蓄达到一定金额时,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退休时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居民,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可以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二是政府应该运用税收等优惠措施,吸引大量闲置资金流向住房政策性银行;三是发行住房债券和抵押贷款债券,扩大资金来源,融通长期资金;四是发行政策性债券,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壮大资金实力。

(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坚持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第一使用方向

为了保障住房资金在使用上的安全性和公平性,我们应借鉴德国的经验,实行“以存定贷,存贷挂钩”的贷款机制,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缴存到一定年限和金额时才能发放,遵循多存多贷,少存少贷的原则。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应建立平等获得贷款权利的机制,每月对储蓄者的资金状况和对住房储蓄的贡献进行合理的评估,并以评估值的高低来确定发放住房贷款的金额和住房贷款的顺序。同2016年第2期下旬刊(总第616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2,2016(CumulativetyNO.616)时,对中低收入的群体发生家庭变故时,应设立相应的免责条款,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首付款、贷款额度、贷款还款期限与家庭收入的高低有联系。对于收入中等或偏低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设计较低的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可以相应的增加,贷款的还款期限可以适当的延长。对于高收入群体或二次购房者,可以实行较高比例的首付款,贷款按较低比例发放,贷款应在短期内偿还。同时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以防未来出现资金缺口,充分体现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导向功能。具体做法是各城市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政策,这样有利于满足不同收入群体对购房的需求,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有利于调动居民储蓄的积极性,增强居民购房的能力。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即实行浮动利率政策和动态利率政策。浮动利率政策是在公积金贷款中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购买不同面积的住房,实行不同的利率标准,贷款利率通常与家庭收入成正比,对于有刚性需求的,收入越低,贷款利率越低。动态利率政策就是视中低收入群体的家庭困难情况可以分别向他们提供无息、贴息、减息贷款,并且随家庭收入的状况而随时改变利率,当他们的家庭收入好转时,由原来的无息、贴息、减息贷款转为有息贷款直至执行正常贷款利率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创新住房公积金运作机制

1.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运作模式。住房公积金银行作为全国范围银行机构,通过统一管理全国各地归集资金,发挥统一调拨的导向功能、配置功能,实现公积金保值功能。以住房公积金银行为载体,构建资金的融通网络,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可以集中和统一管理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调剂各地区的资金余缺,使大量的资金能够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让资金从沉淀率高的地区流向资金短缺的地方,合理配置各地资金,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方面是资金需求旺盛的地区有可活动款项,应付紧急需求;另一方面,使公积金沉淀较高的地区通过资金调拨异地而获得利息收入。各地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分行,在留足本地区储蓄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支取提款和风险准备金后,其结余后的闲置资金应由国家住房公积金银行的统一调度,通过有效的多样的投资组合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增加增值收益,这就要求政策上允许扩大公积金资金的使用范围,使住房公积金可以进入投资性的金融市场,与资金运营相结合,发挥效益。通过借鉴各国的投资组合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的的投资工具以下几种:一投资基金,其最大的优势在于专家理财,组合投资,回避风险,流通性强,效益高而且稳定。我国现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为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我国在选择证券投资基金时,应以债券基金为主,适当的选择股票型基金。二国债,我国现阶段住房公积金唯一认可的投资品种。国债是一种投资风险小,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一方面降低了投资风险,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用于集中发展公共事业等方式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成为稳定金融体系,抑制通货膨胀的手段。三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国家基础设施项目风险小,有稳定的未来收入现金流,一般情况下回报率较高,但是项目运行时间长,需要考虑能否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总之任何投资工具都有投资风险,而投资工具的多元化是降低住房公积金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进行投资组合时,应尽量选择投资相关系数小的品种,并考虑使所选择的各种投资的风险可以相互冲抵。根据住房公积金储蓄的期限长短,注意投资期限搭配,做到长、中、短期投资的合理搭配,从而保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住房公积金银行不仅要提供一般性的保障,而且增加对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的福利补助,使成为一项全社会都参与的和支持的制度,兼具福利性、增值性和安全性。新住房政策性银行在增加投资功能后,预期的增值收益将大幅提高,在优先保证公积金支取、贷款需求和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前提下,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入廉租房建设,加大租房市场的供应量,满足困难家庭的需求;第二设立专项互助资金,帮助困难人群解决住房问题,可以为困难家庭提供提供无息、贴息、减息贷款;第三适当发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贷款,保证开发商动力;第四补贴住房公积金储户,抵制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风险。

(四)住房公积金银行新监管模式

在住房公积金银行的日常运作中,首先应确保安全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控制,一方面可以采用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方式,按商业银行的规则从贷前、贷中、贷后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经验,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引入住房抵押机构或保险机构来分担借款人无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消除其产生不良贷款,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属于地方政府,接受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监督,监管大多流于形式。设立住房公积金银行后可采取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机构主要包括财政部(出资人)、银监会、审计署和接受外部委托的中介机构。监督方式多样包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考核、对经营守则和操作规程的鉴定与评分等;审计部门的监督方式包括对国有资本金的安全与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异常资金流动和绩效异常变化的监控、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等;银监会主要从风险控制与隔离和资产安全的角度进行考核与监督;接受外部委托的中介机构就委托事项进行客观、真实的审计并出具具有公信力的审计报告或结论。同时依法向公众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应规定统一的信息报告和报表格式,定期向监管机构和广大储户披露,并将其置备于各营业场所为公众备查。

四、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我国现行的公积金管理制度与现行公积金中心的运作模式存在固有矛盾,影响了该制度的运行和政策社会效益的实现,在深入理会、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实质,坚持市场的导向作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目标,继续采取渐进式分步走的改革路径,突破现行制度框架,扩大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范围,依托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此为基础组建市场化、专业化、政策化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全国成立住房公积金银行总行,负责政策指导和资金在各个城市之间相互调剂,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的管理模式,将公积金的业务标准化,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成为总行二级分支机构,各县市的公积金中心成为二级分行下辖的营业机构,具体办理各项业务。总之成立住房公积金银行后,住房公积金能更好的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能力也能得到加强,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业务范围也会扩大,惠及跟多的人群,更好的发挥政策的社会效益,是当前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必然选择。

作者:贺传顺 单位: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栖霞分中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