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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约90%以上的安全事故是工作人员安全技能不足、安全意识不高等导致的。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健康管理对策
2.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使各项培训工作有章可循。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积极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全面掌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台账需包括岗位类别、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法等指标,与此同时,按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等顺序进行排序。
2.2强化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强化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规定,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促使安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安全培训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安全检查部门上报安全培训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培训岗位、内容、学时、考核成绩等内容,企业自留一份,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一份,从而使安监部门动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
2.3制定合理的安全培训计划
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出头,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共同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每年年初,综合培训台账记录情况,合理确定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并针对本企业的特点与性质确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具体到编制形式来说,建议选择公文加表格的方式。公文内容应包含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形式、时间、具体要求、培训对象与人数等内容,同时,附《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该表应包含培训内容、课时、方式、参训人员、地点、教材等。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必须经过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实施。
2.4优化安全培训授课
①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综合安全培训大纲、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等要求,严格遵循适用、务实等原则,结合企业各个厂部、班组、车间的具体生产性质与要求,合理编制安全培训课程计划表。②选择授课人员。企业应积极聘用专业、资质齐全的专职安全培训教师。还可在本企业内评选教学能力优秀、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一线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兼职培训讲师。与此同时,加大授课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力度,促使其具备全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与授课能力,全面提高培训效果。③培训考勤与记录。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培训考勤与记录,负责培训人员的签到、签退记录。每次安全培训教育之前,必须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在具体培训过程中,还可通过抽查等方式,检查参训人员学习情况,将所有培训记录存档处理。与此同时,全面贯彻安全培训记录制度,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填写安全记录培训表,主要包括培训的内容、地点、时间、授课人、学员签名、效果评估等内容,一期一记录,并将该资料存档。
2.5强化安全培训考核
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每次培训结束后,均要进行培训考核,对本次安全培训的内容、技能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薪资福利相挂钩,从而提高企业员工的培训积极性与主动性。考核结束后,按照要求填写培训考核成绩表以及培训台账。2.6评价安全培训效果评价安全培训效果,可从以下内容进行:①安全评价的依据。培训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②评价准则。评价培训是否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符合性和广泛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③评价结论,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④对培训过程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⑤参加评价的人员及记录人员。
3结语
本文以危险化学品概念、安全培训分类为切入点,从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培训计划、培训授课、考核、效果评价等角度详细论述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管理对策,多角度入手,以期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质量。
作者: 单位:大连来克精化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丰才,张季勇.浅谈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措施[J].商品与质量,2016,(14).
船主杨某在长江上经营一艘货船。某日,杨某从重庆装运30吨重铬酸钠、30吨硒酸钾运往上海,在行至武汉接受水上交通部门检查时,检查人员黄某、梁某二人发现了其装载的硒酸钾为剧毒化学品,内河禁运,遂对其罚款5万元。杨某说:“这怎么能罚款呢?你说的是像塔里木那样的流到沙漠或流到湖里的河,在流向大海的黄河、长江运输没有事,就是洒了、漏了,还不是都流到海里?”黄某、梁某对着规定看了半天,认为杨某说得对,便收回罚单放他走了。杨某说的真是对的吗?如果错了,该受到何种惩罚?
【回答】
杨某说的不对。他用混淆概念的方法蒙蔽了检查人员,逃脱了法律的处罚。为什么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下同)的监督管理。”杨某所装货物硒酸钾为剧毒化学品,因此,不能在内河上运输。但是,何为内河,好多人容易望文生义,本案中杨某的解释听起来就挺有道理。而实质上是错误的。他把内河有意(或者无意)理解成了内流河。
内河,是指处于一个国家中的河流。内流河是指不流入海洋而注入内陆湖或消失在沙漠里的河流,最为典型的就是塔里木河。因此,像长江、黄河是中国的内河,严禁运输剧毒化学品。由于黄某、梁某对内河的定义不能确切地理解,从而让杨某的违法行为没能得到及时的纠正。
那么杨某的行为该受到何种处罚呢?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析】
本案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执法人员要执法,首先自身素质要过硬,对相关的法规条文要准确理解,不能一知半解,似是而非,更不能望文生义。如果理解得不准确,望文生义,就会出现像本案中的执法失误。
【案例】
某化工厂主要生产氯化亚锡,产品销售一直很好。某年某月,杨某到该厂谈妥15吨购货合同,并交清了货款。不曾想,在提货时,出乎杨某意料之外的是,该厂要求杨某另交1万2千元稳定剂添加费,说这是多年的规矩,如果不交,该厂将不在产品中添加稳定剂盐酸,运输过程中出了事概不负责。杨某对此非常气愤,声明自己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厂方不加添加剂,他将上报有关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试问,本案中,运输氯化亚锡到底用不用加稳定剂,该由谁来添加?如不添加,过错方将受到何种惩罚?
【回答】
氯化亚锡很不稳定,在运输时,必须添加稳定剂盐酸,如若不然,就会氧化生成氯化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据此可知,厂方应在托运氯化亚锡时,添加稳定剂盐酸,并向承运人说清楚。至于费用问题,可以在订货时,向购货方约定清楚,绝不能以此要挟购货方。因为,在此情况下,假如厂方因购货方未付稳定剂添加款,而不在氯化亚锡中添加盐酸,那么受到处罚的,将是厂方而不是购货方。
对于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析】
各国一般将化学品分为现有化学品与新化学品。所谓现有化学品是指各国化学品法律关于新化学品申报审查制度建立以前已经上市销售和使用的化学品。新化学品是指在其投产、进口或商业流通之前,不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现有的化学品清单之列的化学品,通常是指尚未在该国或地区生产和使用的新开发或进口的化学品。20世纪70年代新化学品申报登记制度建立之初,全世界经济领域中生产、流通、使用的化学品已有近10万种,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经过了初步的风险评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不断加强对现有化学品的风险规制,例如,1993年,欧盟了《关于现有化学品风险评价和控制的793/93号条例》;2006年,欧盟通过了一项新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的1907/2006号法规》(REACH法规)。REACH法规将同时适用于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的管理,该法规规定了为期11年的过渡期完成对现有化学品的检验和评估,并为过渡期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表,要求产量较大的现有化学品需要优先注册;产量较小,但人类较为关注的化学品也应该优先注册。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9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订),对新化学物质实施申报登记和跟踪控制制度,至此,我国建立了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制度。但对于现有化学品,我国尚缺乏相关的风险评估信息,风险管理是缺位的。200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单》(IECSC),到2009年,该名单共收录45355种现有化学品。此前,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我国系统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名录》,共收录了近4000种危险化学品,而对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以外的大量生产和使用的现有化学品,未能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价和管理,导致国际上早已或正在禁止、限制的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的有毒化学品,仍在中国个别地区生产和使用。在现有化学品的规制方面,我国应当在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第一,加速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的评估。鉴于现有化学品数目巨大,我国应当采取优先原则,对通常意味着高暴露风险、高产量的化学品优先开展制度化或组织化的危害性质测试,为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提供科学评估的信息。第二,完善现有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制度。我国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主要依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中危险货物一览表确定,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分类体系是为了控制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制定的,对急性毒性以外的其他健康危险性,特别是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三种特殊毒性没有制定分类判定标准。例如,我国危险化学品中的“有”主要是以急性中毒指标LD50为标准,无法充分囊括当今化学品环境管理主要关注的那些常规判定为“低毒”甚至“无毒”,但却以低浓度、生物蓄积性对人类和生态系统产生长期潜在毒性影响的PBT或EDCs等有害化学品[1]113。因此,《危险化学品名录》应当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范围,并推动对经评估确认的高风险的“优先有毒化学品”采取淘汰或限制等风险管理措施。
二、确立化学品环境自愿协议制度
环境自愿协议是环境自我管制之一种,所谓社会自我管制系指个人或团体本于基本权主体之地位,在行使自由权、追求私益之同时,亦志愿性地兼负起实现公共目的之责任。在概念特征上,社会自我管制包含着两个核心内涵:“自愿性”与“公益取向性”。环境自愿协议(VEAs)包括单边承诺(UC)、公共志愿计划(PVS)和协商性协议(NA)[2]。单边承诺包括单个企业或者产业协会的环境改善计划;公共志愿计划是由公共部门设定好一定的加入条件和行为标准,由企业来选择是否参与;协商性协议则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业行业或企业经过协商签署协议,旨在通过协议的实施达到节能减污和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自愿协议体现了当代环境法中的合作原则,透过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的协商与合作,可以有效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实现环境管理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提高规制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九条首次规定了环境自愿协议制度,在化学品的基本立法中也应确立该项制度。事实上,环境自愿协议中的“单边承诺”已在我国化学产业界得以实践,“责任关怀”即是一个例证。责任关怀(RC)是全球化工行业自发地在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大方面(简称HSE)所采取的行动计划,旨在不断改善化工行业在环保健康以及安全领域的表现。RC运动由加拿大化学生产者协会(CCPA)于1985年首次发起,相继被美国化学品制造商协会(CMA)以及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性组织化学工业协会所采纳,后在国际化学品协会理事会(ICCA)的正式推动下,至今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200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发起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推进“责任关怀”行动正式启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与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了《责任关怀实施准则》,该准则包括社区认知和应急响应准则、储运安全准则、污染防治准则、工艺安全准则、职业健康安全准则、产品安全监管准则六个方面。2008年5月29日,在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AICM)组织下,杜邦、拜耳、壳牌、巴斯夫、三菱化学、罗门哈斯等24家跨国化工巨头在京共同签署《“责任关怀”北京宣言》,承诺将保障经营过程的安全和环境友好,通过分享信息,推广严格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业绩指标和验证流程等方式,在中国树立可靠的化工行业形象。目前我国承诺实施“责任关怀”的有化工、石化行业的43家企业以及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三个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建立化学品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PRTR)制度
在化学品的规制过程中环境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掌握充分的相关信息,政府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制;只有化学品信息的充分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减少化学品的风险和危害。质言之,化学品信息的申报、收集与公开是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之间相互信赖与合作的基石。OECD国家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PRTR)制度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范例(见表2)。PRTR制度是指建立一个从各类排放源向环境排放和通过废弃物转移的各种指定极危险化学物质的报告和登记制度,并将收集的数据向社会公众散发和用于化学品环境管理。虽然各国的PRTR制度不尽相同,该制度的设计取决于各国具体的需要、条件和环境目标。但是,各国的PRTR制度仍然具有以下四个共通点:①化学物质或污染物的清单;②排放与转移的多媒介(大气、水、土壤)或综合性报告;③由固定或移动污染源报告汇总成污染物数据库;④污染物资料与数据可以为公众所获得[3]。最早的PRTR制度是1974年荷兰开始实施的“排放目录制度(EIS)”,1986年美国实施作为PR-TR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ToxicReleaseInvento-ry,TRI)制度”之后,该制度在OECD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PRTR制度的发展历程中,美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制度是富有深远影响的典范。美国1986年制定的《紧急规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授权联邦环保局制定有毒物质排放清单,每个符合该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企业必须于1988年及其后每年的7月1日前向环保局局长和州委派的特定官员提交排放清单上所列的每种有毒化学品排放情况的年度报告。清单上的有毒化学物质从开始的大约329种增加到了2000年的约650种[4]。企业的年度报告是向公众开放的,《紧急规划和社区知情权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十款规定:“联邦环保局局长须根据提交的数据资料,建立全国有毒化学物质存储数据库并进行维护,任何人都可以以有偿方式通过计算机或其他手段获得这些数据资料”。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以自愿公开为原则、强制公开为例外。《清洁生产促进法》确定了污染严重企业的“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必须向公众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也只是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对象仍然是《清洁生产促进法》所框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我国应当在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创设PRTR制度,目前上海市、天津市被选为试点城市,在全国配合开展化学品PRTR制度的试点工作。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对策
一、应急管理相关理论分析
(一) 应急管理的界定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应急管理的定义并未统一,但纵观国内外对应急管理的界定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对应急管理的目的的说明;二是对应急管理的具体行为进行阐述。国外应急管理多以危机管理出现。罗伯特・吉尔认为:危机研究和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类社会悲剧的发生;国内学者陈安认为在应对突发性事故的过程中,为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优化解决方案决策,在对事故原因、过程及后果分析基础上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过程。结合上述分析,应急管理应是指在遭遇突发性生产事故、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的过程中,为尽可能地降低其危害性,采用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相关资源的方式所进行的相关控制和处理等活动过程。
(二) 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
关于应急管理的内容,学术界普遍认可的主要有三种:一是三阶段模型,即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二是芬克的四阶段模型,即征兆期、发作期、延续期和病愈期;三是米特罗夫提出的五阶段模型,第一阶段是信号侦测,识别新危机产生的警示信号并采取预防措施;第二阶段是探测及预防,组织成员搜寻已知的危机风险因素并尽力减少潜在危害;第三阶段为控制危害,即危机发生阶段,组织成员努力使其不影响组织运作的其它部分或外部环境;第四阶段为恢复,尽可能快地让组织运转正常;第五阶段为学习,组织成员回顾和审视所采取的危机管理措施,并整理使之成为今后的运作基础。
(三) 应急管理体系
应急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实体维、管理维、技术维三个维度。(1)实体要素主要指应急管理所涉及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包括应急组织、指挥中心、专家组、救援专业队、物质、资会保障系统、监测与预警系统、防灾减灾设施、救援器材与装备等;(2)管理要素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培训、教育及演练、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等;(3)技术要素主要涉及应急过程中用到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手段,包括监测和预警技术、信息传递与处理技术、危险源识别、评价技术、紧急救援与重建技术等。
二、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安全生产制度的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已日渐引起人们重视,而有关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的相关研究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立法和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建立。
(一) 相关立法的制定
目前,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据了解,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应急救援体系,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预案覆盖率达到100%。此外,《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同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明确了政府、企业各相关部门的权力与义务,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修订完成。各地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 应急管理体制的构建
2006年我国成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截止目前,已建立国家经贸委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主要分布于我国化工发达缝区,分别是:青岛、上海、济南、株渊、吉林、沈阳、天津和大连。随着化学品登记注册的开展,各地区相继成立化学品地方登记办公室,将担负起各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使应急网络更加完善,响应时间更短,事故危害将会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三、我国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对策
(一) 日常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日常应急管理要在增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建立事故预警机制等工作,以更好应对可能爆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 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在及时准确地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行动,成为防范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重要途径。应急反应对时间的要求极为严格,若有耽搁往往会丧失最佳时机,整个局面就面临失控。为加快应急反应的速度,并且组织各类资源,形成统一的救援指挥中心,公安、消防、安全监督、环保、卫生等部门和企业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
(三) 应急恢复
能否在现有条件下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恢复阶段的管理水平。企业应急响应终止,当应急处置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企业进入应急恢复阶段:(1)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议,确信事故己经得到控制,事故装置己处于安全状态;(2)相关部门己采取保护公众免受灾害的有效措施;(3)有关部门已制定和实施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中,此时即可进入应急恢复阶段。
参考文献:
[1]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41-45.
[2]陈安,李铭禄.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概念辨析[J].应急管理汇刊.2006(8):22-24.
[3]郭际,吴先华,李南.企业危机管理演进的动态分析[J].科研管理2007(1):89-96.
近年来化学实验安全问题成为化学教育研究的热点,尤其体现在国内外安全教育比较和国外化学教材中的安全教育分析上。朱鹏涛、周青等人针对美国2005年版新教材《化学:概念和应用》中的实验安全教育内容体系进行了介绍,归纳出系统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教育的连续性以及人性化、形象化等特点,并从中提出对我国化学教学中进行实验安全教育的借鉴意义。刘冰、毕华林通过对我国现行3个版本义务教育初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及美国初中主流化学教科书《化学反应》中的化学实验安全教育内容的比较研究,发现我国教科书中实验安全教育内容相对薄弱,建议以教科书为载体显化实验安全教育内容、教科书中增加实验安全标志、处理好安全教育与主动探究的关系,把安全作为实验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盛兵、王川等人比较了国内3套高中化学教材与美国高中主流理科教材《化学:概念与应用》,分析了4套教材实验安全教育的相同点以及在编排结构、内容、实施理念和重视程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试图厘清中学化学实验安全教育的理念,吸收其他国家教材的优点,进一步完善国内化学教材实验安全教育的内容,为我国加强中学化学实验安全教育提供可借鉴的资源。已有研究往往关注某一套国外教材中的安全教育特点,尚不能概括各种安全教育的可借鉴之处,也缺少详尽、有效的吸收处理经验。本研究主要选取三套著名国外化学或科学教材进行内容分析:《科学探索者•化学反应》、《科学发现者•化学概念与应用》、圣智科学教育系列教材中的化学相关分册,分析其安全教育多元化的表现形式,总结国外科学教育中实验安全特点。考虑到化学实验安全教育的特殊表现形式,体现化学教育的广义内涵,也将国外教育中有特色的化学实验安全手册纳入研究范畴。
2国外化学教育中的实验安全特点分析
国外化学教材的安全教育大多采用提供集中指南与分散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在附录的安全手册中集中呈现大部分的规则、图示,体现安全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便于学生迅速、全面了解化学实验安全的相关信息以及彼此的联系。安全操作示意图和安全提示设置在每一个具体的实验过程中。
2.1整体设计,专题阐述安全教育
将实验安全作为化学或科学教材的章节专题阐述,是高度重视实验安全教育的表现。加拿大圣智科学教育系列教材尤其重视安全教育,主要在11年级的《科学方法》和《科学视野》两本分册中将安全教育开辟成独立章节,作为具体教学内容。《科学方法》第1单元“物质和安全”非常关注社会安全教育的知识传播和法规启蒙,例如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工作场所危险品信息制度、工作场所危险品安全说明书等;作为化学知识的承载,“正确使用化学药品”阐述了不同状态的化学药品储存、易燃物质相关的化学名词等;还体现与生命科学的综合渗透,联系危险物品对人体的影响。国外化学教育常通过化学安全手册作为更加专题化的教学方式,既可以作为常规理论和实验教学的辅助用书,为师生提供丰富的实验安全知识和技能指引,也可以作为单独设置化学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素材。例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健康与人类服务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联合推出了一本《学校化学实验室安全指南》,该书用于帮助科学教师识别学校实验室中可能用到的危险物质,提供了有毒物质的清单。使他们可以采取恰当措施避免或减少与危险品、有害品的接触以及由此带来的伤害。指南的内容包括化学实验室中化学试剂的使用、储藏、保养的信息,化学废料、安全、急救设备、化学危险品评估、常用安全标志等。
2.2活动强化,时刻关注安全教育
在教材的教学活动以及实验活动中分散设置的安全标志,是国外化学教育中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实验安全标志以警示图标的形式形象地提醒学生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并能够促使学生进一步思考具体的预防措施及解决方法,比单纯的文字叙述要简洁有效得多。教科书中增加实验安全标志是提高学生实验安全警觉的一种有效手段,使学生真正懂得实验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去消除不安全因素,以及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方法。将安全标志与具体的实验活动、课后作业相融合,可以进一步强化其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借助这些规则和图标,可以在具体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反复体验实验安全内容,随时注意实验潜在的危险,又可通过动手实践深入理解实验的安全问题,潜移默化地养成一种主动关注实验安全的好习惯。例如,美国《科学发现者•化学概念与应用》、《科学探索者•化学反应》教材中,各个章节的每个化学实验项目的实验过程旁都设置相关安全警示图标。如实验“过氧化氢、酶和你”步骤旁提供了护目镜、实验服、易碎和隔热手套等图标。这些图标可以比文字叙述、条目要求更加醒目地提示学生做此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而且安全标志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与实验相吻合,针对性明确。圣智科学教育系列教材的安全教育主题还在每节设置一定开放性和互动性的探究活动,例如安全问题讨论、绘制家用化学品位置图、制作材料安全数据库安全卡、来自制造产品中的废弃物调查分析等,极大地丰富了安全教育形式,也成为促进学生强化安全意识、理解安全观点、应用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
2.3知识融合,拓展化学实验安全教育的载体
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可能只通过单纯说教形成,而是通过领悟和练习逐步掌握的过程,既需要生活实际中的观察和反思,也需要结合具体的化学反应事实学习和实践经历潜移默化。化学事实性知识是学生学习其他化学知识的基础,没有丰富具体的化学反应案例,化学基本概念和原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化学事实性知识学习过程中涉及的化学物质丰富多彩,在实验活动中难免存在潜在危险,开展化学教学活动需要通过具体性质和用途的教学渗透安全意识教育,而在安全事项提醒时也促进性质的深入认识。圣智科学教育教材尤其关注安全教育与生活、社会的融合,既体现化学学科视野下的实验安全,又利用生活、社会中关注实验安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视野》单元C“日常化学品与安全实践”侧重于介绍具体化学物质的性质所表现的危险性,从家庭、工作场所、工业生产和环境四个角度分别表现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揭示身边的化学安全隐患,如抗生素和抗菌肥皂、办公室中的化学物质、纸浆和造纸污染的代价等。在每个方面的实践和联系都体现化学品对环境的影响和科学使用化学品对环境的裨益。这种安全教育以具体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为载体,既融合具体的化学事实,又联系社会科技发展和生活化学应用,既凸显了安全教育在化学课程中的基础性和多维联系,又使得实验安全教育呈现方式生动,内容更加充实、拓展。
3结合国外化学实验安全教育提出的建议
3.1安全教育不止面向学生,也针对教师
只有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化学教学环境。可是目前大多数化学师范生和在职教师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化学实验安全课程教育与训练,仅靠零散的实验教学经验获得安全认识。他们长期只关注实验操作和化学知识的传授,缺少对实验潜在危险细节的把握,实验安全意识淡漠,所以需要接受充分的实验安全教育才能完全胜任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化学实验员是特殊的化学教师群体,他们尤其需要系统和科学的安全教育,例如化学药品储存时要将易燃品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而将剧放入保险箱严密监管;化学废品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不可私自处理。
3.2完善学生安全装备,提升实验安全感
提供学生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不仅可以降低实验危险系数,还可以帮助学生从心理上消除对化学实验的恐惧感,才能在化学学习中体会安全感,这是化学实验教学活动开展的必要条件。美国中学化学课程实施中,教师和学生一般都佩戴护目镜、实验服和手套,就连简单的食盐提纯的实验都有安全装备,安全防护意识极强,实验安全意识已经深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3.3基于实验安全的化学眼光审视生活和社会
有学者认为过多地在化学课堂上渲染化学的危害新闻,不利于学生对化学的科学认知,反而会导致大家对化学的误解和偏见加深——这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教师的合理引导显得尤为重要。但事实是:“担心”之下的避而不见、充耳不闻并不能减少在身边接触到化学危害的机会,反而会因为无知而导致更多的安全事故,会导致对伪科学的盲从和误解。需要让学生明白关键问题所在并不是化学本身的危害,而在于使用者的科学态度、公民道德和正确方法。所以,化学安全教育需要彰显化学眼光去审视生活和工作环境,这才是化学安全教育意义所在。例如,人教版九年级《化学》教材的第一单元课题3中指出化学实验室很多药品都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这是化学教材中安全教育的开篇之言,此时由于学生对具体化学物质知之甚少,所以往往被一笔掠过,因此浪费了安全教育机会。建议从家居日化用品、厨房用品等入手,分析这些化学药品可能具有的特性,并讨论生活中使用时的注意点。在化学启蒙阶段,给予充分的机会引导认识身边的化学世界,既是激发学习兴趣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化学安全教育的有益补充。在复习课阶段同样可以针对药品的四大特点进行深入探讨,例如引导学生联系教材知识和生活见闻,整理完善下表。学生在互动中总结出与一系列安全问题相关的化学物质及其在学校、家庭及工作场所的作用体现,并且联系一些简单的化学原理进行解释,既是对具体化学物质性质的系统总结反思,也是建构分类观的重要途径。化学安全往往还与职业相关,工作场所存在的化学危害是每个学生日后走上社会必须面对、承担的。学生在校阶段也需要充分认识社会、认识到不同职业中可能遇到的化学危害。虽然自己不一定从事该职业,但是将自己的经历与这些职业经历相互印证,还是会形成一些观念;用自己的知识传播、教导身边从事该职业者趋利避害,更是学习者的社会责任之一。此外,教师应该针对目前社会上故意使用化学药品毒害他人的不当行为加以谴责和批判,有必要在化学实验安全教育中融入生命教育、强化道德教育,让学生明白实验安全教育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的重要性,利于保持顾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的积极态度。
3.4活动与评价形式的多元化促进实验安全意识的自我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