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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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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范文第1篇

1、符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等。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城镇户口,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购买自主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3、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者抵押物财产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文章屋网 )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范文第2篇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范文第3篇

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在苏州购买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范文第4篇

为了落实“作风建设年”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阳光行动”的活动,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职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职工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同意乐清分中心开办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批复》(温公积金[2007]58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乐清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㈡无连续二期或累计三期以上的逾期还贷记录;

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或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三个月内提前还清个人住房贷款;

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

三、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㈠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限额;

㈡不超过所购房款和抵押房屋价值的70%(辅房部分不超过最终评估价值的50%)

㈢不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取千元以上整数)。

㈣所购住房为共有产权且共有产权人不是借款人配偶的,以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计算可贷额。

四、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㈠所购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由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并签约的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办理转贷手续;

㈡所购住房已办理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已抵押的,可由贷款人先将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在三个月内以所购住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转贷手续;

㈢个人也可以先用本人或他人已取得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作抵押或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办理转贷手续。抵押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抵押物,经抵押权人同意,可办理抵押物更换手续。

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事项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范文第5篇

本人______在______购买住房______一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_________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2、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查询到本人在这之前银行无不良记录(无银行贷款,无违约记录)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______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担保)

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购买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号_____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

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借款承诺书(单位催还)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职务_____。因该同志在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郑重承诺:

1、督促该职工按期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

2、如该职工贷款逾期时,代扣其工资及其他收入归还公积金贷款;

3、该同志调出本单位工作时,及时书面通知贵中心,并配合贵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满足以上条件,贷款职工可享受联保比例下降10%的优惠政策。

借款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