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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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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港口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其他对本公司港口构成重大危害的如:台风、雷电、地震、暴雨、高温、大雾、冰雹、低温等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万里(总调度)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 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根据掌握的信息,指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二)向本公司职工防风防台和防汛抗洪通知; (三)监督、检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五)做出优先安排抢险救灾; (六)对本公司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本公司提高预防自然灾害的技术和水平;

(七)督促本公司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并指导其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预防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防台工作要求

1、应当对大型港口机械的防风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

力;

2、大型港口机械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陈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口机械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3、正常使用的大型港口机械应当完备、有效,并具备有足够的制动力距。

轨道式大型港机应当符合《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2、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本辖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3、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联系在一起;

4、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日常的港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平战结合。

4、为港口抢险救灾工作所进行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抢险救灾指挥等提供技术保障。

(三)港口预防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1、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应及时认真总结救灾工作经验。充分认识辖区其常见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把握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本港口实际,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2、坚持灾情会商制度。预警信息。 3、抓好本港口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4、建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增强港口防灾救灾综合管理能力。 5、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全面提高港口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如遭受自然灾害时期的24小时救灾抢险工作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港口自然灾害信息,确保应急抢险救援高效快捷。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港口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港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抗灾救助工作。根据港口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立以下四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国务院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Ⅰ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国务院启动Ⅰ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省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Ⅱ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省政府启动Ⅱ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江门市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Ⅲ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江门市政府启动Ⅲ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不足1000人的。

3、需要由新会区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进入抗灾抢险应急状态,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1、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港口自然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港口自然灾害会商,做好抗灾抢险技术服务工作。

2、信息收集和处理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安全员需密切留意气象部门发出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等相关信息,负责对港口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收集和综合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和应急指挥机构。

3、通讯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参与港口自然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证通信畅通,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4、指挥与协调

当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预案启动后,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现场指挥部为主,有关人员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置工作。

在必要时,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5、紧急处置

(1)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正确处置救灾。 (2)应急处置措施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做好如下工作:①要求立即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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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Abstract: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natural disaster,its classification and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and studies the problems in China's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关键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

Key words: natural disaster;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problems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180-02

0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区域广,造成损失大。因此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尽可能的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以及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等工作。而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完善这些薄弱环节,对防灾、减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自然灾害的定义与分类

自然灾害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种,是指以水、旱、病、虫、鸟、兽、风、雹、霜冻等自然现象的自然变异为主因而产生并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具体表现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干旱、洪涝、低温、霜冻、大风、冰雹等。

自然灾害的分类:自然灾害的分类很多,根据导致灾害的主体以及成因,将自然灾害分为以下几类:①气象灾害。由气象与天气系统异常所形成的灾害,如干旱、雨涝、台风、寒潮、浓雾、酸雨等。②海洋灾害。由于海洋的变异而导致的在海洋中或海岸带造成的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冰、赤潮等。③洪水灾害。由于超出水道的天然或人工限制界限的异常高水位水流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的灾害称为洪水灾害。根据洪水发生的原因,又可以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溃坝洪水等。④地质灾害。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导致的地质环境或地质发生变化所引起的灾害,如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⑤自然火灾。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如地震火灾、火山火灾、雷击火灾、天旱火灾等,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火灾。⑥生物灾害。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的某种生物的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自然事件。如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蝗灾与鼠害、生物入侵等。

2自然灾害应急管理

2.1 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2.2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指针对自然灾害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根据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发生和善后四个阶段,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可以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四个过程。

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尽可能预防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对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做好事前应急准备;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自然灾进行监测,对风险评估、应急决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及时而准确的预警信息公布,有助于引起有关人员或全社会的警惕,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了,则应当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防止灾害的扩大和发展,同时积极展开救援工作;当自然灾害结束之后则应当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只有不断完善、改进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3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研究

3.1 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许多公民没有一个正确的、积极的认识,仍存在盲目、恐慌等心理,缺乏基本的自救技能。要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应当进一步提高公民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自然灾害教育的普及,并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民自救技能,从而减少自然灾害对公民造成的影响及伤害。

3.2 “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而针对这种“三跨”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却不多见。常见的应急预案都是针对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的,忽视了部门、行业、地区间的协调和配合。即使有一些“三跨”的内容,往往也只是形式上的条条款款,未实施过演练,缺乏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因此“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对完善应对措施和提高应对能力,从而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

3.3 政府快速决策及预警从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下简称雪灾)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于自然灾害的缺乏快速决策能力,未能及时的对雪灾灾害进行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中央气象台1月11日早上6时暴雪橙色警报后,在受灾的21个省市中,除湖北外,没有一个省市提前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果各省市政府能够快速响应作出决策,及时预警信息,启动“三跨”应急预案,相信能够降低公民和社会的损失。

3.4 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是不可忽视的队伍,在自然灾害救援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有时由于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专业性,仅仅凭着一时的热情,有可能对灾害救援造成影响。例如汶川大地震后,很多志愿者投入到地震救援的队伍中,有的在驾车到达灾区后遇到了余震或是山体滑坡,有的由于体力不支或是食物不足,有的因为驾车堵住了物资运送车辆,结果“救助者”成了“被救者”、“阻救者”,反而影响了地震救援的实施。相关部门应该提高对这些力量的重视,在平时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的登机、管理及培训,那么在自然灾害来临之际,他们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救助者”,对灾害救援起到促进作用。

3.5 灾后恢复和重建在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和重建中,我们往往注重物质方面的恢复和重建,而忽视了精神方面的重建。一方面,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是看“得到的”,容易出成绩,容易得到群众的赞誉,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是“摸不着”的;其次,灾后人们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就是住房跟饮食,注重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时无可厚非的,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则是一项长远的任务。汶川大地震后,不单是灾区人民在心理上产生相当大的震荡与影响,许多救援人员也出现了负面情绪甚至出现自杀的极端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灾后的精神恢复和重建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1]王郅强,麻宝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探讨[J].长白学刊,2004(2):38.

[2]韦保新.提高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思考[J].中国减灾,2006,(12):38.

[3]王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J].青海气象,2007(4):2.

[4]曹丽.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511):246.

[5]唐圣华,田力.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机制的完善[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8,10(2):51.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为有效防治我石头村自然灾害,避免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村内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总指挥:王晓 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副总指挥:塔汗 村党委支部书记

指 挥:塔汗 村主任

小玲 工作队员

小玲 工作队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

(1)指挥员: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石头村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指挥员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指挥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指挥员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3、石头村巡查小组:石头村两委班子、石头村居民小组、石头村志愿者组成石头村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4、灾后处理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石头村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石头村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石头村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石头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1.1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上下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农业局负责处置的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出发事件,或者需要县农业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中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农情站、财务股、农技中心、水产站、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等站(室、股、中心)及农机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2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旱作农业节水等防灾减灾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和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

2.3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2.3.1办公室: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等到实地察视灾情;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及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3.2农情站:与气象、水利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上报。

2.3.3财务股: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3.4种子站: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2.3.5农技中心:收集、反映种植业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

2.3.6植保站:指导种植业进行灾后病虫害防治。

2.3.7畜牧中心: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乡(镇)畜牧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区域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3.8水产站:收集、反映渔业灾情;组织饲料及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水产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组织检查岸堤、渔船等的安全状况;协助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灾区渔民转移工作。

2.3.9农机局:督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

包括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与气象、水利等单位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会商;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通畅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损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局上报汇总后,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2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3.3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灾情信息

协助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县农业局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3.5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3.5.1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3.5.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5.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5.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3.6预防控制

3.6.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6.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料)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农机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6.5适时防控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

县农业部门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在主汛期(6—8月),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局内各成员参加,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动用市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0%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15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县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病严重时,按《*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三级应急响应

4.3.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病发生时,可根据规定启动《*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6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4.5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业局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加强与县水利局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兴国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县、乡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不包含林业。

7.1.2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沙尘暴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兴国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评审、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7.3预案解释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

1、深入抓好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将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紧盯防御重点,坚决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害风险防控

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

三、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救灾准备工作

4、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村,各部门单位、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超市编制专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从而使我县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根据预案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5、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力度,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等知识教育培训。

五、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救灾效能

6、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县减灾委员会与气象、农业、粮商等相关成员单位间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

7、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

8、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灾前能预判、灾中能报送、灾后能统计”的“三能”灾害信息员队伍。

六、落实救灾物资保障,强化物资储备

9、物资保障计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立足常见自然灾害,加强先进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满足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建设。

七、确保救助精准规范、强化监督管理

10、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切实把“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当做当前头等大事。

11、力求“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程序确定需救助人员,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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