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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保护;城市污水治理;问题;措施
当前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水污染的防治则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而我国又是一个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因此水资源的保护,不仅关系到环境问题,更关系着国计民生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水污染的防治,是我国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所必须给予重视的问题,更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问题有必要进行研究探讨,这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下就环境保护中城市污水治理的问题与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环境保护中城市污水治理的问题
1.1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完善导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目前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厂中的运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进行持续正常的运行,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应有的污水处理能力。此外,除了污水处理厂整体上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之外,操作运行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导致难以掌握和操作技术复杂的处理过程和设备,也是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城市规模建设的快速推进造成污水处理规划的矛盾。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对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城市污水处理的规划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方针。但在城市化密集的状态下,城市污水的处理是采用集中处理还是分散处理成为了污水处理规划中出现的一个矛盾。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具有便于运行管理、节省建设投资等优点,但同时也有系统庞大、建设周期长、协调运作难、近期的管网系统功能差等缺点;分散处理方式,是由开发商建立小型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由于其对小区内的污水进行二级处理达标后就近排放,因此具有不受大市政污水设施建设进度影响的优点,但由于其由开发商自建自管,因此也具有因技术、资金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污水不能达标排放、不利于城市水环境保护的缺点。由于城市污水处理方式的选择对城市污水系统建设以及优化运行和环境保护都有着极大地影响,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就造成了污水的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的矛盾。
1.3 多数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不达标。目前存在着多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其污水在经过相关的技术处理后达到了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而进行排放,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泥,由于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设备难以合理处理这些污泥,而造成污泥处理难以达标。这些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污泥,同样会给城市环境造成污染。
1.4 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维护存在资金缺口。长期以来,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依靠国际援助和政府投资,但由于我国的经济实力尚且不够强大,国际援助也只是能解决小部分的资金问题。因此导致我国的多数城市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维护中存在着较严重的资金缺口问题。很大一部分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由于资金短缺得不到及时的扩充与设备更新,导致其污水处理能力偏低,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速度,有些污水处理厂甚至因为资金不到位而无法正常运行。资金欠缺引发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导致很多在建的污水厂待建甚至停建,无法保证污水处理工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资金缺口无法保证城市污水厂的建设,达不到城市污水处理的要求,污水处理能力大大滞后于城市的发展。
2 环境保护中城市污水治理的措施
2.1 研发污水处理新技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采用的是经济实用的生物处理技术,现存的污水处理技术虽然多种多样,如由活性污泥法改进的AB法、AO法、A2O法、SBR法和氧化沟法等技术发展的较快,但却得不到普遍的应用。究其原因,是由于这些方法的投资运作和维护费用太高,很多城市的财力难以负荷。因此,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主要采用较为经济的生物处理法,应用的技术比较单一。因此,为了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的快速有效,我们应该致力于污水处理新技术的研发,呼吁有关的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进行开发研究更为经济、实用的能够快速普及的污水处理新技术,市污水治理工程得到快速有效地发展。
2.2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能力。目前,政府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也引进使用了一定量的现代化设备,使得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在污水处理中随之而产生的大量污泥,却未能得到有效地处理。这些没有被重视的,未能给予妥善处理的污泥,对城市的环境造成了极大地污染。现阶段,我国的城市污水厂污泥治理工作才刚刚起步,由于污泥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颗粒、有机物、致病细菌等有害污染物,对环境和人身健康都有着极大地危害。因此,我国应加快污泥治理工作,使其达到快速发展,提高其污泥处理能力。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泥,应该采取填埋、焚烧等相关技术进行妥善处理,促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进行。
2.3 完善污水处理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制定全国性的有法律强制力的排水法,同时建立污水产业的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对污水处理产业给予法律上的援助。同时,国家应该针对污水治理产业给予一定的帮扶与鼓励,在有必要的时候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快其产业化转型的进程。而针对地方的各级政府,就应该在充分考察本地区的实地条件,实际污水处理状况的前提下,遵循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下,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区的相关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政策。力求达到污水处理技术合理、管理水平科学先进。使污水治理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我国已经颁布国家级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6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9项,制定环境标准364项。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起步比较晚,加上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跟不上社会需求甚至落后于社会的现实越来越突出。
2.4 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依靠政府投资这种单一的集资方式是限制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建设的主要因素,因此为了是污水处理过程建设得到切实的提高与发展,就需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增多污水处理过程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比如可采用以下一些筹资方式:个人投资、集资、BOT方式、发行建设债券、发行环保彩票等。从根本上保证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使其在财政上得到强有力的保证,市污水处理事业得到快速的发展。
3 结束语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日益增加,对于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环境保护工作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此同时,国家在环保产业的发展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期推动环保事业的持续开展。
参考文献:
[1] 王洪臣.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控制与维护管理[J].水科学进展.2001.(1):189
关键词: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
保护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不仅是涉及民族命运的重要问题,同时是建设全人类文化、使人类文化得以多样性发展的基础。区分消费文化和认同文化,对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吸纳外来文化和继承固有传统,二者所形成的张力对创造新的文化起着重要作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具有鲜明的共享性特点,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具有了世界意义。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普遍的民族自觉
许多地方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非物质文化保护没有摆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划和措施,致使非物质文化不能得到积极保护,甚至遭到不适当开发,加剧了文化资源的破坏和毁灭。同时,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不强,还没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2.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恶化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的生存屏障十分脆弱,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大批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坏,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3.非物质文化资源流失状况极为严重
非物质文化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最能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物、工艺品和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实物,由于岁月的流逝和各种劫难,木来就传世不多。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私下收购、倒卖非物质文化珍品,使这些文化资源大量流失。虽然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做了大量保护工作,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懂行的专门人才、缺少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缺少经费的支撑,使得我国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流失愈演愈烈。
4.非物质文化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
许多非物质文化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目前,掌握一定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为数不多,或年事己高,或生活困难,他们掌握的工艺技艺随时都在消失,民间技艺的传承后继乏人。
二、开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树立的意识
(1)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危机意识和安全意识。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资源中相当一部分毁损严重,濒临消失。因此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文化资源的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各地的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普查、编目,从而有的放矢地依法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管理。
(2)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意识。要实现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就必须实施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战略,建立良好的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要及时抢救和保护损毁严重、濒临消失、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同时,要把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在保护的同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3)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彻底抛弃传统的发展观、文明观中的糟粕,树立起新的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既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盲目的、无序的、过度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开发,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做法,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好非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着眼长远,合理利用。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要加大培训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要求很高。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抓好业务骨干和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文化部负责培训到省级文化部门,省级文化部门培训到市县,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人才培训体系。
3.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营造良好的保护意识和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倘若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无论多么美好的蓝图,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员们的一厢情愿。所以,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应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而自豪,从而自觉地珍惜它。
同时,非遗保护要从小抓起。现在社会已经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就是把学生作为非遗传承的主体,不仅是临时、短期地让非遗走进校园展览、展示、展演、做讲座等,更在学校建立非遗传承基地,由专职教师在学校进行持续性、常态化教学活动,把非遗项目植入校园生活,编写出适合不同年级段学生的教材,并将它们与美术、音乐、体育、德育等课程以及乡土文化有机融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让非遗之花在校园绽放。让“非遗”进校园,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而且能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非遗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以文化战略的眼光来审视问题,从全局的、宏观的、历史的和人类文化发展的视角来思考和分析问题,我们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会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参考文献:
[1]陈华文.关于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17-20.
[关键词]古代城市遗址;郑州商城遗址;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4)06-0062-03
作为中国早期文明史和世界早期文明史上为数不多的大型城市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为世人瞩目,其保护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1961年3月,郑州商代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9月,“十一五”期间全国重点保护的100处大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名列其中;2011年9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将华夏历史文明的传承创新列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对郑州商城遗址大遗址保护及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
郑州商城遗址发现60年来,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遗址保护模式,走出了一条在城市中心区保护大遗址之路,使其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处于全国前列。
一、被动保护阶段——全面考古发掘阶段的遗址保护(1950~1984年)
在传统文物保护理念中,保护对象仅限于人类过去遗留的物质性遗存。在被动保护阶段,像郑州商城遗址这样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一直处于“被动挨打”之中,只能实施抢救性保护。由于缺乏专项保护规划的指导,一般的考古现场只能做到就地回填或分散地建设保护设施等临时性措施。文物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采取了打补丁式的局部保护,为单纯的文物本体保护,基本保存了城垣遗址、窖藏坑、宫殿区等重要遗迹,其结果导致注重文物本体保护而轻视文物背景环境保护。
大遗址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大遗址保护工作尤为突出。建国初期,郑州市当时还不是省会城市,地方财力有限,城市建设有限。成为省会城市后,郑州商城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当时的城市建设集中于历史城区外部新城区,历史城区内部楼房以多层为主,居民民居多为整修、翻建,基本为正常的城市更新。
1950年秋,郑州商城遗址被发现。1954年5月,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王冶秋视察郑州商城遗址,针对考古工作,提出“重点保护”和“重点发掘”的工作原则,即郑州商城遗址应采取重点保护一部分和重点发掘一部分的方法,对于价值重大的商代遗址点,可报请郑州市批准划出保护区进行长期保存或暂不发掘,而对于基建范围内的经钻探后进行重点发掘。1959年7月,郭沫若副委员长视察郑州。他肯定了郑州商城的巨大价值,并肯定郑州另辟新城保护商城的做法。这一时期的保护,应为郑州商城整体保护的开端。
在被动保护阶段,文物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对郑州商城遗址完成了“四有”等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树立了永久保护标志,建立了记录档案和文物保护组织。为了保护城垣遗址及其历史风貌,1961年7月,原郑州市人民委员会公布《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城垣内外10米为保护区,划出城垣重点保护地段,并对沿城单位颁发保护商城委托书,依靠沿城垣各单位保护郑州商城。1962年,郑州市文物工作组合并到郑州市文物陈列馆(郑州市博物馆的前身),商城遗址保护工作由郑州市文物陈列馆负责。1962年10月,为保护东城垣白家庄段,郑州市拨款给紫荆山公园以砌筑围墙,将该段城垣纳入公园管理。为了加强遗址整体保护,1975年5月,原河南省革委会文化局《关于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范围的通告》,规定重点保护区为四面城垣及城垣内外20米及商城东北部宫殿区,一般保护区为商城内外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和墓葬区。郑州市博物馆制作水泥保护标志17个,立于城垣区与宫殿区。1980年4月,郑州市《关于加强郑州商代城址保护工作的通告》。随后,郑州市管城区了《关于加强向阳区(管城区)所属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工作的通告》,完善了重点保护区内房屋维修管理办法,对缓解文物保护与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保护阶段——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1985~2000年)
主动保护阶段,文化保护工作者坚持在“不改变原状”的条件下保护城垣本体及相关历史环境的完整性、优化遗址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遏制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进行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等遗址保护模式的尝试,对遗址本体和重点遗迹等进行了局部保护,尝试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城市建设对文物本体及其背景环境的侵蚀。
此阶段,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郑州商城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遗址保护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与传统保护理念及模式的矛盾日益突显。面对城市规模扩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历史城区居民生产生活变化,以及风雨剥蚀、生物侵害等方面的冲击和影响,大遗址在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的蚕食、破坏下,日益衰败。大遗址被现代城市占压,而且建设规模持续膨胀;同时,大遗址的保护长期未能造福附近居民,大遗址内部环境持续恶化。然而这一时期,与旧城改造整体进展相对缓慢形成对比的是,由于缺乏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自觉,历史城区中的许多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民间建筑和部分文物古迹却因为容易拆除而被迅速地实施“改造”,特别是以改善交通为由对历史城区古代城墙的拆除、传统水系的填埋等相当普遍。
这一时期,针对郑州商城现状,文物保护工作者通过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遏制文化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1985年,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所成立,遗址的保护、管理、研究、规划进入有序阶段。东城垣城北路段城垣遗址建设成商代遗址考古发掘现场陈列室(即“隞墟博物馆”),立体展示历代城垣;西城垣遗址中段三角地公园,实施地上城垣保护,在广场树立大尺度青铜鼎复制品以展示商城青铜文化。为进一步强化遗址本体及其背景环境的保护,1989年,依照《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范围,划定的重点保护范围和一般保护范围。增加郑州商城城垣内(除宫殿区)和外城垣及其两侧50米内为一般保护范围,扩大了以前的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1990年12月,作为建设遗址公园模式的尝试,委托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制定《商城遗址东城垣(商城路两侧)保护方案》。同时,为了从整体上保护郑州商城整体布局和历史风貌,尝试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该方案的指导思想积极,这种大遗址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的设想目前还无先例,值得参考”, 1992年4月,国家文物局同意《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方案》。
为保护城垣遗址本体、优化遗址环境,具体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对不合理占压遗址的地上物实施拆迁。1992年5~8月,为实施郑州商城南城垣东段(紫荆山路以东)保护工程,拆除建筑110间2000余平方米,清运垃圾1.3万立方米。同时,填补城垣三处豁口。在国家文物局的帮助指导下,1992年9月至1994年8月,实施《郑州商城南城垣东段保护方案》第一期工程(即商都文化街项目)。至此,郑州商城主动保护走出了第一步。与此同时,东城垣商城路北段地上城垣也进行了环境治理,建成了商城遗址上第一个绿化景区。到2001年,通过三期拆迁工程,对东、南城垣重点保护区内郑州木器厂等20多家单位及近100户居民进行了商城保护规划实施以来最大的一次拆迁,郑州商城东城垣、北城垣紫荆山公园段、南城垣东段遗址保护范围内,先后建成了八个绿化景区。
为了增强历史城区的整体活力,保护城垣遗址的同时,保护与历史城区血脉相连的文物建筑和传统文化,保护历史城区的精神世界,1994年6月17日,郑州市政府成立“三景一线”(郑州商城遗址、城隍庙、文庙)指挥部,负责郑州商城区域内的拆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郑州城隍庙维修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和文明大成殿维修保护工程,保护了历史城区为数不多的 “历史文脉”。通过文物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三者对塑造郑州文化特色中的突出作用凸显。
1995年5月,原郑州市文化局召开郑州商文化博物苑论证会(暂定名“隞都园”), 博物苑拟建在郑州商城东南城垣内建设控制地带内。1995年,在南城垣东段(紫荆山路以东)外侧、东城垣商城路两侧进行了部分环境整治和商文化主题的展示。紫荆山公园改造工程,对公园用地内的两小段城垣墙体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展示。东大街东城门环境整治和商代文化主题广场建设。 1998年12月,完成了紫荆山路商城断面展示工程。至2001年,郑州商城城垣遗址公园东半部(紫荆山路以东)基本建成,并对外开放。
三、整体保护阶段——编制《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郑州商都遗址保护规划》及《郑州商代都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2001~2012年)
整体保护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文化遗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无论是在保护对象和范围方面,还是在保护手段和措施方面,“文化遗产”的概念都具有更为深刻、更为丰富的内涵。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群及周围历史环境,再到保护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而发展到保护完整的历史城市。历史城市的突出特征是其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具有完整的设计理念,具有完整的文化内涵,具有完整的人文环境。但是专一的文物保护工程很难与城市发展、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随着遗址特别是大遗址保护理念的发展,原来的保护理念、手段已不能适应大遗址保护的实际。因此,大遗址保护工作,“抓住最后的机会”,实施整体保护,发挥文化遗产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的作用, 以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公园建设为目标,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部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郑州商城遗址虽然较早制定了《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但由于各种原因,整体保护推进缓慢。长期以来,像郑州商城这样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工作处于较为被动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整体保护方面重视不够。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被人为地分割成单体遗址,使得对于它们的保护很难做到系统性和完整性。再者,文化遗产工作者专注的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对遏制文化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漠视了民众的文化权利,漠视了文化遗产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的巨大作用。
郑州商城遗址的规模特点决定了其保护利用与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具有直接的、显著的利益关联。制定《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并纳入郑州市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计划,使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统筹协调,才能实现郑州商城遗址价值的完整保护。2005年2月,在前期各层级规划基础上,形成《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规划》包括规划理念、规划定位、展示方法、景观布局等内容,较完整勾勒出郑州商城整体布局与风貌。2006年4月,国家文物局批准规划,并在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中立项。2008年,委托清华大学编制《郑州商代都城遗址总体保护规划》。2010年,国家文物局批准该规划。2010年10月,郑州商城公园被国家文物局列为全国首批23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之一。上个世纪90年代,郑州商城就开始了建设遗址公园的探索。1990~2008年,迄《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经《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至《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规划》,几经修改,规划目标一脉相承,贯穿着整体保护的思想。
为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历史街区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2004年2月,郑州市实施城隍庙文庙古建维修与恢复建设工程,城隍庙、文庙文物建筑本体及其背景环境得以保护恢复,城市“历史文脉”得以延续。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对不合理占压遗址的地上物实施拆迁。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在东大街两侧建成2.2万平方米的商都文化广场。2001~2003年,开展对商城东城垣本体的保护工作,在试点工程基础上对东城垣进行加固保护等。2003年,作为市政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对南城垣西段南大街两侧进行了环境整治和绿化建设,并复建了一段城垣。2003年6月,管城区政府开始拆除商城南城垣西段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部分违章建筑,修建了保护城垣的绿化景区。为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2004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郑州商城专题博物馆,展示商都厚重文化。2003年3月、7月,郑州市分别举办了“商都博物苑规划设计研讨会”与“商都博物苑规划设计论证会”,与会专家就商都博物苑规划理念、设计定位、表现手段等达成共识。在商都博物苑规划的基础上,2012年 6月,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举行奠基仪式。
一、从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必要性。我市生物物种资源较为稀缺,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活动造成了生物物种资源的进一步减少,而且随着一些外来物种的入侵,我市生物物种资源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具体保证。各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并重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可适时组织开展扑灭薇甘菊等有害入侵物种的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社会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的提高。
二、建立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规划局、农林渔业局、城管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市环保局负责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我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我市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及有关编目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农林渔业局、城管局等单位,委托生物物种科研技术部门开展具体调查及有关编目工作。有关调查及编目工作按上级要求必须于2005年5月完成,6月完成上报任务。
四、制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市环保局在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市规划局、农林渔业局等部门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研究,市发展改革局应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一并实施。
[中图分类号] R4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1(a)-0144-02
食管癌手术时间一般较长,加之手术室温度较低以及患者皮肤裸露、手术野开放时间较长、手术过程中使用冲洗液温度较低等原因,常导致患者出现术中或术后低体温,可引起较多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这对患者术后康复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探讨在食管癌根治术患者中使用保温护理干预对患者术中体温的影响,2010年1月―2013年1月,该研究对35例食管癌根治术患者实施保温护理干预,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在该院采用根治术治疗的食管癌患者7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5例。其中观察组男22例、女13例,年龄36~71岁,平均(51.13±6.26)岁。手术时间2~4 h,平均(3.14±0.26)h。对照组男21例、女14例,年龄35~72岁,平均(52.03±5.17)岁。手术时间2~4 h,平均(3.16±0.22)h。两组患者均采用静脉吸入复合麻醉,麻醉成功后,持续吸入安氟醚,间断给予维库溴铵。
1.2 护理方法
对照采用传统的护理措施,即开放手术室空调,保持手术室温度在26 ℃左右等;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保温护理干预。
1.2.1 手术台加热 手术前约1 h开始使用控温毯对手术台进行加温,术中维持在30 ℃[1]。
1.2.2 缩短暴露时间 消毒、铺巾等时要操作熟练,缩短患者暴露时间;同时在术前制定手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尽量减少患者暴露时间。
1.2.3 减少暴露部位 手术过程中尽可能覆盖患者手术以外部位,冬季可适当加盖被巾厚度。这样可减少皮肤散热。
1.2.4 液体加热 术中患者输入的液体,除特殊要求外,输入前约1 h均置于42 ℃的保温箱中,液体输入过程中均用输液加温器加温;对手术野进行冲洗时使用使用38 ℃热盐水,使用38 ℃热盐水纱布进行擦拭或保护、止血等[2]。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5.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分析,计量资料比较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体温比较
观察组手术过程中体温相对稳定,各时段体温变化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患者各时段体温变化较大,开胸腹后体温下降明显,手术结束后离开手术室时体温与入室及麻醉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患者体温变化比较[℃,(x±s)]
2.2 两组患者低体温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发生低体温反应8例,发生率22.86%;对照组发生22例,发生率62.85%,组间比较χ2=11.433,P=0.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