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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除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各类经营违章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安定稳定局面。
二、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安全监管工作方式,严把“三关一监督”关。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道路运输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我区道路运输生产形势安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运输管理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督导货运企业认真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健全企业组织机构,配足安全保障人员与车技管理人员,确保生产安全。
2、规范货运企业GPS监控制度,有效对货运车辆进行监控,及时查纠违法违章运输。
3、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检查,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二查从事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品运输标志,并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好汽车客运站、农村客运企业、出租车等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生产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强化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安全生产能力。
2、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驾驶员“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应急处理技能和心理素质的实用培训。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整顿出租车三乱、拒载、不文明服务等行为。
3、加强客运站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检查车辆日趟检制度执行情况和危险品检查制度、出站反超载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经营、客运车辆的管理。完善客运车辆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月日一月31日)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动员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全面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条件的企业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到整治现场作深度报道,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一11月30日)
1、严格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运输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的,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重点整治。
3、严把运输业户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形成严管态势。
4、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在企业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1、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状况,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给予推广交流,并及时上报。
3、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或整治管理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意义及专项整治的目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取缔。
(四)抓好监管,严格执法。要抓好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打击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的工作新机制,清除盲点、克服弱点。着重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规范,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布置,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成立了*县交通局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6月14日,我局组织县运政所、地方段行政执法人员,到中心花园设置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台。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运政所深入各乡镇及人员较集中的车站、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形成反恐和治理隐患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此次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光碟10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最关心的问题200余人,出动宣传车25台次,宣传人员60人次。
三、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运政所为认真吸取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局,全面分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确定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检查了客运站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源头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对客运站履行报班、查验、放行、三品查堵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动态监管,上路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证件、人员资质情况;三是检查二类维修企业,清理维修档案的建立健全、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用电、防火进行检查。整个“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到辖区内各客货运、维修业检查6次,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巩固。
地方段按照年初与各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随时管理抽查、层层地落实、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地方段对管养的农村公路共进行专项安全检查8次,出动检查车67车次,检查人员335人次,设置规范警示标志134块,绘制警示图片8幅;设置险情标志81处(用花杆、土堆、石堆),绘制险情标志图片81幅。
四、加大工作力度,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八次例会精神,结合公安部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活动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要求,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平安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从即日起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对国务院、省政府“”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八次例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当前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及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情况。
3、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情况。
4、各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卧铺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专门安全机构、人员设置情况;企业交通安全机制建立和制度落实情况。
5、公安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交通部门对“两防”专项整治情况。
6、全市旅游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是清理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资质、包车牌证发放、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运输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运营和旅游公司雇佣外省、市客运车辆问题。
7、运输企业10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运行路线、班次审批情况;发车时间调整、中短途接驳运输、驾驶人配置和落地休息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运行问题。
8、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评审和验收工作落实情况;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住建部门对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9、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教育部门对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对农村地区学生接送车辆调研和经费保障情况。
10、交通安全服务站工作情况,重点是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登记检查情况。
11、安监、监察、公安、交通运输、工会等部门对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案倒查情况。
12、各乡(镇、办事处)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情况,加大对禁止“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和曝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等宣传工作情况。
13、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与运输企业牵手,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14、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与运输企业牵手,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清理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的驾驶人培训和抄告情况。
15、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和相关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16、公安交警部门对客、货运驾驶人进行属地管理情况;对在本地从事客货运的异地驾驶人登记、教育服务管理情况。
17、各乡(镇)恶劣天气预警制度建立完善和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汛期除险加固、防范自然灾害情况。
18、文明办、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农机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牵手平安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情况。
二、督查方式
各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所负责的乡(镇、办事处)或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要切实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三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十”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督导检查组有权督办、催办或在一定范围内对被督导检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和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清理排查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摸排。一是摸清底数。交警部门要立即对辖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检验、审验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辖区中队及民警。二是建立台帐。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单位、企业、车辆、人员基本信息,重新核对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落实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逐车排查车辆状态及未审验的原因。对于逾期未审验和未提交体检证明的驾驶人,要逐人查询驾驶证状态,核对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查明未检、未审原因,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提高工作针对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是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市“营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营运驾驶人退出制度”。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包括站场经营者,下同)、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道路运输质量信誉及源头治理档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对安装和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强化校车管理。完成对校车使用单位、运营单位,专用校车、过渡时期的非专用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的排查摸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月日之前申请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资格。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督促各镇政府、办事处、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一是全面落实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及驾驶人审验工作,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严格把关。二是督促车辆所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大中型客货车检验、驾驶人审验工作及事故、违法、记分的清理工作,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人管理档案。三是每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清查,对未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记分,逾期未审验、换证,机动车临近检验期限以及逾期未检重点车辆,要通过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参加审验、换证、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使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100%,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加大对重点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把检查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驾驶资格情况作为路面执勤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和发证地车辆管理所。对发现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二是每月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监管。一是规范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关。对客运、货运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资质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营运资质。二是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二客一危”车辆(即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要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四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五是严格落实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对新聘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审查,不得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督促企业每月将聘用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重点车辆要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车辆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二是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发生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联合监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责任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发〔〕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考核问责工作的意见》(厅字〔〕33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5、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一是加强中小学校车及过渡时期非专用校车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定期教育制度。二是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三是督促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四是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校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五是月底前完成全市在用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审核、申报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组织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过渡时期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月日起,对驾驶人不符合条件和校车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将符合条件的校车及驾驶人及时建立台账,抄送公安、交通部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市政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测评组,对照工作目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加强协调配合。每月召开一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题会议,加强协作沟通,强化工作联动,搞好配合衔接,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及时报告或通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