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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分析;发展构想
Abstract:Openinganddevelopingthefinancialmarket,especiallythestockmarketwillplayaveryimportantroleinthereformofthecityeconomicsystemandthedevelopmentofthesocialistmarketeconomicsystem.Inthepastfewyears,stockmarkethasbeendevelopingvigorouslyinChina,butmanyproblemsareexposedinthecourseofitsdevelopmentbecauseoflatestarting.Thispaperlaysaspecialemphasisontheanalysisofthecurrentsituationsandmainproblemsofstockmarket,onthebasisofwhichthispapersuggeststhedevelopingpatternsofstockmarketinChina.
Keywords:stockmarket;analysisofcurrentsituation;developingpattern
1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而1997年已达到2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下,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实现股市的扩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而目前有些股份公司上市后不思进取,“穿新鞋,走老路”,把股市看作“圈钱”场所,效益下降甚至亏损。1997年有11.8%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小于0.05元,如此低的回报会打击股民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股市的扩容。因此,建议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应给予警告、停牌直至摘牌,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2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居民、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不同投资与筹资需求,在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组合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门类齐全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特别是可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证券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可转换债券是具有双重身份的证券,它首先作为一种债券,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能以一定条件换成股票,兼备了债券和股权证两种证券的性质。可转换债券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它对活跃证券市场的特殊作用与独特地位是其它证券品种无法替代的。应该说,可转换债券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更大的激活作用,可以丰富证券品种,扼制过度投机。除可转换债券外,还可考虑进一步发展期货、认股权证等其它金融衍生工具。因为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价格风险将会突出,必然要求金融市场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价格发现机制,而传统金融工具难以完成,只有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才可达到转移风险、重新分配的目的,进而满足市场需要。衍生金融工具还能促进相关基础市场的流动性,形成均衡价格,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在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时应立足国情,着重发展以规避风险和保值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要做到立法与监管先行,对于投机性过强的诸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可暂缓发展。版权所有
2.3大力发展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
发展投资基金,增加机构投资者是改善当前投资主体结构失衡、提高市场活动水平、使资本市场逐步趋于规范的重要措施。这对于扩大证券市场规模、强化投资功能、减少投机性和盲目性,使我国股市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1)扩大投资基金的发行数量。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仅一百多亿元,在股市中所占比例还很小,远不能起到稳定股市、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高达近5万亿元,如果有10%用于基金投资,就会给证券市场注入近5000亿元的资金,这将极大缓解股市的扩容压力,又能化解一部分银行风险,可谓一举两得。同时,投资于基金的风险较股票小,收益又较债券高,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工具。
2)增加投资基金的种类。在今后基金的发行中,可以开设多种不同投资方向、不同投资风险的基金品种。例如,可设立企业重组基金为企业重组提供资金支持,也可设立专门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基金来支持国家产业政策,还可设立在债券与股票市场有不同投资比例要求的基金。这样可以使广大投资者根据自身喜好,选择不同风险基金,从而大力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
3)逐步发展其它机构投资者。目前可对保险公司开展证券投资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养老基金等进行证券投资,以起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2.4逐步解决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
国有股上市流通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第一,国有股作为股份资金本身就要求具有资本的流动性,这是市场条件下进行资源配置的基础。第二,国家作为国有股的股东常常因为需要调节财政收支平衡或调整产业结构而收回投资,可是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以上目标就无法实现。有人认为国家股上市流通,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资产与资金只是形态上的改变,不存在流失问题,资产不流动、不能发挥效益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此外,国家也需要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来回避或降低投资风险。第三,国有股上市流通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当前国有股上市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1)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这种方式可以满足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改组的需要,同时由于未与A股、个股并轨流通,也不会对A股、个股市场形成直接冲击。将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还可使国企间的收购、兼并等重组活动公开化、市场化,促进国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自觉努力增强竞争力,加快国企改革步伐。
2)国有股与A股个股合并流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额来对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进行缩股,从而大大缩小上市公司中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的规模,以便在缩股后分阶段上市,这样可以大大减小对个股的冲击,同时也不会对新股发行造成过大压力。否则按现在的路走下去,每上市100亿新股,市场的总面值就会增加400亿,这样,矛盾的累积会越来越多,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大的变化,股市就会有崩盘的危险。
2.5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高度信用化的市场,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各交易环节严格按法规操作,才能保证交易活动的安全和可靠,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证券交易风险,使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应尽快制定《证券法》及与其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使证券交易活动的各环节有法可依。同时在法规制定后,严格贯彻执行,加大监管力度,对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活动,一定要严肃查处,对那些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从事严重证券交易违法活动的当事人要给予坚决打击,使我国证券市场尽快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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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券市场 监管 现状 发展趋势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一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二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四是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2.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
3.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
第一,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基本的外部环境,即已上市的或将要上市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主体,它们不能仅仅将证券市场作为融资的工具。由于证券监管机构没有合法的理由介入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因此依靠证券监管机构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现实。
第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回归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立场。证券监管机构发展市场的职能应该限于宏观层面,而微观层面的职能必须剥离,这样才能使投资者保护职能真正得以发挥。其发展市场的微观层面职能则交由证券交易所通过合约和自律规则行使。
第三,必须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合理确认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使证券监管机构切实履行公共管理职责。
第四,必须确立合理的证券监管机构内部组织架构。我国受制于宪法,无法赋予证券监管机构更大的独立性。但是,证券监管机构实行真正意义的委员会制是可行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委员会制。
第五,明确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律关系。新《证券法》对于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划分仍然是不合理的,没有对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给予合理的确认。应当把交易所定位为法人企业性质或者第三部门,并推动证券交易所之间展开竞争。
第六,推动立法和司法的发展。完善的法律、相对“积极”的司法有助于证券市场纠纷的解决,减轻证券监管机构的压力。
总之,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国家为实现其效用最大化,比较该制度安排的收益与成本后,从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选出来的,其实质是解决渐进改革中出现的新的制度不平衡。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较,中国证券市场具有外生性,这种外生性证券市场存在制度缺陷。中国证券市场是渐进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存在的问题是改革过程中不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证券市场“泡沫”机制所产生的风险,使得中国的证券市场极为复杂,实施监管的难度很大。中国证券市场主要功能是“为国有经济融资”服务,并进一步分析得出“为国有经济融资”与“证券市场风险控制”间的矛盾具有不可克服性,从而得出证券市场的监管困境根源在于其制度缺陷,所谓的监管失措只是监管当局的无奈之举。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不能单纯的依靠“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水平”来解决。在转轨经济中,监管当局是有所作为的,可以在证券市场的制度重建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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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关键词] 房地产 房地产证券化 金融创新 专业人才
房地产证券化,是指将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证券投资形式,使投资者与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转变为有价证券的股权和债权。房地产证券化对于稳定房地产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合我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推进房地产证券化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政府介入,促进银行转换经营方式,推行金融创新
尽管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持续升温,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但我国金融机构对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压力并不大。这是由于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主要取决于贷款银行贷款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大小。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可见,作为金融企业,没有利润的吸引,金融创新的动力就显得不足。另外,由于我国居民储蓄率较高,且中长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较大,我国的商业银行并不担心资金来源和流动性问题,因此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压力也不大。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正面临着系统风险不断增大的压力,通过房地产证券化,能够推动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将有效的发挥房地产市场分散资本市场系统风险的功能,对于稳定房地产业自身也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政府应该适时介入,为投资者创造机会,促使商业银行加快转制步伐,推行金融创新,鼓励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种中外金融机构参与证券化资产的交易,尽量减轻从事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机构的税收负担以减少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
二、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共同推动立法机构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有效性须由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而且房地产证券化涉及的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也需要以相应的法律为标准。虽然我国目前有关证券交易的法律法规己基本完成,但由于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于建立和完善。
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应共同推动立法机构加快步伐及时出台适应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出台《房地产证券交易法》、《房地产信托法》、《担保法》、《房地产保险法》、《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制定《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规;对抵押资产债券的发行问题、注意事项,以及债券在证券市场的交易等情况做出法律和制度上的规定,如在《商业银行法》、《会计法》中增加相应的资产出售或转移的有关条款等。同时,完善有关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评估条例》、《证券法》等;完善证券监管体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房地产证券化法律法规。
三、继续深化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优化房地产证券化的外部环境
一要优化金融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养房地产交易的一、二级市场。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要求发展二级市场,因为二级市场能解决一级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信贷集中性等主要矛盾;二级市场的出现又促进了一级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不够发达,主要是因为我国长期实行的福利分房制度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发展,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决定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贷款机构呈现单一化。因此,需要培育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构建一个房地产金融体系,包括:组建专门的住房银行,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筹建房地产投资信托银行等机构。
二要优化服务环境。目前,我国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不发达,已经成为制约一级抵押市场的重要因素,更无法满足二级市场的要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工程,其良好的运作体系是依赖于一个高度发达,运作有序的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而这两者目前在中国的发展都不完善。因此,要积极创设新的中介机构,包括对抵押人资信调查的征信机构、处置抵押品的机构,以及对房地产抵押证券信用评级的资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
三要优化市场环境。作为基础条件的房地产市场是保证交易标的合法性的关键,也是购买产权清晰房屋的保证。我国城镇现存住房产权格局中,房地产市场上的房屋产权仍处于不完整状态,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前提便是清晰产权界定。因此必须加快房地产产权制度改革,比如通过住房货币化的推进,建立明晰、准确的住房产权结构,使房地产的权益分割成为可能。
四、培养和储备房地产证券化的专业人才
房地产证券化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极强的新型融资方式,它涉及专业领域包括金融、证券、法律、信托、地产、评估、保险等多方面,需要一大批既有理论基础知识,又有实践操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现行教育模式培养出的人才,往往是基础薄弱,专业口径狭窄,加之受人才流动机制的限制,目前我国现有的金融人才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房地产证券化的要求。因此急需建立一支既精通金融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如:通过在职培训,选派优秀人员出国进修,委托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高薪聘请高级专家等方式,储备、培养和壮大房地产证券化的人才队伍。此外,还要积极培育一支证券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服务性人才的队伍。
参考文献:
[1]文时萍:房地产证券化创新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及其启示[J].证券市场导报,2004,(5)
[关键词]证券公司 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 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一是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要对研究部门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力量对一个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要把研究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不是把研究部门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只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意识到研究的重要性并将研究部门的地位提升时,研究力量对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体现。此外,应该考虑适当提高研究人员的薪酬水平,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也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针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上,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要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增加证券公司的创新力。证券公司从高管到员工都要意识到,要想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增强这种危机意识,把创新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随着外资券商的进入,中国券商传统的业务收入将出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这就需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利用目前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支持,在创新业务上多下功夫,这样才可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像QDII之类的业务,中国部分券商已经拿出自己成熟的投资方案,这就需要证券公司的员工不要将目光仅局限于当前的国内市场,还要重视对国际证券市场的研究,学会用全球性的眼光来看待整个资本市场。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明确证券公司的服务特点,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自己的品牌。其次,要尽快完成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品牌的过程。其次,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同思想平台上发展。第三要通过制度与规则的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步变成员工的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公司员工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陈鑫. 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关键词:中国证券市场;现状;问题;对策
1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1.1规模显著扩大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具体来看,主要表现有:不少境外投资者也纷纷转移资金到中国,并对中国的证券进行投资。尤其是当前,我国已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力图将外拓投资者的市场占比由4%提升到15%;为了更好地参与中国证券市场,减少证券投资风险,越来越多境外券商开始在中国投资设立专门管理境内投资的分支机构,从而使得中国证券市场与境外证券市场逐渐接轨;国内不少实力雄厚的企业已设立了境外分支投资机构等。据相关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迄今为止,深沪两地上市企业已高达2400多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已超过2万亿元,且扩大趋势显著。
1.2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我国证券市场在道路上遭遇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危机。这主要受竞争格局影响。其具体表现有:各国投资者开始立足全球发展的角度评价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投资价值,不同行业投资者也开始评估投资效益,致使各国证券市场积极开发“亮点”吸引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实力强盛的企业纷纷“移居”海外,并在海外上市;据统计,2013年共有83家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完成IPO,合计融资约1199.56亿元,IPO数量与融资额同比分别上涨40.68%与91.74%;我国通讯设备、电子交易系统等投资价值较高的行业发展速度比发达国家落后,使得国内外投资者倾向于投资境外发达证券市场,其中,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网易、搜狐等公司是典型代表;大型跨国企业上市融资已成为证券市场的常态,加之大型跨国企业的融资可为证券市场带来巨大收益,促使各国证券市场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类企业。由此,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挑战。
2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2.1投资品种单一化
纵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至A股、B股、H股和N股正式在市场推行并执行现货交易后,我国证券市场就再未出现备受投资者青睐的投资股票品种。在这种投资品种单一化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往会将投资聚焦点转移到境外证券市场,尤其是在境外市场实行债权转换的优势下。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缺失,投资者的规模无法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发展速度也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
2.2上市企业质量较差
上市企业质量是衡量证券市场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上市企业质量都还相对较差。其最突出的表现为:上市企业的平均盈利能力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利润收益水平也呈现下滑态势;不少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逐渐下降,亏损面进一步增加;新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减少等。基于这种境况,我国上市企业难以凭借良好的经营状况吸引大量境外资本。对于境外资本而言,若想取得盈利,必须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上市企业,亦或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国内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尽管在短时间内,不少投机资本倾向于投资经营业绩较差的国内上市企业,但投资长期无法取得盈利后也会出现明显的资金抽逃情况。此科技创业月刊2016年第9期时,国内证券市场将遭遇重大冲击,证券市场化国际道路也越来越艰辛。
2.3市场操作不规范
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无法快速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证券市场操作不规范有关。证券市场操作不规范主要是指入市资金并未根据合法制度流入市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大量以不透明方式进入股市的资金,这些资金无法真正得到有效监管。由于企业资金是不合规流入的,因而其无需进行信息披露,甚至无需申请规范账户与制作会计记录。不少上市企业甚至不顾招股书规定随意将现有的资金转移到股市当中。除此之外,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明显的非正规证券募集现象。其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以改制为名向企业员工进行股份私募;私募基金开始介入证券市场;证券黑市层出不穷。这些行为,都拖累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进程。
2.4证券商实力薄弱
相比境外证券商,我国证券商占有熟悉市场、政府支持等优势,但其实力依旧较薄弱,缺乏与境外证券商相竞争的实力。其具体表现为:中国证券商缺乏财政顾问、资产重组等优势,无法培养对外竞争力;我国证券商实力弱,无法为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导致部分熟悉市场运作、社交能力强的高端人才被外国证券商以高薪等方式“挖走”;中国证券商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对抗证券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以至于其无法与国外证券商在同一国际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同时,我国大部分证券商都明显缺乏技术抗衡意识,未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投入较大的精力,致使发展机会被白白浪费。
2.5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立法机构已针对证券市场的操作问题出台了相关的《证券法》,但该法案却未做好细则说明,无法真正提高市场的监管力度,致使行政干预色彩越来越浓厚。此外,我国证券服务业还存在较多问题,各种法律服务与证券法律事务量出现明显的不对称现象。而在财会制度方面,我国依旧采取传统的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服务,而未及时跟进国际通信会计准则,关注财务资料,分析财务状况,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周全的服务。再者,我国证券市场也未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评价制度等。因而,我国证券市场道路缺乏法律法规支持。
3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对策
3.1推动投资品种多元化
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以股票为主,形成的价格机制也不具备合理性,投资者更无法从中选择自己想要投资的证券品种。基于这个现状,中国证券市场应积极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特别是可转换证券的企业债券,以增加投资品种。同时,积极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构建灵活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和期货期权品种;大力发展投资基金,以满足投机投资者需要。从某种程度上看,发展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引进海外资本及国际间接投资资金,还有利于催动国际证券资本进入中国证券市场,大大推进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多元化。
3.2优化上市企业的治理机制
上市企业质量间接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进程。因而要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实现,必须要全面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对此,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优化措施,完善企业的治理机制。具体而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消除国有股限制,提高法人股上市流通效率。特别是要消除国有股严重的“虚位”状况,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在企业落实培训机制,积极培养机构投资者,限制小股东的外在性;除此之外,企业必须要定期严格审查企业已上市的股票,并掌握股票的流动方向。同时,要消除分配指标及以指标为基础实现上市的做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推动上市企业构建新市场,实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3.3促进市场发展的规范化
国民经济蓬勃发展,推动国内证券市场日益扩大,证券监管也越来越完善。然而,要促进市场发展的规范化,还需要在现有证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发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实时监管证券市场,重点分析监管现状与存在问题,采取合理措施解决问题;把握不明资金流入市场的情况,调整监管思路与监管模式,并由此制定合理科学的监管措施,强化经营规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打击证券黑市、私募基金等行为,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增强竞争优势。此外,改变传统的“一次性入门资格监管”,转变成持续性的行为规范监管,即定期调查企业的产权关系、政企关系、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积极消除投资者的入门资格偏见,适当引入产权清晰的民营企业等,并鼓励他们积极上市交易。同时,针对投资者利益保障需要出台相关的监管举措。
3.4培养专业人才增强券商实力
全面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券商实力。对此,证券商应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具体来看,主要有:引进证券职业人才,尤其是经验丰富的金融分析人才;与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构建证券人才培训基地,纳入股票人才、期货人才、数学人才、计算机人才共同参与培训,从而引进专业从业人才;在聘请人才时,要先对其进行专业考试,待其考试通过后为其颁发相关上岗证书,再筛选优秀的人才进入券商企业,为证券市场发展服务。此外,券商还可与国际券商达成长期人才互动合作关系,并进行高素质人才交换,从而全面提高双方人才队伍的整体素养。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为证券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如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提供适度优惠等,使证券人才愿意更努力地吸纳更丰富的知识,赢取更丰厚的薪酬。
3.5完善中国证券法规制度
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秩序,还有利于保障投资者与上市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立法机构要积极健全证券法规;构建并完善券商注册相关制度;完善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确定证券市场机制及其交易席位,以限制券商数量急剧上涨;构建证券发行与企业上市相互分离的法律制度;构建违法追责制度及赔偿制度,使违法者能取得教训;转变现行的证券发行指标和上市标准,以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为基础制定与市场相适应的上市标准与上市条件,尽可能从源头上规避上市分配不公平现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证券部门还可适当扩大证券律师团队规模,加大证券市场制度完善力度。
4结语
证券市场是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要想完善,并非易事。古语有云:“不扫门前雪,何以扫天下”。因此,在实现国内证券市场的道路上,必须要先挖掘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着手解决问题,才能使中国证券市场得以稳步、健康的发展。
作者:李慧 郑权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