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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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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细则范文第1篇

教学常规工作,是衡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突出内容。为了使我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结合县局2020—2021学年教研方案,特拟定我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并力求做到执行“严”、突出“细”、注重“实”、落实“恒”,把常规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抓好常规工作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具体内容如下:

【备课】要求认真钻研教材,了解学情,制定好学期计划一份,并按单元制定好完备的单元计划。提前备课1—3节,要求栏目齐全,体现学生活动和学习方法,注重练习设计,勤于课后反思。单元检测一、二年级每次记两课时,三至六年级每次记4课时,作文指导课记3课时。复习课可以2课时备一节课。担任两科以上(语文、数学、英语)可以精备语文或数学中的一科,其它学科写简案或备课本或练习设计。

【上课】提前3分钟在教室门前候课,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尊重关爱学生,营造愉悦的课堂氛围,仪态端庄,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工作,正确处理课堂预设和生成之间的关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尽量保证学生课堂练习的时间,达到“堂堂清,日日清”的教学效果。

【作业】作业的布置要符合教学的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难易适度,分量适度,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四五六年级可布置一定量的家庭作业。作业的批改做到课堂作业本全批全改,重视培养学生订正的习惯,家庭作业教师批改和讲评相结合。在批改过程中注重文字、符号、图案的激励作用,以批改促进作业质量提高。

【辅导】做好“培优辅差”的辅导工作,对成绩好的学生和能力强的学生进行引领辅导,激发他们自我发展、自我提升的兴趣。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饱含深情对待,不抛弃,不放弃。教师要根据所教班级的实际情况,在学期初拟定好学困生辅导计划和名单,备有学困生辅导记录本和自编辅导题。对“学困生”的辅导要做到三个“优先”:课堂提问优先,面批作业优先,课后辅导优先。

【考查】各年级根据学生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的考查,注重笔试和口试的相结合,并注重学生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的考查,期中期末的笔试考查,要从学习态度,进步情况,知识掌握等多方面去更全面地考查学生,使每一次的考查成为师生丰收的美好图景。在考查中,要特别关注那些学习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他们帮助,树立他们的信心,真正从心理上和学习上对他们做到双辅导。

具体学科常规数量如下表:

学科

备课(节)

课堂作业(次)

辅导记录(次)

语文

每周6节(除预备周和节假日),教学反思每周1次

每周6次(除预备周和节假日),批改记录每周1次

每周1次

数学

一至四年级每周4节,五六年级每周5节,(除预备周和节假日),教学反思每周1次

一至四年级每周4次,五六年级每周5次,(除预备周和节假日),批改记录每周1次

每周1次

英语

一学期36节,教学反思每周1次

一学期36次,批改记录每周1次

每周1次

【教研活动及教学评议】各校教研组要在学期初拟定好教研计划,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为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好教研活动。教师要自觉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积极参加本校和中心小学的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要积极听课互学、反思,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反思评议。未任语文、数学和英语课的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课题研究】各校教研组要积极发现教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提炼总结,上升成研究的课题。学校要鼓励教师们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积极进行课堂研究。

常规工作意在平常,行在日常,重在检查,各校教导处每学期定期检查2次,不定期检查不少于5次,且有记录、评价和整改措施,中心小学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学校管理细则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学校管理细则范文第3篇

管理人员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月考核(占70%)二是学年末考核(占30%)。全年以10个月计。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学月岗位管理职责考核(70%)

1、考核形式

中心校行政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计算方式:

学月岗位津贴=岗位津贴×70%×学月考核得分÷100(说明:得分在60分以下不发给学月岗位津贴。)

2、考核内容与分值:

(1)、遵守师德规范,工作认真主动,热心为一线教师和学生服务。(10分)

(2)、大局意识强,配合校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包括临时性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10分)

(3)、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村小校长能根据中心校各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学校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查计划、记录,10分)

(4)、民主意识强,办事讲实效,能主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民意调查一次扣一分,10分。)

(5)、以身作则,责任意识强,敢说敢做敢担。出现一次责任事故扣2—8分。(民意调查。10分)

(6)、认真将自己负责、分管的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出满勤。(13分)

(7)、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平时检查、教师反映,一次扣一分。10分)

(8)、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平时检查。10分)

(9)、带头做好行政值日工作和节假日值班活动,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好每天行政值日记载,缺一次扣1分。(12分)

(10)村小校长认真管理本校各项事务;基点校校长积极带领和参与本片村小及本校的管理;中心校行政管理人员积极带领和参与所包村小及中心校所包年级的管理;及时发现、解决、上报本校、本片、所包村小、所包年级存在的问题(5分)。

二、学年末岗位管理职责考核(30%)

1、考核形式

中心校行政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计算方式:

学年末岗位津贴=岗位津贴×30%×学年末考核得分÷100

学年末考核得分结果及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100分)、合格(70分—84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档次的绩效工资。(说明: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发给学年末岗位津贴。)

考核内容与分值: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无安全责任事故。(20分)

团结协作,尊重集体,互助共进,共创和谐。(10分)

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10分)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10分)

认真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20分)

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情况。(10分)

做好假期值班活动,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10分)

期末认真写好工作总结,做好档案整理,假期做好校产管理。(10分)

说明:

A、在师德师风方面,本校教师有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校长扣除学年末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

B、学校发生一起严重责任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校长、分管领导各扣学年末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周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校长、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各扣学年末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

三、一票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事项之一者,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1)因工作不力,政令不通,造成不良影响者。

学校管理细则范文第4篇

小学二年级班级管理量化细则一一、 各班各项工作为100分

(一) 文明礼仪(40分)

A纪律(20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

2、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3、违反课堂纪律 ,扣班级量化分2分。

4、打架斗殴,故意伤人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骂人每人次扣2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喝酒,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6、传阅不健康书籍、不利学习书刊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

7、私自使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等恶意制造安全隐患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

B公共财物(20分)

1、教室门窗玻璃完好,台凳课桌椅无损,无涂改张贴痕迹,否则扣2分。(并负责恢复原貌)

2、攀折花草树木、肆意践踏校园绿化地,一旦发现每次扣2分。

3、放学后关闭所有电器,(电灯、电扇等)关闭门窗。发现一次量化扣3分。

4、爱护校园内的其他公物,盗窃他人财物、恶意破坏公共财物者,除原价赔偿外,每人次扣量化分3分。

(二)卫生(40分)

A卫生区(20分)

1、卫生区未打扫扣2分,虽打扫但未清理垃圾或不彻底的扣1分。

2、不彻底或脏扣2分。

B教室(20分)

3、教室内门窗有尘土、污垢扣1分,教室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课桌椅(凳)混乱扣1分 。地面不干净扣2分,墙贴物不干净扣2分,个人衣服手脸不干净每人次扣1分。

(三)集体活动(20分)

A两操(10分)

1、无故不上课间操的班级扣2分。

2、每少1人参加扣1分。(急病、请假除外)

B其它活动(10分)

1、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1分。(病假除外)

2、集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每人次扣2分。

二、加分

1、参加学校活动受到学校表彰,每人次加1-5分。

2、参加各种活动受到上级表彰每人次加5-10分。

三、以上各项得分,由班主任和值日学生监督评定。

小学二年级班级管理量化细则二从这星期开始我们二年级对每个学生在校的所有情况按照细则逐一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考评,今天我们年级组的会议主要是针对学生的量化管理细则进行了一些讨论。下面就班主任南海英老师为班级管理制定的一些量化细则给各位家长通报如下:

为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形成尊师守纪、文明向上的班集体,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按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以及《三好学生评价标准》,结合我班实际情况,制定班级管理量化细则。

有关说明:

1、 品行起始分为30分,每周结分一次,计算总分。对结分在班级前5名的同学予以一定的奖励;每次考评后前进10名者不论人数的多少,和前5名同学享有同等奖励。

2、班干部犯错,扣分一律乘2。

一、 扣分项目:

第一章 作业:

1、 作业未做,扣3分。

2、 迟交、忘带、漏写、记错作业,扣2分。

3、 因作业质量不好,被任课老师查询,扣1分。

4、 不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预习任务的,或在课堂上不带齐书、学习用具的,扣3分。

第二章 纪律:

1、 升旗、课间操和其他集会做到快、静、齐,如果哪个同学站队时违反以上两点一项各扣2分。

2、 无故迟到每人次扣1分,以后每次迟到扣2分。

3、 在校内不佩戴红领巾在胸前,一人一次扣1分。

4、 教室内外大声喧哗、课间追逐打闹的分别扣2分。

5、 上课铃声落,没进教室的口1分,在室内没做好准备的口1分;不能做到快、静、齐的口5分。

6、 上课不认真听讲,小声说话,做小动作,经常开小差或插嘴,扣1分;受到老师点名批评的口2分。

7、 自习违反纪律、不认真完成作业的按照情节轻重扣1分至10分,不听从班干部管教的每次扣5分。

8、 损坏学校花木、各类设施扣2分,然后按价赔偿。

9、 故意拿走别人的东西,扣10分。

第三章 两操:

1、 眼保健操不做的扣2分,不认真的扣1分。

2、 课间操无故不上的,每次扣2分,不认真的扣1分。

3、 升旗仪式讲话中态度不端正、说话、出列的给班级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第四章 卫生:

1、 值日生要认真做好区域卫生,每天坚持三扫,对不认真做或做得不干净的一次扣2分。

2、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就扣责任人2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2分。

3、 课桌周围明显有垃圾者,扣2分/次,课桌里特别脏乱者另加口2分/次。

4、 随地扔垃圾或把垃圾扔在垃圾桶外,扣2分。

5、 有吃手或其他不卫生物品的一次扣2分。

6、 劳动时无故缺席,扣5分。

第五章 文明监督:

1、 在校内随地扔瓜果壳、纸屑、包装袋等,一次扣1分,经常指出后不及时改正且态度恶劣者扣2分。

2、 说脏话、骂人每次扣1分,打架斗殴每人扣5分,并送政教处处理。

3、 把不让带来的书籍、杂志、玩具等带到学校,每次扣1分。

4、 对老师没有礼貌,扣3分。

5、 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安全及同学安全的扣10分。

二、 加分标准:

1、 考试成绩比上一次高出5分以上,加2分;高出10分的加4分。上次考试不及格,这次考试及格,加2分。

2、 课堂表现突出或进步明显,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加2分。

3、 好人好事(含拾金不昧的)班级表扬的加3分,在政教处记载的加7分,受学校公开表扬的加10分,受校级以上部门表扬的加30分。

4、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加5分,连续两周未被扣分者加10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加20分。

5、 单科测验成绩达卷面分数90%、80%以上者,分别加5、4分。得第一名者另加5分;地满分者另加10分。

6、 课堂上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每节课都举手并且回答的加2分。

7、 每周作业质量好,够5个5+者,无缺交、迟交者加5分。

以上是南老师不辞辛苦为本班所制定的一些量化管理细则。因为刚开始做此项工作,学生的变化这一周还不十分明显,在会上要求我们的老师认真按照南老师制定的细则,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考评。我们总在想法设法地去做此项工作,目的就是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成为懂礼貌、爱劳动、爱学习、勤帮人的好学生。为此,我也希望我们家长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家里加强各个方面的教育与培养,另外平时我们家长千万要注意在学生面前的一些言行,因为你们的一些言行会直接影响着你的孩子,这个时期的孩子可塑性非常强,我们在学生面前要有一个良好的形象,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学习氛围。我相信我们家校同一个共识那就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吧!

小学二年级班级管理量化细则三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培养同学们的班级荣誉感,提高班级凝聚力,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及《开发区小学学生在校一日细则》等,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期末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思想鉴定依据,促进全班学生思想、行为、纪律、安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细则

包括:学习、出勤、值日、纪律、仪表、卫生、活动、课间操、集会等。由各小组小组长考核,同学监督,班主任抽查,对同学一一打分,每周公布。

(一)、加分

在校综合表现:

1、作业质量好,够5个100,无缺交、迟交者加3分。

2、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声音洪亮,表情丰富,在同学们肯定的情况下每次加1分。

4、每周作业按时完成者每次加1分。

5、平日表现明显进步者加2分。

6、受到老师当堂表扬者一次加1分。

7、主动为班级做贡献者一次加1分。

8、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一次加5分。

9、 考试成绩比上一次高出5分以上,加2分;高出10分的加4分。上次考试不及格,这次考试及格,加2分。

10、 好人好事(含拾金不昧的)表扬的加1分,受学校公开表扬的加3分。

11、 测验成绩得第一名者另加5分;第二名加4分,以此类推。

12、 课堂上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每节课都举手并且回答的加2分。

在家表现综合评价,(补充:家庭综合评价好加5分,较好加3分,一般加2分,差加0分。)其内容包括:

1、按时回家1分

2、文明礼仪1分

3、完成家作1分

4、认真预习1分

5、主动复习1分

6、课外阅读1分

7、整理文具书本1分

8、文明上网1分

9、家务劳动1分

10、听从教导1分

(二)、扣分

1、上课期间(包括早读、自习课、老师不在时等)无故下座位扣1分。

2、上课不带书本每次扣1分。

3、上课私自讲话、搞小动作、坐姿不正等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扣1分。

升旗、课间操、集会等动作散漫者扣2分。

4、不团结同学者一次扣1分。(骂人、打架等)

5、轮到值日不打扫者每次扣1分。打扫不及时、不合格扣1分。

6、随地乱滚、乱扔纸屑者每次扣1分。

7、抄作业或被抄作业者扣1分。作业忘带每次扣1分。没完成每次扣1分。

8、下课追打,玩不文明游戏,过分喧闹者扣1分。

学校管理细则范文第5篇

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