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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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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

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李嘉图;劳动;价值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3. 058

[中图分类号] F0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3- 0136- 02

0 引 言

劳动决定价值,是威廉・配第最初提出的,亚当・斯密是第一个提出较为系统的劳动价值论的人,并使他的全部经济学说和他的劳动价值论有了联系。李嘉图批判地继承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坚持了正确的一面,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克服了他的错误,使古典经济学达到了比较科学的程度。

1 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产生的背景

劳动价值论是说明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什么以及价值量是怎么决定的理论,它的产生需要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资本最开始是出现在流通领域的,然而,它的生产方式的出现,是由于资本主义在生产领域中成立,由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是由商人和小生产者变成产业资本家来实现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总的生产过程就包括了流通,所以,人们的视野就从流通领域转向了生产领域。产业资本家需要购买工人的劳动进行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劳动的耗费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根据一般情况来看,产业资本家离开劳动谈论价格是不可能的,于是,人们从生产与劳动的耗费中寻求价格形成的基础有了可能性。

2 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2.1 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

斯密把价值做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李嘉图接受了这一点,但是,他比斯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斯密曾错误地指出,没有效用的商品也是有交换价值的,而李嘉图则正确地认为:对于交换价值来说,使用价值是必不可少的,可以看出,李嘉图已经把使用价值当作了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在对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做了区分之后,李嘉图进一步研究了是什么决定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李嘉图那里,商品被分成了两类:第一类商品,它们的交换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稀有性,比如罕见的雕像、珍贵的葡萄酒,这种商品比较少见,他研究的重点不在这里。第二类商品可以通过人类的劳动来无限制地增加它们的数量,李嘉图研究的重点在这里,这类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不是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而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斯密将耗费劳动和购买劳动相混淆,李嘉图批判了这一点,在李嘉图看来,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才能决定商品价值,它的大小同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而且,斯密还认为,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出现后,即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值不是由劳动决定的,而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决定的,李嘉图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三种收入是价值的分割,不论怎样分割,都不会改变它本身的大小,价值始终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

2.2 价值和生产价格

在李嘉图那里,价值和生产价格是相混淆的,所以出现了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即价值规律和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矛盾。如果依据价值规律,所有企业的产品都根据价值销售,这样一来,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利润就低于平均利润;相反,就高于平均利润,这样,按照这一规律,同样多的资本就不得到同样多的利润。但是,假如所有商品根据平均利润率销售,企业可以得到平均利润,于是却与价值规律相悖了,因为有机构成低的企业,低于其价值出售商品,相反,则高于其价值出售商品。

李嘉图是在讨论工资涨落对商品相对价值的影响时发现这一矛盾的。李嘉图之前始终认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工资的增加或减少只会使利润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影响价值。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工资的变动是不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值的。然而当他进一步研究时,发现了矛盾,就是只有当各部门的有机构成相同时,工资的变动才不会影响价值。所以,李嘉图感到之前的理论出现了例外,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原理需要修正。

3 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

3.1 不研究价值实体,只研究价值量的决定

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仍然保存着斯密价值理论的根本缺陷,就是不研究价值的实体,只研究价值量的决定。因为他不研究价值实体,就不可能科学地说明价值量的决定,所以,对于为什么从产品变为商品,劳动就具有两重性这个问题不理解,就不能把价值和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分开,于是到最后,自己也发生了矛盾。此外,不研究价值实体,正确说明价值量的决定也是不可能的。这样,也就不懂得价值为什么会表现为相对价值,他认为自然就表现为相对价值,所以也就不会研究相对形式的发展,在他看来,根本就没有这个问题。所以,他更不懂得商品生产中,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不但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而且会让相对价值形式从一般形式到最后的货币形式的发展,进而不理解货币的本质。进一步,他看不到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不懂得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首先需要社会承认它的质为前提,然后再由社会计算它的量,即价值量的决定,从而使得他的货币理论出现矛盾。

3.2 阶级局限性

李嘉图是为资产阶级说话的,他所研究的劳动价值论是以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所以,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的一切经济现象都是自然的存在,是确定不变的事实,资本主义不但使个人的最大幸福成为了可能,还使得生产率持续发展。他虽然也看到了阶级之间有利益的冲突和对抗性,但是,不能从社会经济制度出发去找其根源,而是当作自然规律看待。于是,一切经济范畴在他看来不是历史的范畴,而是自然的范畴。

客观说,李嘉图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成长起来的,当时资本主义还处在自由竞争的时代,生产和资本还没有集中,金融垄断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条件,对他的眼界有一定的限制。所以,他看不到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进而不知道它们是造成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源,不承认资本主义世界可能爆发全面经济危机,也就看不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事实,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德]卡尔・马克思.资本论 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3]陈其人.李嘉图经济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4]赵峰.新编经济学说史教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A8;B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432(2000)04-0011-07

任何伟大的思想家,任何伟大的理论体系,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这在任何科学领域中都是极其自然的现象。后人如果克服了前人的局限性,科学就能获得进步。

马克思是最伟大的思想家,《资本论》是一部宏伟的历史巨著;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资本论》也存有严重的局限性。解脱《资本论》的局限性是后人对这位伟人的最好纪念。

《资本论》的主要局限性是什么?有人认为,《资本论》的主要局限性是只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没有机会研究帝国主义现象和社会主义实践。按照这样的认识,后人对其只能是“添砖加瓦”或“修枝剪叶”。事实上,《资本论》的主要局限性是其基础逻辑结构尚未健全。要复活和发展《资本论》的逻辑,必须从健全它的基础逻辑开始。

我国的改革发展到了今天,需要理论经济学的强有力支持。解脱《资本论》局限性的历史重任,已经落到中国理论工作者的双肩之上。本文作为这种努力和尝试,期望得到学术同仁的严格评判和指正。

一《资本论》的“基因”缺陷

《资本论》是从剖析商品开始的。马克思是把商品元素看作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对资产阶级社会来说,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1]西方学者也认为:“马克思经济分析的特点是以相对主义为主导,并借助于遗传学和进化论的思想方法。”[2]

从现代生物遗传学到“克隆”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细胞核内的DNA结构(遗传基因)在控制生物发展上起到的决定作用。与之相似,经济细胞也有“DNA结构”。这种DNA结构不仅包含了宏观经济表象的全部“基因”,也控制着宏观经济表象的发展过程。而《资本论》的商品元素矛盾的逻辑结构是尚未完成的,这才是全部问题的根源!

为便于比较,下面同时列出《资本论》的商品元素矛盾的逻辑结构(图1)和笔者在其基础上延伸出来的逻辑结构(图2)。

附图{图}

通过比较图1与图2的结构,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几点:

1、图1仅有Y轴左侧的X轴对称结构,没有Y轴右侧的X轴对称结构。图2则有X轴与Y轴的双向对称结构(这使人联想起生物细胞核内的DNA的双螺旋对称结构)。

2、图2的“商品”元素的矛盾结构比图1的“商品”二重结构要复杂,使用价值被分散了,并延伸到了Y轴的右侧。

3、“效用”与“需求”的概念在图2商品元素的矛盾结构中占据了稳定而重要的位置。经济学家感到长期困惑的“效用”与“需求”在《资本论》基础逻辑结构中的地位问题,总算有了合理的交代。

4、图1Y轴左侧的对称概念与图2Y轴左侧的对称概念有区别。图1中,“劳动”是“商品”的全部源泉。图2中,“资源”仅是“商品”的部分源泉;“商品”的全部源泉来自“资源”和“需求”两个方面。

5、图2是图1内在逻辑的延伸,是对图1的扬弃,不是单纯的否定。在方法运用和概念组合上,图2实际是对图1沿Y轴的模仿、影射、复制和发展。

经过图1与图2的比较,《资本论》的主要局限性就充分地显露出来了。马克思仅仅发现了商品元素矛盾逻辑的半个结构,而且这半个结构也是由特殊性质的矛盾组成的,不能代表从许多特殊矛盾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质的矛盾。如果在不完整的商品元素矛盾的逻辑基础上建筑理论大厦,当然难免出现严重的局限性。如同遗传医学家一样,我们需要在《资本论》的“遗传基因”上彻底弄清存在问题的根源。

然而,《资本论》逻辑基础的局限性是如何产生的?图2是《资本论》逻辑的合理延伸吗?只要我们严格遵循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认真研究他在《资本论》严谨的逻辑语言中,为我们留下的重要线索。要回答上述问题实际并不困难!

二图1过渡到图2的八个逻辑问题

逻辑问题之一:《资本论》的使用价值概念存在自相矛盾吗?

马克思为我们留下的重要线索是使用价值的“释义矛盾”。这个逻辑学问题可以引导我们破译商品细胞的DNA结构,也是本文的出发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对使用价值规定如下: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但他立即补充说:使用价值只在使用和消费中才实现。[3]

使用价值既然是商品体本身,它已经是实现的了,为什么使用价值又要到使用和消费中去实现呢?这明显地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不矛盾律。我称之为使用价值的“释义矛盾”。[4]

使用价值是《资本论》中最原始、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概念。如果使用价值不是单纯的概念,而是存在矛盾性的复杂的概念,是值得我们认真剖析的。

逻辑问题之二:使用价值存在二重性吗?

原来马克思无意中触及到的,是经济学界迄今都没有明确意识到的、使用价值概念的两种不同的涵义。

一种是具体使用价值,它表现为各种商品或物品对人的种种不同的具体有用的性质。具体使用价值是以商品的存在为前提的。因而也可以说,具体使用价值是以生产和供给为前提的,是待实现的、可能的使用价值。具体使用价值的本质特征是有用性,可以用有用性来代表。

另一种是抽象使用价值,它表现为各种商品或物品对人的抽象同质的有用性质。“可将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能为一个人所带来的生理、心理或社会的满足,称为‘抽象使用价值’……抽象使用价值构成各种使用价值的共同的质。”[5]在经济学中,抽象使用价值等于需求者建立在以往消费经验基础上的效用评估。抽象使用价值的本质特征是效用,可以用效用来代替。

这样,我们从理论上抽象出了两个有差异的使用价值的内容。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概念应该兼有这两个内容。把握经济运动的概念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辩证矛盾性。辩证逻辑允许这种概念自身的矛盾性存在。这是释义矛盾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

所以,不仅劳动和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也存在二重性。马克思在无意中触及到了这一矛盾,却失之交臂!我们的历史责任是继承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对使用价值的矛盾体进行分解,健全《资本论》的逻辑基础。

逻辑问题之三:图1Y轴右侧存在对称的逻辑结构吗?

由于使用价值已经被分解为有用性与效用,我们必须扬弃具休劳动产生使用价值的逻辑推理;对《资本论》的商品元素矛盾的逻辑结构也需要进行调整。

首先,具体劳动提供有用品(含有用服务),有用品又是有用性存在的前提。因而具体劳动是有用性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具体劳动不是有用性存在的充分条件,有用性还依赖于需求者对有用品的具体评估。具体劳动也不能产生效用,因为效用是消费者的抽象满足。

所以,当使用价值被分解后,修正后的逻辑推理是:

具体劳动提供有用品;有用品是有用性存在的前提;需求决定有用性与效用。

于是,需求与效用的概念“名正言顺”地走入了《资本论》的基础逻辑结构。

然而,图1Y轴的左侧不能容纳有用性与效用。因为任何形式的劳动都不能完全决定有用性,也完全不能决定效用!为了给这两个重要的客观的经济概念寻求立足之地,我们唯有在图1的Y轴右侧建立一个可以决定有用性与效用的、以需求为基础的对称的逻辑结构。为此,需要提出和验证一系列的假说:

假说一、从常理推论,“劳动”与“需求”应该沿Y轴两端互相对称。

假说二、图1Y轴左侧有劳动二重性,我们假设Y轴右侧存在与之对称的需求二重性。[6]

假说三、图1Y轴左侧有劳动二重性的根源,我们也假设Y轴右侧存在与之对称的需求二重性的根源。

现在,将上述逻辑问题中提出的新概念和假说填入图1右侧,构成对称的逻辑图形如下:附图{图}

图3的左侧是《资本论》的逻辑结构,因为使用价值已分解,具体劳动只提供有用品,其余保持不变。图3的右侧是新增加的、尚处于假说的结构。需求与劳动、需求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及两者的根源均采取对称设置。有用性依赖于有用品,两者必须相邻于Y轴。效用只好填补了唯一的空位。

逻辑问题之四:需求二重性的假说是否成立?

我们先来研究图3中的需求二重性假说。

需求一方面表现为对各式各样的有用品的具体需求。具体需求与有用品结合产生有用性。另一方面,任何需求又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抽象的同质的性质(生理和心理的一般满足),这种抽象需求形成效用。

我们看到在图3中,具体需求与有用性,抽象需求与效用自然地衔接;需求二重性决定着使用价值的二重性;两者和谐而融洽地共存。

另外,在图3Y轴两侧,需求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也形成对称的关系。因此,笔者关于需求二重性的假说是成立的。

逻辑问题之五:私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假说可以成立吗?

需求二重性一定有其存在的基础。按照对称性要求,它应该是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相对称的概念,也就是图3中的私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假说。

然而这一个假说是难以成立的!如果没有预算的约束,任何一个私人需求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品种上都可能是无限丰富多样的;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丰富多样的。两者的丰富多样性相互重叠,难以区分。因而,私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概念根本不能构成有效的对立统一。另外,私人需求既可能有具体需求的一面,也可能有抽象需求的一面,这就与需求二重性发生了交错衔接。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彻底排除“私人”与“社会”的概念,转而采用“特殊需求”与“一般需求”的概念来替代。

需求首先具有特殊需求的性质,这是对各种特殊用品的具体的需求。需求同时又具有一般需求的性质,因为各种不同的特殊需求包含着一般的抽象的效用满足。

由于特殊需求与一般需求的概念与需求二重性自然地衔接,在图3Y轴右侧,构成了以需求为基础的完整的和谐的逻辑结构。

逻辑问题之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概念应该修正吗?

我们在需求上采用了特殊需求与一般需求的矛盾概念,而沿着Y轴与之相对的,却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概念,图3的逻辑结构再次出现了不对称的情况。为了求得逻辑结构的完全对称。我们尝试在劳动上也采用特殊劳动与一般劳动的矛盾概念。这一调整与上述其它调整都反映在图4中。

附图{图}

采用特殊劳动与一般劳动的矛盾虽然是被动所为,却与劳动二重性衔接融洽。另外,也取得了意外的收获!特殊劳动与一般劳动的矛盾排除了“私人”与“社会”矛盾的制度特殊性,从而可以适用于对任何经济制度中劳动矛盾的分析,有利于从根本上克服把私有制或生产关系视为主要矛盾的错误倾向,符合辩证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逻辑问题之七:图4两端“劳动”与“需求”相互对称的假说是否成立?

我们最后来审视假说一。在前面,我们曾假设图3与图4两端的劳动与需求概念是对称的。其实,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劳动”的概念值得推敲。“劳动”究竟代表“劳动力”还是“劳动过程”?“劳动力”只是单一要素,根本不能与“需求”对称;而劳动过程则必然包括了其它要素的参与,是要素的组合形态,劳动力只是诸要素之一。

即使“劳动”的概念定位在“劳动过程”上,“劳动”在相对的意义上说仍无法与“需求”取得对称。因为劳动过程并没有提供满足人类需求的全部物品。至少,劳动过程以外的各种自然物及自然空间(无论有无垄断)也是需求索取的对象。在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地球上已经几乎没有任何“免费午餐”。因而“资源”(实为“可支配资源”)比“劳动”更有资格与“需求”相对称。为了取得逻辑上与需求的完全对称,我们必须用“资源”来代替“劳动”。版权所有

逻辑问题之八:图4Y轴左侧所有的“劳动”概念都应该被“资源”替换吗?

当我们在图4Y轴左端以“资源”代替了“劳动”之后,劳动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根源的局限性就暴露无疑了。无论在哪一种含义上,“劳动”仅仅是某种或若干种特殊资源的组合形态。它们都不能取代“资源”概念所涵盖的,从全部特殊资源中抽象出来的一般的性质。所以,劳动二重性仅仅是资源二重性的特殊形态;劳动二重性的根源仅仅是资源二重性的根源的特殊形态。

因此,图4Y轴左侧所有的“劳动”概念都应该改为“资源”概念。由此,特殊劳动与一般劳动的矛盾转化为特殊资源与一般资源的矛盾,劳动二重性也转化为“资源二重性”。这种逻辑上的进一步调整才导致了图2结构的最终形成。[7]

图2右侧与图4相同,左侧表示:一切经济资源都具有二重性。任何一种资源,一方面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具体资源来使用,提供某种有用品或有用服务。另一方面,任何一种资源都可能用于其它经济用途,都是社会资源总量的一个部分,从而又具有一般的抽象资源的性质,并由此形成资源价值(简称价值)。任何资源都具有潜在价值。任何一种有用品,在它的有用性转变为效用的同时,在它里面所消耗的具体资源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抽象资源,它的潜在价值就获得相应程度的承认。

三如何解读图1与图2的逻辑结构

把《资本论》看作生命体,从“基因”的角度来研究《资本论》,是一种方法的尝试。我期待着学术界的热情指教。我在这里就如何解读图1与图2的逻辑结构再略谈一点看法。

任何生物体的单个细胞内部,都包含了这个生物体生长的一切遗传信息。《资本论》也是如此。图1既是《资本论》中单个商品细胞的矛盾逻辑结构,也是《资本论》描述的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逻辑结构。在图1中,劳动二重性是全部逻辑结构的枢纽。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这里不再重复与之相关的我们都很熟悉的分析了。

图2既是调整后的商品细胞的矛盾逻辑结构,也是描述所有形态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矛盾的逻辑结构。资本主义基本经济矛盾的逻辑结构自然也包括在图2之中。

图2并不否认图1、图3和图4中Y轴左侧的矛盾。但那些矛盾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特殊性,只在一定的特殊范围内有效,不能作为最一般的经济矛盾。比如,“劳动”仅仅是资源的特殊形态,私人所有只是经济制度的特殊形态,私人劳动仅仅是特殊资源与特殊制度的结合,因而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不具有最一般的性质,不能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图2的辩证结构还告诉我们,任何经济制度的最基本的矛盾起码是同时沿X轴与Y轴对称的二维矛盾。图2表明:一切商品经济形态的基本矛盾是可支配资源与相对需求的矛盾,是资源二重性与需求二重性的矛盾。是有用性(与有用品不可脱离)与效用的矛盾,是物与人的矛盾。简单概括起来,是资源配置的矛盾(配置一词反映了需求与资源的相互制约关系,不是所谓的“计划”)。人与人的矛盾当然在资源配置中起重要作用,在特殊的条件下甚至起决定的作用。但长期的基本的经济矛盾不是制度因素,而是经济资源配置本身的经济因素。这也符合辩证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这对于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图2沿Y轴的对称结构特别鲜明地说明了需求和效用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与之相比,图1仅有Y轴左侧的结构。这种结构忽视了“需求”与“效用”的作用,自然会突出“供给”和“计划”的作用。计划经济的理论根源,就来自于这种一维性的逻辑结构。

图2并不排除劳动二重性的有效性,但它仅仅是资源二重性的特殊形态。马克思用劳动二重性这样的特殊形态代替了资源二重性这样的一般形态,也不了解需求二重性的存在,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劳动价值一元论。因为从劳动出发,自然寻找到劳动二重性;从具体劳动出发,自然把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而忽略效用和需求(具体劳动产生有用品,有用品是有用性存在的前提);从抽象劳动出发,自然把价值全部归属于劳动。

当我们用资源二重性代替了劳动二重性时,价值归属于全部抽象资源,而不仅仅归属于抽象劳动。劳动力要素的特殊性是有效的,但其它要素,如管理、技术、土地、资本、环境等也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也是有效的。只有资源二重性这样的一般性质,才能代表全部价值的来源。

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生产力;交易费用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3-0047-03

一、目前学术界对农业合作社产生发展原因解析的主流观点

作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载体——农业合作社广泛地分布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因而对农业合作社的研究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研究中,对其产生发展原因的分析是农业合作理论最基本和重要的问题,是合作经济制度分析的理论逻辑起点。在这些“浩如烟海”的研究中,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理论研究,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在农业合作社的研究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并为西方学术界所普遍认同,同时这一理论分析范式也被国内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并广泛应用于对国内农业合作社的产生及发展演进的制度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如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委托理论、博弈论等)将农业合作社分别视为单独的厂商(Dobrin,1966)、厂商联盟(Hendrikse,2001)和经济主体的一系列契约关系联结形成的合约集(Zusman,1994),并通过引入交易费用概念,说明合作社产生发展的原因: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利用层级制度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N.ilsson,1998)。当人们通过构建一个组织能够在市场外以更低的风险和成本实现同样的交易时,合作社就产生了(Hendrikse,2002),并在追求降低交易费用的博弈中,驱动合作社的发展完善。

二、对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起源论”的质疑

新制度经济学将农业合作社的产生发展归结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冲动”。不禁使我们产生疑问:(1)合作社为什么出现在资本主义发展之初,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得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阶段?而没有出现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中,这两个制度下的农户同样需要降低交易费用;(2)合作社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而产生的,那么为什么合作社偏要节约农产品的交易费用,而不节约其生产费用?(3)新制度学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出为什么要组织合作社,在这种条件下可以假定合作社和市场可以互相代替。按照新制度学的理论,只有合作社内部交易费用小于市场交易费用时,合作社才产生。这意味着市场曾经是没有合作社存在的市场;(4)合作社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产生,合作社的产生意味着市场的部分交易内化到了合作社,企业与市场存在着此长彼消的关系,这与事实不符。历史事实是,合作社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繁荣而兴旺发达,并未存在着此长彼消的关系。随着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市场的交易从总量上没有减少,反而使市场的疆域扩大了。这说明合作社和市场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共生共荣、相互促进的关系。

为了进一步澄清农业合作社生产发展的根本原因,实现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有必要简要回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发展演进的历史轨迹:史前人类以部落或族群为单位,集体进行农业生产,这主要是生产工具非常落后和进行生产时危险程度很高。随后,发明了金属工具,私有制产生,家庭出现。奴隶制度产生后,绝大部分奴隶在奴隶主或其人的组织管理下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种组织形式是与当时以人力、畜力为主要代表的生产力相适应的。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庄园制产生了——这一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确立的基础是生产工具的进步,畜力牵引农具逐步取代人力,人数众多的集体生产可逐渐让位于以家庭为单位的佃户制。伴随资本主义发展,工业化推进,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家庭农场出现。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生产中越来越多的使用工业化进程中所提供的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生产效率及产出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进入市场化阶段,这时如何解决农户家庭农场小生产与经营大市场,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矛盾就成为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这内在地要求农户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进行横向联合、纵向发展,即组成农业合作社,以强大的组织形式而不是以弱小的单个家庭进入市场。除合作社外,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还演化出农业中最先进的生产组织——农业工厂。农业工厂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后,实践中只有极少数一线生产获得生物技术突破的农产品实现了工厂式生产,创新的生物品种可以不再依赖其祖先生存的自然环境,适应了钢筋水泥厂房内的工厂制流水线作业,生长周期也缩短并适应了人造供养系统。结果,技术上的突破引发了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这些产品的生产组织形式也由家庭农场制演变到工厂制,由家庭农场制下的简单协作演进为工厂制下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农业领域绝大多数生产对象由于生产技术难以突破,其生产无法进行专业化分工(因其生产很大程度上依赖自然条件,受雨水、温度、土壤等的影响,生产要根据上述因素随时改变,所以一线生产难以进行专业化分工),再加上农业生产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分散性,从而决定家庭依然是农业生产一线高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为了保持这种高效率,农业就必须另辟蹊径来实现现代化,这就是由家庭农场单独生产经营演进到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合作制生产经营。合作社建立后,部分生产经营工作(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与农产品的销售)分离出去,农户可以集中精力专注农业一线生产,从而使生产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可见生产力水平决定农业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又决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产生、演进最终是由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决定。

综上,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社并不是一开始就出现,它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或者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之后的产物。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起源说”忽略了农业生产的技术因素,将合作视为没有生产方式差异的交易或博弈模型,就只能基于成本(风险)——收益视角来分析合作社的产生发展,这是因为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本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对经济组织发展演进的决定作用,这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

三、马克思理论视角下的农业合作社产生发展原因分析

马克思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应用历史—逻辑—实证的动态经济分析方法,科学地分析和阐述了人类生产经营组织产生与发展的原因,得出了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逻辑关系的科学结论:基于生产力视角,马克思从简单协作及专业化分工协作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出发,沿着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的历史逻辑,运用历史实证的方法,说明其产生、演进和发展的轨迹,阐述导致它产生和促进其制度变迁的现实因素;基于生产关系视角,马克思认为人类生产经营组织是生产关系为适应生产力发展而变革的结果;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统一和矛盾运动的角度,马克思把生产经营组织的起源与演进置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指出生产经营组织的制度演进受制于总体生产关系的变化,其制度作为具体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都受制于生产力的变化,在人类生产经营组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体现出其生产社会化的趋势。

基于马克思的理论,我们从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两者矛盾运动的三个视角来综合分析农业合作社产生发展的原因。

生产力视角:农业生产经营分工协作的结果。从合作社产生的历史轨迹来看,其起源在组织形式上,首先是与简单协作相联系的。传统农业生产主要面临自然风险,农户家庭作为个体小生产,在生产效率上的局限性,导致了简单协作这种联合生产的最初形式的产生。生产相同或相近农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互帮互助共同抵御自然风险,或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同程度地协助劳动提高生产效率。这种简单协作在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之后就存在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过大多数协作仅在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农户家庭间进行。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市场经济萌发,农户生产逐步趋向于商品化。农户将面临着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为抵御双重风险,同时为应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与竞争,需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内在地要求以专业化分工协作取代简单协作。而这时(资本主义发展之初,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合作制原则出现并被很快引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农户按合作制原则构建合作社,使得更广泛的农户能参与分工协作的农业生产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以专业化分工协作为特征的合作社以其巨大的经济性取代了简单协作: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供、销等服务工作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分离了出来,由合作社专业人员来完成,这些工作原来是由农户家庭任一成员担任,而现在由农户拥有的合作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或者由农户中拥有这方面禀赋(如技术、信息、责任心等)的人脱离田间劳动专一从事这些工作(欧洲农业合作社技术人员大多来自于组建合作社的农户,而北美农业合作社则大多外聘专业人员),大大节约了生产经营成本(其中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所谓的“交易费用”,可见降低“交易费用”是合作社产生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获得分工、协作的规模效益。

新制度经济学观察到了合作社的出现和所谓市场及组织交易费用之间的变化关系,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其过分夸大了节约交易费用对合作社产生发展的作用,从根本上否定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合作社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将合作社建立之后,降低了农户进入市场的风险以及生产经营等费用(所谓交易费用)视为合作社产生的原因。由于新制度学忽视了合作社所带来的分工协作上的生产效应,没有看到合作社给分散的自给自足小生产农户首先带来的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之后才产生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和风险的降低,导致了他们把节约所谓交易费用——合作社产生的结果视为其产生的原因。

生产关系视角:产权关系演进的结果。分工使生产者彼此独立并不能完成整个产品的生产经营,在分工的基础上还必须使彼此独立的生产者之间形成密切的协作关系。怎样才能使由于分工而彼此独立的农户之间形成密切的协作,这就需要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合作社就是应农业生产分工协作的需要而产生的这样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由于合作社既是劳动的技术组织,又是劳动的社会组织。合作社中的农户还需结成某种关系(如财产所有制、管理、分配等制度)来不断地促进分工协作效率的提高,这种关系的总和就是合作社生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作社也是生产关系演化的结果,但这种生产关系的演化是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即合作社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还是来自生产力进步的内在要求。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视角:农业生产社会化的结果。农业生产社会化是指分散的个体农业生产经营转变为由社会分工和协作联系起来的大规模社会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运动的过程。农业合作社的产生发展是农业生产关系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适应性调整。首先农业生产力发展,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不可能再由个别劳动者及其家庭单独完成,而是按照与生产技术相适应的组织原则——合作制构建合作社,在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整个农业生产与经营。这就内在要求旧的生产关系发生一系列的调整:众多的农业小生产者出让各自部分财产的使用权到合作社,即部分生产资料从单个家庭使用的生产资料变为由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从而使农业生产逐步成为社会化生产。因而,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角度来看,生产也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动,产品也从单个人的产品变成了社会性的产品。这样,合作社将各个农业生产单元都建立在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其再生产过程只有依靠各生产单元间的商品、劳务交换和密切协作才能完成。可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业生产社会化的结果。

新制度经济学将农业合作社建立后的结果视为其出现的原因,是来自于其方法论方面的缺陷。但部分研究者运用马克思理论,来解释合作社产生发展的原因时,其结论也值得商榷。如有的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是合作经济产生发展的根源。” “资本主义制度发展所带来的两极分化和阶级与社会矛盾是合作社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 从上述两结论来分析:第一,在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合作社就应具有成为生产经营主要形式的趋势,但事实不是;第二,公有财产制度下的、集体农庄就应该是最优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但实事也不是。

如前所述,我们认为农业合作社产生的根源是来自于农业生产力发展,其次,从生产关系的视角来看,才是所有制应对生产力发展所做的变革。即在决定合作社产生发展的问题上,生产力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一旦将合作社产生的根源归结于农户家庭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农业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那么调整生产关系就成为了重心,可能使我们忽视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这也正是前苏联集体农庄、中国产生及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将合作社产生的根源归结于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不是农业生产力自身的发展,这将导致一旦我们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特点及其生产方式的判断失误,那么对农业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可能是灾难性的。

综上所述,忽视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生产方式的特点,而将农业生产关系适应性调整视为是农业合作社产生的根源,并且在一段时期内,将这种调整理解为消灭家庭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纯粹的公有制,这实际上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背景及原意理解上的偏差。

四、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农业合作社“交易费用起源发展论”过分夸大了节约交易费用的作用,从根本上否定了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是合作社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也因为其方法论的错误而将农业合作社建立后的结果视为其出现的原因。而对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发展演进历史轨迹的分析证明:马克思的理论分析方法基于历史事实创造性地运用动态和矛盾的观点进行研究,因此是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相统一的科学方法。同时我们还要防止走到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调整,而忽视了农业生产力及生产方式发展的特点。

参考文献:

[1] Dobrin,Ather,The role of agrarian cooperativ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Kenya[R].Studies in Coope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1966.

[2] Hendrikse,G.W.J.,C.P.Veerman.Marketing Cooperatives:An Incomplete Contracting Perspective[J].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01,52(1).

[3] Zusman,P.,G.C.Rausser.Inter organizational Influence and Optimality of Collective Action[J].Journal of Economics Behavior andOrganization,1994.

[4] Ollila,Petri.Farmers’cooperatives as market coordinating institutions.Annals of Public and Cooperative Economics,vol.65,Issue 1,1994(6).

[5] N.ilsson,J.The emergence of new organizational models for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J].Swedish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Research,1998 (28).

[6] Hendrikse,G.W.J.,J.Bijman.Ownership Structure in Agrifood Chains.the Marketing Cooperative[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eEconomics,2002,84(1).

[7] 格剌斯(N.S.B.Gras).欧美农业史(1925)[M].万国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

[8] Staatz,John M..The Cooperative as a Coalition:A Game-theoretic Approach[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1983.

商品经济学的基本矛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