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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地主制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实物地租、土地买卖和小农经营。它的形成是以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的。在地主制经济下,一家一户的小农,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农民既从事粮食生产,又种植蔬果,饲养禽畜,还养蚕织帛,种麻棉织布,通过耕以自食,织以自衣,即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由于小块土地经营和家庭劳动的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这种局限,迫使他们从事商品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维持再生产,从而维持自己家庭的温饱。因此,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不仅有实物平衡,而且有价值平衡。其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除自己以实物形态满足一部分之外,其余部分就要通过市场进行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农民家庭并不单纯是一个自我完成再生产的经济单位,而是一个包含—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的经济单位。针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提出,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产,是“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双重结合”的概念。以后又指出,“这种双重结合,是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基本特征”,它“已经成为农民生产的内在结构”[1] 。这是说,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地结合为一个整体,通过它们的各自运动,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所形成的综合效应,既有利于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实现,又有利于整个小农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在封建社会初期,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水平都比较低下,《管子》说,“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当时农民的生产就自然地主要是解决吃与穿的自给自足问题,逐渐形成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所谓“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如以战国时代的情况为例,《孟子梁惠王》所记载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管子禁藏》所说,民“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蓏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这都反映了这种“男耕女织”的情况。正是由于农民主要是生产粮食与布帛,封建国家遂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这种实物赋税反过来更加强了这种耕与织的结合。
中国农耕发达,人民的食物结构历来是以粮食为主。粮食生产在农民的整个生产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据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农民全家一年的口粮,占其粮食生产量的五分之三。战国时的耕地百亩,折合现在的市亩大约为三十一亩二分。当时五口之家的农民,就要用将近二十市亩土地生产的粮食,才能做到自给口粮,尽管上述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都难以判定,但仍可以说明口粮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
当时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已经普遍存在。从《孟子滕文公》所记载的情况看,农民要用粮食与从事“陶冶”的手工业者交换“釜甑”和铁农具,要与“梓匠轮舆”之类的木工交换粮食与布帛,还要用粮食与手工业者交换“冠”。甚至有些农民还要与其他农民交换布帛。李悝在上述著作中就说过,有些农民是“衣,人率用钱三百”,靠卖掉粮食来买衣服。尽管当时农民用于交换的粮食与布帛,主要是自用有余和交纳封建赋税以后的剩余生产品,但已不是“偶然留下的剩余物”[2] ,而是具有一定数量的经常存在的剩余生产品。这种建立在“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基础上的交换,正是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结合的一种原始的简单的表现形式。由于当时农民能够用于交换的生产品还不多,商品性生产还很不发展,农民主要是靠自给性的“男耕女织”来实现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所以当时上述生产双重结构的重心,是在自给性的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具有比较强烈的自然经济色彩。
随着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的这种模式也在不断地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男耕女织”始终是农民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商品性生产在逐渐增加,具有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农民在逐渐增多。到宋代,“河朔山东养蚕之利,逾于稼穑”[3] 。福建建宁一带山区的农民,“又多费良田以种瓜植蔗”[4] 。太湖“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桔桑麻”[5] 。这些记载都反映了这种情况。到明代中叶,封建政权取消丝棉布帛的实物赋税之后,这种“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就开始发生变化。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养蚕织帛、或不适宜种棉织布的地区,许多农民已不从事丝和棉的纺织。特别是到清代前期,棉花虽已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丝麻成为主要的衣著材料,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种棉的地区,从事棉纺织的农民仍然很少。织布又有一定技术要求,也使许多地区的农民植棉而不织布,或者纺纱而不织布。加以棉花产区和非棉花产区从事棉纺织的经济效益大不相同,遂使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逐渐向商品性的棉纺织转移,棉花产区的商品性棉纺织日益发展,并形成了许多棉布集中产区。这就导致了农民以自给性“男耕女织”为内容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逐渐削弱和分解。这种发展变化,在清代前期日益显著。全国各地从北方到南方,都出现了这种情况。文献资料中记载的这类事例很多,如在山东,据康熙《邹县志》说,“妇女不勤纺织,坐而待哺”。如在山西,据乾隆《五台县志》说,“地不产棉,妇女不知纺织,虽尺布亦取给于市肆”。在江苏,乾隆《山阴县志》说,“淮人寸丝尺布皆资于市,桑不知栽,茧不知织,棉不知种,葛不知采”。在江西,同治《瑞金县志》说,“瑞邑既无蚕桑之利,又不获纺织之助,民间妇女皆安坐而仰食于其夫”。
据郑昌淦教授对清代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全国直隶等十八个行省中,没有棉纺织的州县约在五百四十个以上,约占全部州县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村棉纺织很少的奉天、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等省的部分州县(因方志缺少)尚未包括在内。否则,没有棉纺织的州县还会更多一些[6] 。
又据刘秀生教授对清代中后期产棉地区一千零五十九个县的文献资料考察,其中生产棉布的县为六百八十五个,不生产棉布的县为三百七十四个。这是说,就是在产棉地区,不产棉布的县就占达全部县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他又对棉纺织比较发达的直隶,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八个省五百二十九个县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其中产棉布的县有四百二十三个,不产棉布的县为一百零六个。后者约占全部县总数的五分之一[7] 。
又据吴承明教授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中估算,十九世纪前期为我国农民家庭棉纺织发展最盛的时期,由于前后的资料过少,按1860年计,农村棉纺织户则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非棉纺织户则约占百分之五十五。其中棉纺织发达的江苏省,非棉纺织户也占达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棉纺织不发达的福建和广东两省,非棉纺织户则约占达两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8] 。
上述这些研究,为文献资料的缺乏和记载的不够详明所局限,其数据当然不会是很准确的。但也可以看出,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特别是纺纱而不织布,虽然还广泛地存在,但是不从事棉纺织的农户却已大量出现。加以农民的商业性农产品生产和包括棉纺织在内的商业性手工业生产,都获得了很大发展。农民生产双重结合的重心,就自然地从自给性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转向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的结合,使后者成为广大农民家庭实现生产与消费平衡的主要途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提出过“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的问题,并且指出这在中国表现为“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9] 。到了清代前期,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变化。
但是,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在农民的生产中保持着自己的重要地位。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下,农民也还需要用相当多的耕地来作到口粮自给。如在江南地区,包世臣在《安吴四种》中说,“苏民精于农事,亩常收米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这是说, 在正常年景,一亩田夏秋两季可收米二石五斗。他又说,农民的口粮,“合女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按照他的说法,如果是“四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四亩多,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如果是“五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六亩,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据教授在《江村经济》一书中说,民国年间,江苏吴江县,一个四口之家的农产,必须有五亩半土地,才足以解决口粮自给。这也可资佐证。江南地区种植粮食的农民,一般是“一夫耕不过十亩”。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农民需要将粮食收获量的一半以上作为口粮。江南地区的粮食亩产量,从全国来看是比较高的,其他地区农民的口粮生产,应当还会高于这个比例。尽管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已日渐重要,但是,基于粮食生产对于商品生产具有基础作用的普遍原则,从每个农户来说,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是他的商品性生产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已获得了普遍而充分的发展。当时,不论南方和北方,许多地方官在“劝农”的时候,都总是按照这种模式来为农民设计生产。乾隆间,河南嵩县知县康基渊就提出,农民应当生产“谷米布帛”以“务本”,而又应当种植经济作物进行“调剂”,以“兼权钱币”。他要求农民的耕地在收“麦后,八分种粟,二分莳蓝。以十亩计,可获粟二十四石,收蓝易价,蓝后种蔬二亩,所出亦可获缗钱二十四千文,利反倍多也”[10] 。这是北方的一例。从南方来看,康熙间,湖南长沙县知县朱前诒在《劝民开塘示》中说,农民种田,“大率三十亩,以二十亩栽禾,以八亩种豆,留二亩以种果芋蔬菜等项,按时播种,早晚灌溉,便可取利养家”[11] 。湖南农民的主食是米谷,从明代起,豆类的“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可见他是把豆作为经济作物提出来的。
不但官方的规划是这样,民间的规划也是这样。清初,浙江桐乡县张履祥的友人邬行素病殁,“遗田十亩,池一方,屋数楹”。家有老母、寡妻、长子、稚子与侄。张为其家所规划的生产是:由于“瘠田十亩,自耕仅可足一家之食”,加以家庭人口老弱多,“力不任耕”,难以种稻,遂安排种豆三亩,豆起种麦。种桑三亩,种竹二亩,种果二亩,池畜鱼,还养羊五六头,以其粪畜桑养蚕。这样,“豆麦登,计可足二人之食”。丝绵可以易衣,竹、笋、果与鱼、羊,“俱可易米”。“如勤力而节用,佐以女工,养生送死,可以无缺”[12] 。这里农村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商品性生产项目就安排得多一些。前述官方和民间为农民生产设计的模式,与前引《孟子》、《管子》中所记载的模式,无疑是显然不同的。
顺治《麟游县志》还指出,该县“核桃最佳,于地尤宜”。农民遂“以谷为本,以此为末,本末相权,庶谷不致于竭,而凶年亦可无虞矣”。作者用“本末相权”来概括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中相辅相成的作用,是非常精辟的。这种“本末柑权”,与《孟子》所说的“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交换,无论是质和量上都大有差别。所有这些记述都正是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在现实生活中已得到普遍发展的反映。
注释
[1] 参阅拙作《清代前期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价值规律在封建社会农民生产中的作用》,同上刊,1991年第2期。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1页。
[3]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4] 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八。
[5]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6] 参阅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第2章。
[7]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8] 该书第308页。
[9] 《资本论》第3卷第371、373页。
[10] 乾隆《嵩县志》卷一五。
关键词:推广生物农药;意义;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S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071-2
几十年来,化学农药对防治植物病虫害、抑制杂草繁衍、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类的食品安全供应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化学农药大量使用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随着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同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一体,对于蔬菜、水果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来说,在出口过程中常因农药残留超标,而遭遇“绿色壁垒”,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问题。为帮助农民走上致富路,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势在必行。
1 长期使用化学农药的弊端
1.1 农药残留污染环境严重
农药的使用,一方面造福于人类,另一方面也给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危害,据文献报道,农药利用率一般为10%,约90%的残留在环境中,大量散失的农药挥发到空气中,流入水体中,沉降聚集在土壤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1.2 对人体产生危害
被环境污染和被农药直接污染的农畜渔果产品,通过食物链的逐步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产生危害。高效剧毒的农药,毒性大,且在环境中残留的时间长,当人畜食用了含有残留农药的食物时,就会造成积累性中毒。
1.3 害虫容易产生抗药性
经常使用农药,使害虫产生了抗药性,导致用药次数和用药量的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由此形成滥用农药的恶性循环。
1.4 杀死有益天敌,破坏生态平衡
大量使用农药,在杀死害虫的同时,也会杀死其它捕食害虫的益鸟、益兽,使捕食害虫的益鸟、益兽大大减少,从而破坏了生态平衡。
1.5 “绿色壁垒”
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创汇的瓶颈。
2 推广生物农药的意义
2.1 无污染、节约能源
生物防治技术具有不污染环境、对人和其他生物安全、防治作用持久、产品无残留、对病虫的杀伤特异性强。易于同其他植物保护措施协调配合并能节约能源等优点,必将在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2 生物农药因其不含残留进而生产出绿色无公害食品
尤其是我国农业由短缺进入相对过剩之后,人们追求纯天然、无污染、安全、健康的食品已成为一种渴望和时尚,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在各大超市倍受青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首选。
2.3 随着对保护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
尤其我省正在实施生态省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市以把玉米经济、花生、绿色无公害产品等三大支柱产业,作为今后农业发展的重点,这就为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创造了极好的发展机遇和外部环境,它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市生防事业的发展。
2.4 低碳环保、清洁绿色
生物农药不仅对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生物农药的发展契合了目前全球化学工业发展的几大主要理念――低碳经济理念、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绿色化经济理念。
2.5 利于结构调整
生物防治不仅利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同时也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出口和增加农民收入。
3 推广生物农药的有效途径
3.1 要正确认识生物农药
3.1.1 生物农药 生物农药包括微生物农药、植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转基因农药和天敌生物农药。我国使用较多的杀虫剂如苏得利、高效Bt、苏阿维、必杀螟等,它们对治虫杀卵灭螨有特效,使用最多的还有生物菌毒杀星,它是作物病毒病害、真菌病害、细菌病害“三害合一、齐防共治”的复合型多功能生物农药。它除防治病害以外,还可使作物增产、抗低温、抗倒伏、促早熟。
3.1.2 生物农药开发现状 我国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对生物农药进行研究,至今发展了50多年。现在我国生物农药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30余家研究机构,大约有200家生物农药生产企业,约占全国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的10%,年产量约12万吨,销售额占农药销售总额的5%左右。目前,国内生物农药登记的品种80多个,产品2500多个,在品种和规模上与发达国家地区差距不大。主要品种有Bt杀虫剂、农用抗生素、植物源农药、转基因植物、病毒类农药、真菌类农药、植物生长调节类农药。
3.1.3 生物农药和化学农药的关系 现在是化学合成农药、生物农药、转基因农药相辅相促的时代。虽然化学农药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占主导地位,但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及农药开发研究领域的渗透、应用,生物农药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得到高速发展,生物农药的推广和应用将会使本世纪的农业生产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从而适应和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全人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3.2 多方扶持生物农药
3.2.1 政府支持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启动“绿箱”政策,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给予补贴,鼓励农民应用生物农药,如江苏无锡市为了减少太湖污染,实行购买生物农药补贴50%的方式,大力推广甲维盐、阿维菌素、井冈霉素等生物农药,2008-2009年太湖地区生物农药应用率达15%左右,极大地促进了该区域生态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当然,我省属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不可能依照无锡市的做法,但是可以首先在有机蔬菜、果树等作物及城市园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中实施生物农药应用的补贴,再逐渐向生态农业产业区推广,从而促进我省生物农药应用提速。
基层农业循环经济在实践的过程中对农村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三农”问题依然存在,若要彻底解决,并成功将科学发展的观念贯彻到基层农业经济发展中,必须要重视其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
基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依然有不正确的认识存在,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当作提高生产效率的主要手段,尤其是没有与循环经济3R原则产生直接的关系;二是,没有认识到该怎样推进循环农业经济建设,实际过程中,一味的追求速度,而没有重视质量;三是,大部分基层农业还是以传统的耕作方式为主要生产手段;四是,基层农业相关工作部门为了最求经济增长的指标,没有正确、有效地引导循环农业建设,甚至成为人为障碍;五是,基层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当前还无法真正成为循环农业经济建设的主要团队;六是,没有积极宣传循环农业经济的优势,或者说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技术研究滞后
基层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必须要有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作为支撑。循环经济中的主要技术,如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与清洁生产技术等,目前研究不够深入,甚至无法在基层全面推广。这些关键技术的开发,通常以大企业为主,由于单兵作战,无法形成联合攻关的力量,而且大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尤其是对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的研究水平不高,没有真正形成促进基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体系。
3资金缺乏
基层农业由于相关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无法真正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一是,财政补贴制度设计过程中不够合理。当前执行的政策中考虑环节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补贴项目仅仅限于少数几项间的补贴,没有一定的制度来支持基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二是,相关优惠政策存在缺陷。当前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方面,但是还没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而且还延续了最终治理的传统意识。另外,鼓励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措施不够完善,比较单一,相关优惠政策不配套,涉及到的各项政策相互冲突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政府投资有限。循环农业发展涉及到的主要群体是资金缺乏的农民,仅仅靠个人力量或者小群体力量是无法满足循环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的。
二、发展基层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
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真正意义上取得成功,必须要有对应的措施。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实践经验,认为当前应该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
1加强循环农业立法进程的推进,并出台与之有关的补贴性政策与限制性法规
对基层农业进行深入调查,充分明确政府、企业与农户在循环经济建设中的义务与责任,并将构建农业生态补偿与技术补贴机制当作出发点,对经济发展体系进行完善,进而建立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与工作行动三者相互结合的长效机制。
2构建基层农村物业管理体系,打造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长期有效机制
物业化管理是当前基层农村对废弃物处理再利用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农村物业化管理能将基础设置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能有效改善基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式,对于推进基层农村废弃物处理资源优化利用、培育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3加强循环农业技术创新力度
只有农业科学技术不断的创新,才能提升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重视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当前一线农业科技人才水平不高,这是制约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从技术角度来分析,要坚持围绕水体净化、生物质能源、废弃物质化利用、农地养护等等关键领域,要重视纤维素转化利用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等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而形成比较全面的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在基层农业加大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是推广循环经济的主要手段,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快培养出能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才人。
4提升政府资金投资力度
一、要围绕市场转变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这对于建国后实行长期的计划农业来说;对于长期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农业来说;对于和商品分离封闭式的农业来说,不是一下子就能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特别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得需要一段历史过程。
思想观念的转变,对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至关重大,我县沿江乡哈达彦村两户农民不同做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中一农民承包村里160亩低洼田,在粮食价格下降的状况下,及时转舵,改成养鱼池,利用靠江的自然条件用江水养鱼,每年中秋节前后上市,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相反另一村民,墨守常规,最后负债累累。事实说明,观念的转变是实现农业经济的效益前提,市场作用为调节支配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的“双刃”性作用,表现的十分突出,产销对路,得到市场认可和需求,是正面的利刃,产销不对路,得不到市场认可和需求,是负面的利刃。
教育和引导农民转化思想观念,必须扎扎实实的做好下述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农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改革单一的种植业观念,变单一的农业经济为多元商品经济。二是要用典型引路,促动农民积极走向市场。我县沿江满达乡结合本乡实际,树立十个种植业转化深加工的典型,用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不怕风险,敢于竞争的精神来教育农民,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三是要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除了大力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市场知识,办好农民学习专业知识培训班外,利用冬闲期间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培训班,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思想的转变是行动转变的先导,农民走进市场的思想观念明确了,那么农民走进市场的行动也就自觉了。
二、要围绕市场调整结构
我县的农业经济主体产业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然是以麦豆为主的种植业。长期单一种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部分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又是什么呢?
特色经济就是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和地域环境所形成的经济,特色经济具有市场紧缺、销售快、效益高的特点,由于受市场经济驱动的支配,我县的特色经济最近几年有长足的发展,并且从无序往有序发展,逐步形成系列化生产。有的乡从本地无霜期短,适合马铃薯种植的特点,加大了马铃薯种植面积,所加工的粉条又细又白,南销山东、北销俄罗斯,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能力;有的乡利用靠黑龙江的优势,充分利用江边的沼泽沟泡养鱼,在市场销售上一直看好;有的乡利用靠山的优势条件,利用速生丰产林前期整地和冬季采伐的剩余物培育木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有的乡利用草原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很快占领市场。全县特色经济基本上形成一乡一业,一处一品的产业局面。我县地域基本是处于山区,采集山野菜也具有得天独后的优势,春秋两季数以千人在采集山产品,尤以蕨菜和蘑菇为主,并成为绿色食品的主导产业,经济效益越采越显著,每年吸引大批国内外客商来我县洽谈业务,从绿色食品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向看,全县绿色食品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途径也越展越宽。由于县、乡、村各级领导注重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有力促进了农产品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要围绕市场组织生产
摘要:农业经济效益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投入的生产资料与产出的生产成果的数量或者货币化数量比值,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是以比较法为基础的一种分析方法,一般以企业经济效益现状与各种标准进行比较,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诊断,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综合评价,其评价体系需要紧跟时展要求,通过不断地完善评价指标,不断地改革创新,以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 农业 经济效益 评价指标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在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是国内外企业都要面对的热点问题,也是综合统计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在我国的农业经济领域,对农业经济效益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尚不完善,评价种类多而且雷同,现有的评价指标很少能简洁明了地反映出所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对我国农业经济效益指标进行研究很有意义。
一、 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概念
(一) 农业经济效益的概念
农业经济效益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投入的生产资料与产出的生产成果的数量或者货币化数量比值,在农业经济活动中,经济效益高就说明能用较少的生产资料生产出相对较多或者质量较好的产品,较大程度地意味着生产力的先进。
(二)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概念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是以比较法为基础的一种分析方法,一般以企业经济效益现状与各种标准进行比较,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诊断,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价。评价结果对企业的发展改进有一定的参照促进作用。
二、 我国现有的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
就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数量来看,种类很多,一个评价概念往往对应很多重复的评价指标,不够精简。也正是由于这种评价指标的数量众多,导致在实际运用中经常出现漏项、误差,影响评价的完整性以及准确度;从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组成内容来看,只有基础指标和单方面评价指标,而单个指标只能反映某一个地区某一个方面的的内部农业经济状况,缺少了至关重要的综合性评价指标,没有综合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也就无法从整体上来进行地区的纵、横向比较,现行的评价体系的设置缺乏科学性。
三、 对我国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科学化改进的探讨
针对我国目前农业领域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重复、单一的情况,我们有必要探讨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适应农业经济的繁荣发展需要。
(一) 合并重复的评价指标,增强实用性
对于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中内涵相同的不同名目的评价指标,我们要大刀阔斧地改革精简,比如农业人均收入与农业人均产值就可以去一留一,同时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农业经济效益指标,建立参考目录,本文研究探讨后将原有评价指标重新分为四类:
1、 利用挝幻婊产值来评价土地投入量生产效率。
2、 利用物资消耗产值率来评价物资投入产出率。
3、 利用农产品商品率来评价农业生产活动最终目的达成率。
4、 利用农业人均收入来评价劳动生产率。
进行以上简化后不仅有利于统计计算,也更能准确地表现评价内容,在具体评价中应该广泛运用,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发展。
(二) 增加农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
1、 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只能独立的表现一个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状况,没有能表现地区之间对比评价的综合评价指标,不利于指导农业经济的发展。没有比较就很难发现不足,不利于提升经济效益。而增加农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这一项内容,有利于对农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既能完善我国的农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又能推动农业经济高效发展。
2、 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的具体内容
增设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是为了计算某地区在某个时间段内的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在通过统计获取各单项评价指标基础数据后,利用基础指标数据和相应的标准值比较,得出单项指数,最后将所有单项指数根据加权平均算法计算,所得结果就是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通过公式表述为:
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Σ{(单项经济效益指标值/相应经济效益指标标准值)*权重数值}
在具体运用中,如果算的某地区的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20%,大于100%,则表明该地区的农业经济效益较好,小于100%,则表明经济效益不景气。同时,也可以利用上面公式计算出该地区往年的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通过不同年分之间的纵向比较,可以分析出该地区的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势头,能为下一年的经济效益预测提供科学依据。另外,还可以利用公示计算出多个不同地区间同一时间段的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通过横向比较,得出地区间在农业发展上的经济效益差距,有利于平衡发展的政策制定。
结束语:
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核心,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能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能增强综合国力,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农业领域也在发展中不断地转型升级,农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需要紧跟时展的步伐,通过不断地完善评价指标,不断地改革创新,以适应农业发展对评价体系的需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