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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回收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4)02-0051-05
一、引 言
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已成为现实中极为关注而理论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学术界着力从目标规划、法规管制等视角研究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回收体系重构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而较少关注废弃食用油回收模式的选择,实质上,不同的回收模式意味着生物燃料企业、回收商与餐馆的资源承诺及风险水平是迥异的,进一步影响了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及运营决策,因而研究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的回收模式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复了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随后中央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给予6.3亿元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并提出支持餐厨试点工作的具体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和实施程序等。在33个废弃食用油资源化试点城市中,大体形成苏州、宁波、兰州三种,另有其它类型的回收模式,尤以南京市为代表,本文将其称之为南京模式。通过比较典型的回收模式将有助于政府调整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政策,推进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
二、文献述评
涉及废弃物回收模式的研究多以家电或电子产品为分析对象,侧重于:
第一,逆向物流回收模式选择及评价。相关研究一般将回收模式分为第三方负责回收、零售商负责回收、生产商负责回收三种,建立模型比较不同模式下回收主体利润、回收率等指标。例如姚卫新(2004) 通过博弈模型及仿真研究,指出较之于其他两种模式,第三方回收模式中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均为最小;Savaskan等(2004,2006)研究了制造商和零售商在再制造闭环供应链中如何决策以及制造商如何选择回收渠道的问题,通过比较各个回收模式的批发价、零售价、回收率和整个渠道的利润评价每个渠道的优劣。刘晓峰(2007)将网络分析法应用于物流回收模式选择评价,从经济、社会及技术三个主要方面提出了基于网络分析法( ANP) 的评价选择模型。同样是分析三种模式,徐兵,吴明(2012)构建了一主两从博弈结构的两层规划模型,并通过模型分析最优直销价、零售价和回收再制造率决策,研究表明,生产商负责回收时的回收再制造率最高。
区别于以上学者的研究,吴容,江玮璠(2010)将回收模式分为私人简单回收模式、生产商负责回收模式、生产商联合体负责回收模式、第三方负责回收模式四类,建立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四种回收模式进行选择,数值仿真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与可行性。针对报废汽车的回收,贺政纲(2013)将模式分为消费者自行送至回收拆解中心、制造商回收、销售商回收、第三方回收等几种,结论同姚卫新、徐兵等人的研究相反,即应当采用基于第三方回收企业为主体,其他回收主体相结合的回收模式。
另有少数学者如王莉,刘应宗(2009)分析了我国餐厨垃圾回收模式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回收体系是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前提。
第二,特定条件约束下的回收模式选择研究。在生产商延伸责任( EPR) 的约束下,产品的回收模式较传统的回收模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为此魏洁与李军(2005)研究了生产商延伸责任约束下生产商负责回收( MT),生产商联合体负责回收( PT) 和第三方负责回收( TPT )三种回收模式,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和实例验证对不同回收模式下的最优零售价和生产商利润进行比较研究;由于生产商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需求函数或者需求是否具有确定性,因而考虑需求的影响可能有助于推进回收模式的选择研究。基于此,刘羽欣与陈伟达(2008)对需求函数为非线性的不同回收模式下的产品最优价格和生产商最大利润进行了比较分析;而郭军华等(2012)以新产品及再制造产品的需求均为不确定为前提,分别建立了制造商回收、零售商回收及第三方回收三种不同回收模式下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模型,并给出求解的优化条件,结果表明:制造商主导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中,第三方回收模式下制造商利润最高;制造商回收模式下新产品及再制造产品的零售价均最低。部分学者分析了市场结构或市场力量约束下逆向供应链回收模式选择问题,如Choi(1996)与Seong(2003)考虑了制造商领导的Stackelberg 博弈、零售商领导的Stackelberg博弈、制造商和零售商N ash 均衡博弈三种市场结构;而易余胤(2009)则考虑制造商领导、零售商领导以及市场无领导者三种力量结构下具竞争零售商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博弈模型,结果表明,从环保的角度看,制造商领导的市场结构更优,但消费者和整个行业偏好零售商领导的市场结构。
政府的监控及补贴对于不同回收模式下各博弈方收益的影响也引起学者的极大关注。例如,周永圣,汪寿阳(2010)考虑了政府监控下的三种回收模式,研究表明:当零售商负责回收处理退役产品时,生产商将会设定退役产品的单位回收激励价格等于政府给他的单位惩罚价格;当生产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回收处理退役产品时,生产商为使其利润达到最大,将设定退役产品的单位回收激励价格等于单位惩罚价格与单位回收成本之和的一半。王文宾,达庆利(2008,2010)以电子类产品的回收作为研究对象,将政府的奖惩机制作为约束条件,博弈模型及数值仿真结果表明,奖惩机制下逆向供应链的回收率提高;奖惩机制下回收商的利润大于无奖惩机制情形的利润,回收商的积极性提高;适中的目标回收率水平和较大的奖惩力度搭配能够增加制造商的利润,提高制造商的积极性;奖惩机制下废旧产品的回购价提高,新产品的销售价降低。
综上可见,相关文献针对废弃物再制造或资源化回收模式问题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但仍存在以下缺憾:①从研究对象来看,大量的研究集中于废旧家电的再制造问题,对于餐厨废弃物的回收模式选择研究极为匮乏;②现有的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尚未能考虑回收模式在不同试点城市的差异性。实质上,不同的模式如苏州模式、宁波模式、兰州模式以及多数城市采取的回收模式,制造商与回收商的资源承诺、市场力量、决策先后顺序可能存在差异,进一步影响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因而研究主要试点城市的废弃食用油回收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上研究的缺憾。
三、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的回收模式比较
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过程中,原料回收主要包括苏州模式、宁波模式、兰州模式及南京模式,其中苏州模式运营良好,但仍有待改进之处;南京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内多数城市的废弃食用油回收,从企业运营的实践来看,相当一部分生物燃料企业因高成本或者原料供应中断而亏损。具体回收模式分析如下:
(一)苏州模式
苏州模式的特点在于收储运一体化,即并不存在独立的回收商,而由生物燃料企业(或资源化处理企业)将市场上的回收小贩纳为企业员工,上门回收(见图1):
总体来看,苏州模式具有以下特征:①以行政管制减小非法生产厂商获得原料供应的可能性。在原料供应阶段,苏州政府采取没收黑车与截获废弃食用油并举的方式打击非法生产厂商,减少餐饮业的废弃食用油流向源头,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餐馆主动与生物燃料企业或资源化企业联系。②以技术管制稳定原料供应与提高企业生产水平。目前生物燃料企业一般给予收购废弃食用油的小槽罐车或卡车配置GPS定位系统,如车辆偏离设定路线,公司将展开调查;而如果员工私自出售泔脚、地沟油,将被开除。公司的生产过程由视频摄像头监控,直接连通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监控中心。技术管制还体现为回收车车载称重系统的装置,能够有效地记录进入回收车废弃食用油的数据,当餐馆的废油异常减少时,相关部门将着手调查。此外,生物燃料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设定也是技术管制的一种体现,比如对于废水、废渣的要求。③以成本最小化来激励生物燃料企业。苏州模式下,生物燃料企业将收运队伍内部化,即采用招聘等方式吸纳收运人员为企业内部员工,这可以减少企业与餐馆的交易成本;同时考虑到收运成本高昂,苏州政府给予生物燃料企业补贴,补贴价位每吨118.8元。④以奖励与零收费制度规范餐馆。按照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餐饮业将餐厨垃圾交给政府,应上缴垃圾处理费。倘若私下卖给非法生产厂商,则餐馆可以获取赢利。苏州则制定政策强制餐馆免费将废弃食用油交予资源化企业,为弥补餐馆的收益,则给予其相应的奖励。
尽管苏州模式有效地推进了废弃食用油生物燃料化,但是仍然存在如下不足:①缺乏严厉惩罚机制导致仍有部分废弃食用油去向不明,生物燃料企业的原料供应仍然不足。严厉的惩罚机制包括数额巨大的罚款,酒店评级与废弃食用油回收挂钩等。②缺少更为实效的餐馆反哺机制。当前针对餐馆的激励限于数额不多的奖励,苏州政府正酝酿更为实效的天然气反哺机制,及按照废弃食用油的供应量返还餐馆相应比例的天然气。③缺少产业链末端的生物燃料销售激励机制。由于销售终端激励机制缺乏,导致生物燃料产成品销售不畅。这些激励机制具体包括强制销售、给予消费者以税收优惠等。
(二)南京模式
南京模式为回收商与生物燃料企业分离的模式。该模式下回收商多受生物燃料企业的委托,建立回收网络,配置回收人员;而生物燃料企业并不直接参与废弃食用油的回收。南京的模式优点在于第三方回收商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与网络优势,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并能够降低生物燃料企业的回收搜寻成本。然而,较之于苏州模式,南京模式存在以下缺陷:①生物燃料企业及回收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前者收购成本可能上升。由于生物燃料企业与餐馆并不是直接接触,回收商可能隐匿回收真实原料供应价格信息。②回收商可能隐瞒生物燃料企业将废弃食用油售予非法生产厂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且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力,导致回收商将废弃食用油私下售予非法生产厂商而获利,进一步加剧了生物燃料企业的原料供应短缺。③部分地区回收与资源化处理量均与补贴挂钩导致回收产品的质量下降。政府适度补贴对于降低生物燃料企业的成本,稳定原料供应极为必要。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对回收商与资源化处理企业均给予补贴,且前者的补贴程度依据回收的餐厨废弃物量;而后者则依据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量,其后果是回收商为提高餐厨废弃物重量而增加补贴,严重影响了原料供应的质量(见图2)。
(三)宁波模式
宁波模式与苏州模式有相似之处,即生物燃料企业上门回收,不存在第三方物流回收。其主要特点为“政府引导、法制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具体体现为:①运用市场化机制遴选有资质生物燃料企业。宁波市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三家废弃油脂处理企业,提高了中标企业的技术门槛。②政府提供回收运输工具,即政府出资购买餐厨垃圾回收专用车,租给回收企业使用。③负责管理收运工作的职能部门职责清晰。宁波模式运营过程中,收运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组织。④餐馆缴纳适当的运费。为争取餐馆的配合与支持,政府规定免收餐厨垃圾处理费、免费提供专用垃圾桶,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收取运费(见图3)。
显然,由于遴选的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且不存在第三方回收商,宁波模式减少了回收的成本,专业化处理餐厨垃圾能力较强;而生物燃料企业的寡头垄断地位也决定了其在市场决策中的话语权。但是较之于苏州模式,宁波模式的缺陷也较为明显,即缺乏技术管制及对餐馆的激励机制。苏州模式中,每个餐厨回收车均安装有GPS定位系统、车载称重系统,可以有效监控废弃食用油流向,这一点是宁波模式不具备的。与此同时,苏州模式中,餐馆不需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与运费,甚至在未来可能获得天然气作为激励。而宁波模式中,餐馆仍需缴纳一定的运费,进而降低了生物燃料企业获取原料的可能性。
(四)兰州模式
兰州模式区别于其他几种模式之处主要在于政府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视为特许经营项目,以BOT方式授予甘肃驰奈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由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见图4)。其特点主要包括:①产业链上游政府实施严格行政管制与技术管制政策。政府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商及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并以企业通过年审作为与生物燃料企业签约的必要条件。针对技术管制,兰州模式同样在餐厨垃圾收运车里安装GPS定位系统与通信系统,与工厂调度中心联网。②通过与研究机构合作、中外合作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创新产出。为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甘肃省科学院、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联合组建了兰州市生物质能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微生物领域研究平台;重点开展了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工艺设计和系统集成及关键设备的研发工作。与此同时,与欧洲生物质能研究机构签订了技术研发合作协议,围绕生物质能关键技术研发、工艺开展联合。目前公司在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方面已取得2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为餐厨废弃物处理环保设备制造和应用推广奠定了技术基础。③BOT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理论上有效激励了生物燃料企业。BOT模式下,生物燃料企业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收回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交予政府。由于政府承诺给予餐厨废弃物处理以补贴,理论上这种模式可以减少生物燃料运营成本,激励生产。
与理论上相对应的是,该模式实际运营举步维艰,政府补贴未能有效落实导致生物燃料企业收购成本增加;政府着力于对非法回收商管制及运输阶段的技术管制,而忽视建立针对产业链源头餐馆的严格惩罚机制。在政府要求餐馆上缴垃圾处理费的情境下,缺乏激励机制的餐馆必然将部分餐厨废弃物私下售予非法生产厂商以获利,进而导致生物燃料原料供应严重匮乏,回收率低下。
进一步地,从回收成本、回收效率、专业化程度、技术支持与管制、对餐馆的反哺机制几个维度比较四种回收模式,显然较有竞争力的为苏州模式与南京模式,但由于南京模式不具备技术支持与管制,对餐馆也缺乏反哺机制,因而是次优模式的选择(见表1)。
关键词:低碳经济;快递包装;逆向物流;回收物流
在社会发展的环境下,电子商务企业得到了快速性的发展,所以在整个环境下,快递业务量也呈现出迅速生长的发展。通过对近几年快递企业运行状况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截止到2015年12月,快递包裹量突破了206亿件,实现了快递行业的高效性发展。因此,企业应该做到谁生产、谁负责回收的工作模式,有效实现资源生产消费再利用的循环目的,所以可以发现,在包装物流逆向回收模式构建的状态下,只有将物流、废纸处理机构以及社会大众进行有效的融合,才可以在真正意义上形成一种闭合性的物流产业价值链,为低碳经济状态下,快递包装逆向物流的回收提供稳定的支持。
一、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的种类
1.以垃圾回收站作为主导的回收模式
对于垃圾回收站的模式而言,主要是指从事废品回收的回收中心对物流包装物所进行的有偿性回收,并通过对包装物的循环加工及特殊处理,形成包装再生产原材料的方式。在垃圾回收站运行模式构建的过程中,垃圾回收站点作为垃圾处理的上游环节,在垃圾处理中应该进行工作项目的分类,其具体的工作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对可回收再利用的包装物,通过溶解作业实现原材料的再生产,从而产生全新的包装物或是其他资源。第二,对于一些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包装物,应该通过填埋或焚烧处理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从而在最终意义上实现低碳经济的稳定运行。
2.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的回收模式
在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回收模式中,快递包裹运输企业在整个快递包装物回收物流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一方面作为快递包装物的使用者,另一方面作为快递包装物的回收者,利用各物流网点、物流集散地、分拨中心等物流节点对消费者废弃的快递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不仅能加快快递包装逆向物流的流转,同时还能通过对快递包装物的循环再利用降低自身运营成本。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其快递包装回收运作模式主要针对可以直接回收再利用的包装物。因此,在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行的环境下,应该认识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第三方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快递员以及配送站点,在消费者签收确认包裹后,建议消费者使用可重复利用的购物袋承装快递物品,同时将快递包装物交由快递员回收利用。第二,消费者可以将累积的包装物定期送到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网点或联系快递员上门回收。这样不仅能减少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流程,还能有效节省企业包装物的购置费用,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快递包装逆向物流回收现状分析
1.快递包装的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
通过对我国快递包装回收市场运行现状的分析发现,现有的回收主体主要包括废品回收人员、回收站以及分拣中心,同时也是一种纯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而且,在现阶段快递包装回收利用的过程中,整体运行呈现出小、杂、乱的现象,从而导致回收利用体系发挥不出期望效用。虽然一些快递企业尝试着设计完善逆向物流活动,但是,其整体的运行结构仍然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甚至对快递包装回收企业的稳定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制约。
2.消费者的回收意识较为薄弱
在对快递包装物的回收资源再利用问题分析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其运作效果受消费者意识的影响。在统计分析中可以发现,我国的网购群体中,有80%的群体是年龄在33岁以下,其中43%的群体是大学生和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小青年,其平均年龄在18岁-24岁,因此我国的网购群体整体趋于年轻化。但是由于年轻的网购者其本身存在着对资源认识匮乏以及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的情况,因此,也就没有对快递包装物的回收引起过多的关注,更为严重的现象会为低碳经济环境的构建造成影响。
3.快递包装材料未完全实现绿色化
对于快递包装而言,材料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包装箱、塑料袋、气泡膜、编织袋、以及快递单等包装物上,快递包装除了包装用纸箱纸盒外其他废弃材料都不能进行全部的回收。但是,在实际快递包装材料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纸质包装物成本相对较高,会大量使用聚乙烯、聚氯乙烯进行快递袋的制作,而且一些商家为了减小被包装产品的损害及破坏,会运用气泡膜以及泡沫块等进行填充和加固。然而这些塑料材料并不能被自然降解,通常进行焚烧处理,燃烧时气味难闻,会释放有害物质,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与我们的绿色环保要求相悖。
三、低碳经济下快递包装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建立
1.构建良性循环下的共生性经济政策
在现阶段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将低碳经济作为基础,构建良性循环的经济体系管理模式。首先,全面推进循环型包装物的生产利用,构建清洁生产资源优化的生产模式,从而实现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及行业的共生性发展,为良性循环包装物的逆向物流回收模式构建提供稳定支持。其次,应该通过对资源利用节约化、废弃物处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设计,提高包装物主体绿色化,加强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低碳经济循环系统的经济化建设。在循环共生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设计的过程中,具体的设计模式如表所示。
2.企业需进行适合性包装物逆向物流网络设计
在企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树立绿色环保的企业形象,积极鼓励各相关部门参与建设、改造回收站点、网点的优化设计,从而为环保服务中心的专业分拣作业提供充分性的保证。而且,在健全生活垃圾及分类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保证包装物逆向物流流程的合理设计。同时,在物流企业运行中,降低泡沫塑料、气泡膜等塑料填充物的使用量,因此,在企业传统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应该研发科学化的可回收利用包装新材料、新设计以及新产品的工程设计理念,从而减少包装物逆向物流流程,通过对包装材料的再利用,减少包装材料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3.实现物流企业业务拓展的有效创新
在企业有效运行的前提下,企业应该构建废弃物或废旧物品逆向回收的管理体系,可以支持建立废弃物或废旧物品逆向物流集散中心。而且,在物流企业业务拓展及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可以开展消费者废弃物或废旧物品置换工作,抓好对废旧废弃物的有效再利用,全面推动企业建设规范性的物流业务拓展,构建高效的质量保障及服务机制,全面实现一体化的服务业务拓展模式,为废旧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逆向物流的可靠性运作提供系统支持。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现阶段快递包装企业标准化制度构建及快递物流包装功能有效发挥的前提下,全面提升快递流通产品的包装效率,并使包装成本呈现出低廉性、绿色化的发展理念。因此,对于包装企业而言,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物流行业环境的分析,优化包装体系的设计,建议包装企业发挥行业协会的基本作用,通过对产品特点、制度体系的优化,构建科学化、合理化的商品包装标准,有效减少包装不足以及包装处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及污染问题,从而实现产品包装中资源的有效运用,降低包装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企业也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打破企业界限的限制,通过行业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实现物流产品的统一包装,从而为快递包装回收逆向物流体系的构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作者:汪苗苗 单位:三亚学院
参考文献:
[1]安美清,向万里.低碳经济下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分析[J].综合运输,2012,09:43-45.
[2]董夏丹.快递包装回收的逆向物流网络布局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
[3]金菁,周根贵.基于新型包装绿色整体快递流程的快递物流发展策略[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08:171-173.
[4]乐雄平.电商企业包装物逆向物流回收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14:73-74.
关键词:内存管理;托管堆;垃圾回收;释放模式;终结器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8)34-1989-03
Analyst of the Garbage Collection System of .NET
SHI Jun, LI Yan-hui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Ya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Environment & Resources, Yangzhou 225127, China)
Abstract: The garbage collection (GC) system of .NET Framework is to reduce the possibility of memory leak and access violation from some application programs, but the problem still exists because of the working system of the GC. It is always found the GC to be misunderstood during the program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is problem, this article is going to explain briefly the root cause of memory garbage, the theory of the garbage collection system, its main objective and release mode.
Key words: memory management; managed heap; garbage collection; release mode; finalizer
1 引言
我们可能都碰到过程序莫名奇妙的崩溃、或内存使用不停上涨。对于前者,常见的有资源管理器突然崩溃,机器突然发生蓝屏;对于后者,你可能会发现有些进程的内存持续暴涨,直到计算机无法使用,这时不得不重启计算机,这就是常见的访问冲突和内存泄漏。
相对于C++程序员来说,C#程序员非常幸运,至少不要为内存泄漏而头疼,不需要负责内存的分配和回收。不少程序员都会有这样的疑惑:内存分配和释放由.NET Framework进行,但能保证内存的有效使用吗?能够保证程序的运行效率吗?
2 垃圾回收机制
在.NET Framework中,内存中的资源分为"托管资源"和"非托管资源"。托管资源必须接受CLR(公共语言运行库)的管理,分别存放在两种地方:"堆栈"和"托管堆";规则是,所有的值类型(包括引用和对象实例)和引用类型的引用都存放在"堆栈"中,而所有引用所代表的对象实例都保存在托管堆中。而非托管资源则不必接受CLR的管理。
内存管理就是对象的分配和释放问题。在传统的Win32编程中,对于资源对象的访问方式是:
1) 声明对象并分配内存;
2) 使用对象;
3) 销毁对象并释放内存。
上面的每一步,可能都存在陷阱。可能内存不够用,导致下面的代码调试失败;可能要访问的对象,指向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地址空间;可能编程人员忘记了释放内存,会发生内存泄漏,也有一些编程人员试图访问已经被释放的内存,那么也会发生访问冲突。我们以前使用的C++语言或其它语言,它们的对象是创建在非托管堆之上的。对于非托管编程来说,Bug发生的时间和次序都难以预测,所以对应用程序来说,它们所带来的危害,远远超过了其他大多数的Bug,这使得应用程序的运行结果变得不可预测。
在.NET Framework中,对象是创建在托管堆之上的,上述的一切问题,在托管堆编程中,这种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回收内存的工作不需要再用编程人员区操心了。.NET提供了一种自动垃圾回收机制,这就是Garbage Collection(简称GC)。垃圾回收器管理着应用程序的内存分配和释放。每次使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时,运行库都从托管堆为该对象分配内存。只要托管堆中有地址空间可用,运行库就会继续为新对象分配空间。
.NET中的垃圾回收机制非常先进,它使得我们更加专注于应用程序的逻辑,垃圾回收机制中,首先要了解对象的生存期,也就是对象什么时候变成垃圾。我们讨论的只是托管堆上对象的生存期,而不是堆栈上的对象,因为随着堆栈的自动回收,该对象就结束了生命。
3 垃圾回收原理
3.1 托管堆对象的处理
在.NET中,引用对象分配在托管堆上的,值对象分配在引用程序自身的堆栈上。在托管堆中,每个对象都是在内存中是连续的,中间没有空隙。见图1(a)所示,如果对象B被释放了,那么托管堆会变成图1(b)的样子,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标记&压缩过程。即标记对象B为垃圾,调用适当的方法,把B占用的内存释放,然后移动对象C到A的身边,内存空间被压缩了。
如果每个对象被释放,都执行一次标记&压缩过程,那么对于性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GC将托管堆划分为三个代,即第0/1/2代。在托管堆被初始化的时候,托管堆中不包含任何对象,这时添加到托管堆中的对象称之为第0代,各个对象在内存中是连续的。在CLR被初始化时,它会为第0代选择一个预算的容量,一般是256KB,因为这样可以把第0代对象装入CPU的L2 Cache中,这样使内存压出速度非常快。对于每个代,都会有一个初始值,一般是:256K/2M/10M(注:此值和代数的个数在不同版本的CLR可能不同)。
如图2,我们举例来分析一下各个代垃圾回收的工作原理。
1) 假设有A~E五个对象,共为256K,存放于托管堆的第0代对象中。某时刻,C和E成为垃圾(图2(a))。假设要创建F,此时第0代已满,进行垃圾回收。释放C和E后,压缩内存,以保证对象的连续性,经历了第一轮垃圾回收后,第0代变成了第1代。
2) 创建FGHIJK对象后,接下来B、H和J相继成为垃圾(图2(b))。假设要创建L,这时第0代占满,所以进行第二次垃圾回收。当GC工作时,先查看第1代占用了多少内存,本例中,第1代占用的内存远远小于2M。所以,这次垃圾收集仅仅检查第0代,H和J释放,B并不释放。压缩内存,FGIK都变成了第1代。很明显,在第1代内存空间未满时,忽略对它的检查,可以改善GC的性能。
3) 这时在第0代上又创建了LMNO对象,后来GLM也变成了垃圾(图2(c))。
4) 这时创建P,第0代占满,所以GC又被启动了,这时第1代的空间仍然小于2M,所以GC只回收第0代,第1代的空间逐渐变大。创建PQRS对象后,这时,AKPR相继成为垃圾,随着程序的运行,更多的对象成为垃圾(图2(d))。
5) 假定经过三次垃圾回收之后,第1代的空间已经超出2M,而当时垃圾回收刚完成,所以不立刻对第1代进行回收。在第四次回收之前,发现第1代的空间超出2M,这时对第1代和第0代同时进行垃圾回收。先回收第1代的垃圾,第1代变成了第2代,第0代的对象变为第1代(图2(e))。
只要第2代10M空间未满,就不会对它进行垃圾回收。也就是说,第2代的垃圾回收的频率最低,第1代次之,第0代最高。
CLR的GC是一个自调节的垃圾收集器,这意味着,GC会在执行垃圾收集的过程中,学习应用程序的行为,它可以根据应用程序的实际情况,将第0代的容量从256K减到128K,从而提高程序的性能。这些工作是由CLR自动完成的,不需要程序员写任何代码。
3.2 非托管对象的处理
对于非托管对象,一旦程序不再使用该对象,就必须采取严格的方式来释放资源。如无法释放,会导致资源泄漏,有可能耗尽可用资源,防碍程序的继续执行。在CLR中,每个类型都必须提供一个Finalize方法。垃圾回收时,将执行该类型的Finalize方法,对非托管资源进行回收。
Finalization List和Freachable queue是垃圾回收器内部所维护的两张表,当对象被加入到托管堆中时,如果它实现了Finalize方法,垃圾回收器会在它的Finalization List中加入一个指向该对象的指针。假设A~J是在托管堆中所建立的十个对象,在CEFIJ被创建时,系统会检测到这些对象的类型定义了Finalize方法,就会把这些对象的指针添加到Finalization List中。Finalization List的这些指针分别指向托管堆中带有终结器的各个对象(见图3)。这实际上告诉GC,在回收这些对象的内存之前,要首先调用它们的Finalize方法。
随着程序运行,BEGHIJ成为了垃圾,这时托管堆的第0代已满,进行垃圾回收,BGH相继被释放,内存压缩。而EIJ也是垃圾没有被释放,因为Finalization List中存在对EIJ的引用,所以EIJ不能被释放,这时它就会被放到Freachable queue中,接着还会对它进行引用。CLR中有一个高优先级的线程,专门用来调用Finalize方法。当Freachable queue为空时,该线程为睡眠状态;当Freachable queue有条目时,该线程将会被唤醒,将会执行该列表中每个对象的Finalize方法,并把列表清空,并清除对象引用的指针。直到这时,EIJ才真正成为垃圾。等到下一次垃圾回收时,这几个对象才有可能被释放掉(见图4)。
从上面特殊线程的唤醒方式我们能够得知,该线程的执行时机是不确定的,所以我们不能在该线程工作的时候,来访问线程数据。
实现Finalize方法或析构函数对性能可能会有负面影响,因此应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它们。用Finalize方法回收对象使用的内存需要至少两次垃圾回收。当垃圾回收器执行回收时,它只回收没有终结器的不可访问对象的内存。
3.3 释放模式
在实际开发中,经常要使用到本地资源和非托管资源的类型,比如文件、网络连接、套接字、互斥体等。一方面,使用终结器会降低系统的性能;另一方面,在使用这些对象的时候,又必须使用它的终结器。CLR不能自动释放这些内存,要手动写代码。微软提供了一种释放模式:IDisposable接口,里面只有一个Dispose()方法。图5为释放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个类提供了释放模式,它提供了两种方法去释放非托管资源。一是手动释放,即在程序中必须显示地通过Dispose()方法或Close()方法去释放它们。二是自动释放,比如忘记显示地释放这些非托管资源,而程序就会自动调用这个类的终结器去释放非托管资源。这样使得程序出错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而最关键的一点是,Dispose()方法的实现,它可以阻止Finalize()方法的调用。也就是说释放模式的实现,即释放了非托管资源,也加快了程序的运行速度。实现方法见图6。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Finalize()方法应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因为垃圾回收器给Finalize()方法限定了一个时间,如果Finalize()方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没有完成,垃圾回收器会终止运行Finalize()方法的线程。下面这些情况下程序会调用对象的Finalize()方法:
1) 第0代垃圾回收器已满;
2) 程序调用了执行垃圾回收(GC的Collect)的方法;
3) Windows报告内存不足;
4) CLR正在卸载一个应用程序域;
5) CLR正在被卸载。
4 垃圾回收的几个误区
4.1 万物皆可被回收
GC针对的仅仅是托管资源,对于非托管资源,GC不负责、也无法对其回收。CLR无法识别这些非托管资源的正确类型,无法知道该如何对资源进行释放。而对于托管资源、元数据则给CLR提供了正确的对象引用信息以及释放资源的方法,这是GC算法的一个重要依据。
4.2 手动回收可提高性能
GC.Collect();代码的目的是手动清理内存,提高程序的运行效率。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代码会变慢,或者根本无法使用。因为GC在Collect的时候,会挂起当前正在运行的所有线程。GC会对第0、1、2代的所有对象进行回收,这是一个非常耗时的工作。
4.3 Finalize会快速并准确地回收对象
对于非托管资源,我们才需要对其进行手动回收处理。而对于托管资源:Finalize的被调用,是我们不能控制的,是由CLR决定的。重写了Finalize方法的对象,CLR会额外建立一个链表来对其进行维护,用此方法回收对象使用的内存需要至少两次垃圾回收。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NET的垃圾回收机制非常先进,垃圾收集器使用户内存管理自动化,但也存在着内存泄漏和访问冲突问题。讨论这些机制,对我们以后写出高性能的应用程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个严肃的程序员,我们应该对垃圾回收机制有所了解,这样有助于我们编写性能更好的程序代码。
参考文献:
[1] 陈广.C#程序设计基础教程与实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 维恩霍尔特性能优化[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 编译/程化垃圾收集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上)[J].程序员.2008(2):16-19.
[关键词]低碳经济理念;废旧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废旧建筑材料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如果不对这些废旧材料再利用,其会对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增加资源的浪费数量,这是低碳经济理念所不能容忍的,为此,在面对废旧建筑材料时,应当探索出回收再利用的新模式,使得废旧材料最大化发挥出剩余价值。
1废旧建筑材料的运用现状
目前,我国在废旧建筑材料处理方面还是比较传统的,处理的效率比较低,而且再利用的效率也比较低,废旧建筑材料对环境会产生严重污染,而且会增加建筑资源的使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一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废旧建筑材料的回收利用环节不能形成良性循环,相关的产业链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大多数建筑单位会将废旧建筑材料掩埋处理,使得建筑材料无法重复利用,这种废旧建筑材料处理模式必须要进行改变,要建立相应的产业链,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废旧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的措施
2.1废旧钢铁的回收利用
废旧钢铁在建筑行业中会大量产生,而且废旧钢铁的重复利用价值也比较高,合理利用这些资源,能够起到节能减排的效果,回收废旧钢铁能够节省原生铁矿石的使用量,而且制造钢铁的效率会明显提升,成本会明显降低。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建立相应的信息产业平台,对废旧钢铁的加工和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从而保证废旧钢铁能够重复利用。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教育,使其能够自觉回收废旧钢铁,并进行重复利用,从而从源头上提高废旧钢铁的回收率。钢铁制造企业应当对废旧钢铁的价格进行优化,对于主动回收钢铁的企业或者个人,要适当提高回收的价格,从而让其回收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的政策优惠,积极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建设,从而为钢铁的回收和再利用环节提供足够的保障[1]。
2.2废旧木材的回收利用
在建筑行业中,废旧木材的总量也是比较多的,废旧木材能够应用在建筑、造纸、供热等环节中,其再利用的价值也比较高,而且我国的木材资源总量也比较紧张,通过回收利用能够缓解木材资源匮乏的困境,为此,应当对于废旧木材进行回收和再利用。目前,在废旧木材的回收环节中,还存在着回收率不高的问题,针对这种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引导,提高废旧木材回收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废旧木材回收机制,使得木材能够得到重复应用,对于回收上来的木材,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分类,让每一种木材应用到最合适的环节中,从而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木材回收再利用工作也需要相关产业链的支持,因此,政府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的关注非常重要。
2.3废旧玻璃的回收利用
在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废旧玻璃,这些玻璃能够进行重复利用,能够发挥出巨大的剩余价值,据相关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废旧玻璃总量都在增加,对其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为此,需要相关部门重视废旧玻璃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回收,例如鼓励拆迁单位完整拆卸玻璃,避免将其打碎,这样玻璃回收的效率会更高,同时,可以将废旧玻璃制作成壁画或者是广告牌,使其发挥出作用。一些细碎的玻璃可以进行高温加热熔化处理,然后再重新制造新玻璃,或者将废旧玻璃加入到大理石板制造工艺中,由此可见,废旧玻璃的剩余价值非常高,用途也有很多,相关单位和企业应当重视玻璃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从而满足低碳经济理念的要求[2]。
2.4废旧混凝土的回收利用
在建筑拆迁中,大量的废旧混凝土诞生,混凝土材料的稳定性较强,能够使用较长的期限,如果盲目丢弃或者掩埋,会给自然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为此,针对废旧混凝土,应当探索回收再利用的模式,将其进行碾压处理,然后根据外观尺寸可以对其进行改造,将其应用到道路路基建设过程中,或者应用到其他环节中。例如粉碎化处理的混凝土能够应用到新混凝土的制造工作中,其粘连性会比较高,使用的水泥量会降低,能够降低混凝土的制造成本,从而发挥出废旧混凝土的最大价值[3]。
3结语
总之,我国是资源消耗大国,这种发展模式不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采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针对一些废旧的建筑材料,要采取回收再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理,现如今,很多具有回收价值的材料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而且会对环境带来不好的影响,城市发展的成本会明显增加,针对这种问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合理利用废旧建筑材料,探索更加有效的回收利用技术,从而建立相应的产业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宇晗 单位: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黄耀忠.废旧的建筑材料回收与再利用[J].建筑建材装饰,2012,(09):70-71.
[关键词]循环经济;3R原则;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6-0042-03
一、电子废物的范畴、分类及特征
我国对电子废物的定义,可参见2007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电子废物做了专门的定义。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产品或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设备。
电子废物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废弃性”,即被其所有者所废弃或者抛弃。电子废物就是被其所有者抛弃或者放弃的电子电气设备、电子电器产品,无论该设备或产品是否具有使用价值或利用价值。本文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电子废物称之为“工业电子废物”,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电子电器或设备定义为“生活电子废物”。电子废物来源于生产生活两大领域,可回收物质包括电路板、金属部件、塑料、玻璃等几大类。具体有来源于家庭的各种废旧家电,如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影音设备、电脑、电话、手机等;来源于办公室的各种废旧电子电器,如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网络设备、电话等。
在我国,电子废物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目前已成为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据测算,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已达4.5亿台,电冰箱约1.9亿台,洗衣机约2.3亿台,空调约1.5亿台。仅以年报废更新2%计算,每年淘汰的四大家用电器就达2500万台,加上电脑、手机等高科技电子产品和各种新型家电产品,我国家电的实际年更新报废量高达3000万台以上。
电子废物主要由金属、陶瓷、玻璃、树脂纤维、塑料、橡胶、复合材料、半导体等组成,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多氯联苯、铅、汞等有害有毒成分。美国硅谷防止有害物质联盟SVTC的调研指出,一台个人电脑(PC)含有700多种化学原料,几十种金属和有机物:显示器含有铅、镉、汞、六元铬、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剂等有害物质;阴极射线管(CRT)含有27%左右的铅;铁机箱中含有镉;开关及位置传感器中含有汞;印刷电路板上含有镉和溴化阻燃剂;电线和老式包装均含有聚氯乙烯;芯片和磁盘驱动器含有汞和铬。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在,使得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不同于一般的固体废物,它要求具备一定的环保技术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释放出的重金属、持久毒性有机物会给生态环境造成复杂而长久的危害。
然而,含有各种化学成分的电子废物又具有很高的再生利用价值。根据丹麦技术大学的研究结果显示,1吨随意收集的电子板卡中含有大约271.8千克塑料、129.6千克铜、0.5千克黄金、40.8千克铁、29.4千克铅、19.9千克锡、18.1千克镍、10.0千克锑。日本横滨金属公司对报废的手机进行分析发现,平均每100克报废的手机机身中含有14克铜,0.19克银,0.03克金和0.09克钯。
电子废物的高增长性、高危害性、高价值性,决定了必须依据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原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电子废物的循环利用体系,实现我国电子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二、循环经济及其对电子废物的指导意义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将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应用于物质产品的生产、消费及其废弃过程中,把传统的“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资源消耗型线性经济模式,转变为按生态循环重构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资源闭环流动的经济系统。它要求所有的物质和能量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减少资源的消耗量,并把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点。
循环经济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资源化Recycle,3R”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原则。“减量化Reduce”就是要减少进入社会循环系统的物质流量,属于输入端预防控制原则;“再使用Reuse”就是要求消费主体尽可能多次、多种形式地使用已经购买的产品,最终也是要达到废弃物减量化的目标,属过程性方法;“资源化Recycle”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弃物转变成再生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置量。
循环经济对于电子废物的指导意义,在于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原则贯穿于电子产品设计、制造、消费、回收、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实现电子废物的循环利用。这种基于循环经济的电子废物循环利用,就是按照3R原则设计建立电子废物的收集、贮运、处理、处置的网络体系,防止并减少上述过程中的潜在环境危害,提高电子废物再生利用水平,尽可能降低最终废物处置量,它包括电子废物的回收、再使用、再生利用及热回收四个方面。回收,是指向地理位置分散的废物排放者收集电子废物,运输汇集至指定集中地的过程;再使用,是指将电子废物作为产品直接使用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以及将其全部或者部分作为零部件或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予以使用;再生利用,是指将电子废物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原料进行利用;热回收,是指对全部或部分的电子废物通过利用其可供燃烧或有可能燃烧的物质获取能量。
三、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的现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长三角地区是全国电子制造业高度发达、电子产品高度普及的地区之一。2006年上海电子产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名列第三,仅次于广东和江苏;浙江台州路桥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2006年实现行业销售收入150多亿元,人均GDP接近6000美元。2003年,国家发改委确定浙江省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省份。2005、2007年国家四部委确定浙江、上海为循环经济试点地区,并确定了相关的产业园区、行业、企业为试点单位。长三角地区的电子废物循环利用是全国的一个缩影。本文以长三角地区为例,研究了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的现状。
1 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渠道分析。通过对电子废物的相关监管部门、流通市场、电子电器零售商等的实地调研,了解到个体回收户走街串巷,上门收购,随行就市。就地成交,是目前上海市现存的直接面向“废物排放者”的主要回收渠道。
具体来说,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渠道主要包括以下5种:
(1)个体回收户上门收购。个体回收户,有称流动小贩,有称“街边游击队”,是目前上海市的回收主力军,个体回收
户走街串巷,上门收购,随行就市,就地成交,是目前上海市直接面向“废物排放者”的主要回收形式。
个体回收户收购后,有直接再用价值的,直接转售至旧货市场(又称二手市场、调剂市场)或城乡结合部的各种“贸易市场、小商品市场”。比如:九亭镇小商品市场、七宝镇东方国贸城,虽名称各异,实质都是废旧电子电器集散地。
(2)旧货经营业主坐地回收。旧货经营业主几乎不直接面向家庭收购,而是面向个体回收户或下游旧货经营业主收购。旧货经营业主有上下游之分,下游旧货经营业主多是些资金少、仓库小、收购量小、收购价低、转售价亦低的小业主。上游旧货经营业主则多是些资金大、仓库大、收购量大、收购价高、转售价亦高的大业主。大业主不是面向个体回收户而是下游小业主,一些大业主甚至与大型零售商合作直接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有的还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其淘汰更新的废旧电子电器。
旧货经营业主收购后将有直接再用价值的整机和经过维修拼装的整机直接出售。其余不具有上述两项属性的电子废物,则经简单拆解后将具有再生价值的部件经上游大业主或直接流向“地下拆解工厂”(即不具环保生产能力的非法违规资源再生企业)。实地调研中发现,电路板、压缩机、电线、金属部件多销往广东、浙江,而CRT玻壳多销往西北,如新疆、青海等地。维修拼装后的整机和能直接使用的整机多销往上海周边的欠发达地区,如安徽、江西、苏北。流程如下图。
(3)零售商“以旧换新”。经调研发现,“以旧换新”活动仅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厂家并不参与回收处理过程。“以旧换新”得来的废旧电子电器,由与商家有协议的旧货经营业主回收。甚至“以旧换新”活动本身就是厂家、商家、旧货经营业主三方合作搞的促销活动。厂家要推新产品,商家要增销量,旧货经营业主可大批量购进旧货。
(4)通过社区废品收购站回收。据调研发现,通过废品收购站回收的电子废物很少,主要原因是旧货经营业主的出价比废品收购站高,个体回收户并不将电子废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只有当旧货经营业主不收时,才将电子废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家庭出于价格、时间和运输成本的考虑,也很少将电子废物卖给废品收购站。
(5)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交投。这是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强制将机关事业单位淘汰更新的废旧电子电器统一交投给有资质的资源再生企业,集中处置。
2 上海市电子废物回收模式分析。在目前上海市现存的5种电子废物回收渠道中,存在下列两种回收模式。
(1)“无偿交投”模式。2007年5月上海四部委联合《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废弃电子产品集中交投回收处理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电子废弃物集中交投收集处理。《通知》要求,本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应委托取得相关部门资格认定的企业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鼓励本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将废弃电子产品无偿交投给指定企业统一回收和处理。电子废弃物的处理费用暂由“指定企业”自行承担。实地调研发现,废弃物处理者――“指定企业”,虽是无偿交投,但电子废弃物的运输费用也全部由处理者承担。
依据上述要求,就形成了一种废物排放者无偿交投,废物处置者无偿集中处理,政府对双方均未实行征税、补贴的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体系。本文称之为“无偿交投”模式。江苏、浙江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如《江苏省省级机关电子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浙江省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试点暂行办法》。
(2)“有偿回收”模式。由“废物排放者”到“收集者”再到“处理者”,每一阶段都是购销关系。本文将这一模式称为“有偿回收”模式。该模式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生活电子废物回收形式,该模式的最大问题是,电子废物处理者不是具有环保资质、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正规资源再生企业,而是非法的“地下拆解工厂”或“家庭拆解小作坊”。
四、电子废物循环利用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分析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系统,并结合我国现状,我们认为我国电子废物循环利用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如下:
1.回收网络残缺。工业电子废物与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电子废物其回收网络健全,而生活电子废物的回收网络缺失,导致生活电子废物流向非法的“地下拆解工厂”或“家庭拆解小作坊”。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有偿回收”。在市场化运作条件下,正规资源再生企业为达到环保要求和无害化处理,其生产运营成本显著高于“地下拆解工厂”或“家庭拆解小作坊”。因此,正规企业的回收价格就比上述二者的回收价格低,在利益驱动下电子废物最终流向了“地下拆解工厂”和“家庭拆解小作坊”。而这二者的环保技术不达标,再生利用程度低,在现存“有偿回报”模式下,这就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与环境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