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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就从这部分主要的一些考点来谈谈对不等式复习的一些思考与再认识:
一、解不等式
在考试说明中,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是C级要求,同学们要给予充分重视,核心方法是一元二次函数、方程与不等式之间的相互转化.
例1 (2009天津卷文)若关于x的不等式(2x-1)2
解析:易知a>0时,原不等式有解,所以原不等式等价于[(2+a)x-1][(2-a)x-1]
由题意,2-a>0,所以0
所以3
点评:含有参数的不等式问题是高考常考题型,求解过程中要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将不等式变形,转化为一元二次不等式的问题去解决,并注意参数在转化过程中对问题的影响.
二、线性规划
线性规划问题以求线性目标函数最值为主,同时应关注求参变量的取值范围,斜率和距离最值的命题趋势.
例2 定义max{a,b}=a(a≥b)b(a
解析:由题意,z=x+y,x+y≥2y-x2y-x,x+y
所以问题即转化为在|x|≤2,|y|≤2x+y≥2y-x 的条件下研究目标函数z=x+y的最小值和在|x|≤2,|y|≤2x+y
点评:适当转化后,本题的实质是一个两次线性规划问题.
三、不等式中的恒成立问题
恒成立问题一般采用分离参数的方法,同时要注意是否需要分类讨论.
例3 (南京期末调研试题)设a=x2-xy+y2,b=pxy,c=x+y,若对任意的正实数x,y,都存在以a,b,c为三边长的三角形,则实数p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__.
解析:由条件,易判断出c=x2+2xy+y2>a=x2-xy+y2,所以要存在以a,b,c为三边长的三角形,只需a+b>ca+c>b,
即x2-xy+y2+pxy>x2+2xy+y2x2-xy+y2+x2+2xy+y2>pxy,
即pxy>x2+2xy+y2-x2-xy+y2pxy
即p>x2+2xy+y2-x2-xy+y2xyp
即p>xy+yx+2-xy+yx-1pt+2-t-1p
p>3t+2+t-1
p
点评:本题初看无从下手,但细看还是一类恒成立问题,仍然采用分离参数的方法.另,此题最后阶段也可以通过研究关于t的函数的性质来确定p的范围
四、不等式的实际应用问题
不等式的实际应用问题一般涉及解不等式与基本不等式的应用.关注题意中的不等关系是解决这一类型问题的关键.
例4 省环保研究所对市中心每天环境放射性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后,发现一天中环境综合放射性污染指数f(x)与时刻x(时)的关系为f(x)=|xx2+1-a|+2a+23,x∈[0,24],其中a是与气象有关的参数,且a∈[0,12],若用每天f(x)的最大值作为当天的综合放射性污染指数,并记作M(a).
(1)令t=xx2+1,x∈[0,24],求t的取值范围;
(2)省政府规定,每天的综合放射性污染指数不得超过2,试问目前市中心的综合放射性污染指数是否超标?
解:(1)当x=0时,t=0;
当0
t=xx2+1=1x+1x∈(0,12],
即t的取值范围是[0,12].
(2)当a∈[0,12]时,记g(t)=|t-a|+2a+23
则g(t)=-t+3a+23,0≤t≤a
t+a+23,a
g(t)在[0,a]上单调递减,在(a,12]上单调递增,且g(0)=3a+23,g(12)=a+76,g(0)-g(12)=2(a-14).
故M(a)=g(12),0≤a≤14
g(0),14
=a+76,0≤a≤14
3a+23,14
当且仅当a≤49时,M(a)≤2.
故当0≤a≤49时不超标,当49
点评:对于不等式应用题要通过阅读,理解所给定的材料,寻找量与量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建立起数学模型,然后利用不等式的知识求出题中的问题.
五、不等式的综合应用
基本不等式的应用的命题趋势较强,同时应关注利用基本不等式把等式转化为不等式,解此不等式求出最值的命题趋势.
例5 (常州期末调研试题)已知a,b,c均为正实数,记M=max{1ac+b,1a+bc,ab+c},则M的最小值为__________.
解析:由题意,M≥1ac+bM≥1a+bcM≥ab+c,又(1ac+b)-(1a+bc)=(1-c)(1ac+b)
所以①当c≥1时,1ac+b≤1a+bc,
M≥1a+bc>1a+bM≥ab+c>ab+1,2M>1a+b+ab+1≥2ba+2ab≥4,M≥2
②当c1a+bc,M≥1ac+bM≥ab+c,
2M≥1ac+b+ab+c≥2bac+2acb≥4,
M≥2
综合①②,M的最小值为2.
点评:此题是求最大值的最小值问题,解题的突破口在将前两项首先比较,较大者再与第三项比较.
关键词:核泄漏;环境损害;环境赔偿;
一 关于日本福岛核泄漏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伴随之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泄漏在日本福岛这次核泄漏事故可以和1986年的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被定义为最严重的7级相比,所产生的后果都很及其严重的,损失难以估计。这次日本福岛由海啸和地震所以引发的核泄漏事故,也产生了环境资源法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核泄漏,顾名思义就是核能外泄,又称为核熔毁,是种发生于核能反应炉故障时,严重的后遗症。核能外泄所发出的核能辐射虽远比核子武器威力与范围小,但是却相同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生物伤亡。核泄漏一般的情况对人员的影响表现在核辐射,也叫做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吸入,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体内,引起内辐射,外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使人员受到外照射伤害。身体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型风险越大。
二 核泄漏对环境的损害
从字面来看,环境损害可作"对环境的损害"以及"经由环境的损害"两种解释。其中前者即人类活动使环境遭受的不利影响,表面上看损害的对象是环境,实质上由于人在环境中的地位及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对环境的损害"也是对人的损害,只是未必表现为人的直接损害,而是间接的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损失;后者即由于环境问题而带给人类的损害。
环境法上的环境损害应采广义概念,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和对人的损害。对人的损害是现行侵权行为法已经明确规定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而对环境的损害是现行侵权行为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损害,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实质上是对公共环境利益的损害。由于环境"就其本身固有的属性来说,为了公众的利益应委托于公共机关来维持、管理",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因此对环境的损害实质上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赔偿权利人应由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来充任,一般应当是政府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众集体。
那么,根据上述环境损害的定义以及结合核泄漏自身的特征,也结合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核泄漏对环境的损害主要体现在放射性污染上,所谓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核泄漏对环境的损害具有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损害过程的复杂性。核泄漏所带来的环境损害的复杂性体现在:一是间接性,即"因核泄漏污染对于自然环境之影响而间接造成他人之损害"例如,核泄漏污染了水资源,污染了蔬菜水果等食品,而人吃了相关比污染的食品而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等;二是继续性和累积性。虽不排除核泄漏环境污染在短时间内造成环境损害的可能性,但多数情况下,核泄漏环境损害是在污染物逐步累积、长期作用、甚至相互叠加和反应后造成的,形成的时间长、是逐步累积而成的。例如,核泄漏放射短时期对人体可能没产生明显的损害,但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可能会导致人体产生癌症等一些列严重疾病。三是不确定性。核泄漏环境损害与污染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难以直接确定,而且同样的污染造成的损害后果也不确定,有些损害要潜伏很长时间才会显现。既然长时间积累下来,因果关系难以确定,例如: 核泄漏,核辐射,要经过10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能体现对受害者造成损害,而经过长时间后,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使受害者难以主张其应得的损害。而且在赔偿的主体上,可能除了损害主体外,也包括商业保险公司或者国家。核泄漏造成的损害,决定了赔偿的复杂性。
三 核泄漏的赔偿问题
核泄漏的赔偿主要是指由于核泄漏的放射性污染和破坏的致害人以财产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它所引起的赔偿范围主要是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作为体现财产内容的损害赔偿目的,主要是用经济赔偿的方式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在我国这方面还有所欠缺,具体实施时要么参照国家赔偿法,但一般是参照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来予以赔偿。在一般的民事责任计算财产赔偿范围时,主要是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包括财产的灭失,减少,也包括失去的可得利益。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受害人已经预见或能够预见、能够期待和必然得到的利益。财产损失还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在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计算中,除了直接损失外,也应当包括失去的可得利益和间接损失。在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中,核泄漏导致人身损害主要有三种:(1)健康损害、(2)人身伤残、(3)死亡。健康损害与人身伤害所引起的财产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因误工所减少的工资收入或者其他劳动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死亡者引起的财产赔偿包括:死者死亡前医疗或抢救的医疗费用、丧葬费和死者生前由他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等。这里值得探讨的是,如前所述,核泄漏的损害具有复杂性,那么要直接或间接导致核泄漏的赔偿具有复杂性。此外,根据最新的《侵权责任法》,受害者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这次日本的大地震及海啸所带来的核泄漏问题,造成了日本民众健康和经济损失,那么除了安善好人员居住外,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对日本民众进行经济赔偿。日本的赔偿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核事故赔偿责任保险;第二,政府签订的核事故赔偿补偿协议;第三,核运营商自有资本的资产托管。如果是发生一般性核事故,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1200亿日元部分,由核运营商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情况,政府也可以进行一定补偿。如果是因为地震、海啸、火山等自然灾害造成事故,应该由政府进行补偿,超过1200亿日元部分,由核运营商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异常巨大的天灾或社会动乱造成的,则全部由政府承担。
在日本的核泄漏赔偿问题上,日本的赔偿法做法值得我们借鉴。(1)赔偿法规定了无过错原则。即便核电站或核电站运营商对核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责任,核运营商也要承担所有的责任。(2)赔偿责任的集中原则。即不管赔偿责任的发生原因如何,赔偿责任并不扩大到核运营商以外的公司。(3)无限责任原则。即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核运营商原则上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提取法定赔偿准备金。此外,赔偿法规定,核运营商为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需要提取法定的赔偿准备金,如果核运营商不提取赔偿准备金,不允许开展业务。
四 我国在核泄漏方面的损害赔偿问题及今后应当完善的措施
首先,主要在立法方面,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核设施,核污染等原子能法律体系。尽管1984年 我国就开始启动原子能法的起草工作,但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原子能法律体系。核能安全监管依靠的只是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8部行政法规以及一些部门规章。而这些不同级别的法律,效力也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制定一个核能领域的基本法,来统领这些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除了要制定核能的"基本法"外,我国在损害赔偿上没有一个标准,具体到为也就是参照环境民事责任的规则来执行,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去具体落实。因而,今后也有必要制定国家统一的《环境损害赔偿法》来加以规范核方面损害赔偿的制度。关于赔偿方面,现有的《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确立的制度不仅十分原则抽象,而且仅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做出了规定,一些重大的环境损害并未纳入其中。这些笼统简单的规定,极其缺乏可操作性,使环保行政主管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时无具体规则可循,许多事实基本相同的案件得不到基本相同的处理,赔偿结果差异颇大。要制定一部完善的《环境损害赔偿法》,必须首先科学界定相关概念。环境损害是《环境损害赔偿法》的基础性观念,目前有关概念比较混乱,建议采用广义的环境损害概念,将对人的损害和对环境的损害一并纳入。与此同时,还要合理的界定"赔偿",理清赔偿的形式和范围,确立综合性的法律调控模式。比方说,理清核污染,泄漏等危机重大公共利益中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方式,方法等等,使得核泄漏的赔偿有法可依。
其次,我国在这样风险较高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核设施核辐射污染中还没有建立商业保险体制,倘若发生重大事故,众多损害可能赔偿不到位,或得不到必要的赔偿。今后在这方面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核事故商业表现机制。把很多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商业保险公司。不足部分,由国家作出相应赔偿。实行又商业保险与政府共同赔偿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对受害人的赔偿得以相对到位。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实施核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时,遇到了较大的问题。一般商业保险机构不愿涉及这类高风险的保险业务或没有足够的资金与能力进行承保,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利用强制保险运作机制。保险机构应以社会利益为重,推出环境责任保险相关的保险业务,期中也包括核事故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虽不是公益性的组织,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不会开展高风险,低利润的保险业务。理所当然也不愿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进行承保,因为,环境污染行为是一种频繁发生,且损害结果之大,赔偿数额之多的行为,那是一般侵权行为所不能比拟的。更何况是核事故。保险组织它有比一般人所更强的经济实力,也承担着补偿受害人,分担责任,维护社会安定的职责。所以,保险机构应以社会利益为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给予承保。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政策性较强,与社会利益有密切联系的保险制度,要求保险组织完善其运作机制。在环境责任保险中,运用保险的运作机制对环境责任进行调整。政府应大力支持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政府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比拟的强大的公信力,能够使作为受害人的社会公共利益获得充分的赔偿。
再次,提高核事故法定赔偿准备金。日本的赔偿法规定,赔偿法规定,核运营商为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需要提取法定的赔偿准备金,如果核运营商不提取赔偿准备金,不允许开展业务。日本的最高可提取1200亿日元(约9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准备金。由于核事故所带来的损害赔偿巨大,范围广,所以有必要提高核事故法定赔偿准备金,以应必时之需。但在现实中,我国的核事故赔偿准备金为3亿元人民币,而我国的城市人口密度大,总人口基数大,因此3亿元人民币法定赔偿准备金只是杯水车薪。
第四,政府在税收中,应当提取一定的数额作为重大事故临时现行垫付之用。核事故发生后,很难在短时期确定赔偿数额,那么政府就应当先行垫付一定的费用,安置受难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保障。在这方面,财政收入应当要有所体现。
第五,政府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管理核设施核辐射,核泄漏的专门机构。在核能营运单位,也可以设立赔偿委员会,专门负责损害赔偿工作。在事故发生前,政府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监督工作上。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质性监督检查,在核事故发生后,由于核泄漏等发生事故后,需要有大批专门的科学技术人员复杂测量,及控制,而且如前所述涉及巨大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应当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负责对核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向媒体及时公报披露事故的损害及赔偿状况。
最后,核事故,以及损害赔偿中,应当完善透明制度,不隐瞒,不虚报,实事求是。因为这样关系到重大公众利益的核事故及赔偿中,应当如是报道,让公众知晓,及时作出相应的策略。日本在这次核泄漏事故中,尽管有些方面还不尽人意,但还是基本做到如实报道,让众多民众知道核泄漏造成的严重性以及损失。
参考文献: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金瑞林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第1版
[2] 《环境法总论》陈慈阳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 《损害赔偿法原理》曾世雄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4] 《环境侵权民事行为探讨》法学杂志 2004年第25卷
[5] 《环境损害概念》法律教育网 省略
“环境、资源和人口关系示意图”,图中F表示产业活动,G表示产品消费,H表示废物排放。
1. E阶段可能产生的问题是( )
①过度开发导致可再生资源遭到破坏 ②过度排放污染物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 ③生产过程导致工农业污染排放 ④资源开采导致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④ D. ②③
某城市发展研究课题组从“四大维度”出发来设计城市与地区和谐发展指数,即“经济增长指数”、“人文发展指数”、“社会进步指数”和“生态文明指数”。读某城市“体检”图,回答2~3题。
2. 图中城市“越来越胖”体现了城市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 )
A. 城市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人文、社会、生态建设
B. 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
C. 城市环境质量不断下降
D. 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
3. 图中所示表明,和谐城市主要看( )
A. 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的综合、平衡发展
B. 城市人文、社会的发展情况
C. 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
D.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一定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环境污染的程度较低;在经济起飞阶段,资源利用和污染排放往往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环境恶化;在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环境状况开始改善。环境污染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倒U型关系曲线,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据此回答4~5题。
4. 在图中四条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不同经济发展模式下形成的,其中最理想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5. 和先行工业化国家相比,中国经济发展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是因为( )
①我国自然资源贫乏 ②我国民众环境意识提高 ③国际社会制约增强 ④环境承载量压力增大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生态足迹是人们所消耗的每种消费品的生物生产面积的总和,有效生态承载力是自然能够对人类提供的生态服务。读表完成6~8题。
世界上部分国家的人均生态赤字资料(单位:公顷/人)
6. 中国的人均生态足迹为1.2公顷/人,人均有效生态承载力为0.8公顷/人,则中国的人均生态赤字(单位:公顷/人)为( )
A. 0.4 B. -0.4 C. 2.0 D. -2.0
7. 根据计算,1993年全球的人均生态赤字为-0.7公顷/人,1997年全球的人均生态赤字为-0.8公顷/人。下列叙述中,与这两个数据说明的问题相吻合的是( )
A. 生物的多样性不断减少
B. 地球上的交通和通信越来越发达
C. 人类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越来越近
D. 地球的生态环境处在不断改善之中
8. 当生态赤字为负值时,从国家和地区的角度看是使用了别国的资源,从全球的角度看是盗用了下一代的资源。这句话中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 )
A. 持续性原则和共同性原则
B. 共同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C. 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
D. 经济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
二、非选择题(共40分)
阅读材料,回答9~10题。
材料一 2011年11月2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召开。
材料二 《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在政府对CO2排放进行总量限制的情况下,把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形成CO2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材料三 在日本,人们把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企业形象归入“静脉产业”。
9. “碳交易”的出现能使:①环境质量逐渐恶化 ②环境质量逐渐好转 ③生产工艺环保的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④排污量大的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以上观点正确的是( )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10. 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是( )
A. 政府加强对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监管
B. 城市大量建设垃圾发电厂,化害为利
C. 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全程实行清洁生产
D. 消费者选用环保产品,减少废弃物排放
11. 全球环境问题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读图回答下列问题。
(1)环境问题在不同地区的表现不同,请结合材料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原因。
(2)请结合上图说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环境问题合作的途径有哪些?
12.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定义,可持续发展是这样的发展,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材料二 漫画“断指”。
(1)可持续发展包括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和 可持续发展。
(2)对于材料二漫画“断指”,有人这样认为“虽然断其三指,但是四棵新苗茁壮成长!”你同意这种发展方式吗?为什么?
13.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附近海域发生9 级地震。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使福岛核电厂多座核反应堆发生严重故障,冷却系统失灵后发生巨大爆炸,放射性核物质泄漏,使福岛的自来水、地下水和沿海海域发生核泄漏污染。
材料二 2009年中、日部分数据比较
(1)简述日本多火山地震的原因。
关键词:绿色;建筑施工材料;分类;应用;环保;绿色施工;绿色材料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虽然为人民生活生产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视。大量城市建筑的兴建,导致建筑施工材料大规模使用,城市污染与日俱增,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危害。因此,加快研发绿色建筑施工材料并将其引入建筑施工行业,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1、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
1.1、绿色建筑就是为满足现代社会对建筑节能和环保要求提出的新理念。其定义为:在建筑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对能源的有效节约、对资源的高效的利用,实现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健康和高效居住空间的目的,从而使人与建筑、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绿色建筑的核心价值观是利用最少的资源,创造出健康无污染的室内外环境。
1.2建筑施工的定义是:将建筑施工图纸转变为建筑实物的过程。而绿色施工的定义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进行科学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浪费,从而实现施工过程中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的。
1.3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关系十分紧密。绿色建筑是主要针对建筑物自身的安全性、舒适性、节能性及环保性下的定义。而绿色施工则是为了使绿色建筑成为实体而遵守的一种施工规范标准,它是所有建筑企业为实现绿色建筑而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管控手段。虽然二者有紧密的关系,但是不一定存在严格的隶属关系,绿色建筑不一定非得通过绿色施工来实现,而经绿色施工实现的建筑产品也不全是是绿色建筑。因此,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二者紧密相连,但是也存在区别。
2、建筑业中推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首先施工阶段是重要的阶段。因为建筑施工具有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大、废弃物产生多等特点。所产生的废弃物占填埋废物总量的比重较大。现在中国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正日益趋于成熟。最近新型建材生产企业受到关注。这不仅是意味着中国企业的节能环保取得了优异的成果,而且这也是对中国其他企业的一种鞭策。
3、建筑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建筑原材料装卸、运输等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影响因素主要有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和污水等,其中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较为突出。
3.1大气污染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为建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还有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另外,施工过程中还有其他废气来源,像施工机械驱动设备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运输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场地工作所排放的废气。
3.2水污染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生活废水包括食堂用水、洗涤废水和冲厕水,其中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体。
3.3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来源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别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另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
3.4固体废弃物污染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到河沟填埋、土地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另外,建筑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产生固体垃圾数量也是不可忽略的。
4、 建筑施工中的污染防治即绿色施工技术
绿色施工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要以建筑行业产生的各种污染着手,来减少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绿色施工”。针对上面提出的污染因素,提出建筑施工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绿色施工。
5、环保型建材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指那些天然的,本身没有或极少有有毒有害的物质、未经污染只进行了简单加工的装饰材料,这类材料基本上无毒无害,比如有石膏、木材、某些天然石材等。二是指经过加工、合成等技术手段来控制材料内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和缓慢释放,可称为低毒、低排放型,对健康威胁不大,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三是某些化学合成材料如环保型乳胶漆、环保型油漆等。 一般的室内环境污染来源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物理性污染,包括各种声、光、电磁及放射性污染,如音响噪声、显示器的光污染、手机辐射等,多来自于各种电器设备;化学性污染,多表现为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室内建筑装饰材料、家具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建筑物自身污染;生物性污染,主要有螨虫、白蚁及其他细菌等,主要来自地毯、毛毯、木制品及结构主体等。由上述分析可知,不良的建筑装饰材料是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它们除了具有看不见的放射性外,多数以悬浮颗粒或气态形式呈现。较大的悬浮颗粒物如灰尘、棉絮等,可以被鼻子、喉咙过滤掉,至于肉眼无法看见的细小悬浮颗粒物,如粉尘、纤维、细菌和病毒等,会随着呼吸进入肺泡,造成免疫系统的负担,危害人身体的健康。气态污染源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氨气、氡气等。室内装饰用的油漆、胶合板、刨花板、内墙涂料等均含有甲醛、苯、氨等有毒物质。国家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曾作过一次室内装饰材料抽查,结果发现:有毒物质所污染的材料占68%,这些材料一旦进入居室,将会引发包括呼吸道、消化道、神经内科、视力、视觉等方面的30多种疾病,而且这些有毒气体的释放期比较长,室内甲醛的释放期为3~15年,居室装修后在短时间内采取通风措施来消除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污染是是行不通的。目前,采用清洁卫生技术生产,减少对天然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大量使用无公害、无污染、无放射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环保型建筑材料,是住宅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
6、结束语
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两者紧密相连,但也存在区别。从施工产生的污染源头开始,减少和消除施工污染,实现绿色施工,而且也要采取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等一切可以环保节能的材料。只有这样才能社会可持续化。所以建筑行业肩负着保护环境的重要责任,他们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在建筑过程中能够坚持环保理念,积极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建筑设计策略,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岩. 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
关键词:核电厂;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事故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3-0137-03
世界核电及我国核电多年的运行经验表明,核电是一种清洁、安全的能源。但美国三哩岛、前苏联切尔诺贝利和日本福岛核事故也告诉我们,尽管核电厂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极低,但依然会发生,而且后果非常严重。因此,有必要对核电厂严重事故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采取对策防止严重事故的发生,缓解严重事故的后果,从而确保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1 严重事故定义
核电厂严重事故指超出设计基准事件之外,导致核电厂反应堆堆芯严重损坏,并危及多层或所有用于防止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屏障的完整性,从而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产生巨大损失的事故。
2 三起严重核事故
2.1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
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4号机组在进行汽轮机惰走维持堆芯强迫循环冷却能力试验时,反应堆功率失控急剧增加并爆炸,高温的反应堆燃料和石墨引发大火,大量高辐射物质散发到大气中。
2.2 美国三哩岛核事故
1979年3月28日,美国三哩岛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失去热阱压力上升。稳压器卸压阀开启,因故障未能回座,反应堆冷却剂持续排放,导致堆芯。燃料包壳与蒸汽发生锆水反应产生氢气,堆芯熔化并坍塌。
2.3 日本福岛核事故
2011年3月11日下午,日本东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导致福岛核电站若干机组失去全部电源,堆芯应急冷却系统停止运行。由于无法进行冷却,反应堆在衰变热的作用下迅速升温,堆芯融化,燃料包壳与蒸汽发生锆水反应,释放大量氢气并发生爆炸,多处反应堆厂房被摧毁,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
2.4 三起严重核事故的启示
切尔诺贝利事故之前,其他同类型的反应堆也暴露过堆芯的设计缺陷,也发生过燃料破损,但除了非常有限的改进之外,并未采取进一步的纠正行动和补救措施,相关教训也没有在运行电站间传达。
图1
从安全的角度看,切尔诺贝利反应堆设计本身就存在不稳定因素。事故中运行人员对核安全缺乏足够的敏感,没有遵守已制定的规程、技术规格书和试验程序,关闭了重要的保护系统,使反应堆失去控制而发生严重事故。
三哩岛事故前,同类型其他电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及采取必要的纠正行动。三哩岛事故由运行人员的一系列失误及错误操作引起,造成事故的原因,除了设计和运行管理外,人员培训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福岛事故发生后,虽然有机会,但直到发生爆炸也没有向堆芯注入硼水。一方面是不希望反应堆就此报废,另一方面也是对反应堆的承受能力抱有侥幸心理,由此丧失了初始的缓解时机,这说明正确的运行决策的重要性。
福岛事故前,没有针对严重事故进行充分有效的培训。电站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早在1992年起草,却没有通过审核,使人们在面对突然而至的灾难时缺乏相应的
手段。
因此,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除了完善运行规程、局部的系统优化、建立完善的经验反馈体系、形成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机制及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之外,还应该加强严重事故管理的工作。
3 严重事故始发事件
现有核电厂基于纵深防御原则,设置了多道屏障及专设安全设施,只有连续发生多重故障及操作失误,才会导致堆芯严重损害,相应的假设始发事件主要包括:(1)失水事故后失去应急堆芯冷却;(2)失水事故后失去再循环;(3)全厂断电后未能及时恢复供电;(4)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后失去热阱;(5)失去公用水或失去设备冷却水;(6)意外硼稀释、安全壳旁路等;(7)地震和火灾等自然灾害。
假设始发事件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严重堆芯损坏,始发事件发生后一系列的堆芯热阱的失效才会导致严重堆芯损坏的后果。
4 严重事故破坏形式
严重事故工况下,电厂的破坏形式主要包括:(1)严重堆芯损坏。严重事故工况下,堆芯失去冷却而熔毁。(2)蒸汽发生器传热管蠕变失效。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温度升高,内外压差增大,使传热管发生蠕变失效。(3)高压堆芯熔融物的喷射。高压熔融物喷射可导致安全壳内压力、温度迅速升高,造成安全壳失效。(4)压力容器融穿。堆芯熔化后向下降落,可继续熔穿反应堆压力容器,造成第二道安全屏障失效。(5)安全壳内氢爆。安全壳氢气浓度达到一定值,将发生氢爆,造成安全壳损坏失效。(6)压力容器及安全壳内蒸汽爆炸。压力容器和安全壳蒸汽压力持续升高,蒸汽大量积聚将导致蒸汽爆炸,损坏压力容器和安全壳。(7)堆芯熔融物与混凝土的相互作用。堆芯熔融物熔穿压力容器后,与安全壳底板混凝土相互作用,释出不凝气体,造成安全壳超压失效及底板熔穿。(8)安全壳超压失效。安全壳失去热量排出能力,可导致安全壳温度升高超压失效,丧失密闭性。(9)安全壳负压失效。在严重事故期间,安全壳喷淋动作可使安全壳内蒸汽降温冷凝产生一定程度的真空,导致安全壳负压破坏。(10)放射性外泄。安全壳损坏泄漏及安全壳旁路均会引起放射性物质直接释放到环境。
5 严重事故堆芯融化机理
严重事故堆芯熔化可分为高压熔化和低压熔化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