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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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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看法

双减政策的看法范文第1篇

从目前的多空形势来看,空头主导大市的局面还没有改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虽然市场已经处在严重超跌的状态,但市场仍然受制于空头趋势。趋势的力量是可怕的,趋势的改变是需要更大的力量,但靠市场本身很显然是没有这样的能力。目前市场基本上是存量资金在运作,随着市场的不断下跌,基金的赎回和大量中小投资人销户的出现,整体市场保证金状况是不增反减,同时新股发行有增无减,因此,靠市场存量资金扭转市场趋势,显然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连续下调存准到连续降息,流动性环境不断改善,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这在6月新增信贷数据方面也得到了佐证。所以,其实并不缺钱,缺的是信心。我们说过市场处在信心危机的阶段,这是市场进入到调整后期的重要特征。沪深300的市盈率已经跌到10倍,但仍然没有对场外资金产生吸引力,这说明市场本身肯定在哪方面出了问题,这需要股市管理层认真反思。

不仅A股,海外中国概念股也被大肆做空,纳斯达克指数和纳斯达克中国指数形成明显背离走势。这说明信心危机的扩散不仅仅危害到A股市场,而且涉及到整个中国概念股。信心危机产生的核心因素并非是经济,而是中国股市“重融资、轻回报”的历史痼疾,加上并不合理的大小非制度和畸形的投资者结构,进而导致了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均处于异常脆弱的状态,典型的表现就是牛短熊长、大幅动荡。反观仍处在危机中的欧美股市,市场表现则显得正常的多,希腊、西班牙问题初步缓解后,近期欧美股市的反弹势头相当迅猛,表现突出的德国股市连创年内新高。

化解信心危机的核心办法是让市场有赚钱效应,涨才是硬道理,说教是没用的,上涨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资本是逐利的,也是买涨不买跌的。我们注意到,6月房市出现价量齐增的局面,说明没有去处的民间资金,在股市找不到获利机会,从而再度转向被誉为“泡沫马上破裂的楼市”。现在民间资金的两个主要流向是银行理财产品和楼市,这两块的资金量均是数万亿的级别,只要有少部分资金转向股市,均有可能在股市当中掀起波澜,但问题是股市如何才能吸引资金进场,答案绝不是下跌,恰恰相反,是上涨!

巴菲特只有一个,中国投资者中左侧交易的长线投资者寥寥无几,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投资者素质问题,这是中国股市“牛短熊长、大幅动荡”的特性所决定的,因此,号召投资人做巴菲特,理念上一定没错,但实际上确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所以,政策必须冲在最前面,先用强力政策使股市扭转颓势,才能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加盟市场。在这样的逻辑之下,一定是先有政策,后有上涨,再有增量资金。就拿市盈率最低的银行股为例,说低估没有用,只有汇金大幅增持才有说服力,才能扭转局面,否则,面对疲弱的银行股,分析师的解读恐怕是“戴维斯双杀”。我们必须相信,只有上涨才是解决信心危机的良药。

面对这样的市场局面,政策面一定要有所作为,对此,我们有一定的预期,这是延续反弹甚至扭转趋势的主要动力。目前可预期的积极政策不少,除了我们说的本月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之外,年中经济工作会议稳增长政策以及积极的股市扶持政策等,因此,近期政策面值得重点关注,不仅是货币政策,其他政策也存在超预期的可能性,而这些对宏观经济和股市,均存在产生的必要性。近期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连续对股市和经济发表看法,虽然只停留在说教层面,但不难体会出政策导向的预期。

本周上证指数再度考验2132点,最低只有六个点,应该说现在看2132必破的比例进一步上升。我们在上期报告重点指出,2132点不容易跌破,但考虑到目前多空双方的不可调和之矛盾,从博弈角度考虑,我们甚至认为跌破比不跌破要好。原因在于,2132点只是个年度低点的符号,并是什么密集成交区之类的技术支撑位,一个没有技术支撑意义的“人气点位”,导致市场多空严重的多空分歧,对于整个行情是不利的,既然看2132点必破的是多数派,2132破了又怎样?破了反而有助于化解多空分歧,对未来行情是有利的。如果没有政策的扶持或者说政策力度不够大的情况出现,也许先破后立反而是理想的结果。

指数不可能永远上涨,也不可能永远下跌,股市没有永远的多方,也没有永远的空方。虽然现在做空也能赚钱,但股市出现危局,对空方也是一种伤害,信心危机的后果是系统性的,它将危及所有市场参与者。因此,股市中的多空双方都是互相依存的,统称为二级市场投资者,虽然立场不同,但应该互相尊重,成熟市场比我们要强,所以人家的市场比我们稳定。

最后说一下业绩面,近期中报预警的公司确实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周一的“跌停潮”中,预减股票首当其冲。目前,共有1415家公司公布了中期业绩预告,其中有177家为"预增",占比仅有12.5%,创历史新低。已经有中小板、创业板1002 家公司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披露了2012 年中期业绩预告,占全部中小板、创业板公司总数的98%。按中值增速测算,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半年盈利同比下降7%和2%,中小板盈利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升,创业板则继续下滑。

我们注意到本周上证指数的表现明显强于深成指、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与前几周存在较大反差。除地产股板块的动荡因素之外,中报业绩因素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中小板、创业板中报预告已经告一段落,由于低于市场预期,本周一出现风险的集中释放。而主板的业绩业绩预告尚未结束,加上在业绩稳定上,主板要好于创业板和中小板。深成指因为权重地产股的影响,走势落后于上证指数,综合来看,本栏继续提醒各位要当心突发业绩预减所形成的短期风险,已业绩预告的股票,风险要小得多。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市场处在严重超跌的状态,目前超跌反弹的动力仍有进一步发挥的空间。如果单靠市场自身的力量,结果只能是超跌反弹后等待先破后立,而先破后立可能是最理想的结果,这种结果并不能脱离反弹的性质,只可能是较高级别的反弹而已。扭转市场下跌趋势的力量将来自于政策,目前多方在2132点上方的抵抗,就是政策预期在起作用。本栏对于未来政策超预期持肯定态度,而且不排除大幅超预期的可能,年中经济工作会议的基调值得重点体会,消息面也需要重点留意。

双减政策的看法范文第2篇

(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税收政策。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必须既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也要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对现有不够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涉及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问题,例如,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以及其他商品、原材料等货物有关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问题,同破产企业与被兼并企业有关的欠税问题和亏损结转的问题,兼并方或受让方按照国家引导的方向调整生产经营结构应给予的企业所得税鼓励问题,以及联营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等。与此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破产清算是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税收在原则上应该给予支持,但在实践中还必须注意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即一方面把债务包袱卸给国家,另一方面破产企业的原班人马和机器设备,却依旧交由别的企业整体接收的非法行为。

2、我国现行分税制体制中,对国有企业所得税,仍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将其收入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对铁路、银行、保险部门的各种收入,也仍然沿用旧办法,全部按部门汇总缴纳给中央。这些办法,助长了在长期条块分割管理下所形成的“别人”的资产可以流入,“自己”的资产不得流出的错误思想,阻碍了存量资产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组。

3、税收只有积极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大力促进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才有不断增长的税源。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正是在于后者会比前者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对投资和再投资的税收鼓励政策。

结合我国在投资结构和投资税收优惠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专家们提出的政策性建议主要有以下各点:1、从我国投资状况看,存在着宏观规模过大,微观结构失调,不符合产业政策等问题。从财政状况看,在连年赤字的条件下,平均每年用于投资的税收减免,仍然高达百亿元。因此,今后我国对投资的税收优惠,应该加强总额控制,引导企业增加自身投入。2、在优惠方式上,尽可能减少采用增列所得税税前列支和免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做法。3、鉴于我国科技还不够发达,中小企业居多的实际情况,在投资税收政策上,不仅要给高新技术企业以积极鼓励,而且还要给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以大力扶持;不仅要给使用新科技成果的企业以鼓励,还要给从事科技开发的科研单位以更多的支持。4、由于投资方向在地区和结构上存在一些失调,建议对在西部地区并且又是生产中所短缺的资源开发,诸如原油、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等资源开发以及农牧业等的投资,给予应有的税收鼓励。5、消费与投资是关系到社会需求与供给的一对重要经济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对一些税收政策作出调整,以采取引导消费、鼓励投资的政策为佳。6、修改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规定,建议以项目优先取代地域性倾斜的政策。7、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投资税收优惠形式。建议除现有的优惠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以外,还可参考国外的税收信贷(即延期纳税)、税收抵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形式。

(三)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鼓励政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同第一、二、三产业一样,也是一种产业,一种非常重要的产业。因此,税收政策应该积极鼓励科技发展,特别是要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专家们建议:1、根据国家有关科技立法,制订财税部门鼓励科技进步条例,使财税支持科技进步的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2、税收鼓励应该遵守以下原则:服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原则;不使被鼓励者产生依赖性的原则;同等鼓励的原则;财政承受能力的原则。3、凡经财税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和单位,允许其建立科技准备金,以便专项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的需要。4、中间试验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鉴于其投资大,产品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产品,因此,应该考虑给予优惠。

(四)关于对外开放与税收政策。

1、关于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我国涉外税收政策,是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而从无到有逐步形成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不完善之处,如:优惠项目、层次过多,范围过宽;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不平衡,向沿海倾斜;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财政收入流失等。但这些可视为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成本。专家们认为看问题不能只看成本,而不看收益。比如,就税收优惠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来说,广东省的三个特区和众多的沿江城市是享受优惠最多的地区,也是生产力最活跃和收入增长最快的地区。从1993年起,该省的税收连续四年每年以100亿元的速度递增,增速居全国之首。所以,对两者的关系必须作辩证的分析。尽管如此,专家们认为对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对外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加强,总结经验,适当调整我国涉外税收政策。具体建议:(1)全面清理、归并现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使优惠政策更为规范、高效、简明和统一;(2)由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倾斜,转向产业与区域相结合,以产业优惠为主的政策;(3)在优惠方式的选择上,可考虑将现行以直接优惠为主方式改为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方式相结合的多种优惠方式;(4)逐步理顺流转税的特殊规定,统一进出口税收政策;(5)完善地方税的优惠规定。

2、关于税收国民待遇问题。由于对国民待遇的理解不同,在财税界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国民待遇就是对外国人(包括外国法人,下同)给予本国人完全相同的待遇,因此国民待遇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是矛盾的,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就要取消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第二种观点认为,国民待遇是建立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的,其基本含义是对外国人的待遇不应低于本国人,因而国民待遇原则与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并不矛盾,国民待遇原则不排斥给予外国投资者高于内资企业的待遇。第三种观点认为,国民待遇与涉外税收优惠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二者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五)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对出口商品退还其已征收的增值税,使出口商品不含流转税。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能够使本国货物以不含税价进入市场,既能达到增强竞争能力,促进出口的目的,又能增强比较利益的透明度,达到互利的目的。它实际上是一种消除出口商品岐视的经济政策,体现了公平贸易的原则。尽管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存在一些矛盾,但我们不能“短视”,只盯住矛盾不放,而应积极加以完善。因此,专家们建议:1、遵循“规范、实效、简化、统一”的原则,逐步缩小退税率差异,体现公平待遇;尽可能缩短出口退税时间,减轻企业筹集困难;兼顾手续简便和监控严密,提高征纳效率;兼顾中央与地方利益,有利于退税政策的持久执行。2、按照全社会的增值税平均实际负担率,结合对某些差异的微调,确定一个退税率,定期公布执行,基本做到征多少退多少,使企业消除顾虑,放手经营。3、为了做到退税的横向公平,建议将现行出口分别外贸与生产企业按照进价与销价(FOB)计算增值税改为一律按照进项金额计算增值税。4

、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和统一退税计算方法,建议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归集于“不宜抵扣率”之中(不宜抵扣率等于法定税率减出口退税率)。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负担明确,便于操作管理。5、用税法约束出口退税时间。可以考虑在申请单位办齐出口退税手续后2个月退还税款,逾期由税务机关承诺按银行贷款利率给予补偿。6、建立职责明确、审核有序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由日管机关负责审定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金;出口退税必须在对企业的进项税金总额、出口收汇等凭征和应征税款额的严密审查以后进行。

二、关于完善税制问题:

(一)关于优化税制结构:

优化税制结构是指,符合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需要的税制结构就是优化的税制结构。从世界各国税制来看,大多数发达国家实行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均收入水平不高,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市场机制不健全,因而大都实行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

流转税具有征收面广、收入稳定、易于征管等特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对我国基本适用,但目前流转税比重大,所得税比重过小影响了双主体的形成。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当前应合理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之间的比例,逐步加大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逐渐形成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结构。

(二)完善税种

1、关于完善增值税问题:

(1)征税范围问题。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优化,关键不是要不要扩大到劳务领域,而是在劳务领域覆盖到何种程度的问题。在操作上主张循序渐进,分步互位。但在具体征税范围的确定上,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鉴于征税范围的扩大对地方财政收入和增值税管理规范的影响,以及现有征管能力的制约,先期可考虑对增值税扣税链条影响较大。也便于操作实施的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纳人征范围。另一种意见认为,当前应尽快将那些与货物交易密切相连,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关联度高,与增值税的规范操作抵触较大,管理上便于操作实施的劳务纳入征税范围。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将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扩大到全部商品和劳务的销售,解决现行增值税“链条”中断,混合销售界定不清待难题。

(2)选型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也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主张近期仍维持生产型增值税格局,因为它较好地体现了税收的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消费型可视为增值税改革的长期目标。

第二种看法,主张改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为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作为进项税金分年抵扣。

第三种看法认为,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增值税类型转换的目标模式,但根据我国目前的财政承受力,增值税类型的转换只能逐步过渡。当前,可以考虑将“消费型”增值税当成产业政策来利用,实行有限制的或定向的消费型增值税。具体设想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中采用“消费型”,将抵扣的资本物限定为技术、设备,旨在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并抑制投资扩张。转型期的收入缺口可以通过一些过渡性的安排予以缓解或弥补。比如,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可分别按年度分比例抵扣。对前者在规定的购置年限内允许部分抵扣,对后者一般当年抵扣的比例最低,往年逐步递增,直到全额抵扣。

(3)税率优化问题。第一,税率结构模式的选择。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强调增值税的“中性”原则,主张简并税率档次,认为单一税率结构可以有效消除“无税扣税”、“低税高扣”等弊端。一是维持当前的双税率格局,并且,双税率结构也符合世界潮流。第二,税率的量度调整。同世界上实行增值税国家比较,我国基本税率适度,可继续维持。但优惠税率有偏高之嫌,可考虑向下微调为11%。第三,弱化优惠税率累退性的技术手段。可以考虑在技术上设定一个征前扣除率(即基本税率与优惠税率的率差),同时在全部纳税环节统一执行一档基本税率。当国家在对适用优惠税率的纳税人征税时,除按照发票扣税外,再补扣一个设定的扣除率,从而保证抵扣和链条的完整,解决因优惠税率的应用而造成税负在纳税人之间转嫁的难题。

(4)增值税的管理问题。汉前增值税管理方面的矛盾突出,税收流失严重,必须加大增值税规范化管理的力度。其具体办法有,第一,改进和加强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整顿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并实行增值税税金结算专户管理。第三,赋予税务机关在异常申报方面的核定征税权,制定转让定价和利息、费用分摊的专门规定。第四,改革现行增值税制度简化“三附表”的填报内容。建立税务机关辅导后再申报的纳税辅导制度。

2、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问题:

(1)纳税人的确定问题。一种意见认为,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当遵循国际惯例,以法人为纳税人。另一种意见认为仅以法人为纳税人是涵盖不全的。所以统一后的所得税应称为“经营所得税”,凡有经营所得的企业、单位和组织,均视为纳税人。

(2)税率的确定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比例税率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所得税率,它具有计算简便、透明度高和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优点,所以,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仍采用30%的比例税率。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采用三种形式:一是比例税率,其税率可维持现有的33%或降至30%;二是三档累进税率;三是以比例税率为基本税率,制定三级超额累进的优惠税率,即10%、20%和30%。

(3)应税所得额的确定问题。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管理较乱,税基受侵蚀,税款流失严重。因此,要从多种途径探寻建立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办法,如建立相对独立的由若干计税扣除标准组成的所得税会计制度,彻底消除企业财务制度对计税所得的影响,对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人员要有明确的界定,明确汇总纳税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等。所以应同时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与企业财会制度完全分离的分行业税前扣除标准。

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都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影响着其功能的进一步发挥,需要加以完善。

第一,改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以“分类综合所得税”取代当前的“分类所得税”计征模式,可将之视为改革的目标。但这种税制模式操作比较复杂,征管成本过高,近期不宜实行。目前只能在“分类所得税”模式下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进。基本设想:一是改进对“工资、薪金所得”课税的费用扣除方法,实行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使费用扣除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同时,按纳税人生活费用支出内容不同分别设置基础扣除,赡养扣除、特定支出扣除等项目,充分照顾不同纳税人家庭状况的差别,使税收负担更公平合理。二是改进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计算征收方法,在未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之前,可考虑先实行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计征方法,以均衡税负,防范偷漏税。三是调整税率,简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的级次,并适当调低其最高边际税率,以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调整有关所得项目的适用税率

双减政策的看法范文第3篇

一、突破土地瓶颈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一)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矛盾突出。现行规划在*年至20*年期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土地用途管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政区域调整工作的完成,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结构和城镇体系战略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总量等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势必造成浪费土地违法用地的现象时常发生。

(二)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相对落后,结构不够合理。我市工业项目用地基本上以传统独立式院落为主,且面积较大。工业集聚区内标准厂房及多层厂房等先进的空间组织形式所占的比例很低,有的工业集聚区甚至没有标准厂房,土地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工业用地除生产及生产辅助设施用地外,其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地所占比例过大。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难度大。根据2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与2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比较,城镇用地扩大了2821亩,农村居民点用地基本没变,农村居民点粗放型用地依然没有改变。我市地处山区,土地后备资源严重缺乏,土地开发、整理较困难,尤其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难度大,山区的自然村庄,零星分散,生产资料集中在村庄附近,农民一般不愿意迁移到不便于生产、生活的地方去住,因而可用于整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屈指可数。

(四)工业用地投资度偏低。通过对六里坪工业园53家企业的调查,53家企业总用地1530亩,投资强度不低于75万元/亩以上的由15家,占地632亩,投资强度在40——75万元/亩的有21家,占地面积425亩,投资强度在40万元/亩以下的有17家,占地面积473亩,六里坪工业园内的企业以汽配业为主,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汽配业投资强度应大于75万元/亩。

二、充分认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国家宏观政策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从20*年年初开始,中央加大了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进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去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将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又延迟了半年,而且在治理整顿期间要全面贯彻“六个清理”、“三个暂停”的要求,对土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政策,控制了土地供应总量。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只有把立足点放在内部挖潜上,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不断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率,以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

(二)我市的实际情况要求必须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从我市的土地实际情况来看,我市经济社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势在必行。当前,我市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极其有限。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的潜力已日趋枯竭。而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由于受传统思想、各方利益、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宅基地整理复垦工作举步维艰。今后几年,靠通过土地整理获取折抵指标来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也很大,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因此,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市市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子孙后代生存根基和全市长远发展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市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我们必须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坚决克服盲目投资、贪大求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等短视行为,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突破土地瓶颈的对策和措施

从我市目前的土地管理现状看,可以通过强化五项管理措施,来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的管理力度,缓解用地紧张矛盾。

(一)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目前我市正在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抓住这一机遇,充分论证,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区域,使用地空间布局更为合理,引导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发挥规划的积极引导作用,在规划修编中应努力做到:明确规划修编重点,将本轮规划修编的重点定位于探索妥善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发展经济关系、建立合理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引导机制上。搞好各项规划衔接,要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的关系,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向外延展。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要根据我市现有工业经济结构、发展水平以及社会资源分布特点,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我市的产业布局,划定若干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的产业带,并通过规划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努力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共享程度,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二)强化用地预审管理,选择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用地预审,要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对引进的项目,要设好准入关,合理设置用地“门槛”,变“招商引资”为“选商引资”,有选择地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污染程度低的项目;要提高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密度标准,优先发展单位用地产出率高的产业。严格用地审批,对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已经充分消化使用了现有批准的土地,才能安排新的用地指标。对存在闲置土地倾向的用地单位,不报批新的建设用地项目。严格审查用地规模,按照“建设用地双控指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非生产用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要相应核减用地面积,并由项目单位重新进行总平图设计。如六里坪工业园内投资强度不足的38家用地企业,一是按投资强度核减用地面积,据初步测算,可核减用地393亩,二是要求用地单位追加投资,新增项目,扩大生产规模。计划、规划和国土部门在项目审批、总平图审查、用地计划安排、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各个环节中,都要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进行严格的审核。

(三)强化土地市场管理,激励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市场管理,重点是要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增强市场主体用地成本意识,提高全社会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对具有竞争性的工业用地引入竞争机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防止企业因用地成本低而“多占少用”、“宽打宽用”、“低效利用”。增加土地储备,保障资源供应。对有增值潜力和区位较好的闲置半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企业破产撤销等腾出的划拨用地以及土地使用者申请政府收购的土地都统一纳入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提高对集约用地项目的土地供应和保障能力,确保土地一级市场有一定量的土地能优先、及时地安排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急需和高效的建设项目使用。

双减政策的看法范文第4篇

[尹中立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在中国的金融结构里,间接融资的主力机构是商业银・行,直接融资的主要场所是证券市场(包括股市与债市),自这两个市场形成以来,一直是两张皮,彼此之间的联系不太紧密。但自2007年以来,银行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一个市场的变动会立即影响到另外一个市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可能成为互相促进的关系,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又可能成为互相制约的关系。从2009年的情况看,8月份之前二者是互相促进,而进入第三季度以后,银行与股市开始出现相互制约。

银行股的表现成为股市涨跌的风向标

在2005年之前的股票市场里,上市的银行股只有深发展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三家,这三家银行股占流动股的市值比例只有5%左右,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对股票市场影响甚微。

2005年后三年间,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三家国有控股的大银行相继加盟股票市场,其间还有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登陆股票市场,使商业银行板块已经成为股票市场市值权重最大的板块,占股票市值的30%以上,商业银行的股价表现已经直接成为股票市场涨跌的风向标,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望其项背,因此,指数走势在相当程度上要看银行股的脸色。

那么,为什么2005年之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上市,而2005年后迫切上市融资?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是商业银行监管制度的变化,其二是我国银行业改革的进程及国有银行资产质量的限制。首先看看第一个因素。2001年之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指标是资产负债比例,商业银行只要有新增的存款就可以放贷款,因此,决定商业银行行为和业务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吸收存款的多少,与资本多少没有必然的关系,银行上市与否并不影响其业务发展。例如,深发展是中国第一家上市银行,也是深圳交易所的第一家上市公司,该行是1987年成立,而和该银行同时成立的深圳的另外一家银行是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于2001年才上市,比深发展上市整整晚了11年,但招商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远远超过深发展,可见上市银行并不存在明显的优势。但2001年之后,随着我国加入WTO,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资本金管理成为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成为直接影响其业务发展的指标,通过股票市场来筹集资本金成为商业银行的迫切需要。

2005年前,影响商业银行上市的第二个因素是国有银行的改制进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一直较差,大型国有银行在2001年启动改革之前的不良率在30%左右,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举步维艰,更无法满足上市的标准。

在新的制度背景下,商业银行上市融资将是普遍的趋势,数以百计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将实现上市融资的计划,银行股在股票市场中的份额将会继续增加,银行股的走势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将越来越大。这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指数基金的影响越来越大。

从境外投资者的角度看,中国商业银行创造的GDP只占6%左右,但上市的商业银行的市值占H股总市值的50%,因此,银行股成为中资股的代名词,看好中国的经济增长第一选择就是投资中资银行股。在2009年初,在全球经济一片悲观的情况下,中国经济明确提出保8的目标,使国际资本将资产配置目标转向中资银行股。在国际资本的一致追逐下,香港上市的中资银行股表现非常突出,工商银行等股价开始接近2007年的最高位。而香港市场的表现又对A股市场的估值产生直接的影响。总之,银行股已经成为左右A股市场及H股市场的最主要力量。

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速度直接左右股票市场涨跌

2009年上半年的股市行情主要是由信贷资金推起来的,没有信贷油门的急剧扩张,我国股市不可能在全球独领。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人民银行从2008年11月份开始放弃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额度管理。之后,出现信贷井喷:2008年11月份信贷增加4700多亿元,2008年12月份信贷再增加7600亿元,2009年E半年信贷增长7.37万亿元。

在信贷的扩张带动下,我国货币供应量迅速增加,广义货币供应量从2008年中的16%增加到2009年10月份的30%,广义货币供应量超过名义GDP的增长速度达20多个百分点,创历史最高纪录,这正是股票市场分析家们一直对2009年的中国股票持乐观看法的最重要依据。

当然,指数的大幅度上涨也离不开银行股的贡献,从6月初开始,银行股集体发力,使股市从2700点开始加速上涨并轻松突破3000点关口。有意思的是,银行股从6月初开始飙升,与之对应的是6月份信贷增长数量的创新高。当然,有很多人并不认为信贷资金进入了股市,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的确有大量的信贷资金进入了股票市场,但应该没有人否认信贷增长速度对股市行情的影响。从8月初开始的股票价格的急转直下,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公布的7月份的信贷数量大幅度减少(比6月份减少了八成)。而10月份的股市回升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布的9月份的信贷数据超预期。

银行开始成为股市上涨的制约因素

从上述分析可见,股市与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得益彰:商业银行扩张信贷导致股市上涨,而股市繁荣可以给商业银行补充巨额资本金,商业银行有了源源不断的资本金就可以继续扩张信贷,如此循环往复。

但眼下却出现了明显的悖论:股市上涨受制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长,但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已经用到极限,要增加信贷就必须通过发行巨额股票的方式补充资本金,而巨额股票的发行又会增加股票市场的供给,使股市失血。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在8月份前后公布了融资计划之后,股票跌幅都超过20%,其表现已经将此矛盾和悖论昭示给投资者。

为什么股市与商业银行之间由互相促进变为互相掣肘?问题的关键在于银监会收紧了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要求,这实际是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转向的开始,由8月份之前的积极扩张政策变为以防范风险为主的紧缩政策。尽管我国的货币政策基调没有改变,但操作上已经出现明显的“微调”。第一个信号是银监会将次级债从商业银行的资本中扣除。根据银监会的新规定,由银行之间持有的次级债券应该从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中扣除。目前此类债券数量大约有2000多亿元,如果完全从银行的附属资本中扣除,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受到很大冲击。由于力度太大,市场出现强烈的反弹声音,于是,采取“新老划断”(老的次级债按照老办法计算,新增 的次级债按照新的办法计算)的方式,即使按照“新老划断”,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也将受到严重制约。

“微调”的第二个信号是敦促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这就是最近市场传言“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的13%”的由来。尽管银监会及时做出澄清,但通过股票市场补充资本金显然不是凭空想象的“传闻”。商业银行要维持资产规模的增长,就必须维持资本的同比例增长,也就是说商业银行需要不断补充资本金。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一是让利润转化为资本金,但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长速度很快,通过利润留存的方式无法满足要求:二是发行债券,由于商业银行需要的资本规模很大,一般采取向同行发行次级债券;三是发行股票。可见,在当下的情况下,股票市场对商业银行来说意义非同小可,没有股票市场源源不断的资本补充,商业银行即使有存款也发不了贷款。

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从财务上看最健康,这得益于2005年至2007年的股票大牛市,在此期间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相继完成上市融资工作,募集了巨额资本,这是上次牛市最重要的历史贡献。截至2008年上半年,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超过10%,上市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超过12%。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2007年之前股票市场给我国商业银行补充了巨额资本金,2008年11月份以来的信贷扩张就无法在不突破监管框架的情况下有效实施。

但经过2009年的信贷井喷,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大大下降,基本上都接近监管底线。如果2010年信贷继续增加,就需要及时补充资本金,如果按照2009年的信贷规模计算,商业银行扣除利润留存外,至少需要补充5000亿元的资本,如果按照市场预测的7万亿规模计算,也需要补充4000亿元资本。当然,不是所有的资本补充都要通过股票市场,但股票市场一定是主要渠道。

银行股的动辄数百亿的融资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冲击。但如果股票市场不能实现商业的融资计划,信贷扩张就会受到明显制约,股市的上涨就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尽管如此,笔者以为商业银行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到香港市场去融资,因为国际资本对中国经济看好的基调还没有变化,对中资银行股的投资意愿还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如果等到不良率开始出现上升,则国际资本对中资银行股的态度会出现逆转,中资银行股将被弃之如敝履。

传统经济增长方式构成人民币升值主要压力

[刘煜辉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当国内购买力无法消化而只能依靠出口来消化投资释放的产能时,这种投资主导的经济必然会走向依赖出口的经济。因而,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当下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主要来源。

很多人持有这样的判断,中国的货币当局因顾忌升值压力而不敢加息;中国只有在美国加息后才会跟进,同样是因为惧怕由此会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其实,这样的分析逻辑是错误的。

如果你认为那些借道“经常项目”进入的热钱是来套利人民币升值的话,那就犯了金融市场的“幼稚病”。因为,现行人民币名义汇率显然不是个市场变量而是个政策变量。对冲基金基本上是这样玩的:一边在海外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开出足够强的人民币贴水,一边又屯兵港股、港股期货及国内的股市和楼市,以谋求由预期改变的自我实现所产生的资产价格泡沫。

但在笔者看来,“利差”绝非是影响人民币升值的决定性因素,这只是跨境资金造势的噱头而已。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升值压力来自国内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种变化并不是由制度创新或技术进步而是高投资全面提速带来的结果。有理由相信,2009年中国的资本形成增速将超过30%,随着资本劳动比进一步快速上升,在2007年和2008年曾出现减速势头的劳动生产率将重新向上。

我们说,自本世纪以来,人民币累积的升值压力大多源自于此。

“高投资必然高储蓄”,这是一条基本的经济规律。在中国,政府和企业的高储蓄促成了高投资,高投资反过来又做高了政府和企业的储蓄。于是,国内家庭所形成的购买力越来越消费不掉国内产能,这部分国内产能只能卖到国外去,就这样变成了“顺差”。所以,投资的经济必然是走向出口的经济。中国的经常账户顺差从2001年的174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4400亿美元,所占GDP比重也由1.3%上升至10%。

故此,投资主导的经济,其实际汇率就会冒“虚火”,因为盯住美元,美元贬值就意味着名义有效汇率很可能也会跟随出现贬值,并将显现泡沫或是通胀的压力。坦率地讲,只要存在着虚火,人民币有效汇率就根本无法稳定下来,即便我们改变现行汇率政策的规则――从盯美元重新回到盯住所谓的“一揽子货币”也枉然。

反过来讲,中国真正进入“调结构”的实质进程,其实就是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压力“反侧自消”的一个过程。因为,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暗示了廉价资源时代的结束,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权利将由政府回归市场。高储蓄的下降,也意味着内需将可逐步填补因外需退出的缺口,“双顺差”将大幅收缩,中国经济增长也将减速到一个正常水平。

所以,近年来笔者一直强调,人民币汇率改革一定要结合国内的经济结构调整,一方面,我们要好好总结2005年汇改以来一些经验教训;另一方面,一旦结构性改革严重缺位,如果直接启动名义汇率的升值阀门,人民币的渐进升值路径,不就等于发出了“快快向中国搬钱”的动员令?果不其然,贸易顺差、外资直投及热钱“三股合流”,使中国的货币流动性滔滔不绝。当围堵流动性的货币政策工具被用到极限时却发现,问题依旧,甚至还“愈演愈烈”。

据此,笔者认为,解决人民币汇率问题一定要超越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本身,因为人民币汇率面临的困境是我国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的必然结果,而不是原因。由于国际收支失衡本质上是个内在的宏观经济总量问题,并不直接取决于贸易政策或产业竞争力,但最终要取决于国民储蓄率和投资率,因为它们决定了资本的国际流动。因此,国民储蓄率和投资率两个变量几乎不受贸易政策的影响,更不会受到其他国家货币升值或贬值的影响,储蓄与投资的长期失衡最终是由一国经济增长模式所决定的。

当然,如果你迷信国际贸易收支的“价格弹性或汇率弹性”,尽可采取“试错法”一试,但在一个价格存在系统性扭曲的经济体中,货币当局根本就不可能评估名义汇率到底要升值多少或升值多少才够;只要资源依然是按行政的意志在配置,均衡汇率对这样的经济体意义并不大。

由上观之,中国之所以会形成“双顺差”,不是因为出口多了,而是因为国内收入购买力的下降,导致出口部门扮演了增加就业的角色。如果短期内出口部门的人失业了,中国经济就只剩下重化工了。没有了就业,哪来收入,又何来消费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

此轮热钱流动对我国金融威胁可能更大

[陆前进观点]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

目前全球经济还没有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但是市场流动性充足,大量热钱流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也是热钱觊觎的对象。但笔者认为,这次和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热钱的流入有所不同,对可能带来的后果,须有足够估计。

首先,热钱流入面对的利率环境不同。两年前中美利率变动方向相反,中国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和流动性过剩,央行收紧银根,不断提高利率;而美国由于次贷危机爆发,美联储不断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中美利率形成倒挂,成为吸引热钱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时,尽管央行加息能够收缩经济,遏制通货膨胀,但加息会导致资本内流,人民币会面临更大的升值压力,而更大的升值预期会加剧投机资本的流入,央行又会面临更大的干预压力。而美国降息意味着美元走软,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中美背道而驰的货币政策,加重了我国调控成本和经济过热的风险,“热钱”流入中国收益高,动力更强,央行调控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而现在面临的情况是,中美利率都处于较低水平,两国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利率并不是吸引投机资本的重要因素。

其次,国内经济环境不同。两年前我国经济过热,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主要是“双防”,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从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那时我国的资产价格较高,通货膨胀也有抬头趋势,央行为了控制资产价格上涨和物价水平的继续上升,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而现在中国经济正处于“保增长,防止通货膨胀预期”的时期,政府一再表示,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因此利率上调的压力较小,同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基本稳定,热钱将难以获得人民币升值的好处。国际热钱更多看重的是中国经济正呈现V型恢复,经济形势改善、国内投资风险小等因素。

其三,国际环境不同。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次贷危机仅局限于美国,其他国家还没有受到直接影响,美元贬值主要是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而现在美元贬值主要是美国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美国政府的财政赤字高企所导致的。两年前的热钱主要流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经济恢复快,本币升值的压力较大;还因为这些国家资产价格的上涨趋势。这次热钱的流动,则体现了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恢复程度的不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遂成为游资向往的地方,导致该国货币升值压力上升和资产价格上涨。

其四,全球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低成本的流动性。目前全球主要国家仍然保持刺激经济政策,而在实体经济仍然脆弱的情况下,过多的流动性在寻求新的获利场所。从去年10月至今,有超过5000亿港元资金流^香港地区,投机香港的楼市和股市,巴西、印尼和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等也都成为热钱袭击的对象,这些热钱也同样威胁中国的金融安全。而两年前热钱的规模远没有现在这么大,全球还没有完全陷入国际金融危机,还没有实施刺激经济的政策,没有形成大量游资共同袭击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现象。

其五,热钱流出影响可能也不同。一旦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的基础牢固,刺激经济政策立马就会退出,热钱就会迅速流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资产价格可能会迅速下跌,银行不良贷款也可能会迅速增加,这是我们必须严加防范的。同时,热钱的流进和流出将加剧本国货币汇率或预期的变动,给金融市场造成很大冲击。而两年前的热钱流动,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随着各国采取刺激经济措施,我国开始下调利率,资产价格也开始下跌,人民币又停止升值,热钱获利有限,对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

由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这次我们面对的热钱流入,对我们经济和金融构成的威胁更大,因此,需要尽早关注和研究本轮热钱流进和流出的特点,做好防范措施,采取应对政策,严防宏观经济的大起大落,以维护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资产价格的稳定,全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低碳经济须进一步推进金融创新

[曾刚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

在人类经济史中,重大技术创新的出现和经济转型的背后,总少不了金融因素的支持。低碳技术的开发以及低碳经济的发展,自然也不会例外。从过去一段时间的实践来看,已有很多金融机构开始涉足低碳技术开发领域,此外,排放权市场的发展,也为低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供了一定的激励,并吸引相当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所有这些金融创新,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大致来说,围绕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二是在排放权交易基础上的各种金融创新。

从第一个方面看,在目前市场环境下,许多节能减排的项目和技术开发(如新能源等)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并具有一定的市场盈利前景。金融机构愿意参与其中,提供资金支持。商业银行以及一些公募和私募基金是目前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也由此产生了“绿色贷款”和“社会责任基金”等概念。在推动低碳技术的发展方面,除了商业性金融机构外,非商业性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集团和许多非政府组织,也在为各种环境友好技术的开发提供着持续的资金支持。

第二个方面,与排放权交易的产生有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思路,脱胎于《京都议定书》所设计的国际排放权交易(IET)、联合实施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三种市场机制。在这一整套市场体系下,通过对排放设定限额,并对超额排放实施惩罚的制度,排放权由此具有了一定的市场价值。在此基础上。受约束的排放者,可以通过排放权的交易,来降低减排成本。这一机制,不仅能对受约束的排放者形成制约,还能为不受约束的排放者(如不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形成一定的减排激励。

根据联合实施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的安排,其他国家企业通过采用清洁技术所实现的减排量,在经过特定机构认定后,可产生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并进入排放权市场交易。这样一种市场设计,在不改变原有生产范围和生产性质的情况下,使降低碳排放不再只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而变成了一个可以获利的能力和资产。这为企业采用低排放生产技术提供了激励,由此也催生了一系列的相关金融服务需求,吸引了相当多的金融机构加入。目前,包括排放权交易所、各类政府基金、投资银行、PE投资者、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等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都是该领域的积极参与者,并大大推动了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到2008年底,全球排放权交易规模已经超过1200亿美元,成为一个重要的大宗商品市场。

而在我国,节能减排、降低经济增长的碳强度已成为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在各方的努力下,相关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金融层面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创新。一些金融机构开始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企业责任,同时积极参与到绿色环保项目的贷款和投资当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此外,与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首先,一些城市纷纷建立了环境交易所,开始尝试搭建排放权交易平台,一方面为现有企业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提供便利,并谋求议价权利;另一方面,也为建立本土排放权交易体系进行初期的尝试。第二,相当多的投资银行和PE投资机构在国内从事与清洁能源机制相关的融资和中介服务,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极大的进展。2008年,产生自中国的CERs已占到全球的84%。第三,一些银行开始尝试推出与“绿色信贷”和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为个人参与相关投资提供了便利。

双减政策的看法范文第5篇

为了准确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首先要设立几项必要的假设:一是本文是以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为分析对象;二是“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双印花税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和计税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主要是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以及企业所得税产生主要影响,所以本文不考虑房产税等税收的影响;三是“营改增”政策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营业成本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其他科目如营业外收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产生很小或不产生影响,所以本文只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及附加三个方面计算企业所得税;四是城建税为市区税率7%,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l%,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五是销售收入是含税收入,改革前后收入不变且全额征收。

基于上述假设,本文以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来分别计算“营改增”前后企业的总体税负,从而分析企业的税负变化。设“营改增”后企业营业收入为S,营业成本为C,购进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可实施抵扣效应的其他购进物资不含税价款为K,建筑企业“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税率为II%,抵扣税率为17%。2.1“营改增”前税负

营业税是价内税,税额大小受营业收入影响,同时营业税又影响到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及附加,三者共同构成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由营业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出,而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含税)减去营业成本(含税)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得出。最终,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共同组成了“营改增”前企业总税负,具体计算如下:

营业税一S×(1+11%)×3%=0. 0333S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0. 0333S×(7%+3%+1%)=0. 003663S

企业所得税一(S-C-O. 0333SO. 003663S)×25%=0. 240759SO. 25C

企业税负总额=0. 277722SO. 25C2.2“营改增”后税负

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额为销项税减进项税,所以增值税不仅受营业收入影响,还受到营业成本影响。改革后建筑业不在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及附加转变为受增值税的影响,而增值税本身不纳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两者构成营业税及附加。同改革前一样,企业所得税由营业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出,而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不含税)减去营业成本(不含税)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得出。最终,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共同组成“营改增”后企业总税负,具体计算如下:

增值税一销项税进项税=SXII%-KX17%=0. IISO. 17K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0. IISO. 17K)×II%=0. 012ISO. 0187K

企业所得税一(0. 9879S- C+O. 1513K)×25%=0. 246975SO. 25C+O. 037825K

企业税负总额=0. 369075SO. 25C-O. 150875K

由上所述,“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总体税负变动一“营改增”后税负 “营改增”前税负一0. 091353S0. 150875K,可看出改革后建筑企业税负变动主要是由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外购可抵扣成本决定,可令0. 091353S=0.150875K,S/K=I. 65156,该点即为“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平衡点,也就是说:当S/K>I. 65156时,“营改增”会使得建筑企业税负上升,缯加企业税收负担;当S/K<I. 65156时,“营改增”会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3 以中国建筑为例分析

中国建筑是中国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以及设计勘察五大领域。截至2014年5月,中建股份及所属子公司现拥有各类施工、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等经营资质共计770个,其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6个、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个,施工资质629个,工程勘察设计资质115个。中国建筑具有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总承包3个特级资质,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三特”资质、“1+4”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在资质方面位列全国建筑行业之首,是毋庸置疑的建筑业的龙头企业。

为了具体分析改革后中国建筑税负变化状况,所以笔者将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中国建筑的2016年下半年的各项财务数据,并以此测算中国建筑的税负变化具体值。如表1所示,由于报表中无法获取确定的应税营业收入和相应的营业成本,所以以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代替,因此对研究结果存在一定局限。酉抵扣不含税金额包含外购的固定资、原材料及劳务等,为提高结论的准确度,外购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包含房屋及建筑物,另外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外其他各项数额都是通过计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