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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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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

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范文第1篇

Key words: carbon tax;cap-and-trade;a hybrid policy of cap-and-trade and carbon tax;game model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4-0001-04

0 引言

随着国际环保法规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等制约日益严格以及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积极推行基于市场机制的碳减排政策,并承诺在2020年之前将中国的碳排放量降低40%~45%。近年来,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碳减排机制,如碳交易机制[1]、碳税机制[2]、以及碳交易与碳税两者相结合的复合机制[3]等,这些机制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了实现2020年的碳减排目标,中国正通过在天津、北京和上海等多个省市建立碳交易所来推进省级碳交易试点。同时,国家财政部门曾多次表示要研究征收碳税的相关事宜。在环境保护和巨大的碳减排压力下,我国的减排政策究竟是选择碳交易还是碳税,抑或是碳交易与碳税两者相结合的复合政策,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科学问题。

文献[4]和文献[5]认为在完全竞争、完全信息以及零交易费用的条件下,碳交易和碳税机制具有等效性,两者可以相互替代,只要将价格或者排放上限确定在边际减排成本与边际减排收相等处即可。但现实市场环境具有不确定性,很难满足完全竞争、完全信息和零交易成本的假设,两种减排机制的政策效果并不相同。近年来关于碳交易和碳税的选择问题,学术界各执己见。部分文献支持应采取碳交易政策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6-9]。他们认为:①碳税虽然可以保持碳价格稳定,但是它不能确保既定的减排目标的实现,而碳交易机制通过确定碳排放总量提高了环境效益,碳交易优于碳排放税;②碳交易机制为减排提供了时间上的灵活性可以降低企业碳减排成本,受到了企业的青睐和决策者的支持;③从长远来看,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相对稳定;④在碳交易机制中,碳排放权按照拍卖方式进行分配,一方面,拍卖方式可减轻广大消费者面临的能源价格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拍卖带来的经济收入可被用于降低其他扭曲性税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部分文献认为碳税机制有优势[10-13],他们认为:①碳税比碳交易更简洁更容易管理,即使在征收碳税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对全球变暖问题认识逐步深化,阻力也将会日趋降低;②碳税可以提供相对稳定的价格信号,反映减排现状,促使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排放;③在既定碳减排目标下,碳税所需管理成本与经济成本最低,碳税优于碳交易;④碳税的税收收入如果用于补贴企业提高减排技术和其他扭曲性税收,不但会有效减少碳排放,而且有利于国家财政的增收。还有部分文献认为根据减排目标需要和两种减排机制的适用性,在不同时间和地区使用不同的减排策略或者采取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可以更有有效地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刘小川,汪曾涛[3]认为在近期内应以采用碳交易为主再逐步向以碳税为主体的减排机制过渡;袁永娜,周晟吕等[17]认为将碳交易和碳税结合的复合政策可以克服碳交易过于灵活和碳税过于死板的特点;石敏俊,袁永娜等[15]将碳交易和碳税结合起来考虑,通过政策模拟手段,比较分析碳交易、碳税以及两者相结合的复合政策在减排效率、减排成本和经济影响等方面的的优劣,认为复合政策减排策略减排成本适中,不但可以确保既定减排目标的实现,而且可以使较为分散的排放源承担一定的减排义务,降低减排机制覆盖行业的减排压力,是较好的减排政策。

目前,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大有成为潮流之势。在我国,在碳减排机制的选择上学术界和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着分歧,以往文献的研究多集中在碳交易和碳税概念和定性的探讨[5,15-16],或从减排成本、减排效果以及经济影响角度比较其优劣[17]。本文考虑碳交易政策和碳税政策的属性,设计了单一碳交易、单一碳税以及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的不同情景。通过构建政府与两个具有竞争关系制造业在三种不同政策下的三阶段博弈模型,逆向求解,比较分析了在单一碳交易政策、单一碳税政策和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下社会总福利水平、产品的定价策略、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及利润,为政府碳减排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1.1 问题描述

本文以政府和双寡头市场下的两个具有竞争关系的代表性制造业企业为研究主体,其中制造企业1采用常规生产方式生产普通产品,制造企业2采用低碳生产方式生产低碳产品,两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足够大,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碳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为解决此外部性问题,政府首先根据国家总体减排规划和以往碳排放情况以及社会总福利水平对市场上两家企业选取合理的碳减排规制政策,并制定该行业征收碳税水平或碳交易排放权和单位产量碳排放配权的市场价格;两家制造企业针对政府实施的碳减排规制政策,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来确定各自最合理的减排研发技术和生产技术来降低碳排放并获取利润;两家制造企业在充分考虑其之间的竞争关系、各自生产的产品低碳水平的差异性、消费者对低碳产品的偏好程度等因素以及自身利润最大化确定各自产品的最优定价和最优产量。

1.2 模型假设

为简化模型,本文作如下假设:

①在双寡头市场下,有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制造企业,分别为:制造商1和制造商2,两家制造企业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同质产品,两种产品可相互替代,具有互补性和共存性,消费者根据自身偏好选择产品。设制造商1生产普通产品,制造商2生产低碳产品,各自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分别为cj和pj其中j=1,2,本文假设三种减排策略下普通产品和低碳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同。

②市场容量为N,为简化计算,取N=1。并记制造商1生产的普通产品和制造商2生产的低碳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分别为q1和q2,并有q1+q2=1

③用T表示低碳技术水平服从均匀分布,制造商1生产的普通产品的低碳技术水平为T0,制造商2生产的低碳产品的低碳技术水平为T2,政府规定企业不被征收碳税或在碳排放权之内的低碳技术水平为Tl,则有T0

④设产品每提高一个单位的低碳技术水平,消费者愿意支付的费用为k,当满足条件p2=p1+k(T-T0)时,消费者选择购买普通产品或低碳产品是无差异的。

⑤制造商2生产低碳产品,由于低碳技术水平的提高节省了部分原材料和能源使得生产的边际成本下降,设为?浊(T2-T0),其中?浊为成本降低率。

⑥由于生产低碳产品,制造商2需要投入一定低碳技术研发成本R。根据文献[18]可设投入的研发成本正比于减排率的二次方,设?着2为低碳产品的单位产品减排率,则低碳产品的低碳技术研发成本R=■?茁?着■■(?茁为研发成本系数)。

⑦在单一碳交易(T)规制下,政府初始分配的单位产品的碳配额为g,折算为单位产品的碳减排率即?着0(0?燮?着0?燮?着20)(仅考虑单周期,可认为碳交易价格不变)。

⑧在单一碳税(S)规制下,普通产品的单位碳排放量为e,政府规定对碳排放征收的碳税税率为t(元/吨CO2)。

⑨在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TS)的复合政策下,政府初始分配的单位产品的碳配额与单一碳交易规制下相同,但碳交易价格为■(仅考虑单周期,可认为碳交易价格不变);政府规定对碳排放征收的碳税税率为■(元/吨CO2)。

⑩消费者在购买制造商1生产的普通产品和购买制造商2生产的低碳产品时获得的效用分别记作U■■和U■■,两个制造企业的利润记作?装■■和?装■■。政府的最优目标是使社会总福利最高。故可用社会总福利表示政府的收益函数,即政府的收益?装■■=社会总福利=消费者效用U■■+制造企业的利润?装■■+政府对企业征收的碳税[19-20],其中i=T,S,TS;j=1,2。

2 三种碳减排政府规制策略博弈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两家制造企业产品的产量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三种碳减排规制政策下,市场对低碳产品的需求量为q■■,且q■■=1-q■■,则制造商1和制造商2的需求函数为:

q■■=N×■■dT=1-■,(N=1)(1)

q■■=1-q■■=■(2)

消费者购买制造商1生产的普通产品获得的效用为:

maxU■■=■■dT=■(3)

消费者购买制造商2生产的低碳产品获得的效用为:

maxU■■=■■dT=■-p■■+■(4)

2.1 单一碳交易策略(T)

制造商1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q■■-e(1-?着■)q■■?滓(5)

制造商2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浊(T■-T■)]q■■-■?茁?着■■+e(?着2-?着0)q■■?滓(6)

此时,政府的具体收益函数可表示为:

max?装■■=maxU■■+maxU■■+max?装■■+max?装■■(7)

2.2 单一碳税策略(S)

制造商1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q■■-eq■■t(8)

制造商2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浊(T■-T■)q■■-■?茁?着■■-e(1-?着■)q■■t

(9)

此时,政府的具体收益函数可表示为:

max?装■■=maxU■■+maxU■■+max?装■■+max?装■■+eq■■t+e(1-?着■)q■■t(10)

2.3 碳交易与碳交税相结合的复合策略(TS)

制造商1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q■■-■eq■■-■e(1-?着■)q■■(11)

制造商2的利润最大化博弈模型为:

max?装■■=[p■■-c■+?浊(T■-T■)]q■■-■?茁?着■■-■e(?着■-?着■)q■■

(12)

此时,政府的具体收益函数可表示为:

max?装■■=maxU■■+maxU■■+max?装■■+max?装■■+■eq■■+■e(1-?着■)q■■(13)

根据以上公式分别求得各碳减排规制的最优策略和最优利润列于表1中。

3 三种碳减排政府规制策略博弈模型的比较

3.1 命题1三种减排策略下,■>0或■>0。

命题1表明在三种减排策略下,政府制定的碳税税率或碳交易价格越大,普通产品和低碳产品的价格均会增加。

3.2 命题2 三种碳减排策略相比

①当0■时,普通产品的价格大小关系为p■■

②当0■时,低碳产品的价格大小关系为p■■

命题2中①说明在生产成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若?着2,?着0给定,政府制定的碳交易价格和税率符合0■), 即政府制定碳税税率较高(碳交易价格较高),此时,碳税(碳交易)规制下普通产品的价格最高,碳交易(碳税)规制下普通产品的价格最低,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复合的政策,普通产品的价格处于二者之间;命题2中②说明低碳产品在三种策略下的价格规律与普通产品相似。不同的是,当■?燮■(■?叟■),即0

将三种碳减排机制下的最优价格带入需求函数得普通产品和低碳产品的最优市场需求量如表1所示。

3.3 命题3 三种碳减排策略相比

①当0■时,普通产品需求量的大小关系为q■■>q■■>q■■。

②当0■时,在减排机制下低碳产品需求量的大小关系为q■■

命题3说明在生产成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若?着■,?着■给定,政府制定的碳交易价格和税率符合0■),即政府制定碳税税率较高(碳交易价格较高),此时,碳税(碳交易)机制下普通产品的市场份额较低,低碳产品的市场份额较高;碳交易(碳税)机制下普通产品的市场份额较高,低碳产品的市场份额较低;在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下,普通产品和低碳产品的市场份额处于二者之间。

3.4 命题4 三种碳减排策略相比

当0■时,生产普通产品的制造商1和生产低碳产品的制造商2的最优利润大小关系分别为?装■■>?装■■>?装■■,?装■■

命题4说明在生产成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若?着■,?着■给定,政府制定的碳交易价格和税率符合0■),即政府制定碳税税率较高(碳交易价格较高),此时,碳税(碳交易)规制下制造商1获得的利润最少,制造商2获得的利润最大,碳税税率远高于碳交易价格时,普通产品与低碳产品之间的竞争趋近于低碳产品垄断情形;碳交易(碳税)规制下制造商1的利润最大,制造商2的利润最小,碳交易价格远高于碳税税率时,普通产品与低碳产品之间的竞争趋近于普通产品垄断情形;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制造商1和制造商2的利润处于二者之间,不会形成垄断。

3.5 命题5三种碳减排策略相比

①当0■时,在减排机制下社会总福利的大小关系为?装■■

命题5 说明在生产成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若?着■,?着■给定,政府制定的碳交易价格和税率符合0■),即政府制定碳税税率较高(碳交易价格较高),此时,碳税(碳交易)减排机制下,社会福利最大,碳交易(碳税)减排机制下社会福利最小。这是因为,当政府制定的碳税税率高于(低于)碳交易价格,碳交易(碳税)带来的经济收入影响小,碳税(碳交易)带来的收入不但可以用于补贴企业提高减排技术和其他扭曲性税收,有效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国家财政的增收。将以上命题结论汇总列于表1。

4 结论与讨论

本文考虑同一市场中在三种不同减排政策下不同产品的竞争,基于单一碳交易、单一碳税以及碳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复合政策特点,构建了政府与企业间在不同减排机制中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对比分析了在三种减排政策下的社会总福利水平、产品的定价策略、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及利润,分析表明在?着2和?着0一定的情况下,三种减排政策下的社会总福利水平、产品的定价策略、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及利润受碳交易价格?滓和碳税税率t取值影响:

①在三种减排策略下,普通和低碳产品的价格与政府制定的碳税税率和碳交易价格相关,会随碳税税率或碳交易价格增大而增加;

②政府制定碳税税率较高时,在碳税减排政策下社会福利较大,低碳商品的价格较高,市场份额较大,生产低碳商品的制造商获得的利润较大;碳交易减排机制下社会福利较小,低碳商品的价格较低,市场份额较小,生产低碳商品制造商获得的利润较小。

③政府制定碳交易价格较高时,碳税减排政策下社会福利较小,低碳商品的价格较低,所占市场份额较小,生产低碳商品的制造商获得的利润较小;碳交易减排机制下社会福利较大,低碳商品的价格较高,市场份额较大,生产低碳商品制造商获得的利润较大。

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 碳贸易 环境保护

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机制短期内在给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在传输利用大气资源有偿性的市场信号。从长期看,协议有关规定不是解决温室气体的万能方案,不能约束个别国家推出协议,甚至为部分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非合理碳贸易提供不正当激励,我国应着眼长远和自身环保约束,更加注重环保技改和资金投入,加快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国际碳排放贸易与各国利益分配

《京都议定书》引入了以联合实施(JI)、排放量贸易(ET)和清洁开发机制(CDM)为核心的“京都灵活机制”,同时拟订了“土地利用变化、造林和改善农田管理”等措施增加吸收二氧化碳量来抵消本国碳排放指标的协议框架。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率先承担先减限排、多减排义务,技术能力差、经济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暂时没有减排责任。《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规定了具体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实施进程见表1。

《京都议定书》确定的联合实施(JI)、碳排放贸易(ET)和清洁开发机制(CDM)三种域外减排机制引起国际社会积极关注。域外减排机制的核心在于,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机制,在本国以外取得减排的抵销额,从而以较低成本减少排放量。碳排放贸易无疑是《京都议定书》机制的核心,域外减排机制规定了成员国一种独特的市场交易―碳贸易。2005年2月协定生效后,二氧化碳排放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在缔约国之间进行自由买卖。碳贸易的实质就是向人类生存的环境补充氧气,以对抗全球工业和其他产业从大气中获得氧气、产生一氧化碳的消耗过程。市场交易中如果一国排放量低于条约规定标准,则可将剩余额度卖给完不成规定义务的国家,以冲抵后者的减排义务。

目前发展中国家并未承担减排义务,对这些国家企业,通过减排额交易,结合CDM项目,能够获得发达国家提供的技术、资金和投资,进而发展本国环保技术。CDM项目合作行业范围广泛,涉及到电力、燃料、林业等各种可以提高能源效率或者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目前我国减排技术比较落后,劳动力也相对便宜,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实现减排计划的目标国家。《京都议定书》1-2承诺期内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是有利的,但长远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及压力会逐步加大。《京都议定书》表面上是环境问题,实质是经济、能源、政治问题,是环境与经济增长方式及能源增长效率的综合问题。发达国家通过碳密集产品和高能耗项目向我国转移,未来数年,产业大规模转移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制约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

自由贸易体制的碳排放贸易与环境保护相关性分析

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不同环境标准意味着环境要素的禀赋程度不同。H-O理论分析根据各国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应出口本国富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受环境因素制约,将环境作为其中重要生产要素,同时认为环境监管不严、环境保护宽松的国家为环境要素富裕的国家;环境监管严格、环境保护高的国家为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要素禀赋引入两种要素:环境和劳动力或技术。假定符合H-O理论前提,生产两种商品: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密集使用劳动力或技术的低污染产品。

环境要素禀赋的不同,影响了两国产品竞争力。甲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富裕,获得比较优势,将扩大高污染产品的出口;乙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稀缺,处于比较劣势,将减少高污染产品的出口。显然,不考虑环境成本因素,依赖环境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对于碳贸易活动本身就是不利的。实际生活中碳贸易必须考虑环境标准与成本,实施环境监管及保护,对于碳贸易影响尤其重要。

环境保护措施对贸易影响分析

实施环境监管及保护措施对各国贸易的影响,对小国而言,作为世界市场价格的接受者,由于实施环境监管及保护,生产要素从高污染产品转向低污染产品,高污染产品生产下降,低污染产品的生产上升。对于具有比较优势能够进入国际市场的低污染产品,不仅有利于小国贸易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国内环境质量的改善。

对于大国,由于实施环境监管及保护,高污染产品生产下降,低污染产品的生产上升将导致国际高污染产品价格上升,低污染产品价格下降。大国作为世界市场价格的主导力量,其低污染产品的较低价格竞争力将引导世界范围实施环境监管及保护,对于碳贸易具有良性作用。当然,如考虑各国消费者对污染产品的不同偏好时,发现环境良好也会通过改变各国贸易产品比较优势进而引导该国贸易产品结构。

分析表明:环境成本作为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通过环境标准差异来实现影响资源禀赋、技术、资本、基础设施和宏观政策环境的比较优势,环境因素通过影响成本而对碳贸易产生影响,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有效的。

环保制约对我国参与碳排放贸易的启示

理论上在经济与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密切相关制度安排下,一个经济体的减排会对其它减排或没有减排的经济体产生福利影响。当边际减排成本较高国家从边际减排成本较低国家购买排放份额时,清洁发展机制(CDM)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减排成本。国际碳排放贸易能降低减排成本,与“地点灵活性”密切相关。“地点灵活性”在很多区域产生作用,在允许全球排放贸易时,所有国家都争取设定有利排放上限并作为排放份额的买方或卖方参与国际市场。

我国排放技术基点低,在我国完成减排成本也比较低。我国参与碳排放市场似乎是合适的,对自身环境建设也有利。但我国参与碳排放贸易仍须慎重,如果过多介入交易市场,接受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可能在未来谈判中被发达国家制擎,要求我国承担更多减排责任。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下一轮减排谈判已经开始,我国在此轮谈判中利益问题将受众多因素制约。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为我国赢得10多年较好发展时间。研究结果担忧后京都时代,即第三个承诺期到来时,鉴于我国碳贸易不加约束造成国际产业转移带来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快速增长,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的压力将与日俱增。利用《京都议定书》1-2承诺期对发展中国家无减排义务的有利安排,我国应慎重参与国际碳贸易,在合理有效利用碳贸易带来技术与资金转移前提下,重点加快后期谈判中碳贸易与本国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建设。

循环经济条件下我国碳排放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策略

合理处置市场机制与政府作为的双效作用

《京都议定书》建立在市场规则的“灵活机制”值得我国在参与碳贸易过程的注意,政府应当在碳贸易与产业转移中有所作为,防止陷入市场机制过分侧重短期利益而陷入长期环保压力的困境。《京都议定书》最重要的结构性创新是建立了多种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新机制。利用市场力量来决定如何及在何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即允许发达国家间通过贸易排放额度来实现减排目标,以保证最经济的减排选择;清洁发展机制(CDM)则从市场作用鼓励发达国家排放者通过诸如投资于清洁能源项目等方式来参与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量;允许国家之间转让或联合最初规定的排放限额数量(欧盟通过排放额度联合使用,形成单一跨国排放目标),从而调整在《京都议定书》中的目标。

构筑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从全球利益角度《京都议定书》符合全人类整体发展需要,中国的国际责任和自身利益都要求尽快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政策环境。经济与环境问题的协调,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增长格局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路径相似,都是以资源消耗为动力、以严重污染为特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循环经济与可持续理念证明此类模式有悖经济规律,我们需要一个可持续的、兼顾人类全体利益的和谐发展,而非满足一国利益的、摧毁环境为代价的、自杀式的发展。

协调社会价格体系与生产成本的约束机制

建立循环经济面临诸多制约,主要是价格障碍和成本障碍。循环型生产环节效益来源,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废弃和排污成本。目前普遍存在原材料价格障碍和循环过程成本障碍,使循环经济效益难以体现。因此,要加快构筑社会价格体系,政府通过有效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来引导国际技术与资金进入循环经济产业,从而初步解决影响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同时环保管理部门通过提高排污标准和制定消费环节废弃物收费标准,以环境监管约束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废弃成本与排污成本,初步解决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障碍。

有效处理国际产业转移与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关系

清洁发展机制(CDM)在引导技术与资金大规模流向发展中国家有巨大潜力,短期内我国参与国际碳贸易仍有一定实践意义。但发达国家把碳密集产品和高能耗项目向我国转移过程中,对我国提出巨大挑战。我国能源贫乏且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和设备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按照循环经济我国当前重点是调整能源结构,从“两高一低”(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向“两低一高”(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转型。循环经济要求最大限度地将废弃物转化为商品,降低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相应就减少污染治理投入和环境监管成本,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处理碳贸易与调整能源结构的关系,必须把握循环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前提。

参考文献:

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范文第3篇

我国国际收支的现状及其对策浅谈

国际收支是一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居民之间的全部政治、经济、文化往来所产生的全部经济交易的货币记录。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主要由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决定,而经常账户的盈亏取决于一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金融账户则主要决定于金融市场的利率、风险、投资报酬率与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变动。从动态上讲,国际收支活动描述了一种经济现象,反映了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对外往来的货币收付活动。就静态而言,国际收支描述了一国与其他国家之间货币收支的对比结果,把这种结果加以系统地记录,就形成了国际收支平衡表。

我国国际收支模式非常特殊,自20世纪9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呈现出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特别是21世纪以来,双顺差规模出现迅速扩大的趋势。正是由于这种国际收支双顺差所引起的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导致了我国目前一段时间货币政策的主要任务是对冲银行体系过多的流动性。近两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失衡日益引起国内外相关学者的关注。

一、近几年我国国际收支的现状

2005年,国家继续运用货币、财政等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金融体系改革取得进展,整体稳健性增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积极发展外汇市场,放宽汇价管理。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不断扩大。

二、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的原因

从国内来看,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了我国的持续大额顺差。

(一)储蓄率过高

我国经济增长失衡的根本原因是储蓄率过高。国内总储蓄率在20世纪90年代平均为GDP的40%,在2004年上升至GDP的47%。尽管投资率在此期间也有所增长,但储蓄快于投资的增长,扩大了经常帐户顺差。当前的储蓄率和资本形成率无论与本国历史平均相比还是与其他主要国家相比均处于高位。一般认为中国储蓄率高主要是因为个人储蓄欲望强烈,但更主要的是企业和政府的储蓄率高,企业高储蓄率带来的投资增长效益较低并可能导致产能过剩。此外,国内储蓄转化为投资渠道不畅,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导致企业不得不更多地依赖自有储蓄。

(二)加工贸易仍占主导地位

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低的产业和领域,以加工贸易出口为主,而加工贸易出口方式与贸易出口数量的增加呈明显正相关的关系。深入分析我国贸易结构可以发现,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实际上处于逆差状态,持续攀升的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无论是通过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最终产品一般销往国外,在我国境内所形成的增值部分自然构成顺差。因此,加工贸易的规模越大,相应的顺差必然也越大。

(三)非对称性的国际收支政策

长期以来,我国采取鼓励出口和鼓励外资流入的非对称性国际收支政策。我国的国际收支双顺差是多年的“奖出限出”的传统思想和对外资不加选择的“超国民待遇”等经济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政策制度安排使得资本流出受到管制,流出渠道少,导致资本项目净流入大于净流出格局的形成。外资的大量涌入不仅拉动了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而且加大了外资企业在我国出口中不断增长的比重。

三、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对策

我国目前的“双顺差”的国际收支结构与其基本国情是极不相称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较为理想的国际收支结构应是:贸易项目逆差,经常项目保持平衡,资本项目下的顺差。而目前的国际收支失衡、巨额的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国家提出“调投资、促消费、减顺差”的政策导向,运用各种手段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一)降低我国过高的储蓄率

货币政策的取向应当是货币供应收紧,利率水平提高,人民币更大幅度有序升值。除了实行降低投资增速的行政措施之外,当前货币政策应当适度从紧,包括降低货币供应的增速和提高利率水平。央行应当继续加息并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控制流动性。同时,人民币汇率应该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更加富有弹性。这些政策措施都将有助于纠正内需和外需的不平衡。

(二)进行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核心竞争力

经常项目顺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进出口产业结构失衡,出口集中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产品缺乏核心技术竞争力,在国际上以低价量大为特点,企业利润率低并且很容易受到反倾销诉讼。进口缺乏中国真正急需的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发达国家产业调整仅仅把我国作为制造业基地,真正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的研发都在发达国家国内。因此,我国现在必须调整进出口产业结构,限制高耗能高耗资源型出口;并把环保、安全、社保等因素纳入企业的出口成本;开发产品核心技术创造力,提高企业自主竞争力,实现在平稳出口量的基础上利润最大化。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投资

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外汇运用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对外投资。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给予其适当的优惠政策和信贷支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鼓励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产品、服务和技术出口;支持到境外合作开发国内短缺资源,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置换;健全对境外投资的服务体系,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唐丽丽,赵雪梅.浅论中国国际收支失衡调节[J].当代经济,2007(7).

3、杨慧.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国际收支的影响浅析[J].Industrial&ScienCETribune,2007(6).

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范文第4篇

9月7日,在首届中国数字碳中和高峰论坛上,一组数据极为亮眼。

 

在四川,“十三五”前四年,在全省GDP年均增长7.8%、城镇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年均增长3.2%的情况下,人均碳排放为3.2吨,是全国最低的两个省份之一。

 

与此同时, “十四五”开局,四川定下“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目标,明确要“把数字牵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聚焦激活新要素、推进新治理、营造新生态,加速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西部领跑、全国领先的数字驱动发展高地。”

 

若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能源大省,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实现碳中和碳排放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数字化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是实现碳中和促进可持续发展重要路径。

 

这意味着,在“数字化”“低碳化”浪潮下,如何加快推动“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探索出数字空间绿色低碳发展的四川方案,将成为天府四川在“双碳”目标下的“破局”之路。

 

这趟跋涉中,也正酝酿出前所未有的新机。

 

这里将汇聚数字经济新业态带来的新机遇,将肩负起创构理想城市形态的时代使命,还将承载起每一个个体对于生活和工作、现实和理想的更多想象……

 

毫无疑问,“双碳”目标下的四川故事,正入佳境。

 

格局

 

“十三五”期间

 

四川碳排放总量快增态势基本扭转

 

从初春到立秋,四川很“忙”。

 

四月初,省会成都,首个冠以“数字”之名的产业功能区正式官宣——位于新津区的天府牧山数字新城,其定位为“数字经济赋能实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重要功能是“成渝数字经济新名片”。

 

到了初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覆盖21个市(州)、183个县(区、市)政府的重要会议,聚焦“两高”项目分类处置。随后,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对上半年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红色预警的3个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随后,传统产业主动谋变。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发出全省首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倡议,呼吁钒钛钢铁低碳转型。7月27日,四川冶控集团揭牌成立,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短流程绿色炼钢集团。

 

来到9月,首届中国数字碳中和高峰论坛在蓉召开,论坛以“数字助力,绿色发展”为主题,旨在动员聚集各行业各政府部门,各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探索如何有效利用数字化手段助推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目标,备受关注。

 

数月之间,针对“双碳”的目标,四川就涉及到了数字产业集聚、严控“两高”项目发展、助推清洁能源转型等多个领域,再细化下去,新场景新业态、新生态等题中之意更是贯穿于每个日常中。

 

也正因为这样的快节奏,眼下,四川的碳排放总量快增态势已基本扭转,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

 

“十三五”期间,四川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4%。全省水电装机达到7892万千瓦,居全国第一,水电外送电量累计6698亿千瓦时,全省森林覆盖率累计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40%。

 

在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的背后,是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加快。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296家,建设工程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连续3年超过90%,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占比突破84%,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50%以上,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负增长。

 

这也印证了一个事实逻辑,从微观主体的“一小步”,汇聚成助推能源转型的“一大步”,再到探索出数字碳中和中的四川“样板”。站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时间节点,四川正积极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高地,从顶层设计入手,以数字技术助推能源转型、引领市民生活减碳合,实现经济效益和降碳减排双提升。

 

天府四川,新的格局,正在崛起。

 

破局

 

发展阶段不平衡不充分

 

区域间减碳压力差异明显

 

何为数字碳中和?

 

“我理解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在首届中国数字碳中和高峰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讲到,题中之意,除了包含让数字产业低碳化、绿色化之外,还有让数字产业为碳达峰、碳中和赋能增绿的思考。

 

王金南坦言,国家要实现“双碳”目标,势必将目标任务分解和细化到各地,各地方政府将成为实现目标的关键,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过程中,各地因能源结构不同,产业结构不同,必然节能减排任务不同,完成时间也将有所不同。

 

事实上,发展阶段不平衡不充分,这样的困局在四川同样存在。

 

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在赵乐晨看来,四川下一阶段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思想认识和能力薄弱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存在巨大差距;发展阶段不平衡不充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挑战十分巨大;碳达峰、碳中和纵深推进的发展基础和政策行动差距较大。

 

对此,四川正通过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战略布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作出更大贡献。

 

具体而言,达峰时间有先后,区域上,成都、广元等已经作出承诺的地区要锚定目标推进达峰,攀枝花、眉山等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达峰,多数城市应于2029年及之前达峰;行业上,特别是煤电、钢铁、水泥、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要率先达峰,建筑、交通要通过提升能效、优化用能结构实现低碳化。达峰水平有高低,四川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资源大省,要树立全国和全省一盘棋理念,增强大局、全局意识,设立总量刚性目标,实施差异化增量控制。

 

而这样的探索,其实已有成果。在成都,以数字经济推动低碳增长、以数字治理助力低碳生活、以数字创新驱动低碳发展、以数字基建支撑低碳转型,“十三五”时期,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累计降低14.2%、21%,清洁能源占比提升至62.6%,森林覆盖率达40.2%、年固碳量超过200万吨,人均碳排放位居全国十大城市最低,荣获联合国“全球绿色低碳领域先锋城市蓝天奖”。

 

解局

 

着力提升数字碳综合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探索多路径减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经济系统变革,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论坛上,有专家举例道,浙江、上海等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可重点关注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等;甘肃、宁夏等西部省份可在探索新能源发展方面持续发力;四川、福建等森林覆盖率较高的省份可重点关注生态碳汇。

 

整体上看,“十四五”期间,四川将以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围绕2030年前达峰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四川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点、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低碳转型路径。

 

对此,论坛上,相关领导透露,下一步,四川将着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抓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运用互联网加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升,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着力推动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普及智能化用人监测和诊断技术,强化能源使使用的精准调控,优化能源生产运输交易和消费环节的资源配置能力。着力推动市场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赋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新场景新业态正在不断涌现。例如,科技战线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号召,四川大学联合东方电气集团等单位组建全国省级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布局碳减排、碳零排、碳负排三大研发方向。西南石油大学挂牌碳中和研究院,设立天然气绿色开发利用、零碳能源系统、储能技术、二氧化碳高效捕集与绿色转化4个研究中心。

 

绿色金融创新迈向2.0时代。人行成都分行实施碳减排票据再贴现专项支持计划,加大对碳减排企业的融资支持。中航成都碳中和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参与发行全国首批碳中和债券,全国首单区县级碳中和绿色中期票据在成都新都区发行。

 

此外,四川也是林草碳汇的“沃土”。《四川林草碳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林草碳汇项目规模达3000万亩。支持凉山州乡村振兴、宣汉森林经营、天全大熊猫栖息地恢复、龙泉山城市森林、若尔盖湿地等林草碳汇项目示范,还将探索林农碳汇+互联网“微碳汇”模式,开发乡村林草碳汇产品。

 

双减政策带来的变化范文第5篇

破解两难的根本出路是技术进步。比如,节能技术、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彻底不依赖于碳氢化合物燃料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减排技术、深度高比例的资源循环利用的革命性产品设计和制造工艺、新材料技术等等。

这些技术突破能实现环境友好的目标,而且,其研发和推广过程本身就构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技术在大面积推广进而成为社会主流平台之后,上述两难基本上得到解决,届时可以期待人类社会的经济增长不以环境损害或只以很小的环境损害为代价。

但是,如何促进这些技术进步?如何在这些技术进步变为现实之前就尽可能地破解上述两难?一个可能的思路是优化税源结构。

目前各国课税对象主要是好的行为(goods),比如,对人们的劳动和经营所得征税,对人们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消费行为和财产保有行为征税,对企业创造的新财富(即增加值)征税。虽然经济学理论早已证明,征税必定对这些好行为产生抑制作用,带来福利净损失,但由于市场自发力量难以充分地足量地提供另外一些公共产品,如国防、公共教育、市政基础设施等,也由于市场自发力量无法解决贫困问题,所以,任何政府都收税。也就是说,目前的税源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们的好行为,这是一种扭曲。

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甚至在当今的发达国家跨入现代化行列的大部分时间内,这些国家自身乃至全球的环境容量相对而言是充足的,因此环境问题和经济增长之间的两难关系并不突出。但是,近一个世纪以来,随着全球人口规模的空前增长和越来越多国家的快速发展,这一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保护环境和促进增长的两难成了全人类共同的难题。从政策角度看,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要求居民和企业对于其生产和消费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付出足够的经济代价,比如,没有缴纳足够的税收或规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行为主体对环境的负外部性没有内部化,或者说行为主体实际承担的私人成本小于其行为所带来的包括环境影响在内的全部社会成本。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实际上是一种“坏行为”(bads)。目前政策体系没有对“坏行为”足额征收税收或规费,等价于对“坏行为”提供了激励,使之过度发生,这是另外一种扭曲,也是环境问题的经济学性质之所在。

如上所述,人类现在面临着保护环境和促进增长的两难选择。而目前普遍的税源结构又带来两种扭曲:抑制好行为,鼓励“坏行为”。从中不难看出,解决两难问题的一个原则性思路就是优化税源结构,减少对好行为的抑制效果,同时减少对“坏行为”的鼓励效果,即减少对好行为的课税,同时增加对“坏行为”的课税。这样,既有利于保护环境,也有利于促进增长,同时消除或减缓了前面两种扭曲,收到一箭双雕之效。

这种意义上的税源结构调整,完全可以在不提高社会整体税负水平和政府税收规模的前提下付诸实施。其基本原则是,根据从排污、排碳、耗能等行为中征收的税收规模,等额削减对收入和消费等好行为的税收;而且,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可以更大幅度地削减对好行为的税收,这是因为目前对好行为的税收中有相当部分是用于修复“坏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失,而一旦对“坏行为”直接征税,那么,“坏行为”的环境损失从一开始就会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