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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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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含义

双减政策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政教育投入 减贫 门槛特征 政策启示

一、 增加财政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并进而具有扶贫作用

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通过教育投入提高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促进经济增长,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实物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增长,而通过教育投入提高的人力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因为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相伴随的是社会整体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等,扩大了经济增长的内涵,更多的是经济发展所涵盖的内容。因此,教育投入就更多的为学者以及各国政府所重视,相关研究也非常之多,国内外很多学者很早就开始关注教育投入对经济和社会的这种促进作用,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研究。如P.E.Petrakis etc(2002)研究认为,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则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大。在国内,如陈霞(2010)利用 1994-2009 年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国内生产总值等统计数据展开研究,得出如下结论: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大于专任教师投入数量的作用。

既然增加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提高收入水平,进而,增加对贫困人口的教育投入,可以帮助他们减少贫困发生以及减轻贫困程度。因此,很多学者开始关注教育对减贫的作用。希望能够通过教育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从而发挥其消除贫困,改变个体生存状态和国家整体实力的作用。因此,增加低收入群体或者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支出也可以作为扶贫的重要手段,如Sen. A.(1976)认为,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均面临反贫困问题,在政府的反贫困工作中,要充分重视财政教育投入的作用。缪尔达尔(1992)认为,反贫困的最有效手段应该是教育扶贫,政府应该在教育扶贫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加大财政教育扶贫支出。国内的相关研究,如肖唯楚(2012)基于对教育扶贫资金各项投入与脱贫数和返贫数的回归分析,得出扶贫资金对教育培训的投入与脱贫数的增加及其返贫数的减少显著相关的结论。通过对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人数与脱贫数的多元回归分析,得出接受基础教育、高中职高教育、专科及以上教育的人数与返贫数都呈负相关。林毅夫(2005)认为,通过教育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手段,政府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教育投入。

二、 财政教育投入的扶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一些学者对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提高扶贫效果进行了研究。发现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而对扶贫的作用,均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空间外溢是指,某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很高,但是由于人才外流等原因,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存量做出的贡献,其好处被其他地区获取了,称为空间外溢的负效应,这些具有负效应的地区主要是那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者是偏远地区,因为这些地区人才外流严重。相反,某些地区虽然财政教育投入不高,但是如果这些地区是人才的主要流入地,那么这些地区就获取了其他地区较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好处。

门槛特征是指,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发展以及减贫作用并不是简单的单调递增作用,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教育经费投入范围内,其对经济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存在某些临界值,在这一临界值之前,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效果作用很大,如果财政教育投入超过某一临界值,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作用可能就显著减少了。这一临界值,就被认为是财政教育投入减贫作用的门槛值。

一些学者对财政教育投入以及其他财政投入作用的空间外溢性和门槛效应进行了研究。张淑翠(2012)利用2001-200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教育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门槛效应,发现我国教育与经济增长及收入分配之间存在门槛效应,对于教育年限没有达到门槛值的地区,增加教育年限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对于教育年限已经大大超过门槛值的发达地区,教育年限的增加会扩大收入差距。邓宏亮,黄太洋(2013)利用2000-201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空间效应和门槛特征,得出了如下结论: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存在空间外溢性特征和门槛特征,并计算了具体的门槛值。杨友才,赖敏晖(2013)利用省级面板数据探讨了最优财政支出规模,认为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存在门槛效应,我国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大多时候已经超过了门槛值,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降低。

三、主要的政策启示

很多文献研究已经证明了财政教育投入的经济效应以及减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这一研究结论具有非常明显和重要的政策含义

1.空间外溢的结果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偏远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损,而经济发达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益。因此,国家层面的财政教育投入应该向落后地区倾斜,因为这些地区的教育投入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流失了的,如果这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与经济发达地区是持平的,而实际上,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增长速度是要远远小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无疑对这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雪上加霜。相应的,对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尤其是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因为,这些地区作为主要的人才流入地,已经是人才济济了,再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资,高等人才过多,就业压力增强。同时,这种空间外溢性的存在,其实是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经济发达地区,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被称为高等教育小省,也就是浙江省的高等教育的规模不大,但是浙江省的人才并不缺乏,因为其他省份尤其是落后地区的省份培养的人才会流入到浙江省。也就是说其实是发达地区的省份搭了便车,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发达地区,基于这样一个隐含的事实,是否可以尝试由发达地区的省份适当的给予落后地区的省份一些教育投入,当然,要由中央政府加以协调。

对省级财政来说,经济发达的省份,因为存在着正的空间外溢效应,因此,高等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因为这些地区并不缺少高等教育人才,其他地区培养的高等教育人才会源源不断的流入这些地区,因此,教育经费可以向中小学倾斜,以及向本省的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倾斜。对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地区,一方面要争取国家的财政教育投入向本地区倾斜,同时也要加大本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比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要更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地区人力资本存量的较快增长,为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政府为了增加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会增加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这种对落后地区的支持,因为存在这种空间外溢性其效果要打折扣。因此可以考虑采取其他办法来吸引和留住人才,例如,可以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各种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要比增加该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同时,为了吸引高等教育人才去中西部以及落后的农村就业,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加以引导,例如浙江省2006年开始,通过由浙江农林大学委托培养的方式,向浙江省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招

收定向培养涉农专业的本科生,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期限为5年。这样的政策设计有助于大学生毕业后到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就业,提高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这些政策设计都比单纯的提高落后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

3.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减贫作用具有门槛值,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中央财政的财政教育投入要对各个地区加以权衡,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教育投入的区域分配,确保经济均衡增长与教育投入效率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缪尔达尔. 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2

[2]邓宏亮,黄太洋.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的空间计量与门槛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3:25-31

[3]杨有才,赖敏晖.我国最优政府财政支出规模[J].经济科学,2009,2:34-43

[4]肖唯楚.关于财政教育扶贫投入效率的实证研究――以武陵山连片特困区C县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9:13-18

[5]金双华.财政教育支出政策与收入分配[J].财贸经济,2003,(1):58-63

[6]王锡桐.中国西部农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J].重庆社会科学,2006(10):5-8

双减政策的含义范文第2篇

农历二十八日(1月25日)下午16时后,北京空气污染指数开始超过220,并一路攀升,达到重度污染、严重污染。而此时,位于大不列颠岛上的英国,也已连续多日深陷重度雾霾之下。伦敦市长萨迪克・汗(Sadiq Khan)公开表示,“伦敦的毒空气达到了令人羞愧的程度。”

入冬以来,不只是中国,从印度、伊朗到韩国、英国、法国,都出现了持续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和焦]:雾霾还能治吗?以往的治理路径对不对?

在全球范围挥之不去的雾霾之中,一个重要的“元凶”就是机动车污染。而这在以往的污染防治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今年初,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源解析表明,机动车污染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细颗粒物的首要来源,分别占北京的31.3%,上海29.2%,杭州28%,广州21.7%。”“一辆老旧车相当于20-40辆国IV、国V小车排放。一辆重型柴油车相当于200辆小车排放,而且很多不达标。”

此次伦敦重度雾霾中,也有研究发现,“主要是因为天气寒冷无风、交通和燃烧木料锅炉的使用达到峰值。”

这天傍晚,在北京友谊宾馆的一间会客室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驾道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颜梓清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根据我们的研究成果以及在山东的实践,如果政府采取措施限行约15%的高污染车,就能快速削减约70%的汽车污染总量,可降低大气污染总量30%以上,在短期内有望明显改善我国空气质量。”

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域的“老人”

采访中,颜梓清的手机不时响起。她总是客气地回应说“我是小颜”。

其实,她在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老人”。

早在1997年,颜梓清就开始从事机动车污染防控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广使用的机动车电控补气技术装置,促成了我国化油器车向电喷车的转变。

2001年,颜梓清作为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复的“汽车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技术国产化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2002年带领团队研发出适合中国的简易工况法系列技术。

这一研发团队共获得了17项专利和多项软件著作权,多项技术通过成果鉴定并填补了国内空白。简易工况法系列技术主要解决检测数据准确率低和人为作弊的问题,为我国推行对机动车污染控制政策的实施攻克了技术难题。

从2002年起,颜梓清带领团队推动“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方法”在北京、上海、重庆、山东等地的市场应用,同时参与和推动了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在中国的启动和实施。

颜梓清是I/M制度的“拥趸”,她相信只有这套体系,才能改变中国目前不科学的汽车消费规则。“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她说。

颜梓清告诉记者,围绕汽车的规则制定和标准体系建设,美国与欧洲已经斗争了几十年。欧洲汽车工业最为发达,既是其经济支柱,也是技术发源地,“但欧洲最大的问题是,至今为止没有汽车的评价体系。”颜梓清说,造成欧洲是以行驶公里数和年限来淘汰车辆,或者判断车辆状况,维修车辆。

她介绍,相反,美国是通过评价来判别车辆。“评价其实是依据检测的体系建设,如果没有评价体系,对消费者利益就是一种侵害。”上世纪80~90年代,美国推行了严格“I/M制度”。

I/M制度中执行的“I”(检测制度)就是要找出“高污染车”。美国由各洲立法,要求采用“简易瞬态法检测技术”对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测设备技术质量考核非常严格,目前只有3家公司经过技术质量考核。此外,美国政府对检测数据非常重视,为防止检测数据作假,政府会组织人到检测点监查,以防止检测数据虚假影响政府决策。

颜梓清介绍,美国从1984年到1993年执行了在用车I/M计划。根据美国环保署的分析,美国在用车的一氧化碳(CO)减少了40%,臭氧(O3)下降了21%,氮氧化合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形成的气态铅减少了86%,PM10颗粒物削减了20%,每天削减约110吨污染物。所以,美国在很短时间内控制了空气污染。

此后,加拿大、墨西哥、日本、英国、哥伦比亚、欧盟等也采用I/M制度,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0年,颜梓清带领团队研究出“柴油车排放微颗粒物重量检测方法”和“汽油车排放微颗粒物重量检测方法”,并取得发明专利;2011年起,她又带领团队开展了机动车排放综合防治体系研究,从2012年开始推出“机动车排放云检测综合技术”,目前己进入实质应用阶段,获得了20多项专利和10多项软件著作权。

在颜梓清看来,我国在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政策方向和实施措施上,“可能已经步入误区”“多避重就轻、避难就易、避实就虚,造成了大气污染无法控制。”

她解释说,“以北京为例,十几年前大气污染防控和治理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大批淘汰黄面包高污染车。在2006年奥运会之前,北京以烟煤为主的工业比现在多但大气环境质量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这说明当时的治污方向是对的。”

颜梓清说,但这之后,大气污染防控治理对象和措施变了,“对防控机动车污染重视不够,推行的政策和措施不利于污染总量控制和新技术的发展。”

她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卢希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所所长傅立新及颜梓清等专家就参加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组织成立的“I/M机动车污染防控研究小组”。

专家们研究发现,一辆高排放车辆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到正常机动车的10倍以上。而检测出这些高排放车辆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治理,是削减在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最有效办法。

另一个让颜梓清坚信自己判断的例子,就是2015年8月20日~9月3日期间,大阅兵前夕,北京市城区PM2.5浓度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其中,北京市本地减排贡献为74.1%,河北和天津地区减排贡献为19.7%,其他地区减排贡献为6.2%,“由此确定北京市空气污染的主因是本地源。”她说。

北京工业大学一份学术报告也表明,在2014年APEC峰会和2015年“9・3”阅兵期间,京津冀PM2.5、PM10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日平均减排量分别为168吨、46吨、159吨。北京市在2015年12月8日和19日两次红色预警期间,机动车污染源减排措施对PM2.5浓度降低贡献最大,超过40%。因此,控制好机动车污染对空气质量改善非常重要。

污防“失控”首先出在检测上

问题到底出在哪?

颜梓清对记者说:“主要出在检测上。首先是检测标准与限值的问题。”

目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车排放标准限值相差11倍以上。她介绍,新车国Ⅳ标准对规定,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的总量控制为每公里排放1.18克以下为合格,而在用车(上牌车)标准对该三项污染物的合格标准为每公里16.5克以下。

“由于新车标准与在用车标准不统一,实际上仅提高新车标准难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颜梓清说。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的一项调查发现,新车与在用车污染排放的检测方法有多种,而各地实际执行的检测方法并不统一。

2011年,环境保护部通报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查整治结果,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2015年9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在山东、广东等五省的一些机动车检测站,只要黄牛疏通好关系,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需要维修,通过调节检测设备采样管开关、检测设备软件可根据不同指令随意出具检测结果,高污染车不经维修就能检测合格拿到绿标上路行驶。

颜梓清说,这种造假行为导致机动车排污检测数据无效无用,检测无法达到区分车辆达标或不达标的目的,使我国政府控制大气污染失去了技术支撑和政策决策依据,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而对于提升油品质量来降低污染排放的做法,颜梓清也不认同。她解释说,“提高油品质量主要是控制硫、铅、笨、芳烃、稀烃、甲醇、锰、铁等比例,对控制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的作用不大。”

研究显示,机动车排放污染主要是燃烧技术和后处理技术的不合格造成的。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主要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而汽车燃烧技术和后处理技术产品是否合格对排污量高低影响非常大。

目前,我国对在用车上路执法管理主要是按车牌号和老旧车限行。“由于检测设备造假严重,检测数据无法分辨出真正合格或不合格的车辆,本应对超标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的执法政策也就无法实施。”颜梓清说。

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明确,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北京如果不更加严格地控制机动车污染,有可能达不到2017年的目标。”颜梓清有些担忧地说。

不喜欢“环保斗士”的说法

说起驾道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的由来,颜梓清笑称:“‘驾道’这两个字是我起的,当然有寓意。”

她对记者说:“‘驾’有驾驶汽车的意思,也有管理、评价、控制的意思,目的是控制机动车污染。‘道’既有道路的意思,更有行道义的含义,有一种公益为主的色彩在里面,‘驾道’的宗旨是为健康、为绿色开道,为决策提供技术

支持。”

驾道公司是中关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也是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放监测领域的技术依托单位,拥有车辆排放云检测等相关专利技术45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还有10余项)、软件著作权22项,以及5项高于国标、行标的企业标准。

颜梓清介B,由驾道公司独家推出的机动车尾气云检测综合技术,实现了从“检测装备制造商向互联网+检测智能装备运营服务”(工业4.0版)的成功转型,智能化的云检测环检点实现了快速、公开、透明的检测环境,自动对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检测设备禁止入网,通过实时远程数据质量(克/秒)监管和溯源,按车辆排污量进行分级管理,能科学防控机动车污染总量。

颜梓清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起,驾道公司在北京、山东推出市场化的“ClC驾道车体检”服务,鼓励车主自觉控制尾气,车主通过检测可全面了解车辆健康状况。驾道公司还设立了“新蓝天贡献奖”,对检测后的超低排放车辆和维修后减排量大的车辆进行奖励。

今年1月8日,记者在颁奖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鲁P1**7M、排放标准为国Ⅳ的马自达家用轿车,因排污量只有0.0094克/公里,相当于每百公里排污量仅0.94克,获得了低排放特等奖;另一辆车牌号为鲁AM**96的二手捷达车,排污量从原来的61.24克/公里下降到维修后的52.49克/公里,也获得了维修减排特等奖。

颜梓清表示,目前排污量大于10克/公里的机动车占总量的15.93%,占污染总量的68.95%。通过检测和维修,可以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

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平均每年以2000万辆的数量增长,年检测费用预计约40亿元。此外,2015年底我国在用车总量已达到1.7亿辆,每辆车平均每年检测2次,检测总费用预计达到680亿元;二手车检测平均每年按1000万辆计算,每年检测的总费用也高达20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按照驾道公司的业务拓展计划,2017年在北京各个区都将建立两条以上检测线,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完成布点。年内建立起300条检测线,并完成600万辆车的体检。到2018年,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都将建立机动车检测线。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颜梓清等专家一直呼吁政府放开对检测机构的行政许可管理,采用检测机构备案制,鼓励检测机构经营模式创新,加强对检测数据的管理。

这一建议最终得到了国务院认可。今年1月21日,经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第24项规定,取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并规定,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放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该消息传出后,颜梓清在微信群里称,“机动车检测机构认证被取消了,这是重大利好!良性的竞争下,我们一定能赢!收到了大礼,我们会回馈政府和社会更大的礼。”

采访末了,记者给颜梓清出了一道选择题:你认为自己是学者、企业家,还是环保斗士,三选一。

“我觉得还是选‘学者’比较合适。”她对记者说:“我目前还是以研究为主,谈不上是企业家。企业家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而学者主要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这正是我的工作方式。我强调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次是保证投资者不亏本。”

在颜梓清的个人博客中,她会因对于机动车遥感检测的不同看法而公开质疑某位院士,也会对涉嫌非法经营计量器具产品的某些企业表达不满,更会对某些部门的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保护车辆尾气检测造假的行为表示愤慨。她甚至被环保业内人士贴上“不识趣”“太强势”和“环保斗士”的标签。

“我不喜欢‘环保斗士’的说法。但是,我们研究的好技术被假冒技术企业黑白倒了,研究团队和专家队伍被居心不良的人抹黑,我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不站出来说话。这只是一种澄清。为人处事还是要走正道、行善事、宽容人为主,与强势和‘斗士’挂不上钩。因为我不会做心狠手辣的事,也不会为了谋利而不择手段。”

(责编:张志国)

双减政策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税收政策 资源配置 有效性

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白酒产业的税收政策,从政策实施的效果看,基本达到了以税收杠杆对白酒业进行调节的目的。但各项税收政策对资源配置效果的优劣却似乎被政策制定者忽略了。本文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我国白酒业税收政策的有效性,首先讨论所得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然后讨论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第三部分是证据分析,最后是结论。

一、所得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白酒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是自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分析该政策对白酒企业行为进而资源配置的影响:

1.减少了白酒企业的广告支出。相关政策的出台使企业多支付(广告费×所得税率)的费用,理性的企业经营者将减少广告支出以使企业的广告费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否则将说明原有的广告支出不足)。另外,我国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广告支出属于费用而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广告支出对企业以后各期的收益却有正的影响(如大量广告形成的商誉),在亏损可弥补年限内,企业有动力不惜以亏损为代价,在当期多做广告以延续交纳所得税的时间,该税收政策的出台使企业潜在的避税收益减少,导致企业进一步减少广告支出。

2.降低了企业兼并可能存在的避税收益。亏损企业在被兼并前有可能不必交纳所得税(如果对广告支出已作纳税调整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负数),但在被兼并后,兼并企业可能要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广告支出纳税成本,使企业兼并的动机降低;与此相反,企业的分立则可能获得一定的避税收益。

3.促使过多的小企业进入。广告的减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业内的竞争程度,意味着进入壁垒降低,使产业内小厂商数量增加。设想一个极端的“酒类广告完全非法”而又不存在其他管制的情形,可以预计,对此受益最大的将是散布各地的小酒厂,分隔的市场以及其在当地所拥有的市场势力将使它们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

从所得税政策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来看,直接后果是减弱了白酒市场的竞争程度,使地方性小酒厂在当地的市场势力加强,促进了地方性小酒厂的进入行为。这显然与“合理引导酒类消费”、“扶优限劣、扶大限小”的酒类产业政策初衷背道而驰,并不利于资源在白酒产业内以及产业间的更合理配置。

二、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变化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白酒业消费税、增值税政策近年来的变化主要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其中定额税率为白酒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并停止外购、委托加工白酒及酒精已纳税款准予抵扣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自2006年4月1日起,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政策的实施使白酒企业单位产品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率、消费税率大为提高,但相同的税率变化对不同成本企业的影响却不同。假设白酒生产企业A、B位于两地,成本不同(Ca

1.消费税率的提高对低成本的企业更有利。假设消费税率提高y%,不考虑税负的承担转嫁问题,此时两企业的出厂价格分别为:Ca×(1+x%)×(1+y%)、Cb×(1+x%)×(1+y%)。由于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从而A企业的商以Cb×(1+x%)×(1+y%)的价格在B地出售A企业的产品时不必再次缴纳消费税,此时A及其商的毛收益为(Cb-Ca)×(1+x%)×(1+y%),是消费税率提高前的(1+y%)倍。A企业从而有实力采取降低价格或增加广告支出等措施以扩大其市场份额。

2.增值税率的变化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A企业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增值税率的提高对A(及其商)、B两企业具有相同的影响;如果A企业商为营业税、增值税小额、或定额税纳税人,则基本上对A企业商更有利。

3.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变化减少了套利的可能性。如果B企业的原酒生产成本大于从A企业购买同等质量的原酒支出以及运输成本之和,那么B企业有动力从A处购买原酒,加浆、降度、灌装后以Cb×(1+X%)的价格出售,从而获得较自身生产原酒时更高的收益。“外购白酒及酒精已纳税款不予抵扣”的政策实施后,B企业这种套利行为承担的纳税成本大幅提高,这直接促使了白酒生产企业的后向一体化行为(自身生产原酒、酒精)以及向利税高的高档次白酒生产的转型。免税农业产品(包括酿酒所用的粮食)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的政策变化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由于地理环境、气候等的差异,在原酒的酿造上某些地区拥有绝对的成本优势,每百斤粮食的优质酒出酒率在地区之间存在差别。与资本、技术、原料等投入要素不同,造成这种差别的气候和土壤等因素是不可复制和迁移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打破了酿酒企业之间原有的市场均衡,使表现为成本差别的地区优势在竞争中所起到的作用显性化,增强了高效率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将最终促进酿酒资源在全社会内的重新配置。

三、经验证据分析

我国1993年以来的白酒产量如下表所示。从1993年~1997年全社会数据来看,1996年产量达到高峰,次年下滑,由于统计标准的不一致性,无法与1998年~2000年的数据相比较,但2001年的产量超过1996年,在2002年又有下降。从1998年~2002年间的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数据来看,平均每年以近7%的速度下降。由此可得到的基本信息是:全社会的白酒产量在此十年间先大幅上升,后平稳波动(缺1998-2000的数据);规模以上企业的白酒产量则是逐年大幅下滑,可推知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白酒生产企业的产量逐年上升。

税收政策调整虽不是白酒产量变化的惟一决定因素,但应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表一的数据表明,1998年所得税政策的变化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销售产生了很大的抑制作用,而对小企业却影响不大:一方面源自对小酒厂实行的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税务部门有限的征收管理能力、小酒厂的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使小酒厂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则是大企业广告宣传的减少扩大了小酒厂的生存空间,造成各地小酒厂在数量上一直有增无减。2001年消费税、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化后,对于主要生产低档酒、面向农村市场的小酒厂影响则更大,税负承担更重。从2002年的数据来看,社会总产量同比下降9.4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同比下降9.89%,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也改变了以前产量稳中有增的趋势,同比下降8.98%,政策效果明显。

四、结论

虽然有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基本达到了以税收杠杆对白酒业进行调节的目的,但各项政策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有效性却不同:1998年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的所得税政策降低了市场的进入壁垒,不利于企业间的兼并行为,使得低成本企业竞争优势丧失,从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2001年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高效率企业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酿酒资源在全社会内的重新配置。本文结论的政策含义是: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当前应对白酒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改变广告费不得税前列支的政策,对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则应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英)多纳德.海,德理克.莫瑞斯:产业经济学与组织[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1

[2](美)沃尔特. 亚当斯,詹姆斯.W.布罗克:美国产业结构[C].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

双减政策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 索赔 公平性

合同是建立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的,在买卖双方之间分担风险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同时也体现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我国新版《建设施工合同文本》中关于索赔处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公平的理念。

一、索赔的相关定义

1、工程索赔含义

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索赔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等各类签字认可的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2.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N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2.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2.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2.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2.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2.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像。

2.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2.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2.12其他,如官方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3、索赔程序

3.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3.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实际案例

1、案例一

1995年,港路公司为其开发的港路广场工程发生招标要约。8月7日,君合建筑向港路公司发出投标书,其中防火门按国内产品报价为80万美元。9月13,工程师向君合建筑发函称:工程按设计要求采用日本"铃木牌"防火门,要求合建筑提出报价。10月13日,君合建筑指出,按指定日本"铃木牌"防火门所需要增加的费用为120万美元。10月19日君合建筑致函工程师称:如使用指定的日本"铃木牌"防火门且符合国内防火规格,增加的120万美元费用君合建筑愿意承担。11月27日,港路公司与君合建筑签订《工程总承包合》约定:防火门工程应采用日本"铃木牌"防火门或其他经上海市消防局及设计单位认可的等质产品;工程造价包括采用各级及各类的日本"铃木牌"防火,君合建筑需负责防火门连所有配套小五金获得上海市消防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通过认可;8月7日以来的议标函具有合同效力。后君合建筑如约进行施工,1997年4月3日,"铃木牌"防火门因君合建筑没有尽到合同上约定的义务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的认可而不能采用,在向发包人申请变更之前,君合建筑径自先采用国产牌"汤臣牌"防火门,直至离原定竣工日期很近时,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1997年5月14日,工程师给出确定的答复,同意选用"汤臣牌"防火门,但指出实际造价低于合同造价则扣除。后经工程师核算,"汤臣牌"防火门实际造价为70万美元。君合建筑和港路公司因就该防火门变更后如何调整价款等事项未达成一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结果为:由于承包人导致变更,应按照市场价200美元核减进口材料价格。

理由是:

1.管工程变更时依据估价三原则,尽量按合同价估价师工程通行做法,但这种做法合理适用的前提是:变更项目的合同价是合理的、真实得。合同价200万美元的进口材料,其合同价仅为80万美元,明显偏低250%,失去那该合同价核减变更前进口材料价格的合理前提。

2.按照合理价200万美元核减变更前进口材料价格,同时核增70万美元国产材料价格后,合计应扣130万美元,相当于让利120万美元加上10万美元合同价与实际价差价。变更前后各风险和利益不变,符合工程变更不修改合同的精神,实现了实质上的公平。

3.考虑到工程变更原因在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如按合同价核减进口材料,意味着违约方通过其违约行为可获得120万美元不让利的收益,这将不利于保护守约方利益。由此可见,变更前的进口材料合同价明显偏低,宜安市场价200万美元核减其价格。

2、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工期拖延5个月,按合同约定每拖延一天扣发3万元,这拖延的原因是因业主拆迁不能提供现场的因素,但承包商在整个施工期间没有提出任何延期请求,没有及时提出索赔。结算时,审计以工期落后五个月扣罚承包商450万元。

处理结果及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建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时间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审计以工期落后5个月扣罚承包商450万元,这种做法合理,这是由于施工方未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和向工程师提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案例启示

1、合同是以公正平等为基础

合同是建立在双方认同的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的,在买卖双方之间共担风险,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也体现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比如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公平的理念。

2、正确处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方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方负责人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也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能否成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需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方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更是商业经久不衰的一个秘方。因此,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方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

3、加强沟通管理工作

在项目的整过程中,有效和经常的信息沟通对于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识别潜在的问题,征求多方建议以改进项目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是非常重要的。索赔工作也不例外,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在索赔过程,双方能够有效沟通,保持沟通的信息畅通有效,是索赔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总之,平时需要保持多沟通,保持良好的相互关系,保持良好合作的气氛,各方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方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各方用各自的真诚换取彼此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4.1索赔必需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方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公正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4.2必需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到索赔的相关证据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同时,资料的积累有利于对于一些不利工程管理事件的预测,减少施工管理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利用积累的数据资料,运用相关数据处理技术手段,有效地对一些可能发生索赔的事件进行预测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各方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事件进行处理,尽量将各索赔事件在执行过程中陆续解决。毕竟索赔不是各方愿意发生的事情,更不是各方可以获取最大利益的必要手段。索赔事件一旦发生,需要各方正确对待,尽快解决处理。

4.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索赔事件不论对于哪一方都是一件麻烦的事,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结束语

依据合同进行办事,我国新版《建设施工合同文本》中关于索赔处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索赔处理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公平的理念。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各方的实际利益出发,处理好相关索赔事件。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最终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尽可能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佘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 佘立中;培养学生工程索赔意识和能力的研究与时间表.高等建筑教育,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E天ucation in I 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2003年01期

[3]FI天IC合同条款(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99年第1版)

[4]施晴.论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管理.经济师CHINA ECONOMIST,2008年 第04期

[5]张巍;李英杰.索赔中合同条款分析实例.建筑经济 , CONSTRUCTION ECONOMY, 1997年 05期

[6] 郑其兵, 赵修卫, 王米娜.项目建设的新方式:Partnering模式(伙伴关系).,2005年 第01期

[7] 张卫东;王向群;宋爱东.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应对措施.,2006年 第12期

[8] 李永贵.论原则性索赔谈判技巧.,2005年第17卷 第11期

[9]成虑;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

双减政策的含义范文第5篇

----市场经济并不是新东西,它早就存在于计划经济之前。传统的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1)合同的执行靠声望与关系而非第三者;(2)国家或政府在对企业和产权的关系上不受制度的约束,政治和经济没有界线。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和罗森伯格最早把西方的崛起归于国家在对个人和企业的关系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英国光荣革命开始,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政府与经济开始保持距离,这就是我们说的基于法治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起源。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基础、以自由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在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与传统的市场经济不是基于法治的。

法治的两层经济含义

我们这里讲的是经济体制作为一种游戏规则(rule of game),而现代的规则就是法治的规则(rule of law)。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有两层含义:首先是为了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同时也是为了约束个人与企业的经济行为而创造一种环境:有秩序、稳定、公平竞争、产权界定、合同执行。这两个方面讲的都是在制度上如何定义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关系。

----首先,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这就是“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根本差别。前者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皇帝可以通过法令的形式来约束老百姓,而后者的重要成分是老百姓通过法治程序约束政府。这是本质差别,因为只有后者才可保障经济自由。

----下面从经济学角度讲为什么约束政府是第一重要的。第一,政府的权力天然地大于个人;第二,政府对经济随意干预的倾向是不可自我抑制的;第三,一旦老百姓理性地预期了政府的这种行为,便会不愿投资,或做扭曲投资(短平快),或贿赂官员,这是经济没有活力的首要原因。事实上,这是“双输”局面,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反而会减少,经济学家称之为“不可信承诺问题”。

----反过来,通过法治约束政府的行为可以达到“可信的承诺”,并造成“双赢”:第一,政府受法律约束,不能对经济随意干预;第二,这就造成了“政策稳定”的环境,个人与企业可以放心投资;第三,由于经济增长政府反而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好处,即收取更多的税。

----这就是“权力的悖论”。政府的权力越大,越是我行我素,它的许诺就越不可信,结果是老百姓不相信你,没有生产的积极性;反过来,法治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得政府的承诺可信,结果是政府也因此受益。英国17世纪的光荣革命削弱了皇家收税的权力,权力转向议会,结果在后来的英法战争中,英国反而可以发行国债,法国就难以做到。

----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政府在不直接干涉经济的情况下,应起到公平执法的作用,包括定义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反垄断、执行合同。不能由政府随意定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什么需要加强管理。只有当政治比较超脱的时候,执法才会公平,也就是常说的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任何执法都有可能出错,因此,法治必须使个人和企业可以对政府提出挑战,可以告政府执行失误。

----执法的一大障碍是司法腐败。显而易见,司法腐败造成的合同和产权的不确定性迫使企业回到传统市场经济的交易方式,而不是使用法律手段。这是经济停滞的原因之一。从制度上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给人民上诉的权力。

两个与当前有关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近来“规制”、“加强管理”、“许可证”、“证书”等等,打着“规范市场”的旗号来势汹汹,除了少数是必要的外,多数是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法治的经济意义,是尽量减少寻租、加强竞争。在西方,许多政治的管制不成功的原因是政府被商业利益集团“俘虏”,至少在那里,政府的初衷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经受不起商业诱惑。而我们就走得更远了:民航管理局本应代表乘客利益,鼓励竞争,相反,却理直气壮搞价格垄断;各城市纷纷限制农民进城,造出各种“证”来――我们的粮票、油票已经进了历史博物馆,现在是开始收集许可证、上岗证的时候了。更为恶劣的是,一些部门借国家安全之名,行谋取垄断利益之实。

----现在企业、个人被压得喘不过气,根本原因是政府在“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的旗号下,开展大规模的“造租运动”。这样下去,就会成为拉美或印度的“制度性腐败”,那就真的成为坏的市场经济了。

----需要提出的是,我同意不能一卖了之。俄国的例子很说明问题:私有化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根本变化,政府依然不断骚扰企业,使得企业无法有活力。

----第二个例子是分配不均。这不仅是公平问题,也是效率问题。过度不平等会造成社会动乱,但对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一种是加强政府干预,增加累进税,抽肥补瘦,这是很危险的,又回到吃大锅饭的时代。另一种看法则不同,在当前,人们对分配不均最不满的是腐败和权力造成的分配不均。美国硅谷产生亿万富翁没有什么人抱怨,而通过腐败和权力,那怕只有几十万,人们也会愤怒。腐败的根源是政府权力过大又不受约束,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减少干预,减少造租和寻租的机会。因此,法治是减少腐败、减少收入分配不均的重要手段。

现场点评

茅于轼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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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与劳动一样是创造财富的,因为交换使双方都得利,而不是使财富从一方转到另一方。但交换创造财富有一个前提:双方必须是平等的自由人,如果一方受制于另一方,则交换无法创造财富。使双方得利的交换早在有文字产生以前就有了。为什么市场制度直到300年前才建立?根本的原因在于,特权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被破坏,有人可以侵犯他人的所有权和自由。在中国,这种特权就主要地表现为政府特权,举例来说,农民减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政府特权的表现。在这里,农民负担变成了橡皮泥,想减就减,想加就加。法治的根本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进一步说,就是取消特权。

樊纲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有两个不同的词,法制和法治。中国目前还是“法制”,“制服”的“制”,以法律制服别人,而不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

----我想换一个角度来更好地理解钱颖一所讲的问题。市场经济存在两种物品: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中最重要的是法制结构,即法律、执法、秩序或者说规则。如果说企业生产私人物品,那么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规则应该是超乎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上的共同使用的规则。也就是说,政府应该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但政府往往却在谋取自己的私利,首先是政府官僚的私利,其次是企业集团的私利。

----中国的这种问题尤其严重,因为传统官僚体系非常发达,官僚的权力不受约束,而同时我们有一个非常大的国有部门。国有企业作为利益集团,非常名正言顺地以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于是就有了公权导致腐败的问题。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发展独立的私营经济,其次是改革国有部门,使之不能再打着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

段永基

(四通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