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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定生产总量,增强生产能力,提高质量效益的粮食生产总体目标,以主攻单产、改善品质为重点,坚持示范带动,大力开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和玉米振兴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惠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着力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种植,努力提高粮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使全市的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70万吨,争取180万吨,其中县60万吨,县55万吨,县50万吨,城区5万吨,粮食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优质率提高到85%以上。
主要粮食作物的目标任务:
水稻:大力开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强化政策支持,加快现有关键技术的集成推广,加大投入力度,创建知名品牌,全面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突出发展优质稻米生产,力争优质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主导品种和主体技术的集成推广为主攻方向,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快优质专用品种推广,强化“一增四推”关键技术的落实,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全面提高水稻单产和质量水平。力争全市水稻单产较上年提高6%,达到500公斤以上,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290万亩,水稻总产达到145万吨。
小麦: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突出“大县、大片、大户”三个重点,落实优良品种、科学播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四项关键技术,强化“三情”(苗情、土壤商情、病虫情)监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小麦良种繁殖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建设等四项基础服务,加快核心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带动功能和示范效应,精心组织实施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积极支持和发展小麦种植大户,提高小麦生产规模经营水平。力争今年秋种小麦面积稳定到80万亩,良种覆盖率和优质率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来年单产达到350公斤,总产达到28万吨。
玉米:精心实施玉米振兴计划,以主攻单产为重点,以现有关键技术集成推广为支撑,提高玉米综合生产能力。通过高产创建,力争建成亩产450公斤以上的万亩核心示范片,在核心示范区内推广高产专用品种、合理密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机械化播种和收获等五项关键技术。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新品种展示、新技术试验、苗情监测、病虫害测报等基础服务。优化品质,发展饲料专用玉米,开发玉米秸杆青饲青贮综合利用技术。力争2012年全市玉米稳定在24万亩左右,单产达到330公斤,总产7.9万吨。
薯类:积极开发和选育适宜我市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优质专用薯类高产品种,特别是引进、试验、示范一批高产优质马铃薯品种,重点抓好春马铃薯脱毒良种标准化技术、秋马铃薯稻草覆盖及免耕栽培技术推广,完善三级脱毒良种扩繁体系。加强薯类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支持薯类加工,促进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力争2012年全市薯类面积达到8万亩左右,单产达到300公斤,总产达到2.4万吨。
三、重点工作
1、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扩大种子工程成效,提高良种覆盖率。按照产量和品质并重的原则,重点推广产量潜力在580公斤/亩以上,品质达到国家优质二级米标准的高产优质品种,水稻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集成高产技术。创新农艺技术措施,主攻水稻高产制约环节,因地制宜,集成示范,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组织水稻高产示范,集聚综合技术措施,确保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3、加强病虫害防控。坚持“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构建病虫预警平台,推广高效低毒新农药,加快推进农业有害物及病虫害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加强对迁飞性、突发性、流行性水稻重大病虫害的监测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积极开展统防统治工作,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4、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高效和环保新肥料,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总体工作计划,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载体,以土壤养分构成和作物需肥规律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产量目标为指标,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做到测土配方卡发放到户,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到位,配方肥料供应到户,为示范区科学施肥提供技术服务,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果。全市计划推广以水稻为主的专用肥料3万吨,力争水稻每亩化肥用量减少5%。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
5、建设标准农田。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巩固高产田,提升中产田,改造低产田”的思路,大力配套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要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土地整治的有利时机,将项目资金重点向优势区域、向高产创建区域倾斜,整合土地整治、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和农业发展等财政重大专项支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布局、统一集中整治的原则,,积极实施优粮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四大工程”等项目,强化高产稳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6、推进机械化生产。在粮食主产地区示范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围绕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主要粮油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大力推广机械深松、复式整地、精量播种、机械化栽植、联合收获、低温干燥、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等重点农机化技术,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注重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保护性耕作和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机大户的技能培训,创新和完善农机经营机制,扶持农机作业协会、经纪人等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积极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办法,提高实施成效,促进经济、实用、高效的中小型农机进村入户,加快农机推广普及步伐,促进农机化快速发展。
7、培植规模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国家种粮直补中的大户倾斜政策、种粮大户农机奖励政策、农业部门的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扶持等措施,培植规模种植大户。通过政策驱动、科技促动、产业化拉动,促进土地通过委托代耕、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向种植能手集中。建立促进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与提高科技推广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机制。在各类项目的实施中,依托种植大户建立示范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稳定提高大田作物的产品供应能力。在全市培育一批规模种植大户。要落实农技人员联系种粮大户的工作奖惩政策,探索建立培植种粮大户的长效机制。
8、加强农资质量监管,确保优质农资供应。做好肥料、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禁限农药品种监管。坚决杜绝禁用农药销售与使用,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
9、狠抓粮食流通和加工,促进粮食产品增值增效。坚持以市场促流通,以加工促增值,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培植壮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企业自建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坚持以粮保畜,以畜促粮,借力畜牧业发展,推进粮食过腹转化增值,实现农牧业良性循环发展。
10、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即在全市建设10个万亩高产示范片,100个千亩高产示范方,培育1000户种植50亩以上的专业户,1万个种植20亩以上的大户,实现水利化、良种化、道路林网化、机械化和销售合同化,着力提升全市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粮食发展工作制度,市农委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小组,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化片包干,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督导力度,保证粮食高产创建顺利进行。建立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整体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定期交流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工作督导、专题调研、信息服务等。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成立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形成关心粮食安全,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浓厚氛围。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严格各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一切按规章办事,加强督导检查,协同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深入农户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增加资金投入,建立粮食生产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市各级资金支持,多渠道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确保各方用于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持续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要向粮食高产示范片倾斜。各区县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重点是落实好粮食生产资金的专用,把各项惠粮政策落到实处。
4、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不断提高科学种粮水平。一是借助实施良种补贴项目,推广应用优质高产新品种。二是普及粮食高产综合技术。三是抓好技术培训,各级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要情系三农,立足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提高农民种植和管理水平。“三夏”“三秋”等粮食作物生产关键时期,市县区农业部门要组织粮食作物高产培训班,逐县逐乡逐村开展技术讲座,做到“村村办班,户户受训”。“一家一张明白纸,一户一个明白人”。将高产栽培、测土配方、标准化生产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一、缴款方式
每个乡镇向县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5000元,在递交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并缴纳;每个村按上年度本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向乡镇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
二、管理办法
1.对乡镇。按照2010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对乡镇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对各乡镇的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乡镇,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乡镇,返回全额保证金;对70-85分的乡镇,按测算比例扣除保证金。对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乡镇,扣除40%保证金。另外,对年内受到县里督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和受到省市通报批评1次以上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对返回乡镇的保证金用作奖励乡镇粮食生产有功人员。:
2.对村级。对村级的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加强监管。在具体的操作上,做到三点。一是严明考核细则。各乡镇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对村级的考核细则。对双季稻扩面、非农用地与常年抛荒综合整治、种粮大户扶植、种粮补贴据实发放、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量化记分。其中,双季稻扩面的分值要占到50分以上。各乡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在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二是强化督查管理。严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粮食生产的领导、督办与服务。各乡镇要成立3-5人的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小组,建立村级粮食生产管理台帐,年内开展4次以上生产情况督查,在年终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每次督查与考评结果均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再会同相关部门抽查,对督查与考评结果不实的,责令乡镇及时改正。三是规范奖惩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兑现奖惩。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村,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村视为合格村,如数返回保证金;对70-85分的村按测算比例扣减保证金。所扣减的保证金直接冲减村干部的工资,在分摊上,村支书和村主任各承担不少于30%(支书、主任为同一人的,承担不少于40%)。同时,对先进村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名额与金额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对全县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村,扣除40%保证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q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客货运输仍处高峰、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等因素,以及低温、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预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防范,督促整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冶金、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对生产生活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油气输送、城市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要继续深化煤矿安全“八查”,重点发现、惩治煤矿企业违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管理和日常巡检,避免非计划停车和大幅度调整生产负荷,对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确认。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组织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等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深刻吸取浙江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
四、严格高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把关,确保平稳有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停产停工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前都要制定严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后才能复产复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自行停产停工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报告经本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被责令停产停工、长期停产停工的煤矿企业,在先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综合行动,进一步促进省粮食局和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粮食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完成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组织领导和督查方式
(一)组织领导
区粮食局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次百日督查综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开展督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粮食行业管理科负责职责范围内百日督查综合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重点督查。要突出重点,主要是药剂库、出租房、用电安全、熏蒸环节、仓储保管等事故易发的场所和时机进行重点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安全工作实情。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区安监局反馈督查意见。
5、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
三、督查内容
(一)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
(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展情况;
(六)对汛期、台风期间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余政办〔20*〕78号)精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和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综合行动。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必须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开展督查工作,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督查必须保证覆盖100%的库点。要统筹兼顾,全面督促收储公司及各分公司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7月1日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