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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税收预算是税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机关对国家税收收入的预期目标。而税收优惠政策,则是在一国总的税收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或为了解决某种特殊情况,对某些课税对象、纳税人和地区给予的照顾或鼓励而采取的减轻和免除税收负担的措施。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税收预算增收与税收优惠减免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及解决两者矛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预算 预算性增收 税收优惠
税收预算与税收优惠的概念及延伸
税收预算(Revenue budget)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国家在一定时期(通常为1年)内对税务机关完成税收任务的目标测算,是国家财政预算体系的核心。它包括了预算体系的编制、分配、检查以及分析等一系列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源可靠、税收有效。税收优惠(Tax incentives)是为了配合我国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减轻或减免纳税人的税务负担,以达到支持和引导产业发展的目的,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税收预算主要采取“以支定收”的方式进行,即根据税收用途来决定税收多寡的问题。税收预算的编制体制采取的是一种“基数增长”的机制进行的,在上年税收计划完成的基础上,按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综合各地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等因素,一般再调增几个百分点,形成新一年的税收计划。这种税收预算体制的编制就为我国税收预算带来了增收的可能。在税收优惠方面,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起到的是政策调节、政策扶持作用,优惠区间集中度比较高,主要集中于基础性建设、吸引外资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这是对税收预算的一个“负增长”,而且不可预测性很强。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如何寻求临界点就成了许多学者研究的课题之一。
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现状分析
(一)税收预算性增收现状分析
国家税收预算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税源问题,保证税收稳定,为公共财政提供保障。稳健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保证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有利于为公共基础设施提供财力支持,有利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因此,我国的税收预算是面临增收的压力的,其主要方面有:
由于我国财政预算与GDP比值、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比值较低,社会各界普遍要求提高这两个比值。这直接带来了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预算时要求明显的高于GDP增长,最终导致了税收的预算性增收甚至是超收。
为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夯实财力基础,国家或多或少的要求实现地方税收增收以扩大内需。政府通过增加投资扩大财政支出带动积极发展,为了控制财政赤字的规模,就需要在控制国债的同时增加税收。从2009年新疆率先获得30亿地方债发行权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获得了不同额度的地方债发行权。事隔一年多来看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效果并不明显,这部分缺口对税收的增加提出了直接要求。
政府机关不理。如前所述,税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财政支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大兴土木、乱搞建设,带来了资金紧缺,对税收要求加大。同时税务部门为了迎合上级部门领导,采取多征税的方式,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二)税收优惠减免现状分析
我国实行税收优惠的目的是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最终引导国家产业结构稳定发展,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优惠是对税收预算的一种政策性减免或减少,且不可预测性很强。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在产业和地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倾斜性。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为吸引外资进行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的但其取得的所得却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行减按10%的税率进行征收的决定。同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对固定资产进行的可抵扣政策减免。现行增值税法条里明确提出了以2008年12月31日为界,期间以前买入的固定资产卖出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期间以后买进的固定资产按17%抵扣,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与此同时,为鼓励技术进步,企业固定资产确实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进行折旧,但是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年限的60%。
对农业产业链的税收优惠。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企业所得税中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也提出了相应的减免税规定,如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的种植、家禽的饲养、远洋捕捞等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采取加速折旧、加大新产品开发费提取减免进口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等。目前国家对重点扶持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进行征收。
对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于2008年1月1日之后新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税收政策。
纵观我国税制发展模式,一方面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偿还国债和财权积累,带来了税收的增收,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吸引外资,就必不可少的需要对一些功能性税种进行税收减免。在税收预算时,方法太过单一、政策干预太强,对税收预算太过宏观,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税收优惠方面太过微观,大多局限于所得税,并且只有降低税率和免税两种,在扣除方面也只有个别行业可以享受150%加计扣除的优惠。同时纳税人负担较重,依托于政府力量的税外费用名目繁多,严重冲击了税收调节的主导地位,形成了税费不清、以费代税的不良局面。
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存在的矛盾
(一)对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的基本认识
由于采用基数增长法进行税收预算,目前税收持续高增长的局面已经难以为继。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随着时间推移,基数不断增长,税收预算值不断加大,导致税收压力不断增加;现行的税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税收收入的弹性不能与GDP保持同步增长,目前的征收状况对税收收入弹性增长的贡献与地方税收预算性增收呈负相关。因此在预算性增收降低的情况下保证税收收入的同时,对国家鼓励的产业进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就提出了挑战。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出台,都是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发展和扩大内需、提高纳税人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进行的。现行的优惠政策集中度是比较高的,仅仅局限于个别产业和个别地区,可能导致纳税企业从低税收优惠行业向高税收行业进行转移,最终使产业失衡,税源不稳。
在我国一个特别的现象就是,税费并立的局面,在税收以外还存在着大量的费用征收,纳税人的总体税负其实是不轻的。单纯的要求预算性增收是不切实际的,更应该厘清税费关系,确立税收的主导地位,加强征管来堵塞漏洞和清缴欠税来化解政策性减收的缺口。树立目前的税收优惠是为了将来的增收做准备的信念,才能保证税收预算增收与税收优惠的协调发展。
(二)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的矛盾解析
预算征收是为了保证税收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税收优惠则是为了扩大内需,同样也是为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和减同样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正确发展,表面上存在着矛盾,实际上是殊途同归,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度”。如果税收预算超过了纳税人的度,会直接影响税收源泉;如果税收优惠超过了国家的度,人们富了,国家穷了,基础设施相应的也就垮了,宏观调控也就相继失效了,金融危机的防御性就降为零,社会也将动荡不安。因此,在这两者之间需要寻求一个平衡点,应该把两个比重提高到合理的水平。目前,我国各种税费合计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25%-30% 左右的水平。这说明我国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是不轻的。靠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来提高两个比重是不恰当的。只有有效地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和清费立税的前提下,才能完善税收体系,也为税收优惠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解决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主要以直接税和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共有19个税种,其收入主要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共享税。部分税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关联度不高,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税收收入增长应当高于经济增长。应当明确税收优惠并非不利于税收预算,而是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更加全面的发展,税收暂时的减收是为了以后年度的增收。从我国最近几年的税制改革可以看出,在税制改革方面对于税率已经开始重视,所得税税率从33%下调到25%说明了对纳税人总体税负的减轻。但是在税收优惠方面,仍然关注个别行业和部门,可以想象其结果就是,产业的严重倾斜,纳税人可能转移到税负较低的行业中去,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同时还需要根据预算控制财政支出的规模,不能一味的“以支定收”,不切实际的支出会减少纳税人的投资和消费积极性,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衡,不利于经济发展。
(二)以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税源情况进行税收预算
以税收征收质量来代替“以支定收”的指令性税收任务,以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税源情况进行税收预算。目前通用的基数加增长数的方法不能客观地反映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税源的状况,也不能体现出税务部门的主观努力程度,无法确定依法治税的水平。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搞“一视同仁”的方法,否则会出现不发达地区地方税负较重的情况。因此各地税务部门应当与政府部门做好沟通,立足经济发展,按产业来测算税源,做到量能收税;以征管质量来进行对税务部门的考核,政府部门应当对本地的经济水平和税收水平进行正确匹配,合理考核绩效,避免税收的盲目性与主观随意性。
(三)推进税费改革和地方税种的改革
传统意义上就存在着“税务收税,工商收费”的说法,致使纳税人面临着双重压力。大量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各种收费和摊派资金是导致我国税收收入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加快清费立税工作,既可以实现税收预算的增收工作又能做到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对产业政策进行调节,使税收优惠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不断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堵塞漏洞、惩治腐败,加强税收清缴工作,严格税收执法是目前税收工作的核心。通过开征新税种、调整税率增加税收收入,发挥税收的削高调控作用和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作用,实现收入分配的基本公平。对各行业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实际量能情况;从企业的生存周期入手,合理估计其优惠期间,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制定与运用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随时保持关注,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结果要进行实时监督,不断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布局,才能在巩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防止产业失衡,促进经济积极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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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脱贫,解决对策;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现状分析:
(一)、贫困生比例逐年增加,贫困生群体迅速扩大:贫困大学生主要是指家庭积极困难的学生,从目前全国平均状况来看,一般将学生每月生活费低于一百五十元的确定为“贫困生”,低于九十元定义为“特困生”。随着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加,贫困生总数每年持续上升。贫困生作为高校一个特殊群体,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日趋严重。
(二)、贫困生结构复杂,成因多样化:
通过对某学院的在校贫困生的调查表明,75%以上的贫困生来自农村,其中偏远山区的占59%,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占15%。近年来,由于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下岗,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城市贫困生逐年增加。还有一部分学生因为父母年迈,体弱多病,生病欠债,家庭无力承担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也列入贫困生的行列。
(三)、贫困生引发的问题严重:
贫困生问题不仅仅只是贫困生本人的问题,也是一个家庭乃至全社会的问题。经济上的拮据严重影响贫困生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这部分学生因为经济上的重负,心理上也同样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许多学生变得自卑、抑郁和孤僻。而这些问题,又进一步造成学生在教育和文化上的贫困,相当一部分贫困生在学习、生活条件受限,精神压力大的情况下,学习感到困难,也因为四处兼职打工而耽误学习,久而久之,成为高校中的“双困生”。
还有一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的过度拮据,心理上产生焦虑情绪,对未来悲观迷茫,觉得前途无望,改变了他们对当前社会的态度看法,对社会持悲观、否定甚至极端的观点。
而这些贫困生的家庭为负担子女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许多家庭已经负债累累,生活难于维持。不少家长因此难以安心工作和生产。
二、贫困生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家庭:
1.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缺乏劳动技能:据调查,我国农村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比率最高,达42。8%,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39.1%,文盲率为8.3%。相比之下,城市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为23.8%,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65.4%,文盲率仅为4.6%。由此可见,农村人口主要由仅受过初中或者小学教育,甚至文盲的弱势群体构成。许多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成员长期生活在农村,文化素质低,基本从事传统的农业劳动,对现代科技的接受和理解能力差,只懂得粮食生产,不懂得经济作物的生产,低价出售原材料,不懂得深加工。因此家庭收入增长的空间十分有限。有一部分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成员来到城市打工,但是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只能干粗重、技术含量低的劳动,报酬微薄,难以改变自己和家庭的贫困状况。
2.家庭人口负担重,子女多:在我国农村,规模较大的家庭,多为三代或者三代以上人共同居住,家庭劳动力比例低,照顾老人、抚养孩子的成本大,家庭教育和医疗支出高;还有一些农村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把大量精力和资金用在超生子女上导致家庭规模增大,许多农村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兄弟姐妹较多,并且又在不同层次的学校就读,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
(二)、城市家庭:
城镇下岗人员家庭,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除了自身的日常开销以外,子女上大学的费用无疑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三)、突发事件的影响,丧失经济来源:
家庭出现婚变、父母一方过世、下岗、车祸、地震、洪水等意外,都会使得原本经济尚可的家庭陷入巨大的危机中。当家庭成员患病,特别是大病时,整个家庭都将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任由疾病折磨。部分家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残疾、丧失劳动力或者离家出走,只剩下没有劳动力或者只有部分劳动力的成员。家庭经济来源单一,自然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
(四)、高校扩招,学费高昂:
近年来,由于全国高校实行并轨招生,大学生需要缴纳学费,贫困生问题随之而来。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平均在五千元左右,生活费每月按五百元计算,一年至少需要六千元,这样一年下来,需要一万元的支出。对于一些生活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来说,根本无力承担;
三,贫困大学生的“脱贫”政策:
(一)、关心贫困生,引导贫困生正确认识贫困,准确自我定位:
针对贫困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就业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挫折,要引导学生从根本上认识自己,正确面对贫困的现实,让学生意识到“贫困不是我的错”、“贫困只是暂时的”、“我一定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改变贫困的现状”。学生认识到贫困是自己人生中的一笔财富和宝贵经历,在磨难中,使自己变得坚强、勇敢,更加开朗、成熟,让学生客观、正确的认清现状,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并朝着目标努力;
(二)、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问题: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许多资助政策,切实解决高校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不断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扶持力度。高校也建立了“奖、勤、助、贷、补、减、免”等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得到最起码的经济保障完成学业,这样也消除了大学生因经济愿意而导致的焦虑心理;作为高校教师,可以鼓励贫困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些兼职工作,比如利用自己的专业做家教,既可以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又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缓解经济上的压力,还能帮助他们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增强学生的自力、自强意识;
(三)、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
贫困大学生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和同学的关心,良好的集体氛围可以引导同学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贫困大学生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在接受别人帮助的时候,才会利用自己的长处去帮助其他人,让贫困大学生不会感觉被歧视。
(四)、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整个社会、高校,不仅要重视贫困生生活上的“脱贫”,更要重视贫困大学生心理上的“脱贫”。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机构,可以减轻贫困生心理贫困,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辅导,可以第一时间发现贫困学生的心理现状,从而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机动车污染 防治管理 有效实施
20世纪的伟大科技成果――汽车的数量逐年增多,它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它逐步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机动车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大中城市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机会的污染物排放,并占有较大的比重,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1.机动车污染现状
据2011年所做的统计得出,我国机动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主要是一氧化碳污染,相关碳氢的化合物产生的污染,氮氧化物污染,颗粒物污染,以上污染均来自于汽车等各种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
对于单个污染物来说,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大小型载客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与相关的碳氢的化合物比较多,它的总排放量达到了空气污染的三分之二以上。而氮氧化物的排放是由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大小型载客汽车所排放的,占十分之九。所排放的颗粒物也是由以上几类汽车排放,所占的总排放量为97%,其中的汽油、燃气汽车及等的排放颗粒没做统计。在2009年,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国家要依据相关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对机动车做定期检验,通过检验的发环保检验合格的标志。
环保标志分黄标和绿标。黄标车主要是针对性污染物排放不适合国Ⅰ排标准的汽油车,再就是针对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及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全国六千多万辆汽车中,黄标车占到了六分之一。而一辆黄标车所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绿标车的10到30倍。
2.强化法制手段、加大管理力度
2.1环保部门要介入管理,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机动车实施统一管理,对于排气污染的防治要加强管理,还要结合各有关管理部门相互协调,通过加大环保部门的管理实现对机动车的排放所产生的严重污染的防治与监督管理,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者及时处理。
2.2在公安部门做好新车登记及机动车过户工作,对于机动车年度检测所得到的排气污染物的指标要加以控制,要通过相关政策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于超过相关规定的,不能发放车牌号以及机动车行驶证;更不准转让过户;不能进行年审。要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机动车的检测站与管理,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如有以上问题将严惩不待。
2.3相关的交通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维修部门的监管,要保障机动车排放性能维修的质量与指标。对车辆维修中的质量问题、质量的检验标准和维修收费问题要进行监督。
2.4通过能源监督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辆以及车用燃料的销售进行监督与管理。
2.5借助于质量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与工业管理部门的合力监督,使机动车、车用发动机所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以及车用燃料提供质量保障。
3.燃料的质量还要有保障
3.1对机动车排放量有明显影响的是燃料的特性,所以对燃料的生产有限值规定,比如饱和蒸汽压及硫、铅含量的控制。
3.2要限制对排放净化系统有影响的杂质的加入,比如控制锰、硅、铁等的加入量。
4.因地制宜地推行代用燃料车改造
利用压缩的天然气或者液化后的石油气作为燃料的汽车,要实施比较系统双合理的匹配与调整,它所产生的化合物与一氧化碳的排放值远远低于相同类型的汽油车。所以,还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实现对燃料车的改造。
4.1因为所取代汽油的燃料供应系统(比如加气站的相关设施)会有不及时的情况,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使用要优先使用等。
4.2根据当年车型, 还要及时做好系统的匹配试验, 还要结合生产厂家或者所指定的改装单位做好匹配与改造。
4.3对燃油车进行改造,可以改为双燃料车,并遵守相关的规范与标准,使车辆有足够的动力,保障汽车运行安全性的情况下加大力度进行改造,还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总之,防治机动车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做好防治工作,不但需要先进技术的支持,同时还制定一系列实施机制完成。我国在机动车污染的防治方面起步晚,导到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在通过政府参与、技术改进等方法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以后的工作还要做好新生产机动车的污染控制工作,还要从长计议,有效控制越来越严重的机动车排放及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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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经济资助 能力本位 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3-0150-02
高校贫困生是高校普遍存在的特殊群体,特别是近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快速增长,目前已有300多万人,在各高校学生群体的平均比例高达25%。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历史任务艰巨,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当代经济形势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探索更加有效的资助途径,建立科学、系统、长效的资助体系。本文主要通过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实证分析,以及找出这些现状对学生身心所带来的影响,从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思想及心理健康的角度,在不断完善认定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国“奖、贷、助、补、减、免”资助手段,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和精神“双贫”问题,实现我国经济资助效益的最大化的同时,形成一套经济与能力本位型相结合的资助新模式。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的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化,高等教育实施了收费制度改革,高等学校逐年扩大招生规模,高校贫困生的人数也呈快速增长趋势。高校贫困生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经济困难的问题,它还包括贫困生所拥有的物质资源、知识技术、社会支撑的不足以及贫困生精神寄托、综合能力、心理健康方面的缺陷。据本人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贫困生中的问卷调查,有51%的学生承认:贫困的家庭背景和出身影响了自身在性格、能力、外语、计算机、综合素养等方面的发挥。“家庭背景越好,大学生的性格愈显开朗,综合素质就越高,毕业后的发展也就越好”这一观点深植高校贫困生的心中,也严重影响了这一部分贫困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日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这一部分学生性格更加内向,内心更加自卑,不敢接受新鲜事物,有的贫困生甚至沉溺网络世界中不能自拔,毁了自己,更毁了自己的家庭。据了解,中国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万;特困生则占5%~10%,约160万。
二、传统经济资助的弊端
贫困生思想单纯,家庭成员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使他们保持了良好的生活作风,与其他学生相比,他们独立性较强,思想较成熟,“知识改变命运”的真理使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都更加勤奋刻苦。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发展,贫困生与其他大学生一样,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很多贫困生盲目认为自己考上了大学就已经实现了脱贫的梦想,不同程度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社会责任感弱化、组织纪律性淡薄等不良现象。还有些贫困生功利性强,价值观发生偏差,将国家的帮扶政策视为获取利益的机会而奋力钻营。而当前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主要集中在“物质解困”上,使贫困生能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境,但往往却忽视贫困生的“精神脱贫”。这些弊端都使传统单一的经济资助难以成为真正帮助贫困生成长成才的助推器。
三、能力本位型资助模式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1996)》中指出:“贫困不仅仅是缺少收入,更重要的是基本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匮乏与不足。于是对贫困的分析也就从收入‘贫困’转向‘能力贫困’。”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可以看出,早在20世纪末,国际社会中的一些国家对贫困的认识就开始由收入不足向能力不足转变。而当代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特点主要是行政性和分配性,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很多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但它的缺点是不能有效提高对贫困生职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的知识技能和心理精神素质,不能有效缩小因贫困造成的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的素质差距,并没有实现可持续发展。高校应积极构建能力本位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模式,在继续发挥社会资助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资助职能的发挥,提供生产性和教育性资助,将培养和提高贫困生多方面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资助的着重点,对贫困生进行有效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培养,缩短贫困生与非贫困生的差距。只有寻求新模式,才能为贫困生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真正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能力本位充分体现了人从知识―素质―能力发展的本质规律,如果顺利实施,将实现高校贫困生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本位型资助新模式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实践:
1.培养创新能力,开设创新班。
2.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就业能力。
3.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
4.加强提升心理健康教育。
5.以学业辅导为抓手,提高学习能力。
6.实施“牵手教育”,增强贫困适应能力。
虽然能力本位型资助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代高校贫困生精神、能力贫瘠的问题,但往往这六种实践方式与传统经济资助模式脱节严重,各高校难以形成一套固定的资助模式,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往往只在宣传层面上止步不前,可操作性差。这些资助都无法在贫困生当中形成固定模式,造成学生只关注经济资助而忽略了能力本位资助。另外,各高校缺少贫困生的监管和考核,使贫困生在一个过于宽松、自主的环境享受资助,长此以往会引起学生的思想松懈,意识淡薄,学业上不力求上进等,这些都极大地违背了我国教育资助体系的初衷。所以,探索两种资助模式的有效结合,开发经济与能力本位型相结合的资助新模式势在必行。
四、经济与能力本位型相结合的资助新模式的实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全国教育部直属、经教育部批准的“985”、“211”重点建设高校,全校农村学生比例占全校人数的60%,其中贫困生比例占全校人数的50%。多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积极主动寻求社会支持,贫困生100%得到了有效资助。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我校一直积极探索构建经济资助与能力本位型结合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新模式,着力提升贫困生的综合能力。
(一)学校调整资助模块,加大资助力度
学校应鼓励力求上进,学习能力、综合能力优秀的贫困学生,适当调整奖助学金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条件,在保证每个贫困学生享受一定资助基础上加大对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采用奖助学金“分期发放”的方式,采取现代企业“鼓励型”奖励制度,引导贫困学生用实际行动使自身强大起来,真正改善当今部分受资助贫困学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现状。
(二)加大奖助学金评定的考核、审核制度和程序
学校应设立奖助学金评委会,开通奖助学金评定或者面试环节,评委从政治方向、思想品德、表达组织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获评资格,每学年期中再进行一次跟踪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下一个阶段的资助资格。
(三)增设贫困补助专项基金,开设贫困学生培训班
每学年学业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贫困学生,从贫困补助专项基金提供专项补助,保证在校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到贫困补助专项基金资助的贫困生自动纳为“阳光资助团”队员,每年定期更新成员名单,资助团的成员必须参加资助团的培训班,培训班从开学起至期末每周定期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创新能力、创业就业能力等方面开展培训,不参加培训的同学将不能收到资助。
五、结束语
经济资助往往通过外在的力量去消除贫困,能力资助则是利用贫困生内部力量去消除贫困。经济和能力本位型结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新模式的实践探索,将实现由单纯经济资助到经济、能力发展资助并重的转变,它有效提升了贫困生的综合能力,是贫困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根本出路。这种新模式的构建,使高校在消除社会贫困的斗争中发挥更富建设性的作用,对减小社会贫富差距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构建经济和能力本位型相结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模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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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气候变化 自主性适应 计划性适应 牧民
面对气候变化,人类需要同时采取“减缓”和“适应”两条路径,其中,减缓能够降低气候变化的速率和范围,而适应则能够降低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从而最终降低由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脆弱性。但无论是适应还是减缓的各种措施都无法避免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在短期和长期应对气候变暖所产生的影响方面,采取适应措施是必要的。而且人类社会采取的主动适应措施比自然系统适应气候变化有更大的作用。对于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正由原来“排在减缓之后的次要问题”变成当今的首要问题了(UNFCCC,2007)。在减缓气候变化进程的全球协作之外,将适应作为一种生存和发展战略加以强调也吸引了不同国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尤其对于经济和社会系统相对脆弱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气候问题将首先是适应问题。
IPCC在2001年指出适应性是指系统的活动、过程或结构本身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气候变率和极端气候事件等,减轻潜在损失,利用机会或对付气候变化后果的能力。并在2007年的最新评估报告中对适应的定义再次进行了说明。所谓适应是指为降低自然系统和人类系统对实际的或预计的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而提出的倡议和采取的措施。学者们对气候变化适应性基本是使用IPCC的定义。
一、气候变化的计划性适应
按照行动主体不同及是否有意识的进行(IPCC,2001、2007),气候变化的适应可划分为自主性适应和计划性适应。其中,计划性适应可理解为国家或地方政府为降低自然系统和人为系统对实际的或预计的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而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资金、技术资助的措施,行动倡导建议或措施,国家政策、法律等。根据UNDP(2007),成功的计划性适应规划包括:一是有效规划的信息,包括有效的信息获取途径等;二是气候防护性基础设施;三是基于穷人需求之上的社会风险管理和减贫保险;四是灾害风险管理制度。Agrawal(2008)等人的研究发现,有四种有效的计划性适应机制——提供信息、提供技术、财政支持和领导,能够增强自主性适应机制,可以由国家、地方政府等公共机构提供,也可由公民社会组织提供,还可以通过服务机构和私人公司等市场机制解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是配置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资源的基础性方式,政策的作用在于影响和优化资源配置。各级政府适应性的地方政策必须得到国家政策和战略的支持,国家和各级政府间有力的合作才能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
1、国家、政府层面的计划性适应
由英国的尼古拉斯·斯特恩领导完成的“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化”报告,强调政府应通过制定政策框架将适应与发展政策和规划相结合。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应对,并将其上升至国家的战略和计划层面。
欧盟出台《适应气候变化发展白皮书》,通过建立起气候变化对欧盟影响及后果的知识基础、将“适应”战略融入欧盟主要的政策领域、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解决资金问题、开展国际适应合作来实施适应战略。2008年12月17日,德国政府通过《德国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分列出农业等13个领域采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可选择的方案,构建了德国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行动框架。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或资助某些项目间接帮助地方政府其承担气候变化的风险,并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局部影响。
由于不同区域和国家受气候变化的影响、适应成本和适应能力存在巨大的区域差异,适应性选择也存在较大不同。中国是气候变化脆弱性高的发展中国家,面临更高的气候变化风险。中国应按照“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减缓与适应并重”等原则,强调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主动转型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不能采用单一的以适应为主或以减缓为主的“单效”方案,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协调推进。未来中国的适应能力建设应该从以推进经济发展为基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与推广、公众参与、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在此基础上,还应关注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区域进行的具体实践层面的研究。应当加强国内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案例研究、扩大研究领域、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的研究,以降低影响评估的不确定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适应对策。
目前,对气候变化的计划性适应研究主要是基于气候变化的表现和影响分析而进行的宏观层面的政策回顾或行动倡导,这些战略或政策措施都是以国家和政府制定并主导的,并且与减缓对策结合在一起。计划性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两者都是一种中长期的行动和策略。正如减缓措施需要全球各个国家发挥协同作用一样,适应策略也需要不同国家或地区、中央和地方的协调。
2、农业和畜牧业对气候变化的计划性适应
农业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直接、最脆弱的经济部门。气候变化对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生产影响的强度和范围要超过其他产业与经济活动。气候改变以及极端气候状况都会对农业生产体系产生强烈的影响,进而降低农业生产力。近年来,畜牧业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也逐渐显现。牧民进行畜牧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草地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显著的领域之一。因此,气候变化对农牧民的影响都非常显著。然而以牧区或草原为单位,主要是气候变化影响草地生产力的研究。
政府有关决策机构应采取适应对策、通过适当调整以限制损失和充分利用正在改变的气候条件,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强农业适应能力建设,以尽量减少损失和尽量实现潜在的效益,以应对未来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农业生产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适应并不是被动的、消极的反应,应当以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原则,从系统的观点进行综合考虑,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农业适应对策研究方面,多是基于平均气候条件下的影响,近年来气候变率和极端气候的增多加重了对农业的危害,因此也应加强对极端气候的研究。另外,在运用简单模型来分析各地农业脆弱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计划性适应对策尚不具有普适性。在中国,适应仅仅是减轻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的众多对策中的一部分。而农业也仅指种植业。
目前,微观层面的研究已开始包括政府的计划性适应和农户层面传统的自主性适应。但是在适应性标签之下直接进行的针对性研究,尤其是区域层次和社区层次更为薄弱。微观层次的农户是适应气候变化最主要的主体之一。不能忽视农民或牧民的个体行为是适应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他们的作用。政府计划性的适应措施最需要的是农牧户层面的支持和实践,这样才能保证农业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对策的针对性、可行性,真正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发挥作用。然而现在中央出于保证草原减排的考虑,在很多地区实行休牧禁牧、围栏封育对牧民的放牧活动进行限制,而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为,与牧民的利益存在很大冲突。张倩(2011)的研究就发现草畜双承包、禁牧等国家旨在抵御自然灾害、保护草原生态的计划性政策却导致牧民畜牧生产成本提高而生计难以持续,从长远来看将会降低牧民的适应能力,大大增加他们面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而只有国家和牧民实现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
二、气候变化的自主性适应:社区和农牧民层面
“农民和农村社区在面临气候条件的变化时会自觉地调整他们的生产实践,这是一种‘自发’的适应策略”(蔡运龙、Barry Smit,1996),这是可见的中文文献中最早提及“自主性适应”的研究。这种策略与政府计划性适应措施相比,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了解自主性适应过程与机制是理解气候变化影响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制定与执行计划性适应政策的基础。
国外已经有很多学者关注气候变化的自主性适应问题。瑞士气候变化与发展委员会(2009)通过南非的案例研究发现,当地农户的自主性适应在没有外界支持和关注的情况下,大多采取的是一种应对导向措施,难以进一步提高其生计的弹性。Corbett(1988)通过苏丹和埃塞俄比亚的案例研究发现,当地农户在面对干旱时,首先采取的是改变种植、增加小型商品买卖等保险性措施,其次是售卖牲畜、出售农业生产工具和典押土地等资产处置措施,最后通过移民等方式。自主性适应措施包括流传于当地的乡土知识文化,比如干旱时集雨、降低家庭成员的营养水平、低价出售牲畜等,同时农户常常采用多种生计措施,力图获得各种收入资源或自然资源,从而保证在干旱等风险期间的生计不受或少受影响。
近几年国内对农牧民适应气候变化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气候变化对农牧民的影响而不是农牧民的自主性适应。虽然有的研究中阐释了具体的适应行为或措施,但是没有明确指出这些就是农牧民的自主性适应,并且往往忽视农牧民在受灾情况下采取的适应措施产生和具体操作的过程和运行机制。回顾为数不多的中文文献对社区或农牧民适应气候变化的研究,可将其中涉及的适应措施归纳为以下五种。
1、通过产业调整来适应气候变化
因近年来的干旱导致草场退化严重,牧业难以为继,农牧交错区少数民族牧民调整了农牧比例,种植业成为村民主要的生产活动(梁筱筱,2010)。
2、通过外出务工或发展商业来适应气候变化
气候条件不断恶化,降水减少、干旱多发导致农户选择放弃没有收入的农业生产,将劳动力解放出来外出打工、做买卖等,农牧民外出务工规模扩大,“空心村”现象开始出现。
3、通过调整畜牧生产来适应气候变化
气象灾害频发,草原植被日益退化,牧民生存条件愈发恶劣,锡林郭勒盟中北部的阿巴嘎旗的纯牧区苏木开展生产自救,如把种公羊集中管理;对草场实行常年围封禁牧,建立集体打草场等。在旱灾的影响下,牧民会选择走场或到没有遭灾的地方进行敖特尔放牧(短期性的游牧方式)。通过改进和采用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诸如禁牧舍饲、作物及牧草相结合的带状间作技术等,不仅能提高农牧民的适应能力,还能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科尔沁地表的河流湖泊因干旱多已干涸,农牧民的用水模式发生改变,生产生活严重依赖地下水,这为科尔沁地区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4、通过让后代转变谋生方式来适应气候变化
张黎(2009)等人的调查发现,全部受访牧户都希望他们的后代离开牧区进人城镇生活,不愿意让他们继续从事畜牧业生产。
5、通过合作,共同降低自然风险来适应气候变化
通过对牧户生产经营状况现状分析,达林太、刘湘波(2009)发现通过组建牧区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协商使用草地,实现移动式减灾,能够达到风险防范的效果,实现小牧户增收。周立、姜智强(2011)也指出通过制度创新,以社区为基础,以合作为内容把牧民组织起来采取科学化的生计适应方案。
研究中除了关注农牧民的适应行为,还有研究对农户适应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认知偏差和思维定式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户适应气候变化的行为决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非理,导致适应与变化之间存在时滞现象。牧户对短期气候变化趋势的感知更加深刻、准确,他们的适应行为多为自发性被动适应,缺乏行之有效的主动适应。
三、结语
随着“适应气候变化”这一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政府的计划性适应和社区、农牧民自主性适应的研究也日益增加。适应本身就是一个降低当前或未来可能存在的脆弱性的过程。无论是对计划性适应和自主性适应两者中的哪一种所进行研究,都有利于对今后研究两种适应的相互作用或者互动提供一定的支持。
国家和政府的计划性适应政策或措施,其涉及的部门日益广泛,覆盖的领域也愈发丰富。为了保证这种自上而下产生的计划性适应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绝不能忽视自下而上的自主性适应的产生过程及运行机制。目前对自主性适应机制的关注较为缺乏,对自主性适应措施进行分类也还未在目前的研究中涉及,在本文所总结出的产业调整的适应、种植业或畜牧业生产上的适应、让后代改变谋生方式的适应以及通过合作降低气候变化风险的适应等方面之外,对社区或农牧民个体层面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自主性适应行为,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行发掘和总结。对于关注相对不足的基层社区和农牧民,需要进一步探究他们面对气候变化风险时自发的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策略的产生及具体运作过程,了解农牧民对计划适应措施的需求,并结合当地政府的计划性适应措施的实施和社区、农牧民的回应,为政府今后进一步设计或改善已有的适应气候变化策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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