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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人口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具体包含两层含义:第一,老年人口的比例相对于年轻人比例在逐渐上升;第二,我国的老龄化人口结构慢慢呈现老年趋势,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不同的时代对老人的年龄界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现阶段,随着各国人均寿命的提高,通常把65岁以上的人口界定为老年人口。而人口老龄化的比重是根据老年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2)人口学对我国老龄化的诠释人口老龄化的人口学的最主要原因是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下降以及预期寿命的延长。出生率和死亡率并不是一直保持不变,这些变化的指标反映了人口再生产的转变。人口年龄结构也受总和生育死亡率以及寿命的影响,其中,总和生育率是最首要的因素,它决定了我国未来人口的发展规模。人口老龄化的另一个方面是死亡率的下降,表现为预期寿命的延长。
(3)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根据联合国2002年的对世界各国的人口预测中的中国部分以及杜鹏(2005)等人对我国未来人口的发展预测,未来几十年,我国的人口基数依然庞大,但由于生育率与出生率持续下降,人口增长惯性将减弱,预计2026年,我国人口总量将达到峰值。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构建
20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步入改革时期,主要包含三方面:一是实现企业福利向社会养老保险转变,养老保险管理由政府机构专门负责;二是由现收现付的单一模型向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相结合的统账模式转变;三是延伸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将非有企业的员工入养老保险制度中。
(1)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构建1984年,在我国政府与劳动部门的推动下,全国上下积极的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工作,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拉开了序幕。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国有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进行了统一的改革措施,结束了多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混乱的局面,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重要作用。
(2)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原有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因,又由于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人口老龄化也将给改革后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带来重要的影响,主要包含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依据我国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有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在没任何影响的条件下,人口老龄化缴费比例将大幅上升,但是,企业与员工对上缴的养老保险费用的承受程度是有限制的,一旦缴费率高于上限比例时,则赡养率的上升表明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将下调。
(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对策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尽可能地将员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此同时,还要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为员工带来多方位的养老保障。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这也是城镇养老保险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首要保证养老制度的制定是合理的,是企业与员工能承受的缴费标准;其次健全养老制度的法律法规,对恶意逃费欠费的企业要依法着重处理;最后要提高养老保险金的统筹层次。
三: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满足人们的需要,特别是各国贫困者的必需生活需求;第二,由于环境的限度,很难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后代的需求。
(1)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公共养老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退休养老保险体系。现阶段,这种体系已经成为国际上主要的养老保险模式,而商业养老保险在这一体系中越来越受重视。商业养老保险即是个人在自愿基础上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养老计划,这种计划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独特的优势。政府的调控作用对发展个人商业保险有极其重要作用,主要包含如下内容:第一,根据国家各方面的发展规划,适度调整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比例,提高养老金的替代率;第二,净化投资环境,调控资本市场,丰富金融投资工具,创造一个良好的资金运用的社会环境;第三,政府应大力支持税收上的优惠政策。
一、 上海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及趋势预测
(一) 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1.老龄化程度急剧上升
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截至2011年底,上海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47.76万人,占总人口的24.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5.22万人,占总人口的16.6%。另外,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2.92万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1156人。
户籍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2011年,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人数较2010年增长3.9%;2001-2011年间,共增加42.70万人,增长22.2%,年均增长率为2.0%。如图1。
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对上海市的老龄化起到了显著的稀释作用,使得2000-2010年间上海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不升反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基本持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外来老年人口数量同样呈现出急剧增长态势。“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65岁及以上外来人口为11.36万人,较2000年“五普”增加7.26万人,增长177.1%,年均增长率达到10.7%,明显超过同期外来人口年均增长率(8.8%)。外来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对上海市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增加了新的需求,对于外来人口对上海人口老龄化的稀释作用也打了一个折扣,而这个折扣正成增长态势。
2.中心城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
从空间分布看,上海市中心城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郊区。如图2,2011年各区县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比重静安、徐汇、虹口、黄浦、浦东新区等明显高于松江、金山、闵行、宝山等区,其中静安区高达19.2%。但是,远郊的崇明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65岁及以上者比重高达19.2%,与静安相当。
3.“纯老家庭”老年人数和独居老年人数急剧增加
一方面,“纯老家庭”老年人数不断增加,郊区增长尤为明显。据历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2010年末上海市户籍“纯老家庭”老年人总数94.56万人,比2006年增加15.84万人,增长20.1%,年均增长率为4.7%。并且,郊区“纯老家庭”老年人数增长明显高于市区,如宝山区、青浦区、浦东新区在2006-2010年间,分别增长116.1%、79.5%、44.3%;而中心城区的原卢湾区、黄浦区、静安区等则增长缓慢,原卢湾区甚至呈现-11.6%的负增长。
另一方面,独居老人数量增长迅速。2011年末,户籍单身独居老人22.36万人,较2010年末增加3.04万人,增长15.7%;较2006年末增加5.12万人,增长29.7%。“纯老家庭”老年人数与独居老人数量的快速增长,对于上海市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巨大挑战,同时对于近年来构建的“9073”养老格局也提出质疑。
(二) 上海市人口老龄化趋势预测
1.计生家庭老年人口将成为老年人口的主要构成
目前,第一批计生父母正处于准老年阶段。据预测,从2013年起,上海新增老年人口中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上海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出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的新趋势。同时,随着独生子女结婚生子、人口流转和迁移加剧,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和居住条件改善,计生空巢老年家庭将大量增加。
2.未来若干年上海市老龄化系数将继续上升并达到高峰
未来若干年内上海市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将继续快速加剧,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不同学者共同的认识。据相关预测研究,在一定的省际净迁移人数序列和生育率方案(2011-2014年、2015-2020年、2021-2024年、2025-2030年、2031-2034年、2035-2040年、2041-2050年生育率分别为1.00、1.05、1.10、1.15、1.20、1.25、1.25)约束下,老龄化系数(65岁及以上)将在2032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峰值为306.65万人。
二、 新形势下上海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突出
独生子女家庭一方面抗风险能力较低,独生子女方面一旦遭遇意外,其家庭往往瞬间转化为“残缺家庭”和“悲苦家庭”。同时,“4-2-1”结构计生家庭劳动力缺乏,家庭养老能力较弱。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其养老问题将越发突出。一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年父母的养老问题突出。最近,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伴随着一组名为《活着》的图片在网络上掀起重重波浪。据传,目前全国有超过百万个失独家庭,而在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全国水平的上海,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显得更加紧迫。二是整体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享受型养老服务需求与“4-2-1”结构计生家庭养老能力缺陷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满足独生子女父母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成为目前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对计生家庭尤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非普惠性养老支持,目前以人口计生部门为主,制定并实施了系列救助保障政策,总体来说雪中送炭的居多,锦上添花的偏少。
(二) 养老公共服务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
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计生家庭养老能力较弱、养老需求日益多元化等,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对公共养老服务体系的依赖。由此,居家养老将成为有效的应对办法。
对此,上海市在“十一五”期间在基于对当时养老需求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9073”养老服务格局,在居家养老实践方面迈出了很大一步。据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老年日间服务机构共计326家,社区助老服务社233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50个,老年活动室5912家。然而,与全市庞大的、并且仍在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数量相比,目前的养老公共服务体系亟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扩展。
一是养老公共服务供给的体系有待加强。从目前的养老服务供给看,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在做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市场的介入相对不多,即便从家政方面有所介入,也较为凌乱且存在较大问题。此外,志愿者、社工等社团组织在养老服务供给中尚处于势单力薄的状态,没有真正发挥其力量。因此,必须打破以往养老公共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的局面,同时引入、激发并利用好市场、社工等社会组织力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养老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市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数量有待加强。目前上海相当部分老年人口经济状况相对较好,对市场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购买能力,但却苦于市场不成熟,有钱买不到理想的服务。据不少老年家庭反应,想从家政市场聘请一个能在服务上保质保量同时又能长期稳定的家政保姆或钟点工并不容易。不同的老年人群具有不同的需求特征,每一个老年人都有其极为稳定的生活习惯,家政保姆的不稳定性对老年人养老生活质量往往会产生冲击;同时入户家政保姆需要直接介入老人家庭和生活,直接关系到老人的财产和个人安全,没有有效监管和标准的家政服务使得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安全感大打折扣。
三是养老服务队伍的数量与质量均有待提升。全市养老服务队伍状况,不论队伍数量还是质量,急需加强建设的压力很大。目前养老服务队伍大多为非正规就业,外来人员占绝大部分,流动性大,技能较低,年龄相对较大,从而薪酬水平也较低。在薪酬低、社会认同低等因素作用下,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均无意在此行业驻留,逆向选择下迫使行业进入门槛降低,导致进入该行业的人员只能是整体素质相对较低、稳定性较差者,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同时受近年来养老服务需求上升、外来人口返乡、部分服务人员因年龄增大而退出行业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养老服务队伍甚至出现萎缩的现象,养老服务供给后继无力。
三、 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一) 对于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的解读
目前,我国政学界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是独生子女父母最为主要的养老模式”的观点基本达到共识,但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解读目前尚未统一。本文认为,居家养老至少不能简单依照“9073”养老格局来理解。“9073”养老格局是“十一五”初期上海市基于相关调查数据提出的。当时的调查显示,90%的老年人能够实现居家自我照料,7%的老人因生活困难、无法自理,需要托底保障,还有3%的老人愿意进入养老机构,接受照顾。由此,这里的“7”所表示的居家养老人群主要指养老过程中获得了由政府出资购买的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群,其所提供的服务含有一定程度的兜底性质,而这也正是上海“9073”养老格局构建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办法。
但是,近年来上海市养老需求不断变化,最初设计“9073”养老格局的基础已经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大量的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空巢家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数量急剧增加,其中绝大部分虽然能够实现居家自我照料,但是对于自费性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正迅速膨胀。因此,本文认为,对于“居家养老”概念的解读有待更新,将其理解为目前“9073”格局中的家庭养老(“90”)与居家养老(“7”)的有机融合更为恰当。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满足面向市场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高效应对上海市人口老龄化浪潮。
基于此,本文所指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是以政府、市场和社团组织等为服务供给主体,政府提供托底性养老服务,市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养老服务,社团组织提供补充性养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支持体系。政府在其中并不再纯粹充当直接或主要提供服务的角色,而更多的是发挥托底、桥梁和监管的作用。
(二) 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构建
构建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需要建立并推进以老年人群养老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供给为托底、市场供给为主体、家庭供给为支撑,志愿者和社工等社团组织供给为补充的全方位、全标准、全人群,且向计生家庭逐步倾斜的社区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如图所示。
政府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并健康运行的关键角色。在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中,政府、市场、社团组织都是重要的供给主体,但政府在其中主要扮演托底与掌舵的角色。首先,需要对老年人群的最基本的养老需求托底,保证养老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养老服务供给,这需要有良好的财政保障,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稳定、完整、连续。其次,考虑到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缺点,需要设立面向全老年人口的应急养老基金,以备为遭遇风险的家庭设定保障,令即将步入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定心。第三,需要在老年人群与市场之间搭建桥梁与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对市场提供养老服务的质量、价格、市场秩序,以及双方的权益维护等加以监管,促使养老服务市场真正往个性化服务、体系化供给方向健康发展。第四,需要支持和培育有关养老服务的社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并且确保此类团体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尽可能减少其行政性质。
(三) 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的试点与推进
目前上海市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尚且缺乏系统性的试点与推广。为从容应对未来若干年后上海市的老龄化与高龄化,本文所指居家养老社区支持体系建设亟待科学合理的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对其加以完善和改进,进而推广到全市范围。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生育政策;徐州
0 引言
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例的7%时,称为老龄化人口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徐州劳动人口和社会经济结构等各个方面产生诸多影响,妥善解决和预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相关问题,是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1 徐州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1 老年人口的规模大 资料显示,至2006年底徐州市老年人口总数达132.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2%,80岁以上高龄人口约占老龄人口的16.5%,到2020年将达到190万,约占总人口的18.5%。
1.2 老龄化发展速度非常快 2005年全市总人口比2000年减少了8.86万人,下降0.99%,而同期的老年人口却增加了16.22万人,增长了22.8%。显然,徐州老年人口增长不仅绝对量大,增长速度远远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
1.3 老龄化在城乡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 2005年徐州城镇、 农村 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8.91%和10.78%。
1.4 老龄化要超前于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5000到10000多美金,而徐州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金,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地区,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 人口老龄化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消费结构面临转变 老年人口的增加,用于医疗方面、老年服务的消费需求将增加。对消费总的影响不大,但会引起消费结构的变化。大量资金转向老年人消费,将直接导致从事生产方面的投资相对下降。
2.2 影响科技创新 老年人口的增加,会降低整个社会吸收新知识和新观念的速度,导致技术创新能力下降,从而诱发采取贸易措施来保护国内劳动力市场,削弱了技术进步和灵活劳动力市场对长期增长的贡献作用。
2.3 劳动力比例下降 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2.4 养老、医疗保障压力加大 随着人口增长率的下降,生命周期的延长,在不远的将来,一对年轻夫妇可能要赡养4至6个以上老人。养老压力和老年人医疗卫生资源消费压力较大。据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3.2倍,伤残率是全部人口伤残率的3.6倍。
3 现行生育政策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从封闭人口看,只有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变化才会影响人口结构的变化。西方人口学家在生育率和死亡率对老龄化进程的影响研究中,得出了明确的结论:人口老龄化的决定性因素是生育率下降,而不是死亡率下降而导致的平均寿命的延长。这一结论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
4 建议
4.1 认清现状,着眼未来,转变观念,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徐州的城乡计划生育政策存在二元化,既 农村 的二孩生育政策比城市宽松,例如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户结婚,即可生育二孩,而城市里必须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能生育二孩等。这些政策很大程度降低了徐州市城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的水平,使得城乡新增人口数量差别加大,导致徐州城市新增人口数量明显少于农村新增人口数量,反过来由于农村 教育 条件、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 经济 条件较差,其新增人口未来的综合质量明显低于城市新增人口,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也不利于解决未来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的调整是要遵循人口自身 规律 的,是要有前瞻性的。例如现在出生的人口只有在15年或20年以后才能进入劳动力人口的行列,届时如果感到人口过于老化或劳动力不足,再以计划生育来调节将是无济于事的。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构建小康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的重构过程。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文明加快向农村扩散。由于目前是以城镇人口数量作为衡量城市化标准的,所以许多城市政府部门往往会出现通过行政区划的改变,例如“县”改“市”等方法,来提高城市化水平,但是却忽视了城市化发展的质量,忽视了城市化后人口结构、质量和综合素质水平。城市化不能就城市而论城市,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城市人口的生育率水平,增加高素质人才的“储备”。
不同的生育政策将决定徐州未来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发展趋势。我们不能再以计划经济的眼光来看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而是要适应社会时代的变化,适时地将计划生育政策纳入到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中,调整计划生育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在稳定现行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未来人口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各种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作用,而将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消极作用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2 把现行的追求低生育率的生育政策平稳过渡为“低生育率水平与调控人口年龄结构质量并举”的政策
4.2.1 具体是指高于生育率更替水平的农村地区,应继续搞好控制人口数量的工作,使生育率水平降低到2.0左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保持较低水平的主城区,则不再是继续维持这样低的生育水平,而是应该采取合理措施,把生育率的上限调控到1.8的合理水平左右,以达到调控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的目的,改善出生性别比问题。
4.2.2 为避免回升过快,作为过渡措施,先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且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再生一个孩子,如响应者过少,再考虑全部放开,让愿意生育者再生一个孩子,当然生育二胎是上限。实际上,受环境污染、结婚年龄越来越迟影响,现在不孕不育的家庭正越来越多,已占12%多;另外受经济条件和社会综合因素影响,城区有生育二胎或多胎意愿的育龄群众比例不高,有的还选择丁克,不要孩子!因此,对计划生育搞得好的徐州城区,合理调整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是不会回升过快的。
参考 文献 :
[1]龚幼龙,严非.社会医学[m].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1:44-45.
[2]徐州市统计局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z].
[3]徐州市统计局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z].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民族地区;可持续性;人口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G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3-0106-05
一、引言
2009年9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于2020年之前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制度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新农保制度的试点,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其中“可持续”是新农保制度得以推广的关键。
目前,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研究,国内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开展。钱振伟、卜一和张艳[1](P58~65)(2012)通过构建养老金的收支精算模型和农村人口预测模型,分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出仅仅依靠调整变量指标或者激励农民增加缴费等外在措施无法达到兼顾保障水平与保障能力的目的。薛惠元[2](P68~79)从政策仿真学的视角,提出在2010~2053年,只要中国经济能够实现持续稳定增长,不管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方财政,都可以负担起新农保的财政补助。封、李梦伊[3](P100~128)运用社会保障统计与精算技术方法,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精算模型,以陕西省为例对模型进行应用,提出陕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短期缺口在2030年达到峰值后开始缩小并逐渐趋于稳定,而长期收支缺口则逐年扩大,基金存在较大收支失衡风险。 邓大松、薛惠元[4](P164~171)应用保险精算方法,构建新农保替代率精算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新农保替代率与参保年龄呈负相关的关系,而与缴费档次、个人投资账户收益率呈正相关的关系。刘昌平、殷宝明[5](P35~40)构建现收现付制财政补贴平衡模型,认为应该建立财政提供缴费补贴的阶段式现收现付制平衡模式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补贴机制。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民的养老需求与日俱增,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保持的低生育率有着关联,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使得人口的预期寿命得到提高。因此,人口老龄化既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是影响社会保障发展,尤其是未来社会保障收支平衡的重要因素。郑功成[6](P71~72)认为人口的发展决定着社会保障的项目及内容结构,它不是经济的也不是政治的因素,而是人口本身的发展需求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与内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财务模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吕昭河[7](P31~36)对云南省未来50年中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做了预测,认为到2050年,云南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将达到19.43%~21.46%之间,即接近或者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口年龄在65岁以上,人口老龄化增长的速度为年均2.40%~2.59%之间,老龄化的迅速增长对于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支出压力增大。此外,梁海燕、徐行和代燕等[8](P53~57)指出,云南省的真正人口红利时间为2000~2021年,意味着在此20年间总抚养比低于50%,老年化也低于10%,同时2020年也是新农保实现全面覆盖的最后时期,就是说对于云南省而言,未来几年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本文基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通过构建模型,分析了云南省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人口预测模型构建和分析
据《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 年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为6.74亿,占总人口的50.32% 。结合前两次人口普查数据所得我国近20年的年龄结构变化如表 1。表 1 数据显示,近 10 年间老年人口数量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人口年龄结构逐渐呈现出老龄化趋势。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假设:(1) 城乡生育率相同,使用全省生育率作为农村人口的生育水平;(2)死亡率、生育率在五岁年龄组内都是相同水平;(3)死亡率、生育率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4)不考虑城乡迁移(在省内城市化或迁出本省)。根据所获得的数据和研究目的,采用年龄性别递推法进行人口预测:
(1)0岁年龄数人口数量与育龄妇女人数乘以所在年龄组生育率后相加,得出一年的生育人数,用2010年小普查的性别比得出男、女出生人数,形成1年后的0岁年龄组分性别的人口数。
(2)1~99岁:目前某年龄组的人数乘以所在年龄组的存活率(1-死亡率),得出1年后下1年龄的存活人数。
(3)最高年龄组(年龄开口组): 99岁的人数乘以(95-99)岁的存活率(1-死亡率),得出1年后的存活人数,再加上(100+)年龄组的人数乘以(100+)岁的存活率(1-死亡率),二者的和即为1年后(100+)年龄组的总人数。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按目前的缴费水平及实证调研的缴费档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020年出现收支缺口,缺口规模在1.7亿元左右,随着老龄化不断加剧,收支缺口在2028年达到峰值110亿元左右。为了避免出现农保基金收支缺口的状况,应该提前建立养老保险储备基金、按照国家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方法未雨绸缪,另外要提升农保的统筹层次,放大基金的风险分散功能。长远来看,应该让新农保、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等有效衔接。
四、云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建议
(一)要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在2020年之前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新农保制度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提高这项制度本省的覆盖面,这样才有利于做大这项制度的风险池。新农保制度中,参保农民的缴费时间越长,年满60岁时,其可以获得的养老金的替代率就越高。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农民尽早开始参保,并保持长期缴费。按缴费档次建立补贴机制,鼓励农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这样有利于提高养老金的数额。政府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新农保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中要用清晰明确的数字告诉广大农民早些参保的好处及多缴的补贴优惠。其次,要加强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准确预测,争取在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配套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和基金监管制度
目前,由于新农保还处于试点阶段,基金积累规模较小,并且金融市场不够成熟,新农保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还是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然而随着新农保制度的推广,基金积累的规模必定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专业的投资运营机构管理,拓宽投资渠道,提高投资回报率。完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允许其进入某些周期较短,风险较小且回报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或者针对其发行特别的债券项目,在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稳步提高其收益率,增强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三)适当的时候建立养老保险储备基金
应该比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方式在省一级层面建立养老保险储备基金,以应不时之需。储备基金来源主要由省级国有企业资产的变现或者转持筹集,适当划拨财政资金及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储备基金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化运营及保值增值要求。成立省级储备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基金的公开透明性。
(四)逐步实施“省级统筹”,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分散范围及风险抵御能力
云南省作为一个边疆多民族省份,省内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市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差异。而新农保制度一般以县级为管理平台,即制度模式、保障范围、缴费标准、补偿标准、资金调剂与运行只是在县级范围内保持统一。分散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碎片化”现象严重阻碍了新农保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不利于制度的风险分担。要逐步实施“省级统筹”,省级统筹的层次越高,制度调剂余缺的能力越大。在省级范围内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征收和统一管理,将有助于降低县域管理单位带来的管理风险、投资运营风险,显著降低机会成本。因此提高新农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层次,由省级机构统一管理,对于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完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
2010年云南省城镇化率为35.2%,到2020年要达到50%左右,意味着将有半数以上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新农保制度在制度设计上要考虑到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并轨。在城镇化过程中可将部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或者转让承包土地的收益用于新农保的社会统筹账户中,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时,将城镇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者的社会统筹账户合并。在城镇化进程中,应该允许城乡流动劳动力参加养老保险时,可以在城乡两类制度之间自由选择,建立两类制度之间流通的良好通道,为以后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做好制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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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通常会引起储蓄率的变化和消费结构的改变,进一步导致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观点通常认为人均收入增长率与人口结构关系密切,当社会的年龄结构呈现出老龄态时,对储蓄和投资都有着不利影响。
社会总抚养比重或抚养系数是由经济体中的人口年龄结构决定的,这就意味着年龄结构同时决定了劳动力的供给能力和社会的生产效率。Daziger通过调查不同年龄群体的消费占其税后收入的平均比例,得出了消费份额随着年龄的增长呈“倒U”形状的结论。Senesi通过建立迭代模型,分析了年龄结构与储蓄倾向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经济体中的总储蓄倾向减弱,也就是说二者呈负相关关系。唐东波通过建立VAR模型分析人口年龄结构对中国居民储蓄的影响,证明了人口年龄结构对于我国的储蓄具有扩张性的影响。
以往的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人口年龄结构对消费与储蓄行为的影响。
其实人口老龄化的过程还同时从劳动力供给和市场需求结构两个方面影响着各产业的人均收入水平。首先,在劳动力供给方面,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适龄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减少。劳动力与资本的重要地位逐渐发生了逆转,当劳动力数量进一步减少时,经济发展也将呈现资本追逐劳动力的状态。劳动力相对于资本数量上的稀缺将会导致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上涨,进而产业结构将实现进一步升级。其次,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人口老龄化时代的“银发人口”将加快“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届时劳动力市场将变得更具自由竞争性和开放性。劳动力稀缺引起的劳动力价格差异在两个市场间的消散,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将无法继续依赖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之间的劳动力价格差。此时,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也将无法持续地集中于生产效率低下的第一、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中的传统服务业,而是应选择产业结构的主动升级,即发展的重点应从生产率低、消耗高的传统产业转移至生产率高、消耗低的现代产业。
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结构的冲击
我国产业结构处于不断优化升级的进程中。截止到2011年,我国三次产业产值之比为10.8:46.1∶43.1,在三次产业的构成中最明显的变化是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幅提升,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面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我国生育率的明显的下降,使得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前到来,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变冲击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各个领域。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结构的影响
1.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人口的规模影响。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几十年中,总人口劳动就业率水平不断提升,1982年全国的就业率为51.9%,到2011年,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就达到了70.14%,可见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以前我国的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规模不断增长。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向发展中的中国提供了两个方面的福利,一是在此期间人口抚养比呈现下降的趋势;二是充足的、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为长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中国经济带来了持久的“人口红利”。而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最直接的影响则是“人口红利的消散”。“人口红利”的概念最早是由MasonAndrew提出的,并于21世纪初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重视。当在经济体中的适龄劳动比重较高、社会整体的生产性较强、社会负担率较低等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因素都来自于增加的生产性人口时,一个国家或地区就可以充分利用其年龄结构给经济增长带来的利润,即人口红利。人口红利的产生也需要相应的其他经济条件,如公共卫生的进步、教育水平的大幅提升、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和有效的经济政策等。
人口年龄结构的这种“橄榄形”形态给发达国家带来的盈余效应并不是十分明显,但许多发展中国家曾受益于年轻型的年龄结构,如东亚地区的人口年龄结构和经济高速增长之间就有着高度的关联性。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在“十一五”以前呈现出相似的形态,即劳动力的供给长期大于需求,中国人口老龄时代的到来将扭转这样的劳动力供给格局。根据蔡昉等在《中国劳动力市场总体状况》分析中的测算,从2004年开始,中国的新增劳动人口数量将持续低于劳动力的总需求量,而且这种差距将持续扩大。〔7〕2010—2015年间中国将达到劳动人口数量的高峰,而大约在2030年左右,“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口将步入老年时代,此时恰是中国老龄化前所未有的一个,而相应就业人员的规模决定着我国人口红利在未来的发展中无法继续维持。人口老龄化对就业人员规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次产业中就业人口规模的变化上。在过去的30年中,我国劳动力数量呈现出在第一产业稳步下降、在第二产业缓慢上升、在第三产业大幅上升的态势。其中,第一产业将近40%的就业人口仅创造了10%左右的国民生产总值。而尽管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逐年增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就业人员结构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2.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城乡就业结构的影响。
首先,人口老龄化时代对中国就业结构产生深刻影响的重要之一就是人口老龄化将导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大幅削减。2010年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意味着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比例将持续缩减。其次,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迁移或者城乡就业结构的改变与人口老龄化之间呈相互推动的关系。由于工业化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城乡人口迁移所导致的人口迁移失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劳动力发生了大规模地从农村向城镇的迁移,这种迁移改变了原本的城乡就业格局。1987年我国在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规模超过3000万,到2000年则已经超过了6300万,迁移率接近5%。
1979—2003年之间中国城镇新增人口中“乡———城”迁移的人口达到了79%。部分学者认为,对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对未来重度老龄化的预期,可通过在城乡之间进行人口迁移的途径解决该问题。姚从容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从农村向城镇大规模转移的劳动力将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事态更为严重的结论。刘昌平等在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建立模型证明“乡———城”人口迁移缓解了城镇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时也加速了农村的老龄化问题。但其实城乡人口迁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因为城乡就业结构的改变虽然能在时间上使该问题暂时缓解,但是迁移的过程本身又进一步加速了城乡之间老龄化程度的差异。发达国家的经验证实了两点:一是知识密集度高的社会足以利用少数的农业人口支撑农业的高速发展。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逐渐成为经济的支柱力量,其中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日渐成为产业主导。因此,经济发展应主动迎接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所带来的挑战,其中知识升级和产业升级是解决第一产业劳动力不足的重要途径。
(二)人口年龄结构对分配领域的影响
1.中国的“未富先老”状况
通过将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与发达国家对比发现,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阶段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高,而我国进入老龄化时期的经济状况仍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2005年《中国老龄化报告》显示,我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时代。2000年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850美元,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老年型人口的标准时的GDP为5000—10000美元,我国明显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状况。尽管“未富先老”的概念没有被学术界系统地论证,相关的结论也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根据相关研究发现,中国在2000年65岁以上人口达到7%的水平,此时人均GNP为840美元左右,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GDP为3976美元。与之相比,2001年世界范围内的老龄化比例超过了7%,此时的世界人均GNP为5170美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GDP为7742美元。〔由此可见,不论是与率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发达国家比较还是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时期的经济水平都没有达到“富裕”的程度。
2.人口负担比与养老保障体系的影响作用
如果“未富先老”的状况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必然将带来人口总负担系数的变化,而人口负担比是影响社会分配结构的重要因素。在人口老龄化的条件下,当与老龄化水平相对应的老人负担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时,社会财富必定要通过加重税收、增加公共福利支出的方式,将资源配置向养老保障、医疗服务等领域倾斜。此外,老龄化对分配领域的影响与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模式密切相关。当前,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仍然是现收现付的模式,这种模式所对应的人口年龄结构是“金字塔”式的,年轻型人口对保障制度的支持是其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当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产生时,原本的养老保障制度势必会受到由人口年龄结构改变而带来的冲击。与之相比,个人累积式的养老金筹放制度似乎更符合中国的国情。然而以上两种模式都会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现有的分配结构造成影响,现收现付制倾向于影响我国的财政支出体系,而个人累积式则会通过个人收入分配影响社会的储蓄水平和消费结构。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冲击
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人口结构的转变通过“储蓄率”这一中间变量对消费产生影响;二是对老龄人口将产生新的消费需求进而引导相关产业的出现。
1.人口老龄化对储蓄率的影响作为影响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高储蓄率被许多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证实了是其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如日本经济起飞时的储蓄率高达35%以上,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的储蓄率也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解释高储蓄率的原因有很多,如人均收入水平、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家庭消费模式的改变等,除此之外,人口结构也是影响储蓄率的重要因素。Leff通过对74个国家的资料进行分析发现人口年龄结构中的抚养比对储蓄率有显著影响。〔14〕王德文等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对中国人口抚养比与储蓄率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是决定储蓄率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时人口结构转变对储蓄率有显著影响的结论。根据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对未来重度人口老龄化的预期,人们的消费现状也会随之调整。正如现代消费理论所论述的,消费不仅是由人们的现期收入所决定的,同样取决于人们对未来收入情况的预期。老龄时期的收入状况充斥着众多不稳定因素,因此人们倾向于进行储蓄而规避未来可能的风险。由人口年龄结构引起的高储蓄将从两个方面影响消费结构,一是当期的高储蓄必然会降低当期的消费水平,二是当期的高储蓄将繁荣未来老龄产业的消费需求。
2.对老年产业发展的影响老龄产业是伴随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满足老龄消费群体基本生活和娱乐需求所发展起来的,不仅为老年人口提供商品保障,同时提供特殊性的生活服务,国外又称之为“银发产业”。老年产业所覆盖的领域广阔而有针对性。针对性体现在其市场定位的消费群体仅是老年人口。广阔性体现在老龄产业可以渗透到三次产业的多个行业,如老年用品领域的消费对象涵盖了机械、器具、食品等产品,生活服务领域涉及到老年护理、养老机构、老年服务中心等市场,此外老年金融、保险、老年教育、文化、休闲等方面也丰富了老年服务业领域。日本的老年产业发展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经验。
日本老龄产业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日本老龄人口的增长,老年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老年市场空间得到迅速地拓展。到20世纪90年代,从事老年产业相关的大企业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其不仅注重市场规模和产品质量,更是以高端策略服务于老年消费群体。日本老年市场的高端性体现在企业以高端技术开发产品、以高技术产品打开市场、以高服务质量实现其生产和服务的专业化。老年产业每年以4%—5%的增长速度成长,预期将成为未来国内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中国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的“婴儿潮”,而后经历了8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国如今已经呈现出了“4—2—1”独特的家庭模式。人口老龄化的初期,我国的养老模式仍是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深化,必然要求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补给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为了满足老龄人口新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老年产业将迎来不断扩大的发展规模和崭新的发展领域。人口老龄化将改变原本的产品供给结构,其对老年产业的促进更多地体现在第三产业领域。同时,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人口老龄化对服务业的刺激不应仅停留在传统服务业,而更应着眼于高技术的现代服务业。
人口老龄化条件下我国经济政策选择
(一)开发老龄市场,发展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是伴随老龄化现象应运而生的,也是老年人口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宏观调控或政府主导的力量,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入民间资本,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老龄事业的投资。首先,要鼓励养老市场的开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必然导致其他养老模式的兴起,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老年服务将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在政策上应从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老年产业更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鼓励资本的进入,从老年设施、老年住宅设计、老年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为新一代养老模式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要拓展老年产品和服务市场。不仅要从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领域满足老年群体的商品需求,还应在医疗护理方面加强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我国的老龄化问题已经显现出高龄化的人口发展态势,高龄群体的医疗护理和保健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市场还处于萌芽期,因此应尽快提升老年医院、家庭护理、康复中心等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再次,要对老年市场进行有效的市场规范。在鼓励老年市场大力发展的同时,应保障其市场发展有法可依,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文件,出台相关的管理条例,保证老年产业的有序发展。
(二)加速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第三产业转型
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变从劳动力供给、分配结构和消费结构等方面影响着产业结构,而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节奏在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下显得过于缓慢。人口老龄化对于产业结构的要求,不仅体现在三次产业的升级而且体现在各产业内部的优化上,即完成由“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向“高产出、高效率、低消耗”的转变。在人口老龄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将有力地促进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的转移。目前这种劳动力的结构调整主要体现在通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解决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上。不可否认,尽管 转移至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多是从事门槛较低、投入资金少的服务行业,但在社区、家庭和个人服务等领域吸纳的劳动力有效地缓解了我国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对于第三产业,必然经历由传统服务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服务业转变。现代服务业要求用新的服务方式、新技术和新业态为生产和生活提供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新兴服务,这个过程既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也涵盖了对不同环境下现代服务业的自我塑造。
(三)提升人口质量,重视人力资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