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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用电话号码[文秘站网-]
火警电话:119,消防股__*转__*
二、院部消防工作分工职责
__*(院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__*(副院长):具体负责伤员救治、组织抢救、转移伤员等工作。
__*(副院长):具体负责疏散围观群众,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__*(副院长):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__*(办公室):负责报告火警,切断电源,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安排救火所需水源、救火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三、应急措施
1、指令一名职工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仓库通道、电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仓库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科、处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领导。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报告后,本部门在场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安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其次是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于未有火灾发生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四、责任分析
1、当班人员(含临时工)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含临时工)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含临时工)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科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科长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属科长责任。
5、各处、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五、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消防演练心得一
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_同志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消防演练心得二
为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员工应急防护自救和逃生能力,强化消防意识,做好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于20__年7月7日下午15:00—17:00举行了“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整个活动包括现场模拟火灾疏散急救、初期火灾灭火演练二个过程,共历时2小时,车间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共计580余人参加了演练。通过此次消防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了一次实战模拟训练,使大家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保证,同时还掌握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栓的操作使用步骤及方法。
领导高度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其规模日趋扩大,随之而来的重大事故也不断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露事故等都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健康。随着公司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应急演练工作引起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次消防演练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正式演练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公司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为“消防应急演练活动”的成功演练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
根据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从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本次消防演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一次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使每位参与者能学会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基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化解风险自救能力。在演练前期,经过认真研究,拟定了“2018年消防应急演练方案”,公司安环办针对本次消防演练,做了充分的准备,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安排。
通过演练,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参与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对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所提高,现场演练人员能有效组织、迅速地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应急反应,为今后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演练前组织的消防基本知识培训,使参与演练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事故发生后逃生技巧都得到了提升。
演练过程中,参与人员都能遵守纪律"一切听从指挥",团队凝聚力得到提升。
安全工作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应变能力也受到了锻炼。
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客观评价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找出弥补的措施,对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并完善预案,为下一次演练提供参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通过这次的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技能,以便在事故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能力。
今后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训练或演练工作,以提高我公司员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确保公司安全、健康、有序的发展。
消防演练心得三
为了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让学生更加体会到消防知识的重要性,我校于5月25日上午进行了应急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消防演练的目的是让我们在火灾来临时能够更好地、本能地、镇静地去应对,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次次的锻炼和为生命在演习。让我们的生命更加安康,透过这次消防演练,我看到了生命的延续,无私无畏精神的体现,更加体现出我们的本质,在慌乱中有备不乱的逃生,这是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肯定和爱护。
安全职责大于天,生命诚可贵,在生命面前我们要重视自己的职责,安全为自己的生命竖立一道坚固的堡垒。将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外,将萌芽扼杀在摇篮中。为了生命而奋斗,为了家人和自己而去践行安全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学校教书育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驻校(园)各单位,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四条 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科室、年级、楼宇内的楼层、班级设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学校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高等学校要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
第七条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以保卫部门人员为主体,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为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保卫部门统一领导指挥。
第八条 高校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同时是学生宿舍各楼栋消防安全员。
第三章 消防职责
第九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服从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学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层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设施、器材、供水系统的监管,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
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负责对岗位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消
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制定学校的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八)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检查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
事
故。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防火巡查制度。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
火,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区不准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师生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
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或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
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保卫部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二条 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
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校内各单位、部门
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第二十六条 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各消防重点部位、岗位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卫部门存档。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火灾情况记录。
(七)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对做出成绩的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教师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政教主任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⑵、通讯联络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教导处主任和信息技术老师任组员。
⑶、疏散引导组:由学校副校长xx任组长,各班主任任组员。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xx副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团员担任组员。
⑸、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副校长xx组长、各教师为组员。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德育处。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水源等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楼内的所有师生在紧急疏散后到操场集中。
2.幼儿班、学前班直接从教室出来到操场集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从教学楼二楼楼梯;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同学从教学楼三楼楼梯疏散;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学校安全副校长、学校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八、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定期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学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视中餐的质量与营养。
2、应急预案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情节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疗并告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