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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4年以前保险资金全部存入银行,1984年国务院批准从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中,扣除赔偿、赔款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缴纳税金后,余下的可自己运用。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取得了自有资金独立运用权后,由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偿试性开展了资金运用业务。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计划控制,在规模上、投资方式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一阶段的资金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资金运用率为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二、无序投资阶段(1988年至1995年)
这一时期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除《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外又无法可循,保险资金的运用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投资渠道较为宽泛,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到借贷,无所不及,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现象严重,从而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国家采取了调整整顿措施,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到流动资金的贷款上,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此外,国家还拆并了中国保险投资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公司的投资处。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10月至今)
1995年10月,我国《保险法》颁布实施。继《保险法》后,我国又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以往保险公司的无序投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保险资金的运用开始进入规范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使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得以保证,但是狭窄的投资渠道却导致投资收益的降低,使得大量资金处于闲置或低收益状态。随着1996年底开始银行存款利率的连续8次下调,人寿保险预定利率调整的滞后性使得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一度年增长率超过80%,较高的预定利率与低投资收益率之间的矛盾导致人寿保险经营面临着严重的“利差损”,随之拓宽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被逐步放宽。
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从必要性看,首先在于保险资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金使用必须考虑机会成本,如果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资金就会贬值,尤其是通货膨胀条件,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更为强烈,而要实现这种要求,就必须使资金运动,保险资金运用就是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
截至2006年底,全国保费收入43091849.81万元,全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已达17000亿元,已突破万亿元大关。但是由于中国目前投资金融环境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无论从投资范围还是管理模式,都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巨大的保费收入形成巨大的保险资金,该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导致很大的闲置和浪费,使该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使运用该资金的盈利水平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充分实现最大化的盈利。必然使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得不到保障,因此,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盈利方向是极其重要的。
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与之相比,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
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收益率低。由于保险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再加上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与发达国家6%~10%的保险投资收益率相比,我国3%~5%的投资收益率非常低,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目前的赔付水平较低,保险业务还有较大盈利空间的情况下,矛盾还不突出,但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当保险业务经营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亏损时,保险公司通过合法的保险投资就不能保证其偿付能力,从而给金融系统带来极大的风险。
第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期限结构不匹配。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资金在来源和结构上是差异的。财产保险期限较短,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我国的人寿保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人寿保险资金在我国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第四,由于债券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运作。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债券作为保险资金首选的投资工具,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本应占据主导地位。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与债券的比例不仅偏低,甚至还有下降趋势。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保险资金运用带来了难得机遇。
保险资金最理想的债券投资方式是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分别持有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债券,但是由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发育阶段,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于债券的比例和结构与理想状态还有很大的差距。
债券流通市场不完善,投资运作方式单一。我国的债券流通市场分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于债券的流动性较差,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主要以购买并持有“策略为主”。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虽然交易相对活跃,但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并不适合大资金运作,保险资金也仍然以买持为主,难以采取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对于回购交易,以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券回购为主适合保险基金运用的长期债券回购很不活跃。
此外,保险公司对债券的需求虽以长期性为主,但由于实际给付过程是随机的,仍要注意流动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所以公司对投资工具的流动性有较高要求债券流通市场不活跃,保险公司持有高比例的长期债券或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甚至威胁到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
现有债券结构不能与保险公司的负债完全匹配。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对外的负债,而不同的负债对相应资产的流动性,期限结构和收益水平要求不同,因而需求不同类型的债券与之相匹配。而目前我国发行债券品种有国债,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中央企业债券,定向债券等,表面看来种类似乎很多,但其比例和期限结构不合理,不利于保险基金的运用。
缺少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保险公司的债券面临很大的利率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虽然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的办法进行适当平衡,以减少损失,但作用毕竟有限,更加重要而且也是更加有效的办法是利用长期保值工具对利率风险进行规避,而在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这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债券市场的利率发生波动,势必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投资策略。甚至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一、我国分红保险的发展
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上分红保险热销全国以来,分红保险基本上已成为中国保险市场上最热门的字眼,也成为当前人们生活中最抢眼的字眼之一。分红保险是一种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与保险公司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的险种。保户在按期交纳保费以后不仅可以享受到一般的保险功能,还可以定期获得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后所得利润的分红。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三差中死差、费差的占比非常小,一个经营规范、监管严格、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在承保环节一般都没有利润,因此,分红保单的红利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多少则取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的强弱。在分红保险飞速发展的今天,投资收益的高低也成为决定红利高低的重要因素。
在国外,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作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分红类寿险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寿险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其功能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即由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保障储蓄型再发展到保障投资型,分红保险就是保障投资型的主要品种。
分红保险在中国的并不算长,虽然寿险投资类产品早在前几年就在中国产生,但由于平安保险公司的投连风波,导致投资类寿险产品的发展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危及到寿险市场的发展;加上资本市场连年不利,投资类产品更是雪上加霜,而央行的利息又一降再降,加上利息税的征收,传统投资方式开始失宠,既有保底收益,又有分红收益的分红类保险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从分红保险的发展来看,基本上是和资本市场的连连不景气紧密相关的,仅 2002年,寿险分红产品保费收入就达到1121.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49.3%,分红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各大保险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的必争之地。
二、分红保险产品
(一)分红保险的优势
1.符合保险市场中消费者的心理
分红保险和投资类寿险产品的重要区别在于其除了分红收益外还有保底收益,而中国百姓历来有崇尚储蓄的传统,大多数传统的中国人也都偏好比较安全的投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银行储蓄、国债等投资方式一直以来为中国百姓所看好的重要原因,但随着央行的逐次降息,银行储蓄这种投资方式已失去往日的辉煌,再加上利息税的征收,更加凸显出分红保险的优势,一方面分红保险有保底收益;另一方面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虽然分红收益可能不是很高,但一般分红收益和保底收益之和都要比银行利率高,再加上寿险分红收益不需交纳利息税,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分红保险的发展。
2.具有投资和保障的双重功能
分红保险在拥有投资功能的同时,还拥有保障的功能,既符合传统寿险产品的特点,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客户对保障功能的需求,尤其象传统保障类险种的分红型,不仅拥有投资的功能,而且保障的额度也比较高,满足了投保者对保障和投资的双重需求。
3.投保简单,便于销售
从投保的程序来看,除传统产品的分红型外,很多分红保险的投保都不需要经过体检,购买程序简单,也方便了客户的购买;从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自身特点决定其不仅适合人销售,还适合通过中介渠道包括邮政、银行等其它渠道销售,这点无疑拓宽了分红保险的销售渠道,便于消费者购买。近两年,银行中介的发展也异常迅猛,业内最大的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02年一年中仅邮政和银行的保费收入就达到 166.35亿元。
随着市场的发展,银行保险的即刻出单系统也建立起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推出的“银保通”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好评,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分红寿险产品的销售。
(二)分红保险的劣势
1.保障功能相对弱化
分红保险虽然有保障的功能,但是保障范围都很有限,保障的额度也比较低,与传统的保障类寿险产品有一定差别,有些险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尤其是单纯的储蓄型分红产品,除去保障功能外,与银行储蓄非常类似。
2.分红的不确定性
虽然一般情况下分红保险都会有分红收益,但保险公司并不承诺有分红,只是在投资实现收益的情况下才分配红利,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年度,红利分配一般可能会很低,甚至有可能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预期的不确定性,一旦红利过低,和投保者的心理预期产生差距,无疑会破坏保险市场的发展;而险种的特点决定了在销售过程中业务人员很有可能为了短暂的眼前利益而误导客户,对分红险市场发展也会带来不利。
3.部分险种承保利润过低、投资压力增大
分红险保费一般比较高,但保险公司在设计分红险种尤其是单纯的储蓄型分红产品时支付给人的佣金却比较低,因此一般不利于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导致某些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而不惜用其它险种的费用来补贴分红险种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寄希望分红险种的费差和死差来实现收益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可能,红利的主要来源只能靠投资收益来实现,这就增加了投资部门的压力,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分红的不稳定性也给公司发展分红险种带来了盈利障碍,如果公司大力发展分红类险种,势必不利于其它险种的协调发展,更不利于产品结构的合理配置。
三、分红产品的对策性思考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超常规模发展是消费者心理习惯和中国资本市场现状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分红类保险甚至已经基本超出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定义,演化成民众的一种投资工具,消费者通过购买分红保险的保底收益和分红收益来获利。对保险公司来说,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保费规模来抢占市场,利用分红产品促进销售是一个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一个收益最大化的主体,而分红保险的盈利性非常有限,这样,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分红保险陷阱”。随着市场的博弈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基本可以作出判断,分红保险的发展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
分红险的飞速发展并不代表分红险的良性发展,要使分红保险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大力发展分红保险产品的长期业务和期交业务
从情况来看,大多数分红类险种趸交的比重都很高,很多公司都在90%左右,一方面造成对市场资源的过度开采,不利于业务的后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降低分红产品的销售成本,很多保险公司的分红类险种由于销售成本过高基本没有承保利润可言。因此需要通过发展期交业务来形成保费收入的良性循环局面,同时降低销售成本,减轻资金运用的压力。另外,从短期看,分红类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受资本市场的比较大,收益率一般也不稳定,但长期来看,资本市场的收益率一般比较稳定,也比较高,发展长期的分红寿险,有利于稳定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促进业务的长期发展。
(二)优化险种结构,发展传统保障类寿险
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所占的比例多少为合适,说到底其实是对保险业收益方式争论的,主张大力发展投资类产品的一方认为要靠资金运用来实现投资收益,而认为应大力发展传统寿险的一方,则更偏向通过承保来获得利润。从保险行业的发展来看,承保获利和依靠投资收益来获利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资本市场活跃的时期,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一般会比较可观,但一旦遇到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依靠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的不确定因素就大大增加,近几年的无数事实也已经告诫我们单纯依靠投资,尤其是依靠股市来获得收益蕴涵着巨大的风险。目前,国际保险行业回归本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过分依赖投资来实现收益的管理方式必须改变,回归本业,承保获利方式与依靠投资获益相结合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青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大发展,更大程度要依赖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多元化体系的有效建立。
世界各国和地区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的比重不相统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寿险产品有分红功能;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85%;在香港,这一数字更高达90%。但是储蓄型分红保险产品在国外所占的比重并不算高,而我国有些保险公司几乎达到了50%左右的比例,在目前国内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再加上资本市场的不景气,保险公司积累如此大笔的资金,而投资的渠道却非常狭窄,资金运用的压力无疑会非常大;而同时,在一段时期内,同一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过多的保费收入都集中到分红保险上来,险种结构偏重于分红类保险,传统保障类险种会大幅度减少,结果是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盈利压力增大;同时保险针对消费者的传统保障作用也会大幅度减少,不利于整个福利程度的提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就是各保险公司通过营销和管理的各种手段,积极主动地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业务质量,大力发展保障功能的险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三)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分红保险的销售成本主要集中于销售渠道成本和内部管理成本,因此,要降低分红保险的销售成本,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分红保险的中介销售渠道建设,尤其是银保合作、邮保合作、证保合作。2002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中,仅银行保险的收入就达到了388.4亿元,约占全国人寿保险保费收入的17.1%,为分红保险市场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础。从国外来看,欧洲很多国家比如法国等的保费收人中,大约有60%以上都来自银行保险。之所以这么多国家都在大力发展银行保险,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利用银行、邮政等中介渠道销售可以大幅度降低销售成本,控制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类似鸿瑞这种分红类保险,由于投保简单,不需要体检等各种复杂程序,尤其适合通过银行柜台销售,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需要支付及维持相关销售队伍的成本,促进各险种的合理协调发展。在兼业发展成熟的城市,甚至可以逐步减少通过人销售的比重,以便更好地发挥兼业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努力降低内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尤其是管理成本,分红保险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承保成本过高,有些公司的承保利润甚至为负数,严重影响到寿险公司的生存,因此应加强对寿险公司的内部管理,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来降低管理费用,降低销售成本。
(四)规范销售行为
分红保险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开拓业务极有可能发生违规行为,夸高收益率,误导消费者。目前关于分红保险的各种投诉或退保行为中,大多数都是因为人的误导导致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大力加强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加大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知识培训和思想道德培训,提高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规避风险。另外在分红保险的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也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民众对分红保险的认识程度,尤其是对分红保险的分红知识要有清楚的认识,塑造分红保险的理性消费环境,避免消费者产生比较大的心理落差,破坏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分红保险的关系行销
和保费持续增加的寿险不同,财险企业在今年三季度遭遇“滑铁卢”。《投资者报》记者梳理57家非上市财险企业公告显示,超过半数险企净利润环比下降,甚至由盈利转为亏损。
与此同时,偿付能力报告也披露了今年二季度保监会的风险综合评级,其中29家财险公司被评定为A类,49家财险公司被评定为B类,仅国泰财产1家被评定为C类,没有公司被评为D类。
30家财险净利润下降
财险公司三季度的业绩仿佛随着季节转换到了“寒冬”,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财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371亿元,同比增长7.78%,增幅同比下降2.88个百分点。净利方面更不乐观,财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482亿元,同比减少200亿元,下降29.35%。
记者梳理57家非上市财险企业数据显示,有21家三季度业绩为亏损,30家净利润较二季度出现下滑。其中,华泰财险下滑明显,二季度末净利润为1.96亿元,而三季度末仅为0.57亿元,同比下滑70%。
值得注意的是,安华农业、阳光农业、渤海财产、国元农业、众诚保险、富德财产、中航安盟等7家公司由二季度的盈利转为三季度亏损。
由盈转亏的这几家险企集中在农业领域,今年农业财险公司三季度亏损严重较多的原因在于天气因素,安信农业方面表示,一方面是受台风等大灾影响,另一方面是农险应收财政清算滞后。而渤海财产亏损的原因则是,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支付巨额赔款。
财险发展承压,对于当前财险的现状与困境,华泰财险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丛雪松曾这样描述:一是车险一险独大,非车险发展空间巨大。从行业综合成本率来看,车险在盈亏之间波动,非车险盈利。二是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推动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商业险增长乏力,同时无法满足新型风险的保障需求。三是行业经营管理效率低。四是个人、家庭及中小微企业保险覆盖率低且服务能力不理想。
投资收益拖累业绩
对于财险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慧择网副总经理蒋力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首先是整体保费规模增长缓慢。产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为车险和其他财产险,在城市限牌限号等措施下,汽车保有量难有较大提升,商车费改的背景下,车险业务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仍未出现明显向好势头下,非车险业务中的企财险、工程险、货运险等企业需求降低导致保费增长乏力。
“其次,投资收益下降成为净利润下滑明显的最重要因素。”蒋力介绍,财险企业不像寿险公司投资方式多样灵活,较多财险公司三季度净利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在于投资收益的大幅下滑。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也印证了上述观点。在保险全行业资金运用收益方面,今年前三季度,行业实现资金运用收益4828亿元,同比减少1139.74亿元,下降19.10%。资金运用收益率3.95%,同比下降1.97个百分点。
根据安诚财产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对投资年化收益率的预算值为8.91%,预警值则为预算值的-2%,事实上,该公司今年二三季度的投资收益值分别为2.69%、3.7%。远远低于预期。安诚财产方面表示,受利率下行叠加股市低迷影响,保险行业投资收益均同比下滑明显,收益率与行业数据相当。
安诚财产方面还表示,公司权益投资亏损额相比二季度降低了735万元,亏损率降低了0.43%,前期亏损收窄, 但亏损率仍超出正常值。
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
和偿付能力息息相关的净现金流也在各家的披露范围之内,从数据上来看,多数财险公司净现金流为正,流动性风险可控,但个别公司出现净现金流为负数,流动性风险承压。
以长江财险为例,因股东方的应收保费导致保费大比例分出,出现净现金流为负。对此,公司表示将加大对股东业务营收保费的催收工作,“而公司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85%,流行性充裕,加上其他可随时变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随时应对债务支出,现金流风险可控。”
同时披露的产险公司评级中,29家产险公司被评定为A类,49家产险公司被评定为B类,仅国泰财产1家被评定为C类。国泰财产公告显示,公司已经于7月25日完成增资,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
“未来若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公司将采取包括在规定的限额内增加短期正回购,赎回流动性相对较强的投资组合类基金或保险资管产品,并根据流动性风险程度调整短期内的资产配置计划,减少低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等举措。”国泰财产方面表示。
财险企业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和严格监管不无关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三季度,包括华泰财险、安信农业、渤海财产、长安责任、长江财产5家公司被监管部门出具了监管函。
4月9日,富德生命人寿和安邦保险分别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金地集团(600383.SH),持股比例分别达12.9%、5%;在一路增持追逐战中,截至9月末,双方在金地集团的持股比例分别上升至29.99%和18.83%;12月,安邦保险再次出手,手中股权升至20%。
“伦理剧”过后,年末的佳兆业违约破产话题更像一出悲情戏。主角仍然是险资――持有佳兆业股权29.96%的富德生命人寿,正在这场违约风波中四处奔走救火。
时间到2015年初,剧情重回主旋律。以86.25亿元成交总价刷新北京地王纪录,并让万科高级副总裁毛大庆直呼北京楼市进入6万元时代的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地块,主角正是华润、首开和平安组成的联合体。
而就在此拍的前两天,“招商华润九龙仓平安”组合一举拿下了北京丰台区亚林西居住区一期的两宗地块,总共花了86.9亿元。
整整一年,在进军房地产的话题里,险资都透露着一股“有钱任性”的气势。易居中国执行总裁丁祖昱认为,2014年是中国保险资金介入房地产的元年。 凶猛“入市”
显然,早年间被政策捆住手脚的险资军团,如今开始了裸的房地产资源肉搏战。原来低调、曲线投资房地产项目,现在已经转变为直接购买公司股权,以争取公司话语权,并通过提前参与项目获取更高的收益。
据万得资讯统计,截至2014年底,133家A股上市的房企中,保险资金进入前十大股东的房企数量达到21家,渗透率为15.8%。此外,占据21家房企前十股东行业的保险机构达15家。
以股权投资方式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这种方式并不鲜见,平安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平安集团通过旗下平安信托和平安置业投资入股国内多个商业地产项目,或者持续认购房地产公司的股份,增持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股份,作为战略投资,间接控制房地产项目。
合众人寿副总裁时宝东对《英才》记者表示,更多动力来自于其背后股东的战略布局。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也对记者表示,大举增持上市公司股权的目的仍旧是财务投资,“调控下的地产股估值一直不高,要抄底也说得过去。”
在时宝东看来,尽管房地产行业从黄金十年进入白银时代,但行业本身并没有问题,会一直往前走,毕竟城镇化进程远远没有完成。暂时来看,房企只是告别了过去的暴利模式,进入平稳发展的常规状态, 囤楼模式
根据保监会截至2014年11月的资料显示,保险行业总资产达到9.8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8.62%,如果按照15%的比例上限,将有1.47万亿资金可以用于房地产投资。
1.47万亿是什么概念?2014年绿地集团一整年的销售额也只不过2408亿元。不过,尽管监管已经将投资比例放开至15%,但实际上目前多数险企真正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仍旧不到3%。在这不到3%的投资量中,购买成熟物业、间接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房地产企业股权及资产证券化产品,被称作为险资投资房地产的三部曲。
据统计,自2006下半年开始,中国人寿、泰康人寿、民生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就以自用名义分别在北京CBD、金融街和中关村等商圈购买了大量写字楼,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办专业公司曲线进军不动产。
在黄金地段购买现成的商用物业,除了能为险企获得合适的办公场所和借助标志性物业强化品牌形象宣传外,通过写字楼租金收取不菲的现金流以及物业本身大幅升值也会让投资方获利匪浅。
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回报率高于2%就能产生收益,而一线城市黄金地段的商用物业动辄7%、8%的收益率,如果不以年度物业市值变动计投资收益,那保险公司买不动产基本上可以说是稳赚不赔。
这种被称为“囤楼”的模式是当前险资参与方式最多的一项,除了回报稳定,获利快捷,还有一个原因是保险资金以自用名义购买写字楼纳入固定资产,只需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不必上报监管部门批准,这对讲求效率的险资来说无疑充满吸引力。
这种相对简单的投资方式目前正在被险资运用在全球化资产配置的大棋盘中。
自2013年10月保监会印发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可选择部分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以来,险资通往另一个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去海外购置商业物业,目的并不是为了直接经营,更多是为了资产合理配置,稳定长期投资收益率。”民生银行地产金融事业部规划发展中心总经理付强对《英才》记者说。
作为中国险资出海的最早一单,2013年6月,平安集团以2.6亿英镑从德国买家手中购得伦敦金融城中心的地标性建筑――劳合社保险大厦;次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富基金卡塔尔控股以7.95亿英镑收购伦敦金丝雀码头一处办公楼;2014年10月,安邦保险以19.5亿美元落锤美国纽约地标性建筑――纽约公园大道上的华尔道夫酒店大楼,拿下险资海外投资不动产第三单;紧接着去年11月,泰康人寿联合香港基汇资本出价2亿英镑竞购位于伦敦金融城的Milton Gate办公楼。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险资投资不动产的最初级状态,“囤楼”并不是险资投资的最佳选择,“囤楼有固定资产的比例限制,达到一定比例,就要想办法开拓新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否则,单纯业态的投资方式将大大阻碍保险资金在不动产领域的资产配置和回报收益。”
除了“囤楼”,早年间保险企业涉足房地产的另一惯用方式便是借道旗下信托公司。多年过去,这一方法仍旧被广为运用。“险资旗下一般都会有很多投资平台,信托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并且现在它的占比已经越来越大。”资深地产研究员傅硕向《英才》记者表示。 直投模式
随着险资投资形式的成熟化,在对房地产市场有了一定的掌控力之后,保险企业开始利用自身在各地兴建地标建筑的影响力,频繁成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局的座上宾。
自2012年5月中国平安第一次以平安人寿出面拿地以来,此后的两年多里,又借平安不动产频频出击,先是参与了南京G16地块的开发,而后单独拍得了广州华美牛奶场两地块;同年12月,平安分别以26.8亿、27亿和7.8亿元的价格,联手金地竞得上海宝山宅地以及杭州余杭区两处商住地。
平安不动产是平安集团为发展不动产投资业务而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截至2014年8月,平安不动产的资产管理规模近500亿元,业务范围涵盖商业地产、旅游养老地产、工业物流地产和住宅股债权投资等。
按平安集团早前表述,平安不动产与其他开发商的区别在于其不是普通的房地产开发商,而是为房地产开发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因此,其主要的策略是借助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平台,直接拿地开发或以投资者身份对项目投入资金获得后期盈利。
如果说从拿地阶段进入对于险企来说仍旧要求比较高,那么选择有专业优势的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开发,既可获取投资收益,同时也能减少经营风险。因此,在当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养老地产开发上,中国的险资正在努力地进行实践,试图开辟一片新的蓝海。
商业地产因其稳定的收益率备受险资青睐,在养老地产上的圈地占位,被豪赌的是这一产业的未来空间。作为国民经济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的保险业,毫无疑问将在未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扮演积极的角色。目前,已经拿到投资不动产牌照的众多险企均已开始了养老产业的试水,用时宝东的话说就是“谁先进入谁就有优势,谁就能赚钱”。
2010年1月13日,远洋地产宣布中国人寿向其股东中国中化收购了4.23亿股,一跃成为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此后一度增持,被解读为人寿的养老地产蓝图开始从战略高度进入实操。此后,远洋地产与美国合作伙伴共建的首家示范养老机构椿萱茂已于去年9月正式开业,并迎来首批入住老人。
此外,在养老产业最为名声显赫的两家险企――泰康人寿与合众人寿,也已经早早开始了布局。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汇风险管理
“新常态”下企业集团的结构化转型、“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引领使企业集团不断加快“走出去”的战略实施。而对财务公司而言,一是企业集团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对财务公司提供了更高的金融服务要求。二是从财务公司的自身发展看,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靠存贷利息差为主要盈利方式的经营模式受到挑战。因此综合来看,财务公司国际化是企业集团国际化发展的配套战略部署,也是财务公司打破自身发展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企业集团外汇业务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外汇风险管理则需要引起关注与重视。
一、外汇风险的基本概述
(一)外汇的概念
单纯的从理论角度分析,外汇是将一个国家作为主体,是指所持有的全部通过除本国货币之外的资金以及资产。换而言之,外汇主要是指他国货币所表示,并且用于国际之间债券债务结算的一种支付手段,可以说外汇是国际贸易中十分重要的调节剂。
(二)外汇风险的概念
在企业的发展中外汇业务需要对货币进行折算或者兑换,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就是汇率,并且汇率的波动形成了外汇风险。外汇风险主要分为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外汇风险是指在汇率以及利率的变化下或者交易者到期违约给外汇交易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国家风险等。而狭义的外汇则主要是指在各国经济贸易以及各项金融活动中,利用外币计价的应收款、资产因为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这被称为汇率风险。
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汇风险的类别
(一)交易风险
所谓的交易风险主要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商品与劳务交易过程中因为交易日的汇率与结算日的汇率不同而导致企业损失的潜在风险。
(二)折算风险
所谓的折算风险主要是指企业集团将子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财务报表折算为母公司所在的会计报表,因为折算汇率变动,而导致财务报表上的项目价值发生变化,导致企业会计账表存在风险。
(三)经济风险
所谓的经济风险主要是指汇率发生变化会对未来的销售、利润、成本以及税金等造成影响,且企业在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出现负面影响。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的财务策略
从整体角度分析,财务策略主要是指对受到风险的资金以及债务进行调整,实现对外汇风险的有效规避,其中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一)债务法
从某个含义分析,企业在发展中将即将或者已有的存在风险的资金实施债务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受险资金与负债的配比,这样一来汇率变动所引起的现金流会有所减少,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外汇风险降下了。其中债务法的成本便是债务的利益,这种方法具有可行性。除此之外,在当前的汇率制度下,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受到风险的项目是全部资产与负债,因为股东的利益不可能为零,所以这种情况下子公司不可以采取消减资金的方式进行规避风险。然而假如母公司在子公司当地发行债券,那么折算风险便可以消除。但是需要额外注意的是,虽然折算风险可以利用债务法加以防范,但是如果长期汇率变动那么则不需要采取债务法,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长期借款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造成影响,甚至还会导致筹资高成本。另外,债务法虽然比较简单,但是需要考虑隐含成本:其一是债务法规避是短期汇率变动,对长期汇率不会造成影响;其二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采取发行债券的方式;其三是债务法在规避外汇风险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利率风险引入。
(二)资金调度法
资金调度法主要分为提前与滞后形式,提前是指提前支付应收款。主要是因为只有将外汇业务提前结清,那么受险项目才不会存在,外汇风险也会有所消失。滞后则是指推迟支付应收款,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本应结清的风险头寸,并且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无论提前还是滞后,一般都是发生在企业的内部,简而言之,也就是发生在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各个子公司之间。资金调度法主要是利用企业内部资金转移将部分外汇风险加以消化,假如企业设置内部银行以及结算中心,只要保证其操作的合理性,还可以为企业带来相应的收益,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资金调度会受到合同的制约,并且也会受到其它国家与法律的规定,这样一来则会对提前或者滞后对策的可行性产生影响。
(三)币种选择法
一般而言,企业在未来的受险资产与负债很多情况下都是由所签订的进出口协议所引起的,所以交易币种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企业的受险情况。其中最安全的便是利用本币计价结算,企业一般不会发生外汇业务,也不会遭受风险。从某个角度分析,假如进出口是以非本币计价的,那么在币种的选择上最为主要的原则便是出口争取收硬币,进口争取支付软币。然而因为大多交易方都了解这一规律,如果一再坚持,那么则只能降低价格。另外,企业在选择优势货币的时候,不仅要对硬币与软币加以分析,还需要从现实出发,结合外汇储备以及相关的要求。当然,为从根本上减少各类风险,企业需要采取软币与硬币相互搭配的方式,在持有硬币资产的时候也持有少量的软币,这样一来才能在汇率变动的时候将损失降低,才能真正减少交易风险与折算风险。与此同时,币种选择法也是有成本的,在争取优势货币的时候对合同条款中的价格以及数量等进行让步,所利润会有所减少,还会构成风险管理成本。
(四)加列合同保值条款
很多情况下,在进出口以及对外借贷的过程中,尤其是不能消除汇率风险因素的基础上,企业是无法自行选择优势货币的,当然为从根本上转移或者分担可能蒙受的各项经济损失,企业需要在合同价格、数量、交易对方方面进行协商,此外,还需要在有关合同中添加列保护性条款,真正将汇率风险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此外,加列保护性条款主要属于风险转移法,这种方法包括三点:其一是加列货币保值条款,主要是选择某一种或者几种货币给合同货币进行保值,并且还需要在合同中加列货币保值条款,如此才能实现对汇率风险的控制。其二是需要加列均摊损益条款,其中均摊损益主要是指合同货币汇率发生变动所出现的经济损失以及经济收益,一般是需要交易双方共同进行平摊的,并且在有关合同中加列均摊损益条款,从而实现对汇率风险的合理控制。其三是需要加列选择货币条款,选择货币主要是指在合同期满的时候选择并确定支付的货币,其中选择货币的权利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某一方,在合同中加列选择货币条款可以在对外借贷中对汇率风险加以控制,甚至还可以在对外借贷的时候,由债务人承担汇率风险,这样才能真正促进资金筹资活动。
(五)保险法
保险法主要是指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汇率变动险,很多情况下,因为汇率发生变动而蒙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变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般而言,汇率风险保险是由国家所承担的,但是因为国情不同,保险的范围也不同,比如在日本,保险局限于部分长期外币债券,且币种主要局限在美元、英镑等,而在美国,需要由国际开发署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且保险标是美国居民的对外投资。总而言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规避方法选择主要取决于成本以及效率,从某个角度分析,风险管理会对企业的实际税后损益造成影响,甚至还会对财务结构以及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所以在这种发展趋势下,需要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针对性的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如此一来,才能真正推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有效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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