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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指期货 风险 防范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环境和条件日益成熟,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期货品种,可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但是由于股指期货交易机制的特点,存在巨大的交易风险,如果不能有效规避风险,将严重阻碍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有效防范股指期货风险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股指期货概述
所谓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位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缺乏具有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而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等功能,可以弥补以上空白,从而健全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
二、股指期货的风险分类
(一)金融衍生产品共有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可作如下分类:(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票指数发生变动引起股指期货价格剧烈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2)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交易合约及其内容与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冲突致使合约无法正常履行所造成的风险。(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人为因素和管理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如人为的错误、电脑故障、操作程序错误或内部控制失效等。(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5)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造成的风险。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风险。二是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市场上各种股票的价格总体水平,只有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但几乎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三是交割制度风险,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其风险更大。四是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
另外,由于现货市场的交易机制不完善,交易主体结构失调也带来一定风险。同时,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政府驱动性”特征,政府干预的不确定性会加剧股市的不确定性,从而转嫁给股指期货,其潜在风险巨大。
三、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力度
为保证股指期货交易安全运作,应健全法律法规,为股指期货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严密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健全交易者行为,保证股指期货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平稳运行,实现行政主导的监管机制向市场化监管机制的转变,加快期货业协会建设,为股指期货的市场监管提供有效保障。
(二)建立健全股指期货交易制度,加强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的协调和合作
股指期货市场具有高杠杆效应,交易风险比较大,为有效规避风险,将交易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建立严格的市场交易机制是至关重要的措施。我国可考虑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的实际现状,进行科学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设计。同时,应不断加强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建立风险联合管理和控制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操纵行为。
(三)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交易主体的监管
完善的股指期货市场应具备三类交易主体:即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为加强对市场交易主体的监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构建完善的交易主体结构,鼓励发展大型机构投资者,并正确引导整个市场理性投资,避免投资的盲目性。(2)建立规范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交易主体的资信情况和风险负担能力的认定和考察,严格落实证券市场准入制度。(3)建立完善的现货市场,严格限制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
(四)健全中观和微观层面的股指期货风险防范机制
交易所是股指期货中观层次监管的主体,是对交易风险进行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应明晰交易所的性质,科学定位指数期货标的物,确定合理的保证金水平,实施分级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实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微观层面风险控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拓宽内部员工的业务知识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增强员工对股指期货的了解,并进行相应的职业道德培训。二是提高投资者综合素质,加强风险意识与投资技巧的教育和培养,促进投资者理性投资。
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够适应投资者规避风险的迫切需求,促进期货和现货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大,培育市场交易主体,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但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也不容忽视,我国应建立完善交易风险防范机制,以有效防范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从而不断促进我国股指期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输入新鲜血液。
参考文献
[1]王中岱.浅析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及防范措施[J].中国商贸,2012(19).
[2]汪寒寒.浅析我国股指期货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J].中国证券期货,2010(11).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市场;交易;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股指期货的风险分类
(一)金融衍生产品共有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可作如下分类:(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票指数发生变动引起股指期货价格剧烈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2)法津风险。法津风险是交易台约及其内容与相关法津制度发生冲突致使台约无法正常履行所造成的风险。(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人为因素和管理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如人为的错误、电脑故障、操作程序错误或内部控制失效等。(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5)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造成的风险。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风险。二是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市场上各种股票的价格总体水平,只有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但几乎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三是交割制度风险,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其风险更大。四是台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另外,由于现货市场的交易机制不完善,交易主体结构失调也带来一定风险。
二、股指期货防范风险的措施
(一)从市场环境方面加以防范
1.科学管理交易资金,巧妙运用止损(止盈)技术。在常规的风险管理手段中,资金管理和及时止损是最主要的两种风险管理手段。如果资金管理不好,决策看涨还是看跌的准确率依然很低。不要盲目跟风,要把自己的风险控制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必须充分认识资金管理在股指期货市场交易中的重要意义,必须科学合理的管理交易资金。在交易中科学管理交易资金,资金就是筹码,学会止损就是保存实力。大众投资者常犯的毛病就是跟对行情时,获利就跑,跟错行情时,被套就拖,结果是以小失大,这是最危险的投资方法。
2. 促成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合作。当今国际市场发展趋势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两者虽然关系密切,可是却没有打破市场间的壁垒进行合作,想要控制股指期货的风险是不可能的,当然市场的运作效率也得不到提高。为了使股指期货的风险得到控制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就必须促使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密切合作,进而使风险得到控制,提高金融市场的管理水平。明确期货行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和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工和权限,进一步加强三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 增强股指期货市场信息透明度。提供充分的信息能够保证券市场正常的运行,也为保护投资者的权利提供条件。完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创建一个透明的市场环境,抑制投资者盲目过度投资。
(二)从市场交易主体方面加以防范
1.市场交易主体是一个完善的股指期货市场所具备的。套期保值者主要是为了降低已经存在的风险。投机者通过预期来获得收益,但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套利者的目标却是无风险的收益。加强市场交易主体防范表现两个方面,一是设置市场准入条件。二是实行动态保证金,不仅可以使保证金充分发挥保证的作用,还可以提高股指期货的自我稳定性,更好的控制交易中的投机性,充分发挥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
2.壮大股指期货的投资主体。任何一个市场顺利的运行都离不开投资主体,目前,我国的股指期货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以“散户型”为辅。这样就会使机构投资者容易操纵市场,占领市场。因此,要加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推出一些新的理财产品投放到金融市场上,如基金、债券等,从而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样中小投资者就会对股指期货产生依赖感,壮大个人投资者的队伍,使期货市场更加活跃。
3.进一步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首先,为了防止投资者盲目入市,期货公司有权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其次,法律要对投资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出示其收入,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有无不良记录。不要听投资者的一面之词,要对投资者负责。最后,虽然投资者入市时是合格的,可是未必交易一段时间以后依然还是合格者,所以要时刻进行监测。并同时对不再合格的投资者使之推出市场,这样会大大的减少了风险。
(三)从市场监管方面加以防范
1.进一步完善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存在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法律法规对期货经纪公司以及从业人员出行了很多条例进行监管,但是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以及证监会加强监管力度,认真负责,做决策时要谨慎,尽量避免损失的发生。此外还应该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尽快制定一部具有权威的《期货交易法》,同时也要更加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使股指期货在有法可依的市场环境下规范发展,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使我国期货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稳定的发展。
2.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加强风险教育。要想风险降到最低,归根结底离不开投资者本身的作用,由于股指期货还是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还不是很了解它的“双刃剑”特性,投资的专业知识、风险意识、投资技巧还是很缺乏,不懂就盲目投资,盲目跟风,所以大众投资者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做好宣传和知识培训,用历史上成功和失败的实例总结经验并与之分享。期货公司在给投资者开户的同时要做风险揭示以及基本知识测试,如果对基础知识不是深入了解,切记不要为之开户,要对每个客户负责。从而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技巧。
三、结束语
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够适应投资者规避风险的迫切需求,促进期货和现货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大,培育市场交易主体,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但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也不容忽视,我国应建立完善交易风险防范机制,以有效防范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从而不断促进我国股指期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输入新鲜血液。
参考文献:
《董事会》:在经历了长达四年时间的讨论之后,业界似乎产生了一种焦躁情绪,有人希望尽早解决股权分置,有人希望永远搁置这一问题。你们认为现在应该怎么办?
P先生:我相信,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市场是有智慧的,最终一定会解决这一问题。
我觉得应该尽快,但不是进行全流通的试点,而是通过试点,可以尽快确定非流通股流通的规则,特别是尽快解决 “新老划断”,这包括搁置老股以市场价格全流通。
Y先生: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次的所谓股权分置的“试点”,已经不是什么试点,完全没有回头的余地。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我们面对的将是盒子被打开后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风险、荆棘密布的世界,不幸的是,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世界。最积极的态度是通过两到三批的试点之后,尽早找到市场认可的方案,然后由政府集中推进。在这个意义上,我更愿意看到股权分置改革是一个“分散决策试点,政府集中推进”的过程,完全让市场去决定股权分置改革最后的结果,不仅耗时漫长,而且可能无疾而终。这样做,看上去是更尊重市场的决定权,但一个无效甚至“负效”的市场是很难做出正确的决定的。在这方面,政府应该拿出更大的勇气来,不能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我看到一个某交易所召开的由基金经理和券商参加的座谈会的会议纪要。从纪要上看,这个内部会议基本上是一个牢骚会,火力集中在政府的“不作为态度”上,这些被熊市折磨得精疲力尽的从业者们认为,政府单方面地改变了游戏规则,但又对结果不闻不问,是非常危险的。但我以为,政府作为只能向“前”作为,而不能向“后”作为,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退。
我听到一些学者在向上面建言,要停止股权分置试点。还有一位证券界大力推动股权分置的闻人,在股权分置刚刚出台的时候还大声叫好,而到市场跌破1000点的时候,则开始厉声要求停止试点。我觉得这简直是一种疯子的言论,如果再次停止股权分置试点,证监会就干脆关门算了。套用一句证券市场的说法就是证监会可能被ST,或者索性叫做“ST证监会”。非常值得肯定的是,证监会主事者们这一次非常的勇敢和坚定。在六月份市场首次跌破1000点的时候,证监会的一位领导对出席“基金联席会议”的与会者说,“市场是大家的,不是证监会的……市场垮了我们的饭碗都会丢了”,这实际上表明了证监会与市场共存亡的决心。
《董事会》:实现股权改革,是中国股市改革的方向,以此为出发点,全流通就是中国股市改革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阵痛。为了股市健康发展,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搞好”。你们怎么看?
P先生:市场原先的规则是国有股不流通。现在要流通,则一定带来变数。如果没有资金护盘,也就谈不到“必须搞好”。没有战术手段支持的战略决策,不是取胜之道,意义全无。股市如战场,匹夫之勇,盲目牺牲,是不值得的。天然的罗锅子,你不能硬性地矫正。一定要矫正,就必须准备付出更大的代价。
关键词:企业并购;体制风险;防范
我国国有企业兼并与收购活动从1984 年在保定、武汉等城市开始至今,中国国有企业的并购从简单的出资购买、承担债务到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委托收购,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基础、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以及并购市场功能的缺位等,我国国有企业的并购既具有一般企业并购的风险,也具有一些特殊风险——体制风险。
一、我国国有企业并购体制风险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
(一)由企业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
企业并购的本质是企业产权的转让,所以,产权制度与产权关系的明晰化,是进入市场交易的前提。虽然,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不断进行深化,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仍不完善,在产权界定上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传统体制的副作用仍在很长的一段时期继续产生影响,并购中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参与进来。国有企业的性质对企业间产权交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难以弄清谁是有资格的谈判者。由于企业的国有性质和特殊的委托关系,企业的经理、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至从当地政府到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都不过是国有产权的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又往往是通过各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的。很多想要合资或并购的潜在合作者经常不知道应该找谁谈判,或者找不到所有者,或者碰到太多的“所有者”。即使开始了谈判,也可能会由于政府不同部门的意见不一致而归于失败。天津电解铜厂与香港恒胜集团的合资计划之所以没有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国有企业的这种性质。
其次,可能存在人出卖所有者的情况。由于我国特定的情况,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有可能出现人出卖所有者的情况。因为在任何一桩国有产权交易中,实际的所有者不可能出场,只能由主管部门的官员或企业的最高领导谈判。这样,国有企业的人就有可能暗中收受贿赂,从而压低其产权的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中外合资时,少数外商利用中方急于寻求资金的心理,在对中方资产评估上讨价还价,有意低估中方资产价值,以降低中方合资股率,提高外商所占股率;一些中方企业则为了追求当前政绩,也在资产评估中迎合外商,低评或不评自身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类现象在国有企业改组过程中最为突出,而且涉及面广。又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回报,把一些成长性好的合资企业出售给外商独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
“人报酬假设” 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现代企业制度最主要的特征是委托—机制,企业的管理层作为股东权益的人,要为股东追求最大化的收益,同时也会顾及自己的利益。然而实际中,当他们与股东利益背离的情况下,人的经营目标首先是自身的利益与安全,股东收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则沦为次要目标。于是从个人私利出发,企业的人往往倾向于并购,从而私下收受贿赂、低估国有资产价值,中饱私囊。
另外,因为并购对于扩大企业规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人而言至少有两个好处 :一是企业规模的扩大往往与管理层收入的增加成正比,不仅如此,还可以同时获得小公司领导不可能有的社会地位、知名度、成就感与满足感等;二是企业规模扩大,就降低了被收购与接管的可能性,从而可以使公司的管理层的既得利益得到保障。如果并购方管理层仅仅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来促成并购,而对并购后企业的整合与经营失去兴趣,则由此导致的并购失败不可避免。
(二)政府的不当干预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购应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展开,政府作为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者,其行为定位应当是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而从我国国有企业并购的现实来看,政府推进方式占一定比例,并购的目的大多是为替亏损企业寻找出路,解决目标企业职工的就业问题,表现为政府部门出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考虑,劝说一些优质企业兼并那些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出现所谓的“拉郎配”, 从而造成大量的企业被动并购,其结果常常是“亏”没扭成,原本盈利的企业也被拖跨。如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在政府干预下被迫兼并了渡口钢管厂后,效益连年下降,最终形成了诸多不良后果。
证券市场的诞生开创了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产业重组的新的模式。但由于股权结构的原因,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依然很大。无论是国有股还是法人股,背后总有各级政府的背景,其转让都有政府的作用,政府操作的痕迹相当明显。从近几年的并购案例中也不难发现,越是上市公司密集的地区,比如上海、北京,跨地区的企业并购就越是活跃,而上市公司越是成为一个地方稀缺资源的地方,跨地区的异地重组就越是少见。考虑到控股股东的政府背景,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就可以推断。
(三)目标企业人员安置风险
国有企业有着一种特殊的债务关系,这就是对工人的义务。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对工人有一个隐含的承诺,即保证工人的就业。当企业产权易手后,新的所有者未必会继续承担这样的义务,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保证工人的铁饭碗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然而,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原来对工人的承诺要获得一个恰当的处理。这必然要反映在产权交易的谈判中,使谈判的难度增加。解决的办法或者是由企业的出售方自行安置,其代价是索要较高的企业出售价格,或者是由并购方全部或大部的接收,其补偿则是较低的企业出售价格。在现实中,后一种情况相当普遍,即由买方企业负责解决卖方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福利、社会保障等问题。如仪征化纤收购佛山化纤后,接收了几乎全部原有员工,只是辞退了原管理层的人员。珠海恒通入主上海棱光后,也并未解雇工人,后来甚至还留用了原经理;一汽接管了吉林轻型车后,也几乎留用全部人员。这显然是当初与企业原所有者谈判时作出的安排,它甚至是谈判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有时甚至是先决条件。这种方式虽然可在一定时期内避免产生社会动荡,但也为并购企业的良好运作和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一些并购企业在接管了被并购企业之后会发现,继续承担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义务是一个极为沉重的负担
关键词:期货投资基金;必要性;金融需求
我国目前期货市场与基金行业发展迅速,2009年已有一些期货交易品种(如豆油、豆粕、棕榈油等)达到了全球第一的交易规模,基金业总体资金规模也从2002的1 18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6 024.99亿元,这种飞跃式发展为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奠定了基础,本节将从微观、中观、宏观等层面来探讨我国开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一、 微观层面:期货投资基金发展满足了各类投资者的金融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均收入的稳步提高,各类收入群体对金融投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本小节主要针对这些群体的各种投资需求来探讨他们对于各类型期货投资基金的需求,进一步地阐述我国目前发展该类型基金的必要性。
1. 金融需求层次。金融需要是随时间发展变化的,它与个人、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密切相关,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有不同的金融需要。一定的金融需要是在其他金融需要已经被满足为前提的。金融需要层次结构图(如图1)显示了金融消费者从金字塔底部向金字塔顶部移动的情况。假设随时间变化,消费者的金融需要也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产品,向那些要求资源更多以及低流动性的产品转变。这使得金融服务业和消费者能大致确定一个尺度,来判断越复杂的金融需要越需要更高的投资能力。这种金融服务在层次上的变化是“金融的成熟程度”。
投资于基金业就是在满足了较低的基础性的需求,诸如可用现金的流动性需求、储备的需求和风险管理的保险性的需求之后,用来满足家庭和个人在降低投资风险和减少税赋的需求。从美国2007年的基金业调查中,我们发现在投资基金原因的调查中,有91%选择要为退休后攒钱,52%选择投资基金是为了减少应税收入。由此可见,家庭投资者通过基金进行投资主要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品质不变,或者进而获得更多的财富。而通过投资基金减少应税收入从而可以减少税务负担也是另一个主要原因。
期货投资基金是相对于一般共同基金较为特殊的一种基金,在国外由于其被专业的基金经理管理,所以它又被称为管理期货(Managed Futures),基金经理相应的称为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由于期货投资基金以期货、期权为投资对象,利用与传统资产相关度较低的特性,可以有效的避免传统投资资产(如股票、债券等)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具有了较为不同的获利方式,它可以采用特殊的多空组合机制、杠杆化的方式在期货市场上投资获利。期货投资基金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减少传统资产投资的系统风险,而当家庭或个人意识到一般共同基金不能有效的控制内部风险的时候,期货投资基金则作为一种资产组合的方式满足了投资者的避险需要,可见,期货投资基金是金融投资工具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2. 三类投资主体对期货投资基金的需求。
(1)面对中小投资者的公募期货投资基金。广大中小投资者由于专业知识的有限,富余资金量相对狭小,其选择性投资不能够规避个别市场的特殊风险,进而也不能够通过分散投资获得一般性收益,所以他们必须选择资金量较大的机构投资者来满足投资的需要。而公募期货投资基金具有申购起点低和运作行为规范的特点,使其天然地成为中小投资者的理想投资场所。但是由于公募形式基金批露的信息量较大,监管也较多,运作成本也往往较高,这就使得这种类型基金不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回报,从美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类型的投资基金在三种投资基金中的投资回报率是最低的。不管怎样,公募期货投资基金毕竟提供了大众投资途径,由于需求群体较多,其必然会迎来宽广的发展道路。
(2)面对高收入人群的私募期货投资基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制度不能有效地推动市场的运行,将会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均匀,相对于低收入者,高收入人群由于具有较高的剩余资金量,资本化的社会经济必然促使这些富余资金面临投资保值的需要。私募期货投资基金由于免去了较多的广告发行以及营销费用,操作上灵活所受监管也较少,为其省去了很大的一部分运作成本,这就使得此种类型的基金为高收入者提供了投资的大门,更重要的是私募投资基金一般具有可靠的投资消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经济中,这种信息往往会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所以,私募形式的期货投资基金不仅仅在操作成本上,而且在投资回报上都具有着独特的优势。
(3)面对投资机构的个人管理期货账户。对于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如养老基金、公益基金和投资银行等,他们往往会要求一个较为稳定的最低投资回报率,来满足机构发展的需要,而公募或私募形式的期货投资基金或者是投资收益较低、或者是投资回报不稳定,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与收益稳定性的需要。个人管理期货账户则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该账户一般由一个商品基金经理(CTA)来管理,他会给机构投资者承诺一个非常高的最低投资回报,这些方式可以免去很多公募或者私募基金的管理费用。但是这类投资需要投资机构需要具有对CTA进行挑选和甄别,核实他们的投资判断能力,这使得该类投资相对于前两种具有较高的要求,实际上,在美国,很多CTA只是投资机构的一个分支而已,这些投资机构往往会利用这种投资方式才参与期货市场,以优化他们的投资组合。
二、 中观层面:期货投资基金发展规范并促进了期货市场与基金行业的发展
1. 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促进了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1)完善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从投资基金的标的物分类来看,投资基金可以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衍生品类基金。而这些基金除债券型基金和衍生品类基金外,收益主要受到国家经济形势以及个别行业增长周期的影响,一旦面临金融危机和股市遭遇系统性风险,偏股型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将会大幅滑落,如果仅仅选用债券型基金进行风险对冲,因其一般比例较少,且平均收益较低,并不能从整体上控制基金行业的亏损。
我国2010年4月16日将正式启动股指期货上市交易,这将吸引不同领域的机构参与期货交易,或者通过设立期货投资基金,把广大中小散户集中起来,以机构投资的形式参与期货交易,从而形成稳定的市场投资主体,这意味着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不仅为保障了基金业的投资收益,而且使得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2)促进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①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扩大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资金是期货市场的“血液”,没有足够的资金,市场就没有足够的流通性,也就无法实现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期货市场上就存在入市资金不足、市场规模偏小的问题,这主要是由投资需求不足造成的。由于在资金、信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诸多不足,以及期货市场上的较大风险,阻碍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入市,极大地限制了期货市场的规模。
期货投资基金的开展,除了能够挖掘现有机构的投资需求之外,还为广大中小投资者间接参与期货市场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由于投资基金比散户更能及时把握市场行情,有效组合投资,因此对中小投资者而言,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可参与性,刺激了投资需求,从而拓宽了期货市场的资金流入渠道,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规模。
②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促进价格的理性发现。长期以来,我国期货交易主体以广大中小散户为主,这种投资结构对期货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个人投资者的短期投机性较强,往往根据行情的好坏而产生资金骤然进出期货市场的现象,从而造成市场的异常波动;另一方面,中小散户的投资技能和信息获取能力都较弱,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是盲目的追涨杀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幅度,助长了市场风险的成倍放大。期货投资基金由专家操作管理,理财更富理性,有利于平抑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和非理性波动。专业投资人员在资金、技术、信息上都比中小散户有优势,通过全面的市场信息收集,进行系统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合理的投资组合,从而将引导和促使市场形成理性的投资观念而不是单纯的投机,维护了期货市场的稳定。
另外,在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以散户为主的投资结构下,容易发生大户操纵和交割逼仓行为,不利于形成真实的市场价格。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既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其自身投资行为也相对理性,因此能够稳定价格,避免期现价格的重大背离,从而使价格信号更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也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对现货价格的指导性。
2. 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促进了基金行业的发展。
(1)丰富基金行业的投资范围。相对于其他金融市场投资,期货市场有其特有的特点:首先,期货交易标的采用的是标准化的合约安排。这种安排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的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交易双方因合约条款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其次,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交易者只需缴纳少量资金(通常为5%~10%)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就能以小博大买卖10倍到20倍的合约价值,这种交易节省了资金负担,可以有效的解决市场流动性问题。再次,期货交易采取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会对每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根据交易者盈亏进行资金的划转,该制度把违约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内,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提高了市场的信用。最后,期货交易采取的双向交易,这与股票市场和现货市场等只能先买后卖的交易方式是明显有差别的,交易者通过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都能够对冲原来的交易,解除实物交割的履约责任,这种对冲机制方便了合约的转让,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
(2)分散基金行业的投资风险:组合投资,降低风险。在组合投资方面,John Limner(1983)曾在《管理期货——金融期货账户(基金)在股票与债券组合中的潜在作用》一文中提到,“如果在一项组合投资中加入期货基金,可以减少组合的波动并提高收益,这样的组合在任何可能的收益水平上都比股票或股票加债券的组合投资的风险要小得多”。之所以有这样的功能,主要是因为期货投资与其他金融资产存在低相关性。而由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可知,两种投资工具的相关性越小,它们的组合就越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国外学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对期货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并证实了存在的低相关性。
此外,大量研究也表明,在面对金融危机和股市遭遇系统性风险时,几乎所有投资种类的相关系数都大幅上升,传统的投资组合在市场压力下抗风险能力极弱,而同期的期货投资却不受影响甚至表现优越,这也促使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成为了规避市场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极佳工具。
三、 宏观层面:期货投资基金发展促进了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经历了飞跃式发展,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显示:我国自1979年~2008年,我国GDP水平年均增长率为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4倍,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应地也增长了27倍,我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贫困国家跃居为仅次于日本的第三大经济体(2009年末我国GDP总量相当于日本的96%),经济成就,举世瞩目。
我国虽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各种经济制度上也得到了渐进式的改革,但是我国在各经济层次上仍有不同程度的不足与缺陷。在金融体系的建设上,我国仍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经济秩序,甚至在某些层面上存在着市场缺失,比如我国国际金融账户管制较为严重、利率市场非市场化、股票市场不能有效的体现经济形势、期货市场品种窄小,机构投资者比例不足等等。按照美国哈佛大学金融学教授罗伯特·默顿1995年在《全球金融系统:功能展望》 的观点,金融体系应该具有六大功能,它们分别是:清算和支付功能、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功能、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信息管理功能和解决激励问题。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否完整,直接关系着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在认识到现有不足的情况下,锐意进取,不断改革促进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已初步形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已具有较大的发展规模。根据经济学家华生教授的观点,证券市场至少存在三个重大制度缺陷:股权分置、非整体上市以及国有股权重过高。股权分置现已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则仍存在着非整体上市的状况,非整体上市造成了对市场的操作,因为分拆上市普遍存在着关联交易、利益输送问题以及信息不透明问题等,所以规范化的非整体上市的制度改造,是我国目前仍要面临的严峻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国有股占有市场很大一部分,这就造成了我国政府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不得不扭曲更加有效、更加市场化的制度措施,而且这会产生很多连续的关联交易,滋生腐败,导致行业的集中垄断现象,这样的市场存在着很大的系统风险,一旦经济形势下跌,国有股全面缩水,风险不能在各个部门之间转移。面对这些现象,我国政府今年审慎的推出了股指期货交易,这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证券市场风险分散的问题,但是必须意识到,这仅仅是对风险进行了分散,如果不能从证券市场本身把系统风险降低,衍生品市场再发达也是无济于事的。
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能够促进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虽然各种金融子市场内部的缺陷并不能一蹴而就的解决,但是可以利用市场间的广泛联系以及相互促进,来渐进的引导市场走向完善。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理性的投资主体,规范化的研究团队和充实的资金基础,使其具备了较高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整合和分散各种金融子市场的风险,最大化的创造了投资收益,使其能够支撑各个市场的联动发展,这反过来也促进了各种期货投资产品的发展,比如利率、外汇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期货市场是衍生品市场的分支之一,它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途径,期货投资基金的介入无疑使得该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如果风险能够有效的规避,那么其他商品、或金融市场的参与度就能得到很大的提高,相应的也会促进其他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所以,期货投资基金的开展对金融体系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大力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已经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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