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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外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和监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或授权、委托成立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统称事故调查组),分级负责所调查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组协助下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应急处置评估。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单独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专职负责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事故调查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担任,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并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应急处置评估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听取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说明;
(二)现场勘查;
(三)查阅相关文字、音像资料和数据信息;
(四)询问有关人员;
(五)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第八条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分别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事故调查组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先期处置情况及事故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
(三)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四)组织指挥情况;
(五)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
(七)现场管理和信息情况;
(八)应急资源保障情况;
(九)防控环境影响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救援成效、经验和教训;
(十一)相关建议。
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妥善保存并整理好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书证和物证。
第九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先期处置情况,包括自救情况、控制危险源情况、防范次生灾害发生情况;
(三)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
(六)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物资储备、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后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情况;
(二)指挥救援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资源调动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包括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应急资源保障情况、防范次生衍生及事故扩大采取的措施情况、防控环境影响措施执行情况;
(四)现场管理和信息情况。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应急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基本情况;
(二)事故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三)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
(四)评估结论;
(五)经验教训;
(六)相关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将应急处置评估内容纳入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并收集典型案例,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险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未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由现场指挥部或事发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事故危险状态消除期间,为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和环境而采取的措施、行动。
备案3年到期
薛国强介绍说,2009年,继17号令出台之后,北京市安监局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提出了要求。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26万家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26万份综合应急预案、34万份专项应急预案完成了备案。根据17号令规定,应急预案有效期为3年。截止到2012年底,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已到有效期,应当依法修订完善。
基于上述原因,2013年5-6月,北京市安监局分别组织了针对各区县局和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2个层面的应急预案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论证、、培训教育、预案演练和备案等。同时,在培训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和企业自查、进一步完善修订应急预案等提出了要求,并对开展应急预案备案专项检查进行了部署。
暴露问题
薛国强指出,北京市在检查中发现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2009年和2010年报备的应急预案已过有效期,但没有按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和报备;有的企业仅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没有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种类不全;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论证综合意见内容不全面,评审论证的内容和要素不全;应急预案演练的次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只开展综合预案演练,没有开展专项演练。
对于这些问题,有的企业认为,总公司已经有综合应急预案,下属公司就没有必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了。但17号令和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编制建立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为什么必须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薛国强解释说,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类危险源和事故风险或某几类风险制定的,主要是解决此类危险源、事故风险突发状态下,由谁来应对、怎么应对的问题。通过培训和检查,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白了这个道理,认识到了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北京市安监局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管理不够重视,认为本单位多年没发生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基本用不上,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恰恰说明了这些单位应急预案演练不到位。”说起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薛国强说,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雅安的天全中学每学期都会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疏散演练。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全校学生正在上课,突来的地震未让老师学生慌了手脚,学生们迅速有序地按指定路线集中到了操场,整个过程只用了1.5 min,无一人伤亡。“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制订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充分演练的重要性。”
如何改进
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修订和备案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必须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17号令、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
以综合应急预案为例,一个完整的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9部分主要内容。“这9部分内容缺一不可,并且要紧密衔接和联系。”
薛国强表示,此次检查的目的就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工艺比较复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危化品品种可能有好几十种,每一种危化品的事故处置措施也不一样。这就要求企业要提前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按照规定编制一个专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这类事故,就要知道该怎么办。”
一些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和各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这些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应急预案的要素较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提供了有章可循的预先行动方案。
另外,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也十分重要。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工作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中明确的评审论证方式、评审要素和内容进行,参加评审的专家必须具备高工以上资质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应急预案评审论证过程进行监督。
关于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本次专项检查中也对问题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得少于2次。
检查成效
一、适用范围
(一)本修理厂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厂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五)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报告。
(2)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救援程序
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三)事故处置
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在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四)信息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一)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力量保障
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关键词:烧结 机械伤害 爆炸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一、编制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十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法规、规章: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
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87-85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二、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
1、火灾、爆炸
(1)由于干燥物料使用煤气进行生产,存在易燃气体Co在达到临界含量时,在明火作用下、在局部区域会产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2)车间内电缆密布,数量较多,电缆表面绝缘材料为可燃物质,当电缆自身故障或高温物体与电缆接触时,容易引起电缆着火,且电缆着火的蔓延速度极快,易酿成火灾。
电气火灾有三种:一是外界火源引燃电缆;二是电力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三是电流过载导致火灾。
2、中毒和窒息
我公司烘干生产使用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剧毒、气态,当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02%时2h左右就会使人头痛恶心;浓度达到0.08%时2h能使人昏迷;浓度达到1%时10min就会使人死亡。在停炉检修煤气管道时如果没有对煤气管道进行充分置换,冒然打开管道检修会造成作业人员中毒和窒息。
3、灼烫
灼烫主要存在于烘干机炉前岗位和维修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炉时由于岗位工,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溅出造成灼伤、烫伤;二是维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割、焊时由于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会造成灼伤、烫伤。
4、高处坠落
作业人员在静电除尘、煤气管道检修作业中,操作平台无护栏或护栏损坏,可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3)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护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4)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等。
(7)高处平台没有围栏或围栏不合格。
(8)高处平台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员坠落的孔、洞等。
(9)平台为钢结构,年久失修,地板过薄,难以承受人体重量。
(10)平台没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台上结冰等。
5、触电
触电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气设备漏电,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电气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未办理作业票,检修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电气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随便接临时电源等情况下,人体接触带电物体导致的。
造成触电伤害事故常见的因素有:
(1)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带电危险部位。
(4)在检修电气设备故障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或未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明显的作用标志(严禁合闸等),电气开关被他人误合闸或随意合闸,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6、机械伤害
潜在的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泵类、金属加工等机械的防护装置不完善或损坏、拆除,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引起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合格或设计上本身存在缺陷。
(2)设备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设备误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停车,另一种是几台机械设备开关设在一起,容易造成误开机引发事故。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
(5)机械设备有故障不及时排除,设备带故障运行。
(6)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他人随意启动;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操作。
(7)在与机械相关联的不安全场所停留、休息;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8)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若干个职能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注意一定要明确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应急管理职责。
四、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1、火灾、爆炸
危险源监控
(1)煤气浓度的监控使用壁挂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在主车间二、三、四层分别设置了壁挂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凡在煤气区域的工作人员、检修人员配备了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当煤气浓度超过30ppm时自动给予报警。
(2)岗位人员加强对电气设备的防火巡查力度(每30分钟巡查一次)
(3)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由安全员和监护人进行监督。
事故预防措施
(1)分别在主车间二、三、四层煤气区域设置了轴流风机并与壁挂式煤气检测仪连锁,煤气浓度超过50ppm是轴流风机自动启动,主车间三次煤气操作平台设置电、自一体快切阀,眼镜盲板阀和逃生通道。
(2)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制定巡查、监控和动火作业制度,并严格执行。
(4)尽可能用不燃油代替可燃油。
(5)配备合适的灭火器和消防水源。
2、中毒与窒息
危险性分析
烧结矿物使用的燃料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剧毒、气态,当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02%时2h左右就会使人头痛恶心;浓度达到0.08%时2h能使人昏迷;浓度达到1%时10min就会使人死亡。在停炉检修煤气管道时如果没有对煤气管道进行充分置换,冒然打开管道检修会造成作业人员中毒和窒息。
事故预防措施
(1)在巡查煤气设备时必须双人进行、佩戴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仪。
(2)在检修、更换煤气设备、管道阀门前,必须通知公司负责人、安全员,经同意批准后办理作业票方可作业,作业前必须使用氮气对煤气管道充分置换,经检测确认无煤气后方可作业。
3、灼烫
危险性分析
灼烫主要存在于主车间三层烘干机炉前岗位和维修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炉时由于岗位工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溅出造成灼伤、烫伤;二是维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割、焊时由于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会造成灼伤、烫伤。
事故预防措施
(1)上岗前必须合理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4、高出坠落
危险性分析
作业人员在静电除尘、煤气管道检修作业中,操作平台无护栏或护栏损坏,可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3)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护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4)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等。
(7)高处平台没有围栏或围栏不合格。
(8)高处平台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员坠落的孔、洞等。
(9)平台为钢结构,年久失修,地板过薄,难以承受人体重量。
(10)平台没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台上结冰等。
事故预防措施
(1)高空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2)设专人监护、安全员现场监督。
(3)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严禁交叉作业。
(5)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5、触电
危险性分析
触电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气设备漏电,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电气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未办理作业票,检修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电气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随意接临时电源等情况下,人体接触带电物体导致的。
造成触电伤害事故常见的因素有:
(1)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带电危险部位。
(4)在检修电气设备故障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或未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明显的作用标志(严禁合闸等),电气开关被他人误合闸或随意合闸,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事故预防措施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检修作业牌。
(3)作业前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检修电气设备时设专人监护。
6、机械伤害
危险性分析
潜在的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泵类、金属加工等机械的防护装置不完善或损坏、拆除,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引起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合格或设计上本身存在缺陷。
(2)设备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设备误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停车,另一种是几台机械设备开关设在一起,容易造成误开机引发事故。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
(5)机械设备有故障不及时排除,设备带故障运行。
(6)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他人随意启动;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操作。
(7)在与机械相关联的不安全场所停留、休息;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8)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
事故预防措施
(1)对新设备质量安环科严格把关,严禁带病运转。
(2)新安装的设备必须重新制定操作规程,并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学习。
(3)经常检查机械设备防护措施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及时维护、更换。
(4)维护、更换机械设备防护措施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二、预警行动
当发生出现有人员轻伤以上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其他伤害时。现场人员发现事故时,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即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及时通知现场处置方案中的应急救援组长,组长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控制事故。若事故被控制、消灭,应急结束;若事故无法控制则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或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接到通知后,判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一级响应预案。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需设立24小时职守电话。发生事故时汇报情况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涉及范围、灾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事故类型。
6、现场人员是否撤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7、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抢险求援情况。
8、如有条件可附现场图
四、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后在1小时内向政府安全管理及相关部门汇报。
1、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已采取的措施。
五 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将我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一级响应: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以上和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事故需公司力量能控制和救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二级响应: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以下和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且公司依靠本单位车间、班组救援力量,能够达到事故救援、事故控制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判断事故为二级响应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当事故不能控制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报警、警戒、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判断事态是否扩大、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
2、应急响应过程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骤
三、应急救援
1、抢险救援程序启动后,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各救援小组,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和事故处理预案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指挥部调集好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现场抢险时2―3人一组,佩戴好各人防护用品,同时注意相互监护。抢险原则是救人第一,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有效的隔离起来。
2、消防人员、医护人员和抢险人员接警后,应立即按指令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在现场操作人员的配合和帮助下进入现场,实施救援。
3、若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由指挥部决定是否扩大应急,请求政府或上级单位的救援。
四、 应急结束
一、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应急救援状态可以终止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并应急救援状态终止命令,在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
1、事发单位应在2日内向事故调查小组或上级单位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详尽时间、地点、事故发生是经过等;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原始资料:包括文字、影像、记录图示等;
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1)应急处置过程:包括从接报开始、下达的命令、抢险过程到抢险结束整个过程叙述,参加抢险组织人员等;
(2)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等;
(3)抢险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4)抢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