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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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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

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村治理;理论;综述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1.02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 was in the ascendant. From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academics studied the connotation, mechanism, mode and path of rural governance,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and obtained some valuable results. But there were also some disadvantages, such as the lack of systematic and holistic research, the research of rur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rural governance model need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In the research metho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tudied mostly below normal. From the trend, not only to pay attention to theoretical study villages, but also to focus on rural governance practices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diversified, especially in the use of mathematical models and advanced technical means to carry out empirical research.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theory; summary

自20世纪20年代起,研究农村问题的专著在我国陆续面世。1998年,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学者提出“乡村治理”的概念。随着该理论在乡村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学术研究也愈来愈深入,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治理主体、治理权力配置方式、治理目的以及治理过程等4个方面[1]。

1 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观点

1.1 乡村治理内涵

在治理主体方面,赵树凯[2]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郭正林[3]提出,乡村治理的主体应该是乡镇的党委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以及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和各种民间团体。在乡村治理目标上,贺雪峰[1]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其中“有序发展”也就是公共利益所在。徐勇指出进行现代化乡村建设是治理的目标。

1.2 乡村治理机制

由于公共信息不透明等原因,腐败问题日益严重。陈力予等[4]提出户代表会议制度,以户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会议,协商、监督村务。王朋琦等[5]指出新农村建设在操作机制上要走出传统误区,禁用“指标摊派”的方法,慎用“试点推广”的方式,避免“典型激励”的惯性,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难方面,张恒利[6]提出要重建农村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机制[6]。针对当前村民选举非理性投票过多,精英政治受到阻碍的现象,盛义龙[7]提出选举机制要与乡村治理保持整体一致性,特别需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结合。

1.3 乡村治理模式

陈洪生[8]以村民自治实施效果为出发点,通过对影响社会自主性的发育与发展的4个基础性条件――经济发展、利益分化、公民素质以及政府控制和主导社会力量的程度的分析,提出了自觉自治乡村治理模式。龙立军[9]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建设为例,提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治理融入幸福村居建设之中,并使其机制化,使得乡村的发展更加人性化和可持续化。王海侠等[10]通过对江西分宜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考察,提出从“党建+村民自治”的角度来进行治理探索,以党建强化乡村治理的思路的分宜模式,运用“党建+”理念,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阎占定等[11]提出嵌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结合的产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之中。郐艳丽[12]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提出了“农民置上”的本原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其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效应。

1.4 乡村治理路径

张继兰[13]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协商互动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路径来解决乡村社会自主性缺乏、乡村组织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周朗生[14]择取较有代表性的云南乡村治理为考察对象,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乡村的治理结构和切实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路径开展乡村治理。唐绍洪等[15]提出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决策主体进行权力关系界定,走多元化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道路。赵艳霞等[16]在调查唐山农村新民居建设后,提出乡村治理的成功路径是开展新民居建设。兰海洋[17]认为当前要实现中国乡村善治,有三大治理路径:一是优化治理结构,政治生态和谐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三是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

2 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基层民主建设滞后

因乡镇基层民主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很难有效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在王华[18]看来,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腐败现象严重。贿选、不合理决策与管理现象屡有发生。高宝琴[19]提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长期缺乏有效组织形态,是治理危机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欧阳雪梅等[20]认为基层政府缺少民主素质教育,致使村民主人翁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村民自治能力不强。

2.2 乡村治理主体混乱,机构权利分工不明

欧阳雪梅等[20]认为由于治理权力配置不明,一方面导致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在权力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增加政府与村民在管理上的冲突,影响了治理目标的实现。郑红娥等[21]提出,国家行政权和村庄自治权的冲突是目前乡村治理困局的主要原因。在钟涨宝[22]眼里,缺乏合理有效的机构、人员改革是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之一。

2.3 乡村债务问题突出,农民生活不够宽裕

在李文政[23]看来,乡村治理面对的困难不仅是管理及文化教育上的缺陷,经济发展落后与农民积贫积弱问题同样严重。赵艳霞等[24]提出乡村治理的制约条件包括民主化的现实制约、法律制约和经济制约。袁金辉[25]认为目前乡村仍受到小农经济的束缚,收入低,债务多。钟宜[26]提出因财政经费短缺,乡镇为发展只得过度干预村庄事务。同时基层政权缺少财政来源,村、乡两级财政缺口过大,故造成当今治理困境。

2.4 其他方面

刘勇[27]认为由于我国幅员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村民政治素质不齐。当利益受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及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时,越级上访、申诉或暴力对抗等就容易成为他们维权的工具,这严重破坏了乡村治理的政治环境。陈柏峰等[28]认为灰色势力是治理乡村的一个恶疾。

3 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

3.1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李文政[23]觉得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组建公共服务体系,重视村民自治,发挥村委会作用是治理乡村的路径之一。张志英[29]认为进行新农村建设需加强村民自治、大力发展创新村民组织。李莉等[30]提出乡村治理的关键是两个尊重:一是尊重村民意愿,二是尊重村民自主性。

3.2 加强乡镇制度建设,加快服务型步伐

在马宝成[31]看来,完善乡村治理一方面需要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建设现代化村庄。韩冰[32]提出解决当前问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有关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村民组织,建设现代化乡村。陈双鹏[33]认为减少治理危机出现的方法有改革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建立村民参与政治的合理机制,动员建立村民组织。

3.3 提高村民民主素质,加强政治文化学习

张晓忠等[34]认为要在尊重村民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权益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刘勇[27]认为村民非理性化的利益诉求方式影响了和谐的政治环境。因此需要对村民开展政治参与培训,推动村民合法合理参与政治生活,为乡村政治和谐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欧阳雪梅等[20]认为开展村民意识教育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之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乡村治理理论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不少学者研究了乡村治理的内涵、机制、模式、路径,分析了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乡村治理机制和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等。从研究方法看,定性研究居多而定量研究偏少,实证研究更是鲜见。从趋势看,不但要重视乡村的理论研究,更要注重对乡村治理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尤其是对个案经验的总结;研究方法应当多样化,尤其是运用数理模型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贺雪峰.乡村治理研究与村庄治理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07(3):46-46.

[2]赵树凯.新农村建设呼唤新的治理[J].中国发展观察,2006(3): 26-28.

[3]郭正林.乡村治理及其制度绩效评估:学理性案例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大学学报,2004(4):24-31.

[4] 陈力予,郑美玲.试论“村治”新廉政监督机制:户代表会议制度[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5):44-50.

[5] 王朋琦,洪向华.试论乡村治理结构在操作机制[J].领导科学,2009(5):14-16.

[6] 张恒利.重建乡村治理结构――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公共品的供应机制改革[J].经济论丛,2009(21):218.

[7] 盛义龙.惯性心理与利益共同体:村选举机制障碍及对策分析――以江西省C县和T县若干村选举为例[J].求实,2011(9):89-92.

[8] 陈洪生.论自觉自治型乡村治理模式的生产条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9(4):1-6.

[9] 龙立军.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为例[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1):76-79.

[10] 王海侠,孟庆国.乡村治理的分宜模式:“党建+”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J].探索,2016(1):127-133.

[11] 阎占定,白照坤.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乡村政治参与状况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5):72-77.

[12] 郐艳丽.我国乡村治理的本原模式研究――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J].城市规划,2015(6):59-68.

[13] 张继兰.乡村治理: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J].乡镇经济,2009(4):54-57.

[14] 周朗生.云南乡村治理:成效、问题与可能路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9(6):186-190.

[15] 唐绍洪,刘屹.“多元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路径与我国的乡村治理[J].云南社会科学,2009(6):38-42.

[16] 赵艳霞,王立东,尹景瑞.乡村治理的路径分析[J].前沿,2009(12):174-176.

[17] 兰海洋.中国乡村治理的善治路径取向探析[J].领导科学,2015(4):12-14.

[18] 王华.乡村治理:基层民主与社会结构[J].云南行政学院,2009(1):15-18.

[19] 高宝琴.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乡村治理的生长点[J].齐鲁学刊,2010(2):96-100.

[20] 欧阳雪梅,李铁明.当前村民自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视野,2007(4):77-79.

[21] 郑红娥,吴殿朝.困厄与出路:乡村治理与新农村建设[J],云梦学刊,2008(1):72-75.

[22] 钟涨宝,高师.后税改时代的乡村治理改革[J].农村经济,2007(11):12-15.

[23] 李文政.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困境与策略探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9(16):343-347.

[24] 赵艳霞,樊秀云.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乡村治理分析[J].领导科学,2009(11):50-52.

[25] 袁金辉.中国乡村治理60年:回顾与展望[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5):69-73.

[26] 钟宜.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与乡村治理方式的变革和完善[J].探索,2005(6):97-100.

[27] 刘勇.社会转型时期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和乡村治理困境[J].福建论坛,2010(5):141-146.

[28] 陈柏峰,童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4):142-146.

[29] 张志英.21世纪中国乡村治理发展浅议[J].农村经济,2006(11):17-19.

[30] 李莉,卢福营.当代中国的乡村治理变迁[J].人民论坛,2010(6):60-61.

[31] 马宝成.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J].长白学刊,2007(6):59-63.

[32] 韩冰.关于完善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5):114-117.

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微观组织;社区;自我整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成为一个全社会所关注的重大问题。新农村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回答的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为谁而建,由谁来建。按照惯常的思维自然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规划,基层来组织。但是,伴随农业税的免除和乡村治理体制改革,相当多数地区的农村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由于财政经费的缺乏而处于维持状态,难以承担组织动员农民、整合资源,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由此需要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系,大力推动乡村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本文将结合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状况,以湖北省一个乡镇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为例,探讨农村微观组织再造与社区自我整合问题。

一、乡村治理体系中社区民间组织的缺失

在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体制是官治与民治的二元并存结构。除征税征兵以外,国家不直接干预乡村内部事务,处于孤立分散状态的乡村主要依靠民间社会资源进行自我整合。自近代以来,伴随现代国家建设,乡村治理体制开始趋于单轨制。一方面,国家将原来散落在各个村落的权力集中为统一的,形成自上而下的单一行政治理体制;另一方面,国家又要将其意志极力渗透到分散孤立的乡村,促使乡村社会的国家化。近代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来,中国的乡村经过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改造,建立了覆盖全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但同时,原有的内生于乡村内部的组织及其整合机制趋于消失。

自上而下的单一行政治理对于将分散孤立的乡村迅速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有其积极意义,但这种整合主要是依靠外部性的国家力量所进行的外部性整合,它在将乡村和农民带入国家体系的同时,却中止或者割断了乡村内部农民之间的联系,发轫于乡村内部和农民需求并联结农民的自组织基本不复存在。而外部性国家治理乡村的体制一旦发生变化,乡村内部没有相应的组织来承接和应对大量农村内部公共事务,进行自我整合,由此就会陷于“治理真空”。

而造成单一的行政化治理体制不断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又在于这一治理体制所赖以存在的财政体制。体制是单一的行政化治理达到极致的体制。这一体制存续的基础就是“政社合一”,即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为一体。上千万农村干部(包括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是由公社集体经济供养的准国家干部,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办理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的支持。国家依靠这一体制,既实现了国家意志的渗透,又节省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当然,它的代价是由农民支付着本应由国家承担的治理成本,其后果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逐渐降低和农民对国家的高度依附。正是基于此,农村改革后,分户经营体制取代了体制。分户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造了乡村治理体制,即实行“政社分开”,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在体制解体并出现“治理真空”时产生的,是农村微观组织体制的重构。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载体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群众自治组织。但是,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仍然属于国家管理农村居民的基层组织,仍然属于一种外部性的制度安排,由此使村和组(大多由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名而生)具有天然的行政地域属性和服从国家的公共管理功能(从国家的行政管理看,村民委员会又被视之为“行政村”)。在宏观的单一制下,法定的自治组织与实际的基层行政组织合为一体,并大量承载着自上而下的行政功能,由此使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村民小组更多地具有行政化的色彩,即它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完成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而不是基于本社区内部需要的公共事务。与公社体制相同的是,改革后的农村基层治理的经费仍然主要来源于农民。由于包括政府任务在内的公共事务的迅速增多和人员的增加,以各种税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负担日益沉重,以致达到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而“抛荒”和“民怨沸腾”的程度。为此,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央政府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并免除农业税。在这一过程中,还开展了以合并村组、合并乡镇、“减人减事减支”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制改革。

税费改革和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而展开的。这一改革同公社体制改革之初一样,又面临着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无钱办、无人管的问题,即外部性治理体制一旦变动,没有内生的社区组织来承接原由行政化组织所承担的事务,农村迅速重新陷入一盘散沙的“治理真空”境地。一是村组干部人数大量减少。在中部地区的村,如有2000—3000人,一般规定配村干部5人左右,许多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干部兼任。二是免除农业税费以后,村组基本没有公用财力,也没有了从内部获取资源的体制性渠道。三是村组干部减少后,村组干部更缺乏精力和时间处理本村公共事务。另外,村组干部的报酬由县一级财政支付,具有“工资化”的倾向,从而更强化了村组干部对上级政府的依赖。所以,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预想不到的后果是行政化治理进一步向村组渗透,而大量基于乡村社区内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处理的公共事务却陷于无组织依托办理的困境。这实际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的一个共同性问题,即一旦外部性的行政(党政)整合机制发生变化或者链条中断后,没有内生的自组织加以替代,缺乏自我整合的机制。要解决这一“治理真空”问题,必须重新构造微观组织体系,特别是注重内生的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湖北省杨林桥镇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产生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为我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提供了经验性范例。

二、杨林桥镇社区建设的动因及自我整合机制

湖北省秭归县位于长江三峡大坝坝址所在地,是典型的山区,还是国家级贫困县。杨林桥镇位于该县西南部的高寒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近年,该镇利用兴建三峡大坝的机遇,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村贫困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交通状况的改善,将长期封闭的山区农民与山外的大市场紧密联系起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村庄外部的依存度愈来愈高,人们对当地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求也愈来愈强。但是,该镇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很薄弱,特别是在税费改革后遇到了新的问题,无法满足农民对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需求。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稳定,杨林桥镇贯彻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从!""&年下半年开始,取消了统一规定的积累工和义务工等筹劳项目以及以资代劳和道路、教育等集资项目,同时进行乡村机构配套改革。然而杨林桥镇和全国其他农业地区一样,农村水利工程、乡村道路建设、校舍改造等公益事业的办理出现了新的“空壳化”现象。

首先是无钱办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并且正在成为发展投入的一个“盲区”。一方面,取消和减免各种税费后,加剧了乡镇财政的收支矛盾,过去主要依靠向农民收费来维系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现在只能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距甚远。另一方面,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数额有限,杨林桥镇各个村转移支付只有20000多元,支付村组干部的工资后,所剩无几,根本没钱办理乡村的公益事业项目。其次是无人理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出现了无组织机构管理协调的“治理真空”局面。杨林桥镇进行乡镇机构配套改革,裁减和辞退富余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只保留30人左右,撤销和合并了各种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一些职能被转并到了乡镇和县直其他单位,但人手、经费都不足,公共服务职能严重弱化。同时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为适应税费改革的要求,杨林桥镇将36个村304个村民小组合并成14个村84个村民小组,平均每村1800多人,600多户,一个小组97户,一个村的村干部不过三五人,平均一人管150多户。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出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特别是乡镇干部人数大大减少,主要精力只能用于贯彻和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根本无力和无暇顾及本地公益事业。

“危机孕育着生机”。当外部性整合“缺位”时,基于乡村内部和农民需要的自组织力量也有可能产生,并填补“治理真空”。正当当地干部和村民面对“治理真空”一筹莫展时,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身面临的公共性问题的活动得以出现,其初始动因便是道路修建。

杨林桥镇是典型的山区,离秭归县城有60多公里,道路沿高山盘绕九曲十八弯,平均海拔1000多米,农户大多分散居住在山区,原先县乡道路没打通时,许多人一辈子没有出过大山,农村的道路建设确实困扰了山区里许多代人的出行问题。修路可以说是山区人最为迫切的公共需要。该镇凤凰岭村4组,有个叫铁炉冲的小自然村,有11户42名村民,三面环山一面临崖,仅有一条悬崖上开凿的小道与外界联系。两人相遇,得侧着身子才能通过。眼看山下的农民依靠种蔬菜、种烤烟脱贫致富,铁炉冲的村民却连喂养的猪都卖不出去。有胆大的请几个人下山卖猪,可连续有7头猪滚下悬崖,村民们心都凉了半截。以前由于对国家的依附而产生依赖思想,总是希望上级能拨付经费并组织修建道路。2002年,村组合并后,为数不多的村干部很少光顾该地,更无钱投入,该村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失去依赖的村民只好自发地组织起来,推举袁学商领头,连开五次会,最后一次用稿纸写下修路计划,各户签名盖章,共同举手宣誓:依靠自己的力量修路,一年不成两年,总有一天要修通。22个劳动力,靠卖猪、鸡蛋凑起2万余元,连续3个冬春闲月,投工5600多个,1037天,终于在悬崖上开凿出一条2公里的山区公路。村民种的烤烟、野菜能运出去了。2004年人均收入达到了3000多元。

受到铁炉冲依靠村民自己办理自己最需要的公益事业的启发,2003年5月,镇党委和政府引入当时正流行于城市的“社区建设”的理念,并首先在白鹤洞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试点成功后便在全镇统一推行。2003年7月1日,杨林桥镇正式开始撤销运行多年的村民小组建制,组建农村社区。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全镇14个村成立社区306个,互助组1034个。每个社区30个左右农户,设理事长1人,理事2—3人,共“海选”出理事会成员1028人,建立了“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社区理事会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的领导下,以议事恳谈会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社区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议,再付诸实施,行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责,“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完全由农民群众自己说了算,实现了真正的群众当家作主。

从表1可以看出,村民小组延续了时期生产队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行政色彩较浓厚。农村税费改革和合村并组以后,村民小组无法满足新时期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农村社区与村民小组从服务户数、事务范围、产生方式、工作方式、责任指向和报酬的有无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杨林桥镇杨林桥村村支书王太富说:“以前当组长,是村委指派的,上头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现在当理事长,是海选的,每件事都是老百姓自己坐下来协商好,干的都是农民想干的。”“以前的村干部就是处乱子(解决民事纠纷)、收款子(收农业税)、刮娃子(抓计划生育),根本没有精力想发展。现在从小事中解放出来,能考虑大事了。”

表1:杨林镇农村社区与村民小组的区别

数量87个306个

户数97户/组30户/社区

产生方式村委会指派村民投票选举

报酬由村提留提取无报酬或项目奖励

工作方式行政命令方式协商肯谈方式

事务范围上级任务为主本社区事务

责任指向向上级负责对村民负责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但是,长期以来,自治的组织载体单一,主要是依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而村和组的行政功能较强,村民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缺乏必要的组织载体。杨林桥镇通过农民自组织农村社区这一载体,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深化了村民自治的内涵,突出农民参与,建立起“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事情大家议”的活动机制。白鹤洞村25社区于!2004年6月10日就农网改造问题共同讨论并定出的一套方案是:(1)每户集资15元,选一人负责经营(师傅吃饭每人一天一顿5元的标准,由集资中开支,烟在外,给师傅烟时,必须要有证人)。(2)不交钱的献出杆子一根(7米长、粗一尺二,大叶春木不要)。(3)不够用的钱大家补,用不完的退到农户,做到不存不挂。不上工的付多做工的每天20元。社区理事会根据村民的需求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民事调解、举办科技培训活动、提供经济信息等,自发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使过去很多不通公路的地方打通了道路,农家生产的无公害蔬菜和粮食可以运出山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杨林桥镇各社区2004年兴办基础设施25个,集资12496元,投工51155个,维修公路492公里,新修公路49.8公里,同时也减少了投入成本。响水洞村13社区王太成说,他们自发在海拔800米的山上修路0.5公里,集资和投工共花费1600元左右,而政府按照这个标准修路则至少需要5000元。近年,社区的饮水、供电、通讯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地连接起来了。

社区在为农民参与提供组织平台的同时,也建立起相应的行为规则,从而形成社区自我整合的机制。这一机制的基础是利益共享。农村社区发轫于当地居民最迫切的修路需求,正是道路修建后社区成员可以共同受益,才促使社区成员自愿投资投劳,没有感到这是额外的“负担”。社区自我整合机制的活动原则是商议共识和公共舆论。社区要办的事由社区成员共同讨论,对于讨论通过的事,虽然允许有少数人不同意或不愿参与这种情况出现,但这些“反对者”也面临着利益和道德的双重压力。响水洞村13社区王太成说,他们自发在海拔800米的山上修路,当时讨论集资,规定“摩托车10元,拖拉机50元,自行车5元,人均3元”,集资方案拿出来以后,80%-的人同意,只有20%-的人不同意。但是村社区是熟人共同体,20%-的人面临公众舆论压力,别人在修路,自己不修路,以后走在别人费钱费力修的路上怎能心安理得呢?王太成说,后来这部分人也参与到集资建路中来,或者以其他方式为自己的“过失”进行补偿。

民间性的社区组织还为整合各种资源提供了开放性平台。现阶段的农村处于大流动和大变动之中,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大量农村精英外流,但这并不意味农村组织资源完全枯竭。关键在于开发和利用。由公社体制沿袭下来的村组体制是与户籍制、土地承包制相伴随的。行政化的村组体制只是将村组干部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其他民间精英往往被排斥在外。传统的村组体制打破后,实行社区体制,则有助于将各种民间精英吸纳到社区组织中来,丰富农村组织资源。一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各种“致富能人”得以进入社区理事会,成为主事者和社区致富的带头人。杨林桥社区理事会的会长有相当一部分是近年跑运输,种蔬菜、魔芋、烤烟的能人。以往,他们只是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当他们进入社区组织中心以后,道德荣誉感促使他们考虑社区共同富裕的问题。他们通过传授技术,带动社区成员种植经济作物,带来更大效益,实现社区整体“共赢”。二是由城镇返乡居住的人得以进入社区理事会。这部分人在村组体制下根本没有进入社区组织中心的可能。实行社区体制以后,他们以居住者的身份参与社区活动,并以其特有的见识、权威和资源在社区内发挥主导性作用。

三、杨林桥镇社区自我整合的效能与启示

杨林桥镇以民间性的社区组织建设,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制,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办理难的问题,填补了外部整合“缺位”和“治理真空”,取得了初步成效。与传统的村组体制相比,其成效及其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启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变动员式参与为主动性参与。20世纪以来,伴随国家政权建设和外部性整合,成为唯一整合力量的是对农民的外部性动员。这种动员式参与的直接后果是培育了农村社区和农民对外部力量的依从性和依赖性。一旦外部整合发生变化,农村社区内部就有可能无所适从。这种“等、靠、要”的思想已深深浸润在广大农村干部与村民之中,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处处可见。如新农村建设本来是为农民而建,但许多农民却无动于衷,认为只是政府行为或者“政府政绩”。杨林桥社区建设的突出功能是将“政府要”变成“我自己要干”。社区事务来自农民需求,社区治理由农民讨论,农民通过社区组织平台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二,要开发农村内部的组织资源。在20世纪的外部性整合过程中,乡村组织基本上都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建构和延伸的,这一组织体制是适应于国家对乡村资源的汲取和社会改造的。而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国家由向农村汲取资源转为支持农村发展,大量的资源将输入农村。但是,自上而下的输入不可能穷尽农村所有事务,更不可能由政府包办一切。如在道路建设中,中央、省、市、县财政主要用于主干道的建设,而农户与主干道连接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关键的一公里”,却得由农村自我负责。在新农村建设中,会产生大量农村内部事务。这些事务需要相应的组织加以处理,传统的县、乡、村、组的行政一体化组织体制显然已不适应这一要求。杨林桥社区建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也为新农村建设中开发农村内部的组织资源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三,要节省乡村治理成本。20世纪以来,乡村治理体制之所以不断发生变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性整合的治理成本过高。这一治理成本是多方面的,包括财政成本、行政成本和心理成本。单一的行政治理并不都是为了从农村汲取资源,有的的确是为农村发展谋取利益,但是,单向度的行政吸纳资源的方式将被吸纳者排斥在外,使他们将无论何种政府行为都视之为外在于自己的“负担”或者与自己无关的“公事”。杨林桥社区建设的重要经验是在构造农村微观组织的同时,重新构造着农民的治理成本意识。大家的事大家办,大家的财大家管,调动了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管为修路,他们的集资集劳早已超出政府设定的限制,但是农民并没有感到这是不可忍受的“额外负担”。因为投资投劳是为自己谋求福利,并直接接受投资投劳者对全过程的监督。

社区的概念原本就来自乡村,其核心精神是形成具有共同的认同和归属感的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基础是共同体成员的公共需求,并主要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进行整合。但长时间以来,由于单一的行政化治理,社区的理念未能进入乡村。杨林桥镇率先将社区的理念引入乡村治理中,并以社区体制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系,对于构建乡村自我整合机制具有重要启示性意义。

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范文第3篇

(一)远程教育已成为我国农村信息化骨干网络建设的载体

首先,远程教育可以发挥信息交互技术的优势。我国农村地区的继续教育是远程教育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农村群众自身素质普遍较低,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就必须采用直观形象的教育方式来进行,这样才能达到继续教育的目标。将远程教育应用于农村再教育时,要充分采用IPTV技术,并将其运用于种养殖方面的技术培训、政策和法规教育、电影和电视等文化宣传,使声音、视频、图片、文字融为一体,这样能使农村群众更容易接受这些新知识和新技术,同时也激发了农民再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远程教育能充分发挥出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的资源优势。远程教育运用到农村建设中,其内容涵盖是非常广的,如种养殖技术培训、相关技能培训、农业加工制作信息、市场预测信息、农产品供应信息等。再次,远程教育能够将平台相互共驱、网络立体交叉的传输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如我国甘肃省天水市建立了网络平台,将现代的远程教育与广播、电视和党建、手机信息、农村文化的共享工程等公共信息服务的资源组合起来,让卫生、农业、劳动、科学技术、教育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为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服务。

(二)远程教育已成为农村农业发展信息化服务的主体

第一,远程教育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资讯服务。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对农村市场信息资源进行开发整合,对信息结构进行调整,并进行进一步的信息采集和处理,拓宽渠道进行信息资源的整理、加工和分析,并且要以农民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如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及时将一些农业信息和教育信息提供给农民。第二,远程教育能为农村提供大量的信息资源。远程教育目标就是促进农业发展,而农业发展离不开充足的农村信息资源,远程教育可以为广大农村提供大量的信息资源。第三,远程教育建立了联系村庄和农户的农村远程信息的服务系统。使用IPTV网络的技术手段,主动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现代远程教育,可以增强宽带互联网模式下的终端网站建设,尽早实现标准的、统一的、集聚功能较强的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

(三)远程教育已成为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业务平台

首先,远程教育是农民工获得就业创业的这个概念的教学平台。通过播放农民工的创业视频,增强农民工创业的理念。通过对农民工的宣传和教育,给农民工一个正确的就业观,并建立创业的概念。其次,远程教育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市场信息平台。可以为农村劳动力市场建立远程服务的信息网站,为群众和招聘的企业建立一个信息的桥梁,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信息的集成。同时,利用远程教育的信息网站,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及时、可靠的外部工作信息。再次,远程教育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教学平台的建设。从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合适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并将远程教育网络充分利用起来,可以加强对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管理、使用,及时公布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学技术、党员教育、实用技术、劳务力转移和农产品营销市场资讯,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水平。根据市场和就业的需要,采取具体的方式,对群众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整体质素。

(四)远程教育已成为农业产品交易信息的渠道

第一,远程教育扩大了农业产品的商业信息和浏览数量。远程信息网能够让农民及时地进行农产品价格以及预测信息等查询,为农村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农民不仅不受远程教育网站信息查询的限制,而且也可以浏览企业商务信息,这主要通过图形web集群和影视版的辅助教学站点来实现,它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可靠的信息服务。第二,农产品的商务信息功能也能够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得到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网络的信息渠道主要是图形网站、视频网站以及门户网站,在信息的同时,强化了远程教育。第三,远程教育是农民群众的留言板或论坛。网络辅助教学的网站提供了留言和论坛功能,使农民群众在浏览信息时可以反馈一些商务信息。

(五)远程教育已成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基地

首先,教育模式要改革创新,制定好远距离培训计划。要将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普及到省、市、县三级,职业技能培训要在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资源有很多,并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重复的,甚至有的比较落后,因此,要尽可能做好各类培训资源整合工作,将农业技术培训课件的制作作为重点。针对普通农民群众而言,他们没有机会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去参加培训,因此,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对其进行技术培训,能够提高农民群众整体素质,为发家致富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远程教育中心只有贴近农村和农业的特点,做好区域内的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设计,制定一个长期的培训计划,完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教育体系,才能对农村农业的产业化提供人才支持。其次,建立和完善学习的需求预测与反馈机制。应组织、收集、汇总和分析农村群众对实用技术的学习需求,确定课件制作的重点内容。对关键的支柱产业和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实用性技术,要适时开发和研制有针对性的、能在教学平台播出的教学课件。再次,通过“互联网电视+基地农户”的教育模式培训农村中的实用性人才。把各种农业实用技术课件,通过远程网络分发到各播出平台,根据专业及时组织农民进行培训,使用“基地”、“示范点”进行现场实战训练,采取大辐射的方式来促进技术的推广。最后,教导学生要因材施教,进行分类训练。远程教育应根据“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少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采取各种手段,培养迫切需要的实用性人才。在培训内容上,加强课程编排的计划性,讲究制作的配套,突出乡土特色,加快有地方特色的资源库建设步伐。充分考虑各地农村的产业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差异,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培训,使农村远程教育的教学资源真正实现本土化、系统化、实用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大大提高农村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六)远程教育已成为农业产业升级的发动机

第一,引导农村农业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农业项目+远程+基地+农户”、“农业合作组织+远程+农户”、“专业市场+远程+农户”、“公司+远程+农户”等模式制作远程教学和学习的配套模式,提供有针对性、真实性和时效性的市场资讯和专业的培训,指引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在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提供及时的农业信息服务,发展远程教育网的集聚功能,在促进项目的基础上,努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农业质量。第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生产管理和科学决策。农民透过远程教育网可以检索到生产和管理的信息,进行合理判断,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生产决策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和有力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农业经营的风险。第三,促进对农村产业群体的知识普及。远程教育应采取价值链接方式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连接到农业产业链中,使农民在工业化生产和管理中成为知识丰富的员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价值。

二、远程教育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素质

远程教育能够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进而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基层党员干部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应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应当通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教育片、宣传片,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农村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以及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通过大规模培训,将培训基地、培训力量和培训资金有效地整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远程教育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其涉及的部门较广,因此,必须将这些部门的力量有效地整合起来,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各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共同推进远程教育工作。实践证明,在党员干部培训中采用远程教育,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总之,远程教育能够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促使其更好地为农民发家致富起到带头作用,促进信息技术融入到农村种植业中,为培养创业致富本领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提升农民的农业技术知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让老百姓先富起来是我党的重要政策。目前,我国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有四种,分别为外出打工、自家的种养殖业、承包的种养殖业以及个体经营收入。其中外出打工和自家的种养殖业为主要经济收入。要想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就需要提高农民的知识,而农村远程教育正是信息技术培训的关键。通过远程教育,将农业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到广大农民中,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远程教育能够给农民带来新型的服务。首先,可以加强农民群众的学历教育。其次,可以加强农民群众的技能培训。大力加强新农村科技培训工程的建设,以远程教育为主体,持续开展现代化农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再次,可以提供农民个人素养。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中开设农民论坛,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情况,积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村委会还可以定期在闲暇时间组织农村群众到村委会中观看与农村村民有密切关系的教学视频,如种植技术视频、养殖技术视频等,在观看视频过程中,农民群众也可以相互讨论,这样不但提高了农民的种养殖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远程教育要充分发挥技术培训优势,使农民自身素质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基层党员干部与村支部干部要定期了解农民所掌握的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另外,对于一些返乡的农民工而言,没有一定的技能就难以实现自主创业,因此,应该加强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对这些农民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进而使他们的就业能力所有加强,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提高市场经济意识

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林农异质性;集体林权改革;获益;差别化

中图分类号:F3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5-0109-07

农村的社会关系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背景之一,脱离农村的社会背景来谈林改将会无益于解决农村的林业问题[1,2]。因为,林权改革的最终落脚地还在于基层社区的社会行动者围绕林业的行动,而基层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权力及社会网络关系,社会分层,弱势群体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等都关系到基层林农能否从集体林权改革中获益。

不同学者对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不同利益者主体的获益情况进行了调查。肖泽忱等从林业工作人员和林农两个不同主体对林权改革认知差异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对于林改的不满意度和对政策的清晰度,林业工作人员要高于林农[3]。贺东航等人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新林改虽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但有些地方却没能很好地兼顾到公平,外来非农资本、信息不对称、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导致林权集中和失山林农群体的出现[4]。这表明不同利益相关者在集体林权改革中的体会明显不同,同时其获益的效果迥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社区的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传统农村社区成员呈现出社会特征分化与社会结构层化变动趋势。农村社区内的二元差距不断扩大,出现了少数在资源禀赋、社会偏好等方面与多数普通农户存在异质性的乡村精英阶层[5]。这种农村社区内的异质性社会背景可能会对不同社区成员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行动机制产生重要影响,导致他们获益结果不同。

本文所运用的获益概念与经济学上的绩效概念不完全一样,获益强调行动者从林改中获得的收益,这种收益不仅表现在经济收入上,而且也表现在社会资本、权力等收益上,是扩大化的概念。同时获益的概念更多强调的是从微观行动者的视角看待集体林权改革的效果,而不是从宏观整体概括。本文将在充分考察社区林农的异质性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模型描述社区内部异质性与获益差别化的关系,讨论社区行动者主体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获益的差别化问题,最后提出行动者获益差别化对集体林权改革政策评估的启示。

一、资源禀赋、行动能力与林农异质性

许多时候,农民经常作为一个无差别的概念用于农村政策制定中,但是农民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群体,农村社区“内部依据财富情况,权力,性别,民族特征等因素”而高度分化,有极大差别[6]。村庄的社会分层以及异质性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假如政策制定中没有顾及农村中的这种分层和异质性,那么政策所达到的效果就未必可以实现政策的目标。以基层社区的资源禀赋和行动能力为主要依据,农村的社会分层可以概括为“精英—能人—普通人—贫困户”序列。

1.贫困户。由于年老、孤寡、离异、残疾、疾病、无家等原因造成,他们的现金收入极少,经常欠债,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最底层。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就需要依赖政府的有效社会救助,但是在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下,政府的救助也是有限和不足的。他们在与外界的社会政治联系,获取资源能力,经营农林业等方面就明显处于劣势,在乡村社区中也往往容易遭受社会排斥。对这部分人,如果不特别对待,即使分给他们林业资源,也可能由于其自身的弱势,没有能力或者难以掌握和主张其资源权利,可能表现出极大的产权不安全性。

2.一般农户。普通农户可以勉强对付生活基本需求,但是也没有结余,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中等偏下。他们主要以农业生产为生,当出现自然灾害等意外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活水平可能下降非常快。在林业生产上,他们往往成为风险回避者,但是因为面临有权人士的压力而难以掌握其对资源的利用权利。例如,由于林木生长的周期性比较长,投入比较大,经济效益很难在短时间内充分体现,普通农户自身的经济条件所限,很难进行大资本的投入。这就导致了普通林农与林业精英相比,普通林农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他们在村庄社区公共决策中的话语权难以得到体现。

3.能人家庭。他们拥有更广泛的社会政治联系,有一定的技能,教育水平和资产,他们的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中上等。他们可以利用与外界的联系,积极从事一些经济行动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因此,在集体林权改革后,他们可以利用与乡村权力强势群体进行合作,而充分地掌握和利用林业资源。

4.精英农户。拥有雄厚的资源、经济、社会、政治资本,与当地政府特别是具有政治资源的干部具有良好的关系,与社会上资本雄厚的商人往往具有广泛的来往,在当地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具有优先权,并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让一些弱势群体依赖。在林改中,一些林业精英(如林业大户和林场主)迅速成长起来,他们大多是村庄内的“能人”和“内行人”。这些人的来源包括:现任或以前的村干部和林业部门职工;林业技术员;长期从事木材经营地木材销售人员;林业大户或者林场主。一方面,他们对在社区林改方案的确定和社区公共资源的支配等方面有着较大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他们能够凭借自己在社区内的威望和影响力,发动和领导群众吸引社区普通林农的依赖。因此,精英在集体林权改革中必然扮演基层最为重要的角色之一,他们对资源的分配利用往往具有优先的决策权。

关注农村基层的社会分层与异质性,对于理解基层社会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社会分层与异质性会直接影响到社区行动者的行动。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社会的不同分层将直接影响到不同层级的农户获益差别。因此,即使集体权改革可以将所有农户纳入到获取林业资源和经济发展的空间中,但是社会分层与异质性并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得到均等的决策权和资源分配权。因此,认识这些分层和权力的异质性差异有助于为不同的行动者提供相应的能力建设帮助,以充分确保所有的基层主体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能够受益。

二、集体林权改革林农行动模式与获益分析框架

在研究集体林权改革中相关行动者的实践和获益状况时,本文首先提出一个解释国家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即行动者行动模式的框架。本文认为人类的行动需要经历由了解、认知、理解、学习、解构外界事物的过程;然后结合自身经历和资本将外来信号内化成行动策略和采取相关行动的过程;最后行动决策决定行动者获益状况的过程,即从“解构”到“行动”再到“获益”的过程,这是行为人的基本行动模式即实践模式。

基于制度转型中个体认知状态模型[7],本文首先给出一个在集体林权改革中不同行为人的基本行为模式及其分析框架。在图1中,独立的场景和环境中,行为人单独开展着自我的行为和实践,对于自己的行为权利责任和义务都有对应的知识联结。在图2中,当不同行为人的场景发生交叉时,行为人则会表现出认知的冲突以及行动的互动,其结果可能导致与独立场景下行为人截然不同的后果。这表明,在行为人面临不同的社会环境及场景时会发生不同的互动,从而导致结果的差异。

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面对自上而下的宏观集体林权改革政策,基层行为人的场景信号发生错综复杂的交叉。各种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认知偏好并结合各自所拥有的资本,在基层的林业场域中发生各种行动互动及博弈,由此产生效果各异的结果,从而带动基层林业经营制度的变迁,这就是本文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

三、林农异质性与集体林权改革林农获益差异实证研究

很多研究表明,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农的获益状况从总体上表现良好,体现出较高的参与度、良好的获益效果。但是总体获益情况不能代表所有农户的状况,在村庄内部社会分层和异质性前提下,不同林农群体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别可能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影响。这里我们将运用贵州省的调查数据来进行实证性分析,观察林农内部差异是否会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别化。

(一)林农获益的影响因素

林农获益由多种条件决定,包括林农内部自身条件因素(如家庭条件、生产经营条件、资本条件等)以及外部因素(如政策要素,村组条件,外部市场条件等)。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找出影响农户获益的所有影响因素,而只想观察农户内部分层及异质性是否会对农户从林改中受益造成影响。因此,这里假设农户面对的外部条件是同质的,从而考察农户之间内部的条件异质性(即农户内部分层)是否会导致农户获益的差异化。农户内部条件对获益的影响变量我们考虑以下三类:

1.户主及家庭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内林农的异质性首先表现在人口和家庭层面,户主年龄大小、家庭人口多少、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多少等因素的差异,将构成农户人口和家庭层面上的异质性。根据经验性观察,家庭人口因素与劳动力资源紧密相关,劳动力资源的多寡又与农户行动能力紧密相关,最终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

因此,家庭和户主的特征可能会对农户获益造成影响,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农户户主决定家庭行为选择,同时家庭人口也是影响家庭决策的重要因素,而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则可能削弱家庭林业经营的效果造成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减少。这里我们假设户主年龄如果偏大,家庭人口少,而且家庭人口外出务工,则其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比较差。

2.林农认知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农户异质性在认知层面上的表现,一般体现于农户基于教育文化水平差异,而对外界信息(政策)的接受和认知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差异,从而影响其行动策略的有效性,最终导致获益的差别化。例如,村庄内的林农精英一般能在较短时间内了解和接收到集体林权改革的相关信息,从而能较快地采取行动策略,而贫困农户则对林改的相关信息认知要滞后很多。

农户认知层面涉及到农户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其影响因素涉及到:户主教育文化程度、对政策的了解、对林子作用的认知程度等。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户可能积极参与到林改过程中,对政策了解程度比较深,而对从森林中获益的认知较高。这里我们假设文化程度高、对政策了解、对林子作用认知高的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比较好。

3.林农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农户异质性在行动层面上的表现,则在于其拥有的资源禀赋差异上。围绕集体林权改革,基层社区行动者将利用自己拥有的资本在林业场域内进行互动和博弈。经验性的观察是,资本量富足的精英农户能获得更多话语权、更优先的行动权和更强的行动支撑,因而更容易从集体林权改革中获益。

农户行动层面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支撑其行动的一些资本要素,如林业资本、劳动力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政治资本等。这里我们假设,林业资本量充足、家庭劳动力多、经济资本丰裕、社会资本广泛、政治资本多的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可能性较高。

(二)村庄林农之间获益差异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度变迁·农民参与·配套政策的角度)在2010-2011年的实地调研。除了文献综述和相关调查地区的统计数据以外,实地调查问卷数据来自于贵州省黎平县、黄平县和锦屏县等3县。在选取调查县和乡的时候综合考虑了森林资源状况、林权改革开展情况、经济地理位置等要素,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县和乡,样本县的基本信息见表1。

在村级农户的调查选择上,则是根据随机抽样原则,依据各村的农户名单进行等距抽样,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则抽取周围农户进行访谈。这样,经过抽样,形成了3个县,4个乡镇,5个村,357个农户的调查规模,有效问卷为333份,如表2所示。

在实际的数据调查中,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典型人物访谈,结构式问卷调查,半结构式问卷调查,参与式会议研讨,实地观察,参与式农户调查等。

2.变量选取。根据农户获益的影响因素及假设,设计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中,农户获益的程度以“农户从林改获益效果如何?”来计量,一般而言,如果农户从林改中获益较多,应该会从主观上认为林改给其来的效果比较好。反之,如果林农认为林改没有什么效果,那么林改则很可能没有给其带来良好的获益结果。农户家庭异质性变量由户主年龄、家庭是否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人口等问题组成。农户认知层面异质性变量由户主受教育年限、对林改政策了解情况、对林子作用的认知等问题组成。农户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变量由家庭实物资产(代表农户经济资本)、家庭劳动力数量(代表劳动力资本)、“家庭遇到意外事情请人帮忙是否容易”(代表社会资本)、林地面积(代表林业资本)、家中是否有村组干部(代表政治资本)组成。

3.数据描述性统计。根据实地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本文选取的变量赋值以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

4.变量Spearman相关性检验分析。由于无法确定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在进行回归分析前,我们需要先对变量通过相关性检验进行筛选,将不存在线性和非线性的变量剔除。相关系数检验可以用数值的方式精确反映两个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强弱程度。由于模型中的变量同时含有连续变量以及分类变量,因此选用使用范围更广的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

变量Spearman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在11个将要考察的变量中,户主教育程度、能否获得他人帮助、对林子作用的看法和家庭人口数等4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不构成显著相关,需要从变量中剔除。出现这种结果,笔者认为原因在于:(1)户主的教育程度与从林改中获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2)用农户能否获得他人帮助的变量来代替社会资本的广泛程度其代表性不明显,因为绝大部分的村庄农户在需要帮助时至少在村庄内都能获得帮助,体现不出社会资本的差异性;(3)由于森林不管是提高收入还是维持基本生计的作用,对具有需求的农户来说都是有作用的,因此这个变量体现不出差异性;(4)家庭人口变量与劳动力数量变量重合,而且由于外出务工农村家庭普遍只剩下老人小孩,统计家庭人口对于结果没有什么意义。

5.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由于研究中因变量是分类的变量,而且是二分类的变量,因此适宜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建立回归模型。依据Logistic的基本回归模型,本研究可以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Pi表示获益的概率,xi表示农户认知层面变量集合,yi表示农户行动层面变量集合,zi表示农户家庭特征控制变量集合;b1、b2、b3表示变量的估系数;a表示常量;wi表示随机误差项。

本研究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将相关性分析剔除变量剩下的林地面积、农田面积、实物资产、外出务工、劳动力、村干、年龄等变量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计量检验结果见表4。依据模型拟合优度检验指标,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极大似然值为309.005,Nagelkerke R2值为0.214,回归结果具有可行性和显著性。

6.计量结果分析

第一,户主及家庭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结果,外出务工变量、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村干部变量对农户从林改中获益具有显著性影响,且显著性概率均在95%。这表明,社区农户在家庭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相关性。因此,社区内农户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少、家庭劳动力数量多,是村庄干部的农户,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

农户的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对其从林改中获益具有负面的效果。原因在于,家庭外出务工的都是年轻劳动力,剩下在家庭中的劳动力减少,而剩下的老人小孩对于林业经营的能力有限,难以从林业中获得较好的收益,因而从林改中获得的收益有限。

户主年龄和家庭人口差异对获益结果不具有显著性。因为户主年龄和家庭人口只是个外生变量,其产生作用需要其他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单独来说,不能形成对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显著性影响因素。

第二,农户认知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估计,农户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与农户获益具有显著性相关,且影响水平显著率在99%。因此,农户对林改政策了解越深、其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这表明,社区农户在认知层面的异质性表现于其对外界信息和政策的认知和接受上,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那些能够掌握和利用改革相关信息及时调整行动的农户获益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农户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结果,社区农户在林地面积数量、家庭实物资产数量、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是否村干部等的异质性对农户获益差别化具有显著性影响。林地面积对因变量的影响水平显著率在99%,家庭劳动力数量和村干变量的影响概率在95%,实物资产的影响概率在90%。

这表明,社区农户在行动支撑层面上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性。社区农户的家庭林地面积数量越多(林地资本),家庭实物资产量越多(经济资本),家庭劳动力数量多(劳动力资本),是村庄干部的农户(政治资本),其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行动能力和有效性越强,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

另外,农户家庭拥有的农田面积对结果不具有显著性,原因是农户家庭拥有的农田数量并不与林地面积具有替代性,因此不能形成有效的差异化影响因素;能否获得他人帮助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不构成显著相关,因为当地绝大部分的村庄农户在需要帮助时至少在村庄内都能获得帮助,体现不出社会资本的差异性。

第四,社区农户异质性对农户获益差异的整体性影响。综上所述,社区农户在家庭、认知、及行动支撑层面上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相关性。因此,社区内农户的林地面积数量越多,家庭实物资产量越多,对林改政策了解越深、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少、家庭劳动力数量多,是村庄干部的农户,其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反之亦然。

四、结论与建议

(一)村庄内的农户分层和异质性,将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扩大

农户获益机制可以看成是其解构与行动机制的后果函数,认知机制和行动策略决定了行动者的获益结果。通过实证研究,基本证明的事实是:基于认知层面的差异(通过对政策了解程度变量反映)以及在行动层面的差异(通过林业资本差异、经济资本差异、劳动力资本差异、政治资本差异等反映),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具有差异性。表现在:农户经济资本越大、林业资本越多、劳动力资本越多、政治资本越多以及对政策的认知程度越深,就越容易从林改中获得较多的收益,获得较好的效果。这与本文假设相吻合,即村庄内的农户分层和异质性,将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例如,村庄干部家庭、精英家庭和能人家庭将从林改中获得较好的收益,而村庄困难农户以及一般的农户将难以从林改中获得好的收益。

(二)建议重点关注基层行动者获益的差别化机制

由集体林权改革基层林农获益的差异化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集体林权改革的获益效果评判并不能从总体上以一语而概之。实际上,由于基层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基层行动者获益的差别可谓千差万别。以村庄内部的差异化为例,资本雄厚的大户,有权力关系的乡村能人获益的机遇大于普通和贫困的林农。基于惯习和行动能力上的差异而考虑,林改可能造成的结果是有钱的人越有钱,强者愈强,穷者愈穷。假如一语而概括之说林权促进了林农增收和致富,这可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这将客观上造成农村的进一步两极分化和社会的不稳定。

因此,在完善集体林权改革阶段,不能仅仅用市场的逻辑一味地要求农村基层林业经营的效率,由于各行动主体之间获益的差别化,过分强调效率可能会牺牲广泛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利好与强势群体,这可能造成农村基层的进一步分化。从未来农村林业长期发展来看,建立稳定的基层林业经营制度需要构建一个相对公平的分配机制,同时在政策倾向中需要从总体效益评估转移到获益分类差别化评估、从关注经济效益转移到更为兼顾农村基层社会公平和社会维护、从林业产业效益转移到综合农村效益、从表面性的短期林业增值收益转移到实质性的长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收益。

(三)建议重点关注基层行动者的行动能力建设

在基层林业场域中,行动主体由于资本、权力和关系等的差别,其采取的行动策略和行动效果截然不同,因此获益效果差异较大。对于一些行动能力较低的主体,例如一些贫困林农,由于基层林农的资本和关系有限,往往在基层林业场域内处于劣势的位置。如果不加强对林农的能力建设,其在与其他相关行动者的博弈中的行动中将难以有好的获益效果。

在集体林权改革中赋予相关主体产权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使行动者能够掌握和利用好已有的产权和权利,提供支持其产权安全性的安排可能比直接赋予其产权更具有实际意义,这关系到未来集体林权改革政策能否对林业经营产生良好的效果。能力建设非常重要,特别是对基层林农和贫农来说[8]。赋权需要能力建设相匹配,包括对基层林农的资本的获取的特殊支持,特别是在制度和文化资本上的偏向,包括货币资本贷款,砍伐政策支持,群体决策能力及社区合作能力建设等等。加强对基层行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能力建设支持,才能帮助他们掌握和利用来之不易的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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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周.林权改革的评价与思考[J].绿色中国,2008(17):9-13.

Study on Farmers’ Differentiated Benefit From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Based on Community Heterogeneity

LUO Yao-feng1,LIU Jin-long2,ZHANG Da-hong3

(1. Research Center for Resource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Shaanxi 712100;

2.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3.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tiy, Beijing 100086, China)

农村基层治理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镇化 空心化 农村社区 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4-0022-04

一些地方目前出现的“农村空心化”现象,生成背景复杂,涉及领域广泛,负面影响明显,采取科学举措加以攻克显得异常迫切与重要。

一、农村空心化的成因与影响

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农村空心化是指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甚至是过分转移到城市中务工,而导致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空缺和村庄空间形态上荒芜的现象。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发展态势,农村空心化究其本质是复杂的社会、经济变革在乡村地域的现实反映。一方面,人口非农化转移成为常态,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对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户籍、教育、住房等公共资源供给的缺失和分配上的不均,导致农民难以获得完善的政策和生活保障。无法真正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为此,对其而言,一个理性的选择便是自己“单枪匹马”到城市闯荡,老人和孩子则成为老屋中留守的主要人群,导致农村“年龄空心化”的现象凸显。另一方面,农村建设用地“外扩内空”现象日益突出,农户更多地将新房的建筑选址确定在村庄或城乡交界处,以获取城市的公共资源与享受便利的交通出行等,这又往往造成村内人走宅空,老宅长期闲置,农村“住宅空心化”的现象普遍。

农村空心化给我国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一。农村空心化造成了我国农村发展格局的失衡和资源的浪费。留守老人和妇女在知识素质、技术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弱化,亦使得科技知识和新技术推广难度增加,进而造成撂荒耕地逐年增加,“一户多宅”情况,数量庞大和布局混乱的新、老住宅又向耕地保护提出了挑战。其二,农村空心化引发了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人口非农转移使得新农村建设主力日益流失,社会管理革新的难度加大。老人养老、医疗和小孩的教育等问题日渐凸显。其三,农村空心化的“外扩内空”,使得农村整体的面貌和人居环境受到破坏。农村村庄内部的空心性及其外部的广延性,直接引起宅基地更大程度的分散,给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村内住宅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在遭遇各类自然灾害时往往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并现实地影响着农村建设的整体风貌和布局。此外,住宅空心化的无序发展,还使得长期以来形成的亲缘临近和邻里互助的朴实民风和人际关系淡化,村民的集体意识受到削弱。争夺宅基地行为的增多,又导致干群关系和村民关系日益紧张。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村内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二、农村社区与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是1887年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先提出的,它是包含地理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内涵丰富的概念。农村社区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系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村民在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在我国的产生,系新时期乡村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对我国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和完善具有积极作用。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不失为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的功能并积极引导社区建设,自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首次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张后,短短几年间,各地的社区建设便经历了探索实验、全覆盖发展、和谐社区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四个发展阶段,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功能日益彰显。

首先,农村社区的建立改变了城乡传统的生活思维方式,整合了社会资源。当前各地对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探索,主要包括新兴农村住宅社区、中心村规划社区以及旧村改造社区_一类。其中最常见的形式为村庄合并,原先散居的村落变为集中化的社区,汇集了更多的异地人口,建立在传统亲缘、地缘关系上的乡土人际网络更多地加入了业绩因素,熟人社会的乡土性慢慢减弱,开放化生活方式和兼收并蓄的思维模式逐步形成,从而促进了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科学对接。同样,农村社区建设亦推动了社会资源的节约和公共问题的解决。通过对村落住宅加以科学规划,整合并优化配置了闲散的土地资源,在为村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条件和配套设施,改善其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同时,更为城镇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此外,针对留守群体的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社区建设还为村民搭建了组织化利益和诉求表达的平台,从而为其争取了更多的公共政策、资源,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

其次,作为一种新体制,农村社区还在促进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农村社区的成立,适应了乡村社会日益开放和人员融合的变迁趋势,一改传统封闭和排外的管理体制,赋予所有在乡村生产和生活的人们以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管理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和居民的民利。并且,针对农村青壮年人口离乡进城所带来的基层民主空心化的发展障碍,农村社区以更加务实的方式,将辖区基于共同生活需要的群体予以整合。打破了传统村籍的限制,将外来人员纳入社区民主治理之主体范畴,从而打造了一个多元利益主体平等协商、协调的平台,激发着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内生动力,进而有效促进农村发展中各类矛盾的化解和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选择

针对农村空心化的现象,农村社区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原则,充分调动各社会治理主体的力量,系统整合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切实形成建设合力。

(一)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和引领

我国的农村社区具有很强的政治建构特性,政府的动员和制度安排显得异常重要。政府部门要更新理念,改变行政权力包揽和过度干预的传统,在社区建设中始终以农村所需和农民所思为出发点,切实授权、还权于社区,保障农民的社会参与权、表达权。其一,通过宣传教育、政治动员和经济诱导等手段,引导村民形成组织化的协调、互助意识,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符合各地农业发展现状和区域特点的社区建设和发展模式,整合农村由于“外扩内空”而分散和浪费的各类资源、实现组织化的综合利用,最终形成规模发展和集约效应。其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特点,明确对农村社区的法律定位。作为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和乡镇政权的组织基础,应当赋予其正当的法律地位和充足的管理权限。其三,有效利用农村社区利益表达和诉求输送的平台效用,有针对性加以政策设计和民主推进。农村社区为村民利益聚合和民主自治搭建了组织架构,应积极鼓励农民的参与、协商和讨论。同时,政府应当常态化、制度化地收集和分析社区整理和输送的各种建议与诉求,及时修正相关政策措施,将资源和经费的投入加以最优化配置,有的放矢地化解空心化的各类难题。

(二)在攻克农村空心化问题上应当大胆探索,有所作为

第一,明确职能、准确定位,有效弥补政府管理缺失。目前村庄合并构建社区的模式,主要着眼于农村区域的社会化或就地城镇化,结果是尽管产生了新兴社区,但往往停留在村民居住集中或行政机构简单合并等浅层次上。看似打破了原有村庄的行政界限和社会边界,但实际上还没有完全融合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社区。其内部村治的痕迹依然明显,管理资源并未得到优化整合,社区的组织和制度建设都相对滞后,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并未切实转变,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低下,难以协助政府解决土地城镇化快于村民市民化的矛盾。基于此,我们需要重塑社区的治理地位,要将其职能切实定位在资源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空心村“内控外扩”、“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按照资源共享、贴近基层、节约成本、服务村民的原则,以空心村整治——中心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对原先村内外的整体空间结构、家庭模式进行重构。即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对农村用地的整理活动,对农村用地进行科学规划,把地域相邻的几个村庄公共资源加以整合,选择一个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庄设置为中心村,配套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具体承接政府对村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留守人员居住环境进行调查,依据社区布局特点对现有农村居民点迁村并点、退宅还田,遏制土地资源浪费。

第二,加强“内功”修炼,持续完善农业生产服务。针对目前农村空心化所引发的人员流失、土地荒芜、科技推广困难、种植结构失衡等现实问题,农村社区应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健全农村生产体系来协调加以解决。社区农村生产体系应当是一个集农资、技术、服务、信息提供的大平台,它可对以往分散在各空心村内的农业生产需求加以整合,并在此基础上统筹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和各类行业组织的发展,集中消除空心村内农业科技推广的障碍,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型。鉴于目前空心村内所导致的人才短缺,农业创新难以为继的困境,农村社区应当在对策的选择上内外并举。一方面,依靠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区域内相关企业、组织的力量,加大对现有劳动者的技术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包括对农民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掌握先进的技术并在实践中强化其应用的熟练度;设立专门化组织长效地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问题加以咨询、解答;组织农民学习各种农业科技、文化、经济、环保和法律等相关知识等等。另一方面,农村社区要大力引进各类农业专门人才。特别要引进在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发展中能对农业技术应用、农产品加工营销、种植养殖、农村文化建设活动做出贡献的应用型人才。大力探索大学生农村服务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并为其争取完善的待遇保障和晋升渠道。农村社区还应借助专家的智慧,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现有农业种植结构。要强化农民的种粮意识,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大力推广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发展网上农业、智能农业、数字农业等多元化全新的农业形态。在种植结构上,实现农林牧副渔各产业竞相发展的格局,切实提高现有土地生产的利用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