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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金占用;资金来源;机构部门
1 我国金融投资和筹资的总体结构分析
2010年,我国国内机构部门资金运用合计416212.7亿元,资金来源用合计390439.8亿元,从全社会看,我国国内资金保持盈余,2010年盈余达25772.9亿元,比上年的20911亿元增加4861.9亿元,增长23.25%,与前年比却有所减少,下降5523.1亿元。这说明我国跨过了经济低谷的2009年,经济开始转暖,国内资金比较充足,而且还反映了2010年的储蓄大于投资,国内资金流向国外,即国外资金是在净利用国内资金。
从金融资产(负债)的分布构成看,比重最大的交易项目依次为存款、贷款和证券,三者合计占全部金融资产(负债)的三分之二,资金运用方面存款、贷款和证券占64%,资金来源方面三者占68%,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的金融资产构成基本一致,表明在金融资产的筹集和使用中,我国目前仍以信贷和债券投资为主。而直接投资则微乎其微,不到1%。
从金融资产(负债)的部门构成看,2010年,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资金占用合计分别为102863.5亿元、225547.2亿元、19539.3亿元和68262.8亿元,资金来源合计分别为117986.0亿元、227985. 7亿元、13920.3亿元和30547.8亿元,其中金融企业部门资金占用和来源的比重最大,为54.19%和58.39%,这是由金融机构的金融中介地位所决定的。2010年,金融机构首次资金占用小于资金来源,净金融投资-2438.5亿元,为负值,属于资金短缺部门;资金占用和来源总量最少的部门是住户部门,只占总量的16.4%和7.82%,但却是我国最大的资金盈余部门,2010年住户部门净金融投资达到37715.1亿元;而政府部门2010年的资金运用大于资金来源,资金盈余5619.0亿元,是近几年来经济运行最好的一年;非金融部门是我国资金短缺额最大的部门,2010年短缺额为15122.6亿元,主要通过住户部门的大量资金流入,弥补其社会再生产中资金的不足。
2 国内机构部门资金来源及运用状况分析
根据2008-2010年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中的相关数据,分析如下:
2.1 非金融企业部门资金来源与运用增长幅度减缓
2010年非金融企业部门资金来源与运用分别比2009年增加37.10%和17.57%,而2009年与2008年比则增长速度迅猛,资金运用增加了146.70%,资金来源增加了73.15%。所以2010年的资金运用增幅比上年放缓了110个百分点,而资金来源的上升速度则减缓了55个百分点。
从资金筹集的构成看,2010年非金融企业部门扣除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23346.0亿元外,资金筹集总额94640.01亿元,银行贷款是其中最大的资金来源渠道,为64263.7亿元,其次是发放企业债券等证券融资18532.9亿元,两项之和占所有资金筹集的87.49%,与上年相比比重略有下降,2009年企业贷款和证券的筹集比例更是高达95.46%,这种结构反映出我国企业以间接融资和证券投资的方式为主的特点。此外企业从直接融资市场借入资金12529.0亿元,占筹资总额的10.62%,虽然比例不高,但与上年的5.33%相比,却增长了近一倍。从这可以看出,直接融资方式也将逐渐成为非金融企业资金筹集的重要途径。从资金运用上看,扣除未贴现的汇票,2010年非金融企业部门资金运用总额79517.45亿元,其占用情况如下:银行存款62584.2亿元,购买债券等证券投资168.9亿元,购买保险投资666.7亿元,这些情况说明:(1)企业在努力增加贷款的同时,也加强了在直接融资市场上资金的筹集;(2)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上能筹集到的资金量有限,不得不加强在证券融资市场上的资金筹集;(3)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企业筹集资金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使企业不仅能从银行借到资金,也能从直接融资市场上借到资金。
2.2 金融机构部门资金运用首次小于资金来源,由盈余转为短缺,且下降幅度比较大
2010年,金融机构资金运用和来源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1.97%和31.53%,增长幅度与上年基本一致。与前两年情况完全相反,资金运用合计首次小于资金来源合计。数据显示,金融机构近三年来净金融投资(资金运用合计减去资金来源合计)盈余一路下滑,从2008年的8490.0亿元,2009年的2066亿元,到2010年出现资金短缺,为-2438.5亿元,比上年亏损4545.55亿元,下降了2.18倍。从其金融资产分布上看,2010年作为金融机构比重最大的资产项目――贷款为97226.6亿元,总量上比上年减少了9.66%,而作为金融机构最大的负债项目――存款为130662.2亿元,只比上年减少了1.58%,两者相抵仅这两项金融机构短缺资金8351.8732亿元。
2.3 政府部门资金运用与上年持平,而资金来源有所增长
2010年,政府部门资金运用合计大于资金来源合计,差额5619.0亿元,与2009年的8264.0亿元相比,减少2645亿元,增长率为-32.01%,即盈余缩小了三分之一。从资金运用上看,2010年政府部门金融资产净额中,基本上全部是银行存款;而金融负债净额中,70%是政府发行债券所致,与上年相比多发行债券等1554亿元。这说明近两年国家要求政府部门厉行节约的政策已见成效,虽然财政的债务负担很重,但是大量的银行存款足以抵补巨额的债务。
2.4 住户部门资金占用继续增长,资金来源增幅有所回落
从资金运用看,2010年住户部门金融资产继续增长,与上年比增长率为12.28%,增幅上升了6个百分点,从交易项目上看,居民银行存款达44491.5亿元,占当年全部金融资产的65.18%,说明居民投资的主要形式仍是储蓄。跟上年比小幅增长了3.1%;购买国债、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6498.5亿元,占9.52%,增长幅度达到44.19%,说明由于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等具有高出储蓄利率的优势,吸引了居民的较多投资,促进了证券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2010年保险准备金5638.1亿元,占8.26%,比上年减少了2757.9亿元,虽然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投保也逐渐成为住户部门金融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但由于这些年保险行业暴露出的好多弊病也使得老百姓在商业保险上望而却步,慎之又慎;2010年居民手持现金大幅增长,上升62.04%,这与银行利率偏低,劳动报酬、财产收入等居民收入大幅增加有很大关系。从资金来源看,居民的负债100%来自银行贷款。
3 我国对外金融投资状况分析
我国资金流量表中的国外部门指与我国机构部门发生经济交易的非常住单位集合。国外部门的资金运用即我国的资金来源,反之亦然。2010年国外部门的资金运用14202.7亿元,是上年的2.25倍,其中国外部门在我国的直接投资12529.0亿元,占国外资金占用的88.22%,是上年的2.35倍;2010年国外部门的资金来源39976.9亿元,其中我国在国外的直接投资仅为4071.9亿元,所占比重为10.19%,比上年增加35.78%。这也是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之一,即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但大量的国外资金流向国内,而利润则流向国外。近年来我国国际储备资产的增长势头虽然有所遏制,但2010年我国国际储备资产仍快速增长,达到319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7.34.%,从长远看,应逐步恢复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状态,才是宏观管理的最佳目的。
【参考文献】
[1]邱东,主编.国民经济核算分析[M].格致出版社,2009.
关键词:寿险公司;资产配置;资金运用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截至2007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2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04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在不断放宽,从投资银行存款、债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拓展到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业投资。虽然多元化的投资可以分散风险,但是如何在资产回报和承担风险间寻求合理平衡,就需要保险公司合理配置资产。
一、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意义
寿险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扩大积累和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积累资金向投资的转化,通过资本市场等渠道,向外输出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寿险资产配置对公司的意义
寿险资产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首先,寿险公司要实施经济补偿功能,寿险资金就必须不断保值增值。在寿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寿险资金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不对寿险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收取的保费将不足以保证履行将来的赔付义务,公司的经营费用也没有办法保证,这就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其次,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寿险公司往往通过降价进行展业。费率的下降使得寿险公司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小,甚至出现利润为负的情况,因此寿险公司更加需要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来确保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样才能通过价格竞争来稳定或扩大市场份额。
(二)寿险资产配置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快保险市场发展,推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市场的互动与协调,对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寿险资产配置和资本市场是互动互补的关系。寿险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寿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可以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推动资本市场的成长和结构的改善,同时寿险公司作为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减小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二、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资金规模限制
(一)寿险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前提是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来源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是作为负债项目的有偿借人资金。具体来源包括: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各类准备金、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其中各类准备金占据寿险资金的绝对比重。
寿险资金的性质取决于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主要构成是各类责任准备金,从而准备金决定了它的性质,而准备金是由其经营的业务产生的,因此寿险资金是由寿险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的。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产品主要有人寿保险、年金产品、健康险、意外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是最具代表性的寿险产品,因此可以根据它们的性质来探讨寿险资金的性质。寿险和年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和储蓄,从而寿险资金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储蓄资金,是一种延迟的消费资金,即把初次分配中用于社会消费的一部分资金通过再次分配转移到投资领域,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寿险资金的这一特性不仅决定了寿险资金投资的必要性,而且也决定了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
(二)寿险资金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
寿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表现为资金不断循环流动的过程,资金流动过程的起点是寿险资金的流人,即资金的来源,资金流动过程的终点是保险金的给付和理赔。从资金流动的整体特征来看,表现为大量资金不断地往返运动。由于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必然形成一个最低规模的资金存量,使保险投资成为可能。寿险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投资运用,资产配置才会成为可能。寿险资金来源不仅会约束寿险投资的规模,而且会约束资产配置的结构。
寿险资金的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体现在对初始规模的约束和存量规模的约束。初始规模使投资具有可能性,而存量规模则使投资具有连贯性和可调性。无论是初始规模还是存量规模,都表现为对寿险资金投资规模的约束。
三、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投资限制
保险投资与一般的投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的投资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投资。但是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投资资金的负债性、返还性,寿险投资不仅要符合投资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保险经营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不仅影响到保险投资的风险、收益,还影响到寿险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结构。
1948年,英国精算师Pegler提出了保险投资的四大原则:一是保险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可能收益;二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保险投资应尽量分散;三是投资结构应该多样化,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应当根据未来趋势选择新的投资方式;四是保险投资政策应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寿险投资的一般条件限制
1.安全性条件
保险公司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机构,对保险投资的风险边际损失反映比较敏感。保险公司的效用曲线虽然会随着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风险越大,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的边际效用越来越小。
2.流动性条件
寿险公司始终会产生资金的流人和流出,由于死亡率和退保率等因素,资金的流人流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保证保险金和退保金的给付,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3.收益性条件
由于寿险精算费率都有预定利率规定,这是保险公司的最低收益率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给付和盈余,其投资收益必须要超过保单的预定利率。因此,寿险公司作为风险规避的机构投资者,要同时考虑三方面的投资约束,这就需要寿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做好选择。高度的风险规避就需要寿险公司多持有现金、银行存款等无风险资产;流动性要求就需要寿险公司保持较高比例的金融资产,控制投资于地产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资产比例;收益性要求又需要寿险公司投资于股票、风险投资等风险资产。
(二)寿险投资的特殊条件约束
由于寿险资金的特殊性,寿险投资必须在既定的规模和结构的约束下实现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1.对称性条件
对称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注意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称性,也就是寿险投资要使投资资产在期限、收益率和风险度量方面与资金来源的相应要求相匹配,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例如资本金、总准备金等一般可配置长期资产,各种准备金则要根据责任期限的长短来分别配置资产。当然,对称性条件只要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大体一致,并不要求配置的资产在偿还期、收益率、风险度量等方面与资金来源保持绝对一致,否则就会影响寿险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以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而且实际业务中要做到绝对对称基本没有可能。
2.替代性条件
替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根据资金的来源、保单的性质、期限以及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对投资目标进行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种投资形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寻求与寿险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资产结构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资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能使其他目标在既定的范围内朝最优的方向发展,或者牺牲一个目标来换取另一个目标的最优化。
3.分散性条件
分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投资策略的多元化,资产配置结构的多样化,尽量选择相关系数小的资产进行资产配置,以降低整个寿险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分散性条件是安全性条件的直接要求。为了满足这个要求,首先,寿险公司的投资产品要多样化,在保险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项投资,尽量分散投资风险;其次,在投资地域上要尽量分散,对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分散;再次,投资资产规模尽量分散,投资于同一行业的资金规模不能过大;最后,适度控制寿险投资的结构和比例,即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项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
4.转移性条件
转移性条件约束指寿险投资时寿险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投资风险转移给其他方,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最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有:一是转让,即通过契约性的安排让合约的另一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通胀时期的浮动利率债券;二是担保,如保单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等;三是再保险或购买风险证券化的保单,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四是套期保值,寿险公司通过持有一种资产来冲销持有另一种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自身风险的目的。
5.平衡性条件
平衡性条件要求寿险公司投资的规模与资金来源规模大体平衡,并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既要防止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机性的卖空买空交易,增加投资的风险性,又要避免累积大量资金不运作或少运作而承担过高的机会成本,无法保证将来的保险金给付要求。
四、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渠道限制
寿险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要对寿险资金进行有效运用,使之保值、增值。现代经济中寿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限制,虽有所放宽,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类别一般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固定资产以及贷款、产业投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等方式。
表1反映了我国保险业2000年~2006年间银行存款、债券和证券(基金和股票)三类资产的实际投资比例的变化情况。
五、当前寿险公司资产管理的趋势
简单地从传统资产配置的方法——有效边界分析确定合理收益均衡的资产配置方法,由于没有考虑负债的特征,对于保险业而言并不适用。保险资金资产配置要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思想,充分考虑保险负债和资产的特性。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利率的管制放松,利率的波动更加难以预测。因此,保险资金资产配置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保险负债和资产价值及其利率敏感性的准确评估的基础上。寿险公司的资产项目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价值相对容易确定。而寿险公司的负债项目主要是各项责任准备金,其市场交易很少,价值确定比较困难。在利率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负债的法定评估——法定准备金相对能够代表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准备金的波动也会很大。
[关键词] 广西财经学院;大学生;金融投资;金融专业
[作者简介] 聂勇,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副教授,博士,广西 南宁,530003;黄秋惠,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陆艳莎,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李灿恒,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李维婷,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苏 博,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覃燕媚,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广西 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11-0024-0004
一、前 言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以及家庭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大学生投资和消费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在金融投资活动中,金融专业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的金融投资行为应该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因此,全面了解大学生投资状况,提倡健康合理的投资观,对大学生养成良好投资习惯和树立正确价值观有着深远意义。本次调查中,课题组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对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学生发放问卷360份,收回352份,回收率达97.7%。
二、金融投资现状分析
(一)有无金融投资经验
调研显示,该院学生有无金融投资经验比例分别为29%和71%。各年级学生有金融投资经验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30%、15%、23%、41%,无金融投资经验比例分别为70%、74%、77%、53%。结果表明,各年级无金融投资经验学生比例均高于有金融投资经验学生比例,并且大二年级学生有无金融投资经验学生结构占比差异最大,大四年级学生差异最小。
(二)有金融投资经验学生金融投资资金来源情况
“父母支持赞助”和“积攒零用钱”是该院学生进行金融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其次是“打工赚来的钱”和“金融投资赚来的钱”,较少部分学生依赖“奖学金”和“借款等其他方式”(见图1)。从图1来看,大一学生金融投资资金主要来自父母,采用借款等方式较少;大二学生对各种资金来源途径期望都比较高,但该阶段的学生几乎没有通过借款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投资需求;大三学生对各种资金来源途径期望差异明显;大四学生主要资金来源途径较集中于父母、自攒和打工,这跟该阶段学生面临就业形势等有相关性;“父母支持赞助”和“积攒零用钱”两种资金来源途径在各个年级表现差异不是很明显,其他四种资金来源途径差异较明显。
(三)如果进行金融投资,有关金融投资工具选择情况
该院学生对金融投资方式的选择与其专业所学课程内容安排先后和深浅度有关,主要以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期货、黄金等投资工具为主,但对于信托、外汇等投资工具,由于学生进入该市场的局限性和自身经济能力等问题,对其选择学生比例相对小(见图2)。
年级越高,对专业知识学习就越深入,其对金融投资方式的选择就越向所学专业领域靠拢。从大一到大四,选择储蓄投资方式的学生比例逐渐减小,而选择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期货、黄金等投资方式的学生比例逐渐增加,说明了金融专业大学生会根据自身条件的不断成熟而拓宽其金融投资工具。
三、影响大学生金融投资行为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选择金融投资工具的因素分析
1.金融投资工具本身的特性
调研显示,影响该院学生金融投资的因素主要是本金安全和收益等,交易门槛和手续费等对其金融投资行为影响也比较突出。越是高年级的学生,对保本的硬性需求程度越降低,相反更注重风险与收益的权衡,而既想保本又希望利用较低风险实现基本收益的学生比例在各年级表现几乎无差异化,但风险因素在大二阶段表现得较敏感。
2.投资理念
调研显示,该院学生稳健型、保守型、风险偏好型、风险中性型投资者所占比重分别为52%、18%、16%和14%。越往高年级,保守型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渐减少,稳健型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大一阶段,风险中性型与风险偏好型所占比重持平;大二阶段,有一部分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过渡为风险中性型投资者;大三阶段,一部分风险中性型投资者转变成了风险偏好型投资;大四阶段,风险中性型和偏好型投资者所占比重达到持平。表明其投资理念随着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以及心理素质的提高等而做出改变。
3.金融投资心理诉求
该院有28%的学生以实现本金收益最大化为目的,46%的学生以不亏本为前提,26%的学生以获取投资经验为首选因素,这部分学生普遍认为,通过这样的形式可以让他们还没有毕业前事先体验自己毕业后的投资生活,比别人更早获得其中的经验。但是,大部分学生把金融投资当作赚钱的途径,忽视了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影响大学生金融投资决策与业绩的因素分析
调研显示,该院有6%的学生期望投资年报酬率为2%~6%,34%的学生期望年报酬率为6%~10%之间,29%的学生期望年报酬率为10%~13%,20%的学生表明其期望年报酬率为13%以上,只有11%的学生表示不明确其金融投资年报酬率(见图3)。
越是高年级的学生,其金融知识面越宽广,金融投资技能也越高,因此对金融投资期望年报酬率越趋明确。
(三)影响金融投资结果因素分析
影响该院学生金融投资决策和业绩的主要因素是投资经验和知识的不足,其次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但受幕后交易和虚假信息等因素影响较少。调研结果反映出金融类专业学生能比较理性看待自身金融投资决策和业绩与自己内在因素息息相关,但对国家政策、市场信息、交易规则等方面的了解欠缺主动性。调查数据表明投资经验和知识不足一直是制约该院学生金融投资的主要因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幕后交易、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大一、大二学生表现得不是很敏感,但对大三和大四学生影响则比较突出,反映了随着专业知识的积累,学生对金融投资市场信息了解的主动性与程度会加深。
(四)投资计划分析
该院43%的学生表示未来投资计划主要视工作情况而定,明确将增加投资的学生有32%,表示“维持现状”、“减少投资”和“逐步撤出”的学生比例分别为16%、5%和4%。从大一到大四,表示“增加投资”和“逐步撤出”的学生比例逐渐增大,在这个过程中,达到预期收益的学生不断增加投资,达不到自己预期收益的学生则减少投资;表示“维持现状”、“视工作情况而定”和“减少投资”的学生比例逐渐减小。表明金融专业学生随投资经验的成熟而不断增加投资,部分学生则根据自身情况而逐步撤出,说明金融专业学生进行金融投资决策随年级的增长而逐渐理性化。
四、大学生金融投资实践中存在问题
(一)金融投资风险认识能力不高
该院53%的学生将炒股作为金融投资的首选工具。作为学生,即使是本专业类学生,其主观意识仍不够成熟健全,客观方面资力经验不足。他们凭借自身一些专业知识及高昂的热情和充分的自信欣然跃入市场,他们的资金来源多由父母支持,他们金融投资决策受羊群效应、个人偏好、专业推动、满足欲望等因素影响,并且期望投资年报酬率高。因此,他们倾向于选择高风险投资工具,甚至不惜采取借款、拖交学费等方式满足其投资需求。投资失败的结果不仅给学习生活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还会滋生不良思想等。
(二)金融投资行为缺乏理性
74%的学生明确其进行金融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赢利,这样的投资观念容易使他们形成投机的心理,时刻让投资市场的变动左右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只有少数表明赚钱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可以将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实践化,并获取一定的金融投资经验。为了追逐利益,40%的学生不能正确看待自身金融投资结果,认为导致自己投资失败的不是自身专业技能不足、投资心理素质欠佳等因素,而是受政策、市场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投资失败的学生容易促其产生赌博的心理,投资成功的学生则容易表现出自大的心理。
(三)对自身权益相关信息了解的主动性不强
22%的学生表示,如果金融投资过程遇到权益受损则不会进行维权,42%的学生表示对与维权相关信息完全不了解。从一定程度上讲,即使金融专业学生,也并非能充分利用自身对该市场的基本了解进行自我权益的维护,甚至有部分学生采取默许的态度。这种被动式维权表现不利于学生自我观念的发展。
(四)学校、培训机构有关金融投资的指导更多停留在理论上
30%的学生表示,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一些与金融投资有关的讲座,更多地是停留在金融投资理论层面上,对于金融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真正的心理诉求是提高金融投资技能和实践能力。
五、相关政策性建议
(一)以学业为主,强化自身专业知识
金融类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厚实的专业基础,注重培养经济意识,提高理财能力,合理调配学习和参与投资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是金融投资大厦的根基。
(二)培养理性的金融投资思维
金融专业学生应该具备制定理性金融投资计划的能力,在掌握金融投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主动了解各种金融产品,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注重自身投资技巧、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提高,虚心求教于经验丰富、投资技能高的投资者,逐步培养主动的投资意识,确立理性的金融投资理念。
(三)提高自身获取投资资金的能力
调查发现,67%的学生金融投资资金来源于父母的资助,但大学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双休日和寒暑假求职、社会兼职等方法进行资金积累,在提高自身社会实践能力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减轻父母的负担。
(四)积极参加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有关讲座与活动
通过参加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有关讲座与活动,实现金融投资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避险能力。在拓展自身金融投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投资能力,减轻金融投资带来的负面效应。
(五)主动了解与金融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
作为金融类专业学生,应该养成时刻关注财经时事的习惯,提高对影响金融投资市场变动相关信息的嗅觉力。例如,提高自身对国家经济政策、市场竞争环境与幕后交易、市场虚假信息等因素的分析辨别能力,有助于提高自身金融投资的决策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斌,郭迎欣,李晖.大学生投资倾向及影响因素分析[J].社会心理科学,2010,(6).
[2]刘靓.对大学生炒股的理性分析[J].新财经(理论版),2010,(4).
[3]谢楠,陈鑫,牟昕盼,刘思伟.当代大学生投资意识及行为分析——以北京高校在校大学生为例[J].现代商业,2010,(12).
【关键词】微型企业 间接融资 法律困境 对策
一、微型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一)微型企业融资担保制度阻碍
(1)抵押担保制度阻碍。抵押一直是融资的基础性条件,不管是银行性金融机构还是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在极少数信用担保的情况下,一般都要求相应的抵押作为贷款的前提。但是微型企业都是出于初创期,不仅资金困难也缺乏相应的不动资产,就算微型企业有一定的不动产等资产也在前期抵押贷款或者其上面有其他物权的限制,而微型企业融资是一个长期的需要,抵押后很难也不能多次同一价值抵押。
银行作为目前我国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小贷公司也起到了补充作用。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也是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银行和小贷公司都为了规避风险和操作方便,一般都比较愿意考虑不动产抵押,对于设备和运输工具大多不愿接受抵押。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我国对于动产的抵押采用正面列举和反面禁止相结合的原则,举例难以穷尽,又与物权法定相悖,这就造成了金融机构不大愿意接受动产抵押。另一方面是动产抵押公示不完善,给抵押的效力带来影响,增加银行的贷款风险。
(2)信用担保制度阻碍。信用担保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信用担保给企业贷款多了一种选择的方式,缓解了微型企业的贷款压力,但也仍然有一些制度阻碍。
第一、担保机构良莠不齐,风险较大。信用担保是在原本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上介入构建了担保机构、银行、企业三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其本质就是风险的转移和分散,但是由于介入的担保机构在资产和信用等级上都不一样就造成了风险的增加,在银行评估的时候就给贷款带来了困难。
第二、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微型企业在申请担保公司担保时要向担保机构缴纳3%左右的担保费用,而且还要提供一定的实物进行抵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微型企业的压力,但依然阻碍了微型企业的正常融资。另外,申请信用担保的程序也相对繁琐,整体上要经过四个大的步骤:申请、审查、签订担保函、协会备案等等。
(二)微型企业征信制度缺失
企业的征信信息是银行等经融机构房贷考察的重要考量依据,一旦征信出现问题或者企业征信缺失,企业基本无缘银行贷款。目前微型企业征信体系的缺失增加了贷款难度。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征信法规的缺失,尤其是针对微型企业的具体配套法规缺失,没有具体针对微型企业的征信细则,统一沿用同一征信要求,加之企业在征信透明化的制度下,为了提升企业信誉度有所造假,最终导致银行不愿意采纳微型企业的信誉度。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条例》仅仅明确了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间,对于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企业不良信息一直显示,严重银行银行贷款。三是微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杂乱,很多职能部门都涉及其中,对于微型企业的客观评价有所影响。
(三)微型企业融资资金性质困扰
这一点主要涉及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一般多指小贷公司等放贷主体。分析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小贷公司放贷资金来源严格受到法律约束。依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小贷公司不能从银行贷款作为放贷的资金,也不能通过吸收公众存款作为放贷的资金来源,这就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量,间接的影响到了微型企业融资的难度。同时,随着微型企业规模的壮大和后续的可持续发展,微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据统计重庆2015年度小贷公司的贷款需求量比例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加了75%,在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农民工回乡创业等政策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鼓励下,同时期微型企业的增长率为82%,在这种双增长的情况下,又加之放贷资金来源严格受限,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就愈加困难。
第二、典当业资金渠道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不能对外投资;不能同行业拆借和变相拆借。除了其自有资金外,只能向本地区的银行贷款,而且严禁分支机构贷款。2013年在中国银监会加强监管,《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规定典当业不能受信,这就阻断了其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资格,让典当业举步维艰,苦苦挣扎,只能用自有资金运转,这也就基本断送了微型企业本就不多的融资渠道。
(四)微型企业融资缺乏保险介入
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提供了财产、人身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在经济发达体国家,保险不仅仅为居民的财产和人身体重保障,更是在金融和商业往来中扮演越来越突出的角色。例如保险存款制度就为银行和储户提供了最低的保障,对于化解银行风险,保障储户利益提供了一种可能。微型企业面对融资难的问题,究其更本就是缺乏保证,银行不愿增加贷款的风险。如果有保险能够介入微型企业的贷款,既能给企业提供贷款帮助,又能在一定程度缓解银行的贷款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在微型企业融资方面还没有保险的介入。
二、完善微型企业融资的对策
(一)完善微型企业融资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既包括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又包括动产的抵押担保,在完善微型企业融资担保难得问题上,最主要的就是要完善微型企业动产抵押担保。鉴于目前我国在动产抵押范围采用正面列举和反面禁止相结合的方法,正面列举实难穷尽范围,同时加之物权法定的原则,要在这一块有所突破就得在列举方法上想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用反向列举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性和概括性相结合。概括性主要说明价值过低、生活常见用品等不得用于抵押;具体性就是列举出法律严禁不得抵押或者抵押价值已满的方面。例如:学校等公共资产不得抵押、非法来源财务不得抵押等等。
(二)完善微型企业贷款保险制度
微型企业贷款保险是指微型企业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微型企业贷款为保险标的制度。把贷款保险引入微型企业融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首先,贷款保险的引入有助于微型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原则就是风险,贷款保险制度的引入有助于分散风险,提高微型企业的贷款成功率。其次,贷款保险的引入有利于分散银行贷款风险,创新金融模式。保险在我国还是朝阳产业,不能只是局限于传统的财险和寿险,通过保险的创新既能帮助银行分散贷款风险,降低整个金融市场运行的风险,还能有助于保险业的拓展,丰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最后,贷款保险的引入有助于激活银行对企业的贷款热情,尤其是面对微型企业的贷款,完善整个借贷制度都有非常大的意义。
(三)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在上文分析我国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的部分,阐述了在微型企业贷款途径中提到了除银行之外还有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
(1)拓展小贷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小贷公司不能从银行贷款作为放贷的资金,也不能通过吸收公众存款作为放贷的资金来源,这就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量,间接的影响到了微型企业融资的难度。为了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得问题,拓展小贷公司贷款资金来源渠道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要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金来源渠道,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准许小额贷款公司适度从银行贷款作为微型企业的专项贷款资金,这样既可以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可以不触犯国家政策法规、不影响国家金融稳定和我国金融运行次序。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限,如果能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就可以设立专门的扶持微型企业融资的专项资金用于微型企业的发展。这就需要专门的行业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资金量和相关的监督手段。第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上市融资,通过市场资本的力量壮大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
(2)适当发展典当业,让其在微型企业融资中发挥补充作用。典当业是我国一种古老的行业部门,曾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贡献了力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典当业面临着市场的抉择,在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问题中我们可以从典当业入手,鼓励典当门开展面向微型企业的典当业务,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牌照。微型企业可以用自己的资产或者有价证券等向典当行典当,获得融资的可能。
(四)构建完善的微型企业征信体系
征信是银行是否给申请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信息之一,微型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难得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企业缺乏信用评级。构建完善的微型企业信用体系,有助于解决融资问题的解决。
首先,要构建完备的微型企业的征信体系需要法律法规现行。构建完善的微型企业的征信体系就需要相应的征信法规。目前我国涉及征信法律法规主要有两部,《征信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比美国联邦政府16部征信法规还远远不够。我国应该在两部暂行条例的基础上颁布级别更高、内容更加详尽的法律,同时用专门的章节规定微型企业征信体系。以及适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情况调整企业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能让企业一朝信息不良永不翻身。
其次,构建完善的微型企业征信体系需要拥有充分的信息量,以便于及时高效、客观的反应企业的征信水平。那么就需要利用大数据来构建微型企业征信的评价模型,从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等五个方向入手。具体来说微型企业的征信数据一般体现在: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信贷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评价信息;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据统计,金电联行开发的大数据征信模式为100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了40多亿元的无抵押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征信服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三、结语
微型企业融资难是一直困扰其发展的拦路虎,究其原因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也有企业自身方面的缺陷,其中担保制度、信用制度、资金来源等是融资的三座大山。要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需要从完善担保制度、信用制度、资金来源、保险制度、征信大数据模式等方面着手。
参考文献:
[1]解红,王军富,田英.充分发挥典当行金融服务功能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基于对江苏镇江典当业发展情况的调查[J].华北金融,2014.
(一)投入总量不足且投向结构不合理我国政府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一直不足,大多年份一直处于10%以下,与发达国家30%~50%投入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同时,政府支农资金结构也不合理,政府补贴性、引导性资金投向重点仍不明确界定。生产性支出少,非生产性支出较多。政府农业财政支出中有70%用于政府农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转费用,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而在财政农业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带有社会性的水利建设比重较大,直接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少。政府的农业投入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多,用于农业研究、技术推广及产前、产后服务环节的少。同时,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增加了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性,支农资金被挪用现象严重,监督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严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农业资金低效运作现象普遍存在。
(二)来源动力不足因农资市场体系未形成(1)农户投资总量增加,但投资乏力。1983年,我国废除了,逐渐实行,农民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农户作为农业投资主体的地位在制度上得到认可,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对生产的投入不断增加。1983年,我国农村居民固定资产投资305.1亿元,2012年已达到9840.6亿元,比1983年增加了9535.5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相比我国的农业规模和现代农业的快速推进,农户投资仍显乏力。一方面是受当前资本市场的影响,金融机构对农业支持力度不够,农户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据银监会的统计,2007年来,我国有农户约2.3亿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有1.2亿户,其中获得农信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7800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1]全国只有27%的农户能获得正规渠道贷款,在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中,仍有40%以上不能获得正规信贷支持。至2010年3月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为95900亿元,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2201亿元,在全部涉农贷款比重不到20%,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5.1%。[1]另一方面是受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影响。废除,实行,其实质是实现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再加之土地频繁的调整,限制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和经营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进行长期投入的积极性。(2)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异军突起,但对农业投资匮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异军突起。截至2010年底,仅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达10154个,成员总数达到9.5万户。[2]151国外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缩小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距离、组织农业生产、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调查发现,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合作经济组织仅仅依靠收取少量会费维持其运行,在实际的运行中也仅仅提供简单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未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动、风险共担的合理机制,又因其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运作资金短缺,盈利性不足,市场化程度低,造成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对现代农业的投资较为匮乏。(3)涉农龙头企业“非农化”投资现象明显,农业投资动力不足。目前,我国涉农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充分整合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通过订单农业等多种方式,基本实现了产、供、销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在发展现代农业资金支持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表示,截止2012年,我国有各类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但由于目前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较低,且可控性较弱,加之投资回报率较长,因此大部分龙头企业往往选择风险低、周期短、投资回报率高的行业进行投资,“非农化”投资现象明显。(4)由于农业的弱质产业特性,金融机构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供给动力不足,农业融资企业资金外流现象严重。我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投入数额量以及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需求日益突出。但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受其逐利性的驱使,出于提高资金收益和回避风险的考虑,对农业这一弱质产业的资金供给动力不足。作为致力于建设面向“三农”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近几年的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并没有明显增长,始终保持在30%左右,此外,其涉农贷款余额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比例由2007年的19.76%,下降到2011年的11.47%,[3]107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可见一斑。农村信用社在趋利的影响下,也存在着资金外流严重的现象,大部分贷款外流到收益较高的第二和第三产业。据统计,1978年以后的30年,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流出额总计高达13855.1亿元。[4]66-70不仅如此,其他如保险和证券公司等对于农业资金支持作用也并不明显。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且不稳定,覆盖面窄、渗透率低,在转移、分散农业风险及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同时,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清,保险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和监管体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补贴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体系与构建
在我国沿海地区,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带动,已经培育出一大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如江海、江都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基地、溧水白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太仓现代农业园区等。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现代农业基地、园区,既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又对推广、示范农业先进技术和发展新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加快了现代农业的步伐。根据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基础的不同,发达国家已经成功探索出发展现代农业的三种资金来源类型[5]46-49:其一,信贷金融成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如美国,人少地多、劳动力短缺,已经凭借其发达的现代工业和低廉能源优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发展现代农业,信贷金融成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二,政府财政投入成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以法国为例,法国土地资料和劳动力适中,在发展现代农业中,他们既重视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又重视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基于技术的正外部性等原因,他们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其三,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机制与宏观调控管理机制相辅相承的农村投融资机制。以日本为例,日本人多地少,耕地资源非常短缺,所以,日本把科技进步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农耕改良农作物品种,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农用工业,提高化肥和农药施用水平,以提高单位面积的农业产量。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日本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机制与宏观调控管理机制相辅相承的农村投融资机制。综合上述三种典型的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来源模式,可以看出,三种模式都试图积极努力地发挥市场主体在资金来源多元化中的主体作用;都试图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如政策性、补贴性和引导性的公共资金支持体系,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都试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刺激农业市场主体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利用效率。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成功经验也告诉我们: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走农业规模化发展之路,最大限度降低农业风险,增强农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外成功经验,本文试图构建现代农业发展的市场资金支持体系基本框架,见下图1。可见,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包括两大部分:其一,来源于农业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表现形式的农户和以乡镇企业、资本市场的银行保险证劵金融企业等为表现形式的法人组织;其二,来源于农业非市场主体,主要表现为涉农国家财政。因此,除国家公共财政外,本文将整个现代农业发展的市场资金支持主体分为两大部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表现形式的农户、以乡镇企业及资本市场金融企业为表现形式的涉农企业。实际中农户和涉农企业资金会被分成四大资金流。具体包括:(1)自发型资金,指投资主体出于对农业偏好或在利益的驱动下,直接产生内生支持意愿,自发将资金投入到现代农业中;(2)政府直接推动型资金,即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直接推动现代农业投资主体产生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3)趋势推动型资金,即随着土地流转集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增强,农业生产比较收益提高,于是,市场资金投向农业的内生支持意愿得以形成,农业发展支持资金自发增强;(4)政府推动趋势型资金,即国家通过法律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土地流转集约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比较收益增加,风险降低,市场主体产生内生支持意愿增强。根据图1,除一部分市场资金支持主体考虑到现代农业未来收益的预期,主动将资金投入农业领域外,更多的资金投入是要由政府推动和促进的。政府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促进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的形成上来。政府既要有真正意义的涉农财政资金投入,又要直接推动市场主体向农业投资,还要通过政策或法律的扶持推动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间接推动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的形成。关于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体系框架的搭建,有三点是要务。
(一)构建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系统[6]34-36。在现代农业资金支持体系构建中,世界各国非常注重市场资金的配置作用。如法国、日本等国均非常注重农业合作金融体系的构建,他们通过赋予合作金融组织以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充分调动了合作金融组织的活力,加快了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体系构建的步伐。当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适度的政府干预非常必要,但政府必然是以宏观调控的角色作为市场资金运作的有益补充,而非市场资金的操控者。市场投资主体投资决策的做出,是以比较收益的高低来进行风险的决策,只有当机会成本小于投资偏好,投资主体能从农业中获益的时,作为经济人的投资者才会积极主动将资金投入农业。当前,我国农业比较收益较低,这就客观上要求政府要运用利益诱导机制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因此,中国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体系的建立,要坚持一个基本的原则,即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
(二)构建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的公共政策系统。根据凯恩斯乘数理论,政府公共政策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强推动力,见图2,公共资金的引导与支持是市场资金发挥作用的外部条件。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政策在现代农业资金支持体系中发挥直接投资、补贴惠农和引导调节三大作用。(1)直接投资。在发展现代农业中,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应该将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于农业基础设施如水、电、路、交通、通讯等领域以及以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体系的完善,将降低整个农村市场主体的投资成本与风险,增加农业抵御自然及市场风险的能力,间接促进各农业市场主体作出投资决策。(2)补贴惠农。补贴惠农作用主要表现在公共财政的补贴性投资上,即政府所实施的如农机补贴、耕地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价格补贴等各种优惠促农补贴措施。补贴惠农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市场风险,增加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综合实力,直接促使市场经济主体作出投资决策。(3)引导调节。引导调节是指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将充当两种角色,一是作为市场的调节者,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优化和平衡资本市场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二是作为农业市场资金的推动者,通过政策性引导、税收优惠及农产品价格杠杆等,促进市场主体逐渐向现代农业投资,增强其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三)农民转移、土地流转和合作经济组织对市场资金来源的多元推动。萨伊定律中明确提出“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农业要想真正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必须要给予农业市场投资主体以一定的风险报酬,逐渐降低资本来源主体的市场风险,从而保障农业资金投资主体的资本报酬率。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以农民转移、土地流转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前提,以此提高农业高收益、降低农业风险和成本,为吸收农业资金来源多元化主体投资创设条件,引导市场主体作出投资决策,使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注入到农业领域,真正构建以市场资金多元化为主体,以财政资金为主导,政府、农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业融资资本市场①共同搭建的多渠道、多元化、协调有序、结构优化的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体系的多元架构。
三制度与配置
(一)强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促进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的形成。2007年7月1日,我国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济组织法》,这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政府要通过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组织,缩小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增强农民面对市场的话语权。通过政策引导,法律法规等多种方式完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加快合作组织内部市场运作模式的建立,保证运行资金的畅通,从而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现代农业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一方面有利于为工业和服务业提供必要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将有力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集约,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有效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分工和专业化的形成,加快从事耕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民增加对土地投入,促进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的形成,增强市场资金投入主体的投资动力。
(二)加快涉农企业发展步伐,积极培育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和农业保险基金,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农业信贷等金融工具在农业投资中的中介作用。(1)国家要通过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快涉农企业的发展步伐,在贷款审批、规模配置和税收等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在订单农业信贷、保险产品和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涉农企业自身也要积极探索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机制,真正建立起双赢的运行机制,架起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市场资金内生支持意愿的形成。(2)积极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和保险基金。2012年12月,我国第一支国家级农业产业基金经国务院批复正式成立,其存续期达15年,总规模4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今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将会成为现代农业重要的新鲜血液,其通过融资方式,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并实现资金的增值和保值。采取各种措施,设法增加农户收入,提高其文化水平,引导其充分认识保险的重要性。构建多层次、可操作性强的农业保险补贴体系。(3)完善农业保险补贴的配套措施,健全国家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积极发展农业各类债券,包括各种农业建设债券和农业专项(重点)债券。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设专项贷款资金。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确信用社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建设。信用社发展要坚持商业性运作、坚持服务乡(镇)、村和农民,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三)启动农业投资立法,规范和完善农业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涉农投资法律,涉农投资仅在《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稍有涉列。事实上,现代农业市场资金支持体系的建立,客观上要求有健全的农业投资立法体系,以引导、规范和保护农业投资资金。制度构建过程中,要规范好、界定好政府与市场及各参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要确立各涉农投资微观主体的资格和地位,严格界定政府及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推进农村金融立法工作,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要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形式,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要设立农业巨灾风险管理专项基金,支持农业再保险,对农民提供保费补贴,降低其实际交纳的保费额,最终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