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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金融;配给机制;价格机制;效率及溢出效应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1-0044-06
碳金融的广义内涵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转移碳交易风险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的统称,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碳保险、碳基金和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及碳交易币种的确定等制度安排;其狭义内涵仅指碳交易。随着低碳经济发展的深入,学者们已逐步走出“阴谋论”的逻辑困境,更多关注碳金融的正向效应。以“碳金融”作为主题在知网搜索,2005-2007年,检索结果为2篇报纸文章,2008年至今,成果达1168篇,在数量、质量两个维度实现了全方位的突破。本文以碳金融交易作为切入点,从分配机制、需求机制、价格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效率及溢出效应五个维度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一、碳金融交易的分配机制
《京都议定书》(1997)确立了三类碳减排市场:总量交易市场、CDM市场、自愿减排市场。在总量交易市场,碳排放权总量确定与分配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基于人文发展的碳排放需求指标分配理论、累计历史排放权指标分配理论、三要素分配方案、碳排放强度指标分配方案、低碳人文发展方案等②。分配方式有两种:免费分配与拍卖。在免费分配中,又有祖父法、标杆法等不同的分配法则:拍卖亦可分为美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暗标拍卖等不同形式。在CDM市场,王翊和黄余(2011)将国内外各种排放权分配方案归纳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倡导的以当前排放现状和长期全球减排目标下的人均排放趋同为基础;另一类是部分发展中国家倡导的以人均累积排放为基础。
国内外学者关于分配机制的研究多以2005年正式启动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 EmissionTrading Scheme,EUETS)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分配数量、分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分配的公平性。EU ETS第一阶段覆盖了欧盟27个成员国家的11500家公司,主要涵盖石油冶炼、燃烧、焦炉、钢铁、水泥等能源密集型行业,其CO2排放量占欧盟总体排放量的40%以上。欧盟委员会设立了节能减排的整体目标,由各个成员国基于历史排放准则,确定本国碳排放权分配的细则。尽管对于正常排放量(Business As Usual,BAU)以及过度配给的界定存在争议,如Anderson and Di Maria(2010)采用反拟法确定正常排放量,将配额超过BAU作为过度配给的标准。Ellerman and Buchner等(2010)以成员国内单个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将排放权空方公司总量占多方公司总量不足40%作为过度配给的标准,但学者们普遍认为第一阶段的碳排放权分配存在过度配给现象。关于碳排放权的分配结构,欧洲环境署指出,碳排放量最大的四个部门依次是电力和热能(27.8%)、交通(19.5%)、制造业(12.7%%)、农业(9.2%)。截至2012年,EUETS尚未覆盖交通、农业等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排放交易体系的效力发挥。鉴于此,Brandt等提出将农业纳入EUETS的构想,一方面,农业较低的边际减排成本能够减低碳价格,进而降低低碳经济的成本:另一方面,农业具有碳封存的潜力,有助于加快减排目标的实现。
以历史排放为基准,欧盟在第一阶段对近90%的排放权实行免费配给。免费配给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节能减排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冲击,亦能减少碳交易的阻力,提高政策的可行性。但免费配给方式为高能耗企业创造的意外收益使其公平性饱受争议。FrankVenmans(2012)认为意外收益的存在是EUETS的主要弊端,将使财富由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降低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国内学者林坦和宁俊飞(2011)基于零和DEA模型,对EUETS初始排放权的分配效率进行判定,认为现行分配模式效率较低,并提出了公平的碳排放权分配状况及调整方式的矩阵。
二、碳金融交易的需求机制
关键词: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碳排放;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1日
一、引言
当前,我国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国际的压力。在过去,中国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能效、能源替代、植树造林、计划生育等行动,有效减少了中国CO2排放的增长率。但为了能够实现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到的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我国仍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在低碳经济的多方面深入研究。
对于碳排放的研究领域而言,其本身属于一个新兴的领域,在1992年环境问题被提出,到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签订,这个问题才开始真正地被重视,也才产生了有关的研究,我国已有的有关碳排放的研究,大部分是研究碳排放与经济、产业的关系,而对于居民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却不多,然而近年来发达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居民生活消费的直接与间接能耗已超过产业部门,成为碳排放的主要增长点,并且居民的间接能源消费量是其直接能源消费的2.44倍。而现有关于还没有专门从居民间接消费的角度去探讨居民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所以,本文旨在研究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与碳排放的关系,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同时提出建议。
二、文献回顾
我国没有专门有关居民消费结构与碳排放关系的研究,但是有学者在研究居民消费与碳排放关系的时候有涉及消费结构的因素,比如,雷朝阳、资树荣在2012年的低碳发展背景下的城市居民消费调控探析的研究中建议改变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文化来进行减碳,但未采用实证的方法去进行说明。
在模型方面,已有的研究碳排放和居民消费的模型有两种:一种是碳排放投入产出模型,另一种是IPAT模型(STIRPAT模型)。碳排放投入产出模型,比较典型的研究者是叶震,他在2011年和2012年发表的论文中都运用了投入产出模型。采用环境压力模型IPAT模型(STIRPAT模型),比如朱勤、彭希哲、陆志明等人,对人口与消费对碳排放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建立。本文通过研究城镇居民在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与用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其他杂项这几方面的支出比重来解释消费结构,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如式(1):
Carton=a1Foodt+a2Clotht+a3Livet+a4Applicationt+a5Healtht+a6Traffict+a7Educationt+a8Otherst (1)
基于式(1)的计量经济模型,利用我国1980~2012年的人口、收入、消费结构等数据进行碳排放测算及相关变量的回归分析,考察我国人口、收入及消费等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规律。
(二)回归分析。OLS回归是回归中最为趋近原趋势的回归方法,所以本文采用OLS法对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下列结果表1。(表1)
根据以上回归结果,写出碳排放量和城镇居民间接消费支出占比之间的关系如下:
Carton=-156.21Foodt+465.5289Clotht-287.098Livet+954.6317Applicationt+457.6255
Healtht+399.8737Traffict-267.8974Educationt-579.4125Otherst
(三)结果分析。R2为0.910274说明回归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其中APPLICATION和TRAFFIC的P值均小于5%,系数均大于零,这说明家庭设备及用品和交通通讯的回归显著,且和碳排放的关系呈正相关关系。也就意味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和交通通讯的消费比重越大其碳排放强度较大,同时也给我们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如果我们减少对家庭设备及用品和交通通讯的消费的过分依赖,调整间接消费结构,发展低碳模式的消费方式,就可以达到碳排放下降、环境改善的目的。
四、政策建议
(一)低碳式城镇化。对农村的建设,以公共交通建设为主体,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居民小区加强绿化建设。
(二)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尽快构建以低碳、绿色、环保、高效、低耗、安全为特征的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模式是一种有效的减碳方式。提倡有序发展私人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替代私家车出行的交通消费方式。
(三)促进节能技术的发展。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比较滞后,要想在发展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就需要提高对技能技术的要求,加强与国际的交流与合作,在运用理论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的改革,促进节能技术、无碳和低碳能源技术、二氧化碳捕捉与埋存技术等的运用和推广。
(四)推行鼓励低碳政策。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使用节能产品,奖励节能减排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低碳实施表现突出的城市给予奖励和表彰,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消费结构。
主要参考文献:
[1]陆莹莹,赵旭.家庭能源消费研究述评[J].水电能源科学,2008.26.1.
[2]wei Yi MiIlg,Liu Lan cui.Fan'Ying,ete.The Impact of Lifestyle 0n Energy Use and c02 Emission;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China’residents[J].Energy Policy,2007.35.
[3]朱勤,彭希哲,陆志明.人口与消费对碳排放影响的分析模型与实证[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2.
论文关键词:贸易模式,碳排放,环境保护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18%左右,出口依存度也大大增加。在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比重,如2008年加工贸易出口6751.1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6.7%,而在加工贸易中,充斥着大量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同时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东部招商引资中有四成是污染企业,其中外资占九成。随着我国贸易规模的扩大,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温室气体排放大幅度增加。目前,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也很高,2002年为605吨/百万美元,为西欧发达国家的1.6倍。据美国能源署预测,2020年我国碳排放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给中国带来了非常现实的、严峻的挑战。因此,控制和减少中国的碳排放,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对于贸易与碳排放问题的研究不多,主要从结构效应、规模效应、技术效应三个方面来分析。李秀香等(2004)以CO排放量为污染指标,分析了1981-1999年期间我国出口增长的环境效应,所得结论是:随着出口的不断扩大、贸易自由化及环境规制的实施,我国CO排放量的增幅下降,贸易的规模、结构及技术效应均为正。兰天设立了1个双对数回归模型,采用了1995-2001年中国30个省、直辖市的CO排放量进行回归分析,从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3个方面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中国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规模效应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环境污染,结构和技术效应将有利于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
对于贸易模式与碳排放关系的实证研究目前国内还比较少。由于江苏、浙江和广东三省的对外贸易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极为迅速,贸易额约占到了全国总额的50%,并且这三省的贸易模式各具特色,故本文以这三省为例,来分析贸易模式对碳排放的影响,以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政策建议。
二、浙、粤、苏三省贸易模式分析
学术界对于贸易模式没有统一的界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本文采用张小蒂(2004)对于贸易模式的分析,从贸易方式、贸易品结构和出口企业类型三个角度来分析浙、粤、苏三省的贸易模式。
表1浙、粤、苏三省贸易方式及外资出口情况(2000-2007年平均值)
省份
浙江
广东
江苏
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20.60%
72.80%
63.60%
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39.20%
66.00%
65.90%
外资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34.90%
关键词:碳减排;治理机制创新;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分类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14)05001708
如何进行环境治理,减少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目前我国碳排放治理的实践来看,存在着企业投资动力不足,科研机构创新精神不够;政府管理部门多、杂,权利交织导致调控力下降,治理成本高;管理方式行政化,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严重等问题。本文对碳减排利益相关者界定为对碳减排负有责任、拥有相应的权力和减排手段,对碳减排目标实现具有较大影响,与碳减排利益关系较大的组织。
这些问题表明了我国碳排放治理中政府单方治理的高成本、低效益,同时利益相关者的力量未得到有效利用。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作者将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角度对碳减排治理模式进行创新研究,为我国碳排放治理开辟新的途径。本文将对我国碳减排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类,回答谁是利益相关者,并对其进行分类,明确其在碳减排中的角色地位。
一、文献综述
目前与碳排放利益相关者分类直接相关的研究文献尚未检索到。
碳排放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能源消费等的关系及碳排放的因素分解等方面[1-4]。学者研究认为我国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能源效率、人口因素、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据此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能源效率和人口素质等方面的建议[5-7]。这些丰硕的研究成果是本文进一步研究的基础。碳排放治理的文献侧重于政府单向治理,如碳减排政策的制定、取向分析和政府在碳减排中的职能等[8-11]。李欣研究认为环境治理中政府管制手段的优点是强制性高,效果明显,缺点是简单粗暴,经济效益差以及深层次的无法回避的制度缺陷[12]。学者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碳税、碳金融政策等方面也有大量研究成果[13-15]。如樊纲为代表的学者明显倾向于碳税政策[16],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则明确建议采用碳市场制度[17]。财政税收手段属于双刃剑,一方面会带来碳排放量的下降,另一方面其对能源产业、收入分配、就业、国际贸易及公平性等方面的影响难以确定[18-19]。碳排放市场交易手段在国际层面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初始碳排放的国际分配及界定方面,难以达成国际共识,在国家层面其关键问题是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完善问题,也难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推动力和积极性。
碳减排政策建议从客观上来看是降低碳排放的有效途径,而政策的实施要依赖于利益相关者去执行,其实施效果取决于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执行程度和积极性。同时,目前的治理模式不能发挥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和推动力量。因此,提高碳减排效果还需要研究利益相关者及其在碳减排中的角色地位、利益要求等。
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早期主要应用于公司治理的研究,近年来扩展到了生态旅游和可持续能源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碳排放治理领域,试图突破目前的碳税治理和碳排放权治理模式的研究,为我国碳排放治理研究新的途径,提供新的选择。
二、方法与数据
(一)研究方法
根据本文对我国碳减排利益相关者的界定,选择政府、生产企业、银行、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新闻媒体、公众团体、投资者、中介机构等10个组织进行调查研究。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管理碳减排的部门有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国家及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级节能减排部门,在控制碳排放事务方面他们属于互补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共同为治理碳排放任务工作。因此,在本文中中国政府管理碳排放的部门统称为政府,以下不在说明。
借鉴学者提出的“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的分析思路[20-22],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权利属性和利益要求的紧急性三个维度对中国碳排放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类。
根据界定与分类方法,本文编写了调查问卷,要求调查对象分别从合法性、权利属性、紧急性等三个维度对所给出的10种利益相关者与碳减排的相关程度按着从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用1分表示,排名第二用2分表示,依次类推。因此,1分表示相关程度最大,2分表示相关程度第二大,依次类推,10分表示相关程度最小。
其中,合法性,表示该组织是否在法律或道德或特定的被赋予了减少碳排放的义务、责任,或承担了碳减排风险;权力属性,表示该组织是否拥有影响我国碳减排的能力、地位和相应的手段,对碳减排目标实现影响力的重要性程度;紧急性,表示该组织与碳减排的利益相关程度和实现碳减排目标的迫切性程度。
(二)数据来源
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分析、选择,本次调查共计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实际回收586份,回收率78.13%,回收的问卷中有效问卷529份,回收问卷有效率90.27%。调查对象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对象的分布情况
分类频数百分比(%)
性别男29655.95
女23344.05
年龄30岁及以下18534.97
30-40 岁16431.00
40岁以上18034.03
学历本科24345.94
硕士研究生 19436.67
博士研究生9217.39
工作行业大学417.75
研发机构499.26
政府部门6311.91
生产企业6913.04
金融业438.13
中介组织529.83
能源供应行业489.07
新闻媒体519.64
碳排放权交易机构529.83
公众团体6111.53
从调查对象的分布情况来看,调查对象性别、年龄结构分布合理,学历为本科以上层次,对碳减排能有较为准确的认识和理解,从工作行业来看分布在大学等10个行业,包含了碳减排的利益相关者行业,调查对象来源较为广泛。从调查样本数量来看,除其它行业外最少的分类变量数据大于40个,数据量可以满足统计分析的基本要求。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对回收的有效问卷利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调查数据描述性统计、配对样本T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首先,对调查结果从合法性、权利属性和紧急性三个维度进行描述性统计。三个维度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分布如表2、表3和表4所示:
表2 利益相关者合法性维度上评分的描述性统计
(N)(Min)(Max)(Mean)Std D.
政府529172.155 30.703 6
生产企业529181.135 90.931 2
银行5292105.935 01.410 4
碳排放权
交易机构5291108.841 71.160 6
研发机构5292103.791 31.468 1
能源供应行业5293104.660 21.531 4
新闻媒体5291105.201 01.240 1
公众团体5291107.188 30.857 6
机构投资者5292108.233 00.988 4
中介机构5294106.730 10.703 6
注:根据调查问卷的按相关程度大小排序要求,1分表示相关程度最大,2分表示相关程度第二大,依次类推,10分表示相关程度最小。表2、表3的含义相同。
如表2所示,从碳减排的合法性维度上来看,按平均得分的大小,合法性程度从高到底依次为:生产企业、政府、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新闻媒体、银行、中介机构、公众团体、机构投资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表3 利益相关者权利性维度上评分的描述性统计
(N)(Min)(Max)(Mean)Std D.
政府529151.679 60.542 2
生产企业529192.18641.088 4
银行5292105.820 42.106 1
碳排放权
交易机构529198.956 32.093 2
研发机构5291104.272 81.285 3
能源供应行业5292105.101 91.310 0
新闻媒体5291103.252 41.596 6
公众团体529187.762 11.506 1
机构投资者5291106.757 31.091 7
中介机构5294107.168 01.251 3
如表3所示,从碳减排的权利属性维度来看,权利大小从高到底依次为:政府、生产企业、新闻媒体、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银行、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公众团体、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表4 利益相关者紧急性维度上评分的描述性统计
(N)(Min)(Max)(Mean)Std D.
政府529151.626 21.727 0
生产企业529192.132 01.448 2
银行5292107.077 71.655 6
碳排放权交易机构5291108.664 81.3798
研发机构5292105.193 21.580 8
能源供应行业5293104.889 30.928 8
新闻媒体5291103.786 42.269 8
公众团体5291104.089 31.462 9
机构投资者5291106.359 21.942 8
中介机构5293107.972 80.807 0
如表4所示,从碳减排的利益要求被关注的紧急性维度来看,从高到底依次为:政府、生产企业、新闻媒体、公众团体、能源供应行业、研发机构、机构投资者、银行、中介机构、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二)配对样本T检验
利用配对样本T检验(Paired-Samples Test)进一步判断上述利益相关者每两个变量均值之差与0是否具有显著性差异。
合法性维度利益相关者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合法性维度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
123456789
1.政府
2.生产企业0.98**(7.77)
3.银行7.18**(7.36)6.20**(4.83)
4.碳排放权交易机构5.29*(4.32) 4.31**
(6.91)1.89(2.71)
5.研发机构5.64*
(4.25)4.66**
(7.51)1.54**
(5.35)0.35**(5.52)
6.能源供应行业4.50**
(5.40)3.52**
(8.79)2.67**
(4.77)0.78**
(5.80)1.13**
(6.37)
7.新闻媒体7.65**
(5.25)6.67**
(8.01)0.47**
(4.84)2.36**
(6.04)2.01**
(7.75)3.14
(2.09)
8.公众 团体3.73**
(6.52)2.75**
(9.24)3.45**
(8.52)1.55**
(4.72)1.90**
(8.02)0.77**
(9.70)3.91**
(8.54)
9.机构投资者5.08**
(4.48)4.10**
(4.79)2.10**
(8.25)0.21**
(5.44)0.56**
(7.38)0.57
(1.25)2.57**
(7.75)1.34**
(3.69)
10.中介机构6.17**
(4.38)5.19**
(9.15)1.00**
(4.10)0.89**
(3.82)0.54**
(5.31)1.67**
(5.87)1.47**
(4.88)2.44**
(6.15)1.10**
(8.01)
注:未加括号的数据表示某两类利益相关者在该维度上评分的均值的差,括号内的数据为配对样本T 检验值。*表示均值之差通过了95%置信度的检验,**表示均值之差通过了99%置信度的检验。均
值之差的数据下方有横线者,表示未通过检验。表6、表7含义相同。
从表5可以看出,从合法性维度来看,除个别利益相关者未通过配对样本检验外,绝大部分检验结果具有非常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表明绝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排序都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因此,合法性维度上利益相关者的评分均值可以反映其在碳减排中合法性程度的大小关系。
权利维度利益相关者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权力维度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
123456789
1.政府
2.生产企业0.89**
(4.24)
3.银行7.03**
(4.16)6.14*
(5.36)
4.碳排放权交易机构2.17**
(5.02)1.28**
(6.29)4.86**
(5.81)
5.研发机构1.79**
(4.53)0.89**
(5.22)5.25**
(4.96)0.38**
(6.20)
6.能源供应行业3.82**
(6.33)2.92**
(7.27)3.22**
(7.13)1.65**
(7.96)2.03
(1.23)
7.新闻媒体6.47**
(4.95)5.57**
(5.72)0.5**7
(6.36)4.30**
(7.81)4.68**
(7.63)2.65
(1.92)
8.公众团体0.02**
(4.26)0.92**
(5.28)7.06**
(5.94)2.19**
(5.22)1.81**
(6.73)3.84**
(5.85)6.49**
(4.24)
9.机构投资者3.97**
(6.24)3.08**
(7.22)3.06**
(7.58)1.80**
(7.91)2.18**
(6.34)0.16**
(6.21)2.50**
(6.39)4.00**
(7.03)
10.中介机构5.78**
(5.08)4.89**
(7.19)1.25**
(7.06)3.61**
(6.10)4.00**
(6.76)1.97**
(6.18)0.68**
(7.25)5.81**
(6.89)1.81**
(7.82)
从表6可以看出,从权力维度来看,仍然是绝大部分检验结果具有非常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表明绝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排序都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因此,权利维度上利益相关者的评分均值可以反映其在碳减排中权利的大小关系。
紧急性维度利益相关者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如下页表7所示。
从表7可以看出,从权力维度来看,大部分检验结果具有非常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表明绝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排序都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上的差别。因此,紧急性维度上利益相关者的评分均值可以反映其在碳减排中紧急性程度的大小关系。
(三)分类结果
根据各个利益相关者在三个维度上的得分均值及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中国碳减排的利益相关者分类情况,如表8所示。
根据表8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在三个维度的评分分布情况,本文对我国碳减排的利益相关者分类如下:
核心利益相关者,至少在2个维度的得分在4分以下。他们在中国减少碳排放的作用不可或缺,承担着碳减排的责任和义务,与减少碳排放具有紧密的利害联系,在碳减排活动中,有一定的利益要求和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与否。 他们包括政府、生产企业、新闻媒体。
重要利益相关者,至少在两个维度上的得分在4分以上和6分以下。他们已经与碳减排形成了较为密切的关系,付出了专用性投资,在实践中承担者一定的风险。在正常状态下,他们一般表现为一种显性契约人,而一旦其利益要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或受到损害时,他们可能从潜在状态变为活跃状态,从而直接影响我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他们包括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银行。
一般利益相关者,至少在两个维度上的得分在6分以上。他们对我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发挥辅助作用,往往被动的受到碳减排活动的影响,不能对减少碳排放直接施加影响,对实现减少碳排放目标的重要性程度较低,其实现利益要求的紧迫性也不强,他们包括中介机构、公众团体、机构投资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表7 紧急性维度评分均值差异的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
123456789
1.政府
2.生产企业1.31**
(5.04)
3.银行6.15**
(5.49)7.45
(1.08)
4.碳排放权交易机构3.74**
(5.07)5.05*
(4.51)2.40**
(8.06)
5.研发机构0.54**
(3.84)0.77**
(8.30)6.68**
(4.13)4.28**
(5.87)
6.能源供应行业3.26*
(4.95)4.56**
(3.64)2.89*
(4.33)0.49**
(5.24)3.80**
(4.86)
7.新闻媒体4.85**
(6.26)6.16**
(3.12)1.29**
(4.23)1.11**
(5.26)5.39
(1.98)1.60**
(4.24)
8.公众团体1.26**
(6.98)2.56**
(6.08)4.89**
(7.18)2.49**
(6.36)1.80**
(5.24)2.00**
(5.82)3.60**
(6.33)
9.机构投资者5.93**
(3.92)7.23**
(4.08)0.22**
(3.89)2.18**
(4.32)6.47**
(5.16)2.67**
(4.91)1.07**
(4.56)4.67
(0.12)
10.中介机构5.14**
(3.75)6.45**
(4.32)1.00*
(4.78)1.40**
(3.81)5.68**
(3.97)1.88**
(5.01)0.29**
(4.61)3.88**
(5.58)0.79
(0.69)
表8 中国碳减排利益相关者三维分类结果
评分[1,4][4,6][6,10]
合法性生产企业、政府、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新闻媒体、银行中介机构、公众团体、机构投资者、
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权力性政府、生产企业、新闻媒体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银行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公众团体、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紧急性政府、生产企业、新闻媒体公众团体、能源供应行业、研发机构机构投资者、银行、中介机构、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四、结论与展望
通过广泛的问卷调查和分析,本文将我国碳减排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和一般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不同领域对我国碳减排发挥作用。
从核心利益相关者来看,控制及减少碳排放具有公共事务的性质,因此调查对象普遍认为政府在碳减排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包括政策制定、管理机制、利益关系调节等政府均应发挥领导作用。生产企业是主要碳排放者和减少碳排放的直接执行者,因此是实现减排目标的关键。生产企业在生产中担负着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引进技术设备减少碳排放、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等重要作用。同时,减少碳排放在一定时期上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因此,生产企业实现减少碳排放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及资金支持。新闻媒体在碳减排中具有强大的舆论宣传优势及监督能力,被调查对象给予了厚望。政府、生产企业及新闻媒体分别在领导、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对我国实现碳减排目标中发挥核心主导作用。
从重要利益相关者来看,研发机构一方面为减少碳排放提供政策建议、决策支持,另一方面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我国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减少碳排放。能源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供应行业可以通过控制能源供应的种类、数量及价格来影响能源的消费数量及种类,促使消费者加大节能投入,同时,可以开发新的绿色能源,从而减少碳排放。银行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对融资项目进行环保评价控制资金的供给和使用方向来引导节能减排行为,也在客观上承担了减排责任和风险。但目前其作用还非常有限。研发机构、能源供应行业和银行分别在技术支持、能源供给种类及数量、资金供给等方面对我国碳减排发挥重要作用。
从一般利益相关者来看,中介机构在碳减排中负责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策划等,可以帮助和促进碳排放交易的顺利进行,降低交易成本和费用。公众团体可以通过举办活动向社会宣传能源、气候及环境状况等,提高社会公众的节能减排的认识,也会通过一些活动向污染较大的生产企业进行抗议,对其施加压力,督促其减少碳排放。机构投资者可以为企业实现减排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但其以盈利为目标,其投资活动将以其预期盈利目标为前提。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是解决碳排放的问题的市场机制,促进具有成本效率的碳减排。现阶段由于碳排放治理是市场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他们能发挥的作用还非常有限或尚未发挥作用。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和完善,这些利益相关者在碳减排中从碳检测认证、投融资、市场交易等角度对我国碳减排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明确了利益相关者在碳减排中的角色地位可以为我们构建合理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促进利益相关者在碳减排中发挥积极作用和推动力量提供指导。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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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省碳排放现状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资源能源环境制约进一步加剧,转变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降低碳排放迫在眉睫。河北省是工业经济大省,同时也是能源消耗的大省。2012年河北省燃煤量占到京津冀地区总量的88.8%,河北省是京津冀地区煤炭消费量的主要消耗区。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和玻璃行业是其主要耗煤行业,2012年这四个行业消费煤炭1.67亿吨,占全省总燃煤量的53%。河北省这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使得其单位GDP所造成的碳排放大大增加。
伴随经济发展,河北省从1995年到2012年,碳排放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河北省碳排放量达到20570万吨。2000年到2007年河北省碳排放量呈现出迅猛直线增长趋势,2007年碳排放总量是1995年碳排量的近3倍。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致力于产业转型和减少碳排放,不断推进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2008年到2012年河北省碳排放增长速度逐渐放缓。1995年到2007年,河北省GDP(亿元)与碳排放总量比值小于1亿元/万吨,2008年河北省GDP(亿元)与碳排放总量比值首次大于1亿元/万吨,河北省单位GDP碳排放出现历史性的转机,GDP的增长速度超过碳排放增长的速度,单位GDP的碳排放数量不断降低。虽然河北省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讲仍然是高消耗、高污染的地区,但是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河北省逐渐转变发展方式的决心与态势。
二、河北省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原始数据源于1994—2013年河北省统计年鉴,由于年鉴中缺乏1996—1999年能源工业投资数据,本文利用临近点的中位值方法补全了缺失数值。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推荐的碳排放系数值为0.67,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参考值为0.68,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参考值为0.69,本文取均值1kg标准煤的碳排放系数为0.68进行计算。通过数据整理和转换得到碳排放Y,GDPX1,第二产业总产值X2,人均收入X3,能源工业投入X4,房屋竣工面积X5。对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回归结果显示VIF数值大于10,即表明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多重共线使得检验的可靠性降低。因此本文采用岭回归的方法,岭回归能够解决多重共线带来的估计量方差变大问题,使回归系数回归实际。根据岭回归结果,我们保留三位小数可以得到如下关系式:Y=0.209X1+0.213X2+0.201X3+0.195X4+0.014X5,其拟合优度为92.3%,回归方程拟合度很好。此关系表明:GDP每增加1亿元碳排放增加0.209万吨,第二产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碳排放增加0.213万吨,人均收入每增加1元碳排放增加0.201万吨,能源工业投入每增加1亿元碳排放增加0.195万吨,房屋竣工面积每增加1平方米碳排放增加0.014万吨。
三、河北省减少碳排放对策建议
1.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快推广低碳技术。河北省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偏低,承德和张家口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其区位的能源优势,提升风能的利用效率;借助保定低碳城市的探索与经验,加快推广太阳能清洁能源技术,提升太阳能使用效率,加快太阳能设备的推广;同时河北省在践行低碳经济时,还应当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将科研院校低碳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2.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在河北省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中,单位GDP和工业生产对于碳排放量影响较大,这说明河北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迫在眉睫。河北省当前应当逐渐降低工业生产中高能耗产业份额,抑制高污染企业生产发展,逐步淘汰落后产业和高耗能产业,加大对新兴战略产业和低碳产业扶持力度,引导产业升级和转型。第三产业是一个相对低碳的产业,河北省应当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引导第二产业过剩的劳动力顺利转移到第三产业,还可以加快低碳产业布局的形成。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与消费。倡导居民低碳绿色生活是从源头上降低碳排放,消费者是产品和服务价值实现的最终环节。同时绿色低碳消费能够引导和带动企业进行绿色投资,带动低碳产业的发展。因此,河北省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引导低碳生活和消费,改变传统消费模式,提升全民绿色低碳消费意识,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绿色低碳消费和生活氛围,鼓励消费绿色低碳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4.鼓励清洁能源和低碳建筑方面的投资。能源工业投资主要是指对煤炭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和电力工业的投资。根据河北省碳排放因素分析得出,能源投资的增加之所以导致碳排放量与第二产业碳排放强度并肩,是因为河北省对于清洁能源的投资力度较小,因此河北省应当鼓励投资者向清洁能源领域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