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商场质检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发展历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权市场的发展相互促进
纵观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它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进展。从1994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算起,产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4~1996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一诞生便处在矛盾中:一方面,上海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交易机构为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购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而另一方面由于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场”(即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管机构,将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产权拆细,公开交易这些企业的股票),国务院明令禁止新设产权交易机构。因此,尽管上海有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需要,但仍只能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直至1995年7月,原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办法,上海市委才能放手把产权市场作为促进国企改革的一个环节。1996年3月,在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产权交易所,标志着上海产权市场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间的产权交易为主要特征,以政府行政撮合为主要交易手段。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近10部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政府规章,其中有9部是在1999年前制定的(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张海龙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这些规定是:《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市产权经济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破产企业产权交易实行规则》、《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内容涉及产权交易规则、产权经纪机构资格认定等,不仅为上海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创造了较为完备的法制环境,更为以后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在此期间,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从1996年的近40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70多亿元。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这是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转型阶段,随着政策重点转向鼓励并购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成交机制和交易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主要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变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在成交机制上,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在交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上,从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转变为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标志着上海产权交易市场进入转型阶段的主要事件有三:一是1998年专门针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府法规,即《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的出台;二是1999年底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促进资本在高新技术领域进入和退出的有形产权市场的形成;三是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国际资本进入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当前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渐成规模,上海产权市场在全国产权交易中地位不断提高。
二、政府的作用:营造产权市场发展的环境
(一)摆正市场定位,完善支撑体系,避免舍本逐末的政府行为
产权市场作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要素市场之一,只是市场经济运行体系的一个子系统。产权市场能否有效运转以及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上海产权市场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市政府在产权市场的制度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改善产权交易的制度环境,建立产权市场的支撑体系。这些配套的制度措施和支撑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法规、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严格的监管体系等。
上海产权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起步的。1999年以前,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的法规框架。在此期间出台了包括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范围、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确立产权交易规则等法规政策。
1999年以后,随着经济工作重点转向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产权市场支撑体系建设真正进入实质阶段。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和促进产权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政策,如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特别是成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出台创业投资鼓励政策、允许并鼓励民间和外资介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
设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展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上海高度重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以“十八条”为核心,出台了包括人力资源政策、资本政策和技术政策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特有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1999年年底成立了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一部分,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资源保障。
(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1.授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从事产权交易的垄断地位
此举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防止可能存在的恶意或串谋压价、低估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发生。二是产权交易机构在促进地区创新活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外部性,因此在市场环境远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维护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三是产权交易机构在发展初期聚合市场资源的能力相对薄弱,实施这种“赶羊入圈”的策略有利于产权交易机构在保证生存的条件下,逐步发挥资本交易平台的作用。具体措施:
(1)确定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为交易所提供有力的信用保证
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地位和职能分别在《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促进高新技
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以政府令的形式明文规定。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定位是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份融资等服务。同时,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了由市各委办局领导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并且挂靠在市科委下,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发展初期产权市场的市场信用和地位问题。
(2)提供垄断性资源,保证交易的活跃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经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权交易的唯一平台,凡经认定的项目,如果需要融资或产权交易的,都会由转化服务中心推介给技术产权交易所,从而享受从认定到产权交易的一条龙服务。在交易所完成的交易中,经转化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占了40%。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还享有国有产权交易的特许权和国有产权的托管权。此外,交易所还拥有鉴证权,即产权交易只有经交易所认定后才能进行工商注册和办理变更手续。
2.以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
建立一个规范的产权市场绝不仅仅是为了“赶羊入圈”。政策和体制障碍是阻碍当前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上海市政府通过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也同时提高了产权市场效率,为产权交易开辟了新的渠道。
3.整合政府资源
首先体现在较为有效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保证了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效果。上海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都是建立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或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包括垂直行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政策落实效果比较好。例如1999年由上海国资局和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防止了国有和集体产权的场外交易。
其次表现在为产权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市政府集中组织财政、税收、海关、工商、人事、技术监督、外事等19个委办局和与产权交易相关的评估等服务机构,在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提供从项目申报到融资支持的“一门式服务”;上海产权交易所也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为产权交易提供快速便捷的规范化服务。这些举措既有利于树立交易所的权威地位,也有利于吸引企业入场交易,同时大大降低了产权交易成本。
三、交易机构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上海市技术产权交易所
1999年12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产权交易,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在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创新,使其成为全国同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一家。至2001年底,累计完成技术产权交易合同3000多宗,累计交易额1000多亿人民币;其中2001年成交宗数和交易额分别是上一年的4倍多和3倍多,员工也从成立之初的7人发展到50多人。
1.运行机制
(1)以会员制为基本交易模式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要求交易双方不能直接交易,必须书面委托交易所会员进行,会员则根据交易所规定向委托方收取佣金和委托交易保证金。会员一般为投资机构、风险基金和企业集团等,申请成为会员的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目前交易所在全国已有200多个会员单位,其中约60% 是上海机构。会员的会费、年费和交易佣金提成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2)组织保障和平台建设
交易所是公司法人,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市各委办局领导担任。建立三网两库一系统,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平台。三网是指
外资“进入”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并购市场提供规范有效的服务。
(三)两个交易所的几点异同
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基本情况
2007年,为支持郑州纺织产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郑州市纺织工业竞争能力,河南省质监局提出了《关于在郑州市纺织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国家棉花质检中心和国家纺织品质检中心的建议》。郑州市政府以行政划拨形式提供土地30亩,财政资金4200万元用于国家质检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财政拨款50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2007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在郑州纺织产业园区筹建国家质检中心。
2008年11月国家质检中心大楼正式动工,大楼地下1层、地上26层,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原河南省纤检局、河南省纺织院先后搬迁至国家质检中心大楼办公。2012年6月19日,为有效发挥河南省纤检局和河南省纺织院职能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做大做强、更好服务中原经济建设,河南省质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借助国家质检中心筹建这个平台,对河南省纤检局、河南省纺织院进行机构整合,由河南省纤检局党委履行对河南省纤检局、河南省纺织院和国家质检中心的领导,实现强强联合,依托河南省纺织院筹建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下称国家质检中心),发挥原两个单位的优势,各负其责,各显其能,实现“1+1>2”、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标。
2013年4月15日―18日,国家认监委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软、硬件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认为该中心达到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资质认定“三合一”认证条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6月25日,国家认监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国家质检中心进行业务授权。11月9日―11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国家质检中心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验收。
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的技术能力
在郑州市西四环元通纺织城建设的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是一个集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技术支持和咨询等为一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作为目前国内唯一集棉花和纺织服装综合类的专业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的国家级质检机构,该中心主要业务范围涵盖棉花、纤维、纱线、服装、纺织品、羽毛羽绒及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等领域,具备174个主要检测参数,以及311个产品的检测能力。
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现有工作检验场地1.2万平方米,其中恒温恒湿实验室面积0.1万平方米,采用法国约顿智能型空调,控制精度可达标准大气水平。实验室配备科学先进、结构布局合理,样品存放、防火、防尘、通风排气、照明以及水电气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具备处理废水、废气、废物排放措施,保护检验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防护措施。在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立足高精尖、适度超前的原则,共配备219台/套检验仪器设备和10套空调机组,进口设备54台/套,仪器设备原值2500多万元。其中,瑞士乌斯特全系列纱线设备和美国HVI棉花检验仪等都是国际领先、世界认可的关键仪器设备。此外,还备有安捷伦气质联用色谱仪、PE公司原子吸收光谱仪、VaRiAN紫外分光光度计、梅特勒-托利多公司PH/电导率/离子综合测试仪,SDL国际集团日晒牢度仪、耐洗牢度仪、马丁旦尔耐磨仪、织物垂直燃烧仪及汗渍牢度试验仪、染色摩擦牢度仪、转筒烘干机、英国Instron万能强力机、德国贺利氏公司标准光源箱等仪器设备。
目前,国家质检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3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1人,工程师27人,棉花检验师16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80%。检验人员均有专业学历,研究生学历19人,占30%。所有检验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主检人员大都在40~50岁,年富力强,风华正茂,既有专业经验又具有很强的学习工作能力,为国家质检中心事业发展打下良好人才基础。
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的作用
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河南)以河南省纤维检验局(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依托,集聚各种技术优势资源,为政府履职、产业升级、经济腾飞、社会发展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保障质量安全,为政府履行职责服务。随着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纺织品、服装及棉花、床上用品等的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毒校服”等一系列涉及健康、安全的案例,人们对纺织服装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加重视。国家质检中心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纤检局、河南省质监局、省市工商局等行政部门做好授权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为棉花、纤维、纱线、服装、纺织品、羽毛羽绒及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等的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该中心将充分发挥技术核心作用,积极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开展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工作,从方案起草、下厂抽样、检验项目、检验细则、检验结果、质量分析、资料汇总、经费预算一系列规范运作体系到上报资料,提供准确、科学的检验报告,为各级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及时的依据。
2.引领行业发展 ,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河南省作为我国棉花、纺织、服装产业的重要生产和消费大省,无论产量、销售量、出口量,还是产品品种、款式、质量、技术、信息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占据一定地位。河南棉纺服装产业集群已具雏形,郑州纺织产业园、曲梁男裤、长垣纺织卫材、凤泉化纤产业园、安阳针织服装城、尉氏棉纺织集群、吉利区涤纶化纤集群、新野棉纺织集群、鄢陵粘胶浆粕和棉纺集群等,已形成了集原料生产、服装设计加工、流通销售运输为一体的棉纺服装产业集群。
郑州纺织产业园区规划为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纺织服装工业园区。目前,产业园已驻企业32家,其中有中西部地区最大的纺织物流市场――元通纺织城和郑州最大的纺织机械制造企业――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培养出娅丽达、纽伦、渡森、逸阳等知名品牌,已形成了从纺织机械(配件)制造、纺纱、织造、染整(水洗)、制衣、辅料生产,到科研、产品展示、仓储销售物流、信息服务、产品检测相对完整的纺织产业链。曲梁服装产业园有100多家男裤加工企业,年产男裤近1亿条,年产值近10亿元,全国市场占有率16.7%。河南安阳是中国针织服装名城,年产量3.5亿件,拥有璐、丹瑞等10多个国内知名品牌。新野棉纺织集群拥有规模以上企业112家,拥有10万纱锭,年织布2亿米以上,年纺纱15万吨,该集群以新纺公司为龙头,形成集轧花、纺织、织布、印染、服装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凤泉化纤纺织产业园有各类纺织企业30多家,集群特色是粘胶纤维深加工,园区内的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是我国最大的化纤原料生产厂家之一。鄢陵县粘胶浆粕和棉纺集群内拥有棉短绒加工企业300多家,年加工量达40万吨,占全国棉短绒市场的50%,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棉短绒加工销售基地。尉氏棉纺织集群内有规模以上纺织企业16家,全县纺织规模达40万纱锭。吉利区涤纶化纤集群中投资64亿元的洛阳大化纤工程全线建成投产,每年可生产20万吨聚酯、10万吨涤纶短纤和9万吨涤纶长丝。
但是,河南省棉纺服装产业,企业规模小,生产线单一,信息严重不对称,许多企业对国内外新的技术标准缺乏了解,质量把关能力较为薄弱。国家质检中心的建成,正好弥补了这些缺陷。国家质检中心集聚产业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导先进标准制修订,掌握标准领域“话语权”,并通过企业集中宣贯、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对新标准、新贸易技术壁垒等进行详细讲解,还及时针对企业情况分析产品抽查中不合格项目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受到企业普遍赞誉。例如:该中心在幼儿服装新标准公布实施后,多次与相关行业协会召开标准宣贯会,除了生产领域的企业,流通领域龙头商场、超市也参加了培训,合计有700多人次、200多家企业参与宣贯活动。
针对某些龙头企业的特殊需求,国家质检中心派技术专家上门为其提供培训,在实验室认证审核、检验技术、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例如:国内的某女装生产企业,为其贴牌的生产厂有20多家,各厂的素质良莠不齐,该中心则在企业总部多次在产品标准、不合格项目分析、原材料检验及控制等方面对生产厂进行了专题培训及现场解答。目前,该中心已与娅丽达、纽伦、渡森、领秀梦舒雅、逸阳、美芙妮、幸福雪季、翰迪尔、华珠、神马以及大商、丹尼斯等数十家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培训人员超过600人次,有力促进了产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在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在政府、相关企业的努力下,经过几年的发展,郑州―“裤业之都”已形成区域特色品牌,享誉全国。
3.促进招商选资,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国家质检中心将通过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地理优势,为企业原材料把关、产品测试、出厂检验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权威的检验报告,通过提供良好的检验服务环境,促进棉纺服装产业的转移和升级,促进产业链的形成,优化投资环境,为企业落户河南解决后顾之忧,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国家质检中心以其自身的影响,促使河南的棉纺服装产业得到优化提升,令以郑州为中心向周边的辐射区域成为投资综合性价比较佳的地方,变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化被动为主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2013年,河南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年生产总值32155.86亿元,同比增长9.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近年来,郑州纺织产业园区的规模逐渐扩大,中国中部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元通集团投建)正在进行的一期工程顺利推进,娅丽达、纽伦、梦舒雅等品牌纷纷落户郑州纺织产业园区。同时,省内其他棉纺服装产业聚集园区也在全面升级改造,招商选资势头良好。2013年,河南省内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达1500多家,年产棉纱约547万吨、布31.34亿米、服装12.28亿件;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139.16亿元,年实现利润306.26亿元,同比增长13.5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4年,河南省将继续坚持 “三少三高”原则,大力发展用地少、污染少、耗能少,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高的产业,不断壮大经济总量。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是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是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是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是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是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是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是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是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是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是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是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是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是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是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是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是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并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建国五十五周年,省委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非常重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均做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应提高对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有关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今年以来,通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认真工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我省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了平稳并且总体向好的发展方向,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我们应充满了信心。但是还应该看到,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尤其是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较大,人口密集区将明显增多,设备的使用负荷加大,节日食品消费将明显增多,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各地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对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二、工作目标
节日期间在全省营造一个质量有保障,消费放心,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不发生影响面大、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出现。特种设备不发生社会影响大、伤亡损失严重的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及监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特种设备安全。
1、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安全大检查,着重对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的重点设备及易燃有毒设备进行检查;
2、对公园、景区等旅游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要按设备逐一进行排查;
3、监控设备的监控措施要落实,重点危险源设备要加强防范,隐患设备要得到整改,重点企业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人员要确保到岗到位,紧急情况处理及救援预案要处在启动的预备状态。
4、要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督促各相关单位和操作者严格遵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要求并协助相关单位进行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使用停止运行,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报告。
(二)、食品安全。
1、重点产品:月饼、儿童食品、饮料、冷冻饮品、奶制品、方便食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及烟、酒、化妆品、金银珠宝饰品、胶卷等旅游用品。
2、重点市场:各类旅游景点、旅游宾馆、饭店、旅游区周围的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
3、重点区域:一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二是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三是食品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区域;四是旅游发达地区。
4、重点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欺诈,故意坑害游客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
重点保证石家庄、秦皇岛、承德、张家口等重点旅游城市的食品安全和旅游商品安全。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有效。各地应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各自的工作重点,确定当地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应急预案,对发生的各种隐患要组织力量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各技术检验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纳入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体系,积极地参与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在做好固定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宣传与节日期间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当地电台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以专题专栏、电视电台讲话、文艺节目的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中要坚持正面为主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我省良好的消费环境、旅游环境和经济环境,增加节日的喜庆气氛、安全的感觉,放心地消费;不是特别需要不得宣传、、公布负面的内容(如负面信息、数据、案例等),确有必要时应经当地政府同意。特别要注意在宣传质检部门工作成绩时不得代有负面影响的内容。
工商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叫,于20__年5月进入__工商所工作。在局领导及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反腐倡廉工作,现将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习方面
认真学习,提升素质
工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任。特别是基层工商所,更应该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自从加入到工商系统的队伍中来,我就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把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平时虚心向所里的其他同事学习,通过学习和同事们的帮助,我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工作方面
1、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是一项很累但又很重要的工作,我跟着所里经验丰富的同事去巡查市场,在巡查中,及时了解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调解纠纷,不失时机地向他们宣传常用的工商法律、法规,让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督促经营户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上墙,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做到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履行工商执法职能,严厉打击经本文济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上市的商品进行检查,力求各类商品符合法定要求,努力创建文明农贸市场。
2、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我们把食品经营户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严把市场准入关。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颁布实施,我所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在严格执行市场巡查制和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五项措施。一是规范经营户商品目录,要求经营户认真清理店内商品,逐个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公示经营户的重要食品商品质检报告,接受消费着监督,保证商品质量过关;三是规范商品样品,对于样品时间过于长久,过期、变质等商品,督促其及时处理和更新;四是督促经营户整理进销货台帐,公示进销货票据及质检报告,便于消费者查询和工商部门检查;五是推行诚信承诺制度,经营户公开承诺诚信经营,树立自身形象,接受社会监督。我所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每逢圩日,我和所里的同事都会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专项检查。以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最密切的食品如大米、面粉、食用油、水发产品、饮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集散地和学校及农村重点区域为重点对象,检查是否无证无照、租借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和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检查有无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着重纠正不符合食品经营卫生规范及可能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使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
三、廉洁廉政方面
作为基层工商一员,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任何行为往往代表的不是自己,说每一句话,办每一件事,代表的都是工商的形象、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平时能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方面的学习,注意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仕之德。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力,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
四、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我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够熟练,不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往往浅尝辄止,系统性不强,不能持之以恒。对工作的压力和出现的问题,不能完全做到冷静思考,沉着应对,方法欠妥。
今后我会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系统性;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同改造世界观、增强党性观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将把这次述职述廉评议作为对我个人支持、监督和帮助的一次极好机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尽职尽责,把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