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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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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

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方法

一、教学内容生活化,注重回归生活实践

小学生处于生活与学习的初级阶段,缺乏一定的生活经历,在小学道德与法制基础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教学内容进行生活化,能够充分保证道德与法制教学课程的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进而促进小学生基础道德价值观与法制思维体系的形成。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是对基础教材内容的进一步延伸,这一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结合道德与法制课程的基本教学特征与小学生的思维特点,将教学内容与小学生日常生活相结合。例如,在教导学生学会感恩这一过程中,教师单纯地引导小学生学会感恩,可能无法帮助小学生理解感恩的真实意义和情感,因此,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父母辛勤劳作的场景或从其生活经历出发,让小学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父母的辛苦,进而产生感恩父母的情感,获得感恩这一复杂的情感体验。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有助于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理解教学内容,而学生只有真正地理解教学内容,才能逐步形成正确、全面、完整的道德价值观和法制观体系。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道德与法制课程中教学内容的生活化需要结合具体的教学方法来对学生进行渗透。从课程特征来看,新课改推进下教师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风格的多向转变是实现学生全面素质教育的基础,因此教师需要实现教学方法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引导小学生道德价值观和法制观念的构建。具体来讲,教学方法的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方面,教师结合新时代下互联网的发展特征和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在教学过程中以多媒体为载体,通过多媒体动画教学的方式来诠释教学内容,帮助小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教师还可以结合生活中的常见小事,在课堂教学中模拟情境的创建,再结合教学内容来实现对小学生的基础教育,引导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构建自己的思想价值观和法制观体系[2]。

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范文第2篇

道德与法治课的开设贯彻了党和国家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不但可以促进良好品德的形成,也可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运用法律保o自己。

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提出了纲领性要求。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这一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应运生,这是新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然选择。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这是每一个教育人应当承担起的责任。中小学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

一、理解道德与法律概念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内外一致的双重规范机制,缺一不可。道德归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并发挥作用。道德对人是一种“软约束”,法律对人是一种“硬约束”。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此可见,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道德主“内”,法律主“外”;道德治“心”,法律治“身”;道德治“本”,法律治“标”。道德与法律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两大基本社会规范,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刚柔相济,内外结合,共同制约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调节着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着社会良好的秩序。可以这样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维护道德的有力武器。

二、理清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道德教育侧重培养有德性的人,更多的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强调对人精神境界的提升。而法治教育侧重于培养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法治精神的公民。法治教育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基础,引导学生去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和责任,让学生从小懂得,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教育追求的是未来公民能够理性地、执着地探索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推动社会以法治的方式发展。

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在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时既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良好道德的培养,又要加强中小学生对法律信仰的培植,帮助中小学生从小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融合,既不是两者的简单调和,也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取向与法治取向的二元相加。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的道德化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化的道德教育的有机融合。它们是彼此联系、互相促进的动态关系,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整体。孔子就曾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就是说,以法律刑罚整顿、约束民众,虽然民众为了避免刑罚而服从,可使民众暂时免于犯罪,但无法使他们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民众不仅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而且会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行为。可见,道德自觉与法律约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我们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心中的道德观念,才能更好地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同样,我们也只有在良好的道德支撑下进行法治教育,才能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好地培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使他们自觉遵法和守法,凸显法律的权威性。

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教学法;“幸福发展观”;医学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大学生德育与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如何通过专题教学法,把大学生的德育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起来,构建一个“幸福发展观”的“基础”课教学体系,是我们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课任课教师以实现大学生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教学目标的有益尝试,通过专题教学法,凸显人生幸福的价值取向,同时将教学体系融为一个道德化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化的德育的有机整体,收到了良好教学效果,克服了当前“基础”课普遍存在的“两个头”教学模式和“拼盘式”教学现象,以及“千人一面”的说教形象,提高了教学的吸引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在讲授具体课程内容之前,我们把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计划向同学们做了明确的介绍,并结合教材内容,强调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自己大学生活和未来人生的重要意义,并向大学生具体阐释了作为“科学发展观”主体向度的“幸福发展观”的具体含义。

“幸福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主观反映,它既同人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又体现了人们的需求和价值。主观幸福感正是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1]而幸福发展观,就是以人类幸福、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终极目标的科学发展观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的体现,它凸显了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向度,即人的主观感受与体悟。其中,幸福发展观的核心概念有:“幸福感”,“国民幸福指数”,以及“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幸福感是人们对自己现实生存状态的一种正面或非常满意的主观感受。它主要由三种感觉构成,即生活和事业的满足感、心态和情绪的愉悦感和人际与社会的和谐感。也就是说,幸福=美满生活+愉悦身心+和谐关系。影响幸福感的因素主要有四个,即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个人社会阶层、个人生存状况和改善预期及其实现度。”[2]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如果将“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将人类幸福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那么,经济的发展只是手段,而人的幸福和人的发展才是目的。所以,发展的终极目标不是物质财富的最大化,而是人类幸福的最大化。

“国民幸福指数”(GNH)首先由不丹王室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旨在推进政府如何为国民幸福谋福利,后来美国、英国相继引入,进而应用到世界各国。从GDP到绿色GDP,再到人文指数HDI,最后到幸福指数GNH的提出,这种指数上的嬗变,反映了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到人的发展的路径转换和价值观更新。有专家预言,在不远的将来,幸福指数GNH将与GDP一样重要,成为监控国家经济社会运行态势,了解人民的生活满意度的有力工具,同时成为科学的政绩考核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基础”课的具体讲授中,我们梳理出六个教学专题,通过专题讲授,有机融合德育与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实现了对“科学发展观”主体向度的“幸福发展观”的细化和分解。这六个专题的主题和内容分别是:

专题一:“新的生活、新的希望”,包括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和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的内容。首先从“什么是大学”讲起,以大学生如何做人、做事和做学问为主线,把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法律素质教育有机融合起来,使大学生了解身上肩负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帮助大学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正确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做一个动机与效果都向善去恶的大学生,在做好人和做好事上体现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成为有成熟思想、良好道德行为和明确法律意识的社会栋梁。在本专题中提炼出几个教学案例,例如:“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与权利义务”、“药家鑫案的反思”等等。本专题突出“新”字,强调大学生活之新,在于孕育新的理想,帮助大学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找到自己的生活节奏,树立新的理想和新的奋斗目标。

专题二:“主义、国家、价值”,包括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的内容。

首先从“什么是主义”这个话题入手,通过同学讨论和教师总结,使同学们对主义、原则和理念等抽象概念产生浓厚兴趣,进而提出并讨论道德原则与法律原则之间、道德理念与法律理念之间的异同,使同学们真正认识到道德与法律在原则和理念的层面上具有十分密切的同源关系。其次,从“什么是国家”入手,通过理论探讨和经典案例分析,使同学们从道德情感与法律这两个层面更好地理解什么是爱国主义,怎样做才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最后,从“什么是价值”入手,通过对人生真谛、人生价值和人生目的的讲解和经典案例分析,使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主动地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机密结合起来,把主义与国家、价值串联起来,用思想成就信仰,用信仰凝聚力量,用力量创造价值,用价值实现主义,用主义引领人生,用人生振兴中华,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在讲授“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时,强调爱国是一个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危害国家安全罪就是对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刑法调整;在讲授“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时,我们强调创新需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保护;在讲授“做忠诚的爱国者”时,我们强调坚持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重要意义,并联系《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内容,帮助大学生增强国家主权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国防安全观念;在讲授“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意义和作用。

专题三:“私德与公德、人格与尊严”,包括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和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的内容。首先从“徳是什么”讲起,讲解道德的起源与本质、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以及私德与公德的区分,然后通过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深化荣辱观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意义,并通过介绍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和经典案例分析,阐明当代大学生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和途径,最终落实到当代大学生的人格诚信与人格尊严的养成教育中,将道德要求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使大学生养成尊重他人、恪守诚信的良好习惯和人格风范。在本专题中提炼出几个教学案例,例如:“车轮上的道德与法律”、“当助人为乐遭遇‘钓鱼执法’”、“当见义勇为遭遇‘过失杀人’”等。

专题四:“工作与家庭、亲情与爱情”,包括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的内容。首先从“孝是什么”讲起,阐述家庭美德与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通过介绍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和经典案例分析,使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事业观、爱情观和亲情观,为将来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以及亲情、友情与爱情的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本专题中提炼出几个教学案例,例如:“小悦悦事件的反思”、“融合在道德与法律的护佑下选择你的真爱”、“‘大义灭亲’的道德争论与法律演变”等。本专题强调“孝”字,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百善孝为先”的观念,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吾幼以及人之幼”等)薪火传承、发扬光大。

专题五:“自由与民主、权利与法律”,包括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内容。首先从“法是什么”讲起,阐述法的起源和实质,通过介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经典案例分析,使当代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在本专题中提炼出几个教学案例,例如:“自由与民主的缘起”、“权利与法律的演变”、“这是正当防卫吗”等。

专题六:“公民与人民、公平与正义”,包括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的内容。我们首先从“公民与人民的概念和异同”讲起,通过讲解公民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系统介绍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制度和重要的实体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通过经典案例分析,使当代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将来更好地参政议政、促进自身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本专题中提炼出几个教学案例,例如:“我国宪法的历程”、“知识产权纠纷案”、“行政法案例分析”、“辛普森杀妻案”等。

通过专题教学法,实现德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创新,可以有效解决医学生面临的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和人格理念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促进他们幸福成长、健康成才。因此,我们认为,将这种以“幸福发展观”为价值取向,以“二教合一”为核心内容的专题教学法应用于医学院校“基础”课中,可以很好地落实“基础”课的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实现当代大学生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高等教学理念。

参考文献

[1] 邢占军.测量幸福—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 乐正,邢占军,郑梓桢.从GTP崇拜到幸福指数关怀彰显以人为本[J].南方日报,2006,6,23.

[3] 姜宏波.人的幸福指数评价及实现途径[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57).

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范文第4篇

关键词:思政课;营销专业;演绎教学;实践

作者简介:李象春,男,本科,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李丹,女,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20-0125-03

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哲学思维方法。演绎在教学上的目的是要通过逻辑分析,从一般理论中寻找并还原个别的具体现象和事实,从而发现新知、深化理论,建立具有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结构严谨的教学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校思政公共课,所阐述的是一般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理论。在对不同专业学生的施教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教学质量,就必须依据该专业对从业者思想道德与法律行为的要求,进行个性化演绎,以引导学生认识本专业领域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个性现象与事实,为学生把在公共生活领域和专业工作领域中践行本课理论统一起来。为此,我们在营销专业学生中施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中进行演绎教学改革,从营销专业的个性出发,拓展了营绡专业思想道德教育视野,丰富了营绡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思政公共课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较好效果。

一、在“思想道德”基础上进行“营销专业思想道德”演绎

相对于共性“思想道德”来说,具体的“专业思想道德”则是对具体专业岗位工作者的特殊要求,它是属于专业工作者思想道德的个性。因此,要提高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教学质量,就必须在共性理论指导下追根溯源演绎出具体“专业思想道德”,并在丰富生动的个性中发现新知,丰富理论,把“思想道德修养”教学与具体的“专业思想道德”教学有机统一起来,体现思政课为具体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教学特色。让学生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一般理论的同时,为学生从事本专业个性化的“思想道德修养”实践奠定基础。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以具体专业工作岗位对从业者的思想道德要求为依据,把握和处理好教材,充实个性化、专业性的实践教学案例和项目。

现在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统编教材,是供高校各专业共用的公共教材。该教材虽然设有“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的内容,但阐述“职业精神”时仍然局限于一般“职业精神”和共性“职业道德”,并未也不可能囊括各个专业的个性思想与道德知识。作为应用型专业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应当在思想道德规范上体现具体的专业特色,逐一把“思想”与具体“专业思想”、“道德”与具体“专业道德”有机地统一起来,这只能靠教师在处理教学内容、展开教学设计时加以解决。因此,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应当把上述共性职业精神和共性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追根溯源演绎为具体的专业精神、思想与道德,建立起具有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结构严谨的教学体系,以实现由一般理论向具体专业实践的飞跃。

为把“思想道德修养”教学与具体专业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我们在市场营销专业的施教中,以统编教材为基础,演绎并阐述了“树立营销专业理想,坚定营销专业信念”、“立足营销岗位,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领悟营销职业的人生真谛,立足营销岗位创造人生价值”、“加强营销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营销职业道德”等思想道德理论,把共性理想信念和道德修养与营销专业理想信念和道德行为规范有机地统一起来。

为引导学生实现从一般职业理想向具体专业职业理想实践的飞跃,我们在教学中选用了与营销职业相关的典型案例和项目,作为实现飞跃的桥梁。例如,在进行营销专业职业理想教育方面,选用“北京营销大王的故事”、“王永庆从米店小老板到塑胶大王的成功秘诀”等真人真事,具体生动地演绎了科学的营销职业理想与光明的营销前途的在联系,为学生确立营销职业理想,坚定营销职业信念展示出具体生动、形象逼真学习楷模。同时,还采用了“制定营销职业生涯规划”、“市场营销历史文化的探讨”等项目,让学生能在职业生涯规划中确立和巩固营销职业理想,并从市场营销的历史文化探讨中汲取睿智和力量,为顺利实现营销职业理想奠定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在“道德修养”方面,把“道德修养”与市场营销主体的道德行为规范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营销专业的道德教学中,选用“人品重于商品”、“善待顾客得人心”、“海尔售后服务观念”,“声望的价值”等正面营销道德案例。同时,引用“损人不利已的价格战”、“宰客黑酒吧”、“三聚氰胺”、“苏丹红”、“塑化剂”等反面营销道德案例。通过对正、反营销道德行为及其后果的演绎,既较好地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了学生主体的积极性。不但让学生认识了市场营销行为道德的经济意义,而且深化了对一般道德理论和营销道德伦理内在联系的认识。这对体现应用型院校“思想道德修养”教学的专业性,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对引导学生实现从一般思想道德理论向具体专业的思想道德实践飞跃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在“法律基础”上进行“专业法律法规”演绎

高校各专业共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统编教材,在法律法规方面只概述了宪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即使在第六章中所涉及的职业活动法律,仍只是各种职业的共性法律知识。如《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很难囊括各种不同专业特定的“职业法律法规”。对此,在教学中从四个方面进行演绎。

1.从宪法来进行演绎。宪法是“母法”,专业性法律法规都是对“母法”的具体化。如宪法基本原则中的“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等,在具体专业工作领域如何遵循,就必须通过专业工作领域的具体案例或项目来进行演绎。例如,给营销专业学生讲授这些宪法原则时,通过选用“买强卖”、“合同诈骗”等案例和商业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项目,演绎出主体平等、买卖自愿、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禁止滥用权利等商事法律原则。再如,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权、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等基本权利,以及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等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讲授这些共性权利和义务时,通过“协商签约”、“侵权赔偿”等案例和项目,演绎出订立买卖合同的平等协商权、专利权、商标权、财产权、人身财产安全权、获得赔偿权、人格尊严权等具体权利,以及承担违约、违法责任,公平竞争,不掺杂使假,保证产品质量,接受监督,依法纳税等具体义务。

2.从刑法来进行演绎。刑法是关于各领域犯罪的普遍性法则,囊括了各专业领域“犯罪”行为的共性及刑罚法则。例如,刑法规定的十大类犯罪都是一般性分类,尚未涉及具体专业工作领域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对营销专业学生施教中,除营销专业课中所列举的法律法规案例外,还从近年的“3・15”报道中选用了有关营销方面的具体案例来进行演绎。通过“夺命电热毯”、“火锅爆炸”、“毒豆腐”、“毒玩具”等典型案例,从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演绎出造假售假、商业欺诈、不公平竞争等具体的营销违法犯罪行为;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中,演绎出假冒伪劣商品损人害人等具体的营销违法犯罪行为;从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罪中,演绎出合同诈骗、地沟油、无证作坊、有毒食品等具体的营销违法犯罪行为;从贪污贿赂罪中演绎出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具体的营销违法犯罪行为。

3.通过具体案例进行演绎。在教材所阐述的专业性法律中,通过选用相应的具体案例来进行演绎,可进一步体现法规的个性化内涵。例如,工商专业的市场主体法,以及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均属商法范畴,如果缺乏具体商业案例的演绎,空洞的法律规定是较难让人理解和掌握的,因而有待于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把“法律基础”与具体营销的合法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增选和充实了“野蛮装卸”、“违规运输危险品”、“私印私贴名牌商标”等具体案例,把商事法律法规演绎得淋漓尽致,发人深省。这不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商业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还能让学生通过掌握什么是营销的合法行为,什么是营销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而深化对“法律基础”的认知,全面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4.通过具体项目来进行演绎。例如,“拟订商业合同文本”、“产品‘三包’实施方案”等项目都必须依法制作。在项目教学方面,精选“贸易或加工合同文本的制订”、“产品‘三包’说明书制作”、“安全运输规范”、“贸易谈判计划的制订”、“市场营销策划书的制订”、“发盘、回盘的法律效力分析”等,把“法律基础”中的“公司法”、“合同法”等与“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有机地统一起来。在依法制作这些项目中,先通过教师示范,再组织学生独立完成类似的项目。其实,这就是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在“做中学”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把“教、学、做”融为一体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在“做”中最容易从个性和共性的内在联系上,熟悉具体“专业法律法规”实践,理解“法律基础”理论。

三、把演绎和归纳结合起来,深化理论教学

演绎和归纳是科学研究常用的方法,也是进一步深化理论教学的重要方法。在教学中演绎是从一般理论推论出个别事实的方法,归纳则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理论的方法。

长期以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都是采用先抛出教材中归纳好的抽象理论,再用具体事例进行论证的实证教学模式。现在反其道而行之,先依据学生所学专业,运用相关案例或项目演绎个性化的思想道德与法律法规,这些专业性的典型案例或项目非常生动、具体,也最贴近学生所学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实际,因而是学生所喜闻乐见的,他们学习起来也兴致盎然。在演绎的基础上,再从生动具体的案例或项目中归纳出一般的理论,把专业性的个性化案例或项目,同教材阐述的一般理论紧密联系起来,让学生在具体案例或项目中不但欣然接受理论,而且深化了对理论的认识。例如,给营销专业学生讲授“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时,首先讲述“张瑞敏砸冰箱”的故事。1984年12月26日,35岁的张瑞敏“临危受命”,走马上任担任海尔冰箱厂厂长。张瑞敏一上任就提出:“有缺陷的产品就是废品。”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85年张瑞敏带头把76台有质量缺陷的冰箱用大锤全部砸烂。如今在海尔科技馆里的那把“闻名遐尔”的大铁锤,仍在向人们诉说着质量与品牌的故事。这一锤砸出的不仅仅是质量意识,更是一种对顾客负责的诚信观念。从此,质量意识、诚信观念深深扎根于海尔人心中,引导海尔成长成为世界闻名的跨国大公司。

在演绎这个真实故事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从张瑞敏砸冰箱的故事中,不难发现“质量就是品牌,诚信就是生命”商场虽如战场,胜负难料,但真正的商人从来都是“人品重于商品”。只有坚守诚信的品德,才能树立品牌,赢得市场,把企业做大做强。教师三言两语的归纳,升华了教材阐述的“诚信理论”。

综合运用归纳――演绎法的过程,也是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能力的过程。创新就是在实践中不断从已知去发现未知,又用新知去指导新的实践,不断获得新认识、制造新工具、从事新实践的过程。创新离不开创新思维,创新思维就是在实践中不断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不断由新的认识向新的实践飞跃的过程。归纳和演绎的关系就是一般与个别不断转化的辩证关系。因此,在教学中坚持以实践性案例和项目为基础,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从演绎到归纳,又从归纳到演绎的过程,就是使个性与共性二者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过程,是启迪睿智、创新思维、诱发灵感、培养创新能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陈潭,程瑛.案例教学法及其课堂教学模型构建[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4,(4).

[3]黄春雷.职业院校行动教学法的实施与规范[J].中国西部科技,2007,(20).

[4]陈改荣.元素及其化合物知识的演绎归纳教学法[J].平原大学学报,1994,(3).

对思想道德与法治的理解范文第5篇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感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范文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范文2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范文3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

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犯罪。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让别人来代替自己。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范文4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以对学生认真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法制教育素质,切实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是高校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经过几节课的学习,我切身感受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符合型人才的需要;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合作的需要;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济文化合作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使大学生法制教育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降低大学生犯罪率,使大学生认识守法的必要性和犯法的危害性。

法制教育不仅向我们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效武器。法制教育给我们了这样一个信息,即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社会,它的含义是先进发达,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却存在违法犯罪的污点。在这其中,大学生的犯罪率也在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学生犯罪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一次又一次的犯罪事实让人们痛心,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纪念,这些高素质且高智商的特殊群体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进犯罪的深渊,这让同样作为高校大学生的我们不禁扪心自问。

人生会面临多次选择,当我们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我们将作出如何的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面对那些选择了不归路的人们来说,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应该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学法、懂法、守法。这次法制教育课,我学到了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也提高了法律意识,更明白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智慧的头脑武装自己。总之,法律教育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事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了我们大学生的素质,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我们的学习生活又要有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

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课程,不仅让我对于法律知识和犯罪影响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更使我心灵上得到了法律的洗礼。教育和引导我们面对纷纭的社会,应保持法律,不可逾越之心;权益,务必维护之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家园。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范文5七月七日参加了由涪陵区教委组织的部编《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培训,时间两天,上午听了一年级和二年级《道德与法治》示范课各一节,并观看了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的讲话视频,下午听了两位授课老师的教学反思和县小学教研室钟晓菊老师对《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详细解读。这一天的培训,总体感觉是严谨且高效,受益匪浅。

伍才英老师上的一年级《校园里的号令》一课,充分利用学校资源,让学生感受校园里的各种铃声,通过听一听、辨一辨、说一说、演一演等活动,不仅使学生明确了学校各种铃声的含义,并受到了“遵守秩序,快乐生活”的“法治”教育。这节课在两个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是有效的组织教学,针对刚入学的孩子,采用对口令、小组竞赛、表扬激励等方式,行之有效,课堂井然有序,彰显了教师超强的驾驭课堂的能力;二是引入“校园童谣”,学生对“铃声下的规范”学得快,记得牢。

罗英老师上的二年级《团团圆圆过中秋》一课,巧妙地把对中秋的学习,用找中秋、知中秋、过中秋、品中秋、迎中秋等系列活动贯穿其中,并紧密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引导学生进行学习,使学生既了解了中秋节的传统习俗,又得到了“珍爱亲情、友情,积极、愉快地生活”的情感体验。

听了朱之文副部长的讲话,我们懂得了,这次中央统编三科教材一方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解决教材存在问题和不足的需要,我们要从落实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提升教育质量等高度充分认识新编教材的意义。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三科统编教材的思想和内容,从理念层面,一是要突出德育为魂,二是要突出能力为重,三是要突出基础为先,四是要突出创新为上。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主权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内容。对统编教材的使用一要高度重视,二要强化培训,三要加强教研,四要落实保障措施,五要加强舆论引导。我们对新教材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钟晓菊老师的培训,从统编教材的新变化、教材的编写思路有及教材解读和教学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我明确了在《道德与法治》低年段,需要摒弃那种认为法治教育就是讲法条、讲案例的观念,把传播法的理念、精神、价值贯穿于儿童日常的生活当中。知道了对于小学低年级而言,一个人如果从小就接受以权利义务、公平正义、责任担当为主的法治教育,长大后便更有希望成为一名具备规则意识、程序观念等法治意识的公民。钟老师的培训通过课件全面展示,生动而且具体,使人印象深刻,对我们今后的日常教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