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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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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建议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第1篇

为改变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存在的“短缺型”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发展主要围绕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展开,政府的直接投入抑或医疗机构自身积累都集中在增加机构、人员、设备、床位等,属于比较典型的粗放型外延式发展方式。迄今,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供求关系有了很大变化,2009年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79人,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加拿大1.9人,日本2.1人,英国2.1人,美国2.7人),每千人口床位数为3.56张,甚至超过了美国(3.1张)[1]。从总体看,我国已经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供给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目前,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供求总量失衡,而是结构性矛盾,如公共卫生资源明显不足且配置有失公平;医疗资源供求不匹配;卫生人才奇缺且流通不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等。显然,转变发展方式乃是解决我国医疗卫生发展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和当务之急。所谓转变发展方式,是指医疗卫生发展从粗放型、外延式转向集约型、内涵式,使医疗卫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均等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和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立足我国卫生国情,结合世界卫生发展趋势,转变医疗卫生发展方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均等化

公共卫生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新“医改”着力要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2009年以来,政府提高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了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提高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但是,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公共卫生资源不均衡,农村预防和控制疾病的能力远远不如城市。即便在城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样千差万别;另一方面,公共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相对低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亟待提高。2010年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下学历和初级以下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分别占35.2%和56.1%;执业(助理)医师中,中专以下学历和初级以下职称的执业(助理)医师分别占32.2%和47.4%[1]。为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必要在扎实开展现有国家公共卫生项目基础上,相应增加服务项目,如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台开辟专门的健康教育频道等;要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公共卫生资源统筹配置层次,实行垂直管理和省级统筹;要打破部门分割,统筹医疗资源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由医疗与公共卫生分置转向二位一体(除卫生监督外),将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健康促进等资源整合,提高效率;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开发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切实提高人员素质;要以受众感受和实际受益为主导,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与方法,通过科学考核引导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公立医疗机构运行公益化

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的主要矛盾有二。一是资源配置结构性矛盾突出,医疗服务供给呈现“倒三角”,与医疗服务需求“正三角”不匹配,城乡之间及城市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畸轻畸重,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城市大医院。2010年卫生费用筹资总额农村与城市为0.26:1,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9.5:1[2]。二是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模糊,在药品加成等政策诱导下,公立医疗机构有悖政府举办宗旨,过度市场化,推动着医疗市场的无序竞争,偏离了公益性轨道。一般商品和服务市场,“无形的手”能够通过价格和供求关系的动态变化,使供求关系从不匹配走向匹配。在医疗市场中,医生居于垄断地位,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医生诱导需求问题,市场机制不仅不能实现供求平衡,而且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解决医疗市场供求结构错位问题不能靠市场,主要靠政府干预。

1.切实增加财政投入。2009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27.46%,占财政支出的6.31%,占GDP的1.41%[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中低收入国家。加大政府直接投入无疑是缓解乃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当务之急。同时,通过政府投入带动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以优化资源配置。

2.政府为社区购买“名医”[3]。研究表明,现有三级医院80%以上的门诊属于常见病、多发病,完全可以在社区解决。实现大病首诊、康复及小病在社区的关键,是医生质量(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和市场声誉)。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由于医生素质低下、声望不高,患者诱导需求(患者要求什么药医生就开什么药),滥用抗生素现象非常普遍,门诊病人的输液率在80%以上。现有社区医生培训和应届医科大学生进社区,无疑是提高社区医生质量的必要路径,但是短期难以改变居民对社区医生的不信任。鉴于公立三级医院事实存在的优质医生过剩,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促使剩余“名医”即公立三级医院50岁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的医生进社区,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感和吸引力,以改变病人流向不合理的问题。我们研究发现,三级医院“名医”剩余率约为30%,如果政府将其“购买”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体上每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拥有2个“名医”。

3.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促使其回归公益性。政府是保障公益性的主体,医院只是载体。近年来医患关系扭曲的主要诱因并非医疗技术而是医疗收费(看病贵)。政府直接投资举办公立医院的基本目的是弥补市场不足、抑制医疗市场价格、攻克疑难杂症、培养医学人才、承担医学研究等。单从医疗服务价格而言,衡量公立医院具有多大程度公益性的核心指标,就是其价格和实际收费水平多大程度低于同等次的民营医院。医疗市场普遍存在供方诱导需求问题,有多少病床就会有多少住院病人。因此,只有进一步明晰公立医院功能,有效抑制其过度外延式增长,促使其转向内涵式发展,才能促使其回归公益性。

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高效化

制度很重要,但是制度的高效率更重要。医疗保险发展方式与医疗卫生发展方式是相向而行的。医疗保险的设立及其扩面的过程,也是释放医疗需求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医疗卫生往往呈现外延式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参保(合)率达95%以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参保人受益率均有所提高。但是,制度分设、管理体制分治、经办资源分散,以致碎片化制度难以衔接、制度漏洞难以修补、多重参保难以避免、逆向选择难以克服、道德风险难以规避、管理效率难以提高。为适应和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效率,亟需三管齐下。一是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重庆、珠海、神木、长沙等地在探索城乡医保资源统筹方面,已经取得实质性效果,有必要总结提升并择机推广。要以省为统筹层次,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基本医保合并运行,然后逐步实现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均等化供给、一体化运行。二是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向门诊免费提供过渡。这样,既可以真正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有效防止小病转向大病,又可以促使劣质卫生资源自觉退出医疗市场。2010年全国门急诊人次199178万次,次均医药费167.3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48451.5万次和87420.1万次,次均医药费是82.8元和47.5元[1]。即使现有财政投入格局不变,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免费医疗,只需增加投入816.42亿元,所有门诊免费则需增加投入3332.25亿元。如果开源节流双管齐下,先行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免费医疗是完全可能的。三是总结、完善、推广“患者限额付费”的湖南模式。湖南省蓝山县和桑植县先后实行了参合患者付费改革。蓝山的做法是“10+100”模式,即参合农民在县内乡镇卫生院看病,门诊只需交10元,住院只要出100元,其余费用由新农合基金依规补偿。桑植的做法是只管乡镇卫生院住院环节,参合农民住院只需交150元,剩下的由新农合基金全报销。从实践看,人们担心的门诊或住院病人“井喷”现象和新农合基金难以承载问题都没有发生。限额付费的意义在于引导医生和医院主动去控制费用,参合病人看病缴费心中有数。当然,患者限额付费后,医院和医生可能出现医疗不足、小病大医(无需住院的诱导其住院)等道德风险,必须在制度设计、运行尤其是监管等环节未雨绸缪,有效规避。#p#分页标题#e#

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问题分析;方法研究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一般是指村卫生室、乡镇卫生员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能够更好的满足我国基层群众的医疗需求,实现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医疗改革在不断进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可以更好的满足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促进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现状

1.1医疗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当前我国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不能够满足我国基层人民医疗的需求。这些人员在进行医疗时,服务态度相对较差,没有意识到自身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关心不足,没有做好自己相应的医护工作,最终可能会导致医患纠纷。除此之外,我国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大部分为公益性的,但是我国的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医护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这样就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对外人才的引进上具有一定的难度。除此之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他们一般年龄偏大,许多人都不具备医护人员的素质,在为患者看病时没有对患者进行检查,而是直接开方抓药,在治疗上没有明显的效果。这些都会影响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降低我国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效率。

1.2医疗设备简陋

我国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发展相对较晚,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设备较为落后。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我国基础医疗设备的投入资金较少,设施配置存在较大的差异。建设标准不同,最终会影响到医疗结构的建设。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其设施状况更差,许多地方甚至没有医疗设施。有的医疗服务机构没有标准的房屋和基础医疗设备,大部分都是一些简单的医疗器具,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医疗需求。同时这些医疗过程也会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消毒状况,卫生条件等。因此在今后的建设中,国家应该要加大对基础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建设良好的基础医疗服务环境,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

1.3机构管理不科学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质量会影响到整个机构的服务质量,在今后发展中,需要重视其管理质量,最终实现基础医疗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医疗结构的管理中存在比较多的问题:第一,由于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与其他医疗机构相比,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管理质量以及医护质量都难以和医院相比,许多服务机构都是空有医疗服务的名称。各地的基础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医院的退休人员,或者是学校刚毕业缺少实践经验的学生,中坚力量相对较少,这样会影响到医疗机构的管理质量。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建议

2.1提升基层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

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要不断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满足我国基层医疗发展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医护人员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自身的医疗水平,进而满足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首先基层医疗服务机可以指定培训机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服务意识,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意识,保证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质量。其次,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引进合作竞争机制,在竞争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掌握更多医疗知识,提升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除此之外,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树立他们的自助学习意识,掌握更多的医疗知识,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实现自身的价值。

2.2加强政府资金支持

我国基础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质量相对较低,医疗设备不够充足,这样会严重影响到我国今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加强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应该要为其建设提供更多的自资金支持,鼓励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建设的治疗水平。同时国家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提高社会对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重视程度,制定更加科学的发展方案,促进我国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基层医疗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认识,能够在今后医疗服务中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在资金到位后,管理人员应该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基层医疗结构的整体服务质量。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分级负责、激励先进”等原则,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环境质量,合理配置设备资源,最终达到我国基层医疗事业发展的目标。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的工资水平,增加他们的收入水平,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保证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2.3提高基层医疗管理质量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状况,管理人员需要制定科学的定编定岗机制,从而保证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要严格每位医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按照机构的实际需求,适当调配机构人员数量,能够充分满足当地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同时还要做好基层医疗单位的选拔和任用制度,可以公开招聘相应的管理负责人,竞争上岗,扩大人事管理,增加基层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减少基层医疗问题。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完善基层医疗人员的服务制度,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转变原有的服务理念,主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有效缓解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减轻医院的工作压力。

3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它的发展需要国家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从而保证这些机构的发展质量。同时它也需要完善自身的内部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提升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专业素质,从而更好的满足我国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小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短缺解决方案探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6) :99-100.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第3篇

摘 要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把基层卫生摆在了医改的重要位置。尤其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当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所结合湖南省全省卫生人才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查阅大量文献,提出实施3+1模式、现有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转变医学院校办学理念、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等四点建议。

关键词 卫生 人才 基层 培养

一、目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结构不合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资料显示:目前全省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学本科生仅占7%;医学中专学历比例达到46%;仍有9%的人员无医学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到1%,中级职称仅为12%,仍有18%的卫技人员无职称。

(二)卫生人才下不去。现在医学毕业生大多不选择到基层就业,主要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艰苦、待遇差、事业发展空间小。大多医学毕业生都存在“宁愿坐在小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心理。

(三)卫生人才留不住。即使通过努力,少量卫生人才进入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难以留住。编制偏紧、待遇太低、工作环境差、住宿条件差、生活环境差等都是卫生人才留不住的主要原因。2012年,安乡县某基层卫生院一次性从湖南中医药大学引进本科毕业生6名,待相继考取资质或研究生后全部辞职。该县2012年-2015年共从湘西龙山卫校引进护理毕业生近100名,目前仍在岗工作的寥寥无几。

(四)医学院校办学理念、培养模式与基层需求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医学院校把培养高端人才、考研量作为其主要追求目标,忽视了基层需求;二是部分医学院校课程设置没有结合基层实际需求;三是部分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欠缺,医学生极少有献身基层卫生事业的精神。

(五)基层卫生机构信息闭锁,很多医学生甚至医学院校教师了解目前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状况的少,科学评估其发展前景的更少。在毕业生就业选择时偏听偏信,没有到基层工作的动机。

二、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针对当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3+1模式。目前,国家已经实施5+3模式培养全科医生。但是,这种模式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建议各医学职业技术学院针对基层卫生发展实际,采取3+1模式为基层培养卫生人才。即在医学大专生毕业后,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培养合同,对其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培训期间,由各级财政共同解决其工资、培训经费、社会保障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加强现有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水平,关键要加强现有人员培养。建议以省为单位设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在岗人员提升学历教育,适当降低成人高考分线数,采取比较灵活的学习方式,使这部分人员到有资质的医学院校接受教育。学习期间,给予一定学费补助。

(三)转变医学院校办学理念,为基层培养更多适宜人才。建议医学院校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培养适宜的卫生人才;适当调整教学课程,面向基层合理开设相关医学课程;加强医学院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加大医学生到基层实习和实践的力度,使医学生更多地了解农村卫生状况,树立更加牢固的为老百姓服务的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指导、引导医学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卫生人才流向基层。一是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根据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职工公租房建设、配备相应医疗设施设备,并列入医改“十三五”规划,既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环境和条件,使引进的人才有用武之地,也同步改善基层卫生人员的生活环境和条件,让引进和留住的人才在基层能“安居乐业”。二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增加编制。建议按服务人口0.8-3‰比例安排医务人员编制,并降低准入门槛,取消招考比例3:1的限制,以满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对于核定的编制,建议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实行全额工资待遇保障。同时建议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标准,使其体现其行业特点和劳动价值,从制度层面解决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收入下降问题,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对长期在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高级职称人才,建议给予特殊岗位津贴。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山区基层卫生人才,建议给予必要补助。四是加大典型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扎根基层卫生服务数十年的医务人员(如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以及志愿到偏远地区服务的医学生,以他们的先进事迹感染人、鼓舞人,使更多的卫生人才乐意到基层服务,为维护农村群众的健康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第4篇

一、在信息化建设及完善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1、根据卫生部相关要求,对监督所全体监督员进行网络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操作的培训工作。按照规定完成了各项在线培训工作,并获得了2012年天津市监督员网络培训推动工作先进个人。

在国家信息化平台2012版升级推广、应用的工作中身兼数职,无视任务的艰巨,及时、完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年内组织信息化相关全员培训6次,相关答疑、技术指导、操作演示不计其数。与上级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信息化工作动向,结合所内实际工作状况,向所领导提供有依据的参考意见,起到了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的作用。

二、踏实工作,完美完成各项工作的交割任务。

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不急躁、无怨言,一切以工作为基本出发点。

从办公室调出,完成了收入统计、日常消耗备品、行政值班表制作等工作的交接。从业务办调出,完成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监督信息化管理工作。作为系统管理员,协助新老质控员进行工作交割,并对新质控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必要的帮助,使我所信息化工作平稳过渡。

完成各项工作的交接工作的同时,并协助相关领导对信息化业务成功按专业进行划分,简化审批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按分管工作的类别分化信息业务工作的目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所网格化综合执法与上级单位按专业划分科室的冲突。

对华苑医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一次,对卫生协管的任务、工作职责进行了讲解,并根据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给予卫生协管员一些实际的工作建议。

三、全力投入医疗卫生执法工作

医疗卫生建议范文第5篇

【中图分类号】R44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7-0387-01

通过近几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卫生监督机构在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积累了一些办案经验,尤其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到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处罚案件的质量.甚至会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现就医疗卫生监督中证据的收集中出现的几个常见问题作出分析和探讨,并提出建议。

1医疗卫生监督证据收集中几个常见问题

1.1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问题:《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的规定,有的卫生监督员自认为是熟人,忘记带执法证件或者带而未出示,没有表明执法身份、所在的行政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权,实际表现为卫生监督员没有履行表明身份的义务。卫生监督人员对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时,由于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够,同时对几个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出现了询问人与记录人为同一人,询问笔录事后再补签字的状况,往往表现在询问笔录中询问时间出现重叠的现象,违背了询问调查至少两名执法人员的规定。

1.2证据应体现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医疗卫生监督不同于其他单一的公共卫生监督活动,监督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要求医疗监督执法证据应体现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例如对医疗机构出租医疗科室行为的调查取证,涉及人、财、物和风险四个方面,如果不能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将难以认定出租承包行为。在监督中还发现,医疗机构同时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取证时一定要分别取得其相关证据。如果相关证据采集不到,将会影响案件证据的证明效力或者在行政诉讼中处于被动局面。

1.3索取证据作为证据的效力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提交的资料,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复印、摘抄或者其他形式的复制,不论是原件还是复制件,如果作为证据使用的话,应当由提交人在原件或者复制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复制件上还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以证明该证据来源进行确认。对于卫生监督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或者陪同人员只是签名盖章,而没有签署对其内容的认可程度,如“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

1.4 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配合使用:证据保全讲究快,往往采用音像证据,视听资料获取应该公开进行。同时音像证据依赖高科技设备,可能出现失真或虚伪,真实性要经过严格的审查。这样,音像证据只能作为其他证据的辅助形式或者补充。

1.5 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的确凿性问题:卫生监督员在制作检查笔录时,应该对现场的客观行为或者物品做描述记录。如对某医疗机构出租科室进行调查时,询问笔录中只是凭相关人的口述,有说承租人使用的是医疗机构的处方,又说是承租人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自行印制的,但卫生监督员自始至终均未看到所使用处方的实物,检查笔录却提出承租人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并以该机构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从而违背了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的原则。检查笔录有时忽视了对其他证据如音像证据和询问笔录的补强,导致难以认定直接证据为确凿。

1.6收集证据要讲究技巧:没有定案前不能认定其违法,如对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在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的规定时间前就简单给其定性,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警觉而不再配合案件调查或提供假证,这就要求在调查取证阶段尽量使用中性词语,对上述行为调查询问时可以“对你单位开展诊疗活动的有关事宜”了解有关情况开始。在调查取证中,要把握专业术语的使用。

2医疗卫生监督中证据收集建议

2.1熟悉相关法规.医疗卫生监督涉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专项技术监督管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中医药监督管理,还有血液安全监督管理,除了法律法规,还有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只有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有的放矢地收集证据。

2.2遵循证据收集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卫生监督执法实践经验,医疗卫生监督证据的收集必须遵循客观收集原则、全面收集原则、及时收集原则和依法收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