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可再生能源优势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瑞士能源部门官员迈克尔•考夫曼当天在伯尔尼告诉新华社记者,瑞士联邦政府已将清洁能源发展纳入瑞士2011年至2020年经济发展战略。今后10年,瑞士将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能来减少能源消耗,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今后10年,瑞士打算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提高至50%。
考夫曼承认,过去10年,瑞士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有所动摇,瑞士清洁能源专利技术出口有所减少。他强调,目前国际市场上化石燃料的价格处于高位为瑞士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契机。
除政府努力外,民间力量对发展可再生能源同样重要。瑞士探险家贝特朗•皮卡尔当天在伯尔尼能源战略会议上说,各国为迎接挑战,必须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只有通过最先进的解决方案,甚至是前所未有的创新,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据悉,皮卡尔5年前发起名为“太阳驱动”的全球最大太阳能飞机项目。今年4月,“太阳驱动”号实现首飞,完全依靠太阳能驱动,飞行了90分钟。
近年来,瑞士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促进新能源研发。
2009年瑞士联邦各州及企业用于能源研发和生产的资金高达14亿瑞士法郎(1瑞士法郎约合1.02美元),其中半数投入到可再生能源领域。今年6月,瑞士联邦议会批准的一项法案规定,到2013年以后,联邦政府每年将奖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能源企业。瑞士联邦政府在日前出台的清洁能源技术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瑞士应成为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领军国家。
目前,40%的瑞士人生活在“新型能源城市”中。在瑞士,“新型能源城市”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成就各有千秋。譬如,锡永和马尔利分别利用居民生活垃圾和木屑发电,从而减少了化石燃料的消耗。瑞士能源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相关技术既提高了燃料热效率,又减少了污染。
关键词:中国;德国;可再生能源;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4001306世界能源结构正在悄然经历从化石能源到可再生能源的转型。虽然很难预料这场转型具体需要多长时间,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尽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德国,发达国家的代表,世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先锋,正在尽力保持其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中国,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后来者,也在尽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不仅在两国关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且对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和促进全球环境保护都具有积极意义。
一、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的基础
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21世纪后,两国的合作迅速升温,其合作深度和广度都跃上新的台阶。两国在能源、气候方面遇到的共同挑战以及围绕应对这些挑战所形成的共同利益和互补利益构成了两国合作的基础。
(一)优化能源结构,维护能源安全,是两国的共同利益和选择
全球化石能源储量的有限性、分布的不均衡性以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使得维护能源安全已成为国家的重要利益和核心任务之一。
德国是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其天然气、煤炭和石油消费量分别居全球第三、第四和第五,人均能源消费排名世界第五。但是,德国自身除拥有相对丰富的煤炭资源外,石油和天然气严重缺乏。其石油的对外依存度高达98%以上,80%的天然气也依赖进口\[1\]。随着德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其能源对外依存度已从1991年的5115%上升到2010年的6103%。德国通过提高能效、发展核能和可再生能源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对外依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截至目前,化石能源仍占德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5%以上。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后,德国政府宣布于2022年彻底退出核能。该决定进一步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在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能源本土化方面的突出地位。2010年,德国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能源战略2050——清洁、可靠和经济的能源系统》报告。规定到202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的比例分别要达到18%和35%。2050年,这一比例分别要上升到60%和80%\[2\]。
中国的能源安全形势同样严峻。自1993年起,石油对外依存度日益攀升。由于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其能源对外依存度仍处于上升通道。此外,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严重失衡,煤炭和石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90%以上。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相伴随,严重威胁着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7月第12卷第4期郭关玉,等: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基础、机制和问题中德两国均深刻认识到,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其自身实现能源本土化、调整能源结构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增加全球能源总量供给、减少海外能源竞争的有效途径。2005年,中德合作在北京举办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对全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进行呼吁和研讨。可见,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两国的共同利益和追求。这为两国在该领域的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
(二)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亦是中德的共同利益和选择
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威胁到地球生态系统、全球粮食安全和人类健康,而且还可能引起大规模移民浪潮甚至战争。“气候变化已经与安全、和平政治事务并驾齐驱,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外交政策问题之一。”\[3\]中德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受害者。近年来,因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已给两国带来较大损失。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节能减排的国家,也是全球气候保护的领跑者。早在1974年,西德就颁布了《控制大气排放法》。2005年和2008年,德国先后颁布《联邦控制大气排放条例》和《气候保护方案》。2010年德国政府提出,到2020和2050年,其碳排放指标分别要比1990年减少40%和80~85%\[2\]。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也日益重视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我国首次将节能减排和气候变化作为约束性指标。十七大正式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任务如期完成。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规定,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再下降16%;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分别下降10%①。
可再生能源属于清洁能源,无论是水能、太阳能、风能,还是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在使用过程中,都不会排放温室气体。此外,利用生物质能发电还能有效处理、净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以及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因此,中德均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为两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提供了又一重要基础。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新疆;问题;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P7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当今世界常规资源已成为制约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在面临能源危机的时代,寻找和利用洁净的、巨大的、可再生的能源,是重要的能源发展战略。新疆是我国21世纪的能源基地,虽然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但其枯竭是不可避免的。新疆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总量丰富,空间分布相对集中,地域分布相互匹配和开发条件相对优越等特点,值得大力开发和利用。为了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研究。
一、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较分析
(一)传统可再生能源和新可再生能源
传统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大水电和直接燃烧的生物质能,新可再生能源主要指现代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固体废弃物等,当今世界各国都在为获取充足的能源而拼搏,而且无不对解决能源问题的决策给予了极大重视,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尤为引人注目。
(二)国内外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比较分析
随着化石能源的日趋枯竭,可再生能源终将成为化石能源的替代品。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足,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煤、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利用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效应和污染环境。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以及不可再生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供应有限。从长远来看,发展替代能源也成为我国必须重视的问题。
我国从2001-2010年之间的各种能源消费量图
资源来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整理形成。石油消费量以百万吨为单位,其它能源以百万吨油当量为单位。备注:其它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垃圾发电等。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各种能源的消费情况都保持着上升的趋势,其中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远远少于其他能源的消费量。所以说,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需大力开发和利用,以此为减少我国能量消费对常规能源的依赖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2011年各重要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情况表
资源来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整理形成,以百万吨油当量为单位。
通过上面的各代表性国家能源消费情况表可以看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在总体能源消费中占的比例远远小于其他几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在总体能源消费中占的比例、这表明我国利用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程度依然很低,需采取措施大力开发和利用。
二、新疆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现状
(1)太阳能
新疆水平表面太阳能总辐照度总量在5×109 - 6.5×109焦耳/平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5.8×109焦耳/平方米。区域分布大致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东南部太阳能总辐照度在5.8×109焦耳/平方米/年以上,西北部大约在5.2×109焦耳/平方米/年左右。新疆全年日照时数为 2 300~3 300 小时,日照百分率为 60%~80%,居全国第二位。这为开展太阳能的利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新疆己先后建成了 23 座大型的太阳能发电厂,72 座中型的太阳能发电厂,以及为数众多的小型、微型发电机和供电设备等。已开发出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温室和长寿太阳能电源等多个产品,建设了太阳能光伏示范村,推广太阳能光伏电源,解决了本区电网尚未达到的农牧区、高原兵站、野外流动作业等地的供电电源,为边远地区牧民的生产、生活用电以及电视、广播差转、无线遥测等不易用电网延伸解决用电的地方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2)风能
新疆地域辽阔且风力资源十分丰富。全区风能资源的总贮量为 18 910 万千瓦,每年可发电 8 190 亿度,相当于 3 439.8 万吨标准煤。可见,如若将全区的风能资源都开发利用起来的话,长年可节约的煤能源将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新疆风能有利用价值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六大风区,即:(1)额尔齐斯河谷西部风区,位于哈巴河、布尔津、吉木乃、黑山头等地;(2)准噶尔盆地西部风,位于和尔克赛尔至克拉玛依地段;(3)乌鲁木齐—达板城谷地风区,位于乌拉泊至达坂城山口,长约 80km,宽约 10~20km;(4)哈密南北戈壁风区;(5)吐鲁番地区;(6)百里风区,位于兰新铁道辽墩至十三间房铁路沿线。新疆除上述六大风区外,其实还有不少地区的风力资源也较丰富。新疆风能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发电方面。因风电开发而著名的新疆达坂城风区位于准噶尔盆地和吐鲁番盆地的通风口,总面积为 1600 平方公里,一年中 10 个月以上有风,且风速稳定,年风能蕴藏量约为 250 亿千瓦时,可装机容量在 2000 兆瓦以上,被不少国内外专家称为中国风能资源条件最好、开发前景广阔的地区。
(3)水能
新疆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在 1 万千瓦以上的河流有 34 条(包括干、支流),理论总蕴藏量 3398 万千瓦,占全国的 5%,为我国北方内陆流域的 90%。可开发装机 1 万千瓦以上的电站 213 处,占全国可开发资源的 4%。340 条河流中,南疆有 160 条,总蕴藏量为 1773 万千瓦,占全疆的 52%。其中,水能理论蕴藏量最大的是伊犁流域,其次为南疆的叶尔羌河流域。新疆小型水能资源总装机量为 198315 万千瓦,年可发电量 84611 亿千瓦时。
(4)其它可再生能源
新疆地域辽阔,农田、山林、草场、渔场本身就是个庞大的生物能源库。然而将生物能作为可再生能源来加以开发利用,将它们转化为可燃性的液态或气态化合物,如制造甲醇、乙醇、沼气、甲烷合成气等可燃性燃料,目前新疆在这方面的开发还较少。如若各方面人士加以重视条件成熟,在生物能方面的开发与利用必将会节约大量的不可再生能源。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新疆同样有些滞后。
三、新疆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或替代常规能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对常规能源在开发利用中对环境的影响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对建设新疆多元化的能源结构认识不清,重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利用,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二)缺乏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和发展目标
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已于 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十一五”规划也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新疆作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目前还没有对可再生能的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发展目标也不明确。
(三)发展资金匮乏
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都属于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等的单位投资高达 6.5 万元/千瓦、0.9 万元/千瓦和 0.08 万元/平方米以上,而实际运行时间又很少,年均只有 2000~3000 多小时,从而导致产出低投入高。新疆地处西部,建国以来新疆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从而使外商来新疆投资遇到较大阻碍。
(四)可再生能源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从新疆的能源资源状况来分析,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小水电)。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种类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方面,而且企业规模不大,多数企业实力较弱,水平低、管理差,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不平衡,可再生能源产品制造业和系统集成业发展较快,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运行、管理、服务行业非常弱小,这种不完整的产业结构,影响和阻碍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
四、发展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问题。因此,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逐步建立新疆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体系,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总的能源消耗中达到30%的战略目标。
(二)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基金,加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基金,支持研究和开发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
(三)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1)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运行成本较高问题,一方面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制定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与矿物能源开发企业的均衡发展。(2)制定政策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凡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或个人,给以适当的政策性补贴。(3)贯彻执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依法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四)完善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1)制定新疆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可再生能源设备与产品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可再生能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建立规范的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招标投标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1]裴郁.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5.
[2]谢治国,胡化凯,张逢.建国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发展[J].中国软科学,2005(9):52-56.
[3]常振明,韩平,曲春洪.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与未来展望[J].当代石油石化,2004(12):20-2.
[4]王东.论新疆的区位资源优势发展可再生能源[J].科技信息,2010(23):56.
[5]“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
日前,《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新能源规划》)。北京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高新宇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高新宇介绍说,这次本市首次编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是顺应新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编制而成,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增强首都创新能力、培育未来经济战略支撑、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首都全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刚性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加突出。国家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为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节约政策,水电、风电、太阳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新增消费量在考核中将被扣除,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将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落实国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必然选择。
高新宇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立足首都区位功能优势,体现全国高端示范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首都在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上的高端高校高标准要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水平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首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客观需要抢占产业制高点,把全国领先的研发优势转化为雄厚的产业实力,实现新兴产业更高层次的发展。
《新能源规划》四大特色
高新宇介绍,“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是本市首次编制的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其编制过程突出体现了以下五个特色:
一是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制度,首次摸清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初步掌握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体状况,明确了首都资源禀赋,为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规划编制强化了细分领域研究及相关储备项目对规划的重点支撑。明确各细分领域发展方向和重点,使得“十二五”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更有抓手。
三是规划编制注重加强重大规划衔接,同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
四是规划编制较为系统,内容较为丰富全面。规划涵盖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现状、开发利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等各个环节,不仅是一个能源利用规划,也是一个产业发展规划,综合性较强。
《新能源规划》
八个“更加注重”
高新宇说,《新能源规划》强调把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和增强首都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以提高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培育壮大产业服务体系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着力点,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施“3+2”工程,全面推进太阳能和地热能应用,积极促进风电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不断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应用,努力将北京建设成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端研发中心、高端示范中心和高端制造中心。
高新宇强调,《新能源规划》提出了很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亮点,具体可概括为“八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总量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体现高端发展要求。“十一五”期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10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值达到400亿元,但在新能源技术水平上,目前北京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创新资源、技术服务方面具有明显的全国领先优势,但整体技术资源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为此,《新能源规划》提出,今后五年要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巩固新能源技术创新优势,加快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做大新能源产业基地规模等措施。北京市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要实现产业收入收入1000亿元,新建6到8个国家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和技术研发平台和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培育形成5到10个具有影响力的产品认证、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机构。
二是更加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标准、高水平利用,体现民生发展要求。《新能源规划》根据首都不同地区资源禀赋条件,着力推进与民生相关的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高水平开发利用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九项新能源应用工程,并集中建设一批区域联供和多村联供的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等重点民生保障工程。
三是更加注重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等重点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深化重点区域新能源应用水平。《新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高水平建设一批体现当地资源优势与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水平相结合的重点示范项目,力争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利用率达到6%,延庆县新能源利用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的30%以上,全县50%以上的居民使用清洁绿色新能源。高新宇介绍,在全球光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之际,北京亦庄等全国13个开发区被列为国家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新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高水平建设国家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坚持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发展,高水平建设一批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提升高效光伏组件、智能电网等高端技术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全面提升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水平。
四是更加注重高端功能区新能源利用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规划,体现高端示范。《新能源规划》提出,统筹高端产业功能区能源禀赋特征和能源需求情况,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科学规划设计产业园区、楼宇、企业间的能源供给系统,实现循环高效梯级利用。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CBD东扩区和海淀北部新区等高端产业功能区建设一批一体化工程及其他能源相结合的热泵供暖(制冷)工程;区域内新建公用和居住建筑推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高新宇强调这是在长远发展上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建设一批与产业功能相配套、与建筑一体化结合程度高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到2015年,高端重点功能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五是更加注重发挥密集的研发创新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的形成。这是未来北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所在。《新能源规划》提出,抓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大力推进首都新能源研发创新工程建设。通过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承接重大研发项目,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在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共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积极争取国家风电产业平台、生物质能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级重大项目落户北京,协调推进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新能源产业提供科技支撑;支持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新能源领域的研发设计服务,建立一批国内领先的试验平台、示范中心、检测中心等,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六是更加注重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体现产业发展要求。《新能源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密集和高端示范应用的市场优势,实施国家级新能源研发创新工程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通过以“研发促进应用,应用带动产业,产业助推研发”的发展模式,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系统集成能力上取得突破,同时强化高端制造优势,形成产业集群。同时提出,巩固太阳能高端技术研发优势,增强风电设备系统集成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车刹那也化步伐,提高地热能技术研发水平,促进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升级和实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突破等重点任务。
七是更加注重新能源产业高端要素集聚,提升产业基地集约化、特色化发展水平。着眼于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围绕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建设重点新能源产业基地和专业化、特色化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集聚高端要素和产业链环节,强化高端制造优势,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北京新能源产业竞争力。《新能源规划》提出,做大做强三大产业基地,打造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应用示范为主导的延庆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以太阳能产业为主导的平谷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发挥太阳能电池生产及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优势,以新能源汽车企业为带动,形成纯电动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电机、整车制造等上下游完整产业链,打造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吸引国内外新能源优势企业入驻,加快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产业园、昌平风电产业园、通州光伏产业基地和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等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推进为产业配套的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商贸物流等生产业的发展,打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区。
八是更加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软环境建设,体现机制保障要求。《新能源规划》从强化部门协调、扶持创新转化和搭建服务平台三方面提出了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设想: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创新能力、制定完善新能源相关技术、工程标准等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产业发展,通过探索税收信贷等鼓励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健全新能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完善首台套机制等加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通过建立新能源中介服务平台、建立新能源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培训平台和增强新能源产业联盟纽带作用等措施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新能源规划所涉重点问题
高新宇在解读中,同时对《能源规划》所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新能源规划》提出,到2015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将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约6%左右。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1%左右。其中核电和水电约占7%。相比于国家规划目标,北京无法大规模发展水电,同时发展核电不现实,因此,本市6%的目标相对合理,在所占领域比国家目标发展力度更大。
在重点工程方向与思路方面,《新能源规划》按照“支持高端、加强示范、扶持产业”的原则,通过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等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引导和服务,同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
在出台相关重点政策方面。“十二五”时期,为继续加大对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新能源规划》提出,加强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发展的税收、补贴等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落实本市,同时加快本市太阳能光热、光伏、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上网等技术和产业标准的制定,尽早制定新能源就技术标准、新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体系、新能源发电上网标准、太阳能光热设计、施工纳入建筑过程强制标准等,开展工程标准制定工作,北京市新能源统计体系及总量分解相关实施细则等政策,出台强制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北京市太阳能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并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方面实现大突破。
新能源,未来看得见
可比利用量比例全国领先。北京市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主要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和小水电等。其中太阳能年日照时数约2600小时左右,为国家太阳能二类资源区;城市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生物质能源资源约为378万吨标准煤(简称标煤);地热资源有10片地热田,年可开发利用量526万吨标煤;可利用的风能资源量为60万千瓦。数据显示:2011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合计约260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的比重约为3.7%,比2005年翻了两番,相比于国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总量的8.9%的比例,其中水电利用量约折合2.3亿吨标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其他非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9%,北京在非水电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见图1、图2)。
高端环节产业初具规模。北京市拥有太阳能、核能、风电等国家级研发机构21个,国电新能源研究院、神华低碳研究所等企业研究总部30余个,新能源科研机构总数位居全国第一;以中核集团、清华大学为首的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核安全测评等能力位于全国第一,华清地热集勘察、设计、运管为一体的地热整体解决方案竞争优势明显,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占据了国内风能和太阳能检测认证6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太阳能领域,中科信的扩散炉和等离子去边机、京运通的晶硅铸锭炉占国内市场50%以上的份额;风电领域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风力电机和风机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制造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金风科技的出货量占全国当年新增装机容量的25%左右。产业领域也基本形成了以研发和高端装备为主要竞争优势的产业业态,2011年其产业产值达400亿元。
标准化工作全国超前。2012年12月,成立了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技术委员会由各行业的带头人组成,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徐建中院士等新能源领域的顶尖专家;2013年5月28日,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表(第一批)》(京发改[2013]972号),该标准体系表分为北京市太阳能光热标准体系表、北京市太阳能光伏标准体系表、北京市地热及浅层地能标准体系表、北京市生物质能标准体系表、北京市风能标准体系表五个部分,共计700个标准,具体包括296个国家标准,341个行业标准,63个北京市地方标准。其中地方标准中又包含了57个拟制定的标准。
对统计制度的探索位于前列。2013年5月,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京统发[2013]46号),明确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可再生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政策保障和各部门协调工作;市教委、市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其职能范围内或系统内所属单位安装利用可再生能源信息,协助确定可再生能源调查对象名单;市统计局牵头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统计方案制度的制定和报批。该办法有效地促进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为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总量指标考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政策鼓励效果显著。近年来,又相继颁布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新建居民住宅应当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水器的强制性要求,提出了对再生水热泵给予50元/平方米、先期发展的光伏屋顶给予3元/瓦的财政补贴等政策。实施了69项奥运场馆新能源利用项目,建成了亚洲地区首座兆瓦级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全国最大规模的奥运村可再生水源热泵系统、国家数字电视产业园光伏屋顶项目、华北地区首座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和北京首座风力发电项目、本市千所校园百兆瓦阳光校园光伏屋顶工程。
如何更好地发展新能源
北京市在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对于实现“在2015年,新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达6%左右”的目标,我们仍然充满了信心。并且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地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保障和促进了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快速发展,但其普适性和法条的一般性难以完全解决不同地区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应明确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筹协调管理、技术路径、产品市场准入等制度,改善低端无序竞争,培育首都产业高端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地区丰富的科技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未来,北京尚需要出台针对性更强的地方法规以提供法律支撑。
加强技术研发支持。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对于落户北京市的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纳入北京市100亿元科技统筹资金支持范围并给予重点支持;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应用推广等方式,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示范工程中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并逐年提高采购比例;积极打造技术综合交易平台,强化专利建设和保护,研究建立新能源领域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创新效率和质量。
加大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结合大气环境治理和国家级能源示范城市、示范县建设,实施一批与民生紧密结合的太阳能采暖、绿色燃气、地热采暖制冷等新能源安居工程。在有条件的民用建筑上继续强制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试点示范推进农村太阳能采暖,实施多村沼气联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