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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自动化办公平台;医院建设

1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构建意义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作为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产物,加快了医疗机构数字化建设的步伐,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传统管理模式,建立基于网络环境的日常办公管理平台,对医院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真正提高了医院日常办公的工作效率,充分整合医院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医院信息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持。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以灵活通用、统一标准的设计理念出发,采用适合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库技术,使医院各级领导、医务人员、行政人员都可以使用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对业务数据文档、图形图像、医疗影像等信息进行实时处理,并及时完成信息传递与共享。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能够实现医院业务流程的自动化运转,数据文档的一体化管理,从而提高医院办公效率。平台的建设不但采用了良好的三层体系架构,而且能够保证后期的扩展应用,满足了医院各个科室的个性化办公需求。

2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总体设计

2.1 系统总体设计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开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支持医院日常办公管理工作,从上层、中层和下层三个方面全方位支持医院业务办公流程。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结合了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又兼顾了一些地方医院的实际应用,整个平台覆盖了医院业务管理、患者挂号就诊等多个主要环节,属于一套应用广泛的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结构如图1所示:

2.2 系统体系架构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采用三层体系架构模式,如图2所示: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体系架构设计主要包括四个阶段:一是建立三层体系架构,包括业务层、表示层和数据访问层;二是始终以用户管理为中心,包括对用户权限管理、用户角色分配、用户基本信息管理等,这些信息全部存储于系统数据库中;三是建立医院药品管理核心部分,包括药品入库、药品出库、药品退换、药品价格修改等;四是以平台管理为中心,包括平台菜单管理、平台日志管理等。

2.3 系统数据库设计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数据库的选择要能够正确表达语句语义的关系,为不同阶段的平台建设提供数据库自动设计工具,使平台数据库的建设更加规范化、更加系统化,使用户从平台调用数据信息时更加简单方便,从而充分体现软件工程的设计思想和理念,因此,本文设计的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选用的是SQL Sever 2005关系型数据库。

3 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详细设计

3.1 医院门诊系统设计

(1)门诊挂号子系统

门诊挂号子系统负责建立就诊患者的个人信息,为每个患者分配身份编号,保证患者身份编号的唯一性,完成门诊患者预约挂号工作,为再次就诊的患者提供数据支持,负责统计门诊患者挂号量等。

(2)门诊划价收费子系统

门诊划价收费子系统负责完成到医院就诊患者的检查、处方、诊疗等费用的计价收费,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执行收费。门诊划价收费子系统能够集成于医院药品管理系统中,负责对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统计。

(3)门诊医生工作子系统

门诊医生工作子系统是一样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核心子系统,主要负责完成患者个人病例的完善,各项检查指标的填写、病情发展记录、个人病史记录等,以及医生开立医嘱等辅助,实现医院患者病例的数字化管理。

3.2 医院住院系统设计

(1)医院住院病房管理子系统

医院住院病房管理子系统负责登记患者住院的个人信息,以及患者在住院过程中的整体控制,为患者划价收费模块、患者住院护理模块提供支持。

(2)医院住院费用管理子系统

医院住院费用管理子系统负责对患者住院的费用款项进行记录和审核,提醒患者缴纳住院预付款,当患者出院时及时结算患者花费款项,本平台采用手工与自动结合管理的方式,避免患者收费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和麻烦。

(3)医院住院医生工作站子系统

医院住院医生工作站子系统负责完成患者病情、检查指标和历史病情的记录,实现医生开立医嘱等辅助。

(4)医院住院护士工作站子系统

医院住院护士工作站子系统是医院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的关键部分,以医院住院护士的日常办公管理为目标,负责实现住院病房、病床的管理,同时是患者住院收费的重要支撑。

3.3 医院药品管理系统设计

本文主要详细介绍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医院药品管理系统设计过程,该子系统共有五个登录模块,分别是系统登陆模块、用户信息模块、用户权限模块、药品管理模块和系统菜单管理模块。

(1)系统登陆模块:是整个平台的开始界面,用户需要输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平台中,再根据自己的权限进行后续操作。

(2)用户信息模块:当合法用户成功登录到平台之后,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添加和查询。

(3)用户权限模块:将用户权限表与用户角色表进行关联,在对具体用户的权限进行判断,基于关联表找到该用户的角色,以这个角色与用户权限功能表进行关联,从而调出用户所属的权限信息。

(4)药品管理模块:负责添加药品的首页界面,填写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药品价格、药品描述和药品类型等信息。

(5)系统菜单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是方便对用户的管理,将文件夹进行分层管理,能够清晰明确地选择需要的操作。

4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的网络环境下医院自动化办公管理平台的设计方案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应用性,能够在后期的维护建设中随时添加应用模块,减少平台维护和二次开发的费用。而且,平台能够实现网页浏览功能,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器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对医院各个科室的业务流程进行调整部署,同时支持远程居家办公功能。

参考文献: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第2篇

近日,有不法分子在游戏中传播不良信息,试图诱导青少年用户到外部社交平台实施不法行为。

在此过程中,《迷你世界》没有尽到不良内容传播的有效监管责任,严重影响了广大青少年用户的身心健康,为此我们深感歉意与不安。

为响应国家网信办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支持国家管理净化网络信息内容,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迷你世界》即日起主动从全网的各个渠道下架该游戏产品,彻底阻断不良内容传播链条,直至产品整改完毕。

感谢社会大众及媒体对《迷你世界》的关注与监督,也欢迎大家继续为《迷你世界》的健康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下架期间,《迷你世界》将就内容安全问题严谨落实一切整改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与社会各界携手营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文章屋网 )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购物;虚拟性;责任倒置;双赢

中图分类号:F7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8-0066-01

网络购物悄然兴起,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购物方式。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商场的大型门户网站,如搜狐、新浪、网易;一类是各家公司及个体自己建立的销售网站;第三类是交易平台,如易趣、淘宝、一拍。与传统购物相比,网络购物便捷、时尚、廉价,给人们带来轻松愉悦的购物经历。但是,“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无区域性,使得网络购物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只有使用法律手段使网络购物能够“扬长避短”。

一、网络购物的优点与缺点

(一)网络购物比较于传统的购物具有的优点

网络购物的魅力,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购物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避免现金丢失或遭到抢劫;价格较一般商场的同类商品低; 其次,对于网络上的商家来说,网上销售没有实际库存的压力、经营成本低、店面规模不受限制。可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资源配置。

(二)网络购物的缺点

第一,消费者交易的对象模糊,知情权难以保证。《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方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至于商品信息及店家信息是否真实根本不能确定。网购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方法是图片、文字说明,商品信息的知情权是部分缺失的。

第二,格式合同的制约性。网上购物的特殊性,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复杂的条款,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消费者就算读了,也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

第三,交货延迟,退换货困难,售后服务更加不完善。《消法》23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而遇到问题商家总是互相扯皮推诿,许多问题得不到实质解决。甚至有很多网民认为在网上购物没有售后。

第四,网络购物中的隐私权很难保证。一些商家将以前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不停轰炸消费者的邮箱及手机,甚至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

二、网购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网络购物中的弊端必然导致产生一些不调和的纠纷,有纠纷就会产生法律问题。而网购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面临着“三难”。归纳一下,有三点最突出。

一是责任主体的确认难。商品一旦发生损坏或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者不清楚该找网站经营者、商品生产者还是厂家。事实是此三方总是相互推诿,导致交易中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感到很无奈。

二是确认管辖纠纷的司法部门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作了如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网络购物引发的诉讼纠纷中,被告者的住所地确认十分困难,当事人要选准管辖地,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对消费者来说很不划算,而最后却有可能是白费力气;且电子交易不需要运费,若买方在外地打开邮箱,履行地难以确定。

三是矛盾产生后举证困难。《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一系列交易的,一旦形成纠纷,负有举证责任的消费者就不得不从电脑上调取这些数据凭证。而这些通过电子形成的证据,能否作为原件?在理论界认识不一。”众所周知,只要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知识,对网络数据进行删改并不是难事,那么即使消费者下载或复制一些证据举证,也不敢保证其真实可用。

三、网购中产生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结合司法实践联合各部门尽可能净化消费者的网购环境

网络欺诈已成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的绊脚石,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政府应当加强查处和惩治力度,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尽快增加网络纠纷方面的立法

《消法》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当特别增加网上消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建议完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两个方面:网上消费的消费者权利包括知情权的完善、安全权的完善、公平交易权的完善、求偿权的完善。网上消费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的义务、商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义务、保护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义务。”

(三)确立先行赔付机制

先行赔付在某些国家已有实行,这是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体现。我们应该正视网络购物,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但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建立一个先行赔付机构。从事网络经营的个人或法人,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网上交易出现侵权问题时先行赔付,再由专门机构向网络经销者索赔。

(四)确立网络购物消费者的诉讼管辖原则,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管辖原则上,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办。而网络购物产生纠纷后,消费者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为鼓励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建议可以确立消费者所在地管辖原则,并将举证大部分责任交给经营者完成。这样有利于消费者的诉权能够很好地实现,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诉讼成本。

网上购物在现阶段来说确实还是一把“双刃剑”,既然还是“宝剑”我们就一定要用,但是要用好,需要我们多方努力。对消费者来说自身要有一定的网络常识,购物时尽量选择知名网站,妥善保留购物凭证;商家则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做到诚信经商;政府则应该专门设立网络监管部门。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网络购物环境,使消费者“购物无忧”。我们应该理清网上购物中出现的新法律关系,将之纳入我国消费者法律保护的体系中,使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可靠的保障,从根本上保证网络购物的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 乔秋珍.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J].法律适用(下期),2010(4).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第4篇

完善检察机制,构建应对青少年犯罪的司法网络

建立青少年犯罪检察工作机构。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工作人员承办。该院从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部门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组成青少年犯罪案件办案组,对青少年犯罪案件专人专办。

健全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检察职能间横向结合。各部门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如侦查部门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后,应详细提供介入侦查情况,青少年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有无监护帮教条件等信息,公诉部门根据信息及时准备证据采信、案件定性等工作,监所等部门及时跟进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安抚青少年情绪。二是加强公检法部门间的纵向联合。与公安、法院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彼此间沟通协调。在侦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在审判阶段,积极配合法院,采取如分案、圆桌审判制度,最大限度地营造出适合青少年被告人的诉讼方式和庭审氛围;使案件尽快终结,防止诉讼时间过长尤其是羁押时间过长对青少年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注重司法人性化工作方式。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该院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同时根据修改后的新刑诉法要求,构建和完善人性化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推行讯问未成年人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二是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开展社会调查,结合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对其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的可能性做出综合评断,为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提供参考。三是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四是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全部纳入量刑建议范围,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况,向法院提出有利于改造和教育的量刑建议。

注重个体帮教,构建感化犯罪青少年的关爱网络

坚持寓教于审,落实帮教措施。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把惩罚犯罪和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如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制定谈心、谈话制度,设立温馨谈话室,通过营造宽松的氛围,使用温和的语言,拉近与涉嫌犯罪的青少年之间的距离,消除对立情绪,同时以案讲法,讲未来、讲前途、讲人生,使情中蕴理、理中有法、法中含情,帮助其树立告别过去、重返未来的信心。

坚持情感教育,深化帮教效果。该院主动与涉案青少年家庭、学校、居(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帮教措施,强化对涉案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力度。积极推行人性化的亲情、友情会见方式,根据青少年思想情感变化,安排在押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与其亲属、老师、同学、好友会见、谈话,以亲情、友情教育感化青少年,减轻其自暴自弃的倾向。

坚持跟踪回访,巩固帮教效果。该院建立青少年犯罪台帐,时时掌握检察机关做出的不、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况,有助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心理咨询等后续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干警到青少年犯家庭和所在的学校了解其改造情况及思想动态,积极协同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犯进行考察、监督、帮教,督促他们彻底改造,重新做人,通过回访考察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现状,进一步开展后续思想教育,巩固教育成果。

坚持群体预防,构建防范青少年犯罪的保护网络

以家庭法制教育为基础,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进社区等活动。自2010年以来,该院通过检察官挂职社区法制副主任的形式,分片分区,积极融入社区,走进家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

以学校法制教育为重心,积极开展检校共建等活动。该院把预防工作的触角伸向学校,与学校共同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针对性开展法制教育,如区别中、小学校开展与其年龄、心理、行为习惯相适应的法制教育。此外,会同法院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排练摩拟法庭等,使学生受到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针对部分学校在法制教育、校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学习的良好环境。

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 信息网络时代 针对性

信息网络时代,由于高技术手段的广泛介入,思想政治教育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现象,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要密切联系信息网络的特点,贴近社会和生活实际,使道理进入头脑,道理入行动,取得预想的效果。

一、网络时代信息具有交互性强的特点,教育要注意及时反馈。

经过多年建设,有的单位和教育者形成了自己的“心得”与“经验”,如分章节分重点讲解。现实表明,这些传统的教育方式方法必须与当前网络时代实际紧密联系,单靠“填鸭式”的机械“说教”是达不到教育的应有之效的。这方面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网络速度快,应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信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反馈机制是网络的互动性所决定的。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效率高,由于微博、论坛、邮箱等实时传播工具的普及化,往往事件在第一时间便可传播至全球任一角落。这种特点使得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显得“措手不及”,来不及作出及时“反应”,因此,有必要建立由网络技术与教育专家联合组成的专家队伍,类似部委“发言人”,专门对有关事件进行研究,及时对事件作出正确反应。二是网络消息起点低,应专门针对“讨论”加强引导。在网络公共平台上,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要求的各种信息都可以。而各种意见的推出,都有人关注;各种建议面世,都有人呼应。研究表明,大众在群体议论时“智商偏低”,“人云亦云”,往往思维来不及认真思考便被“同化”。这就给某些不良分子以机会兴风作浪,把小事放大,将正常行为“描黑”。因此,有必要加强引导,让受教者用正确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各类事件,从而自觉筑起对不良信息的“防火墙”。三是要充分利用好网络载体,净化网络环境。网络已经成为重要的思想论争阵地,也已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平台,在网上讨论学术问题、生活问题、社会问题,以及倾诉自己的心情等已经成为许多人工作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应辩证看待,一方面,网络改变生活方式、增强工作效率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虽然出现一些论争,但“道理越辩越明”,不必片面担心网络的“负面”作用,只要讲求方式方法,将道理说清,让正确思想通过辩论进入思维,其效果远比单纯单方面教育好得多。在辨明道理的基础之上,应培养鼓励受教者发表健康向上的内容,只要净化环境成为大众的习惯,不端行为便会自然失去“市场”。

二、网络时代思想认识多元化明显,教育要把功夫下在理论联系实际上。

网络时代,思想来源渠道多源化带来思想认识的多元化,尽管无论是在网络“虚拟环境”还是现实生活中,主张正义向上的因素始终占绝对主流,但对主流形态也应进行相应改造升级,以适应网络信息环境。一是要把“大道理”同“小道理”结合起来。在教育中切不可只讲一些一般化的道理和空泛的原则,必须针对受众经常思考而又没有正确理解的问题,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到他们的心坎上。把党的政策、治国方略同家长里短、油盐酱醋联系起来,把当前受众在理想信念、人生追求、生活态度、人际交往方面的模糊认识澄清。二是要搞好新老结合。传统的优良美德诸如坚韧不拔的精神、雷锋无私奉献精神等都是民族精神的瑰宝,应该大力发扬,只是弘扬主旋律的方式方法应该更新。要认识到现在的被教育者的生活环境、思维方式与、雷锋所处的年代是有相当差别的,讲解时不能单纯讲这些精神如何可贵、如何值得发扬,而要结合当时的环境与现在的环境之差异,实际讲解优良精神在新时代的意义之所在,从而使受众感受到,尽管世事沧桑、时过境迁,然而优秀传统始终流传,并且已经在新时扬光大成“新的”、“新时代雷锋”,进而自觉地把这些瑰宝入心入脑入行动。三是把深层次理论同浅层面表象结合起来。网络时代,教育案例来源迅速、广泛,正面反面均有许多“说法”,然而,由于“眼球效应”,受众对正面因素往往司空见惯,听到后反应较小,而对于“楼脆脆”“楼歪歪”之类的事件,出于强烈的正义感,反响可能比较强烈,受激情指引,可能会脱离正常思维,变得激动偏激。对此不宜“忌讳”“回避”,可从一小撮人为了利益丧尽道德等现象谈起,具体分析法律制度方面的漏洞,再谈对于危机情况的应对补救举措。这种深入浅出,联系“新鲜活泼”的现实案例的教育方式可以自然达到“润物潜无声”的效果。

三、网络时代不同群体仍然关注不同,教育要注意区分层次换位思考。

网络是公众交流互动的工具,诚然因之出现大量新特点新形象,然而教育对象由于生活经历、文化水平、工作岗位等环境不同,其在思想基础、理论接受能力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也不尽相同。这在客观上决定了教育必须区分层次,坚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一是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因材施教。受众来自不同的家庭、社会环境,有不同的兴趣、爱好、认知风格等,具有个体差异性。要想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就要尽量了解受众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做到因材施教、因人不同,这也是教育应始终贯穿的原则。教育内容设置、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注意突出重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使教育更加贴近各级各类人员的思想实际。二是要站在被管理者的位置上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受教育者着想,想其所想,采用的方式和手段贴近受众的思维习惯,就会增加亲切感,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当然,这并不是丢掉原则,片面迎合受众,而是用更灵活的方式坚持原则。三是教育方式方法的选择要适当。开展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很多,既有传统方式,又有借助高技术平台的新方式,但技术仅仅是手段,不是目的,教育不能一味图新奇看样式,更重要的要看哪种方式更能针对特定受众产生共鸣效果。四是教育的组织要符合受众的认知规律,循序渐进,要注重不同内容之间的关联和迁移,使受众既能掌握教育的总体精神,又尽可能多地了解深层次的细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