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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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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

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实施“阳光”理念工程

以特色求活力,将阳光文化理念根植于心。朝阳区检察院从地域文化特点出发,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阳光”文化,阳光中蕴含的“公平正义”、“廉洁奉献”、“光明和谐”、“激情创新”的特性与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理念有机融合,总结提炼出了“明德崇法、创新求先”的院训;大力倡导“朝气蓬勃、阳光本色”、“新思维创造新卓越、心工作感受心快乐”的阳光工作理念,“阳光执法、为民执法”的执法理念,“孜孜以求、追求卓越”的学习理念,“以人为本、科学民主”的阳光管理理念。通过将阳光文化与执法文化有机结合,使抽象的精神理念化为生动的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端正干警思想,提升境界,规范执法行为,形成了“院荣我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奋发进取的精神力量。

推行“阳光”管理工程

一是树立和谐理念,打造干警的阳光心态。朝阳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开放的姿态和包容的理念,来推进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大力倡导“以德为先、以能为要、以和为贵”的工作理念,确立了“分歧不分心、对事不对人”的议事理念,全院上下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蔚然成风。教育干警“心里装着太阳,永远没有黑暗”,怀着感恩心对待组织,怀着平常心对待得失,怀着包容心对待他人,政治上相互勉励,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照顾,感情上相互融洽,和谐成为了主旋律。

二是坚持公正导向,激发干警的阳光潜能。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树立“无功就是过,绩平就是劣”的思想,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我们在学习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这个老典型的同时,还在院内新选树了8名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标兵,使干警们学有榜样、感到榜样就在身边,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忠诚履职、创先争优的热情,干警主动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学习钻研成为风气。在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过程中,干警撰写论文12篇,侦查监督科制定的逮捕工作标准被长春市院作为样本推广。有4名干警在省市院组织的十佳公诉人大赛中,分别荣获“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最佳辩手奖”和“最佳法律文书制作奖”等多项荣誉。目前,已有25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干警阳光品行的养成。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以执法公信力建设为抓手,塑造检察行为文化。2011年6月,在长春地区率先成立了具有朝阳特色的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指导、网上监督,推进了执法办案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西宁市、珠海市、大庆市等全国60余家兄弟单位前来参观交流。2012年8月8日,高检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志远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被省院评为“标准化建设示范院”的基础上,根据省检察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抓制度转化,对制定的96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评估论证,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完善,使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实用性。

实施“阳光”执法工程

一是公正执法,彰显阳光本色。倡导实践“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严到位、宽适度,朝阳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先后在省市检察院介绍了经验。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办理工作真正融情理法于一体,走在地区的前列,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朝阳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严格执法。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长春市木工厂原厂长祝道贵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虚报注册资本50余万元大案,祝道贵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被吉林省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被高检院录制成专题片,在法治中国节目中播出。

二是为民服务,打造“暖阳”工程。根据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四个指导性意见”,结合朝阳区实际,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依托检察工作服务站和“四走进”、“三帮扶”等活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朝阳区市民大厦设立了检察工作服务站,由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专门为职能部门窗口和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中央、省市领导及省院检察长杨克勤来视察时,都对他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朝阳区检察院还积极为包扶的华亿红府房地产项目解决实际问题,使得这一困难重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期交工。积极参与当下长春市区快速路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多起占地拆迁纠纷,赢得了朝阳区委和社会的好评。还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查办干扰破坏朝阳区永春新区建设的犯罪案件,同时,朝阳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到村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深入到农村集贸市场张贴标语,向农民赠送了自编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百余册,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几年来,干警为包保的33户困难户和“妈妈”帮扶的贫困学生,共计捐助资金8万余元。17名干警坚持义务献血,成立了青年干警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树立了检察干警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的“拒绝网瘾、远离犯罪”系列活动现已在全区推广,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是廉洁从检,保障阳光执法。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推出廉政警句“上墙头”,廉政台历“上案头”,廉政警示“上网络”,廉政教育“上讲台”,廉政文章“上媒体”的“五上”措施。开展廉政提醒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通过网上公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申廉洁从检各项纪律。开展院领导讲廉洁课、引导干警算“廉洁账”活动,教育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加强廉政督查,设立执法执纪监督员、撰写廉情分析报告、实行家属助廉制度等,形成了“上下协调、内外结合、立体防控、动态管理”的良好格局,干警拒礼拒贿成为风尚,确保了廉洁执法。干警车永锋在办理一起大案时拒贿数万元并多次拒吃请,受到了广泛好评。

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问题及原因

监督法实施以来,尽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贯彻实施中依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氛围没有完全形成。一是监督者本身监督意识不够。部分同志崇尚“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人主义”处世哲学,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与人过不去,于是在开展监督时,理不直,气不壮,畏首畏尾,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中“松于监督”;二是个别被监督对象宗旨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法主要是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与己无关,来自人大的监督越强,自己的压力就越大,因而或多或少的存在工作上“不愿自觉地接受监督”、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等不良现象。三是全社会的人大意识、监督意识没完全树立,人大监督意识的社会化、公众化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2.监督透明度还不够彻底。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但这一点,县级人大还需改进。有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后形成的意见只说给自己内部听,建议事项很难进入党委、政府决策圈;有的开展活动后较少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和公开,或对监督工作只进行部分公开,监督的社会透明度差距还很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对人大监督工作还不够知情,理解程度还不够高。

3.审议专项报告不够完善。监督法颁布之前,地方人大均要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而现在述职评议已被取消,代表评议是否要组织,监督法又未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但县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一个全新的、深化的领域,需要认真把握,并讲究方法,务求实效,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它的全面铺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规范性文件审查不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在监督法的第五章作了具体的阐述,但对于这项工作,有的县级人大不够重视,履职还有较大的缺欠。主要体现在:有的地方“一府两院”行文和作出决定以后,向人大备案制度坚持得不够好,人大知情较少,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当地政府在决策时,主动向人大和代表征求意见较少,结果造成有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5.监督的实效还不够明显。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程序性监督得多,实质性监督得少,一般性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特别是因缺乏专业人员对财政预决算监督就更少。同时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有的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力,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函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视不够,疏忽了问题的整改,监督的实效不够好。还有的地方人大代表履职不够充分,代表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深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不够,人事任免忽略了任前和任后监督,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以上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也有体制上的障碍;既有主观上的“不作为”,也有客观上的“难作为”。虽不是普遍现象,但妨碍了监督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影响了人大监督效果的发挥,阻碍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原因一:监督者的能力还不够强。监督法作为人大自身的法律,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它不但规定了人大监督的形式,还规定了在这些监督形式当中,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等的职责,有些规定对人大工作者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求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但就我们目前来看,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名推荐时考虑代表界别、考虑政治素质较多,忽视其他素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人大干部老龄化突出,基本上是从党政部门转岗而来,多有“软着陆”的思想,不愿得罪人,这就必然导致审议质量不高,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

原因二:履职存在为与不为困扰。人大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主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不同程度存在着“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的思想。监督工作中不愿“碰硬”,怕监督多了越权,怕涉及到党委,被认为“与党委不保持一致”,怕得罪“一府两院”被认为不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怕涉及领导干部,监督难度大、阻力大,问题不好解决等。因而,思想上的“不为”

表现在行动上的“软”,致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出现缺位和空档,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愿一督到底,监督实效受到影响。原因三:监督的手段还缺乏刚性。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开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很多,其中如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手段都得到了广泛地运用,但是象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能够解决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却使用不多。同时,在监督过程中,敢问、敢议、敢管、敢查、敢纠的“五敢”人大工作作风还没完全树立,从而使人大监督实效大打折扣。

原因四:监督的措施还缺乏深度。一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些决议决定没有跟踪检查,有的虽有些督办措施,但未形成制度,致使有些决议、决定难以落实。二是一些地方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只注重交办,却较少督办,或督办的方式方法不多,致使不少代表的建议只停留在答复的层面上。三是对“一府两院”重大决策参与少,监督滞后,有些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政府公布实施了,许多情况人大还掌握不够全面,导致监督工作停留在形式上、程序上,缺乏应有的深度。

原因五:监督制度体系还不健全。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人大有关法律关于监督的条款规定得比较原则,县级人大实施监督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不少地方在制定和完善了具有自身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特别是建立一整套由提前介入到整改反馈完整科学的监督制度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影响了监督活动的实施和监督的实效。

原因六:监督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县级人大一般设工作机构四至五个,人员十几人,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兼职的不少,工作机构人员更少,以较少的人员去办理监督法规定的事项和程序就很容易使人大监督停留在表面,缺乏实效。

办法及对策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解决监督能力不适应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学习,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认真研究,深刻理解,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更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要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要本着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深入开展工作研究,紧紧围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组织实施,大胆进行探索,逐步建立符合监督法精神,符合本地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监督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解决人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要通过新闻舆论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着力强化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全面理解监督法的实质内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切实加强对监督效果的深度宣传,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从理论上、法律上加深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解,从思想上提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实践中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地方党委,要更加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特别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要重视征求人大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围绕民意,强化督办,解决人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人大作为监督主体,特别要注重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活动,加大对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善于找准监督工作和活动载体的结合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监督意见的落实。

4.创新方法、完善机制、解决人大监督不顺畅的问题。主要坚持五个结合。一是人大监督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审议与调查相结合。三是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四是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五是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相结合。

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 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人员素质风险四种类型。

(一)思想道德风险

指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因主观原因和外部环境的不良诱惑而可能产生思想道德问题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二)制度机制风险

指金融机构因制度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够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工作流程出现漏洞,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事项未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致使权力没有按要求规范公开运行。

(三)岗位职责风险

指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因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对职责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致使银行所属人员或本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

(四)人员素质风险

指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因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家庭因素影响不正确行使权力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因文化素质差异,处理问题的能力、观念、质量和效率不同。

二、廉政风险的主要聚集区

(一)领导干部岗位

主要存在着权力是否过于集中,行使权力是否超越权限;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是否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案件防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存在漏洞;对分管工作是否履职尽责,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

(二)信贷岗位

主要存在着客户营销准入、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审查、审议审批、贷款发放、贷款资金支付、贷款核销等各个环节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贷前调查是否真实、贷后监管是否走过场;前、后台相互制约机制是否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是否按流程办理;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应行使监督权力而不作为可能导致职权失控的风险。

(三)财会岗位

主要存在着会计流程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做到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坐班主任履行职责是否到位;以及会计记账、复核、授权相互制衡的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落实同业存放、网银合作业务监督制度;结算业务是否按要求规范操作;财务报账制度执行是否严格;重要资源分配、大额财务费用支出是否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固定资产购置、管理、使用、处置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职权失控的风险。

(四)人力资源岗位

组织管理上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干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他人谋求利益;机构人员管理上是否存在违反操作程序及组织人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薪酬管理、保险统筹、教育培训、档案管理上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和总行政策法规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职权失控的风险。

三、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途径

(一)做好廉政风险信息的采集工作

1. 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开展专项检查、廉政监察、政风行风评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反映、案件查处、责任审计、巡视巡查、干部考核、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客户回访、员工座谈、与当地检察院、法院、公安、纪委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

2. 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导管理层、客户信贷、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三重一大”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充分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 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对查找出的各类廉政风险点,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发生频率、权力行使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潜在廉政风险大,发生问题危害重的,划为A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大,发生问题危害较重的,划为B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小,发生问题危害较轻的,划为C级风险点。逐一登记,归类汇总,形成《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根据形势变化和权力项目的增减,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险等级。

(二)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各级行纪检监察部门在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廉政档案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的基础上,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定期整理、归类分析,特别要重视对举报问题的收集和分析,通过剖析案件,全面了解掌握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台账,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系统内的廉政风险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全面查找风险点,通过揭示高风险的领域、岗位和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重点。

(三)建立日常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1.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是针对风险点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通过绘制风险防范流程图,制作岗位风险警示牌,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立足于预防风险和保护干部,注重事前防范。根据权力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对C级廉政风险,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人文关怀、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证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单位和个人的自律和防范意识。对B、A等级廉政风险,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建立和实行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选用交流、公开承诺、岗位责任、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考核评议、廉政档案等制度。通过采取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达到关口前移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目的。

2. 中期监控。在前期预防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监测(包括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举报、网络举报、行政投诉、电子监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抽查等手段,构建风险监控网络,避免问题的扩大化、严重化。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前期预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及时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

3. 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实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书面告知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中期预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和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对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党纪、政纪追究,需要法律追究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检察院班子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以制度建设为载体,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

市交通局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十项制度”、“十不准”等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市环保局、农业局要求每个科室(站所)、每个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并推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市检察院研究建立与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市公安局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和民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公安局服务软环境建设八条措施》。在消防业务办公大厅设立重点项目专门窗口,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对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消防设施建设实行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市教体局积极构建“施政成本低、法制意识强、管理绩效高、服务品质优”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收费、招生、教师选聘、学生资助、干部作风、评优晋职、教师考评、干部选拔等热点问题全部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推行企业“宁静生产日”和“预警提醒”制度,对一次罚款超过5000元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重大处罚事项,及时向市法制办报告,避免出现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现象。市广播电视台推行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对报装用户3日内完成,报修一般故障的当日修复,灾害性大面积故障48小时内修复。市经济开发区通过政务网站、《风河两岸》报刊等向社会公开效能投诉电话,努力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工作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目标。灵山卫街道实行党政成员日工作计划制度,班子成员每天上班前填写日工作计划表,报主要领导审查后由党政办公室备案;各部门、科室每天上班前召开晨会,安排部署当天工作及分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隐珠街道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重点就治庸治懒、提速增效、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辅导。宝山镇开展了以“落实‘五办’作风,建设良好软环境”为主题的考讲活动,由与客商、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工作人员谈体会、谈打算,对前期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快速办理到位。滨海街道、灵山卫街道组织开展到企业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藏南镇投资10万元更新便民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开展了党政成员进服务大厅活动,每天安排1名党政成员在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带岗。黄山经济区开展了作风建设“百日行动”,确定自5月18日至8月28日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突击整顿“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不严、作风散漫”等现象。

二、以流程再造为重点,解决办事不快的问题

各审批职能部门将审批流程再造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重中之重,努力做到审批事项能精简的精简到底,能“放权”的事项“放权”到位,全面提速增效。市委统战部精简压缩非行政许可事项,只保留“宗教活动场登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2项。市环保局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期限分别由15日、7日、5日压缩至10日、5日、3日,将重污染项目和选址等报告书项目由逐级审核改为环保审查委员会联审联办,将“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等2大项63小项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各镇、街道和园区。市安监局及时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成立了项目安监许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项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市海渔局将13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民服务中心,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对13个审批项目按区域性质进行权力下放,其中对省级开发区全部下放;将5个项目下放各镇、街道。市水利局面向社会设立水利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为基层群众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市人社局对项目征用土地报批手续涉及的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全部实行直通车服务。市科技局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审批权下放到各镇、街道和园区;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园区。市农业局简化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监管等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开辟便民服务室,将许可办理时限缩短到3-5个工作日。市国土局除保留法律规定需要的程序和材料外,对无硬性规定的全部予以取消。市地震局对一般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核手续做到即时办结;对依法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项目及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项目,在局内部环节做到即时办理,并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尽快通过安评报告评审;对市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压缩报告评审时间。市审计局要求被审计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至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市公安局将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由13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对符合设立集体户条件的企业,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旅馆业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市国税局对28项行政审批、实地审核和纳税评估事项中的15项事项进行了压缩简办,将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备案等4项事前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事后备案程序。市地税局对部分涉税审批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共清理36项。市工商局提高企业登记发照效率,提前介入,有效指导,促进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市农村信用社要求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反馈客户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在1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客户反馈处理结果;要求基层社加快贷款调查、审议审批、上报等环节工作效率,权限内审批贷款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联社审批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市总工会对受理的职工侵权案件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申报办理生活帮扶证的困难职工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核并作出答复,符合条件的即时审批。市法院对企业案件坚持立案、审理、执行“三个优先”,加快办案进度;对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败诉案件实行上门告知制度,指出其败诉原因及今后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减少涉企案件审判环节,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个月内结案。市行政许可中心围绕提升服务效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琅琊台度假区、海青镇要求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对手续不全的耐心进行解释指导并确保“二次终结”。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现象。大村镇将重大事项备查审查时限由7天缩短至3天,同时缩短用章审核时限,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用章事项当天反馈、不得拖延。

三、以重点工作为中心,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市纪委对前期市委交办的21个事项进行跟踪督查,提出整改落实建议16条,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市委组织部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8个单位公开承诺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着力提高执行力。承担市委交办工作任务的单位加快了办理节奏。市委农工办会同市农业局、海渔局等单位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于5月9日提交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市工信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园区、镇和骨干企业了解情况,进一步论证分析纺织机械、手推车、橡胶轮胎等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具体措施,明确重点园区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市发改局研究起草了《关于第一批下放省级开发园区和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所属服务机构收取的经营性收费清理的意见》,于5月18日提交市长办公会研究,确保尽快还权园区、扩权强镇、为企减负。市财政局进一步理顺村居和旧城改造资金拨款程序,确定由村居改造主体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核实,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款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在1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市农业局成立了“现代特色农业推进发展服务组”和“现代特色农业重点园区建设推进组”,局领导、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的办公电话、手机对特色农业镇(街道)、园区基地公开,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市国资公司对承担的项目建设实施超前管理,并实行工地考勤制度,由项目现场督查检查考核小组定期通报抽查检查情况。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按照“倒逼机制”要求,对未开工项目由责任领导逐一上门协调,确保中金辐照、爱玲贸易项目5月下旬开工建设,海容电器扩产项目5月底前开工建设,德全汽车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海霸能源项目8栋厂房及办公楼、公寓楼于7月底前主体完工。隐珠街道将重点项目责任分解到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做到项目推进与协调服务同步,确保瑞馨德龙、诺凯光电玻璃两个项目6月份开工建设。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解决作风不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