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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作为新兴行业迅速发展。当前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存在企业经营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家政服务人员权益难以保障等现象,社会各界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为家政行业创造良好生存环境,提高家政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发展。
家政服务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家庭生活需求为目的,以向家庭提供劳务为内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城乡居民对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全国家政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但是,我国家政服务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家政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家政服务业自身还存在不足。了解家政行业市场状况并提出对策,对家政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家政行业现状
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统计,家政服务业中已有近60万家企业、网点和连锁店,近2000万人在该行业就业,全国家政服务业的年营业额达到1600亿元。家政服务业中的就业总人数,仅次于安排农民工就业的建筑业。
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农村,还有部分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女性占85%以上。家政服务业大致有20多个门类,200多种服务项目,涉及到一般家务、看护婴幼儿、护理老年人、照顾病人、护理产妇与新生儿、家庭教育等各方面。
由于我国家庭行业起步晚,发展不够完善,当前家政市场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经营不规范,行业监控力差。
家政企业一般规模小,所需投入少,设备简单,总成本较其他服务行业低,可入性高。而行业准入制度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尚未建立,导致家政行业内参差不齐,家政服务鱼目混珠,行业间竞争激烈。我国家政服务企业多属于中介型组织,公司只负责介绍,不能对服务人员和顾客有效的约束,导致了家政服务人员工作的不稳定和家政服务行业的不规范。
(二)家政服务人员素质较差,进一步培训困难。
目前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大部分接受教育的程度不高,素质偏低,亟需通过培训来提高自身素质。但受教育程度不高,制约了培训管理的发展。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更不懂企业管理,本身职业素养低、服务意识差,使现有员工无法胜任培训的工作。缺乏多方面、高素质的人才,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三)家政服务人员权益难保障。
由于家政行业发展的不成熟,缺乏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导致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从全国范围看,法律对家政服务行业规定过于模糊,不够明确,没有一部法律对家政服务工作和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定位做出明确规定。无故克扣工资,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不合理的工作量等问题亟待解决。 转贴于
(四)社会对家政服务业的认识不够。
社会对家政服务的理解还不准确,很多人认为家政服务是买菜、做饭等家务劳动,家政服务员就是保姆,看不起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员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自身也认为工作不体面,工作会被人瞧不起,很多人把工作当成一项不得已的工作,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感到自卑,不愿意选择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很少人愿意把它当成终身的职业而为之奋斗。
二、完善家政服务行业几点建议
(一)加强家政行业人员权益保障。
目前家政企业主要有会员制、员工制和中介制三种经营类型。会员制和中介制两种经营模式在实践中问题多,不仅家政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雇主和家政服务员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在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公司化运作、规范化经营的基础上,引导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北京推行“家七条”鼓励家政服务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社保待遇,对于雇主来说将直接与家政企业协商签约支付费用,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纠纷时也由家政公司解决,家政行业将更加规范,企业也将朝着职业化、规模化发展,家政服务行业也更有利于吸纳高层次人才。
(二)加强家政服务行业宣传,深化人们认识。
家政服务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其发展和壮大需要全社会正确认识和支持,改变人们对家政服务“脏、累、贱”的偏见。由于家政服务职业特殊性,家政服务员与家庭成员直接接触,心理压力大,导致从事该行业工作人积极性不高。目前国内已有家政企业在这方面做了大胆探索,如华夏中青家政服务连锁公司推行的“智慧社区”模式。在智慧社区,家政服务人员不再入户,而是有设立在社区的办公室,平时白天客户不在家时入户工作,晚上住在社区办公室,改变了原有工作模式,在观念上也更容易让家政服务人员接受。
(三)加大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培养,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是推动家政服务走向技能化和标准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缺乏,素质不高导致工资水平偏低,进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家政服务人员在上岗前,要加强管理,狠抓家政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从事家政服务必备技能,同时帮助他们端正心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赵树海,王喜云,刑林和.北京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状况的研究分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1)
一、家政服务行业消费投诉现状
(一)合同类投诉比较普遍。这类投诉的具体表现:一是合同规定模糊,对具体细节约定不明。一些家政合同中提到“约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服务,家政公司要提供其他服务人员”但“自身原因”的具体范围没有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导致部分家政公司随意调换服务人员。二是家政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服务,存在服务滞后、服务延迟的现象。三是家政服务人员由于自身原因突然离岗,家政公司未及时找人替岗,或者替岗的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四是一些家政机构先把价格标注的相对较低,待服务人员开始提供服务时,再以多种理由临时加价,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减少服务项目。
(二)欺诈类投诉呈现多样化。该类投诉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一是“家政托儿”欺诈。部分采取中介模式经营的家政公司雇佣家政明星人员做“托儿”,业主相中的服务人员与真正服务人员不一致,其目的在于收取一次性中介费用。二是虚假广告欺诈。部分家政公司在街道、居民小区内发放内容含有“专业”、“全能”,“荣获某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字眼的宣传广告,吸引客源,或在广告中承诺一些事后不能兑现的条款,比如:“如果保姆不满意,可以多次调换”、“如果介绍保姆不合格,可以申请退还押金”,导致业主在接受服务后对服务项目无法满意。三是无合法主体资格。部分经营者在未取得合同主体资格和正规经营场所的情况下,仅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从事临时性无照经营家政服务行为,通过广告电话招揽生意,临时“招兵买马”家政服务人员,一旦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消费投诉,则立即解散,消费者受损利益无法得到赔偿。四是“会员卡”式欺诈。部分家政公司以“会员优先、价格优惠”等名义拉拢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并交纳数目较大的会员费,但事后承诺常常不能兑现,预付的会员费却不予退还。
(三)质量类投诉较为典型。该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家政公司服务质量方面。一是“以次充好”。一些规模较小的家政机构,为减少成本,使用自己勾兑的清洁剂等材料,一方面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另一方面劣质的洗洁剂易给LED等设备造成损害。二是“道德风险”。由于少数家政服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较低,部分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三是“名不符实”。据消费者协会统计,当前多数家政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达标准,尤其在育婴师、“月嫂”等需要特殊服务领域,目前仅有30%的服务人员取得了正规的资质证书。
(四)“私约”类投诉维权困难。个别家政人员在服务一次或几次后与消费者签订“私约”,让业主交纳定金,建立业主与服务人员单边联系,避开家政服务公司,逃避中介费用。一旦服务出现纠纷或是服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中途突然离岗,业主维权常常处于“找不到人、公司不管、投诉无门”尴尬局面。
(五)“保险类”投诉约定不明。由于现在家政有许多时候是高空作业,并缺少相应的防护措施,所以在服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危险,而部分家政公司没有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所以在出现事故时纠纷不好解决,有时需业主承担不利后果。
二、家政服务行业消费投诉较多的原因
(一)法律盲区,管理欠缺。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由于家政服务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如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保障等,都无法用《劳动法》来规范,因此家政服务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目前,没有一部调整和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仅有一些地方的服务标准,导致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等问题无法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致使家政服务员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偏低,更谈不上规范的管理,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断。
(二)培训不够,素质不高。目前家政服务业主要的从业人员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而家政公司单纯追求利润,缺乏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这些因素致使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质量良莠不齐,客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市家政行业中,参加家政培训持证上岗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仅占30%。同时,由于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也不高,素质难以提高。
(三)把关不严,诚信缺失。家政市场准入要求不高,一些无照经营的“黑中介”常常“打球”、钻空子,求职者只要填一张简历,留下联系方式,回家等消息,一旦有客户需要,求职者不经过任何培训,就可以直接上岗,此外一些房屋中介、职业介绍所在提供中介服务之余,也帮助客户提供家政服务。由于中介公司在运作、收费方面都存在不合理、不规范行为,并且缺乏相应的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方面均无保证,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诚信方面存在缺失。
(四)信息不畅,供需矛盾。由于家政服务在信息提供、服务配套、服务品种、服务质量等总体上差距较大,加之宣传不够,形成供求信息严重不对称,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存在着不相适应的情况。同时,居民家政服务需求迫切,特别是一些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如月嫂、家庭护理等。许多违规经营者利用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等,结构矛盾突出这一现实情况,拟定不平等合同、大搞虚假广告宣传、服务以次充好,使得家政市场欺诈横行,乱象丛生。
(五)标准不一,监督缺乏。市家政服务行业虽起步较晚,但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重要时刻,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并没有同步,目前还没有建立覆盖全市的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各自为政”,监督管理体系尚未构建起来,责任部门模糊。消费者对于家政服务行也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向家政服务企业投诉,大部分消费者不清楚应该找哪个管理部门投诉。
三、工商部门强化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家政服务合同文本。在多方走访、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家政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家政服务合同书》,进一步细化家政公司、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对服务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对家政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二)构建家政信息公共平台。在“红盾信息网”构建家政信息中心平台,建立四项机制。一是信息收集机制。由企业注册部门、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成立信息收集团队,结合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年检、经济户口巡查、日常监管反馈的信息,将家政公司的真实经营信息进行甄别、归纳、整理。二是信息分析机制。由办公室、调研室、消协、纪检等部门每月开展“信息分析联席会议”,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机关负责人,为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三是信息机制。将工商部门采集、分析的家政数据、预警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定期更新,畅通家政信息内外沟通渠道,增强公众信息认知,弥补家政企业、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四是公共投诉受理机制。在网络平台上设立投诉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消保科、消协等部门实行“三工作日回复制”,根据举报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四项机制,构建信息查询、投诉受理、市场预警、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家政信息网络平台。
(三)推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基层工商所根据属地监管要求,对辖区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进行严密排查,通过行政预警和行政指导等措施督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厉打击“黑家政”、“野家政”等无照经营单位以及部分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同时指导家政公司推行执业人员资格公示制度,将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在经营场所予以公示,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实名管理档案,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坚决不许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督促家政公司加强培训,强化管理。
(四)加强虚假家政广告监管。商广科在广告登记备案时严格审查广告用语,对用语中出现的荣誉、资质等信息认真核实,严把广告许可核审关。辖区工商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广告用语不规范等行为,对辖区家政广告进行严抓细管。消保科、消协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两会一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选拔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的群众作为广告联络员,在家政公司经营场所设立投诉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查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体系。
关键词:教材建设 精品课建设 家政服务类专业
教材是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是精品课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职专业,尤其是新兴的家政服务类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在行业企业指导下的工学结合特色教材建设是专业课程建设中基础建设项目之一。只有充分认识到教材建设在精品课中地位和作用,明确教材建设的意义和功能,才能有效地促进课程建设。
一、教材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1.教学中的“第三者”
我国近代教育家陆费逵在《中华书局宣言书》明确提出了“教科书革命”的口号,他说:“国立根本,在乎教育,教育根本,是在教科书”。教科书即教材。教学活动的主角是教师和学生,而第三者就是教材。此“第三者”而非彼“第三者”,它是褒义的。它规范着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学习任务,决定着教与学的活动形式和内涵,承载着教与学的知识与技能。教材本身是融知识、智慧和精神于一体的文字材料。它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它既是教学的武器,又是学习的工具,是师生思维、交流、互动、融合、评判的纽带。离开这个“第三者”,教学是不完整的,教师的教是片面和空洞的,学生的学是单薄的。
2.课程标准和职业标准的“双代言人”
首先教材是课程标准的“代言人”,是课程标准指导下的知识与技能的灵活化、具体化的应用和设计。教材担负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是课程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体现着教学内容和核心要求,主导着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辐射着与课程标准相匹配的数字化资源、教学条件等教学元素的存在与丰富。
其次教材又是职业标准的“代言人”。尤其是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它是就业的教育,它是培养职业人的教育,是与行业企业充分结合的教育。高职教育的教材必须对接职业标准,与职业行业需求和要求虽不能完全做到“零距离”,但至少或必须最大限度地拉近距离。因为教材是融知识、教育目的和学生认知特点于一体的文字材料,因此教材必须在知识和技术等内容要求上,在职业目标设计上,在编排方式和结构安排上都指向职业标准、指向学生未来的职业要求。
二、对精品课建设的促进作用
1.保证着课程“精品”的这一目的性
所谓精品课程,就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是六要素的精品化过程,也是系统化的过程。教材作为其中一要素,是根据课程建设的促进功能和需要而存在的,是达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资源共享、示范引领、带动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大批与市场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这一职业教育目的的。
2.发挥基础和核心作用,实现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性提升
精品课建设的六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分别与教师的教学活动、学生的学生活动产生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同时共同构成和达到了课程建设的精品化的整体功能。其中教材建设是基础和核心,既反映着教学内容又促进着教学内容,既改革又完善着教学方法和手段,既培养又造就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既带动又改善着实验室建设,同时又要求有与之匹配的机制建设来保障精品课程。
3.教材的动态变化适应着精品课程的转型
教材建设无论是内容结构还是编排方式都会随着教育的层次、学生的认识水平、行业企业的发展等随时处于动态变化中,以适应教育需要,服务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尤其近几年高职教育中的教材也不再是本科教育的压缩版,从注重知识的系统性逐渐过渡到注重技术能力的实践化过程,出现了很多工学结合的职教特色的优质教材。同时随着网络化的发展,教材建设也越来越立体化,整合教学内容,突出实训;整合课程结构,强调人文;拓展教材形式,链接信息技术,更加丰富了教材建设。而教材建设的这一动态变化正是适应了精品课程进入课程资源的“开放与共享”的转型。
三、对家政服务类专业精品课建设的促进作用
1.家政服务类专业精品课建设和教材建设的现状
家政服务类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家政服务业也是一个朝阳产业。正是它的“新”,导致其建设面临一些困惑,出现建设的瓶颈,甚至误区。虽说建设可以借鉴一些相对成熟的相似的专业建设经验,如护理类、管理类,或者借鉴如菲律宾等国家家政专业成熟的经验,但基于我国全民对家政服务行业的偏见,以及择业和就业观念的保守,导致该专业就业与学历双目标均不吸引人,使民众选择该专业的主动性差,加之家政服务行业建设不是很规范,因此在建设前出现师生资源匮乏、课程资源缺乏权威性。建设中,课程建设不系统,出现重服务轻理念、理论多实践少,其教材建设更是盲目地给类同专业的课程随便扣个“家政”的帽子,如家庭保健与护理,老年人护理、母婴护理等,直接就是临床护理的“家政”版。有条件的院校也许会下工夫研究专业和课程的适应性,但基于行业的不规范研究出来的总感觉没有底气,很多院校是力有余而心茫然,建设后出现应用性不尽如人意,实效不明显。
2.“职业化”“特色化”教材使家政服务类专业精品课建设更接地气
(1)对接行业。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和法规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出台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家政服务行业和职业标准,使教材建设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共同指导、探索下,与行业密切接轨,保持基本的辨识能力,摈弃不规范或不成熟处,对接成熟或规范处,同时要有灵活性和创新性,保有评判性思维能力创新教材建设。
1.学员层次不适应母婴护理师职业需求
据调查显示,母婴护理师培训的学员中大部分在30岁到50岁,年龄偏大,绝大多数学员受教育水平偏低,且从事家政服务的在职人员普遍技能单一,不能满足如今社会的高层次需求。对于作为月嫂服务对象的产后女性和新生儿来说,其易生病且死亡率较高,产后护理工作极其关键,需要月嫂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专业能力。但就目前情况来说,月嫂的年龄及学历水平在绝大程度上使他们无法适应专业培训要求。
2.培训时间短且流于形式
如今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培训水平良莠不齐,培训时间极短,部分家政培训公司培训时长仅有一课时,最长的也不过40课时。然而,月嫂的培训过程涉及理论知识、实践操作以及医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等众多理论知识与具体操作,且还需结合具体工作需求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理论与实践工作匹配不合理
目前培训机构提供的母婴陪护培训课程,在培训内容与结构的安排上往往不合理,或重理论轻操作,或重操作轻理论。一些正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内容针对应试需求,因此较偏向于理论化,不重视实际操作。
二、培养高品质月嫂学员的教学方法
1.建立家政服务员培训基地,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家政培训基地的建立,是确保家政服务培训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笔者认为,培训学院应与相关地区家政协会建立“家政培训基地”,由学校提供场所,家协提供培训人员以及培训素材;应在专业家政服务专家的指导下编写家政培训的有关教材;建立家政培训专用的实际操作实验室,从而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建立培训后实习基地,学员只有通过实习的考核评定后,才可得到合格证书以及星级评定。例如,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学院与当地相关机构合作建立了浙江省宁波市唯一的“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宁波)培训中心”“宁波81890培训基地”,实现了家政服务培训的系统化。
2.开展“三走进”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家政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为了更有效地提升学员的能力,适应社会各方需求,笔者认为,各学院应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学员,走进教师”的“三走进”活动,了解有关企业对培训课程及计划的建议,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了解学员的实际情况,据此进行培训收费标准的定位,制定适合学员的课程设置、时间安排、培训方式等;了解专家对培训课程教材编写、实训室实际规划的意见,从而使教材编写更全面、适宜,且具有当地的特色。在此方面,浙江省宁波市海曙社区学院自2003年开展家政服务以来,不间断地对“81890”加盟企业进行调研,对学员进行培训需求问卷调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建立了适应自身需求,并有自身特色的培训系统。
3.开展家政培训的“实战模式”
在家政培训中,对学员实际操作能力的考察极为重要。笔者认为,家政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教学基地所建设的实训室进行教学。教师实地进行指导,例如,在家庭、病房等多种场景的实训室中带领学员进行“实战模式”的演练。再如,可模拟演练心脏病突发、小孩大哭等多种情况,让学员进行应急处理,通过他们的表现来分析心理状态和专业技能,使学员更好地掌握操作方法与技能。或者以老带新,经过培训的学员跟随资历较老的月嫂学习,这样一对一的模式可以促进学员更好地掌握并巩固相关技能。
4.建立成长档案,实施跟踪反馈模式
笔者认为,可以参考湖北省荆州市总工会与荆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举办月嫂培训班的实施策略,其在学员培训初期进行资料整合,建立学员的个人档案,对学员的就业情况、未来的工作动向、工作地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以方便对培训效果的科学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改善培训内容,从而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
关键词:钟点工;问题;建议;五险一金
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在劳务市场的外面会出现一些零散的外来女务工人员,她们一般所从事的工作就是做保姆。90年代末期,保姆市场就逐步规范起来,由一些看好这个市场的人员开办了家政服务公司。家政公司就是这样开始陆陆续续的发展起来,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打开了这个行业的第一步。
一、钟点工市场的发展现状
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社会分工细,导致一些人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可他们又不愿意全日保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家政行业就出现了钟点工。据调查,城市居民约有70%的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因此家政行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并扩大了就业,得到各级政府所支持。
将家政服务企业被理解为介绍保姆。保育员、护理员、月嫂、管家,物业管理员、保洁员,家教、钟点工、保洁、管道疏通,家居装饰、庭院美化,家居保洁,房屋维修,寿宴和各种家庭庆典,等均属于家政服务业内容。而钟点工是家政服务项目中的一种,钟点工的特征是按时计酬,一般不在雇主家睡觉,以女性为主,大多为农村和下岗女工;也有男性,他们一般为医院的护工,多为照顾生病的男性。钟点工的主要服务范围:做家务、带孩子、月嫂、伺候病人、护理工等。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每个地区的钟点工小时工资不一样。对周边作钟点工的人员进行调查,南昌市钟点工的小时工资为30元左右,平均每个钟点工每天工作六小时(上午3小时、下午3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月薪达到4000元左右。南昌市2014年的人均工资为3448,因此钟点工的月薪收入还是可以的。
二、钟点工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钟点工市场发展至今,在它的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素质偏低
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普遍为没有学历的和学历低的农村妇女及下岗女工,且这些家政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未参加过任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就直接从事家庭服务行业工作的;有的钟点工甚至还会出现偷拿、陪睡等现象;有的男护工还没有自卫能力的女病人,因而综合素质偏低。
(二)雇主与钟点工之间的不信任
雇主过分苛刻,雇主怕钟点工偷奸耍滑、偷懒,经常是坐在家里监工,生怕钟点工不干活。有的钟点工本身确实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主人不在就不干活,随意拿家里的东西吃,甚至偷吃小孩的东西。
(三)安全隐患
一是雇主的老人和孩子被虐待。品质差的钟点工趁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对没有自主能力的老人和孩子进行虐待,发泄他们的情绪。二是雇员在雇主家干活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电视曾经报道,钟点工在为雇主家擦玻璃,从楼上摔下来倒致死亡。
(四)雇主没有通过合法渠道聘请钟点工
有些雇主为了省中介费,就通过熟人介绍请了钟点工。首先,当用工双方出现安全责任时,赔偿问题就很难得到保障机制。其次,当雇佣双方发生纠纷时,没有第三方人员出面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雇佣之间没有签订雇佣合同,出了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五)歧视钟点工
社会分工的不同,造就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存在,也就成就了钟点工这一职业。钟点工帮众多家庭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分离出来,让他们专心工作,造就了他们事业上的成功。因此,请不要歧视钟点工,要尊重他们独立的人格。
三、完善规范钟点工市场的建议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各行各业在发展中都会出现一些弊端,为完善和规范钟点工市场,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对钟点工实施岗前培训
国家劳资部门应对从事家政服务的钟点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业务内容的掌握,还要进行职业操守的培训,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以提高钟点工的素质。
(二)实施监督机制
家政公司之间要形成一个网络系统,把这些钟点工的名字输送到系统里,进行考评。对服务质量不同的钟点工进行星级考核,不同星级的钟点工薪资待遇会有所不同。雇主可以像点菜一样用可心的雇员,而使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钟点工无立足之地。就像使用信用卡一样,对那些逾期不还,或恶意透支的客户让他们的信誉受损,贷款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了。
(三)实行合同制管理
家政公司在对外招聘钟点工时,应与他们签订就业合同,实行规范管理。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他们购买五险一金,让这些人员老有所养。雇主只需把费用直接交给公司,钟点工个人不需要向雇主讨要工资。对于雇主反映好的钟点工可以提高星级待遇或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四)呼吁客户使用正规途径招聘的钟点工
一方面家里的财产不担心被偷,如果万一被某个道德水准低的偷走了,还可以通过家政公司索赔;另一方面这样如果出现劳资纠纷问题的话,雇佣双方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得到解决。
四、结束语
近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劳动分工日趋专业化,中国家政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需求急速增长。钟点工市场随着家政市场的发展到今天,市场需求也是呈现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家政市场还面临小、散、弱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因此,要呼吁政府规范钟点工市场,让钟点工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011年中国家政行业市场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团》.中国市场调查网,2011,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