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关于校园暴力的看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说起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原本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1一天下午到了学校,我还是习惯性地在走廊上站一会儿,看着楼下陆陆续续来到学校的同学们。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的眼球场上的一群人吸引住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群小孩儿在打架,他们大概是三四年级的,可是他们这种特殊的打法却实属罕见啊!我从幼儿园到如今的六年级,见过无数次的打架场景,但无不是一对一的单挑,而此时的场面却是十一个人的群殴,可是你仔细观察分析会发现,这是十个打一个。
那十一个小同学虽然个子都不高,但打得十分激烈。一个小孩被围在中间厮打,可是他却并不是被欺负,而是十对一的热火朝天地战斗。定睛一看,中间的那位上身穿黑T恤,下身穿黑长裤,脚上穿黑运动鞋,他是在怎么招惹十个人的呢?
但最令我惊奇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被围攻的那位的高强武艺,以一对十的劣势都可以打出风云。他在团团包围之中全然不惧,倒是围攻者们被他的铁拳和飞腿打得应接不暇。想不到啊,这位黑衣勇士竟能以一己之力打得十人落花流水,而三国乱世时期的力敌三英的吕布站在这位大侠面前都会黯淡无光,都要俯首称臣啊。
而这位英雄并没有因为持续作战而体力不支,反而是越来越勇。无影腿、碎星拳、裂风掌把对手打得节节败退,眼看他就要杀出重围了,就在这时,校长驾到!好大的阵势啊:韩校长在左,杨主任在右,王校长在中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像抓兔子般提着他们向学生处的方向扬长而去了……
看来这黑色的孙悟空再厉害,也敌不过如来啊!
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2不久前看到一条新闻,来自安徽的一位高三的女生在网上吐露了她遭受同班的三名男生下“”,并威胁如果告诉他人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的经历。然而,对于这件事的后续处理,学校的老师同学乃至当地的一些网民此案的看法,令人毛骨悚然。更重要的是,这名女生的遭遇,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这不禁让我觉得难以置信!当然,或许与我的性格有关,周围不好的事情向来是没有途径传到我的耳朵中的。所以,一直感觉,欺负侮辱别人,校园霸凌现象一向发生在小说,电视剧中,和人们的想象出来的事情。现实中,是不可能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
为什么会有校园霸凌呢?校园霸凌源自社会学习。从家庭开始,父母对孩子的照顾若带有敌意、不负责任、冷漠,例如遗弃或施以家庭暴力,让孩子的社会互动处于负向状态。其次,孩子进入小学后,在学校里受教师影响至深,因为此时我们正处于模仿阶段。教师若选择错误的管教方式,霸凌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若同学间发生霸凌行为,而教师不加以阻止,也可能造成其他同学的错误价值观。霸凌者通常都有攻击前科,而攻击则从模仿而来,这种模仿得自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采取权威、斥责、惩罚和冷漠做为管教手段的父母,孩子会产生自卑心理。这些在家中得不到关怀,甚至遭到虐待的孩童容易将痛苦加诸于他人,借此宣泄情绪或获得关怀。
那怎样解决校园霸凌的现象呢?首先,应该让我们清楚明白自己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现实责任。有些同学天生的性格偏弱势,容易被欺负,同时害怕或不知道该如何去反抗解决,我们应该清楚知道法律的武器和自我保护的技能,进行自我保护。其次,对于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来说,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缺一不可。面对学校霸凌的现象,不仅仅需要学校做好就行,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环境,远离校园暴力,不成为施暴方后被施暴方。最后学校需要灌输一个正确的理念:要有集体观念,和人愉快交往。时刻提醒我们,爱自己,爱班级,爱同学,为学校争取荣誉等正确的观念。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就自然而然形成了远离暴力的影响。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每个人若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从细微处做起,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安全的屏障就会不断加强。远离霸凌,还校园一片蓝天!
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3学校在我心中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它让我们的知识丰富多彩,让我们的未来更加精彩,可是究竟学校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变了样。
这些年有关校园的暴力行为的信息鸡犬不宁,学校本是我们学习的地方,又是“养育”我们成人的地方,可为什变了样?
最近,有许多学校出现暴力,有许多人想,这没那么严重吧?这是大部分强势的同学欺凌小部分弱小的学生,这可以让这个被欺凌者致死,难道这还不严重?如果继续这样,会死多少学生?我们才十几岁就要承受这么大的伤痛?十几岁本是我们尚好的花样年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
校园暴力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记得网上有许多校园暴力事件,一个个暴力的结果让人触目惊心。
记得让我最深刻的一个校园暴力事件:一个女孩没有任何特长,平时不善于与人沟通,无论什么都一般般。
开学第一天,女孩胆小怕事,同班同学都看出她很好欺负,于是几个看她不顺眼,放学后,把她逼在墙角进行殴打,女孩久久没回家,躲在教室里,不敢回家。
傍晚,女孩一回家,对学校发生的事只字不提,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第二天,一大早,女孩又被欺凌,旁边看热闹的同学在一边嘲笑。这样一天一天过去,女孩身上的伤日积月累,女孩的身体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女孩死在教室里。
我认为这样的校园暴力是人性的冷漠,这么多的同学冷眼旁观。
这是忽视生命,忽视法的存在。我们才十几岁,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别人的宝贵的生命。被同学们欺凌的学生,每天都在同学们的不关心和冷淡中生活,本应该是寻找梦想的温暖的教室,但是却成为了孩子的牢笼。
那些实施暴的学生,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难道别人的生命一文不值?难道这世界没有法的存在吗?学校本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难道不应该本本分分的,规规矩矩的好好学习吗?
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4“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气喘吁吁地跑回家里,嘴里不停嘀咕着。爸爸妈妈惊讶地问我怎么了,我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
今天放学,我想往小巷里走捷径回家,突然听见了“呜呜”的哭泣声和大声嚷嚷的吵闹声。好奇心促使我走近点一探究竟,但看到的一切让我害怕地差点叫出声来。一群蓬头垢面的男生,大约十二三岁,穿着外校的校服。他们有的手里拿着小刀,有的手上掂着木棍,还有的高举厚木板。角落里默默地传来一阵啜泣,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个低年级的小男孩。那些外校学生耍着小刀,挥着木棍,举着木板,嘴里还喊道:“你这小孩,怎么那么傻。叫你拿钱,你给我们,不就不会挨打了吗?赶快把钱交出来!”“大,大哥哥,我,我真的没有钱,你,你,你们不要打我呀!”小孩哽咽着说。“没有是吧,没有就打!”说着他们就用棍子打他腿,用木板敲他头,还用小刀抵着他的脖子……见此情景,我吓得手脚发抖,担心他们发现我,想偷偷溜走却又挪不动脚步,只好呆呆地躲在拐角处。看着那帮学生的嚣张气势,听着小男孩无助的哭声,我好羞愧,低头看着自己胸前的红领巾,想起了老师班队课说过的话:“遇到校园暴力时,不能忍气吞声,但最好不要进行正面搏斗,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对,我要找大人来救这位小弟弟!顿时,我鼓起勇气,悄悄地转身,原路跑回。可谁知这附近根本就没有大人,我只好跑到大街上找。见到有大人来,那帮学生立马拔腿就跑。我立即上前帮惊恐万分的小弟弟捡起书包,安慰了他几句,然后帮他打电话给家长,让家长来接他……
爸爸妈妈听完我的讲述,连连表扬我今天做了一件特别勇敢的事情,我心里也觉得幸福满满。
通过这件事,我想告诉大家:现今社会,校园暴力,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但这些校园暴力现象,也提醒我们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实施有效地自救与呼救,以避免受到意外伤害。
我们的生命如花般美丽,也如花般娇嫩,只有细心呵护,精心照料,才能灿烂绽放。所以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注意自我保护,防止伤害发生。
八年级校园暴力观后感5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学校,也有学校的规矩。可在原本应该平安和谐的校园中却屡屡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校园暴力普遍存在:有一名初二女生,她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幕:几个男生把她摁倒在地,使劲打,踢,甚至撕扯她的头发,在这过程中,她只能拿撮箕挡着自己的头,也没有办法过多反抗,只能稍稍反抗一下,怒斥一下。而打她的男生,却说是纯属娱乐。更有人拿手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在拍摄的过程中,还有人兴奋地说:“别挡着我拍!”……
这个事例,你有没有什么话要说?近年来,校园暴力这4个字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新闻、报纸上,每一次的报道,总能让我震惊。
也许不知什么时候昨天还欢笑的脸,今天就已消失不见;昨天还充满活力的身影,今天就只剩下冰冷的躯壳;昨天还怦怦博动的心,今天就已经停动。生命是如此沉重,沉重得让我不敢直视。这些孩子在花季的岁月里就失去了生命,给家人留下了无限的悲痛。生命无价,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在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懂得爱惜他人的生命。
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像这种事小孩之间开开玩笑嘛,有什么不可以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说。那就再看看下面的事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是同班同学,20--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而后郑某、李某与郑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把、钢板等作案工具,击打王某,使王某头部造成了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2006年10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李某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李某未表示参与。次日下午,王某将表妹邵某骗离学校,在一土坯房处,王某让李某某将邵某“做掉”,李某某将事先准备的砖块将邵某打死。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他们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惨剧。如果他们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既爱惜自己的生命也珍视他人的生命,这样的惨剧也不会发生……
在唏嘘被害人的悲惨遭遇与痛恨行凶者令人发指的行径的同时,有人提出媒体的报道可能是造成类似案件接连出现的原因之一,并认为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应该“淡化处理”、“冷处理”,不做或少做报道。对此,《南方周末》评论员长平在《杀童案报道的媒体伦理反思》一文中表示不赞同。他认为:公众知情、引发关注、对管理者起警示作用、对潜在犯罪者示以警戒和震慑,均是媒体报道的理由(参见《南方都市报》2010年4月30日)。笔者基本认同长平的观点,因为“如果新闻事件是人类生活的镜子,那么,那些阻止或回避记录我们生活中重要事件的新闻事业为我们提供的却是扭曲的社会图像”。但同时笔者也认为,不应完全忽视媒体报道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如何确定媒体报道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继而确知报道的负面影响并总结预防报道负面效果的报道思路,是本文希望探讨的三个问题。
一、校园暴力犯罪与媒体报道之间相关性分析
当某一犯罪行为发生后,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广泛轰动效应,是否是同类犯罪行为短期内密集发生的一种诱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密集度、行凶者选择犯罪目标、犯罪手法具有极高的相似性来看,人们很容易得出“与媒体报道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的猜测或假设。由于缺乏足够规模的调查样本和数据统计,本文仅借用一个小型调查及国外相关案例,来说明这种猜想和假设的存在。
先看一个网络调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张大伟曾在人人网做过一个小型调查。调查题目是:“针对近期连环幼儿砍杀事件,媒体的广泛传播是否在‘引导’犯罪”调查从5月12日开始,那时已有6起校园暴力案发生。截至5月29日,共计参加人数163人。回答选项一,认为“是,有关系”的120人,占73%;回答选项二“不,完全没关系”的11人,占6%;回答选项三“说不清”的32人,占21%。
这个小型调查题目、选项均比较简单,调查对象身份也很集中,即人人网的用户。人人网是一个社交网站,尤以中学生、大学生群体为主。结合调查者张大伟的新闻学院研究生身份,不排除部分调查对象是他的朋友和同学。因此,统计结果及意见,很难说能够代表其他社会阶层和群体的看法。但却也可以证明,确有不少人认定这里存在着某种关联。
在此,本文进一步将这一调查结果与部分新浪微博上的观点结合,将“媒体报道与犯罪行为关系”的态度及认知分为以下三类:
观点1:立足于对媒体的职责和报道动机的理解,可称“动机论”。认为杀童案接连发生与媒体的报道方式完全无关,媒体应当坚定履行对公众知情权负责的报道义务,而对媒体横加指责,则有妖魔化媒体之嫌。具体意见包括:“新闻的报道和校园血案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和日本人来搜查中国人时,因为小孩哭而暴露了目标差不多。我们能谴责小孩,将他杀了”(潇湘晨报袁复生,4月29日)“报道没有合理不合理之说,依照事实还原事实地去报道就是合理的,这样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人人网,王子强,5月13日)持这一观点的人强调指出,“这类事件显然不是靠媒体的自省或者规避报道就可以做到的”。“媒体还报道杀人者瞬间被执行死刑了呢,也没对后继者产生多大的威慑作用。媒体有报道事实的义务,公众更有知晓事实的权利。”(人人网,程海礁,5月13日)
观点2:校园凶杀案的一度密集出现,与媒体报道方式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这种观点持有“效果论”的立场,强调了媒体要对报道效果负责,并采取“以果溯因”的思维方式,主张对报道方式加以反思。在调查中,持这一观点的占绝大多数(73%)。北京青年报的编辑宋燕在5月2日的博客上就很明确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在郑民生和他的后继者们一个一个登场,可怕的消息一个一个传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有人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郑民生的后继者是受了他的启发,因此在这件事上,首先应该保护信息传播的畅通。可是这‘没有迹象表明’有多大程度证明他们之间的无关”另有观点认为:“媒体应从自身来探讨报道的合理方式,如何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情况下,兼顾公共安全,确保信息不被歪曲利用。”(人人网,张大伟,5月12日)
观点3:媒体报道确有不妥之处,即过分自然主义地反映了事件本身以及作案者的背景和意图,而缺少必要的道义评判。这种观点大体以动机和效果的关联来看问题,着重指出媒体在维护人的安全和正义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对待类似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更应从人的生命权的角度对行凶者的恶劣行径给予痛斥,而不是为行凶者的行为找背景和理由。如凤凰卫视的主持人程鹤麟所说:“有再多理由也不能成为掩饰肆意剥夺年幼生命的借口!没人有权利杀害无辜儿童。千万别再问是谁把人逼成兽。对这种丧心病狂的凶徒,人人得而诛之。”
在这三种不同的意见和态度中,我们应该怎样把握是非曲直呢
不妨再看下一个国外的案例:
这是美国《时代》周刊(Times)1989年的报道。1989年1月17日,美国加州的一名同性恋、吸毒者、有犯罪记录及精神疾病记录的Patrick Purdy闯入当地一家小学(Cleveland Elementary School),持AK-47型号的半自动枪支,打死了5名学生,另有29名学生和教师受伤。之后他用一支9毫米的手枪自杀。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媒体报道相对保守。《时代》周刊仅提供了基本的事件。一周后,由于Purdy事件得到持续关注,《时代》周刊在2月份以《全副武装的美国》(Armed America)为题,做了一期封面报道(如图),内页有超过6页纸的详细内容。作为新闻由头,文章提到了Purdy所使用的武器型号,同时也公布了Purdy的名字。8个月后,9月14日,美国肯塔基州一个名叫Joseph Wesbecker的人闯入了一家印刷厂,他手里所持的武器型号和7个月前Purdy所使用两支枪一模一样,均是AK-47半自动步枪、9毫米手枪。在这次的杀戮中,8死13伤。事后,警察在Wesbecker的家里发现了《时代》2月6号刊,Webecker还在标题下划了线。警察提出:Wbsbecker几乎用了7个月的时间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当然,除非犯罪人自己承认,笔者觉得很难说《时代》2月刊的封面文章正是这个人行动的诱因。但在排除《时代》周刊对此行为负法律责任的同时,不能完全排除的是媒体报道的道德责任:即报道对于潜在犯罪人间接的影响。
二、警惕“媒体示范效应”
暴力犯罪案是犯罪新闻报道中的一个种类。由于犯罪报道内容性质均比较严重,会对社会或人员造成重大伤害,同时报道数量的多寡和报道程度的深入,又能够直接反映社会秩序是否稳定、个人生命和财产是否安全的问题,因而一直是国内外媒体和受众特别关注的一个报道领域。一般意义上,犯罪报道可以分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等。暴力犯罪可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行凶方式划分为枪击案、纵火案、持刀案或是其他钝器伤人案,等等。4月23日的南平案及之后发生的案件均属于校园持刀(钝器)暴力犯罪案件。
由于美国允许私人合法持有枪械,因此美国的校园暴力犯罪更多的是使用枪支,比如发生在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枪击案和1999年发生在科伦拜恩中学的枪击案分别是大学和中学的两个最惨重的校园枪击事件。因为这类事件在美国频繁发生,有专家开始研究报道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美国校园暴力和防自杀专家,曾在美国缅因州防青少年自杀机构担任咨询顾问的科尔曼(Loren Coleman)提出了“媒体示范效应说”(The Copycat Effect)。他曾写过两本关于校园枪案的示范效应的书,在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校园枪案发生后,也因此成为众多媒体采访的对象。
科尔曼在研究中发现了这类犯罪的一些规律性联系,如校园枪击案发生的时间规律:事件往往发生在两个学年期间,如在美国秋季学期开始(8月下旬至10月)和春季学年结束时(3月至4月间)。模仿者内心有自己的“媒体钟”,犯罪发生可能会是在主要媒体报道后的一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一年、十年。犯罪行为方式的模仿性规律:模仿者会模仿以前的暴力袭击者的行为和细节,如选择受害对象和犯罪实施地点,甚至在镜子前学习某一个犯罪人射击的方式;犯罪行为的名人效应规律:名人事件有深远的影响和模仿效果,尤其是在自杀报道后;校园枪击案的对象选择规律:如果犯罪人本人是某学生团体的成员,他会将熟悉的环境和人作为目标对象;犯罪人若是校外的成年人,则会选择一个较近的学校学生作为目标对象等等。他通过这些研究提请人们注意的是,媒体报道有可能在以下方面无意地起到某种推动作用:1.对犯罪人动机的猜测,给予潜在犯罪人心理上的接近和认同;2.对犯罪方式和手法的无意识指导。
那么,在我国近期发生的系列杀童事件中,媒体报道是否存在着这样的负面影响因素呢
在南平案后,媒体发表了不少对郑民生作案动机的猜测。如:周边的人看不起他,讲他有桃花病;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与其结婚;辞职之后,另谋新职不成,觉得活着没意思,等等。(中新网,3月23日)
陕西汉中案报道之后,媒体报道汉中市第二场新闻会,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因患病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了自杀和报复他人的念头。“吴焕明患有二型糖尿病、前列腺炎等疾病,并于今年3月做了包皮环切手术,思想极度焦虑、担忧,内心恐慌”,等等。(中新网,5月13日)但媒体在对犯罪嫌疑人背景加以解释时,一方面固然表现出对犯罪人的某种人道主义关怀,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容易激发潜在犯罪人认同感的危险。而更重要的是,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理由对稚嫩儿童下手这一最不容侵犯的人道原则,在报道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强调。笔者认为,这才是最为有害的一种忽视,它反映出媒体界道德意识的某种缺失。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地反思。
同时,从几起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选择的行凶地点来看,几乎可以确定郑民生的“榜样”作用:将刀对准弱小的小学生或幼儿园小朋友,这种“复仇”或泄愤方式似乎更能“见效”;从犯罪手法来看,从南平案后的6起校园暴力事件,只有一起是使用“钝器”伤人,其余均为各种刀具,与郑民生的手法也几乎完全相同;还有些报道对郑民生的描述有更为具体的“指导和示范”:如“南平血案凶手被判死刑,称知道捅什么地方最致命”(搜狐,4月9日)、“‘恶魔’专找低年级学生下手”(网易论坛,5月16日)等等。不难想象,这样的报道越是详细,对于一个有着实施作案想法的人,越会是一种“指南”。
这些事实给出的提醒是,媒体不能不反思“如何报道”,以避免负面影响的问题。
三、对规范暴力罪案报道的构想
那么,媒体该如何尽力避免这些负面影响呢在基本确定报道有时会造成与报道初衷相反并导致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媒体人应当确立何种报道意识应当说,了解不同报道类型应有些什么样的报道规范,是媒体自身社会责任深化的体现。我国广播电视审议规则要求,在犯罪报道中“不将犯罪者的行为及生活方式英雄化;不以同情的基调表现犯罪,使罪行显得正当或可以容忍、接受;不具体描绘犯罪过程、细节和技巧;在法庭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的报道和评论。”参照此要求,本文尝试归纳如下几条:
1.不对犯罪行为归因
媒体有没有能力对犯罪行为进行归因对于一个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是否需要媒体对其行为给予解释我想,他们不是某天心情不好突然想起来要做这件事,而应当是有一段时间的思考才下了决心,经蓄意准备,伺机动手。媒体应报道已发生的事实,但不等于记者就可以成为一个总结者:简单地将其行凶的原因归结为失业、在恋爱中出了问题,等等。属于职业角色错位,也增加了报道诱导潜在犯罪行为的可能。此次杀童案报道中一个失误之处就在于不恰当地加以详细解释,即指郑民生的犯罪行为与其长期失业在家、单身、无女友有关。“‘有人不让我活,要将我逼疯,别人也别想活’,他一直重复‘我对社会不满’这一句话。”(《南方都市报》,3月24日)
在这一点上,其实可以参照“自杀报道”规范的处理方式。新西兰卫生部1999年发表的《自杀和媒体》,最容易引发模仿性自杀的新闻报道有以下特征:头版报道或者敏感的标题;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对自杀而引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问题;将引发自杀原因简单化;将自杀描述为一种流行现象;使人误认自杀会带来好处等。(新浪微博,南方王世军)
2.姓名与照片须慎用
我国媒体职业化意识与水平是在近年才慢慢有所提升的,即便如此,各媒体均已达成共识的是:不渲染暴力手法和行为过程、不刊播血腥图片、保护受害人隐私,等等。与之前相比,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在类似校园暴力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是否应当公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其照片是否刊播香港报业评议会在《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第三条规定:报道应避免描述自杀过程和采用手法。报道自杀者名字和刊登照片,可免则免。这一条是否可以成为校园暴力事件报道规范的参照
3.提供宣泄渠道的指导
媒体不仅仅是一个完整事实的记录者,还应当从引导人们思考的角度提供相关事实和渠道。在这一点上,在南平案后,中新网、南方都市报、中国广播网的部分文章均提到了心理疏导和安抚问题。
东南网3月24日的一个报道标题是《3月23日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持刀男杀害8小孩》。报道近万字,包括遇难学生、家长、市民、心理援助、郑民生情况介绍,不可说不全,不可说不生动,但却缺乏一种更有目的的指导,即社会中潜在的那些同样有着情绪的人,应当如何面对和处理自己的情绪社会对他们有没有救助办法哪些机构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心中恶魔,重新唤起他们爱社会爱生活之心媒体能否提供这些方面的指导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一些可借鉴的经验。例如日本东京有一条防自杀热线或叫生命热线,已有7000名志愿者负责接听咨询电话。但由于去年的金融危机,求助者增多,接听电话的人手仍然不够。美国各州也有同样的“自杀热线(Suicide Hotline)”,其所能发挥的情绪宣泄与疏通作用,是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一环。而媒体在自杀事件的报道中,应当公布“自杀热线”号码,也成为相关报道的一个共识。
因此,媒体在报道自杀事件或是校园凶杀案时,不仅有报道事实的责任,同时也有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发展的责任,呼吁、建议和引导的责任,包括同时给潜在的同类犯罪者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宣泄渠道。这种报道思路,也更加符合当前“维稳”的社会需要。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遇难者、灾害中的受害者的心理干预的重要作用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这些事后的舒缓情绪、治疗与补救固然重要,事前的预防渠道介绍则更有事半功倍之效。此类校园行凶案和自杀报道在这一点上非常接近,即在报道中,均应警惕报道内容对潜在行为人的消极影响,而应更多地提供解决他们问题的思路和具体办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注释:
[美]梅尔文・门彻著、展江主译:《新闻报道与写作》第704页,华夏出版社
参见Cramer, Clayton E.(1994) 'Ethical Problems of Mass Murder Coverage in the Mass MediaJournal of Mass Media Ethics, 9: 1, 26―42
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杰佛逊郡哥伦拜恩高中(Columbine High School)发生了一起校园枪击事件。两名中学生―埃里克哈里斯(Eric Harris)和迪伦克莱伯德(Dylan Klebold)配备枪械和爆炸物进入校园,枪杀了12名学生和1名教师,另造成24人受伤,两人随即自杀身亡。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血腥校园枪击事件之一
社会学硕士,于1980年至2004年在新英格兰大学(New England universities)教书,退休后,从事写作及咨询工作。
一、技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和,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技校学生由于知识结构、思想意识等原因,致使所形成的法律意识有别于其他人群。
1.法律知识贫乏
对于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来说,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仅限于课堂所得。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所用”,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甚至连课堂上所学到的那一点知识,也随着时间推移而忘得一干二净。
2.法律信仰缺失
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人们通过媒体了解的法律现象,往往过分强调法律的镇压、强制、执行的效力,而忽视了法律的指引、评价和激励作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以权压法、以钱买法、关系能通法等现象,导致学生对法制缺乏信心。
3.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4.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
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二、技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
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
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技校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与培养的方法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往往与人们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并受其制约,不会自发形成,必须在学习、生活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
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优化校园教育环境,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
学校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地方,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本身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条例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丰富校园文化中的法制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时,重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宣传,让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会、学活法律知识
第一,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第二,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三,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教师要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卢梭曾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广大普通人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家长对孩子的潜移默化影响,非常深刻。一些违纪学生的家长,不配合学校纠正学生存在的问题,而是胡搅蛮缠,甚至纠集社会人员攻击学校,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从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走出的孩子,很难想象他能够奉公守法。学校应该采取设立家长学校、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对家长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
5.教会学生观察、体验法律现象,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安全感;泸州市
安全感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最早见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此后,弗洛姆、霍尼、沙利文、埃里克森等人也对安全感进行了探讨。马斯洛提出了“心理安全感”的概念,将其界定为“一种从恐惧和焦虑中脱离出来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感觉,特别是满足一个人现在(和将来)各种需要的感觉” [1]。我国学者丛中、安莉娟认为,安全感是对可能出现的对身体或心理的危险或风险的预感,以及个人在应对处置时的有力/无力感,主要表现为确定感和可控制感[2]。此外,陈顺生、姚本先等人也从心理学角度对安全感进行了界定[3]。
目前国内对个人心理安全感的研究较多,研究者通常采用马斯洛的《安全感―不安全感问卷》、丛中和安莉娟2004年编制的《安全感量表》或自编问卷等工具进行测量,研究对象主要有患者、灾后群体、城市居民和学生等。国家统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对群众进行公共安全、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对平安建设的知晓度等方面的调查。一些学者,如赫剑梅 [4]、江思雨等 [5]等主要从宿舍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就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对大学生群体的安全感进行研究。
本文研究的“社会安全感”,侧重于社会学角度,认为社会安全感是指公众对其所处社会环境的安全状况的评价和感受,是衡量一个社会治安状况和运行状态的重要指标。本文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上述学者这的研究视角,选择大学生这个群体,在研究内容上有所深化。
一、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采取整群抽样与偶遇抽样两种方式,对泸州市四所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共抽取样本900个,回收有效问卷895份(样本分布详见表1)。问卷数据全部录入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处理。
表1 样本分布情况
二、泸州市大学生社会安全感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绝大多数学生在校园内感到安全
对于大学生而言,大学校园是他们学习、生活最主要的场所,校园环境的安全与否,对他们的社会安全感有最为直接的影响。本次调查中,87.8%的大学生在校园内有安全感。其中,警院、泸职和化专的学生对校园安全的认可度均超过90%,而泸医学生的认可度较低,仅为67.5%。(详见表2)
表2 校园安全感
通过SPSS中的相关分析,笔者发现大学生校园安全感的高低,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到位、学生对安保人员工作的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两者与校园安全感的Kendall相关系数分别为0.401、0.319。此外,校园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对大学生安全感也有较大影响,其中反映最强烈是校园盗窃(84.0%)和校园食品卫生(72.0%),此外还包括校园暴力(37.5%)、校园安全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等)(36.2%)。
不同高校学生的校园安全感存在差异,与各高校的管理模式、学生成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很大关系。第一,在管理模式上,警院是一所公安院校,采取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潜移默化地形成了“校园内比校外更安全”的观念;泸职和化专作为本地职校,校园出入管理也较为严格,学生对安保人员工作的满意度分别达到79.0%和82.1%;而泸医是一所医科院校,采取开放式管理,学生和校外人员(包括前来泸医附院就医的患者)均可自由出入校园,学生对安保人员工作的满意度仅为54.1%。第二,在学生成分上,泸医不仅有专、本科生和研究生,还有成人教育脱产生和外国留学生;而其它三所高校的学生主要集中在川渝地区,且只有专科和本科生,成分相对简单。不少泸医学生在调查中也表示,校园内人员混杂是导致自身安全感较低的主要原因。第三,在安全教育工作上,警院、泸职和化专做得比较到位,学生的认可度分别达到78.5%、82.5%和84.8%,而泸医学生认为泸医做得不尽理想,认可度仅为62.8%。由于上述原因,泸医学生的校园安全感远低于其它三所高校。
(二)大多数学生对本市治安状况表示认可
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约束下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公众的社会安全感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指标。本次调查中,共有67.2%的大学生认为本市治安状况是安全的,其中警院、泸职和化专学生的认可度分别达到72.2%、71.5%和75.9%,而泸医学生的认可度明显偏低,仅为45.9%。
导致泸医学生治安安全感偏低的原因,与该校区位和学科特殊性有一定关系。泸医老校区毗邻市中心,新校区则位于城北高速路口和西南商贸城附近,人、车流量较大,治安环境复杂;而其它三所高校集中在城西地段,人、车流量适中,且警院附近便是市公安局,治安环境良好。此外,医学院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更容易接触刑事、治安案件中的伤亡者,间接影响了他们对当地社会治安的看法。因此,泸医学生对本市治安状况的评价远低于其它三所高校。
(三)大多数学生对交通出行感到放心
城市与农村相比,具有人口集中、流动性强、车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的特点,使得交通安全成为市民生活中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次调查中,共有64.6%的大学生认为交通出行是安全的,四所高校间差异不明显。
影响大学生交通安全感的因素包括行人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交(协)警维持交通秩序的效果、交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程度等。此外,部分大学生在调查中反映,泸州市区内坡道较多,但无论是私家车、出租车还是公交车,车速都较快,部分车辆在经过人行横道或转弯时仍未减速,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从而降低了他们对交通出行的安全感。
(四)超过半数的大学生缺乏食品安全感
食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条件。近年来,我国接连曝出食品安全问题,如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奶粉等,其中不乏知名商家和品牌,使得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大为下降,大学生群体也不例外。本次调查中,仅有2.9%的大学生认为目前的食品是“非常安全”的,41.4%认为“比较安全”,而超过半数的大学生认为目前的食品是不安全的,反映出当今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其中,警院学生的食品安全感最低,这与该校学生食堂卫生状况不佳,学生反映强烈但一直未见改观有较大关系。
通过SPSS中的相关分析,我们发现大学生食品安全感的高低,与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评价呈正相关关系,两者与食品安全感的Kendall相关系数分别为0.483、0.373。超过90%的学生认为企业和商家片面追求利益是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政府监管力度不强。这些因素对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感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感一般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网络对现代人的影响越来越大。它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引发了网络安全的诸多隐患。大学生是一个重要的网民群体,他们的网络安全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次调查中,57.4%的大学生认为网络交往是安全的,但也有42.6%的大学生对网络安全表示担忧。影响他们网络安全感的因素,主要包括计算机病毒(70.9%)、个人信息泄露(70.2%)、网络诈骗(66.5%)和垃圾信息(62.8%)等。这反映出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结论与建议
本次调查发现,泸州市大学生的校园安全感、治安安全感和交通安全感较高,网络安全感一般,食品安全感则较低。调查数据反映出泸州市各高校和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各高校的建议
校园安全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保障,各高校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在硬件设施上,定期检查门锁、教学设备、水电线路、天然气管道、消防器材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换老旧损坏的设施,防患于未然;在安全通道设置醒目标志,确保随时畅通;在校园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技防设施建设。
2、在宣传教育上,通过讲座、宣传栏、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火、防盗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规范上网行为,警惕网络风险;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消防演练等活动,做到有备无患。
3、在日常管理上,严明校规校纪,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留宿外来人员、使用违章电器;加强对非本校人员的门卫登记和管理,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盘查;安排专人轮流值守查看校内监控画面,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偷盗、打架斗殴等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加强食堂卫生安全检查,确保食物新鲜、餐具清洁,让全校师生吃得放心。
(二)对有关部门的建议
维护社会治安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出租屋、旅店、网吧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提高街面见警率,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对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加大交警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工作,警民携手共建平安泸州。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抓好市场监管,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食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与长效机制,确保全市人民吃得放心、安心。
3、经信部门要抓好本市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联合公安网监部门,参与处置影响信息网络安全的重大事件,严厉打击危害信息安全和利用网络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市人民构筑安全、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阿瑟.S.雷伯.心理学词典[M].李伯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765.
[2]安莉娟,丛中.安全感研究述评[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3,12(6):698-699
[3]崔澜骞,姚本先.安全感的研究进展与展望[J].卫生软科学,2012,26(10):878-880
[4] 赫剑梅.风险社会与和谐校园:大学生社会安全感的量化分析DD一项关于兰州高校大学生的抽样调查[J].社科纵横,2007,(12):269-270
关键词:身心教育;教育目标;中学生;语文;发展
一、令人堪忧的现状
据第二届中美精神病学术会议的一份资料显示,自杀已成为我国青少年死亡的第一原因,且低龄化严重。另据调查,我国15岁以下未成年人每年意外死亡有40―50万之多,其中相当部分是轻生自杀。根据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心理咨询热线进行统计,在热线开通的前9个月,打进热线的人基本是有心理障碍的,其中又以中小学生居多。公安部对网吧的整治中,发现游戏室中,网吧中80%以上是学生,且是一些厌学逃学的差生。在湖南有的贫困县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辍学率却越来越高,张艺谋《一个都不能少》中那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在如今越来越难寻觅……人们不由得发出疑问:现在的学生到底怎么了?不管是自杀、校园暴力还是厌学都折射出了当今我们青少年情感冷漠,精神空虚,孤僻,厌世,抗挫力差等不良心理状态。
二、责任,语文课程义不容辞
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自身、家庭、社会……但有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是在我们学校教育中至今缺乏心理教育。目前全国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中学寥寥无几。有的学校设有心灵家园室,心理健康咨询室,心理老师办公室形同虚设,一个有心理障的学生他的勇气和承受力还没有达到主动大方求助的地步。有一些贫困落后地区的学校甚至没有任何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的措施。心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活幸福,事业成功必备的内在条件。我们的社会要发展就必须得培养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而这个任务在目前中国中学阶段课程设置的形式下,语文课程无法拒绝,也当义不容辞。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定义为“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在所有的课程标准中除了语文(历史、音乐)之外,其余的课程都没有将“人文性”确定为该学科的基本属性。这就要求我们的语文教师更新教学观念,在传授语文知识的同时,认真挖掘语文教材中的人文宝藏,并且通过恰当的方式传递给学生,让学生真正认识和理解优秀文化的合理内核与真正价值,从作品中获取人生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粮食,从而形成健康心理和完善的人格。
三、点燃“三心”之火,照亮人生之路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身心教育理念,语文教师内心得铭记三心:爱心、信心、责任心。在阅读,交流,写作的课堂中把它们传到学生的心灵深处,让任何心魔都无处遁形,每个阴暗的角落都有阳光的照耀。
(1)爱心。现代的学生多为独身子女,父母工作繁忙,与祖父母生活较多,严重代沟也会造成关爱的缺失。在民工潮的影响下,农村学生又有一大部分留守生,他们从小与父母聚少离多,长久的孤单生活,使得他们孤僻缺少关爱。而在学业上,凭心而论,今天的高中生学习压力确实很大,不仅课程多,作业多,家人的期望也多,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对学习的乐趣几乎消失。语文教师首先要真心关爱学生,除了日常关心外,在教学上要把微笑带进课堂,做一位像阳光一样的语文老师,走到哪里照亮哪里。语文课堂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在那里既能包容严肃认真的思想,又能包容轻松愉快的心情,甚至包容荒诞的问题。教师以身作则把微笑和好的心情展示给学生。试想一位满脸阴云密布的老师,带着法官脸和公安眼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如何营造轻松的课堂气氛?学生如何发自内心的欢笑,如何敢笑?语文课堂需要愉悦的心情,用这种心情去点燃智慧之火、心灵之火,去照亮语文课堂。
这种爱心还体现在,语文教师凭借教材引导学生用充满诗意的眼光和饱满的激情欣赏自然,品位万物,体味人生百态从而丰富学生的“精神家园”。例如:学习陶渊明的《归园田居》,我们引导学生体验田园诗中的空灵与淡泊;从苏轼的《赤壁赋》中让学生领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从龚自珍“我劝天公重抖数,不拘一格将人才”中慨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凉和不平;读屈原《离骚》让学生牢记屈原“虽九死其犹未毁”的探索精神和为真理的战斗奉献精神;读《奥斯维新没有什么新闻》让学生了解体会战争的残酷与残忍;读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唤起学生对自然的诗意向往和朴素热爱……语文教师带领学生多方面多角度的品位不同风格的文学作品,体味其中的自然诗意和人文意蕴,学生就能够获得美的享受,追求美的诗意;就能够触动心灵,久而久之,便有了自己丰富的精神家园,懂得爱自然,爱自己,爱生活,关注社会与他人。
语文教师在当下还得兼职另一角色-――学生的心理医生。这一心理医生的药与治疗方法就是关注、真爱、引导。必须用爱心去关注学生,感化学生。这主要体现在作文及日记的批改方面。文为心声,中学生的心情,人生观,世界观,对人对事的看法都在作文中体现,且日记基本上记录了他们的成长点滴。语文教师一定要用心去阅读感受,密切关注学生,对有消极情绪、厌恶心理等不良心理状况的学生要因材施教及时正确的引导学生走出心理阴暗区。
(2)信心。自信是人最宝贵的一种心理品质。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让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意为要让我们的学生充满自信。这就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要多表扬,多鼓励,多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赏识教育策划人之一的欧维建说,人是由一撇和一捺组成的,它有个深刻的寓意,那就是每个人都是有优点和缺点组成的,每个人都有50%的优点和50%的缺点。我们的教师应提倡“赏识”教育,对学生多肯定多鼓励,于无形中引导学生扬长避短,改正缺点,发扬优点。课堂评价时允许学生出错误,多说几句“不错,有进步”“很好,有潜力”“是的,你的看法新颖”之类的话,天长日久,我们的学生就会产生信心,从而自我肯定,充满力量与激情的面对人生。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的鼓吹盲目自信之风,毕竟我们在现实中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新世纪里。学生要能正视缺点,正视困难。这主要渗透在语文教学的作者介绍和人物分析方面。我们语文教材许多课文的作者都命运多舛,一生曲折有顽强的抗挫折能力。例如:《我与地坛》的作者史铁生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却突然与20岁的生日时残疾了,他凭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活下来,还写了无数优秀文章。学习《赤壁赋》时,唐宋家之列的破满腹才华,诗词歌赋书法都精通,却仍然一生挫折,不得重用,反屡遭贬谪。但即使在黄州那样遥远偏僻的地方他仍没有自暴自弃,写出了他人生当中的无数名篇。还有屈原放逐而作《离骚》,司马迁腐刑后书《史记》……让学生理解,如果离开了现实生活,抛弃了平淡、苦闷、压抑、无奈等便成了远离人间烟火的空中楼阁。韩军曾说要强调人间化,生活化,现实化。语文教学中我们要培养学生的信心,一种有抗挫折能力的信心,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有永久战斗力的信心。
(3)责任心。目前我们的学生轻易的放弃生命,无视他人奉献,对生活没有激情,沉溺网吧,游戏,甚至现在大学生还流行“宅男”“宅女”的时髦,有很大部分原因是我们的学生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心。因此,教师在文学作品的教学中,决不能回避对人生、社会的关注与思索,培养学生责任心,引导学生把关注的目光投向父母,投向社会,尤其投向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例如,学习的《包身工》,让学生将包身工一天的生活跟自己的生活对比,再与父母的生活对比一番,由此更深的体会到包身工的可怜,产生对包身工的同情之心,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学习鲁迅的文章时,可以让学生思考:作者为何塑造阿Q、祥林嫂、华老栓、孔乙己等人物形象?作者满腔热忱地关注他们的生存情况、精神状况目的只有一个:“拯救国人的灵魂”“引起疗救的注意”;学习《奥斯维新没有什么新闻》时,让学生通过刑具想象当年的维新集中营,老师也可在教学中让学生观看《辛德勒名单》这部影片来获得更形象更深刻的对人的悲悯情怀,对战争的厌恶,从而对美好生活珍惜,尽力维护和平。
语文教师还可以拓展延伸,布置讨论题,如:民工是否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包身工”?我们这个社会中有比包身工处境更艰难或类似的人吗?中国民族有过像犹太族那样被侵犯的历史吗?教师适当地引导学生对这些问题加以关注和思考,可以催化他们更多的善心、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的生活打下基础,为祖国的将来打下良好基础。
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发展,新的教育理念要求我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我们谁也不希望如花生命凋谢,如月人生沉沦,谁也不希望悲剧重演。那么,就让我们把生命教育把心理教育时刻渗透到我们的教学中去 ,让我们不断地探索心理教育的方式和途径,从而使语文教学中的心理素质教育更上一层楼;而让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身心健康,幸福生活;培养出适应社会,适应时代,能为祖国发展添砖加瓦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中学语文教与学》2007.3/2005.8
[2] 懂蓓菲.《语文教育心理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8
[3]《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