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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园暴力;刑法机制;教育意义
校园暴力,即为在校园或中小学生之间所出现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指肢体暴力,包括殴打、侮辱等行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者与受害者。然而在针对校园暴力提出的一系列相关教育管理行为后,校园暴力并没有因此停止,并且逐渐呈现了低龄化、利益驱动化等趋势。因此,站在法律角度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研究,对于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产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校园暴力现状
浙江省一名初一男生将一名一年级的男孩关在屋子里暴打,用烟头烫身,用绳子勒脖子;江西省九名女生围殴一个女生,对其进行殴打;四川省三名未成年少女对一女孩施暴,将女孩上衣并拍照,照片中有施暴的两名女生还摆出剪刀手;贵州省一男生被多名同学强行拉出学校,围殴致死。从种种的事迹可以看出,当前校园暴力手段之残忍已经不忍直视。我国法制网舆情中心对2015年1月-5月被媒体曝光的四十件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分析统计指出,有75%的校园暴力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据(42.5%),高出高中生(32.5%)十个百分点。而大学生、职校生与小学生所占据的比例分别为15%、7.5%以及2.5%[1]。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有55%是由于“日常摩擦”引起,其余有17.5%与15%是由于“钱财纠纷”与“情感纠葛”导致,另外7.5%是由于存在“偏激心理”所产生[2]。
二、校园暴力的刑法机制
(一)校园暴力的刑法规制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条例包括第十七条、第四十九条,条文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主要都是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等各项措施[3]。然而,过多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人能不能实现预防的效果,过于宽松的法律程度,是不是可以起到刑法的震慑作用?法律界有关学者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放宽刑法入罪门槛,进而将未成年人也适当的包括在刑法的范围内。而适当的放宽未成年人入罪条件,降低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可以更加有效的显示刑法的严肃性与强制性,对于潜在的未成年犯罪行为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环节校园暴力事件多次出现[4]。如果《刑法》只是对未成人犯罪行为人一味的“呵护”,则与溺爱无异。未成年人在知道自己的犯罪行为会触犯刑法,但是是否会被追求刑事责任,对于其是否依然会进行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当前《刑法》宽容的政策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校园暴力事件对《刑法》规制的需求,怎样把握合适的“度”,实现宽严并济,对其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刑法,会剥夺人的自由或生命,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刑法。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环境,未成年人心智已经开始出现提早成熟,是非辨别能力与自身控制能力所有增强,如果刑法能够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够起到威慑作用,进而产生较为良好的预防效果。
(二)刑法是否能根治校园暴力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安全、稳定的一种社会契约,其能够有效改善、解决、防止社会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但是在解决根植校园暴力问题中,《刑法》是否能将其彻底根治?法律是一项制度化的惩戒方式,只有在违法行为出现后才能够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制裁。然而在面对可能犯罪行为的时候,约束人行为的更多的是依靠人内心的良知与法律意识。如果犯罪行为人内心的良知与法律意识都缺失,仅仅依靠强硬的法律手段只能够治标不治本。校园暴力事件的出现并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在日常行为中产生的一点一滴的问题所幸存的。因此,要根治校园暴力就必须从各种小事入手,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入手。然而纵观当前青少年教育,只是过度的关注成绩上的竞争,升学上的竞争的竞争,忽视了学生内心良知与法律意识的培养[5]。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校园暴力事件有一定的必然趋势。如在根治校园暴力这一问题中,仅仅只要求《刑法》介入,继续忽视教育的作用,只会导致更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出现。
三、结语
当前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无疑暴露了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暴露了中国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存在的严重缺失。因此,要彻底根治校园暴力问题需要完善法治建设与加快教育改革一同长时间的努力。根治校园暴力现象,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社会主体持之以恒,一起努力。
[参考文献]
[1]付宏英.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校园防暴能力[J].河北教育(综合版),2016(02):37.
[2]吕乾坤.中职学校校园暴力危机防控机制建构———基于危机管理理论的视野[J].卫生职业教育,2007(19):47-48.
[3]郝巧宁.预防校园暴力行为的学校社会工作机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0(07):109-110+114.
[4]师索.个体型校园暴力行为生发机制与应对策略[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0(06):22-25.
[关键词]法国;校园暴力;校园安全;防治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7-0093-03
一、法国校园暴力的界定
校园暴力的形式多样,其界定也争议不断。目前国际范围内包括法国,普遍认可世界卫生组织对暴力定义,暴力是指“蓄意地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利,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成长障碍或权益的剥夺”。因此,法国将威胁与伤害过程同时考虑在内,缺乏安全感也是暴力后果之一。暴力一词可等同于报复,微暴力或者不文明行为也是暴力的一种,例如未成年违反礼貌原则、违反某些规章制度等行为。新世纪法国使用过两种方法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界定。
2001-2007年,法国政府使用SIGNA软件校园暴力行为分为四类伤害26种形式进行统计监测。第一类是伤害他人,包括抓弄新生、侮辱、勒索、带有性色彩的身体暴力行为、携带器械的身体暴力行为、无器械的身体暴力行为;第二类是损害财产,包括损害住宅、损害安全设施、损害其他设施、损害汽车、损害出汽车外的其他个人财产、纵火、标签、偷窃或尝试偷窃;第三类是威胁安全,包括错误报警、外人闯入校园、投掷石块或其他物品、携带火器、携带除火器外的其他武器、试图纵火;第四类为其他暴力行为,包括使用麻醉品、非法买卖麻醉品、非法买卖其他物品、自杀、试图自杀、其他严重事件。
2007年第二季度起SIVIS软件代替SIGNA软件,校园暴力行为变为三类伤害14种形式。第一类是人身伤害,身体暴力、言语暴力、勒索、性暴力、捉弄新生、侵犯隐私、开心耳光;第二类是财产损害,盗窃、损害住宅与设施、损害个人财产;第三类是威胁安全,包括携带火器、携带白刃、使用麻醉品、非法买卖麻醉品。
二、法国校园暴力现状
法国校园暴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全国教育总局最早对校园暴力进行大范围的统计。在校园生活总督察泰隆(Tal.10n)的主持下,法国教育部于1979年7月、1980年9月分别了初中、职业高中暴力行为统计报告。受访的初中学校中,80.5%遭受过公共财物损坏,其中将近一半损失严重;58.5%.发生过敲诈勒索,其中2/3的案例重大;39%登记过校外学生群架,51%校内群架;44%攻击过成人,通常是言语性的攻击;46.3%有自杀行为,27%出现过性问题,19.5%存在问题。受访的职业高中学校中,84%遭受过公共财物损坏,学生被偷事件100%,勒索事件较少,41%有自杀行为,14%出现过性问题,22%存在问题。
20世纪90年代,根据法国教育总局的《1994年校园暴力现状,分析与建议》报告公布了1993年度巴黎学区与圣德尼斯省院校的校园暴力统计情况。巴黎学区登记了215起暴力事件,其中75%发生在初中,职业高中15.5%,教室30%,课间14%,室外10%,走廊10%。圣德尼斯省统计了241起事故,其中初中60.6%,小学12.1%。报告统计的校园暴力事件中,盗窃为10.8%,损坏财产15.3%,外部入侵5.4%,纵火13.7%,携带器械攻击8.3%,性暴力1.6%。1996年,社会教育学家Carra与Sicot的调查发现23.7%的学生宣称被偷窃过,15.6%的学生挨过打,9.7%的学生遭过歧视,2.8%的学生遭受过骚扰。
进入21世纪,法国教育部先后借助SIGNA和SIVIS软件持续地、更加可信地检测统计校园暴力事件。2005-2006年SIGNA提供的数据,清晰表明针对教职人员的校园暴力事件比率连续三年上升,最令人担忧的暴力主要源自某些青年群体的集体反对学习、反对学校的认同感;校园暴力事件集中发生在相对少数的院校(6%),主要是教育先行区的初中和职业高中。
2007年取代SIGNA的SIVIS软件,监测一千余所公立中级中学,原则更为精简。2013―2014年数据显示,初中每1000名学生13.1起校园暴力事件,职业高中每1000名学生25.3起事件,校园暴力在职业高中连续数年呈现上升趋势。同时,男生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学生肇事者(76%),男生很少攻击女生,如果女生是受害者,经常是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暴力。男生实施校园暴力行为主要是言语暴力(43%)、身体暴力(32%),然后是偷盗(4%)。
女生肇事主要实施言语暴力(53%)、身体暴力(27%)。作为受害者,男生和女生一样经常受到身体暴力的伤害,但是女生受到隐私侵犯的案件占9%,(2011-2012年为5%),而男生受害案件不到1%;性暴力女生12%,男生不到1%。此外,2013年,18%的初中生在网络、电话上受到侮辱、出丑。
三、法国治理校园暴力的主要举措
(一)有效监测校园暴力,认识校园暴力的成因、表现和影响
法国是世界上少数拥有全国、地方校园环境监测工具的国家之一。国家范围内针对学生、教职工的校园环境监测工具向公众提供初级学校、中级学校的校园环境安全全景。2014年3月法国首次展开对高中校园暴力受害者、高中校园环境的调查。国家向小学、中学发放校园环境自诊工具,加强学校对自身校园环境形势的把握、了解,方便因地制宜。
政府对校园暴力的监测工具也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目前使用的SIVIS软件采用了新的测量指数、扩大了受查学校数量,因此能更好地把握校园暴力的规模、发展变化。
同时,不定期举行以教育、校园暴力为主题的会议。例如,2003年法国教育部成立专门委员会,围绕《对学校的初步诊断》的22个问题,例如如何有效防范暴力和不文明行为,开展关于“学校未来”的全民大讨论,再次基础上,于2004年10月提交《为了全体学生成功》报告。2010年4月,法国教育部在巴黎索邦大学就学校安全问题召开大会,重点讨论法国校园暴力问题的成因及发展变化,号召社会各界共同行动为建设安全校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二)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是预防校园暴力的中心
为改善校园环境,重建校园安宁,使校园生活充满活力,法国教育部公布了建立积极、正面的校园环境的7项任务:改善教学成绩,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减少骚乱,减少违纪现象,减少教育不公,提高机构团队稳定性,减少旷课率、退学率。
针对校园内部,法国教育部列出了重点预防、遏制伤害身体、打击尊严的暴力行为,包括骚扰,种族歧视、反犹行为,性别暴力、性暴力和厌恶同性恋行为。同时对受害加强法律支援、社会经济救助、心理健康辅导。
重塑校园纪律,发挥校纪的教育意义。2010年度起,法国成立了专门的寄宿学校,容纳曾严重扰乱校园秩序的16岁以下的年轻人,这些寄宿学校并不隶属于其他机关(例如封闭式的教育中心)。若学生未经同意、经常性旷课,国家将暂停学生所在家庭的家庭津贴。
(三)加强教职工培训,增强校内团结
学校教职工是预防、制止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法国在教师师范培训、教师实习及教师在职培训中增加预防、管理校园暴力的内容,培训教师如何应对校园暴力、处理危机现场,在一些校园暴力严重的学校开展现场教学。教师在培训中将理解、清楚年轻人暴力行为发展进程,树立教育可以预防、遏制暴力行为的信念,面对危险举动、暴力行为,能够具体案例具体对待。法国国家高级司法与安全研究院(INHSJ)与校园暴力预防部长团(MMPVS)制定“预防、安全和危机管理培训计划”,加强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培训。
政府出台促进学校教职工稳定性的政策,提高薄弱学校工作人员的待遇,在岗时间至少3-5年,缓解师资紧张与入学率增加的矛盾。
(四)重视国家各部门、学校、家长在反校园暴力领域的合作
为反对校园暴力,法国积极调动教育工作者、警察、家长以及各种有关的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教育部、内政部、警察、司法、学校在反校园暴力方面的合作。为预防、惩处校园暴力,保护校园安全提供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和处理程序,明确各方面职责与任务。
2006年,时任内政部长的萨科齐与司法部长克雷蒙共同制定了预防、处理校园暴力的合作方针。2010年3月3号法案规定严厉惩处非法闯入校园行为,加强对教育工作人员的保护,禁止携带武器进入校园。在数起校园暴力恶性事件发生后,“校园安全总体状态”项目召集了教育界专业人士和相关机构、协会的工作人员发表遏止校园暴力的意见、措施。
自1970年起,学业调解在教育生活领域不断发展,旨在重建校方、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学业问题。在加强学校一家庭联系方面,法国地方发挥创新精神,取得的经验和硕果得到了官方、社会的认可。例如克雷泰伊学区开展“家长百宝箱”项目,涉及37所初中100个班级,家长参加校长组织的会谈/讨论。
(五)补充新机构、新人员维护校园安全
法国为维护校园安全,逐渐建立了安全移动小组、预防与安全助理、警卫体系互为补充机制。
从2009年开始,法国设安全顾问协助学区区长,并组建“安全机动队”(EMS)。队伍由30余人组成,成员涵盖教育界人士,如校长、教师,也吸收了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如防爆专家、学业调解员、退休警察或宪兵等。法国对重灾学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完善电子监控设施,增加学区“安全机动小对”的人数,进行校园巡查、开展防暴力课程以维护校园安全。
2012年法国首次录用500名预防与安全助理(APS),岗位性质为教育助理,在校长领导下,协助、保证预防与安全措施在校园环境急需改善的校园暴力重灾学校内正常、高效实施。
(六)重视校园暴力重灾区
针对容易受到暴力行为侵害的院校采取专项行动。80年代初推出教育优先区,这些地区的学校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孩子学业成功构成某种威胁或障碍。通过加强教育优先去的教育措施,明显改善学生的学业成绩,尤其是家境困难的学生的成绩。国家对优先教育区的学校给予特殊的照顾,并拨给额外教育资源。每个优先教育区受不同机构的指导,例如:区负责人、协调员、区教育委员会。优先教育区须制订规划,并按小组组织教师工作
推行“克莱尔运动”(CLAIR),建设进取、创新、成功的中级中学。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100多所中学展开试点,于2011年推广到全国。该运动旨在提高“问题学校”教职工团队的稳定性,倡导教师教学创新。由埃里克・德巴尔比耶和让一米歇尔・布朗克共同领导的督导委员会,负责准备、监测和评估这些指导方针的执行情况。最易受到入侵、最容易发生严重暴力事件的学校将受到安全审计,从中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补救(例如通过设置栏栅、安装监控器等等)。
关键词:初中生;暴力行为;相应措施
中学生暴力行为,是指中学生违反纪律道德规范或国家法令所实施的各种类型的暴力行为,可分为一般暴力行为和暴力犯罪行为。最近几年,媒体报道中学生校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面对这样触目惊心的一幕幕,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禁自问:当今的中学生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如此崇尚暴力?如何恢复我们校园的宁静与和谐?
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简单分析初中生校园暴力行为产生的原因。
初中生的暴力倾向是受到了社会暴力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的。在当今的商品社会中,暴力文化越来越冲刺着当下人们的浮躁的心,尤其以初中生为主要群体的青少年更是暴力文化商品的主要消费者,影视、音像制品、电子游戏里暴力情节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于价值观形成期的初中生来说,暴力文化很有可能一步一步地扭曲了初中生的价值观,因此,可以说暴力文化是校园暴力的催化剂。
缺失和错误的家庭教育导致孩子暴力性格的形成。家庭治疗师海灵格说过:“孩子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父母”。 当代物质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对孩子有求必应,可一些家长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的家长固执暴躁的性格无形中滋生了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性格倾向;有的家长经常忙于事业,几乎没有时间与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不能及时地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对孩子出现不良思想不能及早发现并加以控制;家庭暴力是造成校园暴力的直接根源,喜欢用暴力惩罚子女的家长,他们的孩子最易产生攻击行为。家长管教方法过于严厉或家庭气氛紧张等家庭状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的养成产生消极影响,如此一来,孩子很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通过暴力行为来寻求自己的存在感。
学校道德教育的不到位是校园暴力的主要根源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校园暴力是学校道德教育的一面镜子。然而很多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老师一味追求考试成绩,在应试教育面前,道德教育只能为升学、分数让路,无形中就被被冷落或忽略掉了。学生道德观念模糊,暴力倾向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甚至会愈演愈烈,由此校园暴力事件就很难避免了。另外,学校对学生校园暴力行为往往采用不当的处理方式来替代心理健康教育:如打骂、惩罚、特别是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都会滋生初中生的暴力倾向。
学生自我辨别能力差,是非观念不清也是导致初中生暴力行为的原因之一。一些初中生分不清善恶丑、黑与白,他们中有的认为同学友谊就是哥儿们义气;有的认为学雷锋、助人为乐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的认为勇敢就是斗殴、干危险的事等等。这些错误的思想意识常会导致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面对频发的初中生校园暴力事件,社会各界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学校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但同时也是防止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学校有必要设立心理咨询与辅导室,聘请心理专业教师,给予学生相应的心理疏导,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应制定校园暴力发生的应急预案;设立正规严格的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安装摄像头等。更重要的是加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创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以身作则。作为一个教师,言行举止是最容易被学生效仿的,所以教师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真正做到进德修业,为人师表。
作为家长,首先应该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当孩子做好某件事时,不要吝啬对孩子的赞美;当孩子做错某件事时,不应采取打骂的错误教育方法,应耐心地教导,尊重孩子的人格,理解孩子的心理,让孩子自信地成长,快乐地成长。另外,家长也应该认识到自身学习的重要,要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良好的榜样。
【关键词】暴力;问卷调查;回归分析;学生
【中图分类号】R395.6 B848.4 B 845.6 R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817(2011)09-1072-03
校园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还是农村,校园暴力在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上都呈上升趋势…。大学生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尚处于成长阶段,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他们的心理和行为有可能偏离正常发展的轨道,比一般的社会人群更容易产生心理和行为的异常状态。随着大学生学习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以及独生子女人数的增加、自我为中心意识的增强,大学生校园暴力作为不可回避的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本研究旨在了解和探讨唐山市大学生校园暴力的发生情况及其危险因素,为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10年4-5月,整群抽取唐山市4所高校一~五年级大学生,并对其进行调查。在3所非医学院校分别选择文理主干专业各一个,每个专业每个年级各抽取2~3个班级;医学院校以临床专业学生为调查对象,每个年级调查4~6个班级,对所抽取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 280份,回收有效问卷2957份,有效回收率为90.2%。年龄为17~29岁,平均(21.4+1.5)岁;其中男生1233名,占41.7%;女生1724名,占58.3%。大一学生782名,占26.4%;大二717名,占24.3%;大三922名,占31.2%(包括医学院校大三、大四学生);大四536名,占18.1%(包括医学院校大五学生)。1.2方法和内容根据自行设计的调查表,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向学生详细说明调查目的、意义及保密方式,集中以自填式的调查方式对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内容包括:研究对象的一般人口学特征,近1a内暴力发生情况:施暴情况、受暴情况、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的应对方式,以及学生期望的暴力干预措施等。
1.3相关定义(1)校园暴力。根据WHO对暴力的分类方法,校园暴力是指以校园为背景,发生在校园内外,施加于学校成员(既包括学生又包括老师)的导致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暴力包括①身体暴力:拳、打、脚、踢等可导致疼痛、伤害或损伤的暴力行为;②心理暴力:恐吓、恶意中伤或诽谤、威胁、歧视、索取金钱或物品;③性暴力:性骚扰、犯、待、被迫观看等。本调查将“凡对他人施加过1次或1次以上暴力事件者”定义为1例暴力事件的施加者。(2)不良行为。吸烟、酗酒、看武打电影或玩网络暴力游戏。(3)暴力经历。包括家庭暴力经历或校园暴力经历,遭受过父母的打骂或遭受过校园暴力等。(4)暴力环境。生活或学习环境中存在暴力行为,目睹父母间经常吵架、推搡或撕扯衣服、进行强烈的躯体攻击或者目睹过校园暴力行为。(5)暴力观点。支持暴力行为的态度或观点,即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拳头比语言管用、武力是力量的象征、反对“无论什么理由,使用暴力都是不对”等观点。
1.4统计分析采用EpiData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应用X2检验描述暴力发生情况及流行病学特征,采用非条件Logistie回归模型对大学生校园暴力的危险因素进行多元统计分析。
2 结果
2.1校园暴力的发生情况近1a内,有575名学生报告曾遭受或对他人施加过暴力,校园暴力发生率为19.4%,其中躯体暴力146例,发生率为4.9%;心理暴力547例,发生率为18.5%;性暴力73例,发生率为2.5%。施加校园暴力者193人,发生率为6.5%;遭受暴力者499人,发生率为16.9%。暴力发生的类型中以心理暴力最多,遭受暴力发生率高于施加暴力发生率。
2.2学生施暴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2.2.1个人因素对施暴行为的影响不同学校的施暴行为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1.826,P=0.008)。男生的施暴行为发生率为9.9%,高于女生的4.1%(X2=39.314,P
2.2.2家庭因素对施暴行为的影响父母职业、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结构、家庭所在地、家庭收入不同的学生施暴行为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2.2.3倾向因素对学生施暴行为的影响有不良行为、有暴力经历、持有暴力观点、暴露于暴力环境的学生,施暴行为发生率均高于无不良行为、无暴力经历、无暴力观点、未暴露于暴力环境的学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
2.2.4施暴行为的多元Logistie回归分析将施暴行为是否发生作为因变量,将单因素分析中对学生施暴行为有影响的因素包括学校(1=医学类,2=理工类,3=师范类,4=综合类),性别(1=男,2=女),父、母亲职业(1=知识分子,2=工人农民)。父、母亲文化程度(1=本科及以上,2=专科,3=高中及以下)。家庭结构(1=双亲,2=单亲及其他),家庭收入(1=15000元/月),家庭关系(1=和睦、2=不和睦),不良行为(1=有,0=无),暴力环境(1=有,0=无),暴力经历(1=有,0=无),暴力观点(1=有,0=无)作为自变量,进行多元Logistie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男性、高家庭收入、家庭结构不完整、有暴力观点、暴露于暴力环境、有暴力经历学生施加校园暴力的危险性高,见表3。
2.3施暴对象及原因
学生施暴行为发生率为6.5%,施暴对象主要是本校学生,占33.7%;此外为校外青年(11.4%)和校外学生(7.3%)。主要施暴原因前几位为语言摩擦(23.9%)、
为了朋友(11.4%)、饮酒(11.4%)、恋爱(7.7%)。
3 讨论
从暴力发生的类型来看,不同类型的校园暴力在不同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中分布不同。研究结果显示,唐山市大学生校园暴力发生率为19.4%,以心理暴力发生率(18.5%)最高,其次为躯体暴力(4.9%),性暴力(2.5%)最低。与荆春霞等…报道的结果一致。
本研究中,大学生施暴发生率有性别差异,女性暴力的发生率低于男性,与国内外文献报道的研究结果一致,可能是与女生相比,男生天性活跃好动,易冲动,做事往往不计后果,男生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于女生,且现在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彼此之间的包容和谦让较差,易引发语言摩擦,甚至出现大打出手等事件有关。可见,校园暴力重点预防对象应为男生。
家庭因素对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本研究显示,家庭收入较高的学生施暴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国外有研究表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容易发生校园暴力,可能与东西方文化环境及教养方式差异有关。所以对学生要加强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在生活中不攀比,学习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家庭结构与子女校园暴力行为也有一定关系。随着单亲家庭及不稳定家庭的增多,父母长期争吵或离异,使孩子承受着心灵创伤,易产生偏执、冷漠、好斗、叛逆心理;此外,不和谐家庭的父母往往无法对孩子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任自流,父母支持的不足又增加孩子学业下降、行为不端和缺少自尊的概率,这些均是可能引发许多大学生暴力行为的原因。由此导致单亲家庭的学生施暴率高于双亲家庭的学生,与徐树勋的研究结果一致。
关键词:校园霸凌;校园暴力;应对策略;防范机制
前段时间,中关村二小学生“霸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代表不同群体、不同立场的观点在互联网舆论平台上激烈交锋,久久不能平息。其他关于校园霸凌的事件报道亦是层出不穷。我国中小学在校生达1.8亿之多,尽管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概率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但毫无疑问受其影响的将是一个庞大的学生群体。
校园霸凌事件引起的风波,牵扯出了广大学生家长脆弱的神经,引起了社会关于校园霸凌与反霸凌的热烈讨论,也促进了学校和教育部门关于校园霸凌现象的反思和预防。
1 如何看待校园霸凌
(一)明确校园霸凌的概念
校园暴力已是教育界和法律界经常研究和探讨的对象,近年来才兴起的校园霸凌之说应归为校园暴力的一个范畴。霸凌源自英语bullying的音译,校园霸凌(school bullying)是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1]由此可知,霸凌不是偶发行为,而具有长期性和重复性的特征。
界定校园霸凌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成人应该对儿童发展有非常充分的了解,能够将霸凌行为与孩子偶发的社会往问题区别开来。
(二)认识霸凌行为的危害
首先,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的人,校园霸凌行为会干扰学校教育秩序,影响教育目的的实现。霸凌行为容易导致被霸凌者因为恐惧、屈辱、焦虑等情绪影响学业成绩,甚至出现自卑、抑郁等倾向,更有甚者会罹患心理疾病,产生自杀等行为,严重影响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日本文部省在2014年霸凌事件和自杀事件的调查中发现:自杀的中学生中,有11.1%是因为遭受到了校园霸凌。[2]霸凌行为的恶劣影响可见一斑。
其次,霸凌者和被霸凌者都可能受到长远影响,成为社会安全隐患。有研究表明,霸凌者在成人之后与其他青少年相比,更具有暴力倾向、缺乏同情心,且成人后的犯罪率要比其他人高出三成以上。[3]被霸凌者如果在心理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调适,则容易因过激的反抗从而产生行为,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2 如何处理校园霸凌
(一)对霸凌行为零容忍
校园霸凌是侵犯儿童权益、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各界都必须采取零容忍的观念,形成打击校园霸凌的一致态度。但凡发现霸凌行为都要严肃对待、严肃处理,不能因为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而忽视问题的严重性,也不能为了保护学校声誉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家长和校方互相推卸责任。
(二)尊重教育的专业性
学校是教育机构,不是审判机关,学校里的每一位孩子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教育和保护。无论是霸凌者还是被霸凌者,都可能成为霸凌行为的牺牲品,都是教育需要拯救的对象。社会各界应当尊重教育的专业性,由学校对学生的行为性质进行判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也应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行为惩戒、心理辅导方案,对此家长和社会各界应给予支持和配合而不应过度干涉。
(三)处理好家长情绪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区分清楚当事学生的行为问题和家长的情绪问题,孩子的问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教育规律以及教育者的专业经验进行处理,家长的情绪问题应该在成人世界范围内理性解决,不能迁移到孩子身上,对纯粹的教育问题形成干扰。
3 如何防范校园霸凌
(一)加快反校园暴力法制建设
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法规,未成年人的权益在受到保护的同时,侵犯他人权益的未成年人却难以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是我国在应对校园暴力上存在的严重法律缺位。[4]因此要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有效抑制校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对“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行为提出针对性的惩治措施。
(二)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
我国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学校应将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目标从传授法律知识转变为培育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等法治教育理念有机融入了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
(三)健全处理和防范机制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霸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做到提前预防、妥善处理、有效干预。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设立治安岗亭、警务室,以派人驻守、巡逻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内霸凌行为。
(四)密切家校合作
在校园霸凌行为的预防、判断和干预上,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参与到校园霸凌的预防和处置过程中,通过参与体验,让家长深入理解和支持学校的理念与规范。另一方面,家长要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感受到关心和接纳,帮助孩子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和亲社会性。
参考文献
[1]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1).
[2]印海翔.校园霸凌的行为与特征[J].大众心理学,2011(4).
[3]孙晓冰,柳海民.理性认知校园霸凌:从校园暴力到校园霸凌[J].教育理论与实`,2015(31).
[4]张国平.校园霸凌的社会学分析[J].当代青年研究,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