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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多样性的内涵:它包括三个层次:生物种类多样性(即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生物种类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三者关系:
(1)生物种类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最直观的体现,是生物多样性概念的中心。生物种类多样性影响生态系统多样性。
(2)基因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内在形式。基因多样性决定种类多样性,种
类多样性的实质是基因多样性。
(3)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外在形式。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时也会加速生物种类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的丧失.所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措施是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二、我国是生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其中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仅次于巴西和哥伦比亚,居世界第三。我国是裸子植物最丰富的国家,被称为“裸子植物的故乡”。
三、生物的各种特征是由基因控制的。不同生物的基因有较大差别,同种生物的个体之间,在基因组成上也不尽相同,因此每种生物都是一个丰富的基因库。
种类的多样性实质上是基因的多样性。
四、我国是世界上基因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家养动物、栽培植物和野生亲缘种的基因多样性十分丰富,为动植物的遗传育种提供了宝贵的遗传资源。
五、每种生物都是由一定数量的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的基因组成是有差别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基因库,;每种生物又生活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并且与他的生物种类相联系。
某种生物的数量减少或绝灭,必然会影响它所在的生态系统;当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时,也会加速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的丧失。
因此,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措施。
六、造成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的原因:
(1)生态环境的改变和破坏
(2)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
(3)环境污染
(4)外来物种的影响
七、被称为植物中的“活化石”是银杉;被称为中生代动物的“活化石”的是扬子鳄;中国鸽子树(珙桐)也是植物界的“活化石”。
八、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1、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有效的措施。我国现已建成许多保护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珍稀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天然基因库”,能够保护许多物种和各种类型的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为开发生物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地;自然保护区是“活的自然博物馆”,是向人们普及生物学知识和宣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所。
2、人们把某些濒危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进行特殊的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濒危物种的种质库(植物的种子库、动物的库)以保护珍贵的遗传资源。
例如,在讲授遗传的物质基础时,我没有直接告诉学生主要的遗传物质是什么,而是对细胞有丝分裂、减数分裂和受精过程进行回顾分析,了解染色体活动有一定的规律。在有丝分裂过程中,染色体复制一次,细胞分裂一次,有丝分裂的结果,每个子细胞中具有一套形态和数目完全相同的染色体,保证了每种生物的细胞中都含有一定形态和数目的染色体;进行有性生殖的动植物,其有性生殖细胞是通过减数分裂形成的,其结果使得性细胞染色体数减为正常体细胞的一半,经过受精作用使染色体数恢复到原来的数目。这说明染色体在生物的传种接代过程中,能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人们认为染色体在遗传上起着主要的作用。从细胞的角度来看,染色体即为遗传的物质基础。接着,再从分子水平上对染色体进行研究,知道染色体主要是由DNA和蛋白质组成的,其中的DNA在染色体里含量稳定,是主要的遗传物质。这样就完成了新旧概念的改造,原来认为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主要遗传物质DNA的载体。
又如,对生物多样性原因的认识:在高中生物中有三处提及生物多样性原因,其一,第一章中指出,蛋白质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生物的多样性;其二,第五章中指出,DNA分子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生物的多样性;其三,第六章中指出,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学说,能够科学的解释生物进化的原因,以及生物的多样性。虽然在这三处均对生物多样性的原因有不同的描述,但实际上书本是从不同侧面和层次上来描述多样性原因的,我们应该让学生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原因是蛋白质分子的多样性,而DNA分子结构多样性则是生物多样性的根本原因,因为DNA控制蛋白质的生物合成,DNA多样性决定蛋白质多样性。而生物进化学说对生物多样性的解释实际与生物遗传物质结构多样性是一致的。这样,不仅能把DNA的多样性引起生物多样性同化到蛋白质多样性引起的生物多样性中,而且使得我们对生物多样性的原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二、在解决问题时,不死套公式,而是融会贯通,善于多渠道,用简捷的方法解决问题。 例如,在讲解自由组合规律时,为了让学生搞清其实质,我围绕等位基因互相分离,非等位基因之间自由组合这个实质,出了多种类型题,根据亲代基因型推出子代基因型和表现型;根据子代同一对相对性状的表现比,直接推出亲代基因型;根据子代基因型组合数推出亲代基因型等一题多解的练习题,用多渠道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但在解决以上问题时,我发现有的同学当题目中出现不同于书本上的遗传比例时,不知所措或解题方法繁琐,我便告诉学生应学生化繁为简,有些遗传练习题看似复杂,但只要把复杂的问题分解为局部,逐一研究局部的问题,最后再把局部问题的结果综合在一起,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像两对以上相对性状的遗传看似复杂,但只要两对以上的等位基因是独立分配的,就可以把复杂的遗传现象分解为一对一对的相对性状来研究,即用分离规律来研究。在把每一对相对性状的问题研究清楚后,再把它们综合起来,达到问题的最终解决。 三、在创造活动中,不因循守旧,不墨守成规,不安于现状,有创新意识,有丰富的创造想象力。
首先,在实验的改造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例如,高中生物实验,关于《观察植物细胞的有丝分裂》中,需要培养洋葱根尖,以前,都是教师培养出来供学生用,现在我要求洋葱根尖由学生自己培养,希望他们除了按照书本上的要求培养外,也可选用其它的材料或其它的方法培养,并希望他们能找到比教材更好的方法来。一段时间后,我吃惊的发现根尖培养出来了,学生培养的根尖中,有的是用洋葱水养成的;有的是洋葱沙培成的;有更换材料用大蒜采用类似方法培养的;也有少数用蚕豆沙培养出来的。后来又进一步发现沙培的根尖用完后,继续把洋葱等放在湿沙中培养,继续长出的根又可用来做《观察对矿质元素离子的交换吸附现象》实验。如此一来,既培养学生学习生物的兴趣,又发展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现状;原因;法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3-0044-03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System
Xing Ruo-mu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 Harbin China 116023)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reatened current situation of biodiversity, this paper analyzes China's current biodiversity protection system, all the reasons and causes of inadequate protection, and finally combines the problems of China's specific biodiversity protection system, to propos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legal system for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Keywords: Biodiversity; current situation; reasons; legal issues; measures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生物多样性即为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它包括物种内、物种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通常所说的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生物体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它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3个层次。
一、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现状
生物资源支撑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并且使人们能够适应环境和需求的变化。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全球大约有3000万种生物,目前人类描述过的生物大约有140多万种,长期利用的仅150种左右。人类食物的90%是来自被驯化和培育的20种动植物。生物资源是人类财富的巨大宝库。然而,由于人类普遍缺乏对生态价值的认识,长期以来实行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为代价来获得短期或局部的效益。而在这过程中,原有生物物种的人为消失和生态环境的急剧改变,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遗传多样性丧失
当前,全球大约492个遗传上显著不同的乔木种群受到威胁。在美国西北部,159个遗传上显著不同的海洋回游鱼类种群已经处于高度或中等程度的灭绝危险中。自20世纪50年代,玉米、小麦、水稻和其他农作物品种的传播很快排挤了很多本地品种。印度尼西亚1500个当地水稻品种在过去15年里消失,这种遗传多样性丧失造成农业生产系统抵抗力下降。1991年,巴西桔子树遗传相似性导致了历史上最大的柑橘溃烂。1972年前苏联小麦大面积损失,1984年佛罗里达柑桔的溃烂的大爆发,皆起因于遗传多样性的减少。
(二)物种多样性丧失
专家估计,自6500万年前恐龙消失以来,当前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损失的速度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快,鸟类和哺乳动物的灭绝速度是它们在未受干扰的自然界中的100倍至1000倍。自1600年以来,大约有113种鸟类和83种哺乳动物已经消失,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物种濒临绝灭或面临严酷的生存威胁。20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评估生物多样性得到的一个结论是:如果按目前的趋势继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5%-20%的动植物种群可能受到灭绝的威胁。
(三)生态系统多样性丧失
就生态系统而言,最大规模的物种灭绝发生在包含全球物种50%以上的热带森林。在今后30年内,物种极其丰富的热带森林可能要毁在当代人手里,大量的热带森林物种将面临灭绝。温带森林的破坏同样严重,许多物种丰富的原始森林被单一的次生林和人工林代替,导致大量野生物种濒临灭绝。除非立即减缓毁林,否则大约60000种植物在今后的30年里可能绝灭,脊椎动物和昆虫的消失比例可能更高。海洋和淡水生态系统也在不断丧失和严重退化,其中受到冲击最严重的是处于相对封闭环境的淡水生态系统。另外,一些岛屿物种的生存也面临严重的威胁,现存物种中11%的哺乳动物和40%的鸟类的生存受到威胁。
二、现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及法律问题分析
尽管在我国其他法律中散见了一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定,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没有建立起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制度。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不足
首先,单纯依靠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手段是不够的。我国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在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基因多样性等方面都己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涉及。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实践对生物多样性确实有一定的保护功效,但是,由于生物多样性所受主要威胁的特定性,这些规定在目前只有有限的价值,对于掌握着毁灭性技术,为了直接的经济利益而事实上正在无限制地开发地球资源的人们影响甚微。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需要不同的环境政策。在现阶段工业化进程中,我国的生态立法虽已开始关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但仅着眼于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这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我国涉及到外来物种控制问题的相关法律主要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同时还有一些用以配套的名录及审批制度。此外,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款。然而,这些法律、条例及组织体系主要集中在人类健康、病虫害检疫等有关方面,并没有充分包含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或生态环境破坏的相关内容,与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出发控制外来物种的目标还相差甚远。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事实上,我国虽然对于外来物种问题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但远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外来物种控制体系,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早期监测控制和迅速反应,都没有相关的规定。同时,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系统类型众多,有些入侵生物虽然在短期内还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依然会对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构成潜在威胁,而这一点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外来物种管理的法律制度只是刚刚起步,而且法规级别较低,已有的措施并不十分得力,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法律法规,防治监管体系也有待建立。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水平与我国面临的生物安全的严峻形势很不相称。
(三)执法力度不够
在机构设置方面,在环境保护部门中没有专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执行机构,很多相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为都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联合执法。由于没有专门的执行机构,造成很多保护工作的进行效率低下,权责不明,出现问题时极易出现推诿责任的现象。在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方面,没有规定相关的执法人员从业资格标准,导致现有的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专业素质不高,使国家相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定无法被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贯彻和执行,造成相关法规政策的预期社会效应难以得到应有的发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念的推广方面,当前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念的推广力度不够,整个社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人们更多的是看到各类生物资源的经济价值,而没有看到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在资金投入方面,财政部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济投入与实际保护工作的资金需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缺口,很多刻不容缓的、生态价值巨大的保护工作因为资金问题而迟迟难以进行。
三、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对策
(一)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的基本制度
1.生物资源评估制度。国家对生物资源总体和各种生物多样性资源类型的状况定期进行评估,以作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可利用管理工作的本底数据。
2.生物资源产权制度。明确规定生物资源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产权的取得、利用、转让和散失方式,规定对产权的基本保障措施和对产权转让的基本管理措施。
3.有偿使用制度。以税、费等形式规定对国家所有生物多样性资源的有偿使用。
4.综合利用制度。确定综合利用的基本要求。提倡生物资源节约使用、废旧利用、、循环利用,发展和推广综合利用技术。
(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监督管理机制
1.各生物多样性资源行政部门的职责。各生物多样性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与之相适应的生物多样性及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综合性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和自然区域的保护和无具体管理部门的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的保护。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行使其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权。
2.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协调。环境保护部门是国家负责环境保护(包括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的专门行政机构,应负责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的全面统一协调工作,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规划和政策方针的制定,在整体上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3.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加强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作用,通过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实质性的监督,保证生物多样性法律法规的实施。
4.制定监督管理部门法律。以专门法律的形式确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统一协调方式和法律规范,实施监督程序。
(三)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查询制度
生物多样性的监测最主要的目的是为管理者服务,为他们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环境影响等问题上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生物多样性的编目和监测提供了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生物学信息,可应用于一些基础学科,如系统学、生态学、行为生物学等领域,也可应用于一些应用学科,如生物技术、土壤学、农学、林学、水产学、保护生物学及环境科学等方面。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就是将原来分散、零散的生物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利用信息汇总,在保证准确、可靠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电子化,并提供完备的数据检索和查询工具,以适应不同目的的查询需要。
(四)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制度
自然保护区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和希望。因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制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是对就地保护原则的具体贯彻落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要求,建立不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进行有效的管理。
(五)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制度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中应规定各地区的有关部门应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一方面通过接受有关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部门和其他企业部门自愿捐款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举办各种展览、培训、资源开发和各种服务积累资金,再投入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中去。再者,随着公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认识的加强,还可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款。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资金援助。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制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重要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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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的两重性森林生物样性资产由森林生物资产(包括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和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资产)构成。森林生物资产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岳上植,2002.)。生物转化是指导致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质量(遗传价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层、纤维强度)或数量(重量、立方米、纤维的长度或直径)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繁殖的过程,从转化的机理上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主要靠自然力的作用和自身的转化能力实现其再生和转化。林业生产活动只起“催化剂”作用,会经常出现数量不减反增的现象。因此,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应定期地结合评估,以评估促进核算。
(二)价值的多元性森林生物多样性是森林这一综合地域类型中所呈现出来的生物多样性。一般而言。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四类(国家环保局,1998)。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又可分为直接实物价值和直接非实物服务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功能的价值;选择价值是指人们为了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利用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支付意愿;存在价值是人们为确保森林生物多样性继续存在的支付意愿(张颖,2002)。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困难与复杂性。森林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其所体现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当代人提供直接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人类目前及将来所创造的巨大的非直接使用价值,所展现的是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
(三)资产的整体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互统一的整体。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提供木材、竹材和蘑菇及其它动植物产品来源时,释放的是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当森林生物多样性作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森林生态效益资源的时候,释放的是间接环境效益,此时属于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两者的结合点在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同一载体。森林生态资产不能脱离森林生物资产而独立存在,两者相互依存,其价值的形成、消费和补偿过程密不可分。因此,森林有形资产在其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增减变动过程中,森林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发生变动,其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地会发生变化。因而在对森林有形资产的价值确认和计量中,也要相应地对森林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确认与计量。
(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相对稀缺的,这不仅表现在天然存量方面,还表现在生成率方面。同时,地球上生物物种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而各物种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在绝对意义上是不可替代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产生了对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体现在会计上是必须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它超越了进行森林经营活动的林业行业以外的外部影响,即不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的影响,进而会产生不能全部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会收益。公共物品是具有外部经济性的典型例子。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发挥的生态效益主要是一种无形效用,不能贮藏和移动,生产者难以对其控制,即无法迫使受益者偿付了补偿费用后才能享用其生态效用。因此,森林所提供的生态效益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时,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中的生态资产一般不存在市场,所以应更多地考虑非市场价值的计价方法,实现对其生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分类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会计确认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确认是指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作为一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森林生态效益记入会计载体的过程。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是选择合理的会计确认标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要能够作为一项资产加以确认,应当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会计确认从理论上讲要同时满足四项标准:(1)可定义性。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给出的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最本质特征。森林中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如药用、食用、纤维、芳香油等)和野生植物资源(如哺乳类、鸟类和爬行类等)。作为林业经营组织来讲,一旦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为其所拥有或控制就能为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它们符合确认的第一个条件——资产的定义。(2)可计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可以通过现有多种计量属性选择达到对其计量的目的,但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自身的特殊性,其计量比较复杂。同时,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科学定价主要通过对其价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从长远来看,随着评估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能够做到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合理计量。(3)相关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于富生等,2000)。显然,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存量和流量信息,从而会影响到他们为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所采取的宏观或微观的经济决策。(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会计信息给予充分信赖。“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能够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3)。真实反映是可靠性的核心标志。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计量结果,可从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林业经营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足以使决策者信赖。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分类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类标准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态分。按存在形态可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分为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森林生物资产是指森林中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栖息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个体基因,包括林木资产、林副产品及以森林为依托生存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森林生物资产在价值层次上主要表现为物种多样性价值和基因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主要表现的是直接使用价值。森林生态资产是指森林生态效益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有机物质的生产、的固定、的释放、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水土保持、净化污染物等。森林生态资产在价值层次上表现的是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表现的主要是间接使用价值和和部分直接使用价值(如旅游观赏价值、科学文化价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样性所表现出来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也归属于森林生态资产。
(三)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核算在实践中的应用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目前主要可侧重于森林物种多样性价值方面的核算,特别是其中植物和动物多样性价值的核算。虽然森林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但目前人们对每个层次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相对而言,物种多样性最明显也最容易测定。而森林遗传基因多样性多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它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就目前人们的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看,要做到完全掌握森林中有机体,即动植物和微生物的DNA中的氨基酸的排列次序及其结构还是比较困难的。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测定比遗传多样性的测定更困难,因为系统的边界都是模糊的。同时,对于物种多样性,也部分受到研究手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对于其中的微生物多样性测定与确定比较困难,所以物种多样性目前主要着重于植物与动物多样性的测定,特别是其中的裸子植物、被子植物和脊椎动物。因此,一般来讲,目前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核算主要是以物种多样性中的植物与动物价值的核算为代表,暂不考虑基因及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的核算。
三、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
(一)森林生态效益的概念及特征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就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其具有几个重要特征:(1)外在经济性。外在经济性在林业中是最普遍的现象。当森林生物多样性发挥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和保护物种及基因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的时候,这种生态效益却被非林业经营部门乃至全社会无偿地享用,而不必为此付出相应的费用。(2)非减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直接效益的发挥,意味着森林生物资产的减少。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减少森林生态资产。(3)模糊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直接效益随着木材、蘑菇、动物毛皮等的出售而实现,并可用货币直接计量。但森林生态效益没有物质载体,无法对其效益进行准确的计量,只能通过估计来反映。因此,森林生态效益的确定具有模糊性。
(二)森林生态效益的会计确认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林业会计中核算的收益部分只是对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进行确认,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效益外在性不予确认,使得大量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游离于会计循环之外,严重阻碍了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效益的发挥,危及了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经营组织必须考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部产生的影响,会计上应反映这一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将森林生态效益外在经济性作为收入要素纳入核算体系(温作民,2003),从而进一步转化为林业经营组织的环境效益,真实地评价其业绩。根据财务会计的收入定义,收入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显然,森林生态效益外在性部分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传统财务会计确认收入的流入和流出概念不能满足将森林生态效益完整地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要将森林生态效益作为收入要素纳入会计系统,其确认可以根据其标准进行:(1)符合定义。符合森林生态效益定义,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种间接效益,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出来的效用。(2)可计量性。据有关部门测算,森林生态效益是其经济效益的13倍。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森林生态效益每年都要进行准确的核算。(3)相关性。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提供了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非木材价值的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和决策者对森林生态功能重要性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可以为林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相关决策或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与准则提供依据,适应新时期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4)可靠性。模糊性虽然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难度,但是只要是估计的合理,仍然具有可靠性。因此,凡是符合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能够用货币计量,并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森林生态资产所释放的效用,都可确认为森林生态效益。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
(一)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尺度计量包括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就货币计量而言,其计量单位笼统地讲就是货币,由于货币能把经济业务全面、综合地反映出来,所以货币成为会计统一的计量尺度。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应同时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两种形式。这主要是由森林生物多样资产的特点和森林生态效益的特点决定的。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两重性、价值的多无性、产品的公共性和市场的无形性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的外在经济性、模糊性等特征,一方面反映了对其价值计量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即使它们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得以计量,但在其计量结果的公众认可度上目前仍存有争议。因此,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完全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为了满足提供森林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会计信息,使其具有较强的可理解性,应当尽可能多地考虑运用非货币计量尺度。在非货币计量形式中,可同时使用包括实物计量、劳动计量、混合计量等多种形式。运用货币计量形成一些财务指标,运用非货币计量则会形成实物指标、劳动指标、技术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文字说明等,从而提供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是一项广为流行的会计惯例。对于一般实体资产来讲,在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较小的情况下,其历史成本与其价值的差异是较小的。然而,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却是森林生物多样性一个致命弱点,这主要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大部分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的。少部分是由自然力和人力作用形成的。因此,它们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另外,它们又是有生命力或活动力的,其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只有在交易的那一刻才能暂时相对固定其价值。因此,如果仅按目前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来计量,它们的价值计量会偏低,违背了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原则,不能达到为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计量属性,不应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而应包括面向市场、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在内的多种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的会计计量属性,从狭义上看,其表现形式有: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历史成本固然可以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有时为了管理或决策上的需要,要求会计可以提供以公允价值反映的更为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象森林生态资产一类的历史成本原本就没有,用公允价值反而可以更可靠地反映它们的真实价值。在这些情况下,用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计量也是可行的。当然,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是公允价值的确定避免不了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怎样提高和增强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是一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从目前我国会计现实来看,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尚不具备(张心灵等,2004),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可以选择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之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具体计量时,应分别不同资产及不同阶段加以考虑。森林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按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森林生态资产的初始确认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森林生物资产及森林生态资产报表日计量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如实际市场价法、费用支出法、旅行费用法、替代花费法、机会成本法或条件价值法等,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进行评估取得。从发展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主流(黄世忠,1997),那么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将来应主要选择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即采用“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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