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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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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解决方法

校园暴力的解决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校园网络暴力;心理状况;人际交往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53-0055-02

【作者简介】居艳,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无锡,214105)副校长,高级教师。

校园可以看作是一个微型社会,类比网络暴力,校园网络暴力可以定义为校园中发生的网络暴力现象。与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源相比有其共性,如网民的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等,也有其特殊性,由于学生性格气质的差异,往往性格冲动、胆汁质的学生容易出现网络暴力,同时由于学生处于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的未成年期,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在如何诚信使用网络方面存在缺失,也是导致校园网络暴力产生的客观原因。根据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心理分析,可以将校园网络暴力事件分为以下三类:

一、玩笑过度型

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开玩笑是难免的事,和性格开朗、大度的人开玩笑可能会调节气氛、增进友谊,还可以使开玩笑者具有幽默感。但凡事都要有个“度”,当超过这个“度”时,可能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这里举一个我遇到的例子,学校里有一个女生平时大大咧咧,各方面也很优秀,人缘极好。有一天,她得知班上一位女生可能暗恋一位男生时,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真心走到一起,于是将这个男生和这个女生的照片拼到了一起,在照片上加了一句“我们结婚吧”,并将拼接后的照片发到了班级QQ群里。本是一个玩笑,但是照片中的女生性格十分内向,当她看到了这个照片后,连续几天彻夜难眠,成绩一落千丈。女孩的妈妈知道此事后,十分恼火,来到学校希望学校严肃处理此事,并要求实施网络暴力的女生当面道歉。

当受害女生的母亲找到我时,我感到左右为难。一方面我十分同情孩子的母亲,作为母亲,看到自己性格内向的青春期的女儿受到别人的网络欺凌日渐消瘦,心里一定非常难过;同时我也同情那个拼接照片的女孩,也许她无心伤害这个女生,只是出于好奇,和她开了个“过度”的玩笑。于是,我和这个女孩的母亲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从性格气质的分析,让她了解两个女孩处事方式的差异,并能够理解和宽容对方;同时作为学校的德育工作者,我有责任和拼接照片的女生进行交流,让其删除照片,了解玩笑该如何开,并要求她真心诚意地向受害女生道歉。

通过这个案例,同学之间开玩笑有几点应注意:

开玩笑要看对象。由于人的性格、秉性各不相同,因而各人的承受力也不尽相同。有人豁达开朗、有人谨小慎微。所以尽量不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同学开玩笑。同时,有些玩笑对男生可以开,对女生则不能开。

开玩笑要看时空。当一个人处于情绪低落期或特别专注期时,也许不经意的一个玩笑就会引起其负面情绪的爆发。如当一个人正在安静学习时,你的玩笑可能影响他正常思考,因而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极度不满。

开玩笑要看内容。开玩笑也要讲究健康高雅,富有幽默感。低级庸俗、揭人伤疤的玩笑往往会引起对方的极度厌恶。

二、冲动报复型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冲动报复型的校园网络暴力事件是校园网络暴力最常见的类型,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个人冲动报复型。

由于有些人气质属于胆汁质型,遇事特别容易冲动,往往不计后果只顾一时之快。我曾经遇到这样一件事。学校有个男同学平时活泼好动,特别喜爱踢足球,有一次班会课,他偷偷溜到操场去踢球了,当班主任知道此事后立刻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个男生在班主任教育时就流露出不满情绪,回家之后立即注册了一个QQ账号,用此账号登录后侮辱谩骂班主任。这种校园网络暴力属于典型的个人冲动报复型。如何杜绝或有效处理此类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主要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平时应该多关注身边人的性格特征,虽然俗语“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贬义的意思,但是有时候为了缓和矛盾,或者说是选择更加恰当的方法解决矛盾,同样的事情的确需要和不同性格的人说不同的话。

(2)当此类网络暴力事件发生后,不能直接交锋。因为这不是针尖对麦芒,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两败俱伤的事,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冷处理。当网络施暴者冷静思考后,发现自己的言行的确不当,会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交流,以得到对方的谅解。

2.群体冲动报复型。

在学校,常常由于两个同学在网络上观点不同发生争执,从而引起众人“围观”,打起网络口水战;或是因为疑似某项评比结果不公而引起多位同学向活动主办方发起网络质疑、造谣甚至谩骂。这些都属于群体冲动报复型的校园网络暴力。过去同学们的争吵和质疑常通过口述或者学生代表向校方提出质疑并进行谈判,而现今由于网络的介入,很多水军加入口水战,使得原本很容易辨别真伪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甚至置活动主办方或者学校于道德的风口浪尖。青年学生富有激情与朝气,也特别容易冲动与受人蛊惑,富有质疑精神,但往往缺乏换位思考的意识。面对群体冲动报复型的校园网络暴力事件,学校应如何应对?

首先,学校组织活动应事先经过周密的筹划,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

其次,当发生群体与校方对立时,学校可以主动邀请学生代表和学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如果学校的出发点都是从学生角度考虑的,相信学生一定能够理解。

最后,利用平时的集体晨会等集会时间,加强民主、自由、公正、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

三、心理失衡型

这种类型的校园网络暴力往往产生的危害性更大。因为施暴者长期处在心理失衡的状态下,积蓄了很多负能量,通过蓄谋已久的构思,对其他同学或者教师实施校园网络暴力,甚至由最初的校园网络暴力迁移到现实暴力中来。

曾经遇到过一起类似的案例。一位沉默寡言的男同学暗恋班级一位女同学,通过写情书的方式向对方表达爱意,遭到了对方的婉言拒绝。但是心理失衡的他从此对这个女孩怀恨在心,当他看到她和其他男生讲话时就特别恼火,于是编造了各种谣言通过网络匿名的形式对这个女孩的名誉进行诋毁。事发后,班主任了解到这位男同学曾看过心理医生,鉴定为有抑郁症倾向。学校心理老师、班主任在了解到该男生的情况后,对其增加了更多的关注,心理医生也对其进行心理干预。

这种类型的校园网络暴力虽然不多见,但是危害性很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引导,可能会演化为校园暴力事件,危害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防范此类校园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要从以下三方面思考:

1.通过心理测试、家访、班主任和同学之间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每个学生的心理状况,对于明显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进行备案,并高度关注。

校园暴力的解决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职;法律教育;法律素质

在中职教育当中,对学生的道德、职业技能以及职业观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由于我国中职院校对于法律教育的培养起步较晚,所以还处于发展初期,导致近年来犯罪率逐年上涨。此外,在社会的不断转型中,也出现了许多非主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直接引发了中职生对于社会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甚至形成偏激思维模式的问题。导致他们的整个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在无形之中错了位。一方面,许多中职院校学生一味的贪慕虚荣,追求奢靡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违法乱纪。另一方面,由于中职生对社会实践的缺乏,导致许多中职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个人控制的能力极差,轻易就被他人误导,上当受骗,做出不法行为的举动。可以说,这一系列的事情都对整个社会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加强法律教育,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素质是迫在眉睫的教育任务之一。因此,各中职院校必须即可展开对中职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全面将法律意识贯彻落实至教育当中。

一、中职生法律素质现状

(一)法律知识水平偏低

现目前,大多数的中职生在法律知识水平上都偏低,由于中职教育的教育特殊性,导致虽然在对学生的技术教育培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生的法律知识却相对较少。其主要因素也是因为中职院校本身条件的局限性,所以中职院校的学生才会没有法律观念,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常常游走在法律边缘而不自知,比如常常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还有敲诈勒索事件频发,而学生认为这不过是打个架,要点钱花花,没什么!当然,也不能完全否决中职院校的学生,指责他们是所谓的“法盲”,在中职学生的眼中,普遍认为法律就是对坏人的惩罚、罪犯的制裁,并不知道法律还有维护自己自身权益的功效。很多中职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伤害的时候,并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么忍气吞声继续承担受害人的角色,要么就是以牙还牙最后由受害人变为犯罪人。后悔终生,可怜又可气!”

(二)法律观念及法律意识薄弱

中职院校的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正是观念的养成阶段,所以受到知识、年龄以及诸多方面的影响,也造成了中职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现状。根据相关研究调查表明,在我国违法乱纪的记录中,其总数的四成都是中职学生,这是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也表明了在对中职学生的培养中,一旦出现任何差池,他们都可能会误入歧途的事实。

(三)法律自觉性低

中职院校学生在这个养成价值观、人生观的重要年龄阶段,最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并被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所影响。甚至,他们自己本身脑海中也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念,所以更加容易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否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个概念。因此,当遇到问题时,他们普遍使用的解决方法就是暴力,而不是去考虑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并且,在违法乱纪的时候,他们也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的制裁不会那么轻易就落到自己身上。

二、中职院校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定位不明确,重视度不够

从2002年开始,教育部就提出要着重关注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然而十四年时间过去了,至今各大中职院校对于这个所谓的“关注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仍未准确定位,所以也还是没有做到把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当中重点项目来抓。整个中职院校有关法律培养的方面,并没有长远的规划,也没有任何短期培养目标,并且缺乏一个有领导性的组织机构来落实法律素质培养的工作。甚至还有一些中职院校只是一味的完成教学任务,彻底将法律素质的教育排除在教育体系之外。然后在学生应届毕业后,把他们当成包袱一样甩入社会,继续一届又一届的纳入新生,以同样的方式完成社会所交给教育业的知识理论教学任务。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来说,是有害无益的。

(二)课程设置不得当,教学方式过于单一

虽目前的中职法律教材经过了几次的修订后,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更加多样性的增强了可读性,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整个课程的设定上,却还是存在缺陷。一方面来说,在课程的形式上还是太过简单,过于强调对实践的操作以及理论的传授。另一方面来说,整个课程的设置并未根据不同的专业来插入不同内容的法律培养需求。而且在教学方式上,也还是以填鸭式的满堂灌形式为主。以至于学生丧失学习积极性,只是被动的吸收这些教育内容。(三)师资力量弱,专业性不强在中职院校的专业调整中,由于部分专业的取消导致一些教师被闲置,以至于专业对口教师量匮乏,“双师型”的教师更是极少。而且,大部分的中职院校中,从事法律教育的教师整体素质也偏低,且不具备专业性。此外在法律课程中,基本都是由思想政治来进行执教。作为并没有接受过专业法学知识培训的思想政治老师,他们不仅缺乏正规的法学知识理论,同时也缺少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极其容易传授错误的教学观念。

三、提高中职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提升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教学的体系

首先,中职院校需要提升对于法律教育的重视度,并且意识到现如今的中职院校学生法律素质低、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然后以此为切入点来对学生的法律素质低以及法律意识进行培养。并且让他们明白法律不只能够对坏人进行惩罚,同时也是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所以,中职院校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基础的教育,让学生明确清楚法律教学以及法学课堂对他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其次,中职院校应该在法律教学中投入更多的教学资金,保障法律教学中所需要的器材与设备是齐全的。此外,学校要多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相应法律课程,以保障课程的设置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增添一些新的法律课程。最后,在编写教程的方面,也要提升法律教育者的重视程度,要求他们必须根据实时社会现状来不断对教材进行更新。现如今的这个社会发展极为迅猛,人们的普遍生活水平也在持续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意识呈现出了更加多样化的走势,所以,法学教材也一定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脚步,不断更新与修订,以编写出最能顺应时展以及社会需求的实时性有效教材。但是,基于中职教育的特殊性,在编写中职院校的法律教材时,还需要注意从实际出发,这样才能增强法学教材的实用性。还有就是,教师也要对法律条文的修改与制定实时关注,并运用至法律课堂的教学当中,以避免教材中的漏洞和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与观点,从而保障学生能够在法律教育中有效、健康的成长。

(二)营造法律学习的良好氛围,提升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想要获得更好的法律教学成效,就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营造出一个法律学习良好的校园氛围。比如说,可以通过条幅、网络平台、广播、校园论坛等各种方式来提升对于法律文化校园的构建,并将法律教学的核心融入至校园文化中,以使得学生能够在浓厚的法律气息中被逐渐潜移默化,形成法律概念与法律意识。在教学时间中,需要将法律理论与实践过程紧密相连,甚至可以引入一些较为生活化的情境,通过情境教学法来激发学生对于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使得他们更有兴趣互相探讨法律知识。另外,教师也要多多鼓励学生将法律知识实时运用至社会生活中,将社会生活作为法律教育的第二课堂,把所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贯彻至生活中的每个角落每个细节当中,并将法律知识淋漓尽致的进行运用。这样能够有效帮助学生在对法律的运用过程中,获得更深的启发,从而引起深思。最后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中职院校必须清楚明确一点,就是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不能仅仅只是与课堂相连,还应当与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家庭情况有效连接。这也就要求了法律教育者需要提升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然后鼓励家长通过家庭教育来协助学生更深入的对法律知识进行理解并运用,从而使得学生最终能够养成最正确价值观以及人生观。

(三)强化师资力量,加强教育者水平,提升法律教学效果

教师作为法律教学者与课堂组织者,必须对相关法律知识有牢固的掌握,并对实践运用有熟练的实战操作经验。也就是说,中职院校中进行法律执教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基于教师的言行举止,哪怕某个细微的小细节,都可能会对学生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想要提升整个法律教学的实效性,并提高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就必须在中职院校的法律教学中,对教师提出严格的高标准,并不断对师资力量进行强化与巩固。除了要求教师不断学习、充电,提升自己以外,中职院校作为校方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说,定期组织教师充电活动,根据教师的综合情况来进行考核与评定,选择表现名列前茅的几位教师,为他们免费提供一些出外深造的学习机会,使其能够对教育理念进行思考,并吸取最新的法律观念意识来丰富自己的教学水平。然后把这一系列的东西带入到实践的教学工作中。这对于师资力量的强化来说,是非常有作用的。教师也要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脱离传统教学中陈旧落后观念的桎梏,并利用新概念的现代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从实践与模拟中,不知不觉的让他们提升自己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从而无形之中形成法律意识。

四、结语

中职院校学生作为社会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素质高低与法律意识的强弱,会直接对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所以,中职院校必须提升对于法律教育的中实行,并将传统的教学理念扭转过来,通过对教学设备、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校园良好法律氛围的营造以及对教育工作者的不断充电的协助,以最终构建出一个高度和谐的中职院校法律教学环境,强化中职院校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

参考文献:

[1]周琳.中职德育课融入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教学探究.职业.2016(2).

[2]田树婷.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开展体验式教学的反思.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6).

[3]莫瑞深.中职法律教育与中职生法律素质的提高.亚太教育.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