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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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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

推进城镇化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现状;对策

一、前言

我国人口众多,同时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据了很高的比重,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让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更好的进行转移是必须重视的关键问题。依靠现有的大中型城市来完全接纳是不现实的,最佳的途径是推动乡村的城镇化建设,积极发展乡镇自主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依靠当地自身力量来吸纳大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样不但能够让区域经济得到平衡发展,同时还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城市的增容压力,另外还能够有效的降低社会矛盾的产生。

城镇属于一种区域概念,从侠义上来说,城镇化建设就是指的城镇的经济发展问题,城镇经济主要是依靠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多数为工业)为主体的,以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混合体系。根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我国乡镇办的工业大约有20%集中于乡镇政府的所在地区,其他的大部分都散落于农村中,这样的太过分散的结构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会带来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导致很多需要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城镇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城镇规划工作缺乏发展的眼光

由于受到传统的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很多地区都是根据传统的方式来确定城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因此也导致了城镇化规划工作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规划水平缺乏科学性,无法跟上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速度,其配置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当前很多城镇还尚未规模化的发展,重复建设的现象也非常多,这样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加之行政区域的限制,各个城镇都按照自己的规划来进行建设,很多基础设施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这样就直接导致了城镇建设无法形成规模,同时还限制了其他资源的集中。

2.城镇化建设制度过于死板

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还无法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特征,其建设投入的资金基本上都是依靠当地的财政投资,尚未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体系。城镇化建设管理机制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存在着过于依靠政府以及政府部门失职的问题,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很多土地资源,其中的部分农业用地必须转化成非农建设用地。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非农建设用地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加,但是由于农业土地有严格的指标,因此有部分投资项目无法得以落实,因此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3.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脱节

在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速度日益加快的同时,乡镇农户的综合素质与社区文化氛围却依旧停留在过去的状态,各种衰败腐朽的现象甚至还有进一步滋生的趋势,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同时,虽然城镇化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带来了极高的经济效益,但是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脚步却没有和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乡镇企业和城镇基础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粗放式的发展方式也为区域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了自然资源。

三、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对策

1.科学的进行城镇整体规划

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大城市规模严格控制,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的方针,从而让生产力与人口能够合理布局。我们可以得出,加强城镇化建设的规划布局,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提出有针对性的城镇化建设规划。在促进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根据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律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的进行规划布局。首先应该结合实际做好城市整体规划工作以及城镇自身规划,做好前期的建设规划;其次应该对城镇的空间布局进行合理划分,确保不同城镇之间能够协调平衡发展,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的问题;最后是要从战略的高度对城镇化建设发展重新认识,确保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积极完善城镇化建设制度

要积极完善城镇化建设制度,尤其是资金筹措制度,从而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渠道的方式来吸引各方资金,将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很好的融合起来,运用土地使用政策,让公共设施能够向城镇均衡分配,大力推行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户培训机制,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农民工的社会养老机制。促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机制改革工作,在城镇化建设中,土地资源问题是制约着农村人口的迁移,农户一直面临着向城镇迁移之后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和宅基地还耕等问题。此外,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必须要确保全面规划、统一布局,保证农村用地和城镇化建设能够平衡协调,这样才能让城镇化建设有序进行。

3.生态、社会和经济平衡发展

要让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确保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协调运作,而不能仅仅关注其某一方面。因此我们必须要科学的进行权衡,让三方利益能够平衡发展。首先应该积极进行宣传,做好城镇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造良性氛围,正确的引导居民的价值观念;其次应该让乡镇企业逐渐朝工业园集中,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最后应该制定多样化的绩效改革措施,提升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只有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发展,才能够确保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推进城镇化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天府新区;“产城一体” ;主导产业;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导论

建设成渝经济区,“双核”肩负着重大使命,作为“双核”之一的“天府新区”已正式纳入《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被国务院列为西部重点建设新城区,如何发挥“天府新区”的引擎作用?如何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这是“天府新区”建设者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为此,天府新区提出“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将天府新区划定为35个“产城一体单元”,每个规模约20-30平方公里、20万-30万人口,其中60%以上就业人口在单元内居住,内部出行以常规公交、自行车和步行为主。鉴于“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与实践才刚开始,“产城一体”一词也多出现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政策文件中,对其理论上的探索还不够。因此,本文结合对双流县、新津县等地的调研,对这种发展方式需要从内涵、制约因素等方面予以理论上的回应,逐步构建“产城一体”的发展政策,从而更好地推进“天府新区”的建设。

二、本文涉及的基础理论

(一)城镇化理论

长期以来,传统的“二元经济理论”被用于理解中国的城乡经济发展。该理论认为,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现代工业的发展将传统农业劳动力转移至城市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但这一理论无法回答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为此,这需要转换视角,从城乡分割的制度背景出发,研究以户籍为基础的城乡分割制度的路径依赖性,以及为此导致的地理分割、劳动力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不均等现象。为逐步消除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制度壁垒,需要从利益诉求机制、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均等等方面推进制度变革,同时,强化经济的聚集,使城乡融合和劳动力充分流动,最终顺利完成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二)产业聚集理论

新古典贸易理论认为,产业由技术、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外生资源禀赋决定,产业聚集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但此种理论假设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却无法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格局,大量贸易发生在产业内甚至公司内。为弥补这一缺陷,新经济地理学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假设出发,认为产业的集聚取决于交通成本与规模经济的相互作用,即交通成本很高的时候,产业聚集程度较低;随着交通成本下降,产业聚集程度上升;一旦交通成本下降到一定程度时,产业聚集程度又会开始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单一因素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世界中的产业区位现象,自然优势和聚集经济共同决定产业区位。

(三)城市空间结构理论

居住与就业的空间关系是企业和家庭空间选址及其竞争的结果,是城市空间结构的核心问题。如何在空间接近所带来的集聚效益与拥挤成本之间进行科学的权衡,是决定城市形态的关键。随着中国城市中集聚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升和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职住分离”程度会逐渐加大,因此,片面追求“职住平衡”并不现实,这将会损害城市经济的效率。那么,如何缓解就业与居住过度分离所可能带来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城市病”?这需要设计恰当的制度机制,将个体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使城市规模以及居住与就业的空间关系趋于最优,从而逐步解决“职住分离”问题。

(四)对本文的意义

依据天府新区的定位,该新区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优化空间布局,以产业增长支撑城市发展,采用“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将产业园区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建成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的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可见,在未来的发展中,天府新区将着力解决如何推进城镇化?产业如何聚集?工业化与城镇化如何互动发展?这不仅需要实践的智慧,更需要整合城镇化理论、产业聚集理论及城市空间结构理论,不断为天府新区 “产城一体”发展方式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三、天府新区“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内涵及因素分析

为科学界定“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式的合理内涵,本文先从几种易于混淆的认识展开。

(一)“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合理内涵

第一,“产城一体”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在计划经济时期,许多大型国有企业为解决职工的生活配套问题,在厂区内或周边为职工修建房屋、医院、学校等配套设施,在一定范围内解决“职住不平衡”问题。据此,许多人认为,现在提出的“产城一体”发展方式就是旧事重提,更有甚者,认为“产城一体”就是原来的企业“办社会”。其实,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现象,在改革开放后,这种做法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改变。而今,我们所称“产城一体”与以前的企业“办社会”有明显的区别,现在我们所说的“产城一体”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基础上的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更多依赖于政府指导下的企业自主选择行为,换言之,“产城一体”是遵循产业聚集与城镇化规律为前提的,并不搞指令性计划。

第二,“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专业化经济和聚集经济效应。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演变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具有分为以工业化的发展为核心,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为特征的起步期,二者互动发展的成长期以及工业化的作用开始淡化,城镇化逐渐成为经济发展重心的成熟期,这一时期服务业的功能凸显。据此,“产城一体”发展方式不是单纯地将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它必然包含着对工业化与城镇化阶段性特征的判断,而且也更加注重产业与城市的动态融合。

第三,“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解决“职住平衡”问题。许多人认为,“产城一体”就是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如上下班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30分钟,上班半径不超过20公里或更短。这样一种简单判断基于“职住平衡”理论中距离因素的考虑。在理论上,这种解决方式可以实现交通成本最优,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职住平衡”。因为,一些具有负外部性的企业不但会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家庭中会有多名就业者,工作地点会很分散,一个居住地无法与多个就业地实现平衡。因此,“产城一体”不是单纯的解决“职住平衡”中的空间距离问题,而是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上职工与企业用工需求之间的动态匹配,这才是真正的“产城一体”发展方式。

总之,“产城一体”发展方式既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也不是单纯的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而是在工业化与城镇化进入中期阶段,在权衡聚集效应与交通成本的前提下,利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动力,动态地实现“产城融合”的过程。

(二)影响“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制约因素分析

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和规律看,新区开发重点在经济建设,尤其是在新区发展初期到中期阶段,经济发展速度远远快于社会建设步伐。若在天府新区建设中过度重视产业发展而没有充分考虑城市扩展和人口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城市发展滞后,从而难以实现产业和城市一体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应重点关注以下制约因素,解决资源要素、公共治理、基础设施等瓶颈制约,使得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城镇建设也得到同步发展。

第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城镇化过程中各方面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现代农业发展程度不高,农民增收依然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同时,城镇空间的扩张也没有相应带来人口更多向城镇有效集中。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持续存在,给产城相融带来阻力。

第二,政府公共治理模式是否创新,将影响到“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实现程度。公共治理的创新也是生产力。如果政府公共治理的压力和成本增大,势必导致政府更多的干预市场。因此,是否改变原有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是否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将影响“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实现。

第三,资源要素需求的制约,将进一步凸显,这将影响到“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物质基础。资源要素的配置既是产业功能布局作用的结果,也会反过来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生重大影响。天府新区的设立将加速人口、土地、资金、技术、能源等要素在区域内聚集,必然为产业发展带来突破,但这也可能导致资源需求量得不到满足,而影响到“产城一体”的实现。

第四,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通勤成本加大,这影响到产业聚集的形成。交通、公共配套等基础设施是区域产业发展的必要前提,但许多“产城一体单元”的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通勤成本较高,不能满足产业聚集的要求,这将制约产业的聚集。

四、促进“产城一体”发展方式的政策举措

“产城一体”是将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融为一体的发展方式。产业是城市发展的支柱和动力源泉;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和依托,生态是城市发展的特色,只有将产业功能、城市功能、生态功能融为一体,才能防止城市发展空心化。为此,应从产业定位、城镇化进程、生态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政策选择。

第一,定位主导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在天府新区 “产城一体单元”中,面临着主导产业的选择问题,各个“产城一体单元”能否依据自身优势,选择出适合自己发展的主导产业,这是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关键。如果主导产业定位不准,将带来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并锁定“产城一体单元”的产业模式,这给后续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在“产城一体单元”发展之初,应权衡利弊,选择哪些具有前后项关联和旁侧关联度较大的产业,作为各“产城一体单元”主导产业。

第二,把握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抓新型工业化,应把握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在“产城一体单元”中形成若干特色产业集群,通过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产业聚集效应。

第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逐步实现“职住平衡”发展。在构建“产城一体”的空间结构时,既需要依靠产业为动力建设城市,又依托城市为载体支撑产业,使城镇体系与生产力布局相匹配,从而逐步实现产业复合、规模适度、职住平衡、服务配套的空间组织方式。

第四,统筹区域要素配置,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在天府新区中,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进, 将日益面临土地、厂房、能源等资源贮备不足,土地集约化使用度有待提高,城市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等问题。为缓解资源要素带来的发展压力,应统筹土地、资金、人才、能源等资源要素配置,集中优势资源保障新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第五,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其要旨是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通过强调环境保护,使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在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应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从而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

参考文献:

[1]黄新初.在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成都日报,2012-8-1(1).

[2]陆铭,等,主编.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回顾与展望[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推进城镇化建设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四川;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日

新型城镇化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和模式,找准路径和重点,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原则,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互动的城镇化。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近年来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城镇化由传统的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转变,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探索了经验。

一、四川推进新型城镇化基本做法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把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一是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加快省域城镇体系及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步伐,加快编制城镇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扩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和县域全域规划编制试点范围;二是推进各级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建立城镇群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效应,推进新区建设,完善旧城功能,加强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实施 “百镇建设试点行动”,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专业特色镇。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打造“准集镇型”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住房供给体系。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10万套。改造城市旧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40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50万户。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推行节约型住宅开发模式,推进商品房住宅全装修;四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雨污管网和排涝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省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完成50%的市(州)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要抓手,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川在总结成都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实施“五个统筹”,着力深化“五项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1、稳步推进“五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四川启动省域城镇体系和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3年底,完成100个试点小城镇、8,500多个新村规划,建成5,000多个新村聚居点;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安排城市新区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区域中心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安排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行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全省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产业向园区的集中度达到65%。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现代循环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继续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全省就业服务业务软件统一,基础数据向省级集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成都市获批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5.5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3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省所有政府办和77.8%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率98.51%。县级公立医院100%取消药品加成;五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在安县等15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基本保障范围。

2、着力深化“五项改革”,城乡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除成都市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推行租住稳定住所人员落户、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建立公共户口簿等政策,探索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的确权颁证基本完成。11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全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个、县级交易平台50余个、乡镇交易平台600余个;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出台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职保、居保间转移接续办法,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四是开展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挂钩”项目1,021个、周转指标61.4万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成都市已流转1.05万宗(含灾后联建房用地),金额21.8亿元,自贡、德阳、广元3市也研究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五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银行网点的电子通汇率达到99%,累计消除支付服务空白乡镇817个、空白村3.84万个。

二、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四川城镇化率2013年比全国低近9个百分点。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协调,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态空间不足等“城市病”显现。与此同时,全省城镇人口3,400万人中还包括了规模达1千万多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如果扣除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农民工,按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则只有28%。这部分人口并未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能否让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顺利转变为市民,从根本上决定四川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尽合理。四川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大,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主体形态的城市群发展不足,一些地方城市发展相互不协调,产业和功能相互雷同。全省缺少百万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效应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中小城市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

三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依赖低成本的资源进行数量扩张。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看,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进入新世纪以来,四川城镇化发展进入了高速阶段,2000年四川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是991.1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26.9平方公里,2012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855.6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71.1平方公里。各地城镇建设用地仍较粗放,用地结构不合理。一些城市发展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不强。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带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不高,对城镇化发展支撑能力不足。

三、政策建议

(一)以城乡一体、多规衔接、约束有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规划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城乡新形态。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基础。传统城镇化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脱节的片面城镇化和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无序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有力有效的规划管理,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规划社会化程度,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规划的体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确保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切实做到多规融合;三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规划执法,特别是应探索建立规划管理的问责机制,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行政责任,多管齐下,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当前,四川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相对不足,尤其是作为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城镇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不强的问题更为突出。应进一步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探索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动力激活机制、城镇化空间集约拓展机制、人口城镇化质量提升机制、适应快速城镇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县域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低成本就近转移。一是建立完善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将产业园区作为产城融合重要结合点的要求,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同步规划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加快完善已经建成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业,促进实现产业和人口的同步聚集;二是创新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机制。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公共品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按照建设“镇级市”的思路,试点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充分的县级管理权限,提高自主发展、自我管理权能。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重大公共项目民主决策机制。

(三)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重点,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实质就是要降低城镇入户的门槛,让进城农民一起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差别化福利待遇,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消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二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以农民工群体为重点,逐步实现对其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探索制定对长期居住、生活在特大城市的进城务工农民实施有条件入户政策,如上海、广东等地开展的积分入户政策。加快推进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实加强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扶持,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尽早实现在城镇“安居乐业”;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推动持有居住证的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大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逐步整合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多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设“人房地”合一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四)以完善农民财产权利和促进耕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城镇和农村共同发展繁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农民财产权利不完善,农村资源、资产缺乏流动性,是制约农村经济和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让进城农民有安身立命的资本;另一方面也要盘活用好农村资源,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当前,应以提升农村产权确权质量和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体系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确以质量为先的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的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实测确权,为后续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少留或不留隐患。二是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拿出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对因承担耕地保护义务而丧失部分土地发展权利的农户进行补偿,一方面能更好地激发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有效途径。可选择部分已开展实测确权、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三是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制度和交易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缺乏政策规范和交易载体,使大量的农村产权交易在“地下”运行,既不利于农村市场健康发展,也难以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应积极推动制定统一的农村产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流转办法,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体系,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保障农民更好实现自身财产权益,同时为逐步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创造条件。

(五)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重点,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有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以征地制度为核心的现行用地制度,农民参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很低,造成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进一步拓展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也要促进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自觉参与推动城镇化进程。为此,应继续在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深化用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和鼓励农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或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挂钩试点体制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的使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推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有偿腾退宅基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经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引进社会资金、股份合作、自主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海梅.城镇化路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3.8.

推进城镇化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贺州;城镇化;评价指标;对策

作者简介 廖成明,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广西贺州542800

中图分类号 F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728(2008)08―0085―04

城镇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和潮流,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正确分析和认识贺州市城镇化水平、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探索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路、办法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城镇化的含义和评价指标

对于城镇化的含义,经济学、人口学、地理学、历史学等不同的学科分别从各自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但归结起来,可以对城镇化作这样的定义: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换而言之。城镇化从其含义上讲,就是一个地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农村地区转化为城镇地区,以及随之引起的相关人口、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水平,是指某一地区(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

二、贺州城镇化历程及现状

(一)贺州城镇化历程

回顾贺州市的城镇化发展历程,可归结为两个阶段:

一是徘徊不前至缓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指1992年以前。当时的贺州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工业发展缓慢,城镇发展缺少工业发展的推动。1992年底,全市GDP只有25.2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6亿元,第二产业7.04亿元,第三产业5.57亿元。全市共有建制镇21个(不包括县城),城镇化水平只有17.11%,比全国平均水平(27.6%)低10.49个百分点,比广西平均水平(17.24%)低0.13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城镇是依赖于圩市贸易、农副产品初加工以及行政管理职能发展,乡镇企业不发达,城镇二三产业总量很少。作为政府,对城镇的发展也缺乏应有的科学认识,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稳步发展至加快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指1993年至今。这期间,各级政府对城镇的发展有了新的科学认识,对城镇化工作越来越重视。1993年。原梧州地区地委、行署提出要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梧州地区和贺县设立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地区行署迁至贺州市,地区行署明确提出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增长点来抓,以八步镇、钟山镇、昭平镇、富阳镇四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和信都、贺街、公会、桂岭、马江、五将、巩桥、公安、望高、西湾、朝东、麦岭、莲山等13个地区片中心和城镇体系主轴线上的中心镇为重点,全面加大城镇建设力度。2002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设立地级贺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给贺州的城镇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企业化和大力发展商贸业、旅游业“三化两业”的阶段性工作重点以后。城镇化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贺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城镇化建设总指挥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决定》,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经济的持续加速发展,目前贺州市的城镇化进程已明显加快,步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2007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31%,比1992年底增加13.89个百分点。

(二)贺州城镇化现状

1 城镇化规模小。主要表现在没有形成集中型城镇,只是有了块状城镇的雏形,辐射功能不明显。全市现有建制镇41个(不包括钟山镇、昭平镇、富阳镇3个城关镇和八步、西湾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已纳入市区的黄田镇)。从人口来看,只有八步区的信都镇和贺街镇城镇人口超过1万人,其中信都镇2.9万人;从建成区面积看,块状不一,大小各异,建成区面积最大的是信都镇,也只是300公顷。而集贸性城镇占总数的90%以上,主要起着为周围农村提供商品交换、物资集散等功能。

2 城镇化总体水平低。据统计资料反映,2007年世界的城镇化水平为48%,全国的城镇化水平为44.9%,广西的城镇化水平为36.2%。贺州城镇化水平只有31%,分别比全国、全区低13.9、5.2个百分点,仍有69%的人口是农村人口。

3 城镇化质量不高。表现在缺乏辐射和带动市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经济基础薄弱,城镇功能不够健全,缺少发展动力。大部分建制镇尚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本市的财力积累贡献不大,份额不多,导致进入城镇的农民就业和生计难以保障。

4 城镇服务功能不完善。贺州市大部分城镇财力薄弱,大多靠中央的转移支付来运转,缺乏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十分紧张,资金投入明显滞后于城镇发展需求.而导致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功能不完善。目前全市41个建制镇只有20个建有自来水厂,享有人口仅为16.45万人。大部分农村城镇常常存在“灯不明。路不平,自来水常停”的现象。

5 城镇体系发育不全。相当部分城镇职能单一,尚处于集市贸易这一最简单的职能上,各城镇职能分工不明确,功能发挥多处于盲目的、无序的自然状态,不同等级城镇间的纵向联系仅限于行政隶属关系,同一等级城镇间的横向联系十分薄弱。整个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缺乏有机联系。

三、贺州城镇化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工业化滞后影响城镇化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镇化,只有大规模的工业发展才能真正推动地区城镇化发展。尽管经过建国后几十年的建设发展,目前贺州市工业化仍处于初始阶段,工业不发达。2007年,贺州市第二产业增加值是118.01亿元,占GDP的49.33%。而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早在上世纪的90年代,工业产值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以上。由于贺州市工业化得不到快速发展,城镇缺少产业支撑,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不强,直接导致城镇化水平不高。

(二)第三产业不发达影响城镇化发展

无论是从世界经济历史发展看,还是从中国城市发展历史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都是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而提高。可以说,第三产业是城镇化形成和发展的后续动力,第三产业越发达,吸纳的劳动力越多,城镇化水平就越高。长期以来,贺州市以农业为主,第三产业不发达。近年来,随着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贺州市第三产业

增加值约为56.65亿元,占GDP的23.68%,可见其总量仍然很小,水平仍然很低。正是由于城镇第三产业不发达,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不大,直接影响了城镇化的发展。

(三)经济增长缓慢影响城镇化发展

长期以来,贺州经济发展滞后,经济总量小。2007年,全市GDP只有239.2亿元.人均GDP只有11552元,低于广西平均水平12408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713元。人均GDP低,表明城镇经济实力不强,城镇二三产业不发达,反映城市实力的人均财政收入不高。2007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15.81亿元,人均财政收入仅为731元左右。正是由于经济实力不强,政府无力安排更多的资金搞城镇建设,影响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四)农业发展滞后影响城镇化发展

贺州的农业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力量严重不足,以农户为单位的经营规模小,难以独立消化吸纳先进的技术以及对信息的有效收集、分析整理、使用,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

(五)缺乏高素质人才影响城镇化发展

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管理人才,城镇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农业科技推广需要农技人才,但是由于农村城镇的生活条件、信息交流、交通、通讯、娱乐和接受再教育条件与城市存在一定差距,具有高学历和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城镇就业。而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这就出现了城镇发展过程中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与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之间的矛盾,从而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

(六)其他相关因素影响城镇化发展

城镇户籍制度、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土地的流转及置换、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等方面也对城镇化的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加快推进贺州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城镇化进程的快慢,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通过长期的实践证明,城镇化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体制政策环境,这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二是产业发展水平,这是推进城镇化的基础。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城镇化的保障。从贺州市的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体制政策环境方面

1 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常住人口的准入条件,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凡在城镇有合法的职业,有稳定生活来源,有稳定住所的,其本人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与原有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并以此作为贺州市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2 构建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由政府、用工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就业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改革传统的就业制度,实施全面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和人才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和发动民间组织、企业、个人以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发展各类社会福利事业。

3 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逐步割断转移劳动力与土地的“脐带”。按照明晰土地产权、激活流转机制、规范操作秩序的总体思路,吸引产业资本介入农业,鼓励农户将他们承包的少量耕地转让或折算成股份加人农场,部分农户以农业工人的身份成为新组建的农场职工,更多的农民则进城务工经商。

4 坚持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在加快城镇化建设中要特别强调生态环境建设,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使之相适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产业发展水平方面

1 优先发展工业。实践证明,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工业的发展,使其他部门或产业相应产生,各部门产生又使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形成商业、金融、交通、中介、媒体等城市功能,使城镇持续发展。近些年,贺州市委、市政府适时地实施了“五业并举,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2004年贺州市工业增加值首次超过农业,实现了产业结构由“一三二”向“二一三”的转变,这预示着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已经开始。今后一段时期,贺州要紧紧抓住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机遇,立足本地区位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在发展思路上,要着重形成“四化”发展,即集约化发展、规模化发展、生态化发展和科技化发展。

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是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商贸和现代物流业、商务会展、文化教育和房地产业。鉴于贺州市将要形成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生态优势,要加大力度,重点发展旅游休闲业。要接轨大桂林,融入珠三角,特色鲜明化、旅游网络化、服务精品化。此外,要在扩大、提高传统服务业的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技术咨询、广告营销、商务会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以拓宽服务领域和扩大服务总量。

3 稳步发展现代农业。以优质粮食、果木、蔬菜、烟草、花卉、养殖、商品林等产业为重点,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在发展思路上,走规模化、商业化、品牌化、旅游化、科技化发展之路。在发展模式上,以立体农业循环经济为抓手,坚持“面向市场、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富民增收”为宗旨,通过农业产业化、休闲化、科技化、旅游化与农村改造一起实现城乡统筹,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珠三角的菜篮子生产服务产业化基地。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坚持高起点规划,打造个性城镇。城镇规划直接关系到城镇品位的高低、城镇功能的完善和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城镇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编制、严格执行规划,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来规范和推动城镇建设。一是注重规划的先导性。规划编制工作一定要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独具匠心。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现代城镇的基本理念,准确把握城镇发展的定位、定性、定向,以超前的思维、科学的规划设计,凸显城镇的个性内涵和品位。二是体现规划的科学性。科学的城镇规划,本身就是最大的效益。要按照“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城乡协调”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并针对城镇防洪、绿化及自然和人文遗产保护的要求,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好村庄规划,以解决好有新房没有新村的问题。三是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实施,不能随意变更。在规划管理中,要坚持不符合城镇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

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规划控制范围。

2 坚持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城镇。发展是城镇的永恒主题,建设是城镇的根本任务,特色则是城镇的生命与灵魂。抓城镇建设一定要树立精品意识,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一是抓重点项目,在彰显特色上着力。近几年来,贺州市围绕扩容提质的总体要求,坚持凸显特色、创造精品的原则。突出抓好了一批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各建制镇和相关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各自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始终做到“不求最大,但求最佳”,始终体现城镇特色,确保重点项目建一片、成一片、受益一片。二是抓配套设施,在完善功能上着力。在推进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要狠抓城镇功能的配套完善。不论是市区、县城还是建制镇,对路网结构设计、公共绿地配置、市政设施配套、垃圾污水无公害处理等问题,都要高度重视,尽力实现全面配套。通过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城镇形象的确立和城镇品位的提高。三是抓人文开发,在提升品位上着力。要注重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有山水资源和城镇历史文化特征,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着力打造精品城镇。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努力把自然、历史、经济文化和地方特色融入到城镇及街道空间,逐步形成城镇标志性地段和标志性建筑,以体现城镇的个性特色。提高城镇品位,创造城镇品牌。同时,注重城镇建设的生态环保效应,按照路旁增绿、空地建绿、拆墙透绿、近山植绿、水体泛绿的思路,全面加大生态城镇建设步伐。

推进城镇化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林业生态;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07.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林业生态是现代化城市不可缺少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指标。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一个城市只有具备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使森林和城市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称得上发达的、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这是每一个城市的梦想。新型城镇化为林业发展提供空间,林业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生态支撑。新型城镇化与林业生态优势互补,互相带动,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人们才能实实在在地享受林业生态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成果。

一、林业生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林业改善人居环境。过去,生态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远离人们居住的山区林区。现在,我们已把生态建设主战场定位在城市、城郊、镇村,让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一样直接享受到生态建设的成果,让人们的生活不仅有青山,而且有绿城;不仅有蓝天白云,更有清新的空气。建设成生态宜居城市,这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期盼,而且是城市最好名片。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林业促进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势就是经济优势,加强生态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生态承载能力,吸收二氧化碳,实现间接减排,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林业产业以其资源的可再生性、产品的可降解性以及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性,成为绿色发展潜力最大的生产领域。林业产业可以提供木材、林产品、绿色食品、森林药材、生物能源和生态旅游资源,是市场的常青产品,绿色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林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国家的一个重大战略思想。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发挥着核心作用,它不仅承担森林的保护和培育,湿地的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任务。同时,又肩负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林业工作者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要努力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林业生态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取得的成效

(一)造林绿化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

实施绿化工程,绿色胶南靓起来。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绿化是整体、建筑是个体”生态理念,高起点规划城市园林绿化,把城市发展的“蓝图”描绘在生态建设的“绿图”之上,实施全域公园化战略,变“在城市里建公园”为“在公园里建城市”,注重山区、平原、沿海、村庄四大绿化体系协调发展,构筑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态系统,高标准推进绿化建设。近年来,累计投资近2亿元,实施了海滨大道等一批城市道路和沿河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造林绿化,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8%,荣获“山东省人居环境奖”。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率先在山东省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于2010年10月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主体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勘界林地69.2万亩,制作图表3.1万份,发放林权证6000余份,后续配套改革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完备的生态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明显改观。通过六大工程实施,林种树种结构得到调整,趋于合理,林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林业生态效益逐步发挥,全市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森林年蓄水保水量逐年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人居条件、工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积极开展林业生态镇、村创建活动,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林业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在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建设齐头并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快张家楼镇、藏南镇万亩林场建设工程、林下养殖基地、林下菌药基地、绿色旅游基地建设,引导带动林农兴林致富,有效促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五)依法治林得到加强,森林资源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正规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治,大量的野生动植物得以生存和繁衍;森林公安重拳出击,开展专项严打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林区治安秩序良好;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林业生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举措

要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兴林、富民、强区”为核心,以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园林的观念做实林业,以产业的观念经营林业,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和条件,量上扩张,质上提高,建设生态宜居、和谐共生,为城市形成完善的区域生态网络。

(一)做实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廊道绿化建设是新型城镇绿化的骨架,是提高城镇品位的“窗口”,要全力开展以廊道绿化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要按照“生态优先、线性景观、功能复合”的原则进行设计,高标准、高水平、高品位对廊道进行绿化,提升城市品位,满足人们的绿色出行。

(二)做实两个万亩林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一点带面,整体推进,把张家楼镇藏南镇万亩林场建设好,确保林业增效,林农增收。鼓励发展蓝莓种植,要以镇为单位成立果品种植合作社,切实解决林农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果品销售问题,解除林农后顾之忧。要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引导林农开发林禽、林菌、林药、林草,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确保林农就业增收。要建设生态旅游基地,要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特色景区,引导农民兴办农家宾馆,充分开发森林的生态文化、游憩疗养功能,增加林农收入,让林业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积极解决“水、钱”问题,确保林业持续发展。解决水的问题,要把利用自然降雨和工程引水结合起来,合理调整林地布局,对沿河或靠近水利工程的地方,按照水跟渠走,树跟水走的原则,搞好林地规划,抓实植树造林。要抢抓国家加大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投入,在适宜造林的山区、林区,建设一批引水、积水工程,提升工程服务能力,延伸工程覆盖和受益范围,有效地扩大林地面积;解决资金问题,在争取国家、省、青岛市投资的基础上,区、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同时,要培育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意识,积极尝试林以企业命名、路以单位立牌,树木让个人认养的方式增加造林绿化投入。要开展林业项目招商引资,鼓励以林权作抵押,向银行借贷、向社会融资,确保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到位。